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优秀医学青年人才计划选拔培养实施办法.doc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卫生平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卫生平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5.03•【字号】沪卫科教〔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5.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卫生平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委人〔2023〕4号)、《关于印发〈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卫生平台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卫人事〔2023〕73号)、《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卫生健康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卫生平台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一)拔尖项目1.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基础,掌握所在学科国内外发展的前沿动态,在重大疾病预防、诊治和医学科技创新方面有一定贡献,带领优秀创新团队积极组织或参与预防与临床新技术研发,投身重大疾病救治和预防工作,推动本学科持续发展;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二)青年项目1.对本专业基础知识及实践技能有扎实基础,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有突出的发展潜能,具有较好地了解、学习所在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和新技术的能力;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3.同等条件下,完成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
二、申报管理1.申报人只能选择东方英才计划一个子项目、一个平台申报。
2.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1)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2)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教师项目的入选者,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尚在支持期内的,以及市卫生健康委人才项目入选者尚在支持期内的,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3)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浦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教师、拔尖项目的入选者,以及市卫生健康委人才项目入选者尚在支持期内的,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4)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
医院人才培养方案3篇

医院人才培养方案3篇(医院科室人才培养方案)医院人才培养方案1医院“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和培养实施办法为加强我院人才的培养,建设医院临床教育、科研和管理队伍的后备人才库,促进队伍的建设,现设立医院“人才培养计划”,以促进医院的发展。
“人才培养计划”的选拔、培养和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重点加强各重点专科、领先专科、新兴专科等的建设,由本人申报或科室推荐申报,医务科组织专家评议和审定。
“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工作每年举行一次,每批选拔名额为20名,并就其中优秀者(5名)推荐参加医院“优秀青年医生”的评审。
一、选拔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及工作责任感,能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任务,具有奉献精神。
2、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满1年以上,具有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工作满3年,具有大专学历毕业工作满4年,具有中专毕业学历毕业工作满5年的在职临床工作人员。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全面的业务能力。
4、善于团结协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选拔程序1。
本人申请、科室推荐,填写《医院人才培养计划推荐表》。
2。
“人才培养计划”的选拔采用申报者自荐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及主管科室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工作目标的科学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评议,然后由“人才培养计划”评议小组审定批准,报院务、党委会通过。
3。
入选“人才培养计划”者在院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医务科公布“人才培养计划”正式名单。
三、资助经费1、入选“人才培养计划”者培养期为两年,最高资助额为1万元人民币,并以第一年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经费资助的依据。
2、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培养人才而开展有关培训、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国内进修等,采取“实报实销制”。
四、组织管理1、医务科成立“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培养和实施评议小组,形成以医务科为操作机构,其它职能处室参与和协调的综合考评体系,全面负责“人才培养计划”的选拔、培养和考核等管理工作。
上海市优青计划申报条件

上海市优青计划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是参加上海市优青计划的第一步,只有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才能进入评选环节。
下
面是上海市优青计划的申报条件:
1. 年龄要求:申请者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 学术要求:申请者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表现出杰出的学术潜质和研究能力;
3. 专业背景:申请者应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背景和研究方向,包括但不限于科学技术、医
学健康、文化艺术、社会科学等领域;
4. 社会贡献: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经验和社会责任感,能够在自己的领域做出积
极的贡献;
5. 推荐要求:申请者需要有所在单位或相关机构的推荐,推荐单位应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力和专业性;
6. 语言要求:申请者需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能够熟练阅读英文文献并进行学术交流。
除了以上基本申报条件外,申请者还需要提交一份详细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
论文、科研成果、推荐信等。
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选标准,最终选拔出符合要求的申请者,为他们提供一系列的培训和支持,帮助他们更好地发展自己的事业。
总的来说,上海市优青计划是一个为优秀的青年人才提供机会的重要平台,符合条件的青
年人才可以通过这个平台获得更多的机遇和资源,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和梦想。
希望更多
有潜力和才华的青年人才能够参与到这个计划中来,共同为上海市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一医院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遴选和培养办法

第一医院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遴选和培养办法第一医院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遴选和培养暂行办法为积极实施“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战略方针,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和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梯队结构,做好人才梯队建设工作,依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从医院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有重点、分步骤培养我院学科人才梯队。
在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中,引入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提倡公平竞争,坚持严格考核,实行优先培养,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遴选条件(一)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条件1.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2.基础理论知识扎实,专业学术水平高深,临床、科研、教学能力强,能把握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有明确的专业方向,有较强的创新能力、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以及指导、培养高水平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3.在本学科市级学会中担任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或在省级学会中担任委员职务;4.本科学历,受聘担任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受聘副高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硕士以上学历,受聘担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业绩、成果(近五年内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三):①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课题1项;②以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刊物1篇;③获得市级三等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前3完成人);④举办过省级学术活动一次以上(需为项目负责人);⑤完成一项新项目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处市内领先水平。
(二)学科带头人后备人才条件1.遵纪守法,敬业爱岗,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2.基础理论知识扎实,专业学术水平丰富,临床、科研、教学能力较强,了解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有稳定的专业方向,学术思想活跃,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协助学科带头人领导本学科人员从事学科建设;3.在本学科市级学会中担任委员及以上职务;4.本科学历,受聘担任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学历,受聘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医疗人才培养方案

