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简介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简介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一般情况下保障信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出口收汇风险,适用于出口企业以信用证(L/C)、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销(OA)方式结算的出口业务。
承保的险别主要是商业险和政治险。
商业险主要是承保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买方拖欠货款、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开证行破产、停业或被接管、和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时开证行拖欠或在远期信用项下拒绝承兑等情况的风险。
政治险是指买方或开证行所在国家、地区禁止或限制买方或开证行向被保险人支付货款或信用证款项;禁止买方购买的货物进口或撤销已颁布发给买方的进口许可证;发生战争、内战或者暴动,导致买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开证行不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买方支付货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等情况。
政治险的最高赔偿比例为90%;破产、无力偿付债务、拖欠等其它商业险的最高赔偿比例为90%;买方拒收货物的最高赔偿比例为80%。
短期出口信用险的保费费率确定主要取决于进口国国家风险类别、支付方式和信用期限等;一般来说,进口国风险越低、支付方式的风险度越低、信用期限越短,保险费率就越低;反之,则越高。
一般来说,一年执行期的项目保费费率不低于2%。
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办理流程

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办理流程一、了解保险信息1.知识准备(1)保险定义(2)保险功能2.政策法规(1)国家政策(2)行业规定二、查询保险公司1.选择保险机构(1)保险公司列表(2)信誉评估2.咨询服务内容(1)保险产品类型(2)保险费用介绍三、准备申请材料1.企业基本信息(1)企业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2.出口合同及订单(1)合同复印件(2)订单确认书3.财务资料(1)财务报表(2)信用评级报告4.其他必要材料(1)出口商品说明(2)运输合同四、提交保险申请1.填写申请表(1)获取申请表(2)填写申请内容2.提交申请材料(1)材料清单核对(2)申请方式选择①在线提交②现场提交五、审核申请1.初审(1)材料完整性检查(2)合同及信用评估2.现场核查(如需)(1)企业现场考察(2)信用记录核实六、签订保险合同1.合同条款审核(1)保险责任范围(2)理赔条款2.合同签署(1)双方确认签字(2)合同存档七、缴纳保险费用1.费用确认(1)费用计算(2)付款方式选择2.缴费流程(1)现场缴费(2)网上支付八、保险生效1.生效通知(1)确认生效日期(2)发送保险凭证2.保险信息登记(1)更新客户档案(2)记录保险详情九、理赔流程1.理赔申请(1)收集理赔材料①理赔申请表②相关证据材料(2)提交理赔申请2.理赔审核(1)材料审核(2)理赔结果通知十、续保与调整1.续保准备(1)提前通知(2)更新申请材料2.调整保险方案(1)根据需求变化调整(2)新合同签署。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应该怎么投保

短期出⼝信⽤保险应该怎么投保
短期出⼝信⽤保险是⼀种承保出⼝商经营风险的信⽤保险,也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出⼝贸易、保障企业收汇安全的保险业务。
有孕承保风险⼤,⼀般有政府⽀持经营。
对于⼤多数从事出⼝业务的公司来说,投保⼀份短期出⼝信⽤保险必不可少。
那么,短期出⼝信⽤保险应该...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短期出⼝信⽤保险应该怎么投保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填写保单:
1、出⼝业务分析
当出⼝企业有意向投保时,出⼝信⽤保险公司将会向出⼝企业积极推介业务,同时调查了解出⼝企业的出⼝历史、出⼝规模、出⼝产品结构和国别地区分布、与主要海外买⽅的交易历史以及出⼝信⽤保险需求等信息,帮助出⼝企业分析其出⼝业务所⾯临的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风险管理建议。
2、产品选择
出⼝信⽤保险公司根据出⼝企业的出⼝结构和所⾯临的风险状况,向出⼝企业提出风险规避建议,并帮助出⼝企业选择最合适的短期出⼝信⽤保险产品和承保⽅案。
3、填写《投保单》
出⼝企业同短期出⼝信⽤保险公司初步达成投保意向后,出⼝信⽤保险公司的客户经理会指导出⼝企业填写《投保单》。
⼆、制订保险⽅案:
出⼝信⽤保险公司会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制定出适合该客户的保险⽅案。
三、出具保险单:
出⼝信⽤保险公司对出⼝企业所投保风险进⾏全⾯评估、为每⼀投保企业厘定费率并制定保险⽅案之后,即可签发保险单。
四、保单续转和保单终⽌:
短期出⼝信⽤保险保险单有效期⼀般为⼀年,保险单有效期届满时可⾃动续转。
以上就是店铺⼩编为你介绍的关于短期出⼝信⽤保险应该怎么投保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店铺律师为你解答。
短期出口贸易信用险联保协议

短期出口贸易信用险联保协议短期出口贸易信用险联保协议是指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出口企业和进口企业根据《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联保协议》、《短期进口信用保险业务联保协议》等规定和约定,通过签订联保协议,为出口企业提供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服务。
