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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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征求意见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战略3

第三章市域城镇发展4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7

第五章市区空间管制8

第六章中心城区总体布局 8

第七章中心城区交通规划 10

第八章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11

第九章中心城区城市形象与风貌规划12

第十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13

第十一章中心城区旅游发展规划 14

第十二章中心城区市政工程规划14

第十三章综合防灾体系规划16

第十四章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17

第十五章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规划 17

第十六章远景发展设想要点17

第十七章规划实施18

第十八章附则19

附件1 21

附表1 荆州市域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表22

附表2 荆州市城镇职能类型(2006-2020年)23

附表3 荆州市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平衡表(2020年)2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适应荆州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对96版《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

(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5)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函》(建规函

[2004]270号);

(6)《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

(7)《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

(8)《荆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

(9)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0)荆州市政府关于对《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进行修编的请示(荆政文[2004]95号)。

第一节规划修编指导思想

第3条坚持城市发展战略目标。按照文化荆州走向世界、粮食荆州走向全国、工业荆州走向中部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调整城市用地空间功能布局。

第4条坚持塑造城市特色。突出荆州的文化性、历史性、地方性,按照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与风景旅游城市的要求,塑造美好的城市形象。第5条坚持以资源和环境保护为前提。重视城市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处理好建设与保护之间的协调发展的关系,并通过对禁建区、

限建区、适建区的划定,确定城市空间合理配置的基本原则。

第6条坚持以人为本。合理调整用地功能及布局,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对外交通系统,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整体利益,实现城市总体规划从技术

文件到公共政策的转变。

第7条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统筹考虑城市发展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实现人类生存环境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城市经

济与社会结构和谐共生、城市与乡村协调发展。

第二节规划期限

第8条本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0—2020年。

第三节规划范围

第9条本规划所称市域是指荆州市行政区所辖二区(荆州区、沙市区) 、三市(石首、洪湖、松滋)、三县(公安、监利、江陵),市域面积

为14067平方千米。

第10条本规划所称市区是指荆州区、沙市区所辖地域,面积1576平方千米。第11条本规划所称中心城区是指荆州区城市建成区(下称荆州区城区)和沙市区城市建成区(下称沙市城区)及有关基础设施覆盖的区域。

第12条本规划所称城市规划区范围指荆州市所辖的荆州区、沙市区的地域范围。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一节城市发展目标

第13条城市发展总目标是使荆州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长江中游区域性中心城市、健康宜居的城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

第14条经济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荆州市域本地生产总值达到633亿元,年均增长10%,人均GDP达到9664元,一、二、三产业的比例调整为

22:36:42。到2020年,荆州市域本地生产总值达到1640亿元,年

均增长10%,人均GDP约22500元,一、二、三产业的比例调整为17:

38:45。

第15条社会发展目标是确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和6%。全市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达

到9年以上,在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农村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建设

面向全市服务的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设施。建立

起结构完善,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医疗服务网络。

第16条产业发展目标是强化工业发展地位,大力发展历史文化旅游产业和交通运输业、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品牌农业示范基地,积

极发展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和现代服务业。

第二节城市发展战略

第17条城市发展策略是立足鄂中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成为“配合武汉,协同宜昌”的区域中心城市;接轨沪宁汉渝,成为联动长江的重

要城市;优势独具,成为国内外知名的优秀旅游城市。

第18条城镇化发展战略是极化中心,统筹城乡,积极构建经济活跃、生态宜人的城镇体系。

第19条产业发展战略是改造提升纺织、家电、农产品加工三大传统产业;

做大做强机械与汽车零部件、农药与精细化工、森工造纸三大优势产

业;积极培育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三大潜力产业;

同时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业、物流业和文化旅游业。

第三章市域城镇发展

第一节市域城镇发展战略及总体目标

第20条市域城镇发展战略:

1、中心城市促进战略:促进中心城市的发展,培育荆州的中心职能。

2、空间结构集聚战略:以主导产业为依托,培育集聚性空间结构。

3、外部区域对接战略:与武汉等主要区域增长极实现对接。

4、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人口﹑资源﹑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发展之间的关系。

5、轴线发展、梯度推进战略:将发展潜力高,投资效益好的地段划

定重点发展地区,以宜-黄高速﹑荆-襄(东)高速﹑随-岳高速,沿

长江经济带为市域发展轴,城镇化进程沿主要发展轴逐渐向两侧梯度

推进。

第21条人口与城镇化水平:2010年荆州市域总人口658万人,城市化水平42%,城镇人口276万人;2020年市域总人口698万人,城市化水平

52%,城镇人口363万人。

第二节市域城镇体系等级结构

第22条建立“一心三轴”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一心”是指中心城区。

三轴分别为自荆州沿长江经公安、江陵、石首、监利和洪湖的市域发

展主轴线,其向北可延伸至荆门市;自荆州沿荆襄(东)高速经公安、

南平镇至湖南省的灃县城镇发展轴;从荆州城区出发,沿松滋至荆州

城区省道,经埠河镇、沙道观镇、松滋市过刘家场镇西至宜昌的五峰

县城镇发展轴。

第23条建立中心城市——县(市)级城市——重点镇——一般镇四级城镇职能结构体系。中心城市:指荆州中心城区。县(市)级城市:石首、

洪湖、松滋、公安、监利、江陵。重点镇十九个,一般镇是乡村区域

的管理中心与商品集散地。

第三节市域城乡协调发展战略

第24条城乡协调发展应以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相统一为原则,城乡之间应当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竞争机制和公平的利益分配。

第25条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发展的目标,协调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

坚持土地利用协调发展目标,形成土地与经济开发的规模效应,实现

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坚持文化协调发展目标,城乡共享文化、教

育、信息、科技等现代文化成果,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平衡和社会管理

水平的提高。

第四节市域生态资源保护规划

第26条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与清洁工业。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控制能耗大污染重的新建项目。

第27条工业布局主要向市、区、县城及中心城镇集中,通过工业小区开发统一治理污染。一般镇应通过工业小区或工业点适度发展,中心村及

基层村严格控制工业发展。城镇工业用地以发展一二类工业为主,三

类工业严格控制规模,并做好污染的控制和治理。

第五节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第28条利用荆州丰厚的文化旅游资源及湿地湖泊生态环境,立足华中旅游市场,发展华东、华南及华北旅游市场;利用荆楚文化与三国文化内

涵,积极开拓东南亚与国际旅游市场,将荆州建成融历史文化旅游与

湖泊湿地生态旅游为一体的中国著名优秀旅游城市。

第29条荆州市旅游总体布局划分为荆州古城游览区、洪湖渔家度假区、危水风景名胜区与天鹅洲湿地观光区(含黄山头森林公园)四大旅游区。

第六节市域空间管制规划

第30条市域空间管制规划在城市生态构架的基础上,根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及基本农田的保护要求,划分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

区三类地区。

第七节市域重要基础设施规划

第31条在市域范围内规划“两横两纵”的高速公路体系和“三横三纵”的一级公路体系。高速公路体系:“两横”:分别为宜黄高速公路和汉

南至监利高速公路;“两纵”:分别为荆襄(东)高速公路和随岳高

速公路。一级公路体系:“三横”:分别为国道318,省道103(沙

洪线),省道332(石首至松滋);“三纵”:分别为国道207,省

道220(新张线)和仙洪赤一级公路。

第32条沪汉蓉高速铁路从荆州市区北侧经过,客运站规划选址在郢城遗址西南侧。

第33条荆岳铁路是焦柳、京广两大干线间的联络线,形成沪蓉铁路和荆岳铁路“一横一纵”的铁路干线。

第34条以荆州港为重点,加强长江沿线港区建设。规划荆州港建设为国家一类口岸。

第35条建设燃煤热电联产沙市热电厂(2×30万千瓦),规划建设荆沙电厂(4×60万千瓦)。新建兴隆——高场、兴隆——袁市220KVII回

线路,完成荆州区220KV纪南变,石首市220KV笔架山变、洪湖市220KV

盛家岭变、松滋市220KV飞凤山变、监利县220KV容城变增容。

第36条规划引江济汉渠道从荆州市城区西、北侧穿越,引水渠道于荆州市龙洲垸设进水闸和泵站取长江水,至潜江市高石碑入汉江,全长68

千米,其中荆州市域内26.85千米,通航标准为限制性三级航道。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

