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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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申请书

廉租房申请书

廉租房申请书
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
我是一名普通的城市居民,家庭条件一般,现居住在城市郊区的一间简陋的房屋中。

由于家庭收入有限,无法承担当前房屋的高昂房租,因此特此向贵部门申请廉租房。

我家有老有小,父母年迈,子女尚在读书,生活压力较大。

现居住的房屋条件较差,屋内设施简陋,居住环境也较为拥挤,给家庭成员带来了不便和困扰。

而且,由于房租负担较重,导致家庭经济负担加重,生活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我希望能够获得贵部门的帮助,申请一套廉租房居住。

我愿意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审核工作,确保廉租房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同时,我也会努力工作,提高家庭收入,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贵部门能够审慎考虑我的申请,给予我一个公平的机会,让我有机会改善家庭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联系电话,XXX。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廉租住房申请表

廉租住房申请表

所在社区编号:原租赁补贴编号:住保中心编号:古田县廉租住房申请表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县街道居委会路弄号单元室现居住地址:县街道居委会路弄号单元室联系地址:邮编: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古田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印制填表说明一、申请表封面及表中第2-3页由申请家庭填写;第4页由申请家庭成员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填写;第5-7页由街道办事处、县民政、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填写。

二、本表为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填写的专用申请表,申请人应具有已享受古田县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应符合古田县廉租住房准入标准,由申请家庭按要求如实填写。

三、用蓝色或黑色钢笔填写,字迹应工整,不得涂改。

表格填写一式两份。

四、第3页填表说明: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与申请人关系中第一栏应填写申请人本人)2.“与申请人关系”栏填写:妻子、丈夫、儿子、女儿、父亲、母亲等。

3.“婚姻状况”栏填写:未婚、已婚、离婚、丧偶等。

4.“身份证号”栏填写:经公安机关进行升位处理后的18位身份证号(以户口簿为准)。

5.“户口所在地”栏填写:居民户口薄登记住址。

6.“工作或学习单位”栏填写:工作或学习单位全称,没有的填“无”。

7.“月收入”栏填写:申请人本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每月实际收入。

8.“房屋坐落地址”栏填写:现家庭居住地址9.“产权人(单位)”栏填写: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产权人或房屋出租单位名称。

10.“房屋类型”“房屋种类”“是否拆迁”栏填写:在属于该类别前的□打“√”,不属于该类别前的□打“×”。

11.“建筑面积”栏填写:建筑面积按《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私产住房以《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同》上标明的面积计算。

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的,建筑面积合并计算。

五、申请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推举家庭中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作为申请家庭申请人。

廉价共租房申请书模板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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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尊敬的住房管理部门:您好!我是(您的姓名),现居住于(现居住地址),由于(简要说明申请原因,如:工作变动、家庭原因等),我计划申请一套廉价共租房。

在此,我谨向贵部门提交以下申请书,恳请予以审批。

一、个人基本情况1. 姓名:(您的姓名)2. 性别:(您的性别)3. 年龄:(您的年龄)4. 身份证号码:(您的身份证号码)5. 联系电话:(您的联系电话)6. 学历:(您的学历)7. 职业:(您的职业)8. 工作单位:(您的工作单位)9. 家庭住址:(您的家庭住址)二、申请原因(1)工作变动:由于我在(原工作单位)工作期间,因(具体原因,如:项目结束、公司搬迁等),现需更换工作地点,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工作环境,我计划申请一套廉价共租房。

(2)家庭原因:由于家庭原因,如:父母年迈、子女教育等,我需要寻找一处相对便宜且生活便利的住所。

(3)经济原因:由于个人收入有限,难以承担租金较高的住所,因此申请廉价共租房。

三、住房需求1. 房屋面积:我计划申请的房屋面积为(平方米),以满足日常生活需求。

2. 房屋位置:我希望房屋位于(具体位置,如:市中心、交通便利的地方),以便于出行和工作。

3. 房屋条件:我希望房屋具备以下条件:a. 室内设施齐全,如:床、衣柜、沙发、电视等;b. 水电煤等基础设施齐全,且费用合理;c. 房屋环境安全,无安全隐患;d. 房屋隔音效果好,不影响邻里休息。

4. 房屋租金:我能够承受的租金为(元/月),以确保生活品质。

四、共租房申请条件1. 我承诺在申请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小区管理规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 我承诺在租赁期间,将按时缴纳租金,合理使用房屋及公共设施。

3. 我承诺在租赁期间,将爱护房屋,不进行破坏性装修,不损坏公共设施。

4. 我承诺在租赁期间,不进行违法活动,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五、申请程序1. 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廉价共租房申请办法》中的各项规定。

