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深圳市有限公司员工奖惩流程

奖罚审批表
所属单位:□奖励□处罚填表日期:
姓名
部门
职务
工号
奖励:□口头表扬
□书面表扬
□记功
处罚:□过失提示
□书面警告
□记过
基本事由描述
申报人签名/日期:
门店人事部意见
店长/部门经理审核
人力资源部审核
(副)总经理审批
说明:1,受到书面警告处罚的,自处罚之日六个月内不得晋升/加薪。
人力资源部人员
人力资源部
人事部人员需及时将已审批的奖罚情况通知员工本人。
当事人
上一级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
监察部门进行复查,并在三天以内回复员工复查处理意见
人力资源部人事主任
(门店人事主管)
人力资源部
由人事部门作为计算当月奖罚的凭据并存入员工档案备案。
编制:人力资源部日期:2009-11-01
审核/日期:审批/日期:盖章:
5、总部人员的书面表扬/书面警告以上的奖惩由部门经理提报,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副总经理审批。
6、行政奖惩在进行奖罚时可根据不同情节同时使用辅助方式(如:奖金、晋级、晋升或经济赔偿、降级、降职、解除合同等)。
部门主管提报
人事主管审核
店长审核
人力资源经理审批
店长提报
总部部门经理
人力资源经理审核
(副)总审批
2、口头表扬/口头表扬加50元以下的奖励或过失提示/过失提示加50元以下的处罚由部门主管申报,交人事主管审核,报店长批准。
3、书面表扬/书面表扬加50元至200元的奖励或书面警告/书面警告加50元至200元的处罚,最低由部门主管提报,门店人事主管审核,店长审核,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
4、记功/记功加200元至500元的奖励或记过/记过加200元至500元的处罚,最低申请提报职位是店长(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主管副总审批
深圳某某电子有限公司奖惩管理条例

深圳某某电子有限公司奖惩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深圳某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员工奖惩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激励员工积极向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奖惩管理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奖惩管理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以及合同工。
第三条奖项设置公司设立以下奖项,以奖励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员工:1.优秀员工奖:以表彰在职业技能、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
2.创新奖:以表彰在工作中提出并实施独特、创新的方案或想法的员工。
3.模范员工奖:以表彰在工作中展现出服务态度良好、为公司树立榜样的员工。
4.突出贡献奖:以奖励在公司发展、效益提升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
5.团队协作奖:以奖励在团队合作、协调沟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员工。
第四条惩罚措施公司对违反工作纪律、懈怠工作、影响员工团队合作以及严重失职等行为,将采取以下惩罚措施:1.口头警告:对于轻微违纪的员工,公司将进行口头警告,并提醒其注意自己的行为。
2.书面警告:对于多次违纪或情节较重的员工,公司将给予书面警告,并要求其改正错误。
3.停职:对于严重违纪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停职处分,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4.降级:对于多次停职或影响公司利益的员工,公司将给予降级处罚,丧失一定的职权。
5.解雇:对于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解雇处理。
第二章奖项评选第五条评选标准公司将根据以下方面评选奖项:1.优秀员工奖: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专业技能等综合因素评选。
2.创新奖:根据员工在工作中提出的创新想法、实施情况、效果等因素评选。
3.模范员工奖:根据员工的服务意识、工作态度、同事评价等因素评选。
4.突出贡献奖:根据员工在公司发展和效益提升中所作出的突出贡献评选。
5.团队协作奖:根据员工在团队工作中的表现、协作能力、沟通能力等因素评选。
第六条评选程序奖项的评选程序如下:1.公司将每年定期组织评选工作,并委任专门的评选委员会负责具体事务。
广东某某某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文本

广东某某某公司公司员工赏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赏罚行为,保证正常的工作次序,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例规定,并联合公司的实质状况,特拟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为公司保护纪律、实行赏罚的基本依照,严格执行员工赏罚管理规定,是鼓舞先进、提升员工踊跃性和创建性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严肃纪律、保障规章制度落实和增强公司管理的重要保证。
第三条合用范围:第二章奖赏第一节奖赏的层级第四条对个人的奖赏项目有夸奖、奖励、记功、记大功及特别贡献奖。
第五条奖赏的同时视表现或情节能够发放奖金,详细标准拜见《行政赏罚金额对应表》。
第二节奖赏的原则第六条奖赏的审定应当以事实为依照,全面权衡事迹性质、情节和个人的客观条件,酌情提升或降低奖赏:1.事迹影响力巨大者提升奖赏,属于基本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降低奖赏;2.非本员工作而主动踊跃达成者提升奖赏,属于本员工作或在上级监察下达成者降低奖赏;3.依据其余要素提升或降低奖赏,奖赏奏效后,不行与可能发生之处罚抵消。
第七条奖赏事件中若有主管领导得力要素,亦可赐予该主管适合奖赏。
第八条同一员工在同一事件中有多项奖赏时,以其所受最高奖赏为其在此奖赏事件中的最后奖赏。
第三节奖赏的标准第九条员工拥有以下事迹之一者,可予以夸奖:1.热情主动地为公司访客供给帮助,获取访客口头赞成者;2.有益于公司或社会公共利益,有事实证明者;3.停息员工之间的纷争,遏止矛盾的发生;4.工作坚持原则,开辟创新,受上级采纳及夸奖。
第十条员工拥有以下事迹之一者,可予以奖励:1.经公司指派代表本公司参加集体活动并获市级以上竞赛优越者;2.追回失款、保护公司利益者;3.停息较大矛盾,防备事件恶化者;4.工作中常常言传身教,为别人建立优秀的楷模,获取一致认可者。
第十一条员工拥有以下事迹之一者,可予以记功:1.拾金不昧并且价值巨大(现金或价值超出5000元以上者);2.代表公司参加省市级各项竞赛并获取较佳名次者;3.在培训员工方面有明显收效者,使部下员工整体素质获取提升者;4.发现事故隐患实时采纳举措,防备重要事故发生者。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员工奖惩制度一、总则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二、奖惩的原则2.1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2.2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3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
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员工的行为,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的奖惩范围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包括领导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奖惩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奖励和惩罚应当根据员工的实际表现和贡献,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
第四条奖惩管理制度的奖励内容包括集团公司的荣誉称号、奖金、晋升、提升职务等,惩罚内容包括警告、责令改正、罚款、辞退、法律追究等。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努力提高业务素质。
第六条集团公司设立奖励与惩罚委员会,由公司高管和部门主管等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奖惩政策、审核评定奖惩事项、监督执行情况等工作。
第七条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应当发挥模范作用,及时表扬和奖励优秀员工,制止和纠正不良行为。
