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教案
税法教案
四川师范大学教案
课程名称:税法
授课专业:会计学
授课班级:2012
课程类型:专业必修课
授课方式:课堂讲授
考核方式:平时+笔试(闭卷)
总学时数:64 学分数:4
教材名称:2014年度CPA考试指定教材《税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
经济科学出版社
税法
TAXATION LAWS
(一)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专业必修课程。
(二)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我国现行税收制度,明确企业应纳哪些税金以及应纳多少和纳税程序,为税收筹划提供信息。
(三)教学内容
税法概论增值税法消费税法营业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关税法资源税法土地增值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房产税法车船税法印花税法契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
(四)教学时数
学时64
(五)教学方法
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
目录
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第四章营业税法………………………………………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六章关税法…………………………………………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八章房产税法、土地使用税、契税法、耕地占用税法…第九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第十章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和…………………………………
第十二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三章税务行政法制……………………………………
第十四章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
第一章税法概论
教学要点及考核要求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掌握税收三性及税制要素,掌握税法的种类和作用,了解税收的立法原则和我国税收管理体制。教学重点与难点:
税收三性及税制要素
教学内容
一、税法的定义
1、税收及其三性
(1)税收
(2)税收“三性”: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稳定性)(3)税收的基本职能:筹集财政收入、调节社会经济
税法
二、税收法律关系:
1、主体(当事人):
(1)征税主体: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
(2)纳税主体: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属地兼属人原则)
2、客体:征税对象
3、内容:
三、税法的分类
1、按职能: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
2、按基本内容和效力: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3、实体税按征税对象的性质和作用:(19种)
(1)流转税类:(4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所得税类:(2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资源税类:(3种):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
(4)财产和行为税类:(4种)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等
(5)特定目的税类:(6种)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缓)、宴席税(各地自主正否)、城建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
4、按税收管辖权:
(1)中央税(消费税、关税、车购税等)
(2)地方税
(3)共享税(增、营、所、城建、印花、资等)
5、按计税依据的属性—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
6、按税款是否包含在计税依据中—价内税、价外税
四、税法的构成要素
1、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
人)
2、征税对象(税制的首要因素)
3、税目
4、税率(税制的核心要素和中心环节)
5、计税依据
6、纳税环节
7、纳税地点
8、纳税期限
9、税收优惠:减税、免税、起征点,免征额
第二章增值税法
教学要点及考核要求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掌握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人的认定,准确进行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出口货物的税收政策并能进行“免、抵、退”税办法的计算,把握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及其他税制要素(或征收管理规定:纳税时间、地点及申报等)。
教学重点:
征税范围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难点:应纳税额的计算与出口退税的计算
教学时数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概述
一、增值税及其特点
二、征税范围
1、境内销售货物
特殊:视同销售行为
2、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境内提供应税服务--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
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4、进口货物
5、混合销售行为及兼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三、纳税义务人
1、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2、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四、税率及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的税率
五档税率:17%、13%、11%、6%、0
2、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
※第二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销项税额的计算
1、销项税额的含意及确认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销项税额的计算:销项税额=计税销售额×税率
(1)一般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
(2)特殊情况下销售额的确定※
(3)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①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
②混合销售行为
③兼营非应税劳务
(二)进项税额的计算
1、扣税凭证
2、可以扣除的进项税额
3、不得扣除的进项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进口货物征税
1、进口货物征税的范围及纳税人
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3、进口货物的税收管理
四、出口货物退(免)税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基本政策及其适用范围(三种)
(二)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
1、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免、抵、退”办法
(1)“免、抵、退”的含意
(2)“免、抵、退”的计算公式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
(1)先征后退
(2)特准退税的计算
第三节纳税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期限
三、纳税地点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第三章消费税法
教学要点及考核要求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掌握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税目和特点,能够进行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出口退税的计算。掌握其他税制要素(或征收管理规定:纳税时间、地点和申报等)。教学重点:
征税范围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难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时数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概述
一、消费税及其特点
二、纳税人
三、征税范围税目税率
第二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定率(对外销售的)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税率
(1)应税销售额的确定:同增值税
(2)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2.从量定额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税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税率+应税数量×单位税额
4.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规定: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含义
(2)用于其他方面的规定:视同销售
※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确定
2、代收代缴税款的规定
3、委托方自行缴税的计算
(1)已经销售:按实际售价计税
??
(2)尚未出售或还需继续加工:按受托方代扣代缴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应税数量×单位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税率+应税数量×单位税额
※(1)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计税价格。
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的核定权限规定如下:
(一)卷烟、白酒和小汽车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送财政部备案;
(二)其他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核定;
(三)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
※(2)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因质量等原因由购买者退回时,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退还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四、外购应税消费品及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1、扣除范围
2、扣税凭证
(1)外购的:
(2)委托加工收回的:
(3)进口的:
3、计算
(1)外购的:
①从价定率的计算
②从量定额的计算:
(2)委托加工收回的计算:
(3)进口的:
4、注意事项
五.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1.出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税收政策
2.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额的计算
3.出口应税消费品办理退(免)税后的管理
第三节纳税管理
一、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消费税纳税期限
三、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四、消费税纳税申报
第四章营业税法
教学要点及考核要求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掌握营业税的税目和计税依据,能够进行应纳税额的计算,把握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掌握其他税制要素或征收管理规定:纳税时间、地点及申报等及税收优惠。
教学重点:
征税范围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难点:应纳税额的计算及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教学时数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税目、税率
一、征税范围税目、税率
二、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
第二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应税营业额×税率
1、计税的依据的一般规定
2、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二、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1、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
2、混合销售行为
3、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
4、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第三节纳税管理
一、税收优惠
1、起征点
2、减免税收优惠规定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三、纳入期限
四、纳税地点
五、纳税申报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
教学要点及考核要求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和烟叶税的纳税人、计税依据和税收优惠,了解其征收管理规定。
教学重点:
征税范围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难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时数学时
教学内容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1、纳税义务人
2、税率
3、计税依据
4、应纳税额的计算
5、征收管理
二、烟叶税法
第七章资源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
教学要点及考核要求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掌握资源税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能够进行应纳税项的计算,掌握其征收管理规定。
教学重点:
征税范围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难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时数学时
教学内容
第一节资源税法
一、纳税人
二、税目、税额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数量×单位税额
1、确定资源税课税数量的基本办法
2、特殊情况课税数量的确定
3、关于盐税的特殊规定:
以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资源税的扣除
四、征收管理
第二节土地增值税法
一、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1、征税范围的界定
2、对若干具体情况的判定
三、税率—四级超率内累进税率
四、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的确定
1、应税收入的确定
2、扣除项目的确定
(1)一般情款况下
(2)销售旧房的扣除项目
(二)增值额的确定
增值额=应税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增值额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的最高档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
五、征收管理
第八章房产税法、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耕地占用税法教学要点及考核要求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掌握四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重点:
征税范围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内容
第一节房产税法
1、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2、计税依据和税率/税额
3、征税管理
第二节土地使用税税法
1、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2、计税依据和税率/税额
3、征税管理
第三节契税税法
1、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2、计税依据和税率/税额
3、征税管理
第四节耕地占用税法
1、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2、计税依据和税率/税额
3、征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