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编制规范(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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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水资源[2011]24号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水资源[2011]24号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水资源〔2011〕24号)各地级以上市水务局、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有关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和省取水户: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省委9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对建设项目取水、用水、退水的各项要求,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的通知》(办资源〔2011〕32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以下简称“后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后评估工作范围和组织方式自2002年5月1日《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第15号令)正式实施以来,对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通过审批或目前建成并投入运行的建设项目开展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报告书审批管理权限自行组织。

二、后评估主要内容(一)评估建设项目业主对报告书和审批文件的落实情况及其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的影响。

(二)分析报告书提出的取用水量、取退水影响分析是否合理,取退水方案是否可行,水资源节约、保护措施是否有效,进而对报告书的科学性、可行性、有效性进行评估。

后评估要重点分析建设项目实际运行情况与报告书提出的取水水源、取用水量、退水量、退水水质及取、退水口的设置等是否相符;实际用水节水情况与报告书提出的用水定额、重复利用率等用水指标是否相符;实际运行中与报告书提出的削减取退水影响、水资源节约保护措施及补偿措施是否相符、是否落实了有关措施;差异较大或未予落实的,应当分析说明原因。

深圳项目用水节水评价报告

深圳项目用水节水评价报告

深圳项目用水节水评价报告深圳作为中国经济特区之一,自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猛,项目建设日益火热。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显。

为了合理利用水资源,保护环境,深圳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水资源管理政策和节水措施。

本文旨在通过对深圳项目用水的节水评价,分析深圳市近年来的水资源利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一、深圳水资源利用情况分析深圳市位于广东省南部,属于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年均降雨量较为丰富。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深圳市的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显。

根据深圳市水务局的统计数据,深圳市的日均用水量已经超过了该市的可持续供水能力的15%。

深圳市项目用水量主要包括工业用水、建筑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

工业用水占深圳市总用水量的80%,其中主要包括电子、纺织、化工等行业。

建筑用水主要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居民生活用水则是市民日常生活所需的用水。

二、深圳市用水节水措施分析为了解决深圳市水资源供需矛盾,深圳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节水措施。

首先,深圳市政府加大了水资源管理的力度,强化了水资源的监测和调度。

其次,深圳市政府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居民采取节约用水的措施,例如修建雨水花园、推广节水设备等。

此外,深圳市政府还加强了对工业企业的用水管理,限制高水耗行业的用水量,鼓励优先发展低水耗产业。

三、深圳市用水节水评价虽然深圳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节水措施,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深圳市的用水结构不合理。

深圳市的工业用水量占比过高,而居民生活用水量相对较低。

其次,深圳市的水资源监测和调度系统有待完善,对于用水量的监测和统计不够精准。

此外,深圳市政府对于高水耗行业的管控措施还不够严格,导致部分行业的用水量仍然偏高。

四、改进措施为了进一步促进深圳市的水资源节约利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首先,深圳市政府应加大对于高水耗行业的控制力度,鼓励行业转型升级,发展低水耗产业。

其次,深圳市应加强对于用水监测和调度系统的建设,提高数据的精准度。

某某大厦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

某某大厦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

××××大厦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有限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二Ο一三年六月××××大厦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报告编制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报告编制负责人:×××二Ο一三年六月报告编制人员技术专家姓名:签字:目录1 总论 (1)1.1任务来源 (1)1.2目的和意义 (2)1.3编制依据 (2)1.4编制范围 (3)1.5节水目标 (4)2 建设项目概况 (5)2.1建设项目名称、性质和规模 (5)2.2建设项目功能 (6)2.3工程投资、运行成本及效益 (7)3 相关政策 (9)3.1产业政策 (9)3.2用水节水政策 (9)4 项目用水情况 (11)4.1用水量 (11)4.2给排水系统 (12)4.3用水排水特点 (15)5 项目可利用的水资源 (16)5.1常规水资源 (19)5.2非常规水资源 (20)5.3项目可利用的水资源 (21)6 节水工程及技术措施方案 (22)6.1用水指标分析 (22)6.2节水型用水器具方案及可行性 (22)6.3建设项目水平衡图 (23)6.4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方案及可行性 (24)6.5节水管理措施及可行性 (24)6.6建设项目节水潜力 (24)7 节水经济损益分析 (27)7.1节水指标分析 (27)7.2节水效益分析 (28)8 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自评估 (30)8.1自评估依据 (30)8.2自评估内容 (30)8.3结论与建议 (32)1 总论1.1任务来源××集团是中国特大型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成立于1969年。

