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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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规范麻醉、精神药品管理。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麻醉、第精神药品的管理。

3.制度要求3.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组织机构3.1.1.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副组长:分管院长。

院长为本院麻、精一药品管理第一责任人,存放或使用麻、精一药品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麻、精一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本机构、本部门麻、精一药品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3.1.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组,组长:主管院长,成员:医务科、药学部、护理部、科教科、保卫科、手术麻醉科等部门负责人,日常管理工作由医务科和药学部负责。

3.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组职责3.2.1.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3.2.2.根据国家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全院麻醉药品和类精神药品供应、保管、使用、安全的管理工作。

3.2.3.结合本院医疗需要,确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供应品种范围和新品种的引进审批。

3.2.4.指导、监督本院各科室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工作,医务科、药学部每月考核本院各科室对麻醉药品和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3.2.5.负责本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报残损、丢失、被盗、使用纠纷等)和事件处理。

3.2.6.组织全院医、药、护、技等相关人员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

3.3相关科室职责3.3.1. 相关职能部门(医务、药学、护理、保卫)应设立麻、精药品管理专管员,具体负责与本部门相关的麻、精一药品管理工作。

3.3.2.医务科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调剂权的审批及签名备案工作;患者《麻醉药品专用卡》办理工作;各科室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备用基数审定和备案工作;协调解决医、护、药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出现的问题;考核本院各科室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记录汇总纳入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为严格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 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颁布《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在医院内管理、开具、调剂麻醉、精神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管理要求1. “XX区人民医院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负责,以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保卫处主管领导组成。

各管理单位、设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下称麻、一精)药品基数的相关科室、病房必须指定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人员专门(兼)管理该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日常工作由药学部承担。

2. 医院对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列入科室目标责任制.麻精药品实行:药库、药房、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实行:双专人负责、专柜加双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五专管理”。

麻精药品入库、出库、使用实行批号管理。

药学部建立麻、一精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医院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一精药品周转柜,周转库(柜)应当每天结算。

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发药窗口麻、一精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

4.药学部建立并严格执行麻、一精的采购、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5.医院定期对涉及麻、一精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6.对麻、一精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

二、采购1.麻、一精药品采购由药学部指定专门药学专业人员,凭印鉴卡向具有麻精药品经营权的批发企业定点购买麻、一精药品。

药学部负责人应对每次采购药品的品种、数量严格审查。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1、组织管理1.1 建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负责,包括医务部、药械科、护理部、保卫科等科室相关人员各病区及手术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实行护士长负责制。

药械科负责全院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1.2 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列入科室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1.3 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1.4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掌握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熟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1.5 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且人员保持相对稳定1.6 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药库、药房、病区三级管理,药械科和各病区均必须建立健全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五专” (即专人管理、专柜加锁、专用账册、专册登记、专用处方)管理。

1.7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知识的培训考核。

2、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3.1 医院必须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3.2 根据本院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

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账方式。

3.3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医疗需要,安全使用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特制定本规定。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一、医疗机构要建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

医疗机构应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并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

二、医疗机构要把麻醉药品和第一精神药品管理列入本单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实行“五专”管理。

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损残、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

三、医疗管理部分负责麻醉药品和肉体药品处方权审批及签名备案工作,组织全院医、药、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考核本院各科室麻醉药品和肉体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记录汇总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四、护理部分负责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和肉体药品的保管和使用工作,督促临床科室使用过的麻醉药品、第一肉体药品安瓿、废贴的回收,对麻醉药品和肉体药品使用登记必须及时、准确。

5、药品管理部分负责全院麻醉药品和肉体药品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调配及专用处方考核和管理工作,配合医疗管理部分组织相关法律律例、专业知识1培训考试工作。

六、保卫部门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保管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夜间医院值班巡视和保卫,处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件(报残损、丢失、被盗等)。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肉体药品专项搜检制度一、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肉体药品管理规定》制定麻醉药品、第一类肉体药品专项搜检制度。

二、院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医学、药学、护理、保卫等部分定期参加专项搜检工作,并做好搜检记录。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ppt课件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ppt课件

精神药品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 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 的药品。
按照国际公约宗旨, 推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合法生产和使用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具有重要的医疗价值, 被广泛应用于临床 药物本身存在一些特殊毒性,即药物依赖 性,如使用或管理不当,则会带来严重的 滥用问题,构成社会公害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具有双重特性,使用 得当为药品,使用不当为毒品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双重性 双刃剑
镇痛、药效
医疗目的 麻醉、精神药品 非医疗目的
双重性
药物滥用、毒品
我国麻醉药品监管历史(1)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党和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 一系列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肃清烟毒的斗争 1950年2月周总理签署了《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 严禁吸食、贩卖、种植和私存鸦片、吗啡、海洛因等 各种毒品,违者严处;从1950年春起禁绝种植,从根本上铲 除了烟毒来源 1950年11月卫生部公布《麻醉药品管理暂行条例》及实 施细则:指定专门药厂生产;指定中国医药公司负责供 应;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均不得种植、制造、运输或销 售麻醉药品,违者依法论处

