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保出口信用保险介绍
出口信用保险简介功能

出口信用保险背景:出口信用保险是承保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的过程中因进口商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的一种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
出口信用保险承担的风险特别巨大,且难以使用统计方法测算损失概率,一般商业性保险公司不愿意经营这种保险,所以大多数是靠政府支持来经营的简介:出口信用保险是指信用机构对企业投保的出口货物、服务、技术和资本的出口应收账款提供安全保障机制。
它以出口贸易中国外买方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保国内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中因进口商方面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方面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
[2]出口信用保险(Export Credit Insurance),也叫出口信贷保险,是各国政府为提高本国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商的收汇安全和银行的信贷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以国家财政为后盾,为企业在出口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提供风险保障的一项政策性支持措施,属于非营利性的保险业务,是政府对市场经济的一种间接调控手段和补充。
是世界贸易组织(WTO)补贴和反补贴协议原则上允许的支持出口的政策手段。
全球贸易额的12%~15%是在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下实现的,有的国家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提供的各种出口信用保险保额甚至超过其本国当年出口总额的三分之一。
通过国家设立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ECA,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承保企业的收汇风险、补偿企业的收汇损失,可以保障企业经营的稳定性,使企业可以运用更加灵活的贸易手段参与国际竞争,不断开拓新客户、占领新市场。
起源发展:出口信用保险诞生于19世纪末的欧洲,最早在英国和德国等地萌芽。
1919年,英国建立了出口信用制度,成立了第一家官方支持的出口信贷担保机构——英国出口信用担保局(ECGD)。
紧随其后,比利时于1921年成立出口信用保险局(ONDD),荷兰政府于1925年建立国家出口信用担保机制,挪威政府于1929年建立出口信用担保公司,西班牙、瑞典、美国、加拿大和法国分别于1929、1933、1934、1944和1946年相继建立了以政府为背景的出口信用保险和担保机构,专门从事对本国的出口和海外投资的政策支持。
出口信用保险

有该纠纷可以看出,信用保险融资并不是“绝对保险”,不是没有风险。 银行对信用保险的盲目信任和依赖,源于其对信用保险融资的法律结构, 尤其是保险人的权责缺乏清楚的认识。
实际问题
1)信保融资产品的客户适用范围狭窄 信保融资产品的客户适用范围狭窄 2)出口信用保险的一些运作机制和条款 不利于出口商申请办理押汇融资 不利于出口商申请办理押汇融资
难以对是否统保出口信用保险达成一致; 难以对是否统保出口信用保险达成一致; 赔付缓慢,赔款较低; 赔付缓慢,赔款较低; 投保周期过长,投保费率过高; 投保周期过长,投保费率过高; 免责条款较多
潜在风险
主要是融资银行的风险: 主要是融资银行的风险: 融资银行的风险
保险赔偿责任不等同于担保责任, 保险赔偿责任不等同于担保责任, 不等同于担保责任 银行融资还款来源不确定 银行融资还款来源不确定
出口信用保险的特点
出口信用保险是在商品出口或相关经 济活动中发生的 由保险人(经营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的保险公司) 与被保险人(向国外买方提供信用 的出口商和银行) 签定的一种协议。 特点: 特点: 以盈利作为经营的主体目标. 不以盈利作为经营的主体目标. 风险、难控制. 高风险、难控制. 府参与办理. 政府参与办理.
