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拍卖和寄售)【圣才出品】
吴百福、徐小薇《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7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绪论及第一~二篇【圣

绪论复习笔记一、进出口贸易的含义1.狭义的“进出口贸易”狭义的进出口贸易又称“国际货物买卖”,一般是指国与国之间有形商品即货物的买卖活动,它是国际贸易中最基本、最主要的部分。
许多技术转让和各种服务贸易的业务操作方法都是从货物进出口贸易的基本做法中借鉴的。
2.对“进出口贸易”定义的扩展根据当前国际经济往来的实际,1986年发起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把进出口贸易的定义扩展为:(1)货物进出口:国际贸易中最基本、最主要的部分。
(2)技术进出口:以许可贸易为主要形式的技术转让。
(3)服务进出口:交通运输、银行、保险、旅游、船舶维修、技术咨询、各种形式的劳务合作等。
二、国际货物买卖的特点与国内贸易相比,国际货物买卖具有以下特点:(1)在法律体系和具体规则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和冲突。
国际贸易受到有关国家对外贸易政策、措施以及外汇管制等方面的制约。
(2)买卖双方承担的风险比国内贸易大。
交易数量和金额大,间隔时间长,地理跨度大,货物需长途运输,有时还需结合多种运输方式。
(3)交易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
国际贸易受到交易双方所在国的政治、经济以及其他客观条件的影响。
(4)利益相关者众多。
除买卖双方外,国际货物买卖还需要得到国内外的运输、保险、海关、检验与检疫和银行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或接受其监督与管理,关系错综复杂,容易造成损失或引起纠纷。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1.国内法国内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在本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生效的法律。
为了解决“法律冲突”,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
”2.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惯例是国际贸易法的主要渊源之一,是指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些有较为明确和固定内容的贸易习惯和一般做法。
国际贸易惯例通常是由国际性的组织或商业团体制定的有关国际贸易的成文的通则、准则和规则。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5版)笔记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5版)笔记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5版)笔记【内容简介】本资料是国家精品课教材《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5版,吴百福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课后习题详解,共92页。
本详解严格遵循教材的章目编排,共分为30章,每章均结合教材及最新参考资料对其课后习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答。
由于该教材是上海海事大学等部分高校考研考博的初试和复试参考书,因此,本资料特别适合各大院校学习《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五版,吴百福主编,上海人民出版社)的师生以及各高校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参加国际贸易科目考试的考生使用。
绪论第一篇合同的标的第1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第2章商品的数量第3章商品的包装第二篇商品的价格和贸易术语第4章贸易术语第5章商品的价格第6章出口成本核算与佣金和折扣第三篇货物的交付第7章交货时间和地点第8章运输方式第9章货物运输保险第四篇货款的结算第10章票据第11章汇付和托收第12章信用证第13章银行保证书和备用信用证第14章不同结算方式的选择使用第15章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条款第五篇争议的预防与处理第16章货物的检验第17章索赔第18章不可抗力第19章仲裁第六篇出口交易磋商、合同订立和履行第20章出口交易磋商和合同订立第21章出口合同的履行第七篇进口贸易第22章进口交易前的准备第23章进口交易磋商和合同订立第24章进口合同的履行第八篇国际贸易方式第25章经销和代理第26章招标与投标第27章拍卖和寄售第28章对等贸易第29章加工贸易第30章商品期货交易[部分内容展示]第一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一、思考题1.在进出口贸易中,如何把握商品质量?答:商品质量的高低不仅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益,还关系到商品、企业以至国家的声誉,因此,有必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商品质量:(1)对进口商品质量的把握总的来说,进口商品的质量应顺应国内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国防建设、人民生活、安全卫生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详解不可抗力)【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18章不可抗力18.1 复习笔记一、不可抗力的认定和处理1.不可抗力的含义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和《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解释,不可抗力是指非当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没有理由预期他在订立合同时所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障碍。
2.构成不可抗力应具备的条件(1)事件是在有关合同成立以后发生的。
(2)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
(3)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和不可克服的。