第七十三条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 执业医师,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麻醉 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由其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麻醉 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 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执业医师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 原则的要求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或者未使用专用处方开具 第二类精神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 执业证书。 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 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 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对麻醉药 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进行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由 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ppt课件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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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国家关于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家对麻醉药 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实
行特殊管理
2001.1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除正当诊断治 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
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199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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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标准与格式
为保证处方书写的规范,医师必须熟悉麻醉药 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标准与格式处方书写内容和 规则,并严格遵守
为保证正确行使检查处方合法性和规范性职责, 药师必须熟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标准与 格式注意有关处方纸张的颜色、特别标记的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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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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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标准与格式
处方标准(包括内容、颜色、特别标记) 由卫生部统一制定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 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淡红色, 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 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印刷用纸为白色,右上角标注 “精二”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规范化管理
药剂科 邢月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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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精神药品概念
麻醉药品
• 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 能成瘾的药品
身体依赖性是指机体对该药产生依赖,一但断药就 会产生异常反应,即戒断症状;精神烦躁不安、失 眠、疼痛加剧、肌肉震颤、呕吐、腹泻、散瞳、流 涕、流泪、出汗等
• 麻醉药品与麻醉药(剂)的区别
(二)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培 训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获得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资格的执业医师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图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图

哈尔滨健迪医药技术有限公司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组织机构哈尔滨健迪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二楼实验室平面布置图:三楼办公区平面布置图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所称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目录所列的药品和其他物质。

职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主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采购人、保管负责人、保管人、使用负责人、使用人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制度:1.1依据年度品种计划、库存情况及研究需要,由药品使用负责人作出购买计划单,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上报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1.2经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将购买计划单送公司采购部负责采购;1.3采购负责人指定专人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买证明”向定点批发企业或者定点生产企业购买。

1.4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时,应当核实企业或单位资质文件、证明,无误后方可采购。

1.5“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买证明”严禁转借他人。

1.6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标准品、对照品的,应由药品使用负责人作用购买计划单,经主管负责人、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购买。

1.7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不得使用现金交易。

1.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运输应当与销售方协商,采取托运、承运和自行运输方式,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抢、丢失。

1.9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销售方发出后,应保持紧密联系,以保证药品及时、安全到货。

1.10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应建立采购档案,内容包括:1)经批准的购买计划单;2)购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3)销售方合法资质证明;4)销售方联系方式;5)采购合同;6)采购人员身份证明及法人委托书。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培训ppT课件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培训ppT课件
使之极度兴奋或抑制, 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 的药品。
3
常见的麻醉药品
精品课件
4
常见的精神药品
精品课件
5
1.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 品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 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 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称印鉴卡)。医疗机构应 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精区品课域件 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
精品课件
一次2片,一天2次*15天
一次1片,一天3次*7天
一次1支,一天6次*3天
一次1支(仅限于医疗机构
22
精品课件
23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
药剂科
##
精品课件
1
主要内容
一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精品课件
二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运用指导原则 三 处方管理
2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
麻醉药品是指对中枢神经有麻醉作用,连 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形成瘾癖的药 品。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 精品课件
7
处方。
3.药师培训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
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 化管理的培训。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 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 药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精品资课件格 后,方可在本机构调剂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 药品。
8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专人负责、 专库、专用保险柜保存、双人双锁管理,安 装监控报警装置,保险柜内有储存的药品清 单。对进出专库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 品建立专用账册,入出逐笔记录,做到账精品、课件 物、批号相符。第二类精神药品须设专用区 域集中储存,专人管理,建立专用账册,定 期盘点,做到账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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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健迪医药技术有限公司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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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二楼实验室平面布置图:
三楼办公区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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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目录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1.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1.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验收制度
1.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保管制度
1.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制度
1.5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销毁制度
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用标志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买申请单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台帐
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验收记录
5、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库台帐
6、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领用申请单
7、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台帐
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销毁处理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目的: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所称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目录所列的药品和其他物质。

职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主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采购人、保管负责人、保管人、使用负责人、使用人对本规程实施负责。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制度:
1.1依据年度品种计划、库存情况及研究需要,由药品使用负责人作出购买计划单,
经主管负责人批准后,上报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1.2经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将购买计划单送公司采购部负责采购;
1.3采购负责人指定专人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买证明”向定点批发企业或者
定点生产企业购买。

1.4采购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时,应当核实企业或单位资质文件、证明,无误后方
可采购。

1.5“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买证明”严禁转借他人。

1.6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标准品、对照品的,应由药品使用负责人作用
购买计划单,经主管负责人、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单位购买。

1.7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采购不得使用现金交易。

1.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运输应当与销售方协商,采取托运、承运和自行运输方
式,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被抢、丢失。