出口信用保险保障的风险包括:
商业风险 包括买方无力偿还债务(例如破产)、货物 出运后买方拒收货物、买方提货后不按期支付货 款等。 国家风险 包括买方所在国家实行外汇管制禁止或限制 汇兑、买方所在国家实行进口管制或撤销进口许 可证、买方所在国家或任何有关的第三国发生战 争或暴乱等。 出口信用保险项下对商业风险的赔偿比率一 般不高于损失金额的80%,对国家风险的赔偿比率 一般不高于损失金额的90%。
三种融资方式的比较
打包贷款,出口押汇, 打包贷款,出口押汇,短期出口 信用保险融资的比较 信用保险融资的比较 (一)打包贷款融资范围窄,属于装 打包贷款融资范围窄, 船前融资,银行受理融资条件严格 条件严格。 船前融资,银行受理融资条件严格。 出口押汇融资范围较广, (二)出口押汇融资范围较广,属于 装船后融资,银行受理融资条件相对 装船后融资,银行受理融资条件相对 宽松。 宽松。 (三)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融资范围更 属于装船后融资, 广,属于装船后融资,银行受理融资 条件最宽松 最宽松。 条件最宽松。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介绍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介绍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简介中国信保是我国唯一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于2001年12月成立,由中国政府全资拥有,注册资本金40亿人民币。
中国信保的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投资保险、担保、商帐追收、资信评估、保单融资等。
2005年开始,为服务于出口产业链条、提升重点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国务院批准中国信保向国内企业试行提供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服务。
二、什么是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是中国信保作为政策性保险机构,为服务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针对中国企业国内贸易信用风险而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
中国信保的国内贸易险保险单的主要功能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风险保障:保障企业应收账款的回收安全,是保险单的基本功能;寻求信用销售的风险保障,也是企业的最基本保险需求。
在此基础上,只要企业履行了保险单的相关义务,企业的应收账款风险就会得到全面的保障。
(二)融资推动:由于企业在应收账款上可能的损失都会得到中国信保的保险保障,因此通过借助中国信保提供的保险服务,企业的资质可以更容易取得银行融资的认可,获得贸易融资。
如果企业的供应商也获得了中国信保的保险服务,企业也可以借助中国信保的信用审核,提升供应商对企业的资信评价,使供应商容易接受企业提出的信用采购方式,间接满足企业的供货商融资需要。
(三)财务规划:通过“信用保险+贸易融资”模式,保险单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企业实现收入的提前确认、改善DSO等目的,从而改善报表结构,提高企业价值。
(四)市场拓展:通过保险单的风险保障功能,企业的应收账款风险得以转移,企业将腾出更多的精力开拓市场,同时通过采取更宽松的交易方式,增加老买方对企业的采购量,更好的巩固企业和买方的贸易关系。
三、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的流程(一)企业与中国信保洽谈合作方案企业首先可以梳理一下自身的贸易流程、信用政策和买家结构,然后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与中国信保洽谈并商定具体的合作方案。
简述出口信用保险的几种经营模式。

出口信用保险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重要保险形式,它可以有效降低贸易风险,促进跨国贸易的发展。
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政府贸易保险、商业贸易保险和混合贸易保险。
政府贸易保险是由国家政府直接设立或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来提供保险服务。
这种模式下,政府通常会对出口商的出口交易进行保险,并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政府贸易保险的特点是保费低廉、赔偿及时,并且具有一定的国家信用背书。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SINOSURE)就是我国政府支持的国家级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为我国企业的出口交易提供保险和风险管理服务。
商业贸易保险是由商业性贸易保险公司提供的出口信用保险服务。
这种模式下,商业保险公司会根据市场需求,针对特定出口交易提供保险方案,并收取相应的保险费用。
商业贸易保险的特点是灵活性强、服务范围广,能够针对不同的出口交易情况量身定制保险方案,为出口商和进口商提供全方位的风险保障。
美国信用保险公司(Ex-Im Bank)就是一家专门为美国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的商业保险机构。
混合贸易保险是政府和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提供的出口信用保险服务模式。
在这种模式下,政府和商业机构会共同承担出口交易的保险责任,政府通常会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分担,并为商业保险机构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和风险补偿。
这种模式集中了政府和市场的优势,能够充分利用政府资源和商业机构的灵活性,为出口交易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险保障。
德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Euler Hermes)就是一家政府和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的典型例子。
出口信用保险的几种经营模式各有特点,政府贸易保险具有一定的国家信用背书和保费优惠,商业贸易保险灵活性强、服务范围广,混合贸易保险集中了政府和市场的优势。
不同的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出口情况和风险特点选择适合的出口信用保险模式,以降低贸易风险,促进出口业务的发展。
