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荆州市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上
位 规
城南片区:用地面积为
引
20.5 km2,居住人口为
导
18.3万人。拓展教育科研
划
、高新技术产业、生活居
住等现代综合服务功能,
以科研教育为依托,集产
、学、研为一体的高新技
术产业基地。
城南片区总规划面积为1.82平方公 里,建筑基地面积0.52平方公里, 总建筑面积1.85平方公里,建筑密 度0.29,容积率1.02
城南片区总规划面积为182平方公里建筑基地面积052平方公里总建筑面积185平方公里建筑密度029容积率102土地利用率不高空置地多建筑分布不均匀整个基地呈现北密南疏建筑以中低层为主与总规中要求的视线通廊与眺望景观控制相符合整体建筑质量一般新区较少商业很分散竞争性不强居住和工业混杂居住品质不高公共服务设施很不齐备问题20191124断头路多道路线密度小交通出行不便建筑沿道路无退让道路整体宽度与临街建筑高度的比例感使人产生远离感公共设施很不齐全且分布不均匀商业很分散竞争性不强学校辐射幵不能满足基地人口的需求居住区内部缺乏必要的活动设施场所几乎无老年活动场所公厕停车等场所设置极度缺乏建筑幵未严格遵守古城墙的退离限高导致天际线平淡高低起伏不明显城市设计缺乏美感古城墙前的绿化带与建筑退让间距过短整体景观带略显闭塞紧凑靠近古城墙附近的建筑过于破败影响古城墙整体风光带的美观度发展条件主导功能选择发展需求区位交通交通便捷地理位置优越商贸休闲娱乐郢都路商业带古城区发展需求疏散人口历史文化景观与古城墙护城河毗邻古城文化居住为主绿色住区护城河生态住区居住配套历史底蕴古城文化传承旅游老南门结合宜居城市建设住房品质基础配套公共空间服务设施居住配套发展地块原有配套设施环境保护护城河的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商业活动繁荣教育文化学苑路各类学校科教氛围浓厚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1.11•【字号】荆政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通知荆政发〔2018〕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现将《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1月11日荆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实现城乡规划编制、设计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证城乡规划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参考国内先进城市的同类技术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市中心城区及周边需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包括荆州开发区、荆州高新区及纪南文旅区)内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和镇规划建设用地的城乡规划编制、设计和管理等有关活动。
城市规划区内其他镇(乡)、村庄规划的管理技术规定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内的规划用地划分为:I类地区、II类地区、III类地区(附图1—1)。
I类地区(旧城区):指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东起豉湖路、柳垸二路,西至西环路,南至沿江大道、学苑路,北至北环路、荆沙大道的区域;II类地区:指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除I类地区以外区域;III类地区:指除I类、II类地区以外的区域。
第四条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本规定要求。
第二章城市用地规划管理第五条为落实城市规划、指导建筑设计、塑造城市特色、优化城市形态,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应当逐步推进城市设计工作。
城市设计分为总体城市设计、区段城市设计和专项城市设计。
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

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录第⼀章总则 (1)第⼆章城市发展战略与⽬标 (4)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7)第四章城市规划区规划 (32)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36)第六章中⼼城区⽤地布局及专项⽤地规划 (37)第七章中⼼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44)第⼋章中⼼城区绿地⽔系规划 (48)第九章中⼼城区景观风貌规划 (51)第⼗章中⼼城区市政⼯程规划 (53)第⼗⼀章中⼼城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规划 (56)第⼗⼆章中⼼城区综合防灾规划 (59)第⼗三章历史⽂化名城保护规划 (62)第⼗四章近期建设规划与远景发展设想 (67)第⼗五章规划实施措施 (71)第⼗六章附则 (72)附表⼀:荆州市发展⽬标与指标体系表 (73)附表⼆:荆州市中⼼城区⽤地汇总表 (74)附表三:荆州市中⼼城区规划建设⽤地平衡表 (75)附表四:荆州市中⼼城区规划主、次⼲路⼀览表 (76)附表五:荆州市中⼼城区公园绿地规划⼀览表 (79)附表六:荆州市省级以上⽂物保护单位⼀览表 (81)第⼀章总则第⼀条规划⽬的为适应荆州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科学合理地进⾏城市建设,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条规划依据(1)《中华⼈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2004);(3)《中华⼈民共和国⽂物保护法》(2007);(4)《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函》(建规函[2004]270号);(7)《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8)《长江流域防洪规划》(2008);(9)《荆州市⼟地利⽤总体规划(2006-2020)》;(10)国家及湖北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11)荆州市政府关于《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进⾏修编的请⽰(荆政⽂[2004]95号)。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质量兴市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质量兴市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产品质量责任【发文字号】荆政发[2011]46号【发布部门】荆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11.21【实施日期】2011.11.