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2020)

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2020)

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202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2.15•【字号】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二二七号)•【施行日期】2020.12.15•【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2004年12月30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1月1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2017年4月2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正2017年11月30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19年9月25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三次修正2020年11月27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划与定额第三章节约用水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合理、有效利用水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节约用水遵循统一规划、总量控制、计划用水、综合利用、讲究效益的原则。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统一的节约用水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发展规模、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城市建设应当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

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培育和发展节约用水产业,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设节水型城市。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市水资源实际情况,保护并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鼓励和扶持对污水、中水、海水以及雨水等的开发、利用,并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统筹考虑。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2011年修订)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2011年修订)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201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11.09.29•【字号】深水法[2011]461号•【施行日期】2011.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通知(深水法〔2011〕461号)各有关单位:新修订的《深圳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水务局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深圳市水务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共10项)编号行政许可事项01 取水许可02 城市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及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文件)审批03 引水蓄水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文件审批04 河道堤防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报告审批05 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06 水工程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07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08 城市管道供水特许经营项目审批09 城市排水许可10 市政排水设施改造工程方案审批01号许可事项:取水许可一、行政许可内容准许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

二、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第七条、第四十八条;(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06年2月21日国务院令第460号发布)第二条。

三、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行政许可条件(一)市水主管部门受理的取水许可应符合以下条件:日取地表水五万立方米以上、不满十五万立方米的水利工程取水;日取地表水不满十五万立方米的市管水利工程取水;总装机五千千瓦以上、不满五万千瓦的水电工程取水;日取地下水单井二千立方米以上、单位井群一万立方米以上的取水;跨区级行政区域取水,以及在未设水主管部门的区级行政区域内取水。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和社会行动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和社会行动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和社会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01•【字号】深府办[2006]88号•【施行日期】2006.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和社会行动方案的通知(2006年6月1日深府办[2006]88号)《深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和社会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和社会行动方案根据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的通知》(建城〔2004〕115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水资源〔2002〕558号),建设部《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和全国节约用水办公室印发的全国节水规划纲要及《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等,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现状及问题和意义深圳市是全国七大严重缺水城市之一,境内无大的江河和水库调蓄水资源。

据近期统计数据,人均淡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国的五分之一和广东省的六分之一,75%的供水水源依靠市外调入。

尽管如此,我市浪费用水现象仍较为严重。

主要表现在:一是居民节水意识不强,浪费用水较为严重。

目前我市居民人均生活用水量达到282升/人.日,已达到欧美发达国家以居住别墅为主的用水水平,也远高于南方城市平均水平。

居民生活用水约占我市自来水总用水量的39%。

二是单位和企业节水潜力较大。

经实际测试,单位和企业因用水跑冒滴漏和缺乏循环用水等节水措施造成的节水潜力在14%左右。

如果采取中水、污水、海水利用等措施,节水潜力还要更大。

三是中小学校、中低档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浪费用水严重。

如中小学校的实际用水达到154升/人.日,而规划用水定额仅为40升/人.日。

四是一些中小供水企业市政管网漏耗率较高,节水潜力达10%左右,浪费较大。

深圳市建设项目用水节水管理办法(2020年)-市政府令第326号

深圳市建设项目用水节水管理办法(2020年)-市政府令第326号

深圳市建设项目用水节水管理办法(2020年)正文:----------------------------------------------------------------------------------------------------------------------------------------------------深圳市建设项目用水节水管理办法(2008年3月12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83号发布2020年3月7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6号修正)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设施管理,合理利用水资源,节约用水,根据《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设施的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用水节水设施包括用水器具、工艺、设备、计量设施、中水利用设施、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和海水利用设施等。

本办法所称中水,是指城市各种排水经收集处理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生活、市政等适当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再生水。

第三条用水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设施的设计、施工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设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标准、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水源、供水、节水和水质发展等专业规划。

第四条深圳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水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用水节水管理工作。

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受市水务主管部门的委托承担全市建设项目用水节水具体管理工作。