医疗人才培养方案医疗人才培养方案为加快我院医学人才梯队建设,培养和造就更多的优秀青年医学人才,促使各学科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我院医学综合实力和技术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从全院各学科中择优选拔优秀青年医学人才,经过计划培养,使他们成为具有扎实理论基础、丰富临床实践经验、领先技术水平的优秀青年人才,为医院创建新一代青年医学专家队伍,形成各专业优秀学科带头人梯队奠定基础。
二、组织领导医院青年人才培养工程方案的实施是在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科教科、人事科具体负责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选拔范围、条件及要求(一)选拔范围:全院临床、医技、药学及护理学科卫生技术人员。
(二)申报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医德高尚、治学严谨,身体健康,具有团结、奉献、求实、创新精神;2.年龄:40周岁以下(申报当年);3.学历学位:本科学士及以上;4.外语:大学英语六级(或取得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合格、硕士学位全国英语考试合格、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五级等);5.计算机:取得江苏省信息化素质培训合格;6.职称: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7.论文:在省级以上正式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8.科研:承担区级以上科研课题(前三名),或有完整的科研设计书,处于预试阶段拟准备申报的科研课题;9.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及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及实践技能,为科室业务骨干,具有发展潜能;10.近三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工作差错,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或获院级以上表彰。
具备上述条件,择优选拔。
(三)要求:青年人才培养对象所在科室必须能切实保证按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并且能保证提供优秀导师(一般为学科带头人或科主任)在临床及科研一线固定带教。
四、选拔程序(一)申请1. 由个人申请并填写“青年人才工程培养申请书”。
2.科室(部门)初审后推荐至科教科。
临床医学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方案

临床医学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方案在当今社会,人才的稀缺已经成为制约各行各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而对于医学领域来说,优秀的临床医生更是尤为重要。
鉴于此,为了培养更多的临床医学优秀青年人才,我们制定了以下详细可行的培养计划。
一、项目概述本培养计划旨在发现和培养具有临床医学潜质的优秀青年人才,通过系统的培训和实践,提高其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使其成为临床医学领域的栋梁之才。
二、选拔和选拔标准1.选拔范围:全国范围内的医学院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2.选拔标准:根据学术成绩、实践经验、科研能力和医学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三、培养阶段与内容1.初级培训阶段初级培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巩固学生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该阶段主要包括以下课程:(1)基础医学对于临床医学来说,基础医学是必不可少的。
通过系统学习人体解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等课程,学生可以建立扎实的基础知识,为后续的临床实践打下坚实的基础。
(2)临床实践在初级培训阶段,学生将有机会接触到临床实践,通过观察临床诊疗过程、参与医患沟通等方式,了解临床医学的实践操作,并逐步掌握基本的临床技能。
2.中级培训阶段中级培训阶段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解决临床问题的能力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该阶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专业课程在这个阶段,学生将学习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临床学科的相关课程,并根据自身兴趣选择一到两个专业方向进行深入学习。
(2)实践经验通过临床实习和轮转,学生将进一步提高临床技能和实践经验,学会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3.高级培训阶段高级培训阶段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具备跨学科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成为临床医学领域的专家。
该阶段的主要内容包括:(1)学术研究在这个阶段,学生将有机会参与临床科研项目,了解科研方法和过程,并逐渐独立完成一定的科研课题。
(2)临床实践和指导在高级培训阶段,学生还将参与医院的临床工作,同时担任指导学生的角色,培养他们的临床指导和培养能力。
医院青年英才考核方案