2. 我将按照贵部门的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a. 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等;b. 工作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c. 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工资条、银行流水等;d. 其他证明材料:如婚姻状况、子女教育等。

廉住房申请书模板(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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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尊敬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我谨以此申请书,诚挚地表达我对于申请廉租住房的强烈愿望。

在此,我详细阐述我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以及申请廉租住房的迫切性。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申请人姓名]性别:[性别]出生年月:[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婚姻状况]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家庭住址]二、家庭基本情况1. 家庭成员构成:- 配偶:[配偶姓名],[配偶职业],[配偶工作单位]- 子女:[子女姓名],[子女年龄],[子女教育情况]- 父母:[父母姓名],[父母年龄],[父母健康状况]- 其他成员:[如有其他成员,请详细说明]2. 家庭住房现状:- 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情况,如自购、租赁、公租房等]- 房屋面积:[房屋面积]- 房屋结构:[房屋结构,如砖混结构、钢结构等]- 房屋位置:[房屋所在区域及详细地址]三、经济状况1. 家庭收入:- 申请人月收入:[申请人月收入]- 配偶月收入:[配偶月收入]- 子女收入:[如有子女工作,请说明子女收入]- 父母收入:[如有父母收入,请说明父母收入]- 其他收入:[如有其他收入,请说明]2. 家庭支出:- 房租支出:[如有租房支出,请说明房租金额]- 水电费支出:[每月水电费支出]- 子女教育费用:[子女教育费用支出]- 医疗费用:[家庭医疗费用支出]- 其他支出:[如有其他支出,请说明]3. 家庭净资产:- 房产价值:[如有房产,请评估房产价值]- 车辆价值:[如有车辆,请评估车辆价值]- 存款:[银行存款总额]- 其他资产:[如有其他资产,请说明]四、申请理由1. 经济困难:- 我家庭经济状况较为困难,月收入不足以支付高额的房租和日常生活费用。

- 家庭成员中有多位老人和儿童,生活负担较重。

- 由于工作原因,住房条件较差,存在安全隐患。

2. 住房需求:- 我家庭急需改善住房条件,提升生活质量。

- 现有住房面积较小,无法满足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廉租房申请书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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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XXX部门:您好!我是XXX,现年XX岁,性别XX,户籍所在地为XX省XX市XX区XX街道XX 号。

在此,我谨代表我的家庭向您提交这份廉租房申请书,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我家庭的情况比较特殊,我本人因XX原因导致身体残疾,长期无法从事正常工作,因此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

我的配偶XXX,虽然一直在努力工作,但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收入十分有限。

我们结婚多年,一直租房居住,生活拮据。

我们现居住的房子条件非常简陋,房屋面积狭小,设施不全,尤其在雨季,房屋漏水严重,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困扰。

我们一直希望能够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限于经济条件,这个愿望一直无法实现。

了解到我国政府为了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推出了廉租房政策,我们深感欣慰。

因此,我们决定申请廉租房,希望借助政府的帮助,解决我们的住房问题。

我们家庭月均收入仅为XXX元,远远低于当地最低收入标准。

我们的生活开支主要依靠配偶微薄的收入和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我们一家人的生活十分艰难,但我们依然秉持着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努力克服困难。

我们深知,廉租房政策是为了帮助像我们这样的低收入家庭,因此我们深感荣幸能够有机会申请。

如果能够获得廉租房,我们将有了稳定的住所,孩子也能在良好的环境中成长,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

我们承诺,如果获得廉租房,我们将严格遵守政府的各项规定,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帮助。

我们会努力改善生活,争取早日摆脱困境。

最后,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们的申请书,希望您能够给予我们这个宝贵的帮助机会。

我们衷心期待您的回复,并祝愿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此致敬礼!申请人:XXX配偶:XXX联系电话:XXX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是否同时申请保障性住房
其他
享受住房保障情况
□曾经享受国有直管公房□曾经享受廉租住房
□曾经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曾经享受公共租赁住房
□未享受以上任何一种住房
申请保障方式
1、租赁住房补贴();2、实物配租()。
提报资料明细(工作人员填写)
收入
情况
□最低生活保障证□家庭成员单位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
□其他材料
基本情况
姓名
身份证
号码
工作单位
性别
□ 男
□ 女
享受低保
□ 非
□ 是
低保
证号
家庭
属性
□优抚□残疾□军烈□孤老□单亲□其他
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居住地社区
户籍地
街道路(村)号小区号楼单元户
居住地
街道路(村)号小区号楼单元户
家庭人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与申请人关系
身份证号
是否
本市户口
月收入
情况
□家庭成员拥有的私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家庭成员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其他材料
户籍
情况
□家庭成员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薄
□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委托
代理
□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其他
资料
提交人:提交日期:
收件人:收件日期:

