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下阶段工作计划
破产管理人工作计划

破产管理人工作计划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企业破产法》及有关规定,指定山东海康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负责全面清算工作并向法院汇报。
因破产清算就是一项复杂而艰苦得工作,为了使清算工作顺利、有序、高效率地进行与开展,现管理人在法院得监督与指导下,本着对法院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债权人负责得精神,依据国家得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特拟定本工作计划,本计划将根据破产案件得实际进展适时做出调整。
一、清算工作得基本原则与责任落实方式:(一)合法性原则破产管理人要依据法律得规定在法院得指导下开展工作,立足于每一项工作都要符合法律得规定。
(二)客观原则破产管理人要立足于客观,实事求就是,维护破产案件中相关各方得合法权益,尤其就是职工得合法权益(三)分工明确原则破产管理人在工作中应当划清职责、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
必要时根据清算工作需要与管理人长得布置,成立相应得工作组。
各个工作组组长具体负责本组工作得具体落实,并向管理人长或管理人长指定得主管人员负责及报告工作。
管理人长负责整个清算工作得布置、调整及推进,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高效率低成本原则、破产管理人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得进展情况灵活地调整工作计划与进度安排,高效率地完成破产管理人得工作;同时,在破产管理人得工作中要注意节约成本,做到切实保障职工与债权人得利益。
二、清算工作得指导思想根据债务人得实际情况,客观而公正。
在政府与法院得监督指导下,按照清算工作要求,各方面积极配合,协调一致,依法办事,高标准、高质量、准确、快速完成工作。
三、根据清算工作需要,破产管理人得主要工作任务为以下四个方面(一)财产清收(针对承租权人)1、审查债务人财产清册;2、按照法律规定并根据工作计划协助法院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并且作好相应得登记工作;3、编制清收计划,确定清收人员,并按计划组织实施;(二)破产债权申报登记1、审查或编制债务 (应付款)清册;2、按照法律得相关规定并根据工作计划协助法院在法律规定得时间内,向已知债权人发出申报债权通知书,并作好相应登记工作;3、负责对债权人得联系接待,并对申报得债权进行确认、登记;(三)审计、评估1、审查企业提供得资产请册就是否符合清算工作要求,并完善与清算工作有关得财务手续与文件,如贷款合同及抵押贷款合同等;2、全面审查企业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在最快得时间完成财务审计工作;3、组织债务人资产得盘点工作并作好登记;4、做好债务人应收款中呆、坏败得核销及资产得盘盈、盘亏、报废得处理工作;5、进行评估立项并在资产盘点得基础上,做好资产得评估工作及评估之后得确认工作。
【推荐范文】破产管理人工作计划

破产管理人工作计划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有关规定,指定破产清算组为AAA公司破产管理人,负责全面清算工作并向法院汇报。
因破产清算是一项复杂而艰苦的工作,为了使清算工作顺利、有序、高效率地进行和开展,现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与指导下,本着对法院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债权人负责的精神,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特拟定本工作计划,本计划将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进展适时做出调整。
一、清算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责任落实方式:(一)合法性原则破产管理人要依据法律的规定在法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立足于每一项工作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客观原则破产管理人要立足于客观,实事求是,维护破产案件中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职工的合法权益(三)分工明确原则破产管理人在工作中应当划清职责、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
必要时根据清算工作需要和管理人长的布置,成立相应的工作组。
各个工作组组长具体负责本组工作的具体落实,并向管理人长或管理人长指定的主管人员负责及报告工作。
管理人长负责整个清算工作的布置、调整及推进,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高效率低成本原则、破产管理人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进展情况灵活地调整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高效率地完成破产管理人的工作;同时,在破产管理人的工作中要注意节约成本,做到切实保障职工和债权人的利益。
二、清算工作的指导思想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客观而公正。
在政府和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清算工作要求,各方面积极配合,协调一致,依法办事,高标准、高质量、准确、快速完成工作。
三、根据清算工作需要,破产管理人的主要工作任务为以下四个方面(一)财产清收(针对承租权人)1、审查债务人财产清册;2、按照法律规定并根据工作计划协助法院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并且作好相应的登记工作;3、编制清收计划,确定清收人员,并按计划组织实施;(二)破产债权申报登记1、审查或编制债务(应付款)清册;2、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工作计划协助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已知债权人发出申报债权通知书,并作好相应登记工作;3、负责对债权人的联系接待,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确认、登记;(三)审计、评估1、审查企业提供的资产请册是否符合清算工作要求,并完善与清算工作有关的财务手续和文件,如贷款合同及抵押贷款合同等;2、全面审查企业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在最快的时间完成财务审计工作;3、组织债务人资产的盘点工作并作好登记;4、做好债务人应收款中呆、坏败的核销及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的处理工作;5、进行评估立项并在资产盘点的基础上,做好资产的评估工作及评估之后的确认工作。
破产案件中召开债权人会议工作流程