3.发生不可抗力的原因(1)自然原因由于自然原因是指由洪水、暴风、干旱、暴风雪、地震等人类无法控制的自然界力量所引起的灾害。
(2)社会原因社会原因是指战争、罢工、政府禁止有关商品进出口等。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对于不可抗力的认定必须慎重,并与诸如商品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正常的贸易风险严格区别开来。
至于哪些事件属于不可抗力,国际上并无统一的解释,各国法律一般都允许当事人对不可抗力的范围通过在合同中订立不可抗力条款自行商定。
4.不可抗力的处理按照有关的法律和国际贸易惯例,如果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得到全部或部分履行,有关当事人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而免除其相应的责任,即对有关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而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免负赔偿责任。
(1)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即使得合同履行成为不可能,例如,特定标的物的灭失,或事件的影响比较严重,非短时期内所能复原,则可解除合同。
(2)变更合同变更合同是指对原订合同的条件或内容适当地变更,包括替代履行、减少履行或迟延履行。
如果不可抗力只是部分地或暂时性地阻碍了合同的履行,则发生事件的一方只能采用变更合同的方法,以减少另一方的损失。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商品的包装)【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3章商品的包装3.1 复习笔记一、运输包装运输包装(又称大包装、外包装),是指将货物装入特定容器,或以特定方式成件或成箱的包装。
1.运输包装的种类根据包装方式的不同,运输包装的分类情况如表3-1所示。
表3-1 运输包装的分类除上述单件包装外,运输包装还有将一定数量的单件包装组合成一件大的包装或装入一个大的包装容器内的集合运输包装,如托盘、集装袋等。
2.运输包装的标志运输包装的标志是为了方便货物交接,防止错发、错运、错提货物,方便货物的识别、运输、仓储以及方便海关等有关部门依法对货物进行查验等,而在商品的外包装上标明或刷写的标志。
按其作用的不同,按其用途,包装标志可分成以下几种: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1)运输标志运输标志,即唛头,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货运单据中有关货物标志事项的基本内容。
目的是为了使货物运输途中的有关人员辨认货物,方便其快速、顺利和安全地移送货物,并使凭单据查验货物成为可能。
按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建议,简化的和标准的运输标志由四部分内容组成:①收货人或买方的名称字首或简称;②参照号码,如运单号、订单号或发票号;③目的地;④件数号码。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便于刻唛、刷唛,节省时间和费用,便于在制单及其信息传递过程中使用电讯手段,国际标准化组织推荐的标准运输标志不使用几何图形或其他图形。
(2)指示性标志指示性标志是指根据商品的特性,对一些容易破碎、残损、变质的商品,在搬运装卸操作和存放保管条件方面所提出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用图形或文字表示的标志。
(3)警告性标志警告性标志又称危险品标志,是指在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物质等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上用图形或文字表示各种危险品的标志。
其作用是警告有关装卸、运输和保管人员按货物特性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障人身和物资的安全。
(4)重量体积标志重量体积标志是指在运输包装上标明包装的体积和毛重,以方便储运过程中安排装卸作业和舱位。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13-18章)【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13章银行保证书和备用信用证13.1 复习笔记一、银行保证书1.银行保证书的含义银行保证书又称银行保函,是银行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文件。
由银行作为担保人,以第三者的身份保证委托人如未对受益人履行某项义务时,由担保银行承担保证书中所规定的付款责任。
2.银行保证书的基本内容银行保证书的内容随具体交易的不同而异,但就其基本方面而言,一般包括以下几项:(1)基本栏目。
基本栏目包括保证书的编号;开立日期;各当事人的名称、地址和所在国家或地区;有关工程项目或其他标的物名称;有关合同或标书编号和签约或签发日期等。
(2)责任条款。
责任条款是银行保证书最主要的内容。
(3)保证金额。
保证金额是出具保证书的银行所承担责任的最高金额。
(4)有效期。
即最迟的索赔期限,或称到期日,它既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日期,也可以是在有关某一行为或某一事件发生后的一个时期到期。
(5)索偿条件。
索偿条件,是指受益人在何种情况下方可向保证人提出索赔。
对此,国际上有无条件和附有条件的两种保证书。
事实上,不存在完全无条件的保证书,只是条件的多少,严宽程度不同而已。
3.银行保证书的种类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根据不同用途,银行保证书可分为许多种,但就其担保的职责和标的来分,主要有以下两种:(1)投标保证书投标保证书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保证人)应投标人(委托人)的申请向招标人(受益人)开立的保证书,保证投标人在开标前不中途撤销投标或片面修改投标条件;中标后不拒绝签约;中标后不拒绝交付履约保证金,否则,银行负责赔偿招标人一定金额的损失。
(2)履约保证书履约保证书是银行应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保证申请人履行某项合同项下义务的书面保证文件。
在保证书有效期内如发生申请人违反合同的情况,银行将根据受益人的要求向受益人赔偿保证书中所规定的金额。
用于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履约保证书,又可分为进口保证书和出口保证书两种。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条款)【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15章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条款15.1 复习笔记一、汇付条款汇付方式通常用于预付货款和赊账交易。