第37条荆州市的城市性质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长江中游国家级重要港口, 鄂中南地区的中心城市。

第38条荆州市的城市职能为:依托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城市;长江中游的国家级重要港口;长江中游区域的交通及流通中心;区域经济、

文化中心;区域医疗卫生基地;区域高等职业教育基地;长江中游区

域的重要制造业基地,荆州市政治中心。

第39条城市规模:

(1)规划城市人口规模:近期(2010年)城市人口为75万人;远期

(2020年)城市人口为100万人。

(2)城市规划用地规模:近期(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为70 km2,

人均建设用地93.3 m2/人,远期(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为101.8km2,

人均建设用地101.8 m2/人。

第五章市区空间管制

第40条将市区划分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三类区域。

第41条市区范围的适宜建设区总面积为345.9平方千米,其中中心城区适建区范围北至沪蓉高速铁路,南至荆江大堤,西至太湖农场,东至岑

河镇。

第42条市区范围的限制建设区包括荆江大堤至长江之间的区域、重要的城市绿地和绿化走廊、庙湖与海子湖周边的区域,以及建成区与禁止建

设区之间的缓冲地带。市区范围限制建设区的总面积为125.4平方千

米。

第43条市区范围的禁止建设区包括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区、城市楔形绿地、自然河流水系保护区、地下文物埋藏区、基本

农田区以及城市滞洪区等,总面积为1104.7平方千米。

第六章中心城区总体布局

第一节城市用地评价

第44条综合荆州市地形地貌、地质灾害影响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多项因素,基于地基承载力,以及坡度、高程、长江淹没区的控制要求、生

态敏感区及文物古迹保护区的划定等,对城市建设用地条件进行综合

评价。

第45条建设用地评价共分为三类:

1、一类建设用地为高程较高,二级阶地所属的区域范围;

2、二类为高程略低,一级阶地所属的区域范围;

3、三类用地为河漫滩以及低洼地等容易被洪水淹没的区域。

第二节城市拓展方向

第46条总体空间发展策略遵循“中强、西拓、东进、北控”的发展原则。

中强:强化与完善中心城区片区建设,充分利用空置地,提高集约与

规模效益,改善生态环境。

西拓:城南区组团建设用地的适度西向拓展,以高等教育为依托形成

以高新技术为主的新型工业片区。

东进:择优开发东部。东部片区在项目的选择上,要以一、二类工业

为主,限制三类工业发展。

北控:控制城市向荆州古城以北发展,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和城市生态

屏障,确立历史文化和生态发展底线,注重保护优良的生态环境。第三节用地功能分区

第47条中心区:完善金融商贸、行政文化中心、旅游服务、居住等综合功能。中心片区在现状沙市城区的基础上向西、向北扩展,形成东起豉

湖路、西至荆东环路、北抵荆岳铁路、南至荆江大堤的核心区域。第48条城南科教园区:东接中心区、西至西楚大道、北抵护城河、南至长江。拓展教育科研、高新技术产业、生活居住等现代综合服务功能。第49条城东区:位于中心区以东,以工业和港口为主的综合型片区。主要承担工业基地、港口运输与物流、对外交通等职能。

第50条古城区:荆州古城垣以内及护城河周边区域。主要为文化旅游服务功能。

第四节主要功能布局

第51条行政商贸中心位于中心区,在该区域集中布置宾馆、商业购物、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设施。

第52条工业基地主要设立于城东区的东方大道两侧区域。城南科教园区以产、学、研为依托的新型工业园区。

第53条对外交通设施主要包括荆岳铁路、沪蓉高速铁路、两纵两横公路网、荆州港、江汉运河和荆州机场。在主要的对外交通设施的周边区域规

划物流园区。

第54条荆州古城景区包括三国主题公园、古城公园等主要内容;风景旅游区主要包括八岭山风景区、海子湖风景区、楚纪南城遗址公园、郢城

遗址、熊家冢楚王陵公园等。

第55条城区内文化、教育设施项目包括演艺中心、图书馆、博物馆、职业技术教育基地、长江大学校区扩建和社区文化娱乐设施等。

第56条城市新增居住用地主要布置在沙市北部和城南区。到2020年,居住用地总面积达到25.66平方公里,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为25.70平方米

/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6平方米/人;加强中心城区住宅开发

宏观调控,基本实现供需平衡,优化住宅供应结构,重点解决中低收

入群体住房需求;居住用地优先满足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经济适

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规划期内建设完成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255万

平方米,约3.4万套;建设完成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255万平方米,

约1.3万套。

第七章中心城区交通规划

第一节对外交通设施规划

第57条规划以中心城区为中心,以高速公路、中心城区外围环路和现有国、省道为骨架组成公路网络。

第58条沪蓉高速铁路与荆岳铁路形成“一横一纵”的铁路干线。

第59条荆州港规划为11个港区,在盐卡港重点发展集装箱运输,形成水陆联运的现代化港区;在长江沙隆达广场段设置旅游休闲码头。

第60条将沙市机场搬迁至岑河镇以东区域。

第二节城市道路规划

第61条城区道路基本呈方格网结构。道路由主干路、次干路及支路组成。

其中,主干路共21条,总长122.56千米;次干路共43条,总长146.62

千米。东西向主干路为荆沙路、北京路、江津路、荆沙大道、北环路、

翠环路、南环路、张沟路、徐桥路;南北向主干路为西楚大道、白云

路、太岳路、荆州大道、园林路、三湾路、西环路、郢都路、屈原南

路、东环路、机场路、东方大道。

第62条城区干路网密度为2.64千米/平方千米,城区道路广场面积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3.07%,人均道路广场面积13.30平方米

/人。

第63条结合城市用地性质和规模布置游憩集会广场,结合客货运设施布置交通广场,人均广场面积达到0.50平方米。

第64条结合城区用地布局设置停车场等静态交通设施。

第三节公共交通规划

第65条公交线路规划:按照公交优先的原则,结合城市道路功能调整和道路建设,在城市干道和主要支路布设公交线路,新区和老城区之间设

置快速公交线,新城与郊区主要城镇之间设市区骨干线或小公交线。第66条公交站场规划:公交线路站距设置为中心区平均为400米,外围区平均为500-600米,近郊区平均为600-800米。

第67条出租车规划:合理规划出租车营运规模和布局,确保出租车供应量与交通需求量的平衡。

第四节公路客货运站场规划

第68条货运枢纽规划:在荆州城区东部结合铁路站场和港口建设集公路铁路联运、水陆联运、保税仓储、口岸通关为一体的荆州综合物流园;

建设荆州集装箱中转总站;改扩建荆州长江物流园、荆州货运城;建

设农副产品物流园。

第69条客运枢纽规划:与沪蓉高速铁路和荆州铁路客运站配套建设荆州换乘中心;新建楚都快速客运站;与荆州大学城发展和荆州城南开发区

建设配套,建设城南客运枢纽站;在荆沙大道以北与318国道区域内,

建设荆襄河客运枢纽站;搬迁红门路客运站至沿江大道;新建荆州玉

桥客运站。

第八章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第70条建设城市外围大环境生态圈,外圈由长江——沮漳河——八岭山——海子湖——南北渠围合的城市外围生态保护区,主要包含古墓区,

古遗址保护区,森林公园及河湖水网和田园。内圈由西楚大道——翠

环路——东方大道——长江及荆江大堤防护林带组成城市近郊绿色

空间保护区。

第71条加强生态廊道体系的建设,以道路绿化、滨江、滨河风景防护林带为骨架联结各类园林绿化,体现河渠纵横,田园交织的水乡风光,逐

步形成有机地园林绿地生态系统。

第72条中心城区近期(2010)目标:人均公共绿地10.5平方米,绿地率35%,绿化覆盖率38%;