第八条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奖惩管理档案,及时记录员工的奖惩情况,为员工的职业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九条集团公司奖励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先进个人奖励: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贡献评定,发放奖金、提升职务、获得荣誉称号等。
(二)先进集体奖励:评选优秀团队、优秀部门,发放奖金、表彰奖状等。
(三)优秀员工培训奖励: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四)其他奖励形式:包括家庭团聚、员工旅游、庆祝活动等,以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满意度。
第十条集团公司奖励制度的评定标准包括:(一)工作成绩:主要包括完成目标、创新能力、协作精神等方面。
(二)工作态度:主要包括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团队精神等方面。
(三)工作效率:主要包括工作效率、成本控制等方面。
(四)职业道德:主要包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奖励制度的程序包括:(一)设立奖励提名制度,员工可以提名自己或他人获得奖励。
(二)制定奖励评定标准和流程,由奖励与惩罚委员会评定并决定奖励对象。
(三)公开宣布奖励对象,发放奖金、奖状等奖品。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为增强员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共财产,努力学习掌握本岗位所需文化知识和技能,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创新,团结友爱、互相协作,按时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
第三条实行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
在奖励上,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违反纪律的员工,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用工形式的劳动用工,在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各级领导都要带头执行,每个员工既是遵守者,又是监督者,做到有规必行,执规必严,违规必究。
第二章员工的基本职责第五条每个员工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第六条员工在生产劳动和工作中,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时间内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每个员工应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不得以任何形式攻击、诽谤、侮辱、伤害他人,不得寻衅斗殴,防碍公务。
第八条各级领导应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全心全意为公司服务,关心公司员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坚决反对以权谋私、抵制不正之风。
第三章奖励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一)在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保护国家资产和节约能源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在公司推广煤矿安全技术、改进煤矿安全设施和改善劳动条件、技术革新、小改小革、节能减排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提出合理化建议,效果显著的;(三)在改善煤矿劳动条件或者预防煤矿事故方面有发明创造和科研成果,效果显著的;(四)在煤矿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五)抢险救灾,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或者抢险救护有功,使国家、企业和人民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六)在企业发展中,勇于开拓创新,改进公司经营管理的。
深圳集团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员工奖惩制度一、总则1.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1.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1.42.1使奖惩2.22.32.4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
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2.5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3.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3.2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3.3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3.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3.5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公司总经办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3.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嘉奖通报全公司,并颁发奖金150元,奖金在通报后一周内发放;。
4.14.24.34.44.54.6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1(轻微)违纪行为,视情况严重情况给予10-5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4.6.2警告处分,警告通报全公司,同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需负责赔偿责任;4.6.3记过通报全公司,同时给予2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4.6.4记大过通报全公司,同时给予3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4.6.5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集团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内部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确保集团各项业务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在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形式。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但不限于:1. 表彰优秀员工,颁发荣誉证书;2. 表扬先进事迹,在集团内部进行宣传;3. 评选年度先进工作者,给予一定的荣誉称号。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但不限于:1. 提供年终奖金、季度奖金等;2. 获得晋升机会,提升职位;3. 提供国内外旅游、培训等福利。
第七条奖励的评选标准:1. 工作业绩:根据员工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等方面进行评估;2. 工作态度:考察员工的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创新意识等;3. 考勤纪律:按照集团考勤制度执行,无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行为;4. 团队贡献:对团队建设、业务拓展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
第三章惩罚制度第八条惩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九条警告适用于轻微违纪行为,如迟到、早退等。
第十条记过适用于较严重的违纪行为,如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等。
第十一条降职适用于严重违纪行为,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