年设计用水量在3万立方米以上(含3万立方米)的建设项目,由市水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其他建设项目由区水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五条市政府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规划、建设、环境保护、贸易工业和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市水务主管部门做好建设项目用水节水的管理工作,并在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时充分考虑和采用先进、科学的用水节水技术和措施。

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

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1号)《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经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04年12月30日通过,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5年1月1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00五年二月二日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2004年12月30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2005年1月19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合理、有效利用水资源,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节约用水遵循统一规划、总量控制、计划用水、综合利用、讲究效益的原则。

第三条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应当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统一的节约用水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发展规模、重大建设项目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城市建设应当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严格控制高耗水项目。

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培育和发展节约用水产业,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设节水型城市。

第四条市政府应当结合本市水资源实际情况,保护并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鼓励和扶持对污水、中水、海水以及雨水等的开发、利用,并在城市规划建设中统筹考虑。

污水、中水、海水以及雨水等的综合利用应当纳入节约用水规划。

第五条市政府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水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和各类用水定额,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二)管理用水单位的水量平衡测试工作;(三)审查建设项目的用水节水评估报告,组织节约用水设施的竣工验收;(四)污水、中水、海水和雨水利用的规划、管理工作;(五)节约用水的其他管理工作。

市水务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承担节约用水的具体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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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060.25P 40 SZDB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SZDB/Z 27—2010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编制规范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water consumption and water savingdocumentation2010-05-06发布2010-06-01实施目次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体要求 (2)5 基本内容 (2)6 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自评估 (3)7 建设项目节水用水报告格式 (4)附录A(资料性附录)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参考资料 (5)附录B(资料性附录)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自评估参考资料 (6)附录C(资料性附录)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格式 (7)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深圳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提出。

本标准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

本标准由深圳市水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深圳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深圳市利源水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丽、廖凤京、王冠平、杨亚静、刘军、张晓娜、付国徽。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为首次发布。

引言深圳市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建设项目用水节水管理办法》(深府令第183号),要求年设计用水量在三万立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制定节约用水措施方案。

其他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用水节水评估报告的内容。

本规范旨在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在建设项目的不同阶段加强用水节水管理,节约用水。

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编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深圳市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编制的要求、内容及报告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年设计用水量在三万立方米以上(含三万立方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的编制,年用水量在三万立方米以下的建设项目可参照编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119-2006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3 术语和定义GB/T 7119-200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7119-2006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传统水资源 Conventional Water Resources传统水资源是指可用于生产和生活的地表水和地下水。

3.2非传统水资源 Unconventional Water Resources再生水、雨水、海水和建筑中水等。

3.3取水量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企业从各种水资源提取的水量。

注:取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不包括企业自取的海水、雨水、再生水以及企业为外供给市场的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而取用的水量。

[GB/T 7119-2006,定义3.4]3.4用水量 Quantity of Water Usage企业的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水量的总和,用水量为取水量和重复利用水量之和。

注:企业生产的用水量,包括主要生产用水、辅助生产(包括机修、运输、空压站等)用水和附属生产(包括绿化、浴室、食堂、厕所、保健站等)用水。

[GB/T 7119-2006,定义3.5]3.5建设项目水平衡 Construction Projection Water Balance建设项目水平衡是以建设项目为考察对象的水量平衡,即该项目各用水系统的输入水量之和等于输出水量之和。

4 总体要求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是在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使用的全过程中关于用水和节水的技术性、管理性的指导文件。

具体要求如下:a) 报告内容应科学、准确、简洁,内容全面,重点突出。

可同时采用图表或照片的表达方式,以使报告内容充实全面,结论清楚明确,利于阅读和审查。

b)满足建设项目相关设计阶段设计文件编制的深度要求。

c)基础信息数据准确,预测模式及参数选择合理,数据分析科学全面。

d)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应具备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资质,并在报告文件上盖章和署名。

5 基本内容5.1 总论应包含以下内容:a)任务来源、目的和意义;b)编制依据,可参见附录A;c)编制范围;d)节水目标。

5.2 概况应包含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名称;b)建设项目性质;c)建设项目规模;d)建设项目功能;e)工程投资、运行成本和社会经济效益。

5.3 相关政策介绍建设项目相关产业政策以及该产业的用水节水政策。

5.4 项目用水情况5.4.1 用水量应包含以下内容:a)用水定额;b)总用水量;c)主要用水环节的设计用水量和设计依据。

5.4.2 给排水系统应包含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给水系统介绍,包括用水工艺,用水设施、设备和水量计量设施的布局等;b)建设项目排水系统介绍。