在未来,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和变化,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模式也将不断创新和完善,为跨国贸易提供更加优质和多样化的保险服务。
中信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介绍及流程

中信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介绍及流程中信保是中国进出口银行全资子公司,专门为中国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服务。
中信保的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是指对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进行贸易活动提供的较长期信用保险保障。
下面将介绍中信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基本概念、保险类型、申请条件以及申请流程。
一、基本概念:中信保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是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中信保向中国企业提供的贸易信用保险服务。
该保险服务主要面向中国企业的出口活动,并通过向合作方(包括银行和保险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以降低出口企业所面临的风险。
二、保险类型:1.买方信用保险:主要是为中国企业以进口商身份参与国际贸易提供信用保障,降低因海外进口商违约给中国企业带来的风险。
2.供应商信用保险:主要是为中国企业以出口商身份参与国际贸易提供信用保障,降低因全球买方违约给中国企业带来的风险。
三、申请条件:1.具备进出口资格:申请企业应具备进出口权利,即在中国海关注册并办理进出口手续。
2.国际市场需求:申请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应适合国际市场需求。
3.客户信用状况:合作方的信用状况应良好,信用评级在中信保规定的范围内。
四、申请流程:1.提交保险申请:申请企业向中信保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财务报表、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等。
2.评估和审批:中信保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和审批,并进行信用评级,确定保险金额和费率。
3.签订合同:中信保与申请企业签订保险合同,明确双方权责。
4.缴纳保费:申请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费。
5.提供必要担保:根据合同要求,申请企业可能需要提供必要的担保措施。
6.开立信用证:申请企业向合作方开立符合要求的信用证。
7.确认保险责任:确认信用证或合同符合保险合同的要求,中信保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8.索赔处理:如发生合同违约或买方无法支付的情况,申请企业可以向中信保提出索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9.索赔审核和支付:中信保对索赔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付。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2023年度业绩分析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2023年度业绩分析1. 概述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是我国唯一的专业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18日,其宗旨是为我国的对外经济贸易合作提供保险保障,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
本报告将对中国信保2023年度的业绩进行详细分析。
2. 业绩指标2.1 保费收入2023年,中国信保的保费收入达到了人民币XX亿元,同比增长XX%。
这一增长主要得益于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稳步发展,以及中国信保在保险产品创新、服务优化等方面的不懈努力。
2.2 赔付金额2023年,中国信保的赔付金额达到了人民币XX亿元,同比增长XX%。
这表明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在面临风险挑战的同时,也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和支持。
2.3 业务范围2023年,中国信保的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覆盖了XX个国家和地区,为我国的对外经济贸易合作提供了更加广泛的服务。
3. 风险管理3.1 风险识别与评估2023年,中国信保加强对风险的识别与评估,采用了先进的风险评估体系,确保在保险业务中能够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风险。
3.2 风险防范与控制中国信保在2023年加大了对风险防范与控制的力度,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加强风险监测等手段,确保了保险业务的稳健运行。
4. 服务创新4.1 保险产品创新2023年,中国信保推出了多款创新保险产品,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竞争力。
4.2 服务模式创新中国信保在2023年积极探索服务模式创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5. 国际合作5.1 国际合作项目2023年,中国信保参与了多个国际合作项目,为我国的对外经济贸易合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5.2 国际合作伙伴中国信保在2023年与多个国际知名保险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共同应对全球贸易风险挑战。
6. 结论2023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凭借其专业的风险管理能力、不断创新的服务模式以及广泛的国际合作,取得了显著的业绩成果,为我国的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出口信用保险理赔业务介绍

出口信用保险理赔业务介绍1. 什么是出口信用保险理赔?出口信用保险是一种由国家或国际组织提供的风险保障机制,旨在降低企业在出口业务中的风险。
出口信用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公司确认出口货款无法收回的情况下,向投保人提供补偿,并采取相应措施追偿。