遇到污染防治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破产案件中召开债权人会议工作流程根据2006年8月27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由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享有核查债权,监督管理人、通过重整计划、和解协议及分配方案等职权,是破产(清算)案件中债权人表达意志的重要组织形式。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召开。
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
一般破产(清算)案件需召开三次债权人会议,虽每次会议的议程有所不同,但每次会议的召开在程序上有一定的共性。
本文以郑州育德剑桥少儿英语小学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为例,希望摸索出举办债权人会议的一定模式,并逐渐形成操作规程和流程管理,以求对以后承办会议时有所参考。
一、会议时间、地点的确定:除了第一次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外,其余会议一般由管理人(以前为清算组)或债权人委员会负责。
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应与法院、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方面充分沟通,达成一致,以免中途紧急叫停或仓促上马,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二、会议的通知:《破产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第六十二条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前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
第六十三条规定,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通知方式可根据债权人的具体人数、地域分布及通知效果,采取电话、公告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尽可能通知到本人,如果不是众所周知的地点,还应告知其准确位置、行车路线及标志性建筑,以方便债权人顺利找到会场。
三、会议文件的准备:每次债权人会议所需文件都有所不同,如第一次债权会议需破产申请书及主管单位意见、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债权人会议主席职责、债权人会议职权、债权人资格审查裁定书、通报案件审理的有关情况及审理该案依据的法律、政策,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等基本情况、签到表、债权情况调查表、债权确认书(表)、表决计统表等文件;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需债权审查报告、清算工作报告、重整计划、和解协议、分配方案、会议决议、签到表、表决计统表等文件;第三次债权人会议需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报告、和解(重整)方案的执行报告、优先权等特殊问题的裁定书、拍卖报告、分配方案、签到表、表决计统表等。
2024年破产管理人工作计划_1

2024年破产管理人工作计划2024年破产管理人工作计划1一年来,本着“认真学习、扎实工作”的原则,管理人员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完成了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自身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等都有了很大提高。
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汇报如下:一、项目管理系统的维护与数据分析工作恪尽职守,认真作好本职工作。
__年,中心全面推行项目管理。
保障项目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对系统进行全面学习和梳理,是我的岗位职责。
系统运行一年来,较好的完成了系统的维护工作任务,确保了系统数据的完整、真实、及时更新。
一是对系统各项卡片的核对。
包括各部门岗位系数逐月核查;项目立项卡标识、工作计划卡标识、任务单的完整一致;任务进度的及时调整;财务收支数据的核对。
二是及时发现系统问题,解决问题。
在系统运行过程中,实时观察数据变化,通过细心观察,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
能够解决的认真做好记录工作,个人工作总结不能解决的及时与软件开发部门沟通,需求解决的方法。
三是不断完善系统数据。
项目管理运行中,数据录入存在差异,如收支类项目,对应的项目是否正确,经过不断沟通和探讨,确定了此类项目的收支一致性。
通过不断完善此类问题,起到了对系统数据的更进一步的完整。
二、公文处理工作认真严谨,保证公文处理的不遗不漏。
积极主动的完成了来文、发文、办公文、签报单的登记,及时对呈阅、传阅文的回收和存档。
三、其他工作积极主动的完成了办公室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今后计划今后工作的方向:随着项目管理的实行,我们的工作要求将更高,需更细心全面的掌握系统知识。
并进一步做好一下几项工作:1、对进度体系和质量考核体系的完善统一。
2、抓紧对企业全面纳入系统的工作。
3、进一步在应用层面上宣传项目管理。
2024年破产管理人工作计划2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有关规定,指定破产清算组为AAA公司破产管理人,负责全面清算工作并向法院汇报。
破产管理人工作计划