为明确责任,防止拖延收付款时间,影响及时发运货物和企业的资金周转,对于使用汇付方式结算货款的交易,在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汇付的时间、具体的汇付方法和金额等。
二、托收条款跟单托收的单据中通常包括有凭以提取货物的物权凭证,如可以转让的海运提单,在何种情况下将单据交付给买方,对买卖双方的权益、责任和风险都关系重大。
因此,凡以托收方式结算货款的交易,在买卖合同的支付条款中,必须明确规定交单条件和付款、承兑责任以及付款期限等内容。
其具体的规定方法,一般可先列明由卖方负责在装运货物后,开立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办理托收。
三、信用证支付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特别是在出口业务中,如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一般应在买卖合同的支付条款中,就开证时间,开证行,信用证的受益人、种类、金额、装运期、到期日等做出明确规定。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1.开证时间(1)按时开证的含义按时开证是指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开证,以便卖方有充分时间作备货、装运、制单等履约工作。
(2)开证时间的具体规定做法①如买卖合同未规定开证时间,按一般的惯例和法律规则,买方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开立,这个合理时间应从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往回推算。
即买方必须在装运期的第一天以前一个充裕的时间内开证,以使卖方在把货物运到装运地或交付给承运人以前就能获知他的货款将由信用证所规定的内容予以保证。
②如果合同对装运期规定了一定的期限或一段期间,在没有相反规定的情况下,买方不得在卖方备妥货物待运时才开证,而应把整个装运期的机动权都给予卖方,使卖方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整个装运期内都可以利用这份信用证。
据此,如买方不按时开证并送达卖方,即构成买方的违约,卖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2.开证行为确保收汇安全,在买卖合同特别是出口合同中,一般应对开证行的资信地位作必要的规定。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出口成本核算与佣金和折扣)【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6章 出口成本核算与佣金和折扣6.1 复习笔记一、出口商品成本核算1.成本核算的含义成本核算是指将为出口商品所作的投入与通过出口该商品所创造的FOB 外汇净收入,或与外汇净收入按人民币市场汇价的银行外汇买入价所兑换成的人民币收入相比较。
其中,为出口商品所投入的人民币耗费,即出口商品总成本(经扣除出口退税后),与FOB 外汇净收入比较,可求得出口商品的换汇成本(换汇率);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与FOB 外汇净收入兑换成人民币总额相比较,可求得出口盈利额或亏损额。
2.出口换汇成本与盈亏额(1)出口商品的换汇成本,又称换汇率,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商品出口的净收入每1美元所耗费的人民币成本。
核算换汇率是反映出口盈亏的一种形式。
人民币盈利越大,换汇成本越低,反之人民币亏损越大,则换汇成本也越高。
计算公式如下:FOB 出口商品总成本(人民币元)出口换汇成本=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其中:①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出口商品购进价(含增值税)+定额费用-出口退税收入。
②定额费用:出口商品购进价×费用定额率。
定额费用一般包括银行利息、工资支出、邮电通信费、交通费用、仓储费用、码头费用以及其它管理费用。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③出口退税收入=出口商品购进价(含增值税)÷(1+增值税率)×退税率。
(2)出口盈亏额的计算公式为:出口盈亏额=(FOB出口外汇净收入×银行外汇买入价)-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
二、佣金和折扣1.佣金和折扣的含义和作用(1)佣金和折扣的含义佣金是指卖方或买方付给中间商为其对货物的销售或购买提供中介服务的酬金。
上述中间商通常为经纪人或代理人。
但在实际业务中,凡是为招揽生意、促成交易提供服务的企业或个人,都可能成为佣金的收受者。
折扣是指卖方按原价给予买方一定的减让。
(2)佣金和折扣的作用在我国的外贸实践中,正确和灵活运用佣金和折扣,可调动中间商和买方推销和经营我方出口货物的积极性,增强有关货物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从而扩大销售。
吴百福、徐小薇《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出口合同的履行)【圣才】

第21章出口合同的履行21.1 复习笔记一、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我国的出口贸易中,货、证、运、款四个基本环节构成出口合同履行的必要程序。
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又是相互依存的。
因而只有环环紧扣,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根据法律和惯例的要求,切实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才能确保货、款对流的顺利进行,使合同得以圆满地履行。
二、准备货物1.卖方的基本义务卖方的基本义务包括按照合同交付货物、移交单据和转移货物所有权三项。
其中,交付货物又是最主要的义务。
因为,只有交付了货物,才谈得上移交单据和转移货物所有权。
而做好备货工作就是为履行交货义务准备物质基础。
在备货工作中,要特别重视以下问题。
(1)质量。
货物的质量必须与出口合同的规定相一致。
严格按照买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货物,是卖方的一项基本义务。
(2)包装。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方式交付货物。
(3)数量。