远期(2020)目标:人均公园绿地12.58平方米,绿地率38%,绿化

覆盖率45%。

第73条加强中心城区绿地系统建设,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绿环、绿廊与绿楔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城区重点建设植物园、范家渊公园、

叶家渊公园、荆襄河公园等市级公园,结合生活居住区建设城南公园、

东岳公园、龙潭公园等区级公园。

第74条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保护生态湿地、风景林地、水系水网等。

第九章中心城区城市形象与风貌规划

第75条突出历史文化名城和滨水城市景观特色。充分利用历史文化遗存和长江、沮漳河、八岭山、海子湖等自然景观资源,以城市公园、广场、

景观轴线等为基本骨架,创造富有地域特征的城市景观风貌。

第76条中心城区城市风貌划分为古城风貌区、大学城风貌区、现代工业风貌区、滨江风貌区、中心都市风貌区、沪蓉高速铁路站前风貌区等城

市风貌区。

第77条中心城区景观与风貌由水系沿岸景观、城市景观轴线、城市景观节点、门户节点等要素予以控制,组织城市景观体系。

第78条水系沿岸景观的控制:以长江、护城河、荆襄河、荆沙河、太湖港和江津湖沿岸为水景轴,组织城市滨水空间。严格控制滨水景观核心

区建设,对景观核心区内的重要景观实施保护。

第79条城市景观轴线的控制:城市景观轴线贯穿城市整体空间形态以及有特色的片区空间形态,包括主要城市道路以及沿线各类开敞空间。规

划控制重点在于按照道路的性质构造各具特色的街道景观,并且有机

组织各类公共活动的功能和空间节点。

第80条城市景观节点:围绕城区若干自然、人文要素和功能核心设置城市景观节点,以市级中心、次中心、片区中心为主。注重其建筑设计和

环境艺术设计,新建筑的设计应保持环境的协调,并强调与用地功能

特色紧密结合。

第81条门户节点:注重城市各类对外出入口地带的景观风貌,包括铁路客货运站、港口、机场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等交通设施的周边地段,形成

城市门户景观。

第82条城市天际轮廓的控制:重点控制水系沿岸景观、城市景观轴的天际轮廓线。沿江景观以万寿宝塔、长江大桥、涉外旅游码头为主要标志,

创造优美的沿江城市轮廓线。

第十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第83条遵循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求,对古城遗址、古墓葬、古文化遗址具体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及控制建设地带,建立保护标志。城市的发展应

当避开古城、古城遗址、古文化遗址等历史文化保护区。

第84条保护“江”、“陵”、“城”、“湖”空间特色要素,保护城市与自然空间整体结构关系。

第85条转变古城功能,恢复和开辟具有传统地方特色的文化场所,形成以高品质文化、旅游、居住和游憩为主要内容的区域。

第86条古城人口控制在为5.5-8万,其中常住人口5.5万。

第87条荆州古城实行整体保护,采取分级分片的保护方式。重点保护“一环、二片、五点”。一环即明代城垣和护城河;二片指三义街、得

胜街二块历史地段;五点是指古城范围内的开元观、玄妙观、铁女寺、

文庙以及关帝庙。

第88条划定重点保护区、重点协调区、一般协调区三个层次,控制荆州古城内的建筑高度、体量、风格和色彩。

第89条对三义街、得胜街、冠带巷、胜利街、中山路等历史街区景观进行保护。对能够体现历史发展文脉的南门大街、东西堤街、托塔坊、民

主街、居正街等进行保护。

第90条加强荆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内容包括长江流域古文明、荆楚文化、三国文化、特别历史人物、特别文化表现形式,如地方戏曲、地

方饮食、地方民俗文化与传统习俗等。

第十一章中心城区旅游发展规划

第91条利用荆州丰厚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及湿地湖泊生态环境,立足华中旅游市场,发展华东、华南及华北旅游市场;利用长江水文化、楚文

化与三国文化内涵,积极开拓东南亚与国际旅游市场,将荆州建成融

历史文化旅游与湖泊湿地生态旅游为一体的中国著名旅游城市。

第92条荆州游览区的区划范围包括荆州市中心城区与八岭山地区及海子湖地区。主要的旅游资源为荆州古城、楚纪南城遗址、八岭山古墓葬群

及国家森林公园、长江水文化景观及沙市都市观光等风景名胜。

第十二章中心城区市政工程规划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第93条近期(2010年)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0.7万立方米/(万人·日),总用水量52.5万立方米/日。远期(2020年)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

0.85万立方米/(万人·日),总用水量85万立方米/日。供水普

及率100%。

第94条远期关闭临江水厂和金凤水厂,扩建郢都水厂,新建工业新区水厂,城区总供水能力达95万立方米/日(含向郊区乡镇供水10万立方米

/日)。进一步完善城区给水管网,形成多水源环状供水管网系统,

主城区管网末端压力达到0.28MP。

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第95条排水体制:沙市老城区和古城区采用雨污合流制,其它城区采用雨污分流制。

第96条在现有红光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万吨/日的基础上,新建红光污水处理厂二期20万吨/日,占地约20公顷;新建城南污水处理厂20

万吨/日,占地约20公顷;新建草市污水处理厂6万吨/日,占地

约7公顷;新建城东区污水处理厂12万吨/日,占地约12公顷,新

建学堂洲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占地约2公顷。2010年污水处理率

达到70%,到2020年中心城区的污水处理总规模达到70万吨/日,

污水处理率达到90%。

第97条城区雨水通过雨水管道或明渠收集,就近排入内河水系或湖渊水体,通过调蓄和转输,最后汇入四湖水系。

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第98条220KV变电站及220KV电网建设:

新建草市、学堂洲、窑湾220KV输变电工程;扩建纪南220KV输变电

工程,建设500KV江陵变至公安变220KV线路;沙市热电厂燃煤热电

联产机组扩建接入系统。

第99条110KV变电站及110KV电网建设:

新建雷家垱、开发区、雨台、观音垱、弥市、宝塔河110KV输变电工

程;扩建南湖、南门、柳垸、便河110KV输变电工程;建设草市、宝

塔河220KV变电站110KV外送配套工程;110kV纪李线部分改建,110KV

纪潭一回线路改建。

第四节通信工程规划

第100条新建荆西工业园交换局、红门路张沟交换局、开发区锣场交换局、雷家垱交换局,窑弯交换局,每局容量3万门。扩容城区现状各交换

局和周边岑河局、观音当局、郢城交换局,城区局容量5万门,周边

局容量3万门。

第101条按每个TD-SCDMA基站覆盖1万门用户计算,城区约需70个3G基站,每个移动通信局新建一座移动通信交换局。

第102条固定电话接入网:主干线5000对、次干线2000对,分支线500对,进户线100对。

第五节燃气工程规划

第103条荆州市城市气源近期以天然气(低发热值为8500kcal/NM3)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远期为天然气。总用气量为(考虑5%不可预见气量):

近期(2010年)9160万m3/年,远期(2020年):20380万m3/年。

管道气气化率近期达到80%,远期达到100%。

第104条远期改扩建锣场城市门站;建设318国道、荆沙大道高压储气管道;

建设红光路、城南、荆沙大道及东方大道CNG汽车加气站。总用气规

模约为15万m3/d。

第105条输配系统为高、中压两级系统,高压系统设计压力为1.6Mpa,中压管网设计压力为0.4 Mpa,运行压力0.3 Mpa。

第十三章综合防灾体系规划

第106条城市防洪:建立国家区域防洪体系,荆江大堤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荆江大堤城区设防水位为45.00米(吴淞高程);长湖库堤、

太湖港排渠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其它内河水系防洪标准为50年

一遇。

第107条消防规划:将城区划分为14个消防责任区,相应布置14个陆上消防站,其中一级站5个,二级站8个,三级站一个。另设水上消防站

一个。城区主次干道完善市政消火栓建设,间距不大于120米。

第108条抗震规划:荆州地震基本烈度为六度,按六度抗震设防。建立和完善城区疏散、救灾道路体系;提高城区堤防、供水、供电、供气、消

防和医疗等城市生命线工程抗灾防灾能力;城区所有新建项目要避开

断裂带。

第109条人防规划:荆州为一级防护区、三类设防城市。积极发展城区周围城镇,形成城乡结合、平战结合的人民防空保障体系。规划远期人防

工程面积达人均0.5平方米。

第十四章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第110条对城区内河湖水系进行综合治理,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城区水环境应达到如下目标:

