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提单的性质
第五章、海运提单解读

知识拓展: 有关国际法规对海运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1,《海牙规则》关于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每件或每单位货物的
赔偿限额为100英镑。
2,《维斯比规则》关于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每件或每单位
10000金法郎或毛重每公斤30金法郎,以其高者为准。 经过1979年对《维斯比规则》的修订,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计算单 位由金法郎改为特别提款权,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为每件或每单位为 666.67特别提款权或毛重每千克2特别提款权, 以二者中较高者为准。 3,《汉堡规则》关于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每件或每单位为835 特别提款权或毛重每千克2.5特别提款权,两者以较高者为准。 特别提款权:缩写为SDR。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供给全体会员国的 一种国际货币储备单位,是一种新型的国际货币形式。可以代替黄金用于 国际支付。又称纸黄金。 1970年最初发行时每一单位等于0.888克黄金,与当时的一美元等值。 1974 年7 月,基金组织正式宣布特别提款权与黄金脱钩,改用“一篮子” 货币作为定值标准。现在 “一篮子”货币由美元、欧元、日元、英镑组成, 加权”比例为:44%、34%、11%、11%。
12
4、船名(Ocean Vessel)即由承运人配载的装货的船名。班 轮运输一般会加注航次(Voy.No.)。 5、装运港(Port of Loading) 6、卸货港(Port of Discharge)。原则上,L/C项下提单卸 货港一定要按L/C规定办理。 7、唛头(shipping Marks )。如果信用证有明确规定,则 按信用证缮打;信用证没有规定,则按买卖双方的约定,或由 卖方决定缮制,一般都是打上“N/M”。 8、包装与件数(No. & kind )。一般散装货物该栏只填“In Bulk”(散装;大量;整批),集装箱货物,单位件数与包装 都要与实际货物相符,并在大写合计数内填写英文大写数目。 如果货物包括二种以上不同包装单位(如纸箱、铁桶),应分 别填列不同包装单位的数量,然后再表示件数。 9、货物描述( Description of Goods )。原则上提单上 的商品描述应按信用证规定填写并与发票等其他单据相一致。
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

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作用:1.海运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的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货的单据2.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凭提单可在目的港向轮船公司提取货物,也可以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之前,通过转让提单而转移货物所有权,或凭以向银行办理押汇货款。
性质:1.货物收据。
2.运输契约证明。
3.货权凭证。
我们在进行运输货物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进行提供一定的单据的,而海运提单,就是一种常见的货物收据。
还有很多人对于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并不是很了解,其实,海运提单的种类是比较多的,而且,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之间是有一定的区别的。
1、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物权凭证。
1)它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证实其已按提单的记载收到托运人的货物2)它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拥有支配货物的权利,因此提单可以用来向银行议付货款和向承运人提取货物,也可用来抵押或转让3)它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
提单条款规定了承、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豁免,是处理纠纷的法律依据。
2、海运提单的种类海运提单可以从不同角度,于以分类: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和“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备运提单’上加注“已装船注记”后,即成为“已装船提单”。
根据报单上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国际贸易结算中,银行只接受“清洁提单”,即承运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货物外表状况有任何不良情况。
根据提单“收货人”栏内的书写内容,可分为“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提单”收货人”栏,又称提单抬头,表明货物所有权的归属。
记名提单,该栏记载特定收货人名称,只能由该收货人提货,不能转让。
指示提单,又分不记名指示和记名指示:不记名指示提单仅填写“To order“(凭指定),必须由托运人背书后才能转让,又称“空白抬头”。
海运提单的三个法律功能