破产管理人工作计划破产管理人工作计划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前,破产管理人需要完成以下工作:1.组建管理人工作团队,配置工作人员,并将团队名单报法院备案。
2.安排人员到人民法院阅卷,通过阅卷了解破产案件的基本情况。
同时,安排人员向债务人的有关人员了解与接管有关的情况。
3.通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确定接管时间。
4.制定工作计划和全面的管理人工作制度,包括管理工作规程、会议议事规则、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证照和印章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并报法院备案。
5.到公安机关刻制管理人印章,交法院封样备案后启用。
6.持破产申请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管理人公章及破产案件承办法官印鉴向银行申请开立管理人账户。
7.制作移交清单、接管笔录,告知债务人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管理人印章应有专人保管并设置使用登记记录。
将债务人的存款划入管理人账户集中统一管理,不能自行划转的可以申请法院扣划。
接管工作完成后由管理人和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签名确认,并在债务人营业场所公告有关事项。
8.及时接管以下资料:债务人的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在内的实物财产及其权利凭证;债务人的现金、有价证券、银行账户印签、银行票据;债务人的知识产权、对外投资、特许权等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债务人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海关报关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及其他印章;债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外汇登记证、海关登记证明、经营资质文件等与债务人经营业务相关的批准、许可或授权文件;债务人的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会计报表等财务账簿及债务人审计、评估等资料;债务人的章程、管理制度、股东名册、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以及债务人内部会议记录等档案文件;债务人的各类合同协议及相关债权、债务等文件资料;债务人诉讼、仲裁案件及其案件材料;债务人的人事档案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因客观原因无法交出应交接的财产、印章、账册、文书等资料的,管理人应当要求其作出书面说明或者提供有关证据、线索。
破产管理人业务流程及工作计划

山东海康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业务流程及工作计划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破产管理人行为,提高破产清算工作效率,降低破产清算费用,依法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照法律规定清理债务的行为。
企业破产可以由债务人申请,也可以由债权人申请。
本规程主要规范由债务人申请的破产清算,由债权人申请的破产清算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业务承接一、与债务人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专人每天通过网络、报刊等相关媒体收集企业破产的信息,及时向事务所负责人报告。
由事务所负责人组织专人对债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初步与客户进行洽谈,建立合作关系,继而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关系。
二、争取法院指定为破产企业管理人破产企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选取的方法,一是申请编入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管理人名册,由人民法院在管理人名册中指定;二是由人民法院直接指定。
要想成功取得破产管理人资格,必须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事务所应由负责人与破产企业相关人员共同向破产企业所在地法院汇报事务所办理破产案件的专长、业绩,与债务人之间已建立起的良好互信关系,以及在接受指定后能够客观、公正、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
争取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同时,指定事务所为破产企业管理人。
并取得以下法律文书:(一)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二)人民法院指定债务人的管理人的决定书;三、提请法院裁定认可管理人报酬事务所被法院指定为管理人后,应与破产企业就管理人的报酬及支付问题,协商达成协议,及时提请法院裁定认可,避免以后在管理人报酬支付方面产生分歧,影响破产清算工作进程。
破产管理人业务流程与工作计划总结