一、协议主体(一)出口企业。
出口企业是指在申请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过程中,其合法身份证明和经营资质无异议,能够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出口贸易商品销售信息和出口货款收汇信息,且未被列入国家出口经营信用记录不良名单的企业。
(二)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指在出口企业的出口货款实现前或实现后,为出口企业提供融资、贷款或保函等金融服务的银行机构。
(三)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机构,在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领域从事保险业务的公司。
(四)进口企业。
进口企业是指在出口企业和进口货物之间签订贸易合同的境外企业。
二、协议范围(一)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商业银行向出口企业提供融资、贷款或保函服务时,出口企业可按照业务需要申请国内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险公司在出口贸易过程中承保,出口企业根据出口货款收汇情况按照约定收取赔款。
(二)联保要求。
出口企业在申请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时,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联保协议》等规定和约定,确定出口企业、进口企业等需要联保的主体和联保的条件,并签订具体的联保协议。
三、协议内容(一)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应当对出口企业的基本情况,出口贸易的信用风险、融资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并确定出口信用保险额度和保费。
商业银行在提供融资、贷款或保函服务时,应当将出口信用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并遵循“知客户、懂业务、把控风险、服务实体”的原则。
(二)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联保过程中应当密切合作,通过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等形式,提高风险管理和客户服务水平,保障出口企业和进口企业的合法权益。
中国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种类

或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的企业,均可自主选择相关险种,获得保险人提供的风险保障和融资便利。
这些险种包括以下几种。
(一)综合保险(ComprehensiveCoverInsurance)该险承保出口商所有以信用证和以非信用证为结算方式出口的收汇风险。
如果出口商依照贸易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出口货物取得并提交合格单据后,因进口国的政治风险或进口商的商业风险而导致出口收汇的损失,则由保险人予以补偿。
这一保险的承保范围较大,保险金额较高,但保险费率较低。
(二)统保保险(WholeTurnoverInsurance)该险承保出口商所有以非信用证为结算方式出口的收汇风险。
但该承保条件是,(1)货物、技术或服务必须从中国出口或转口;(2)结算方式为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或赊账(OA);(3)付款期限在180天以内,但可扩展到360天;(4)签订了明确规范的出口贸易合同。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一旦因进口国或进口商的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导致出口商按合同规定出口后无法收汇,则由保险人予以补偿。
(三)信用证保险(L/CInsurance)该险承保出口商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出口的收汇风险。
一旦出口商(受益人)依照信用证规定提交了单证相符、单单相符和单内相符的单据后,因进口国或进口商的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导致信用证受益人无法收汇,则由保险人予以补偿。
但该险的承保条件是,(1)货物、技术或服务必须从中国出口或转口;(2)结算方式必须是跟单信用证;(3)付款期限是180天以内,但也可扩展到360天。
该险的费率相对较低。
(四)特定买方保险(SpecificBuyersInsurance)该险承保出口商对一个或几个特定买方,以非信用证为结算方式出口的收汇风险。
其承保条件与统保保险相同。
但由于出口商是选择性投保,其保险金额较低,因而其费率相对较高。
(五)特定合同保险(SpecificContractInsurance)该险承保出口商在某一特定出口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的收汇风险。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户手册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户手册1. 简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是指保险公司为出口商提供的一种短期信用保险,旨在保障出口商在海外贸易中的信用风险。
本手册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保户手册,旨在为保户提供详细的使用指南和相关信息。