货物的数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件之一,卖方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付货物是卖方的重要义务。
(4)备妥时间。
交货时间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交易条件,倘有违反,买方不仅有权拒收货物并提出索赔,甚至还可宣告合同无效。
因此,货物备妥的时间,必须适应出口合同与信用证规定的交货时间和装运期限,并结合运输条件进行妥善安排。
为防止意外,一般还应适当留有余地。
(5)所有权。
卖方对出售的货物应当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并保证不侵犯他人的权利是卖方必须承担的又一项默示的合同义务。
2.备货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有关事项备货工作的内容,主要包括:向生产或供货部门安排生产或催交货物,然后核实检查应收货物的质量、数量和包装状况,并对货物进行验收。
另外,针对不同商品的情况和出口合同的规定,对出口货物进行检验,也是备货工作的重要内容。
凡属国家规定法检的商品,或合同规定必须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检验出证的商品,在货物备齐后,应向商品检验检疫局申请检验。
只有取得商品检验检疫局发给的合格的检验证书,海关才准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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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拍卖和寄售
27.1 复习笔记
一、拍卖
1.拍卖的含义
拍卖是指由专营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一定的地点和时间,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以由买主公开叫价竞购的方法,最后由拍卖行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
通过拍卖进行交易的商品,大多是一些品质不易标准化,或难以久存的,或习惯采用拍(1)准备阶段
货主事先把商品运到拍卖人指定的仓库,由拍卖人进行挑选、整理、分类、分批编号。
拍卖人还要印发拍卖目录,并刊登广告。
(2)察看货物
由于拍卖是看货成交的现货交易,买主必须事先对拍卖货物进行察看。
(3)正式拍卖
正式拍卖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一定的拍卖规则和章程,逐批喊价成交。
当拍卖人认为无人再出高价时,就以击槌来表示接受买主的喊价,拍卖人击槌后,就表示竞买停止,交易达成,买主就在标准合同上签字。
(4)付款和提货
拍卖成交后,买主按规定付款和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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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卖的形式
(1)增价拍卖。
增价拍卖也称“买主叫价拍卖”,或称“英国式拍卖”,是由拍卖人宣布预定的最低价格,然后由买主竞相加价,直至出价最高时,由拍卖人接受并以击槌动作宣告达成交易。
(2)减价拍卖。
这种方式也称“卖方叫价拍卖”,或称“荷兰式拍卖”,是由拍卖人先开出最高价格,然后由拍卖人逐渐减低叫价,直到有人表示接受而达成交易。
减价拍卖经常用于拍卖鲜活商品和水果、蔬菜等。
(3)密封递价拍卖。
密封递价式拍卖也称“招标式拍卖”,是由拍卖人事先公布每批商品的具体情况和拍卖条件,然后,竞买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标书递交拍卖人,由拍卖人选择条件最合适的表示接受而达成交易。
二、寄售
1.寄售的含义
寄售是寄售人先将准备销售的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当地代销商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和办法代为销售,在货物出售后,由代销商向寄售人结算货款的一种贸易方式。
寄售是一种先出运后出售商品的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
寄售人是卖方,也可称为委托人或货主,代销商也可称为受托人。
通过寄售出售的商品,要待货物售出后才由代销商将货款交付寄售人。
2.寄售的特点
(1)寄售是由寄售人先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市场,再经代销商向买主销售,因此,它是凭实物进行的现货买卖。
(2)商品售出前所有权属寄售人。
万一代销商破产,寄售人可以收回寄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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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寄售人与代销商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代销商只能根据寄售人的指示代为处置货物。
(4)代销商不承担市价涨落与销售畅滞的风险和费用,只收取佣金作为报酬。
3.寄售方式的利弊
(1)寄售方式的优点
①采用寄售方式可以在当地市场出售现货,有利于卖方根据市场的供求情况,掌握销售时机,提高商品的竞争能力并使商品卖得好价。
②货物与买主直接见面,买主可以看货成交,即时采购,对开辟新市场、推销新产品有一定作用。
③代销商一般不需垫付资金,除在售出前要负责保管外,无需承担风险,多销多得,有利于促进其经营积极性。
(2)寄售方式的弊端
出口人资金周转期长、费用增加、风险较大、收汇很不安全,特别是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如遇市场不景气,货物一时不能售出或代销商有意压低价格,就比较被动。
4.寄售协议
寄售协议是寄售人和代销商之间为了执行寄售业务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寄售的条件和具体做法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寄售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协议名称及双方的义务与责任;(2)寄售区域及寄售商品;(3)定价方法;(4)佣金;(5)付款;(6)货物的保险、各种费用的负担等预防性条款。
27.2 课后习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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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考题
1.何谓拍卖?一般说来,哪些商品适宜采用拍卖方式进行销售?