1、长江荆州城区段、长湖水质应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确定的Ⅱ

类水质标准;

2、豉湖渠水质应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确定的V类水质标准;

3、其余城区内河水体应逐步恢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确定的Ⅲ

类水质标准。

第111条城区居住、商业、文教机关等城区大气环境质量标准达应到2级标准,化工区和工业区达到3级标准。

第112条强化城市噪声控制,城区不同区域的噪声应达到如下目标:

1、居住、商业、文教机关应达到国家1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即昼间

55dB(A),夜间45dB(A);

2、工业区应达到国家1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即昼间65 dB(A),夜间

55 dB(A);

3、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

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应达到国家4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即昼间70

dB(A),夜间55 dB(A)。

第十五章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规划

第113条近期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25%以上,城区垃圾清运率达到95%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城市垃圾分类收集率达到30%

以上。远期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0%以上,城区垃圾清运率达

到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区城市垃圾分类收集率

达到60%以上。

第114条近期垃圾堆肥处理量130吨/日、焚烧处理量为500吨/日、远期垃圾堆肥250吨/日、焚烧处理量为1000吨/日。

第十六章远景发展设想要点

第一节远景空间格局及规模

第115条2020年以后,荆州将以1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状态继续发展,以中心城区、江南新区及外围组团构成“一江两岸、带状多组团”发展的

空间格局。总人口将达到200万左右,城市总用地规模200平方千米。

第二节远景发展要点

第116条进一步加强产业结构的调整,将发展文化旅游业和现代信息业作为城市经济的主要增长点,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达到70%,经济发展

水平进入发达城市行列。

第117条在强化中心城区职能的基础上,发展壮大市域内的二级城市,形成规模合理、分工明确、优势互补、有机联系的都市圈。

第118条调整优化市区各组团的用地布局,按照“相对独立、就地平衡、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原则,完善各自功能。

第119条对外围各组团建设用地进行有效整合,其中观音垱镇和锣场镇连片发展,海子湖旅游目的地与纪南镇连片发展,其它组团相对独立发展。第120条建立完善的城市道路交通系统,通过快速路的建设,将城市各组团之间连成一体。

第121条继续加强生态化城市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全面协调。

第十七章规划实施

第一节规划法制

第122条健全与《城市规划法》配套的地方性行政措施及规范性文件,保障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

第二节城乡统筹

第123条(1)将城镇密集区内城镇纳入城市统一管理,逐步撤销荆州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乡镇建制。

(2)鼓励人口、工业向城镇集中,保持农村地区良好生态环境。

第三节时序统筹

第124条(1)根据规划确定的近期、远期和远景不同阶段的城市规划布局,强化不同阶段城市总体结构、基础设施等方面的衔接,保证城市空间

的有序生长。

(2)根据城市动态发展的特点,确定城市规划的阶段性目标。(3)

强化整体意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时序,逐步推进旧城改

造和城市新区建设。

(4)小城镇建设突出特色优势,优先发展重点镇。

(5)建立城市规划与建设反馈机制,实现城市规划的动态管理。

第四节分层控制

第125条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继续编制城市分区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重要地段的规划设计。

第五节部门协调

第126条(1)强化城市总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2)强化与城市公共社会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的协调,保

障城市功能的有效发挥。

第六节公众参与

第127条(1)利用各种手段加强规划宣传,增强城市总体规划公开透明的力度和公信力。

(2)增强全市人民规划意识,提高遵守、执行总体规划及有关法规

的自觉性。

(3)设立监督机制,将公众参与引入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的各个

阶段。

第十八章附则

第128条规划纲要成果包括纲要文本、图纸、说明书和专题研究报告四部分。第129条本规划纲要报建设部组织审查。

第130条本规划纲要由荆州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1

建设部关于同意荆州市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函

建规函[2004]270号

湖北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报请批准修编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鄂建 [2004] 104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修编时间较早,经过10年的实施,

原有城市结构布局确已开始出现不适应的情况,原有荆州机场用地的规划利用对荆州市城市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也将产生影响,现时考虑到国土部门即将开始编制至2020年的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 [2004] 28号文件精神,确保依法做好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我部原则同意荆州市人民政府适时开展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二、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应当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五

个统筹”要求。要先行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开展对城市的发展目标和空间发展布局的研究,做好修编的前期工作。

三、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要充分注意加强城市行政区域内城乡统筹发展

问题,要综合考虑城市的产业发展、空间布局、重大基础设施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统筹安排的研究,要切实防止盲目扩大规模的倾向,要注意与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总体规划修编中涉及现有国家级开发区扩区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另行报批。

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的要求,现行城市总体规划未到期的城市修编城市总体

规划,规划期限由上报国务院当年起至2020年,其中近期建设规划期限至2010年。请你厅加强对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指导,提高修编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五、根据《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规定,我部将适时组织对荆州市

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纲要和初步成果的审查,请你厅和荆州市注意就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保持与我部的联系。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成果公示内容

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成果公示内容 发布时间:2006年09月25日 前言 合肥市位于安徽省中部,地处长江、淮河之间,江淮分水岭南侧,巢湖西北岸,淝河之水穿流而过。合肥是一座具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城,素有“淮右襟喉,江南唇齿”之称,以“三国故地,包拯家乡”著称于世。 合肥是安徽省的省会,建国后城市得到快速发展,由一个五万人的小城,迅速成长为现代化大城市。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城市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城市通过超常规、跳跃式的发展,到2005年底,合肥中心城区人口已达224万人,城市建设用地225平方公里。《合肥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所确定的社会、经济及城市建设的各项目标到2005年底均已实现或突破。经建设部同意,合肥市人民政府组织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在新的时期,合肥迎来了重大发展机遇,国家“中部崛起”及安徽省“东向发展”战略的实施,对合肥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为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市委、市政府面向未来的“141”城市空间发展布局,紧扣“大环境、大建设、大发展”的主题,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和全国科教基地的优势,促进合肥奋力率先崛起,《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提出把合肥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和独具魅力的现代化滨湖城市。 为了更好地谋划合肥的长远发展,体现“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规划编制方式,现将《合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草案)予以公示,请广大市民献计献策。 总体规划主要内容简介: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人口与用地规模

青海省西宁市民和县城市总体规划-中规院-第八章开发强度导向

第八章开发强度导向 土地开发强度作为城市政府科学、合理管理城市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之一,城市开发强度应依据区域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产业、交通等因素的具体要求,以“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改善城市环境为前提。综合考虑各类土地的使用性质、区域位置、周围的基础设施条件及空间环境条件等。运用微观经济学的原理,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在宏观层面上,确定城市开发总量和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在中观层面上,建立城市开发强度分区的基准模型和修正模型,进行各类主要用地的开发强度分配;在微观层面上,以街区作为容量控制单元,制定地块开发强度细分的原则。 一、宏观层面——城市整体开发强度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为土地供求关系提供了基本参考。根据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结合相关经验的类比分析,可以推测各类建筑的需求数量以及占城市建筑总量的比例。 在许多情况下,基于环境标准所确定的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和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所确定的城市建筑总量之间并不完全一致,需要在社会、经济和环境的综合权衡基础上进行价值判断。城市整体开发强度的上限方案能够提供较为充足的建筑总量,但由此带来环境标准的明显下降;城市整体开发强度的下限方案能够确保较为理想的环境标准,但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建筑总量需求相距甚远;最终选择的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空间需求和可接受的环境标准之间的综合权衡。 对于民和城市实际情况来说,考虑到城市独特的自然地形地貌特点,其环境容量应保证一定的限度从而确保在生态方面的安全性问题。因此,土地开发强度具体量化指标应是介于一定的范围之间而不是具体的数值,根据城市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以及相关经验数据各类用地开发强度具体如下表: 表8-1 城市建设用地整体开发强度控制表 序号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m) 绿地率 (%) 1 居住用地**~3.0 20~45 75 ≥30 2 公共设施用地**~5.0 15~50 99 ≥20 3 工业用地**~1.2 30~45 25 ≥20 4 绿地———≥75