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质量兴市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荆政发〔2011〕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有关部门:现将《荆州市质量兴市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荆州市质量兴市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荆州市“构筑大交通、培育大产业、建设大城市”的发展思路,继续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兴市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质量兴市战略在推动全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努力建设湖北长江经济带“钢腰”、江汉平原中心城市和长江沿岸经济重镇及全面建设和谐荆州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以质量兴市推动工业兴市,切实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总体水平,全力打造“质量荆州、品牌荆州、信用荆州”,实现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根据《荆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荆政发〔2008〕36号),特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为目标,以质量体系、标准化体系和计量体系建设为基础,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为动力,以争创政府质量奖、创建精品名牌和驰(著)名商标活动为载体,以检验检测平台建设、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和质量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保障,切实发挥质量工作在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生态文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工作方针以人为本、安全为先、以质取胜、创新驱动、追求卓越。
荆州市文化宫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荆州市文化宫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目录1.前言 (1)1.1规划背景 (1)2.规划依据与原则………………………………………………………………….2.1规划依据………………………………………………………………………….2.2规划原则………………………………………………………………………….3.现状状况与问题分析……………………………………………………………3.1规划范围…………………………………………………………………………..3.2现状概况…………………………………………………………………………..3.3现状评价…………………………………………………………………………..3.4发展条件分析……………………………………………………………………..3.5规划对策………………………………………………………………………….. 4规划目标……………………………………………………………………………4.1规划定位…………………………………………………………………………..4.2规划目标…………………………………………………………………………..4.3人口规模………………………………………………………………………….. 5规划结构与用地布局……………………………………………………………5.1规划结构………………………………………………………………………….5.2规划用地与构成………………………………………………………………….5.3用地布局………………………………………………………………………….6.地块划分与细分…………………………………………………………………6.1划分依据…………………………………………………………………………6.2划分原则…………………………………………………………………………6.3地块划分与细分…………………………………………………………………7.地块控制……………………………………………………………………………7.1控制体系…………………………………………………………………………..7.2地块控制指标说明………………………………………………………………..7.3地块控制………………………………………………………………………….. 8道路交通规划……………………………………………………………………...8.1现状评价………………………………………………………………………….8.2规划原则………………………………………………………………………….8.3道路交通规划……………………………………………………………………9.道路竖向规划………………………………………………………………….9.1自然地形…………………………………………………………………………9.2道路竖向………………………………………………………………………….10.绿地系统规划……………………………………………………………………10.1规划目标…………………………………………………………………………10.2景观组织体系………………………………………………………………10.3重点要素控制...............................................................................................11公共设施规划…………………………………………………………………….11.1现状评价…………………………………………………………………………11.2公共设施规划……………………………………………………………………12.市政工程设施规划……………………………………………………………..12.1给水工程规划……………………………………………………………………12.2雨水工程规划……………………………………………………………………12.3防洪工程规划……………………………………………………………………12.4污水工程规划……………………………………………………………………12.5电力工程规划……………………………………………………………………12.6通信系统工程规划................................................................................................12.7燃气工程规划……………………………………………………………………12.8管线综合工程规划………………………………………………………………13城市设计指引……………………………………………………………………13.1整体环境特征……………………………………………………………………13.2景观特色塑造……………………………………………………………………13.3空间形态…………………………………………………………………………13.4城市设计准则……………………………………………………………………荆州市文化宫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1前言1.1规划背景文化宫单元作为荆州市商业中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为居住和公共服务功能。
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说明书