2. 出口信用保险理赔的流程出口信用保险理赔的流程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步骤:步骤一:保险申报投保人在发生货款无法收回的情况下,需要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出保险赔付申请。
申报应包括所有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例如出口合同、欠款通知和催款函等。
步骤二:保险公司评估保险公司将对申报的资料进行评估,以确认货款无法收回的事实以及应赔付的金额。
评估结果可能会要求补充提供一些额外的证据,以支持理赔申请。
步骤三:保险公司赔付在评估确认后,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的赔付比例向投保人支付理赔金额。
投保人应提供相关银行账户信息,以便保险公司直接将理赔金额划入指定账户。
步骤四:保险公司追偿保险公司在赔付后会采取相应的追偿措施,以尽力收回已支付的赔款。
追偿措施可能包括向欠款方发起诉讼、寻求其他协助机构的合作等。
3. 出口信用保险理赔案例以下是一个出口信用保险理赔案例的简要描述:某公司出口一批货物给国外买家,并投保了出口信用保险。
然而,在货物发货后,买家却拖欠了全部货款。
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提交了相关的合同、欠款通知和催款函。
保险公司评估后确认了货款无法收回的情况,并向投保人支付了一定比例的理赔金额。
保险公司随后采取了追偿措施,并最终成功收回了部分赔款。
4. 出口信用保险理赔的注意事项在申请出口信用保险理赔时,投保人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及时申报:一旦发生无法收回货款的情况,应尽快向保险公司申报理赔,以确保赔付的及时性。
•提供充分证据:在申报理赔时,应提供充分的相关证据来支持申请。
这包括出口合同、欠款通知、催款函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遵守合同约定:在投保时应仔细阅读出口信用保险合同,并遵守合同约定的申报期限、申报方式等规定。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流程详解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流程详解一、申请阶段1. 出口商需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或中国保险公司提交出口信用保险申请。
申请资料通常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出口产品信息、出口合同等相关资料。
2. 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出口商需缴纳保险费。
二、保险生效阶段1. 当保险费缴纳成功后,出口商将获得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保险合同正式生效。
2. 保险期限通常与出口合同期限一致,出口商在保险期限内享有保险赔偿的权利。
三、保险理赔流程1. 当出口商面临买方违约、政治风险、货款无法收回等情况时,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2. 出口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发票、货物运输单据、收款凭证等。
3. 保险公司会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向出口商进行赔付。
四、保险条款1. 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险条款通常包括责任免除条款、保险赔付条件、保险责任限制等内容,出口商在申请保险前需仔细阅读并了解保险条款的具体内容。
2. 在出口信用保险合同中,通常包括有关赔付比例、免赔额、最高赔付限额等具体条款,出口商在选择保险产品时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
五、保险赔付方式1. 在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向出口商进行赔付。
赔付方式包括一次性赔付、分期赔付等多种形式。
2. 出口商需及时将赔付款用于补偿损失或偿还相关债务,保持与保险公司的互信关系。
通过以上流程介绍,可以更清楚地了解中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具体操作步骤和相关规定,有助于出口商在国际贸易中更好地利用这一金融工具降低风险、保障权益。
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与相关机构或保险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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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不 同的 结算 方式 风险 依次 递增, 因此 费率 也将 依次 递增
注:我公司将世界各贸易国家分为九类,我司目前只承保前八类国家,诸如阿 富汗、伊拉克等第九类国家,我公司暂不承保。
1、采用远期信用证
由于远期信用证能够给予买家以信用支持,买家可以先行提货, 因此一般都会对汇票进行承兑
只要开证行或指定银行承兑汇票后,银行就必须承担无条件的 付款责任,因此信用保险就可以承保银行到期不付款的风险
2、采用保险下的DP方式
•由于信用证不符点的特性,实际上与DP所产生的拒收风险结果一致。 但出口信用保险可以承保DP下由于买家拒收的风险,补偿出口商转卖 或退运后的损失
•政治风险 •银行风险(挑不出不符点、挑不符点但放单、 超过5个银行工作日) •空运、陆运、1/3提单自寄、记名提单(加 保买家风险)
如何规避信用证的风险(二)无理挑 不符点风险
•无理挑不符点风险——虽然国际商会制定的UCP500以及国际 商会专家组的众多判例都力图对不符点作一个相对明确的规定, 要求银行不可以“非实质性”不符点为由拒付,但由于这些都 属于国际惯例的范畴,没有法律所具有的强制性,不同的银行 执行起来,标准各不相同。因此不符点成为买家拒收的合理理 由,造成出口信用保险无法承保这一风险
3、信用证结算方式下扩展承保买方风险
(一)保险责任 1、在开证行(或保兑行,下同)提出不符点之前,被保险人即已发 现不符点且获得买方书面承诺接受不符点的情况下,保险人扩展承 保因保单条款所列买方商业风险及政治风险引起的损失。 2、在被保险人未获得买方书面承诺接受不符点或在开证行提出不符 点之后获得买方书面承诺的情况下,保险人扩展承保买方收货后的 破产、无力偿付债务或者拖欠货款以及保单条款所列政治风险引起 的损失。 3、在信用证项下的货物以空运、陆运等方式出口,被保险人将有效 提货单据自寄买方,运输单据是收货收据,提单记名抬头等被保险 人丧失货权的情况下,保险人扩展承保买方收货后的破产、无力偿 付债务或者拖欠货款以及保单条款所列政治风险引起的损失。
商业风险之一信用证方式
传统意义上的L/C风险集中在银行,信用等 级高,收汇有保障。
信用证的“安全形象” 令很多企业放松信 用管理,并视为控制风险的主要手段。
信用证交易方式真的没有风险吗?
