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申报与缴纳
消费税法_

•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等在零售环节征收 消费税:
• (1)纳税人从事零售业务(含以旧换新)的,在零售时 纳税;
• (2)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 奖励等方面的,在移送时纳税;
• (3)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在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 4.批发环节 • 自2009年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计征
(1)一般规定
全部价款
+
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 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包装费、储备费、优质 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 的价外收费。其他价外收费,无论是否属于纳税人的收入, 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征税。价外费用不包括下列项目:(1) 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代垫 运费:一是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二是纳税人 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
(1)一般规定 (2)组成计税价格
(1)一般规定
• 等于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即纳税人当月 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无销售或当月未 完结,则应按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作为 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上述“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是指纳税人或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 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的, 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果销 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或无销售价格的,不得加 权平均计算)
消费税法
2023年5月6日星期六
内容提要
消费税概述 消费税税款计算 消费税纳税申报 消费税出口退税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的性质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三篇

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三篇篇一: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填表日期:年月日纳税编码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地址:税款所属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联系电话:填表说明:1、表中2栏“适用税目”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目填写。
2、第10栏,准予抵扣项目无减税优惠的按10=5*9的勾稽关系填报;准予抵扣项目有减税优惠的按10=5*9(1-减征幅度)的勾稽关系填报。
目前准予抵扣且有减税优惠的项目为石脑油、润滑油,减征幅度为70%。
3、第26栏,全额免税的应税消费品按“26=3*4”填报,减征税款的应税消费品按“26=3*4*减征幅度”填报,目前有减税优惠的项目为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减征幅度为70%。
4、本表一式三份,区(分)局、计征局、纳税人各一份。
篇二: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纳税人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受理人(签章):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税务机关(章):填表说明一、本表限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车轮胎、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消费税纳税人使用。
二、本表“应税消费品名称”和“适用税率”按照以下内容填写:化妆品:30%;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10%;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5%;鞭炮焰火:15%;汽车轮胎(除子午线轮胎外):3%;汽车轮胎(限子午线轮胎);3%(免税);摩托车(排量>250毫升):10%;摩托车(排量≤250毫升):3%;高尔夫球及球具:10%;高档手表:20%;游艇:10%;木制一次性筷子:5%;实木地板:5%。
三、本表“销售数量”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法规、规章规定的当期应申报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销售(不含出口免税)数量。
计量单位是:汽车轮胎为套;摩托车为辆;高档手表为只;游艇为艘;实木地板为平方米;木制一次性筷子为万双;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含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鞭炮焰火、高尔夫球及球具按照纳税人实际使用的计量单位填写并在本栏中注明。
【手把手教你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消费税】一起学:消费税申报及其他

【手把手教你在电子税务局上申报消费税】一起学:消费税申报及其他展开全文今天来学:消费税申报及其他壹成品油消费税申报纳税人可通过该模块完成成品油消费税申报。
操作步骤1、进入界面功能入口:【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成品油消费税申报】。
2、进行申报查询(1)填写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按实际销售数量、价格、扣缴税额等进行如实申报,完成后保存。
(2)选择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如图所示,择出应税消费品名称\项目及减(免)项目名称,完成点击保存。
点击下图,向专家学习如何减轻企业涉税风险:(3)填写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图中,蓝色数据为手动填写,黑色数字由系统自动计算或自动带出,完成后点击保存。
(4)填写本期委托加工情况报告表根据填写说明及申报情况,完成该页面,点击保存。
所需报表填写完成后,点击“申报”系统后台会进行一窗式比对,比对失败可在申报结果查询界面查看申报失败原因;比对成功系统自动跳转至附加税申报界面,填写好申报数据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可在申报结果查询界面进行缴款/查询、下载申报表、申报作废操作。
贰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纳税人可通过该模块完成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消费税纳税期限分别为1个月或者1个季度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操作步骤1、进入界面功能入口:【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2、进行申报查询(1)填写烟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按实际销售数量、价格、扣缴税额等进行如实申报,完成后点击保存。
(2)填写本期准予扣除税额计算表蓝色数据为手动填写,黑色数字由系统自动计算或自动带出,完成后点击保存。
(3)填写本期代收代缴税额计算表(4)选择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根据下列选项,择出应税消费品名称及减(免)项目名称,完成后保存,并提交申报表。
点击“申报”后,系统自动跳转到附加税申报界面。
注意事项1、主表会根据纳税人核定的消费税税目不同而不同;2、同属期、同税款属性不允许重复申报,在未扣缴成功的情况下,如需更正可进行申报作废,再进行申报;3、如果查找不到该报表,可能未进行税种登记,需先到窗口进行税(费)种认定;4、首次享受减免税申报的纳税人需先做减免税备案;叁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纳税人可通过该模块完成酒类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申报。
消费税纳税申报