2. 保险范围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范围包括以下方面:•贸易风险:包括买方违约、政治风险、转帐限制等。
•非商业风险:包括政治风险、货运风险、不可抗力等。
•其他特别约定事项。
保险人将根据投保人的具体需求和风险情况,制定适用的保险范围。
3. 投保条件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需满足以下条件:•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而非个体工商户。
•能够提供真实、准确的贸易信息和资料。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存在严重的信用风险。
投保人应详细了解并满足以上条件,以确保能够顺利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4. 投保流程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投保流程如下:1.投保申请: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出投保申请,包括投保金额、投保期限等信息。
2.审核评估:保险公司对投保申请进行审核评估,基于投保人的信用状况和风险情况,制定保险方案。
3.签订合同: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签署保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缴纳保费:投保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保费支付方式和时间,缴纳保费。
5.出口保险单:保险公司出具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单,投保人获得保险单后可进行出口贸易活动。
投保人应按照以上流程逐步完成投保程序,以确保能够获得有效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
5. 理赔流程在出现实际损失时,投保人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理赔:1.立案通知:投保人应在发现损失后及时向保险公司递交理赔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理赔审核:保险公司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评估,核实损失情况,并与投保人进行沟通。
3.理赔决定:保险公司根据理赔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承担理赔责任,并通知投保人理赔结果。
4.理赔支付:若理赔申请获得批准,保险公司将按照理赔金额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给投保人。
投保人应在理赔申请时,提供充分、真实的证明材料,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配合理赔流程。
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简介

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简介在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出口贸易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出口业务往往伴随着各种风险,其中信用风险是企业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
为了降低这种风险,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应运而生。
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顾名思义,是一种专门为出口企业在短期内的贸易活动提供信用保障的保险产品。
它旨在帮助企业应对海外买家可能出现的拖欠货款、破产或拒绝付款等信用风险,从而保障企业的资金安全和经营稳定。
对于出口企业来说,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具有诸多重要意义。
首先,它能为企业提供风险保障。
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市场中,买家的信用状况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恶化。
一旦出现买家违约的情况,保险可以弥补企业的损失,避免资金链断裂对企业造成的严重冲击。
其次,有助于企业拓展市场。
有了信用保险的支持,企业在与新客户或风险较高的市场开展业务时会更有信心,从而能够扩大业务范围,提高市场份额。
再者,增强企业的融资能力。
银行等金融机构通常更愿意为购买了信用保险的出口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因为保险降低了贷款的风险。
这使得企业能够获得更充足的资金,促进业务的发展。
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的保障范围通常包括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
商业风险主要涵盖买家破产、拖欠货款、拒绝接受货物等情况。
政治风险则包括进口国的政策变化、战争、暴乱、外汇管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买家无法支付货款。
在保险期限方面,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一般覆盖的是一年以内的出口贸易业务。
这个期限的设定主要是考虑到短期贸易的交易周期相对较短,风险相对较容易评估和控制。
保险金额的确定通常基于企业与买家的交易金额,并根据买家的信用状况、所在国家的风险等级等因素进行调整。
在理赔方面,当企业遭遇买家违约并符合保险条款的约定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定损和赔付。