5.4.3 用水排水特点分析建设项目的用水水质和水量特点、排水水质和水量特点。

对于改建、扩建项目,还需分析原有项目的用水排水特点。

5.5 项目可利用的水资源分析可供建设项目直接和间接利用的传统水资源和非传统水资源的种类、水质和水量情况。

5.6 节水工程及技术措施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a)用水指标分析;b)节水型用水器具方案及可行性;c)节水型生产工艺方案及可行性;d)生产工艺重复用水方案及可行性;e)再生水、雨水、海水和建筑中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利用方案及可行性;f)节水管理措施及可行性;g)建设项目水平衡图;h)建设项目节水潜力。

5.7 节水经济损益分析应包括以下内容:a)节水指标,包括非传统水资源利用量、分级水表计量率、节水型器具普及率、万元产值取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间接冷却用水循环率、锅炉及工艺设备冷凝水回收率等;b)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

6 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自评估6.1 自评估依据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的编制单位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查找、选择有关依据,对本项目用水节水情况进行自评估。

评估依据可参考附录B。

6.2 自评估内容6.2.1 产业政策符合性评估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相应的产业政策和有关标准、规定和技术规范,提供相应依据。

6.2.2 取水水源符合性评估建设项目是否合理取用传统水资源和非传统水资源,取水规模是否符合规划,提供相应依据。

6.2.3 用水定额符合性评估建设项目的各种生产和生活用水量是否符合相应的定额,提供相应依据。

6.2.4 节水措施符合性评估建设项目的用水工艺是否合理,是否采取了必要的节水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提供相应依据。

6.2.5 节水目标符合性评估建设项目是否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节水型城市和企业(单位)等节水目标,提供相应依据。

6.3 自评估结论对建设项目用水节水作出自评估结论。

7 建设项目节水用水报告格式参见资料性附录C。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参考资料A.1 建设项目的工程综合资料A.1.1 建设单位概况。

A.1.2 建设项目的工程概况。

A.1.3 建设项目周边水资源情况。

A.1.4 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A.1.5 建设项目与周边环境关系位置图。

A.2 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文件A.2.1 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A.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A.2.3 改建、扩建项目相关的其他设计文件。

A.2.4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A.2.5 类比工程的节水措施、数据和资料。

A.2.6 其他可用于建设项目的用水节水资料。

附录 B(资料性附录)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自评估参考资料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自评估参考资料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3)《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号)4)《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建城[2006]140号)5)《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建城[1997]45号6)《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7)《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政策》(建科[2006]100号)8)《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2005年3月1日实施)9)《深圳市建设项目用水节水管理办法》(深府令第183号)10)《深圳市计划用水办法》(深府令第166号)11)《深圳经济特区城市供水用水条例》(2004年修正)12)《深圳经济特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2004年修订)13)《深圳市水量平衡测试实施办法》(深水务[2006]120号)14)《给水排水设计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第二版)15)CECS 57-1994 居住小区给水排水设计规范16)CJ 40-1999 工业用水分类及定义17)CJ 41-1999 工业企业水量平衡测试方法18)CJ 42-1999 工业用水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19)CJ 164-2002 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20)CJJ 92-2002 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21)GB 6952-2005 卫生陶瓷22)GB/T 7119-2006 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23)GB/T 12452-2008 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24)GB 17167-200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25)GB/T 17367-1998 取水许可技术考核与管理通则26)GB/T 18870-2002 节水型产品技术条件与管理通则27)GB/T 18916(所有部分)取水定额28)GB 50013-2006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29)GB 50014-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30)GB 50015-2003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31)GB/T 50265-1997 泵站设计规范32)GB 50332-2002 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33)GB 50335-2002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34)GB/T 50331-2002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35)GB 50336-2002 建筑中水设计规范36)GB 50400-2006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附录 C(资料性附录)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格式C.1 报告的基本格式要求报告的基本格式要求包括以下内容:1)封面;2)著录项;3)前言;4)目录;5)正文;6)附件;7)附录。

C.2 规格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应采用A4幅面,左侧装订。

C.3 封面格式C.3.1 封面的内容封面的内容包括以下内容:a)建设项目名称;b)标题;c)建设单位名称;d)编制单位;e)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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