黑龙江省风景名胜区建设发展概况与分析

黑龙江省风景名胜区建设发展概况与分析 第一节风景名胜区体系建制状况与特点分析 1982年,黑龙江省五大连池风景区和镜泊湖风景区被国务院首批审定公布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989年,经黑龙江省政府审定批准设立了太阳岛、丹清河、二龙山、桃山、兴凯湖5处风景区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94年,省政府审定批准延寿山庄、莲花湖、吉兴河、哈达河、柳树岛、四丰山、明月岛、卧牛湖、龙凤山9处风景区为省级风景名胜区。1988年,国家组织审定第二批国家重点风景区,要求各省从已建制的省级风景区中选送,当时我省虽然尚无省级风景区建制,但积极补充申报了兴凯湖风景区,由于准备不够等原因,未获批准。 当前黑龙江省正式建立有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2处,省级风景名胜区14处,详见表1-1。全省各地进行旅游开发建设的风景区点200余处,虽然部分风景旅游开发地以风景区命名,但是除上述16处风景区外,其它都未经正式审批建制并报送风景区主管部门备案。 黑龙江省现状16处风景区主要分布于黑龙江省中东部地区,分属8个地市。大庆市、绥化市、鹤岗市、双鸭山市、大兴安岭地区尚未建立风景区。16处风景区全部属于自然风景资源主导型,各风景区都有少量人文景观,但与自然景观相比,人文景观价值较低。按主体风景资源类型划分为以下5种类型:·山林——湖泊景观类型:镜泊湖、莲花湖、卧牛湖、二龙山、龙凤山、吉兴河、四丰山、哈达河、延寿山庄9处风景区。其中,镜泊湖风景区拥有火山熔岩地貌、天然瀑布及火山口森林等特色景观,风景资源价值较高。其它8处风景区都是因修建水库而形成的山水风光区。 ·火山地貌(矿泉)型:五大连池风景区,属于特色风景资源区,有较高的观赏、科学研究、医疗保健价值。 ·山地森林型:桃山、丹清河2处风景区,北国山林特色,生态环境质量较好。 ·天然湖泊型:兴凯湖风景区,中俄界湖,天然景色极为秀美。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总篇 节选自《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纲要 4月29日贵阳市通过了2007-2020年的《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总体规划纲要》,鉴于纲要篇幅巨大且晦涩难懂,本人特重新筛选归纳以飨读者。一、关于贵阳市的城市性质 贵州省省会;西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之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二、关于贵阳市的城市职能 (1)贵州省省会,贵阳城市经济圈龙头,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旅游服务中心。(2)西南地区联系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集散基地。 (3)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以高新技术、装备制造、现代中药及特色食品为主导的产业基地,以铝、磷、煤为主的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加工基地。 (4)全国重要的生态旅游城市,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避暑胜地及休闲旅游目的地。 三、人口规模及城镇化水平 至2015年,市域常住人口460万人,城镇人口345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75%;至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50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00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80%,具有足够的集聚和吸纳能力。 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1)积极配合厦蓉、贵广、沪昆、兰海高速公路及贵广、成贵、渝黔、长昆快速铁路等区

域性重大交通干线建设,完成贵阳市铁路枢纽建设。 (2)完成贵阳龙洞堡机场扩建工程,在省域内加快形成以贵阳龙洞堡机场为中心,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协调运行的民用航空网络。 (3)积极配合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水资源不足的问题,为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战略水源储备。 (4)加强以电力为重点的能源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市域水能资源,提高区域用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 (5)启动开阳港建设,形成乌江至长江的重要水运通道,提升城市水运能力,推进贵阳市与长江中上游地区的经济联系。 (6)积极配合中缅天然气长输管线和川气入黔工程建设,建成市域主要城镇天然气输配系统。 (7)加快城市轨道交通体系的建设,完成轻轨交通网络建设。 五、城市布局 (1)待轻轨修建完毕,对修文、开阳、息烽、清镇等地,实施撤县(市)设区。届时贵阳市将由云岩区、南明区、金阳区、白云区、乌当区、小河区、花溪区、修文区、开阳区、息烽区、清镇区等构成。 (2)以老城区为中心,实施“北拓、南延、西连、东扩”的城市扩张策略。即实现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整体“北拓”到麦架、沙文、扎佐区域;推进花溪、小河等区域城镇化进程和产业集聚,实现城市南延;以三桥马王庙片区整体改造为重点,实施“西连”战略,促进老城区与金阳新区联系与融合,远景城市空间向西与清镇连片发展;以龙洞堡机场改扩建为契机,打造临空经济区为重点,实施“东扩”战略,建设龙洞堡东部新城,远景向龙里方向推

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主要成果(XXXX-2020)

宝鸡市城市总体规划主要成果(2010-2020) 1、规划期限和规划区范围 规划期限为2010年-2020年,其中:近期:2010年-2015年;远期:2016年-2020年。 规划区:宝鸡规划区范围为宝鸡市辖区,面积为3574平方公里。 2、城市发展总目标 规划期内,将宝鸡建设成为先进制造业主导,商贸、物流、旅游业发达,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环境优良、文化特色突出的创新型现代化特大城市。 3、市域城镇化水平 近期(2015年),市域总人口为410万人,宝鸡市域城镇化水平为56%,城镇人口为230万人。 远期(2020年),市域总人口为425万人,宝鸡市域城镇化水平为62%,城

镇人口为265万人。 4、城市性质 关中-天水经济区副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新材料和装备制造业基地,西部地区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文化名城和生态宜居城市。

5、中心城区人口和用地规模 近期(2015年),城市人口规模为115万人,年均增长3.5%,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20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05平方米; 远期(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为130万人,年均增长3.0%,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43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为110平方米。 6、中心城区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为“一带一轴五组团”。 一带:为渭河沿线的东西向城市发展带,串联市级商业中心、文化中心、行政中心、商务中心和物流会展中心等城市公共中心,是城市功能的重要载体。一轴:为城市跨越式发展的南北向拓展轴,串联市级商务中心、行政中心、教育科研中心和体育中心等城市公共中心,是城市空间拓展的主要方向。五组团:为福谭组团、金渭组团、代马组团、陈仓组团和蟠龙组团。 7、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 规划形成“双十双环一节点”的城市交通骨架,即:陇海线与宝中—宝成线形成了铁路十字骨架,铁路内环衔接;连霍线与宝平—宝汉线形成了公路十字骨架,公路外环过境;凤翔田家庄支线机场空运集散点。 考虑宝鸡中心城区用地布局形态,以及规划期内社会经济发展预期,规划1条轨道交通线路。线路走向基本沿东西向发展主轴布设,同时串联渭河两岸。快速公交系统(BRT)由5条走廊构成,总长78.3公里。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意见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 理的意见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宁发[2007]11号 【发布部门】西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27 【实施日期】2007.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意见 (宁发[2007]11号)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形势下的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现就加强我市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领导,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1、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西宁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城市规划建设、提升城市品位的关键时期。要实现把西宁规划建设成为投资环境优越的创业城市,舒适休闲的宜居城市,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的生态城市,内涵丰富的文化城市,山清水秀、文明开放、人民富裕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任务十分艰巨。各

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目标、准确定位,突出城市特色,提高建设水平,实现城市建设新突破。 2、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建设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加快建设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深入实施“扩市提位”战略。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为载体,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中心城市的地位更加突出,城市功能更加健全,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生活更加改善,文明程度更加提高。 3、加强对城市规划与建设工作的指导。建立科学规范的规划决策、审批、执行体系,深入推进规划行政管理制度创新。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审核城市规划建设重大方案,协调解决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 4、积极推进城市规划与建设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设立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聘请专家担任顾问、咨询委员。发挥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的城市规划草案、待定重大项目,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和审议,保证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5、建设高素质的规划管理专业人才队伍。要通过委托学科实力雄厚的高等院校专业院系和科研机构进行定期轮训,选拔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内著名高等学府、科研机构进修深造,外出参观考察、挂职锻炼等途径,进一步开阔规划管理专业人员的视野,增长见识,切实提高规划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6、明确城市规划管理职责。城市规划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市政府主要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及监督监察工作。区(县)政府主要负责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本区域违法建筑的控制与查处,并参与本区域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其他重要规划事项的研究、论证、决策,支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荆州市朝阳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说明.doc