医院青年英才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医院青年英才考核方案旨在通过科学、公正、公平的考核方式,选拔和培养医院青年人才,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推动医院的发展。
二、考核对象医院青年英才考核对象为全院30岁以下的职工,包括医生、护士、管理人员等。
考核对象需在医院工作满一年以上,表现优秀、潜力突出。
三、考核内容医院青年英才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业务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技术操作、疾病诊疗等方面的能力;2.协作能力:包括与患者、同事、上级的协作能力;3.服务意识:包括服务态度、服务宗旨、患者满意度等方面的能力;4.创新能力:包括工作方法、工作技术等方面的创新能力;5.学习能力:包括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成果等方面的能力。
四、考核方式医院青年英才考核采用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定期考核:按照医院考核周期,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考核。
考核方式包括答卷形式、面试形式、实操形式等。
考核内容涵盖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2.不定期考核:根据医院工作情况和个人表现,不定期进行个别或团体的考核。
考核方式包括实操考核、小组讨论、项目报告等。
考核内容针对性强,目的是为了发现个人的优点和不足,及时进行指导和培训。
五、考核评分医院青年英才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方式,满分为100分。
各项考核内容的权重如下:1.业务能力:30%2.协作能力:25%3.服务意识:20%4.创新能力:15%5.学习能力:10%六、考核结果处理医院青年英才考核结果将根据评分进行排名,并进行奖惩处理。
1.奖励:考核成绩在前10名的员工,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如表彰、奖金、晋升机会等。
2.激励:考核成绩在前30名的员工,将被列入医院青年英才培养计划,享受更多的学习和发展机会。
3.指导:对于考核不理想的员工,将针对其问题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培训,并定期进行跟进。
七、考核监督医院青年英才考核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和管理,各科室负责人将配合完成考核工作。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公布新一轮上海市卫生系统优秀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公布新一轮上海市卫生系统优秀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11.07.28
•【字号】
•【施行日期】2011.07.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公布新一轮上海市卫生系统优秀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卫生系统优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启动实施新一轮上海市卫生系统优秀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的通知》(沪卫科教〔2010〕50号)要求,在市教卫党委的关心支持下,市卫生局开展了新一轮上海市卫生系统优秀学科带头人和优秀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简称“新百人计划”和“新优青计划”)的评选工作。
截至申报截止日期,共收到申报468项,其中新百人计划205项,新优青计划263项。
经专家初审、复审,市卫生局审核、公示,最终确定张文宏等70人列入新百人计划培养对象,张峰等68人列入新优青计划培养对象。
请各培养对象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落实培养计划,确保按既定目标实施。
市卫生局将定期组织人才培养工作的督导与服务工作,力争出人才、出成果、出成效。
附件:1.新百人计划培养对象名单
2.新优青计划培养对象名单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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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核心人才计划选拔的通知
为加快落实我院“科教兴院”主战略,促进新一代优秀中青年医学人才的快速成长,并结合我院各级重点学科发展的需要,拟于2017年11-12月开展2018年度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优秀医学青年人才计划(A类)"、“优秀医学青年人才计划(B类)”、“卓越医师计划(A类)"和“卓越医师计划(B类)"四类核心人才计划的选拔工作.
四类核心人才计划根据《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核心人才培养管理办法》,遵循客观公正、严格把关、择优入选的原则,由各学科推荐申报,并由我院学术委员会会同相关领域专家遴选培养对象,依照培养目标和计划对符合条件者的入围者进行培养。
四类核心人才计划建立选拔和退出机制,定期评估、优胜劣汰。
一、选拔条件
1、临床、医技、专职科研人员等各类岗位的在职人员均可申报;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在医疗、科研、教学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3、四类核心人才计划医疗、科研、教学的具体选拔条件,依照《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核心人才培养管理办法》附件《“优秀医学青年人才计划(A类)”选拔培养实施办法》、《“优秀医学青年人才计划(B类)”选拔培养实施办法》、《“卓越医师计划(A类)"选拔培养实施办法》和《“卓越医师计划(B类)”选拔培养实施办法》执行。
二、选拔程序
1、申请人至医院官网下载并填写《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优秀医学青年人才计划申请表》或《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卓越医师计划申请表》,并提供科研项目、论文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经科室行政主任与学科带头人审核同意后,于2017年11月17日17:00前,报科研处(行政楼317办公室),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2、科研处会同人力资源处、医务处和教育处,对申报材料进行统一审核;
3、科研处组织我院学术委员会以擂台答辩的形式进行遴选;
4、入选者填写《人才培养计划书》和《科研计划任务书》,经科室行政主任与学科带头人审核同意后提交科研处,最后经党政班子审定、公示、发文.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符合选拔条件;
2、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任何不诚信现象,将直接取消申请人申请资格,并依照医院学术诚信相关制度进行进一步处理;
3、申请表填写时请注意格式和排版,除意见栏可手写外,均以电子版形式填写;
4、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后连同其他材料一式一份,在时间节点前及时递交,电子版申请表请通过申请人本人邮箱;
5、擂台答辩时申请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在申请表首页务必填写便于联系的手机号码。
四、联系人:
江一峰(6343分机)、任静(6344分机)
科研处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