为了获得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企业通常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出口业务情况、买家信息等。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操作指南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操作指南一、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概述何谓出口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是政府为鼓励企业扩大出口、保障企业收汇安全而开设的政策性保险,中国信保是我国唯一经营此项业务的专业机构。
在出口货物、技术、服务以及海外投资等相关外经贸活动中,出口企业或相关银行向中国信保提出投保申请,中国信保出具保险单(或签订保险协议);当国外债务人所在国家发生政治风险或国外债务人发生商业风险,导致出口企业或相关银行(被保险人)的应收帐款难以安全收回时,中国信保(保险人)按照保险单(或保险协议)规定负责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
出口信用保险按照信用期限长短分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承保信用期限在180天以内(可扩展为360以内)的收汇风险,主要用于以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帐OA等商业信用为付款条件的出口,以及信用证项下的出口。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主要产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主要产品有综合保险、统保保险、信用证保险、特定买方保险和中小企业综合保险。
(一)综合保险综合保险承保出口企业所有以非信用证为支付方式和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出口的收汇风险。
它补偿出口企业按照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出口货物或提交单据后,因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发生而导致的出口收汇损失。
其特点是既承保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收汇风险,也承保非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收汇风险,保险金额高,承保范围大,保险费率低。
(二)统保保险统保保险承保出口企业所有以非信用证为支付方式出口的收汇风险。
它补偿出口企业按照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出口货物后,因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发生而导致的出口收汇损失。
(三)信用证保险信用证保险承保出口企业以信用证支付方式出口收汇风险。
它保障出口企业作为信用证受益人,按照信用证要求提交了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单据后,由于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的发生,不能如期收汇损失。
其特点是费率较低。
(四)特定买方保险特定买方保险承保出口企业对一个或几个特定买家以非信用证支付方式出口的收汇风险,其适保条件与统保保险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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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简介---一般情况下保障信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出口收汇风险。
---适用于出口企业从事以信用证(L/C)、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销(OA)结算方式自中国出口或转口的贸易。
承保风险---商业风险——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买方拖欠货款;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开证行破产、停业或被接管;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时开证行拖欠或在远期信用项下拒绝承兑。
---政治风险——买方或开证行所在国家、地区禁止或限制买方或开证行向被保险人支付货款或信用证款项;禁止买方购买的货物进口或撤销已颁布发给买方的进口许可证;发生战争、内战或者暴动,导致买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开证行不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买方支付货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
损失赔偿比例---由政治风险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90%。
---由破产、无力偿付债务、拖欠等其它商业风险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90%。
---由买方拒收货物所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80%。
产品功能把握贸易机会,扩大业务规模。
提升信用等级,增加融资渠道。
强化信用管理,减少呆坏账款。
利用补偿功能,确保持续发展。
综合保险综合保险承保出口企业所有以信用证和非信用证为支付方式出口的收汇风险。