海运提单的三个法律功能一、提单的定义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特有的重要运输单证。
英美等国将海陆空运单据通称提单,当专指海运时则称为海运提单,英国船运法规定,提单是由船东或其他代理人所签发的文件,该文件确认货物装上何船并驶往何港,以及运输装船货物的若干条件;在德国,提单是承运人接受承运货物的书面证明,承运人通过提单承担将接管的货物依其所证明的状况运至目的地,并根据提单的内容交付货物的义务。
在台湾地区,海运提单称作载货证券,载货证券为运送人或船长于货物装载后、同托运人之请求发给托运人、承认货物业已装船,约定运送期间权利义务及领受货物之特种有价证券。
简言之,载货证券为一种货物已上船之书据。
它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及承运人收受或装载货物的文件。
缴回该文件时,承运人应交付货物;提单条款内所载的人或所指定或持有提单人请求交货时,承运人即有交付货物的义务。
二、提单的法律功能一位着名的英国法官曾说:国际贸易像一张网,提单是这张网的中心。
这高度概括了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地位。
从上述提单的定义和它的由来不难看出,提单具有如下三个基本法律功能,而这些构成其法律地位的核心内容:(一)提单是承运人出具的已接收货物的收据提单是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签发的货物收据,以此确认承运人己收到提单所列的货物。
无论是《海牙规则》还是我国《海商法》均规定,承运人对于非集装箱运输货物的责任期间是从“货物装上船时起”,并在货物装船后签发“己装船提单”,表明“货物己处于承运人掌管下”,所以提单具有货物收据的性质。
但是,提单的货物收据的属性,在班轮运输的实践中,通常不以将货物装船为条件。
通常的作法是,当托运人将货物送交承运人指定的仓库或地点时,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先签发备运提单,而在货物装船完毕后,再换发已装船提单。
提单中属于收据性的内容主要是提单下面所载的有关货物的标志、件数、数量或重量等。
当提单在托运人手中时,它是承运人按照提单的上述记载收到货物的初步证据。
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单据有哪些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国际货物运输的主要单据有哪些
一、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B/L)
(一)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提单(Bill of Lading)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
一种证件,它体现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提单的性质和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四个方面:
1、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货物收据。
2、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3、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
4、是结汇单据。
(二)提单的内容
海运提单包括班轮提单和租船合同项下的提单两种。
这两种提单的格式不同,其内容也有很大差别。
前者除提单正面列有托运人和承运人分别填写的有关货物与运费等记载事项外,背面还有印就的涉及承运人与货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豁免的条款;后者仅在提单正面列有简单的记载事项,并表明“所有其他条款、条件和例外事项按某年某月某日租船合同办理”,而提单背面则无印就的条款。
(三)提单的分类
1、按签发提单时货物是否装船来分,有已装船提单(Shipped Ron Board
B/L)和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①已装船提单(On board B/L),是指货物装船后,由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
的提单。
提单上必须载明装货船名和装船日期。
已装船提单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海运提单

paOFrt+y 开na证m申ed请b人y的th名e 称Ap和p地lic址an”t w。ho2)be如c信om用e证s 规th定e “:re“alB”/bLu…yMeArD)EorOUtoT hTiOs THE
则该栏应填写 “TO THE ORDER OF SHIPPER”;4)如信用证规定:
na“mBe/Ld…b…y MthAeDEopOUeTniTnOg ObRaDnEkR”) o,r t则o该hi栏s o应rd填e写r; a“ndTOsoOmRDeERti”m,es如it例ju单st。be以上四
种情况下,提单称为指示提单,其中,第4种情况下,又叫做空白抬头的提单。指
商l of Lading(货运代理人提单) It is given by shipping company or its agent.
运输代理行提单 HOUSE B/L 由货运代理人签发。这种提单从技术上和严 格的法律意义上说,是缺乏提单效力的。它只是运输代理人收到托运货物 的收据,而不是一种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故不能凭此向承运人提货。根 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的规定,除非提单表明 运输行作为承运人(包括无船承运人)或承运人的代理人出具的提单,或 国际商会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的运输提单可以被银行接受 外,银行将拒收这种提单。
52))F信o用li证o 规n定um两个be通r知(分方,提则单应的同时号填码写)两个通知方的名称和地址。 Here it refers to the number of B/L when the B/L has more
than one page, it is given by the carrier just for file.
海运提单范本