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说明书第一部分概述第一章城市概况一.区位关系(一)地理位置荆州市地处湖北省中南部,位于江汉平原腹地,东连武汉,西接三峡,南跨长江,北临汉水,是连东西、跨南北的交通要道和物资集散地,是国家公布的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鄂中南地区的经济纽带,长江中游枢纽港口城市,国家轻纺工业基地,素有文化之邦、渔米之乡和旅游胜地的称誉。
其地理位置为东经111°15 ~114°05 ,北纬29°26 ~31°37 。
境区东西最大横距约274.8公里,南北最大纵距约130.2公里,呈带状分布。
(二)区位关系从区位关系看,荆州处于我国中部地区,是长江三角洲经济圈的扩散区域,处在武汉都市圈与宜昌都市区的联结轴线上,是武汉都市圈和宜昌都市区的重要联结点,在城市等级上与宜昌、襄樊属于同一级别,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荆州在湖北省城镇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同时与湖南省的岳阳和常德市域相接壤,是长江流域经济体系中的中部核心城市。
二.行政区划荆州市辖荆州、沙市两区及江陵县、监利县、公安县,代管松滋、石首、洪湖3个县级市。
全市设88个镇,12个街道办事处,14个乡。
全市国土面积14067平方公里,占湖北省国土面积的7.6%。
其中平原湖区占78.8%,丘陵低山区占21.2%;市区面积1576平方公里,市区建成面积58.3平方公里。
三.自然地理(一)地质·地貌荆州市位于杨子准地台中部,属新华夏系第沉降带晚近期构造带,处于中国地势第三级阶梯的西部边缘,是江汉平原的主体。
全市地势略呈西高东低,由低山丘陵向岗地、平原逐渐过渡。
全市海拔250米以上的低山493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3.54%;海拔40~250米的丘陵岗地2147.66平方公里,占15.27%。
山丘分布于西部松滋市的庆贺寺、刘家场及西北部的荆州区八岭山,地势最高点为松滋市的大岭山,海拔815.1米。
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一、引言荆州市位于中国湖北省中部,是长江经济带上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
自古以来,荆州就作为商业、交通和文化中心,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发展潜力。
为了更好地推动荆州市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的生活质量和居民的幸福感,市政府决定制定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二、规划目标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是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荆州市成为生态宜居、功能完善、现代化的宜业宜商城市,打造长江经济带上的重要战略支点城市。
具体目标包括:1.提高城市的建设密度和绿地覆盖率,改善市民的生活环境;2.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的质量和效益;3.发展现代产业,推动经济结构升级和就业机会增加;4.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提升城市的文化品质和吸引力;5.提高城市的应急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三、规划内容1. 城市布局与用地规划荆州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将注重均衡发展和可持续利用原则,合理规划各类用地和城市功能区。
根据不同功能和特点,划分为市中心商务区、产业集聚区、居民区等不同的功能区,优化城市的用地结构和布局。
2. 交通规划根据市民出行需求和交通状况,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将重点优化公共交通系统,并改进道路规划和道路网络,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此外,还将建设轨道交通系统,以提供更便捷的交通方式。
3. 建设环境和生态保护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将重点关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通过提高绿地覆盖率、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水质,保障市民的生活品质和城市的生态平衡。
此外,还将加强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环境卫生水平。
4. 文化遗产保护和城市形象塑造作为历史文化名城,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将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建筑,同时注重塑造现代城市形象。
通过修复古建筑、开展文化活动和推广文化产业,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和吸引力。
四、实施方案为了实现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市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2.鼓励和引导投资,吸引优质项目进入荆州市;3.加强与周边城市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区域发展;4.鼓励企业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产业结构升级;5.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监测规划实施效果。
荆州市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一部分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控制指标解释与规定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用地性质代码第四章用地规划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第七章绿化规划第八章“五线”规划控制第九章土地使用及建筑规划管理规定第十章图则说明第十一章实施管理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深化、落实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布局,统筹安排各项设施,指导城市片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特编制本规划。
第1.0.2条规划原则:1.整体性原则——落实和深化上位规划要求2.综合协调原则——规划用地集约、设施高效、环境优美的产业园区3、软硬件并重原则4、生态优先原则第1.0.3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3、《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1998年4月1日)4、《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0-2020年》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50137-2011)6.《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7.《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08年) 》(国土资发〔2008〕24号)8、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