它补偿出口企业按合同规定出口货物后,或作为信用证受益人按照信用证条款规定提交单据后,因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发生而直接导致的出口收汇损失。
适保范围货物、技术或服务从中国出口或转口;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或赊销(O/A)等;付款期限:一般在180天以内,亦可扩展至360天;有明确、规范的出口贸易合同。
承保风险包括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
政治风险指买方所在国家(地区)相关的国家风险,包括: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开证银行被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禁止或限制汇兑货款;✧开证银行所在国家或地区颁布延期付款令,造成货款迟付;✧开证银行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使开证银行无法履行付款义务;非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禁止或限制汇兑;✧禁止进口;✧撤销进口许可证;✧颁布延期付款令;✧发生战争等。
商业风险指买家信用风险,包括: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开证银行因破产、停业或被接管等无力偿还债务;✧开证银行拒付货款;✧开证银行拖欠货款;非信用证支付方式下:✧买方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买方拒绝受领货物并拒付货款;✧买方拖欠货款。
理赔追偿通报可损是被保险人义务,索赔是被保险人权利;被保险人可在一定限度内选择赔偿比例,赔偿比例的选择与保险费率的高低相关联;对符合条件和单证齐全的赔案,实行快速赔付;被保险人如逾期提交《可能损失通知书》,赔偿比例会降低。
保险费率的厘定与保险费的收取出口企业将信用证、非信用证出口业务全部投保,风险相对分散,保险费率较低;保险费率的厘定主要取决于进口国国家风险类别、支付方式和信用期限等。
一般来说,进口国风险越低、支付方式的风险度越低、信用期限越短,保险费率就越低;反之,则越高;出口企业按约定方式向中国信保申报符合保险单承保范围的全部出口;中国信保每月或按约定时间根据出口企业申报的发票金额和《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具体费率计收保险费。
保密原则对于客户所提供的资料,中国信保为客户严格保密。
统保保险产品介绍单证下载投保指南产品介绍统保保险承保出口企业所有以非信用证为支付方式出口的收汇风险。
它补偿出口企业按合同规定出口货物后,因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发生而导致的出口收汇应收账款经济损失。
适保范围货物、技术或服务从中国出口或转口;支付方式为: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或赊销(O/A)等;付款期限:一般在180天以内,亦可扩展至360天;有明确、规范的出口贸易合同。
承保风险包括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
政治风险指买方所在国家(地区)相关的国家风险,包括:✧禁止或限制汇兑;✧禁止进口;✧撤销进口许可证;✧颁布延期付款令;✧发生战争等。
商业风险指买家信用风险,包括:✧买方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买方拒绝受领货物并拒付货款;✧买方拖欠货款。
理赔追偿通报可损是被保险人义务,索赔是被保险人权利;被保险人可在一定限度内选择赔偿比例,赔偿比例的选择与保险费率的高低相关联;对符合条件和单证齐全的赔案,实行快速赔付;被保险人如逾期提交《可能损失通知书》,赔偿比例会降低。
保险费率的厘定与保险费的收取出口企业将非信用证出口业务全部投保,风险相对分散,保险费率较低;保险费率的厘定主要取决于进口国国家风险类别、支付方式和信用期限等。
一般来说,进口国风险越低、支付方式的风险度越低、信用期限越短,保险费率就越低;反之,则越高;出口企业按约定方式向中国信保申报符合保险单承保范围的全部出口;中国信保每月或按约定时间根据出口企业申报的发票金额和《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具体费率计收保险费。
保密原则对于客户所提供的资料,中国信保为客户严格保密。
投保指南1. 客户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投保买家的相关资料2. 填写《投保单》,把出口企业的名称、地址、投保范围、出口情况、适保范围内的买方清单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清楚后,企业法人签字盖章3. 中国信保审核保单,核定费率,签发保单,提供《保单明细表》、《费率表》、《国家(地区)分类表》、《买方信用限额申请表》、《信用限额审批单》、《出口申报单》等给客户1. 您在接到我公司签发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单》后,应就保单适用范围内的每一买家申请信用限额,填写《买方信用限额申请表》一式三联,按表内的要求,把买家的情况,双方贸易条件以及所需的限额填写清楚。
2. 中国信保评估买方资信,核定限额您应在限额生效日期后出口,每批出货后,十五天内(或每月十号前)逐批填写《短期出口信用综合险出口申报单》(或《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险出口月申报表及保费计算书》)一式三份,按表中之要求,把出口的情况如实清楚填写,供保险公司计收保险费。
对于您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出口,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您补报。
但若补报的出口已经发生损失或可能引起损失的事件已经发生,本公司有权拒绝接受补报。