海运提单范本1.海运提单样本是什么(一)概述海运提单(OceanBillofLading)是由船长或承运人的代理人签发的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据。
单据中关于货物应交付指定收货人或按指示交付,或交付提单持有人的规定,即构成这一保证。
提单的性质为:提单是货物收据;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提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运输协议的证明;提单是收取运费的证明。
由于海运提单的可转让的性质,从而保证了国际贸易能够在一个高速度水平上发展。
(二)海运提单的基本内容·提单的号码(B/L。
NO。
______):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按承运人接受托运货物的先后次序或按舱位入货的位置编排的号码·提单的名称:必须注明"提单"(Marine/OceanBillofLading)字样。
·托运人(Shipper)的名称和营业所:此栏填写出口商或信用证没有特殊规定时应填写信用证受益人的名称和地址,如果信用证要求以第三者为托运人必须按信用证的要求予以缮制。
·收货人或指示(ConsigneeorOrder)的名称:收货人的指定关系到提单能否转让,以及货物的归属问题,收货人的名称必须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
·通知地址(NotifyAddress):被通知人即进口方或进口方的代理人,如信用证有具体规定,要严格按照信用证规定缮制。
·海运船只(OceanVessel)本栏按实际情况填写承担本次运输货物的船舶的名称和航次。
·装货港(PortofLading):本栏填写货物的实际装船的港口名称,即启运港。
·卸货港(PortofDischarge):本栏填写海运承运人终止承运责任的港口名称。
·交货地点(PlaceofDelivery):本栏只有在转船运输时填写。
·收货地点(PlaceofReceipt):本栏只有在转船运输时填写。
海运提单.ppt

三、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 提单是货物收据 • 提单是所载货物的物权凭证
• 提单是承运人和托运人双方权利和义务 的依据
三、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 1.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发给托运 人的一张货物收据。如果是已装船提 单,它是在货物装船后,托运人从船 方取得的大副收据,即向船长或代理 公司换取的。它表明承运人已收到货 物并已经装船付运。
2.不清洁提单
• 在货物装运时,承运人若发现货物包装 不牢、破残、渗漏、玷污、标志不清等 现象,将在收货单上对此加以批注,并 将此批注转移到提单上,这种提单称为 不清洁提单(unclean B/L foul B/L)。
– 案例:1997年4月,我国T公司向荷兰M公司出售 一批纸箱装货物,以FOB条件成交,目的港为鹿特 丹港,由M公司租用H远洋运输公司的货轮承运该 批货物。 – 同年5月15日,该合同货物在青岛港装船。当船方 接收货物时,发现其中有28箱货外表有不同程度的 破碎,于是大副在收货单上批注“该货有28箱货外 表破碎”。 – 当船方签发提单,欲将该批注转提单时,卖方T公 司反复向船方解释说买方是老客户,不会因一点包 装问题提出索赔,要求船方不要转注收货单上的批 注,同时向船方出具了下列保函:“若收货人因包 装破碎货物受损为由向承运人索赔时,由我方承担 责任。”船方接受了上述保函,签发了清洁提单。
1.已装船提单
• 已装船提单(shipped B/L,on board B/L),是整票货物已全部装进船舱或 装在舱面甲板上后,承运人根据大副收 据签发给托运人的提单。
2.收货待运提单
收货待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又称备运提单、待装提单,或 简称待运提单,是在托运人已将货物交 给承运人,承运人已接管等待装船的货 物后,向托运人签发的提单。
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和联系