第1.0.4条规划目标:成丰单元是以现代工业、仓储物流和港口为主要功能的城市单元,也是服务全市的重要功能区之一,规划建设成为工业发达,港口交通便利的现代化城市单元。
第1.0.5条规划范围及规模:1、单元位于荆州市城南片区南部学堂洲,用地范围东至郢都路,西至健康路,北至荆江大堤,南至长江子堤。
2、用地规模:规划区总用地141.31公顷。
规划区共分4个街区,29个基本地块。
3、人口规模:成丰单元人口为1.0万人,片区的人口包括就业人口和少量居住人口两类。
⑴、就业人口规模本规划区内的就业人口主要是工业用地的就业人口。
①、就业人口密度指标的分类确定通过国内工业用地的经验数据及我国部分工业园区就业密度类比分析,本规划区内工业用地就业人口密度分为机械制造产业用地、纺织工业用地、其它一般工业用地三类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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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发展目标与战略3第三章市域城镇发展4第四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7第五章市区空间管制8第六章中心城区总体布局 8第七章中心城区交通规划 10第八章中心城区绿地系统规划11第九章中心城区城市形象与风貌规划12第十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13第十一章中心城区旅游发展规划 14第十二章中心城区市政工程规划14第十三章综合防灾体系规划16第十四章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17第十五章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规划 17第十六章远景发展设想要点17第十七章规划实施18第十八章附则19附件1 21附表1 荆州市域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表22附表2 荆州市城镇职能类型(2006-2020年)23附表3 荆州市城市建设用地规划平衡表(2020年)23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适应荆州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对96版《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3)《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文);(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5)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函》(建规函[2004]270号);(6)《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7)《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8)《荆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2006);(9)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10)荆州市政府关于对《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进行修编的请示(荆政文[2004]95号)。
第一节规划修编指导思想第3条坚持城市发展战略目标。
按照文化荆州走向世界、粮食荆州走向全国、工业荆州走向中部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调整城市用地空间功能布局。
第4条坚持塑造城市特色。
突出荆州的文化性、历史性、地方性,按照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与风景旅游城市的要求,塑造美好的城市形象。
第5条坚持以资源和环境保护为前提。
重视城市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处理好建设与保护之间的协调发展的关系,并通过对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的划定,确定城市空间合理配置的基本原则。
第6条坚持以人为本。
合理调整用地功能及布局,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对外交通系统,保障城市公共安全和整体利益,实现城市总体规划从技术文件到公共政策的转变。
第7条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统筹考虑城市发展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实现人类生存环境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城市经济与社会结构和谐共生、城市与乡村协调发展。
第二节规划期限第8条本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
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0—2020年。
第三节规划范围第9条本规划所称市域是指荆州市行政区所辖二区(荆州区、沙市区) 、三市(石首、洪湖、松滋)、三县(公安、监利、江陵),市域面积为14067平方千米。
第10条本规划所称市区是指荆州区、沙市区所辖地域,面积1576平方千米。
第11条本规划所称中心城区是指荆州区城市建成区(下称荆州区城区)和沙市区城市建成区(下称沙市城区)及有关基础设施覆盖的区域。
第12条本规划所称城市规划区范围指荆州市所辖的荆州区、沙市区的地域范围。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战略第一节城市发展目标第13条城市发展总目标是使荆州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长江中游区域性中心城市、健康宜居的城市,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
第14条经济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荆州市域本地生产总值达到633亿元,年均增长10%,人均GDP达到9664元,一、二、三产业的比例调整为22:36:42。
到2020年,荆州市域本地生产总值达到1640亿元,年均增长10%,人均GDP约22500元,一、二、三产业的比例调整为17:38:45。
第15条社会发展目标是确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和6%。
全市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以上,在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农村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建设面向全市服务的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设施。