山东海康律师事务所破产管理人业务流程及工作计划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破产管理人行为,提高破产清算工作效率,降低破产清算费用,依法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照法律规定清理债务的行为。
企业破产可以由债务人申请,也可以由债权人申请。
本规程主要规范由债务人申请的破产清算,由债权人申请的破产清算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业务承接一、与债务人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专人每天通过网络、报刊等相关媒体收集企业破产的信息,及时向事务所负责人报告。
由事务所负责人组织专人对债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初步与客户进行洽谈,建立合作关系,继而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关系。
二、争取法院指定为破产企业管理人破产企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选取的方法,一是申请编入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管理人名册,由人民法院在管理人名册中指定;二是由人民法院直接指定。
要想成功取得破产管理人资格,必须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事务所应由负责人与破产企业相关人员共同向破产企业所在地法院汇报事务所办理破产案件的专长、业绩,与债务人之间已建立起的良好互信关系,以及在接受指定后能够客观、公正、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
争取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同时,指定事务所为破产企业管理人。
并取得以下法律文书:(一)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二)人民法院指定债务人的管理人的决定书;三、提请法院裁定认可管理人报酬事务所被法院指定为管理人后,应与破产企业就管理人的报酬及支付问题,协商达成协议,及时提请法院裁定认可,避免以后在管理人报酬支付方面产生分歧,影响破产清算工作进程。
破产管理人工作计划

破产管理人工作计划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有关规定,指定山东海康律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负责全面清算工作并向法院汇报。
因破产清算是一项复杂而艰苦的工作,为了使清算工作顺利、有序、高效率地进行和开展,现管理人在法院的监督与指导下,本着对法院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债权人负责的精神,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特拟定本工作计划,本计划将根据破产案件的实际进展适时做出调整。
一、清算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责任落实方式:(一)合法性原则破产管理人要依据法律的规定在法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立足于每一项工作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客观原则破产管理人要立足于客观,实事求是,维护破产案件中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职工的合法权益(三)分工明确原则破产管理人在工作中应当划清职责、明确分工,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
必要时根据清算工作需要和管理人长的布置,成立相应的工作组。
各个工作组组长具体负责本组工作的具体落实,并向管理人长或管理人长指定的主管人员负责及报告工作。
管理人长负责整个清算工作的布置、调整及推进,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高效率低成本原则、破产管理人应当根据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进展情况灵活地调整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高效率地完成破产管理人的工作;同时,在破产管理人的工作中要注意节约成本,做到切实保障职工和债权人的利益。
二、清算工作的指导思想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客观而公正。
在政府和法院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清算工作要求,各方面积极配合,协调一致,依法办事,高标准、高质量、准确、快速完成工作。
三、根据清算工作需要,破产管理人的主要工作任务为以下四个方面(一)财产清收(针对承租权人)1.审查债务人财产清册;2.按照法律规定并根据工作计划协助法院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并且作好相应的登记工作;3.编制清收计划,确定清收人员,并按计划组织实施;(二)破产债权申报登记1.审查或编制债务(应付款)清册;2.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工作计划协助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已知债权人发出申报债权通知书,并作好相应登记工作;3.负责对债权人的联系接待,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确认、登记;(三)审计、评估1.审查企业提供的资产请册是否符合清算工作要求,并完善与清算工作有关的财务手续和文件,如贷款合同及抵押贷款合同等;2.全面审查企业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账目报表,在最快的时间完成财务审计工作;3.组织债务人资产的盘点工作并作好登记;4.做好债务人应收款中呆、坏败的核销及资产的盘盈、盘亏、报废的处理工作;5.进行评估立项并在资产盘点的基础上,做好资产的评估工作及评估之后的确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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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破产管理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的
下阶段工作计划的报告
()破管字第号各位债权人: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本管理人将继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XX人民法院监督指导下,尽职履责,开展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清理公司财务工作,配合法院对债务人有疑问的财务支出进行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
二、完成债务人资产全部接收;
三、依法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进行清收;
四、依法对债务人资产进行评估;
五、加强招商引资或投融资及债权人债务人协调,争取重整(和解),根据需要,拟定重整(和解)计划草案;
六、重整(和解)不能时,及时拟定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依法对债务人资产进行拍卖;
七、拟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八、依法办理XX人民法院决定和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其它事项。
XX公司破产管理人
二〇一六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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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南律师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