海运单与提单的区别和联系1、提单是货物收据、运输合同、也是物权凭证,海运单只具有货物收据和运输合同这两种性质,它不是物权凭证。
2、提单可以是指示抬头形式,通地背书流通转让:海运单是一种非流通性单据,海运单上标明了确定的收货人,不能转让流通。
3、海运单和提单都可以作成“已装船(Shipped on board)形式,也可以是”收妥备运“(Received for shipm ent)形式。
海运单的正面及各栏目格式和缮制方法与海运提单基本相同,只是海运单收货人栏不能做成指示性抬头,应缮制确定的具体收货人。
4、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和承运人凭提单提货和交货,海运单上的收货人并不出示海运单,仅凭提货通知或其身份证明提货,承运人凭收货人出示适当身份证明交付货物。
5、提单有全式和简式之分,而海运单是简式单证,背面不列详细货运条款但载有一条可援用海运提单背面内容的条款。
6、海运单和记名提单(Straight B/L),虽然都具名收货人,不作背书转让,但它们有着本质的不同,记名提单属于提单的一种,是物权凭证,持记名提单,收货人可以提货却不能凭海运单提货。
使用海运单的好处海运单仅涉及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三方,程序简单,操作方便,有利于货物的转移。
首先,海运单是一种安全凭证,它不具有转让流通性,可避免单据遗失和伪造提单所产生的后果。
其次,提货便捷、及时、节省费用,收货人提货无须出示海运单,这既解决了近途海运货到而提单未到的常见问题,又避免了延期提货所产生的滞期费、仓储费等。
再次,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扩大海运单的使用,可以为今后推行EDI电子提单提供实践的依据和可能。
海运单的使用1、跨国公司的总分公司或相关的子公司间的业务往来。
2、在赊销或双方买方付款作为转移货物所有权的前提条件,提单已失去其使用意义。
3、往来已久,充分信任,关系密切的伙伴贸易间的业务。
4、无资金风险的家用的私人物品,商业价值的样品。
5、在短途海运的情况下,往往是货物先到而提单未到,宜采用海运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海运提单的性质
海运提单是一种关于海上运输的文件,它具有极其重要的性质,对于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货物的交付、物流供应链的运作以及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海运提单的性质方面,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具有货物持有人性质、具有货运合同的特征以及具有证明功能等方面。
本文将围绕着这四个方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具有法律效力
海运提单是一种合法的、获得国际认可的协议文件,其发出将视为承运人就合同记载事项所作出的声明和保证,并对该合同所涉及的海上运输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作为一种合同,海运提单具有约束力,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海上运输中的很多问题,比如货物损失、货物损坏、货物延误等问题都与海运提单的法律效力相关。
因此,海运提单不仅是一种合同,更是一个重要的法律证据,它在国际贸易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二、具有货物持有人性质
海运提单的一个重要性质是具有货物持有人性质。
持有海运提单的人就相当于是货物的合法拥有者,他们可以进行货物的买卖、转让、抵押等交易活动。
在持有提单的前提下,货物可以在不同的地点进行交付,这使得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的流通变得十分便利。
即便在没有实物运输的情况下,持有提单
的人也可以在不同的市场上进行交易,这为货物交付的灵活性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三、具有货运合同的特征
海运提单作为一个货运合同,它具有一些货运合同的特征,包括承运人对货物的运输承诺、承运人对货物质量的负责、承运人对货物安全的承保等。
在海运提单中,承运人和货主达成了关于货物运输出发点、到达点、货物数量、质量、种类、价值和运输费用等方面的协议。
因此,海运提单不仅具有货物交付标记、证明货物经过渡口的功能,更是保障海上运输合法性和权益的重要工具。
四、具有证明功能
在国际贸易中,海运提单具有重要的证明功能。
它可以证明货物的所有权、货运的合法性、货物数量和品质、货物欠缺或毁损、货物交付的时间和地点、运费的支付等问题。
海运提单还可以通过其不同种类的形式来证明海上运输的方式,如直达提单、转航提单、空运提单等。
因此,在国际贸易中,海运提单通常需要放在机构、银行或律师等第三方机构那里,以证明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以保障双方的利益。
总之,海运提单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具有重要的性质:具有法律效力、具有货物持有人性质、具有货运合同的特征以及具有证明功能等,这些性质都保障着国际贸易中货物的安全、高效和透明,对商业和社会的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