信用证的风险
• 银行风险(尤其破产风险激增,美国 破产银行增至41家)
• 空运、陆运、1/3提单自寄、记名提单 • 越来越多的软条款 • 因为不符点而丧失合同下的追索权
二、政府财力的保障
国家财政部出资40亿元人民币成立了出口信保公司,并且在注册 资金减少时,将由国家财政持续地注入资金,并列入国家的财政 预算安排。
三、保险范围
保障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政治风险在其他保险中通常被列为不 可抗力而排除在保险责任之外。
四、保费扶持发展基金,税收优惠
第一部分
出口信用保险及对安徽省出口 的支持
政策性金融工具—— 出口信用保险
China Export & Cred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信保公司的政策性体现在:
一、扶持外贸发展的工具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中国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 农业发展银行统称为“三行一司”,作为国家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从不同的角度扶持企业发展,出口信保是国家扶持出口的重要渠 道。
2、大大降低了企业的保险成本
第二部分 风险分析及规避
政治风险
• 金融危机的影响深远 • 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 更多的绿色壁垒和技术壁垒
• 规避方法:1、通过渠道及时了解相关信息 2、提高技术标准 3 、转嫁风险
• (一)非证支付方式下: • 1、禁止或限制汇兑 • 2、禁止进口 • 3、撤销进口许可证 • 4、延期付款令 • 5、战争风险 • 6、其他 • (二)信用证支付方式下: • 1、禁止或限制汇兑 • 2、延期付款令 • 3、战争风险 • 4、其他
支持情况
• 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年承保 金额由2002年的8000多万美元,到2008年的9 亿多美元。 2008年,同比增长42.6%。
• 逐年增加的态势
投保企业类型
• 省级外贸、中小外贸 • 大型生产企业、中小生产企业 • 涉及多个行业:汽车行业、家电行业、化工行业
和其他制造行业等
商业风险之二 非信用证方式
• 1、买家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 • 2、买家拖欠 • 3、买家拒收拒付 当前 尤其关注资金困难、产品价格暴
跌、汇率波动
特殊的情况
• DP远期的特殊法律规定 • 指定承运人、货代(FOB) • 记名提单(不凭提单就可以提货 ) • 空运和陆运
• 此外由于DP方式较灵活,没有信用证繁琐的手续,进口商也无需缴纳
开证押金,因此出口商可以获得更多的订单,更好的价格
•注意:费用比较
信用证的相关费用包括开证费、通知费、议付费、保兑费、不符 点费等等 ,各种显性和隐性费用可观,开证费和议付费一般约为信用 证金额的0.5%左右,
保险下DP,保险费率0.9%左右,扣除保费补贴,实际0.5%左右
赔付比例
• 政治风险:90% • 商业风险: 1.买方破产或丧失偿付能力:90%
2.买方拖欠:90% 3.拒收货物:80%
特殊情况:东欧等少部分国家和地区的商业风险赔 付比例为50%,可视情况予以适当提高
政府扶持
1、为鼓励企业利用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扩大 业务,防范风险,安徽省商务厅对于投保 的企业采取保费扶持政策,扶持比例去年 40%,今年60%
信用证业务分析—建议
• 做好开证行的资信调查,尽量选择信用相对较 好的银行开证,原则上世界排名1000名以外的 开证行应采取风险规避措施
• 谨慎对待资信较差开证行所开的信用证 • 做好买家的资信调查同样重要 • 严格审证审单工作,避免软条款 • 出现风险坚决通过国内通知行抗辩
如何规避信用证的风险(一) 信用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