廉租房的申请简易模板

廉租房的申请简易模板

廉租房的申请简易模板(标准模板word版)
甲方:XX公司或XX个人
乙方:XX公司或XX个人
签订日期:XXX年XX月XX日
签约地点:XXX省XX市XX地
廉租房的申请简易模板
_______________社区:
本人_________________年生,系_____________镇居民,__________年至__________年在_______________厂做工,__________年以后无固定职业。

丈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生,_____镇__________旱田人,无固定职业,目前在家务农,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家中老房毁于洪水、泥石流,现借住于村邻家。

女儿许__________,现年8岁,就读于__________县民族小学三年级。

本人长期以来身患_______________病,四处求职无门,无固定收入,_____手术后失败后需长期服药治疗,双方有4位老人需赡养,一家人全部费用靠丈夫务农和打工维持。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和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本人和女儿分别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本人和丈夫1999年结婚至今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且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申请时间:______________。

南海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南海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南海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南海区建设局印制2008年10月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第一部分:申请家庭填写部分一、家庭成员情况注:1、“购房优惠政策”是指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2、三年内是否购买或出售过房产的“房产”包括住宅、商业用房等。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以商品房预售契约备案登记时间为准;购买商品房或购、售二手房的,以房产证上核准登记时间为准。

3、如家庭成员较多上述表格填不下的,可另纸附后。

二、申领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人证、军烈属证及其他证件、证明情况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或离职人员,4、转业复员军人,5、孤老,6、劳动模范,7、三、家庭住房情况四、家庭收入情况五、家庭资产申报情况(按第一部分第一项表内序号填写)单位:元注:1、“银行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土地、房产”是指住房、商铺、工业物业、停车位或单独可转让土地;“投资类资产”是指企业股份、股票基金、债券等;“收藏品”是指具有收藏价值的字画、古币、瓷器、邮票、金玉器等;2、在申报家庭资产时,应当将价值800元以上的上述物品和其他物品全部统计在内,若无该类资产,则在相应格内填写“0”。

六、家庭其他情况七、保障方式注:1.选择租金核减的条件:已入住公房的家庭。

2.选择在()内打“√”。

第二部分:社区居(村)委会填写部分社区居(村)委会初审意见注:家庭成员收入按以下办法核定1、申请家庭成员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的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2、申请家庭成员属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的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所在单位未设劳动工资管理机构的,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家庭成员不属前两类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受理,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户籍地社区居(村)委会受理,居住地社区居(村)委会配合确认后提供给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审核确认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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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南海区建设局印制2008年10月第一部分:申请家庭填写部分一、家庭成员情况注:1、“购房优惠政策”是指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2、三年内是否购买或出售过房产的“房产”包括住宅、商业用房等。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以商品房预售契约备案登记时间为准;购买商品房或购、售二手房的,以房产证上核准登记时间为准。

3、如家庭成员较多上述表格填不下的,可另纸附后。

- 1 -二、申领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人证、军烈属证及其他证件、证明情况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或离职人员,4、转业复员军人,5、孤老,6、劳动模范,7、三、家庭住房情况四、家庭收入情况五、家庭资产申报情况(按第一部分第一项表内序号填写)单位:元注:1、“银行存款”含现金和借出款;“土地、房产”是指住房、商铺、工业物业、停车位或单独可转让土地;“投资类资产”是指企业股份、股票基金、债券等;“收藏品”是指具有收藏价值的字画、古币、瓷器、邮票、金玉器等;2、在申报家庭资产时,应当将价值800元以上的上述物品和其他物品全部统计在内,若无该类资产,则在相应格内填写“0”。

六、家庭其他情况七、保障方式注:1.选择租金核减的条件:已入住公房的家庭。

2.选择在()内打“√”。

第二部分:社区居(村)委会填写部分社区居(村)委会初审意见注:家庭成员收入按以下办法核定1、申请家庭成员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的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2、申请家庭成员属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的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所在单位未设劳动工资管理机构的,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家庭成员不属前两类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受理,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户籍地社区居(村)委会受理,居住地社区居(村)委会配合确认后提供给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村)委会审核确认盖章。

第三部分: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部分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示情况第四部分:区建设局、民政局填写部分一、区建设局复审意见二、区民政局复审意见三、区建设局网站公示情况四、区建设局批办意见南海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登记须知南海区廉租住房保障采取镇(街道)属地实施的模式,主要方式有发放租赁补贴、实行实物配租和公房租金核减等。

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租金补贴,支付其到市场上租赁住房的部分或全部租金。

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计收租金。

公房租金核减,是指对现已承租政府直管公房和各单位自管公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给予减收住房租金。