荆州市南湖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说明 第一章概况 南湖单元位于南湖单元位于沙市区与荆州区交界处,西与长江大学接壤、南与临江仙公园毗邻,地处长江大桥桥头、荆江大堤之下,是荆州南部的门户区域之一。 单元范围南至荆江大堤,东南至太岳路、东北至北京西路、北至武德路、西至南湖路及长江大学新校区东侧规划通道,规划总用地面积104.63公顷。单元内现状居住用地主要有九龙湾小区、南湖花园小区、长江尚品小区。 单元用地以居住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集中布置在武德路南侧,包括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实训中心、长大医院、电力局、长江防汛调度中心等,以及南特陶瓷大市场、金龙大市场、荆州购物广场等商业设施;近年来陆续完成的居住小区:九龙湾、长江尚品、南湖花园、南苑小区、尚上名筑、嘉富丽苑、鸣凤园,32.45公顷。少量工业用地:南湖机械总厂、富盛石材加工厂。单元现在总人口约11000人。 《中心城区南湖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长大国际园)》于2015年获得荆州市人民政府审批通过,规划确定南湖单元是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单元。拟将南湖单元建设成为城市与水体相互交融、自然与人文和谐发展,空间景观丰富多彩,充分体现荆州市整体风貌特色的城市居住功能区。在原控规的指导下,对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控制和引导作用。 第二章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订版)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5、《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6、《荆州市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2008) 7、《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8、《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第三章修改原因 1、棚户区改造后, 需对整体功能的梳理,并重新细定相关地块的用地性质。 2、按照市政府要求,落实石油科技城建设,将长江大学科技园作为石油科技城的“一核”,紧紧依托长江大学“双一流”石油学科的专家和技术优势,以荆州市石油产业发展壮大为核心、向创业者提供技术研发、创新创业、技术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及其他相关综合服务,拟选址在南湖单元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北侧。 3、荆江大道作为城市的主要干道,线形设计上需满足规范要求,在本单元内存在偏移。 4、合理布局单元内其他用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 5、增强控规的可操作性。 第四章修改内容 1、用地布局修改:结合棚户区改造,将棚改区范围内原有分散的社区服务、停车、超市等公共设施集中,形成单元南片综合服务中心,整体建设。在道路交叉口处形成开敞空间。 根据《中小学布点规划》,在单元内设置24班小学,小学用地规模由0.94公顷扩大至1.68公顷。 结合长江大学科技园的选址,在长江大学艺术学院北侧建设创业中心、科技企业孵化汇中心、研发中心、科技成果交易中心、招商中心、综合服务区及人才居住区,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总篇 节选自《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年)纲要 4月29日贵阳市通过了2007-2020年的《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总体规划纲要》,鉴于纲要篇幅巨大且晦涩难懂,本人特重新筛选归纳以飨读者。一、关于贵阳市的城市性质 贵州省省会;西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西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之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二、关于贵阳市的城市职能 (1)贵州省省会,贵阳城市经济圈龙头,全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旅游服务中心。 (2)西南地区联系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集散基地。 (3)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以高新技术、装备制造、现代中药及特色食品为主导的产业基地,以铝、磷、煤为主的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加工基地。 (4)全国重要的生态旅游城市,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避暑胜地及休闲旅游目的地。 三、人口规模及城镇化水平 至2015年,市域常住人口460万人,城镇人口345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75%;至2020年,市域常住人口50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00万人左右,城镇化水平达到80%,具有足够的集聚和吸纳能力。 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1)积极配合厦蓉、贵广、沪昆、兰海高速公路及贵广、成贵、渝黔、长昆快速铁路等区域性重大交通干线建设,完成贵阳市铁路枢纽建设。

(2)完成贵阳龙洞堡机场扩建工程,在省域内加快形成以贵阳龙洞堡机场为中心,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协调运行的民用航空网络。 (3)积极配合贵州省黔中水利枢纽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城市水资源不足的问 题,为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战略水源储备。 (4)加强以电力为重点的能源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市域水能资源,提高区域用 电可靠性和供电质量。 (5)启动开阳港建设,形成乌江至长江的重要水运通道,提升城市水运能力, 推进贵阳市与长江中上游地区的经济联系。 (6)积极配合中缅天然气长输管线和川气入黔工程建设,建成市域主要城镇天 然气输配系统。 (7)加快城市轨道交通体系的建设,完成轻轨交通网络建设。 五、城市布局 (1)待轻轨修建完毕,对修文、开阳、息烽、清镇等地,实施撤县(市)设区。 届时贵阳市将由云岩区、南明区、金阳区、白云区、乌当区、小河区、花溪区、修文区、开阳区、息烽区、清镇区等构成。 (2)以老城区为中心,实施“北拓、南延、西连、东扩” 的城市扩张策略。 即实现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整体“北拓”到麦架、沙文、扎佐区域;推进花溪、小河等区域城镇化进程和产业集聚,实现城市南延;以三桥马王庙片区整体改造为重点,实施“西连”战略,促进老城区与金阳新区联系与融合,远景城市空间向西与清镇连片发展;以龙洞堡机场改扩建为契机,打造临空经济区为重点,实施“东扩”战略,建设龙洞堡东部新城,远景向龙里方向推Shen Longbao look in the eyes, for a chance to kill him. Shen Longbao behind smart to keep gendarmes, picked up a brick reservoir in cotton vest, walked into a small alley corner, seeing four weeks nobody will step up and pulled out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 (试行)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六、四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应当依据本办法。 第二条城市人民政府是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组织机关。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相应的评估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定期评估工作。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第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委托规划编制单位或者组织专家组承担具体评估工作。 第四条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对其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前款规定的评估的具体组织方式,由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决定。 第五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为评估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信息支持。各相关部门应当结合本行业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情况,提出评估意见。 第六条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原则上应当每2年进行一次。 各地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开展评估工作的具体时间,并上报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 第七条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形式,了解公众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要将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与现状情况进行对照,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总结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各项内容的执行情况,客观评估规划实施的效果。 第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规划评估成果上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审批机关备案。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的评估成果,由省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第十条规划评估成果由评估报告和附件组成。评估报告主要包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实施的建议等。附件主要是征求和采纳公众意见的情况。 第十一条规划评估成果报备案后,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十二条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 (一)城市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是否与规划一致; (二)规划阶段性目标的落实情况; (三)各项强制性内容的执行情况; (四)规划委员会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决策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五)土地、交通、产业、环保、人口、财政、投资等相关政策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

城市发展指导思想 高屋建瓴、把握全局;力求近远期结合、保持弹性;放眼未来、立足现实,坚持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努力促成西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跨越,保证西宁市经济快速增长,加强城市建设,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带动作用,逐步形成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城市建设目标 将西宁建成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桥头堡、发展地区特色经济的主力军、各民族团结互助的模范城、青海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的美丽家园。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近期到2005年,中期到2010年,远期到2020年,远景指2020年以后20年至30年。 城市性质与规模 城市性质:西宁是青海省省会,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多民族共同繁荣的高原名城。城市人口规模:2005年达到100万人;2010年达到110万人;2020年达到130万人。 城市用地规模:西宁市远期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西宁市主城区近期2005年用地规模为96.6平方公里,2010年用地规模为100.3平方