如您有故意不报或严重漏报或误报情况,本公司对您已申报出口所发生的损失,有权拒绝承担责任(出口香港的货物,要在三天内申报,帐期在30天内的等等客户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出申请)缴纳保费您在收到我管理部开出的“保险费发票”十日内应缴付保险费。
如未在规定期限内交付保险费,本公司对您申报的有关出口,不负赔偿责任;如您超过规定期限二个月仍未交付保险费,本公司有权终止保单,已收的保险费概不退还。
保险费率如需调整,本公司将书面通知您,通知发出后第二个月出口的货物,保险费按新费率计算。
1. 客户获悉保单中所列政治风险事件已经发生、买方破产或者无力偿付债务、买方拒绝受领货物等情况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管理部提交《可能损失通知书》。
客户应在买方拖欠货款二个月内向我管理部提交《可能损失通知书》。
2. 客户提交《可能损失通知书》后,应根据我公司的指示进行追偿。
追偿费用,除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和佣金外,先由我公司承担。
否则,追偿费用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
3. 客户经理审核《可能损失通知书》,检查限额,出运申报及缴纳保费情况,填写《承保情况一览表》,连同《限额审批单》在三个工作日内一并报送总公司。
4. 对可损金额较大的案件(金额超过5万美元),客户应委托我公司进行调查追讨。
同时签署《委托代理协议书》和Collection Trust Deed。
客户经理收集全案卷资料后报总公司。
如客户不同意委托我公司进行调查追讨,客户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追讨并在规定的自行追讨期限内(1个月)向我管理部通报有关情况。
信用证保险信用证保险承保出口企业以信用证支付方式出口时面临的收汇风险。
付款期限在360天以内。
在此保险项下,出口企业作为信用证受益人,按照信用证条款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单证相符、单单相符的单据后,由于商业风险、政治风险的发生,不能如期收到付款的损失由中国信保补偿。
多重利益:灵活方便。
出口企业可选择将其全部信用证业务统一投保,亦可选择某一或某几笔信用证业务单独投保融资更便利,扩大企业经营能力赔偿比例高,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的赔偿比例均达90%保险费率低最高分担90%的追讨欠款费用承保范围:货物从中国出口;支付方式为:不可撤消的跟单信用证(L/C)付款期限一般在180天以内,亦可扩展到360天;有明确的出口贸易合同。
承保风险类别:∙商业风险✧开证银行因破产、停业或被接管等无力偿还债务✧开证银行拒付货款✧开证银行拖欠货款∙政治风险✧开证银行被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禁止或限制汇兑货款✧开证银行所在国家或地区颁布延期付款令,造成货款迟付✧开证银行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使开证银行无法履行付款义务理赔追偿对所有的客户实行“48小时以内理赔受理应答制”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和单证齐全的赔案申请,简化程序,实行“简易赔付”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理赔速度保户如逾期通报《可能损失通知书》,赔偿比例则会被减低保险费率的厘定与保险费的收取保险费率的厘定以基础费率为依据,较低保险费率的厘定主要取决于进口国状况、进口商情况和付款方式等。
一般来说,进口国风险越高、放账期越长,保险费率就越高在符合保单承保范围内,被保险人须在每票出口单据提交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信保申报出口对投保多个信用证的保险保单,中国信保按月收取保费;对于单个信用证的保险保单,在申报后即收取保费。
中国信保根据被保险人申报的发票金额和《保单明细表》列明的费率,计算应缴保险费并寄送《保费通知单》,被保险人须于《保费通知单》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保费保密原则对于客户所提供的资料,中国信保严格遵守为客户保密原则特定买方保险特定买方保险专为中国出口企业而设。
它承保企业对某个或某几个特定买方以各种非信用证支付方式出口时面临的收汇风险,其中,付款期限180天以内(可扩展至360天)。
多重利益:灵活方便。
出口企业可选择投保一个买方,也可选择投保几个买方;支付条件可以是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或赊销(OA)等融资更便利,扩大企业经营能力赔偿比例由客户自由选择承保范围:货物从中国出口;支付方式为:付款交单( D/P)、承兑交单(D/A)、赊销(OA)等付款期限一般在180天以内,亦可扩展到360天;有明确的出口贸易合同。
承保风险类别:包括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
商业风险来自于买家,包括:✧买方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买方拒绝收货✧买方拖欠货款政治风险即国家风险,包括:✧买方所在国家或地区禁止或限制汇兑货款✧买方所在国家或地区颁布法令或采取行政措施,禁止货物进口或撤消进口许可证✧买方所在国家或地区颁布延期付款令,影响货款支付✧买方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买方无法履行合同理赔追偿赔偿比例由客户自由选择对所有的客户实行“48小时以内理赔受理应答制”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和单证齐全的赔案申请,简化程序,实行“简易赔付”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理赔速度保户如逾期通报《可能损失通知书》,赔偿比例则会被减低保险费率的厘定与保险费的收取由于风险相对集中,保险费率较高保险费率的厘定主要取决于进口国状况、进口商情况和付款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