一、保障对象和申请程序1.申请廉租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并具有我区城镇家庭户口,并实际在本区工作或共同居住;(2)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本区人均最低收入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及以下;(3)居住困难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①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均无自有住房;②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的;(4)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等保障性政策住房;(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3年内没有购买、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移房产。

2.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各居(村)委负责受理申请。

在自收到申请资料起30日内通过查对资料、信函索证、入户调查等方式完成对申请人居住情况及经济情况的初审,并报镇(街道);(2)各镇(街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居住情况及经济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登记,在申请人所在社区或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10日。

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镇(街道)需将审核意见和申请资料一并交区建设局核定。

若对公示有异议的,由镇(街道)重新核实,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向区建设局或区民政局提起申诉。

申诉期间,不影响对其他申请人的审核结果。

(3)区建设局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居住情况进行复核,并将审核意见和申请资料交区民政局审核。

(4)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经济情况进行复核,并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反馈区建设局。

对经复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区建设局在部门网站及《佛山日报》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区建设局予以登记建档,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区建设局、民政局重新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向市建设局或市民政局提起申诉。

申诉期间,不影响对其他申请人的审核结果。

3.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必须在每年4、5月向属地的居(村)委提交以下资料:(1)南海区廉租住房申请表;(2)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3)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所拥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契约;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其他居住状况证明;(4)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或其他收入),以及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和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5)属区民政局核定的城镇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和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属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和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残疾人以及受到区政府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相关证明;(7)家庭资产情况及其证明材料;(8)诚信承诺书;(9)计划生育证明;(10)其它证明材料;前款规定的各类证明材料,应当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

二、租赁补贴租赁住房补贴按照人均保障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人口、补贴标准、收入水平等确定。

1.租赁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为:租赁住房补贴=(家庭人均保障住房面积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家庭人口标准×补贴标准。

具体标准如下:(1)家庭人均保障住房面积标准为: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2)家庭人口标准:1人户按1.5人计算,2-4人户按实际人数计算,4人户以上每增加1人按0.8人计算;(3)补贴标准:由区建设局会同区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物价局、区总工会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进行核定,报区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2.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房屋租金超过核定的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自行承担;低于核定的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三、实物配租1.实物配租方式优先面向经区民政局核定的低保家庭、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家庭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的烈士遗属、优抚对象、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和离职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残疾人及其他急需住房保障的家庭。

2.承租人负有保证房屋及其设备完好并合理使用的义务。

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并依法承担相关费用。

3.承租人应当及时向供水、供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物业管理等单位申请办理开户或变更手续,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四、公房租金核减经批准符合公房租金核减条件的廉租对象,可以直接到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他产权单位办理公房租金核减手续。

五、退出机制1.廉租住房实行年审制度,保障对象应取得廉租住房保障的次年起,在每年3月向申请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资产、家庭人口和住房等情况,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其申报的情况进行审核,重新予以认定廉租住房保障资格;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年审结果予以公示。

经审核家庭收入、资产、家庭人口和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原核定保障标准,但仍符合其他保障标准的,按其他档次保障标准所对应的保障方式调整;经审核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取消廉租住房保障。

区建设局每年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实行随机抽查制度,经抽查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取消廉租住房保障。

2.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后出现下列情形的,保障对象应当主动申报退出廉租住房保障:(1)家庭收入或资产已超过规定标准的;(2)购买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住房的;(3)出现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其他情形的。

3、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申请退出廉租住房保障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1)向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2)与镇(街道)签订《廉租住房保障退出协议》,镇(街道)定期报区建设局备案;(3)腾退租住的廉租住房的,应当结清水、电、煤气、电视、电话、物业管理及其他应当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同时将户籍迁出。

4、对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而应当取消廉租住房保障的,镇(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说明理由,具体如下:(1)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给予保障对象1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50%;过渡期满,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2)租住廉租住房的,给予保障对象1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间按政府公房租金标准(或按市场租金标准的50%)交纳租金;过渡期满,必须退出廉租住房。

退出有困难的经原审核部门批准可暂不退出,但必须按市场租金的1-1.5倍交纳租金。

六、监督管理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镇(街道)书面通知其退出房屋或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将承租的廉租住房在规定的时间内退回。

逾期不退的,所在镇(街道)可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转租、转借,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要追缴其骗取的补贴、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住房标准租金的差价:1、申请人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人口及住房状况的;2、申请人擅自将租住的住房转让、转租、出借、调换的;3、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或累计拖欠租金6个月的;4、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5、擅自对租住的住房进行装修和扩建、加建、改建、改变房屋结构或改变其使用性质的;6、故意损坏租住的住房及其附属设备的;7、违反其他有关房屋管理规定的。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同时暂停其申请和保障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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