1.9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销售方发出后,应保持紧密联系,以保证药品及时、安
全到货。

1.10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应建立采购档案,内容包括:1)经批准的购买计划
单;2)购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3)销售方合法资质证明;4)销售方联系方式;5)采购合同;6)采购人员身份证明及法人委托书。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验收制度:
2.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到货后,由指定的两位保管员先后核对实物与购买计划单
的一致性;
2.2保管员会同采购员检查药品规格、数量、剂型、生产厂家、出厂日期、有效期、
外包装完好,封口严密,标签清晰,文字完整,易于辩认,无污染、无渗漏、无破损、无混杂、无启封痕迹;
2.3上述项目如有一项验收不合格,保管员应拒绝接收,报主管领导进行调查处理。

2.4应按最小单位包装逐支逐瓶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2.5验收合格,填写验收记录,两名保管员先后签名。

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数
量、购进日期、验收日期、标签、包装、验收结果、验收者签名、采购员签名。

3、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保管制度
3.1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
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或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3.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并建立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专用账册。


品入库双人验收,出库双人复核,做到账物相符。

3.3根据药品贮藏条件的要求,在相应的环境下进行保管。

3.4保管人员凭专用单据办理领发手续,详细记录领发料和出入库日期、规格、数
量并有经手人签字。

3.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入仓库,必须由双方当场签字、检查验收。

专用账册
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3.6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标签应当印有专用标志。

3.7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原料药和制剂应当分别存放。

3.8保管人员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账、卡、物必须相符,
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负责人;
3.9发生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的,
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同时报告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10保管人应每月将本单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进货、库存、使用的数量以及流向,
报主管负责人,并向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送。

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制度
4.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时需双人填写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领用申请单,交主
管负责人审核并批准;
4.2由两位保管人核对领用申请单批准手续,符合规定要求后两人开锁,取出药品,
交给两位使用人;
4.3两位保管人随同两位使用人到天平室监督称量后,加贴封口条,注明封口人、
封口日期,退回保管员处;
4.4保管人填写使用记录,两位保管人和两位使用人共同签字;
4.5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申请单无批准手续或单人领料的不得发放;
4.6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须同时两人以上方可进行使用,不允许一人单独操作。

使
用交接应当实行两人复核制。

4.7使用过程中应当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原料药、中间体、成品严格管理。

4.8使用过程中要按需发料,成品及时入库。

4.9检验部门要严格履行领取登记手续,按需取样,精确称重计数,做好记录,并
由检验部门与被取样部门双方签字。

4.10药品研究工作过程中,实验记录要清晰、完整,随时记录,不得涂改,按时总
结,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4.11药品研究工作所用衡器,应按“计量法”定期检验,确保衡器计量的准确、可
靠。

4.10检验部门应当及时检验、妥善保管样品(留样)以及可回收利用的残渣残液。

4.11退回的样品要称重计数,登记消耗和退回的数量,由交接双方签字。

4.12应当建立能反映安全管理和质量管理要求的使用记录。

所有的记录、领料单均
保存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用完后5年方可销毁。

5、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销毁制度
5.1凡超过有效期或使用期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该登记到册,并申请销毁;
5.2因某种原因致使其改变理化性质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该登记到册,并申请
销毁;
5.3使用完毕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内包材严禁擅自丢弃,必须交由保管员统一管
理,统一销毁;
5.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销毁应由保管人填写销毁处理单,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
报所在地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到场监督销毁;
5.5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销毁须严格记录。

内容应注明销毁执行人、监督执行人、
销毁日期、主管领导批准。

记录清楚、完整,归档保存至销毁后十年;
5.6使用中产生的具有活性成分的残渣残液,由使用人自行销毁并作记录。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用标志
麻醉药品专用标志
精神药品专用标志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值班制度
1、设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管理 24 小时值班制度。

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值班室未经允许禁止闲杂人员入内。

3、由主管负责人指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德高尚,业务熟练的人员作为值班
人员,负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保管值班人员,工作调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值班人员应严格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

5、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
生。

6、值班人员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并认真记录当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库房情
况,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班班相交,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将追究值班人员相关责任。

7、值班人员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和主管负责人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
发现麻醉药品库房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并向领导报告,发现麻醉药品流失立即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保管值班要有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必须每日填写,班
班交接,如有差错和丢失现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做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安排,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实行领导带
班制和执行岗位责任制,确定具体负责人和联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脱岗。

对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紧急事件要及时报送,不得漏报、延报、误报和隐瞒不报。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购买申请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台帐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验收记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专库台帐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领用申请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领用申请单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台帐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销毁处理单
申报盐酸丁丙诺啡原料药需求计划报送资料目录
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研究需用计划申请表
2、关于购买盐酸丁丙诺啡原料药的申请报告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研制立项批件
5、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组织机构图
6、企业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
7、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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