建立起结构完善,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的医疗服务网络。
第16条产业发展目标是强化工业发展地位,大力发展历史文化旅游产业和交通运输业、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生态品牌农业示范基地,积极发展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和现代服务业。
第二节城市发展战略第17条城市发展策略是立足鄂中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
成为“配合武汉,协同宜昌”的区域中心城市;接轨沪宁汉渝,成为联动长江的重要城市;优势独具,成为国内外知名的优秀旅游城市。
第18条城镇化发展战略是极化中心,统筹城乡,积极构建经济活跃、生态宜人的城镇体系。
第19条产业发展战略是改造提升纺织、家电、农产品加工三大传统产业;做大做强机械与汽车零部件、农药与精细化工、森工造纸三大优势产业;积极培育电子信息、生物技术与新医药、新材料三大潜力产业;同时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业、物流业和文化旅游业。
第三章市域城镇发展第一节市域城镇发展战略及总体目标第20条市域城镇发展战略:1、中心城市促进战略:促进中心城市的发展,培育荆州的中心职能。
2、空间结构集聚战略:以主导产业为依托,培育集聚性空间结构。
3、外部区域对接战略:与武汉等主要区域增长极实现对接。
4、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人口﹑资源﹑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发展之间的关系。
5、轴线发展、梯度推进战略:将发展潜力高,投资效益好的地段划定重点发展地区,以宜-黄高速﹑荆-襄(东)高速﹑随-岳高速,沿长江经济带为市域发展轴,城镇化进程沿主要发展轴逐渐向两侧梯度推进。
第21条人口与城镇化水平:2010年荆州市域总人口658万人,城市化水平42%,城镇人口276万人;2020年市域总人口698万人,城市化水平52%,城镇人口363万人。
第二节市域城镇体系等级结构第22条建立“一心三轴”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心”是指中心城区。
三轴分别为自荆州沿长江经公安、江陵、石首、监利和洪湖的市域发展主轴线,其向北可延伸至荆门市;自荆州沿荆襄(东)高速经公安、南平镇至湖南省的灃县城镇发展轴;从荆州城区出发,沿松滋至荆州城区省道,经埠河镇、沙道观镇、松滋市过刘家场镇西至宜昌的五峰县城镇发展轴。
第23条建立中心城市——县(市)级城市——重点镇——一般镇四级城镇职能结构体系。
中心城市:指荆州中心城区。
县(市)级城市:石首、洪湖、松滋、公安、监利、江陵。
重点镇十九个,一般镇是乡村区域的管理中心与商品集散地。
第三节市域城乡协调发展战略第24条城乡协调发展应以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相统一为原则,城乡之间应当享有平等的发展机会、竞争机制和公平的利益分配。
第25条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发展的目标,协调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坚持土地利用协调发展目标,形成土地与经济开发的规模效应,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坚持文化协调发展目标,城乡共享文化、教育、信息、科技等现代文化成果,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平衡和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四节市域生态资源保护规划第26条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与清洁工业。
保护生态环境,严格控制能耗大污染重的新建项目。
第27条工业布局主要向市、区、县城及中心城镇集中,通过工业小区开发统一治理污染。
一般镇应通过工业小区或工业点适度发展,中心村及基层村严格控制工业发展。
城镇工业用地以发展一二类工业为主,三类工业严格控制规模,并做好污染的控制和治理。
第五节市域旅游发展规划第28条利用荆州丰厚的文化旅游资源及湿地湖泊生态环境,立足华中旅游市场,发展华东、华南及华北旅游市场;利用荆楚文化与三国文化内涵,积极开拓东南亚与国际旅游市场,将荆州建成融历史文化旅游与湖泊湿地生态旅游为一体的中国著名优秀旅游城市。
第29条荆州市旅游总体布局划分为荆州古城游览区、洪湖渔家度假区、危水风景名胜区与天鹅洲湿地观光区(含黄山头森林公园)四大旅游区。
第六节市域空间管制规划第30条市域空间管制规划在城市生态构架的基础上,根据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及基本农田的保护要求,划分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三类地区。
第七节市域重要基础设施规划第31条在市域范围内规划“两横两纵”的高速公路体系和“三横三纵”的一级公路体系。
高速公路体系:“两横”:分别为宜黄高速公路和汉南至监利高速公路;“两纵”:分别为荆襄(东)高速公路和随岳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体系:“三横”:分别为国道318,省道103(沙洪线),省道332(石首至松滋);“三纵”:分别为国道207,省道220(新张线)和仙洪赤一级公路。
第32条沪汉蓉高速铁路从荆州市区北侧经过,客运站规划选址在郢城遗址西南侧。
第33条荆岳铁路是焦柳、京广两大干线间的联络线,形成沪蓉铁路和荆岳铁路“一横一纵”的铁路干线。
第34条以荆州港为重点,加强长江沿线港区建设。
规划荆州港建设为国家一类口岸。
第35条建设燃煤热电联产沙市热电厂(2×30万千瓦),规划建设荆沙电厂(4×60万千瓦)。
新建兴隆——高场、兴隆——袁市220KVII回线路,完成荆州区220KV纪南变,石首市220KV笔架山变、洪湖市220KV盛家岭变、松滋市220KV飞凤山变、监利县220KV容城变增容。
第36条规划引江济汉渠道从荆州市城区西、北侧穿越,引水渠道于荆州市龙洲垸设进水闸和泵站取长江水,至潜江市高石碑入汉江,全长68千米,其中荆州市域内26.85千米,通航标准为限制性三级航道。
第四章城市性质与城市规模第37条荆州市的城市性质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长江中游国家级重要港口, 鄂中南地区的中心城市。
第38条荆州市的城市职能为:依托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城市;长江中游的国家级重要港口;长江中游区域的交通及流通中心;区域经济、文化中心;区域医疗卫生基地;区域高等职业教育基地;长江中游区域的重要制造业基地,荆州市政治中心。
第39条城市规模:(1)规划城市人口规模:近期(2010年)城市人口为75万人;远期(2020年)城市人口为100万人。
(2)城市规划用地规模:近期(2010年)城市建设用地为70 km2,人均建设用地93.3 m2/人,远期(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为101.8km2,人均建设用地101.8 m2/人。
第五章市区空间管制第40条将市区划分为适宜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三类区域。
第41条市区范围的适宜建设区总面积为345.9平方千米,其中中心城区适建区范围北至沪蓉高速铁路,南至荆江大堤,西至太湖农场,东至岑河镇。
第42条市区范围的限制建设区包括荆江大堤至长江之间的区域、重要的城市绿地和绿化走廊、庙湖与海子湖周边的区域,以及建成区与禁止建设区之间的缓冲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