第十二条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1. 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2. 情节恶劣,影响公司声誉;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惩罚的实施需按照以下程序:1. 调查核实:对员工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2. 通报批评:对违纪员工进行通报批评,指出其错误;3. 实施惩罚:根据违纪程度,按照本制度规定实施相应的惩罚;4. 教育转化:对受惩罚的员工进行教育转化,帮助其改正错误。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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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制度
一、总则
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权责规定:综合事务部派驻事业部的行政后勤保障机构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部门;总部综合事务部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口部门;总经理办公会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机构。
二、奖惩的原则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2.1.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1.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
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2.1.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2.1.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
处罚和惩戒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在查清事实后提出处罚建议,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责任)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奖励的方式分为行政奖励、经济奖励和公司特别贡献奖三种。
行政奖励包括嘉奖、记功、记大功。
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公司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公司总经办视具体情况确定
奖励内容。
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3.6.1嘉奖通报全公司,并颁发奖金150 元,奖金在通报后一周内发放;
3.6.2记功通报全公司,并颁发奖金300 元,奖金在通报后一周内发放;
3.6.3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并颁发奖金500 元,奖金在通报后一周内发放。
3.6.4对为公司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另行给予“公司特别贡献奖”。
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总经理办公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公司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公司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描述、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2.1检查员工遵守公司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违纪)过失单》;
4.2.2考查员工岗位描述(岗位说明书等)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责任)过失单》惩戒的方式有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
经济处罚即为罚款。
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4.6.1 (轻微)违纪行为,视情况严重情况给予10-50 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4.6.2警告处分,警告通报全公司,同时给予100 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需负责赔偿责任;
4.6.3记过通报全公司,同时给予200 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4.6.4记大过通报全公司,同时给予300 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465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公司,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具体奖惩内容
(二)任职能力和工作业绩类
奖惩结果的其它应用:
5.19.1奖惩结果将作为员工日常考核的参考数据之一,将与员工在公司的职业生涯息息相关;
5.19.2任用与提升员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受过奖励的员工,对德、才兼备者还可破格提升;
5.19.3管理人员年度被记大过者,将并处予降职或撤职处分,由综合事务部重新考核定岗;
奖惩过程的其它注意事项:
5.20.1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奖励,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凡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由见证人提出,均需填写《奖励单》。
奖励的核实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奖励实施的办理见《员工奖惩流程》。
5.20.2员工造成公司财物损坏和丢失的,由综合事务部或综合事务部派驻事业部的行政后勤保障机构对责任人进行调查认定,根据具体的情况,酌情处理。
5.20.3员工被处罚时,根据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大小,给予直接上级连带责任处罚。
六、奖励的投诉和惩罚的申诉综合事务部在发布奖励通告后一周内接受全体员工的投诉;若发现奖励当事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时,将撤回相关奖励,并按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综合事务部需对投诉员工进行保密,若提供信息查实准确,可根据提供信息重要程度给予相应的精神或物质奖励;若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作诽谤处理。
综合事务部在发布惩罚通告前应与当事人确认,以签字认可为准;若当事人对惩罚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由综合事务主管副总指派专人重新核实,重新确认惩罚事项;若当事人对重议后的惩罚仍有异议,可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申诉,以总经理办公会的最后判决为准。
综合事务部将奖惩的相关文件归档,作为员工考核的证据之一。
七、名词解释及附表:工作持续改进委员会:由总经理办公会成员组成,下设以各事业部负责人和综合事务部负责人组成的操作小组;
附表一:《奖励单》附表二:《过失单》附表三:《奖惩申诉单》附表四:《员工奖惩流程》附表五:《奖惩申诉流程》
八、附则本制度所依据的奖惩内容可见《员工手册》、《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等公司相关规定;本制度由综合事务部制订、解释,由综合事务部监督检查;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实施,原有类似制度自行终止。
深圳市恒达友威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综合事务部二OO六年五月
附表一:
奖励单
附表二:
过失单
综合事务部签收:
附表三:
奖惩申诉单
附表
四:
奖惩流程
流程示意图责任人/部门相关文件/表单奖惩事由提岀
申诉流程
N
公示
确认
Y
核实
审核
Y
出具处理意见
奖惩实施
综合事务部派驻事业
部行政后勤保障机构
综合事务部派驻事业
部行政后勤保障机构
综合事务部负责人
综合事务部
相关人员
综合事务部
《员工奖惩制度》
调查报告等
《员工奖惩制度》
调查报告等
《奖励表》
《过失表》
《奖励表》
《过失表》
《奖励表》
《过失表》
相关文件/表单
奖惩申诉表
奖惩申诉表
奖惩申诉表
附表五:
奖惩申诉流程
流程示意图 责任人/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