公里,远期2020年用地规模为128.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 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为:西宁市区、市域范围内重要的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和正在建设的黑泉水库、自然生态保护区以及自然与历史遗产保护范围,以及鲁沙尔镇、多巴镇、甘河滩镇的规划范围,总面积约3930平方公里。 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西宁市在各个区域层面,尤其是在海东地域经济中心的作用,协调城镇体系在西宁—兰州、西宁—拉萨两条轴线上的整体功能,建立结构合理、有机扩展的“核心—外围”体系。城镇体系发展建设的重点是:完善市域城镇体系结构,促使“核心—外围”体系的有效生长,建设特色文化和旅游经济职能,促使城市高级职能的强化和主体地位的实现。 城镇体系总体战略目标:建立一个适宜西宁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等级规模完善、中间布局合理、功能组织协调的城镇体系结构。西宁市市域城市化水平2005年达到55%,2010年达到60%,2020年达到65%—70%。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以西宁市区、鲁沙尔镇、甘河滩镇、多巴镇为点,以宁果公路、鲁多公路、109国道为线,组成城镇体系空间结构的核心区;以环状核心区作为市域中心,以315国道、兰西高速公路、宁张线等为辐射轴,逐步形成大通桥头、湟源城关等市域次级发展极核;分别以大通桥头、湟源城关为中心,形成众镇拱卫的态势。 西宁市市域形成三大城镇经济区:西宁市—鲁沙尔—甘河滩—多巴,形成环状中心城市综合经济区,范围包括西宁市区、湟中与平安两县,以商贸、旅游、康体休闲、工业、农副产品生产与加工工业为主;以大通桥头为中心北部次级城

荆州市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部分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控制指标解释与规定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用地性质代码 第四章用地规划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 第七章绿化规划 第八章“五线”规划控制 第九章土地使用及建筑规划管理规定第十章图则说明 第十一章实施管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深化、落实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布局,统筹安排各项设施,指导城市片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特编制本规划。 第1.0.2条规划原则: 1.整体性原则——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要求 2.综合协调原则——规划用地集约、设施高效、环境优美的产业园区 3、软硬件并重原则 4、生态优先原则 第1.0.3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3、《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1998年4月1日) 4、《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20年》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50137-2011) 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7.《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08年) 》(国土资发〔2008〕24号) 8、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 第1.0.4条规划目标: 成丰单元是以现代工业、仓储物流和港口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单元,也是服务全市的重要功能区之一,规划建设成为工业发达,港口交通便利的现代化城市单元。 第1.0.5条规划范围及规模: 1、单元位于荆州市城南片区南部学堂洲,用地范围东至郢都路,西至健康路,北至荆江大堤,南至长江子堤。 2、用地规模:规划区总用地141.31公顷。规划区共分4个街区,29个基本地块。 3、人口规模:成丰单元人口为1.0万人,片区的人口包括就业人口和少量居住人口两类。 ⑴、就业人口规模 本规划区内的就业人口主要是工业用地的就业人口。 ①、就业人口密度指标的分类确定 通过国内工业用地的经验数据及我国部分工业园区就业密度类比分析,本规划区内工业用地就业人口密度分为机械制造产业用地、纺织工业用地、其它一般工业用地三类进行估算。 经验数据表明,轻工、机械、医药等用地就业人口密度一般为100人/hm2;一般工业用地就业密度一般为150人/hm2;纺织、印染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用地就业人口密度一般为250人/hm2。 ②、工业用地的就业人口规模 本次规划的纺织工业用地约为1.30hm2;机电工业用地约为5.87hm2;生物医药用地约为6.27hm2;建材工业用地约为35.86hm2;一般工业用地(除纺织、机电、生物医药、化工以外用地,本次规划统称为一般工业用地)约为19.59hm2。 综上,计算可得,规划学堂洲单元可容纳的工业用地就业人口数量约为:1.22hm2×250人/hm2+9.08hm2×100人/hm2+6.27 hm2×100人/hm2+28.3hm2×150人/hm2++28.64hm2×150人/hm2= 10381人。

中国城市级别总表

中国城市级别总表 截至2012年5月,中国共有6个省级城市、15个副省级城市、274个地级市、372个县级市和17个县辖市,共684个城市。 一、省级城市(6个) 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二、副省级城市(15个) 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 长春市( 吉林省) 沈阳市( 辽宁省) 大连市( 辽宁省) 济南市( 山东省) 青岛市( 山东省) 西安市( 陕西省) 成都市( 四川省) 武汉市( 湖北省) 南京市( 江苏省) 杭州市( 浙江省) 宁波市( 浙江省)

厦门市( 福建省) 广州市( 广东省) 深圳市( 广东省) 三、地级市(274个) 黑龙江省(11个):黑河市、伊春市、齐齐哈尔市、鹤岗市、佳木斯市、双鸭山市、绥化市、大庆市、七台河市、鸡西市、牡丹江市 吉林省(7个):吉林市、白城市、松原市、四平市、辽源市、白山市、通化市 辽宁省(12个):铁岭市、阜新市、抚顺市、朝阳市、本溪市、辽阳市、鞍山市、盘锦市、锦州市、葫芦岛市、营口市、丹东市 河北省(11个):石家庄市、张家口市、承德市、唐山市、秦皇岛市、廊坊市、保定市、沧州市、衡水市、邢台市、邯郸市山东省(15个):德州市、滨州市、东营市、烟台市、威海市、淄博市、潍坊市、聊城市、泰安市、莱芜市、日照市、济宁市、菏泽市、临沂市、枣庄市 河南省(17个):郑州市、安阳市、鹤壁市、濮阳市、新乡市、焦作市、三门峡市、开封市、洛阳市、商丘市、许昌市、平顶山市、周口市、漯河市、南阳市、驻马店市、信阳市山西省(11个):太原市、大同市、朔州市、忻州市、阳泉市、晋中市、吕梁市、长治市、临汾市、晋城市、运城市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XXXX—2020年)》(2017年修订)批后公布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 (2017 年修订)批后公布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2017 年修订)于2017 年 12 月 5 日获国务院批准实施,现将规划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作为指导城 市发展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较好地引导和促进了贵阳市社会 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国家出台若干支持贵州发展的重大政 策和战略措施,面对新的发展形势,贵阳市迎来了发展的新 机遇,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发展条件和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为加快适应新常态下城市发展方式转型,积极应对新型 城镇化下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升的要求,进一步充分发挥城 市总体规划对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指导作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对《贵阳 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年)》进行修订。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 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 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 大发展理念,落实中央、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加速发

展、加快转型、推动新跨越主基调,把贵阳市建设成为和谐宜居、富有活力、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三、规划年限 本次修订期限至 2020 年。 四、规划范围和空间层次 市域:即贵阳市行政区划范围,含南明区、云岩区、白 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山湖区、清镇市、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总面积 8034 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东起小碧乡、永乐乡、东风镇,西至朱昌镇、 金华镇、久安乡、石板镇,南起党武乡、孟关乡,北至麦架镇、沙文镇、都拉乡;总面积 1244 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东起南明区永乐乡,西至清镇市红枫湖镇, 南起花溪区青岩镇,北至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含南明区、云岩区、白云区、花溪区、乌当区、观山湖区及清镇市青龙办事处、红枫湖镇、百花湖乡和修文县龙场镇、扎佐镇;总面积 3121 平方公里。 第二章城市发展战略 五、城市发展目标 至 2020 年,打造公平共享创新型中心城市,建成大数 据综合创新试验区,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成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在全省率先实现历史性跨越。 六、城市性质