答:(1)拍卖的含义
拍卖是指由专营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一定的地点和时间,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以由买主公开叫价竞购的方法,最后由拍卖行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
(2)适宜通过拍卖方式进行销售的商品
通过拍卖进行交易的商品,大多是一些品质不易标准化,或难以久存的,或习惯采用拍卖方式销售的商品。
国际市场上采用拍卖方式出售的商品,主要有艺术品、烟叶、木材、羊毛、毛皮、纸张、水果、蔬菜和鱼类等。
2.采用拍卖方式,对卖方有何利弊?
答:采用拍卖方式,对于卖方来说,有利也有弊。
具体分析如下:
(1)拍卖方式的主要优点
采用拍卖方式,对于卖方来说,优点主要有:①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的现货交易,买方竞争越是激烈,越能卖个好价;②拍卖不同于一般的进出口交易,有一套完整的章程和规则,有助于拍卖方式的顺利进行。
(2)拍卖方式的主要弊端
采用拍卖方式,对于卖方来说,弊端主要有:①拍卖方式程序较为繁琐;②拍卖人需支付给拍卖主持人一定的佣金或费用;③有可能出现买主串通,违反公平交易原则,操纵市场,从而压低拍卖价格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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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何谓寄售?寄售方式有哪些特点?
答:(1)寄售的含义
寄售是寄售人先将准备销售的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当地代销商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和办法代为销售的方式。
在国际贸易中,寄售是寄售人为开拓商品的销路,委托国外代销商,扩大出口而采用的一种委托代售的贸易方式。
(2)寄售的特点
①寄售是由寄售人先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市场,再经代销商向买主销售,因此,它是凭实物进行的现货买卖。
②商品售出前所有权属寄售人。
在代销商未将商品售出前,商品的所有权仍属寄售人所有。
万一代销商破产,寄售人可以收回寄售商品。
③寄售人与代销商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代销商只能根据寄售人的指示代为处置货物。
但是,代销商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出售货物,收取货款并负责执行与买主订立的合同。
④代销商不承担市价涨落与销售畅滞的风险和费用,只收取佣金作为报酬。
4.寄售合同一般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寄售合同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协议名称及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寄售合同一般应明确列明“寄售协议”,以表示协议的性质。
在协议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义务、责任;规定在售出前货物的所有权仍属寄售人,风险和费用一般也由寄售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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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规定寄售货物售出时,所有权由寄售人直接转移给买方。
(2)寄售区域及寄售商品
寄售协议必须规定委托代销的商品及销售的指定地区。
(3)定价方法
寄售商品的定价,一般有以下三种方法:①由寄售人限价,即寄售人在寄售时规定最低售价,代销商只能以此价格或高于此价的价格出售,否则,必须事先征得寄售人同意;②随行就市,即由代销商按市价自行定价出售,寄售人不作限价;③在销售前逐笔征求寄售人的同意。
这种作价方法弹性较大,实践中使用较多,代销商在找到买主并得到其出价后,立即征求寄售人意见,经接受或确认后才出售。
(4)佣金
寄售业务中,佣金是指寄售人付给代销人作为其提供服务的报酬。
除了采用结算价格方式以外,寄售人都应支付给代销人一定数量的佣金。
(5)付款
寄售货物售出后收到的货款,一般由代销商扣除佣金及代垫费用后汇付给寄售人。
因此,为保证及时收汇,以利资金周转,在寄售协议中应规定汇付货款的方式和时间。
(6)货物的保险、各种费用的负担等预防性条款
寄售协议中还应规定货物的保险、各种费用的负担等预防性条款,以避免发生纠纷。
为减少风险,必要时还可规定由代销人提供银行保证函或备用信用证,如代销人不履行协议规定义务时,由银行承担偿付一定金额的责任。
5.采用寄售方式应注意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