青海省西宁市2030年城市空间总体发展规划报告.doc

致全市人民的公丵开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 西宁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亲切关怀下,经过历届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和艰苦奋斗,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市发展空间得到拓展,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特色日益彰显。围绕着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以及青藏铁路扩能改造、兰新二线铁路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对西宁发展提出的新的目标和更高的要求,西宁市在科学评估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城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刻认识了城市发展存在的问题,为顺应历史潮流、把握历史机遇,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作出了科学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决策。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立足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把西宁建设成为“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为目标,依照“优化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拉开城市骨架、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文化内涵”的原则,坚持“国际视野、国内前沿、西部一流”理念,牢牢把握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开展整个规划编制工作。 在规划编制中,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纲要》和《关于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的意见》的总体要求,从区域层面审视了西宁发展问题,认真分析了西宁、兰州两地城市之间的内在联系,深入研究了城市职能分工、区域性重大设施协调布局、区域性城市群发展网络统筹构建等问题,对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了全面考虑,确定未来西宁市的城市性质、职能,合理预测了城市规模,确定了未来城市空间发展格局的基本框架,坚定不移地落实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做强西宁、服务全省”的目标要求,进一步突出了西宁作为东部城市群“极核”的功能和作用。 本次规划将提升区域地位、强化服务功能、突出高原特色、建设宜居城市作为重点,将城市发展战略转向加强与兰州和海东区域协作以及城市功能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空间格局重构方面,力求通过努力,到规划期末,把西宁建成带动区域发展的西北经济高地,自然人文有机融合的区域服务中心,具有国际知名度的高原旅游名城,宜居宜业、保障完善的生活之城和幸福之城。 各位市民,本次规划对于保证未来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不敢懈怠。恳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建设我们共同的“宜居、宜业、宜游、宜人的生活之城和充满活力、体现实力、彰显魅力、富有亲和力的幸福之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湖北省荆州市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1条规划缘起 2010年11月15日,省人民政府鄂政函【2010】342号文件正式批准设立荆州楚纪南城大遗址保护区暨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并提出了将本区建成中国南方大遗址保护示区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示区的发展目标。本区域为国家文物局和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的核心区域,属部省共建的国家项目。从国家战略层面来看,旅游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战略性产业。从经济发展和旅游需求层面看,旅游业正逐步进入大众化的全面发展阶段,国际国旅游市场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更加稳固。从旅游市场投资层面看,社会力量积极投身旅游产业。从交通与旅游出行层面看,中国高速交通体系近几年快速发展,大大拓展了游客出行距离和产业发展空间。荆州作为长江中游的重要交通枢纽之一,高铁、高速公路、铁路、水运等综合交通体系较为发达,为荆州旅游的可进入性带来了极其便利的条件。从本区域的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层面看,所蕴含的楚文化和生态等资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目前,新区成立了管委会,理顺了管理体制,具备了操作条件。综上所述,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的发展,外条件均已具备,目前迫切需要一个综合性的总体规划来指导建设,这正是本规划编制的缘起和目的。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2008) 2.《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2007年修正) 3.住建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4.住建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6.《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容暂行规定》(2002) 7.《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 8.《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03) 9.《旅游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GB/T 17775-2003 10.《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11.省政府、国家文物局《共建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框架协议书》(2010) 12.国家文物局《楚纪南故城遗址区保护总体规划纲要》(2011) 13.省政府《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发展规划》(2008-2020) 14.《省文物保护管理实施办法》(1993) 15.《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16.《荆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17.《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18.《荆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0-2020)》 19.《荆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 20.《长湖保护治理和利用规划》(2008-2020) 21.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政策和法规文件 第3条规划围 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行政管辖围为136.1平方公里。本规划的核心规划围是:南至沪蓉高速铁路,北至318国道改道新线,东至桥河与相邻,西至老207国道及纪南城遗址西侧。总面积为115.25平方公里。荆州海子湖生态文化旅游区行政管辖围沪蓉高速铁路以南区域及长湖东部水域未纳入核心规划围。楚纪南故城遗址区总体保护规划中的楚纪南故城城址、雨台山墓群位于本规划的核心规划围。第4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其中: 近期为2011—2015年; 中期为2016—2020年; 远期为2021—2030年。 第5条规划性质与任务 (1)规划性质 本规划属于以文化为支撑,以旅游为主体的旅游区总体规划,是大遗址保护区和生态文化旅游区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和建设管理的行动纲领。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则和专题研究。 (2)主要任务 ?分析现状条件,协调区域关系; ?明确发展目标,制定发展战略; ?利用资源优势,策划旅游项目; ?明确功能构成,确定空间布局; ?强化保护措施,规划发展规模; ?配套基础设施,合理分期建设。 第6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各类资源要素,处理好大遗址保护、旅游发展宏观态势与荆州现实情况的关系,既要有高的起点,又要结合实际。 (2)以楚文化为灵魂,以生态环境为基础,以旅游为主体,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确保旅游区可持续发展; (3)协调好本旅游区与中心城区、大遗址保护荆州片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关系,处理好整体与部分关系; (4)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建设原则,近远期相结合,注重规划的可操作性。 第7条强制性容规定 文本中加下划线条文为本规划强制性容。强制性容是对总体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总体规划强制性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章规划背景分析 第8条环境敏感性评价 本规划借助于ArcGIS 10.0,选取了文物遗址、市政设施、水体、已建设用地、坡度、植被等6个因子作为环境敏感性评价的因子。结果显示,极敏感区和高度敏感区主要分布于规划区的西部、南部和北部,在其他区域也有线形穿越,二者占规划区面积的35.33%,在这些区域应尽量避免或应控制人类活动的干扰。穿越其他地区的线形的高敏感区多为市政基础设施,如能采取措施改变这些设施的走向或布置形式,则会明显降低环境敏感性程度。中度敏感的区域主要分布于规划区的中部和东部,与海子湖湖面及东部的鱼塘有较强的对应关系,占规划区面积的34.4%,适合较低强度开发利用,尽量以自然要素为主。轻度敏感的区域呈镶嵌状分布于规划区的各处,占规划区面积的12.04%,可以适度开发利用,但也要控制开发利用的强度。低度敏感的区域呈岛屿状分布于规划区的北部和南部,占规划区面积的18.23%,限制因子少,可以开发利用。 第9条旅游资源评价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主要内容 发布日期: 访问次数:8028 字号:[ 大中小 ] 2014-09-25 《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主要内容 一.重新确定贵阳市城市性质 按照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根据城市定位的普遍规律以及贵阳市的主导特征、比较优势,贵阳市城市定位应遵循唯一性原则、认同性原则、美誉性原则和导向性原则,确定贵阳市的城市性质为:贵州省省会 西部地区重要中心城市之一 全国重要的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城市 二.加强城乡统筹,提高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 1.城乡统筹发展目标 以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引导人口、产业、用地向城镇集中,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以及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 2.城乡统筹策略 (1)统筹城乡发展,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镇支持农村”的战略,制定合理的产业发展政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形成城乡有机联系的产业链;加快建立面向“三农”、适当倾斜的公共财政政策;充分利用城市经济、科教、文化、卫生、人才等资源,以城带乡、以工促农。 (2)制定分类指导的发展规划和政策。针对城镇不同的基础条件、

资源状况和发展水平,引导和鼓励经济联系紧密、资源互补的城镇进行协作和联动发展,形成重点镇带动一般镇、近郊镇带动边远镇、小城镇带动农村的发展格局。 (3)改革公共服务体制,建立优质、高效的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逐步完善通讯、电力、广播电视、文教以及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农村沼气、水利灌溉等农村生产生活设施,把城市文明带到农村,支持和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4)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最低保障、社会救助等公共福利制度,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合理调整用地布局 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由“众星捧月”调整为“一城三带多组团、山水林城相融合”。突出“山中有城、城中有山;城在林中、林在城中;湖水相伴、绿带环抱”的城市特色。将金阳新区与老城、小河等区域连片发展,共同构成城市核心,同步推进老城区改造与新区建设。建设用地约300平方公里(若以国土口径统计,建设用地289.86平方公里),聚集人口约320万。 (1)一城(主城):以老城区、金阳新区共同构成城市核心,连片发展小河、二戈寨、三桥马王庙、白云等区域,实现城市紧凑、集约发展。主城建设用地约204平方公里,聚集人口约237万。 (2)三带:将百花山脉、黔灵山脉及南岳山脉作为城市建设用地隔离绿化带及生态缓冲区,体现“山中有城、城中有山”的布局特色,充分发挥山体绿化对过滤空气、防护污染、调节城市温度、美化城市环境的作用。 (3)多组团:顺应城市自然地形特征,因地制宜的在主城周边布局4个相对独立的功能组团,即主城北部的高新区组团,南部的花溪组团,东部的龙洞堡组团,东北部的新天组团。主城周边组团建设用地约96平方公里,集聚人口约8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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