消费税纳税申报消费税是指在商品和服务交易过程中征收的一种税收,它是按照消费者和企业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的交易金额来计征的。
每个纳税人都有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地申报消费税。
本文将介绍消费税的纳税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登陆税务网站首先,纳税人需要登陆所在地税务局的网站,点击“税务申报”或类似选项来进入申报页面。
二、选择申报表在申报页面上,纳税人需要根据自身纳税情况选择正确的申报表格。
消费税申报表分为主表和附表,根据纳税人所在行业的不同,可能有不同的附表。
纳税人应根据自身的纳税情况,选择相应的申报表格并下载到本地计算机。
三、填写纳税申报表打开下载的申报表格,纳税人需要按照申报要求逐项填写各个栏目的内容。
在填写过程中要注意准确无误地输入相关信息,如纳税人的纳税人识别号、纳税年度、所在地等。
对于一些涉及金额的栏目,应仔细核对提供准确的数据。
如果有附表需要填写,也要按照相应的顺序填写相关内容。
四、核对和上传申报表填写完申报表格后,纳税人需要仔细核对所填信息的准确性。
确认无误后,选择“保存”并上传申报表格至税务网站。
五、缴纳税款申报表格上传成功后,系统会自动计算出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金额。
纳税人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等方式缴纳税款。
需注意,缴纳税款的截止日期是在纳税申报表格上传成功后的规定时间内。
六、保存核对凭证在完成纳税申报过程后,纳税人需要及时保存相关核对凭证。
凭证包括申报表格的电子版本、税款缴纳凭证等。
这些凭证将作为日后纳税审查的依据,因此必须妥善保存。
注意事项:1. 纳税人在填写申报表格时,要仔细阅读填表说明,确保理解每一项内容的意义和填写要求。
2. 在填报金额时,要确保所填金额与相关票据一致,避免出现差错。
3. 如需填写附表,应根据要求填写相关细节,确保附表内容的准确性。
4. 在上传申报表格前,务必核对表格中的内容是否准确无误,避免因为错误导致税务申报不通过或产生其他问题。
总结:消费税纳税申报是每个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准确无误地申报消费税是确保税务合规的重要环节。
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所谓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简称应税消费 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单位”指各种不同所有 制企业和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 他单位。“个人”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二、征税范围
1.一些过度消费会对身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 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 和焰火; 2.奢侈品和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化妆品; 3.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摩托车、小汽车 4.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 5.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如:白酒生产药酒、烟丝生产卷烟 (避免重复征税)
❖ 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如:用于生产非应税产品、在建工程、提供劳务、 馈赠、赞助、广告、职工福利等
一、有同类售价 应纳税额=销售单价x自产自用数量x适用税率
二、无同类产品售价
1、从价定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 X 适用税率 1—消费税税率
九、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
以下的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2.中轻型商用客车
U538-小企业财务会计(张瑞芳)-任务二 消费税的核算

《小企业财务会计》课程
二、消费税的会计处理 (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2.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
库存商品---×产品
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小企业财务会计》课程
【学中做】
【5-23】 2014年4月,大华公司在建工程领用自产柴 油成本40 000元,按市场价计算增值税8 500元,应 交消费税4 000元。 要求:编制相关的会计分录。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2.支付加工费并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1)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银行存款
委托加工物资
支付加工费时: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支付的消费税可 以抵扣小企业的
收回委托加 应交消费税
工物资验收 委托加工物资
入库时: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原材料
《小企业财务会计》课程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会计处理
2.支付加工费并收回委托加工物资
支付的消费税计 入委托加工物资
(2)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直接用于对外销售 的成本
银行存款
委托加工物资
支付加工费时: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收回委托加 工物资验收
委托加工物资
入库时:
原材料
《小企业财务会计》课程
【学中做】
【5-24】 2014年4月,大华公司委托旭日公司加工应交消费 税E材料一批。原材料成本为100 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 150 000元,增值税25 500元,消费税额16 750元,材料加 工完成验收入库。加工费等以银行存款支付。双方适用的增 值税税率为17%。大华公司按实际成本对原材料进行日常核 算。 要求:(1)编制发出委托加工材料的会计分录 (2)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相关的会 计分录 (3)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相关的会计分录
《税法》课程标准-课程定位和课程教学目标汇编【2024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税法》课程标准一、课程定位本课程是高等职业院校会计、财务管理、投资理财等财经类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是以企业报税工作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为依据设置的。
纳税申报是企业从事经济活动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项重要工作,一般均要设置报税岗位来处理涉税事务。
本课程主要学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等企业经常涉及的税收相关法规、税款计算、申报缴纳的专业知识和纳税工作流程的规定以及税收征管、税务行政执法等知识,是根据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要求来选定税种的,使学生具备从事本专业相关职业岗位所必需的税务登记、税费计算、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相关职业技能。
本课程对日常涉税事务的处理能力培养起着主体作用;对纳税筹划、税务检查、税务代理能力的培养起着奠基作用;对会计职业综合能力的培养起着综合和提升作用。
二、课程教学目标通过以章为单元的教学活动,使学生掌握相关税种法律的基本知识、应纳税额的计算和纳税申报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解决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完成本专业相关岗位的工作任务。
1.基本知识教学目标(1)了解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的概况。
(2)理解主要税种的含义及基本法律知识。
(3)掌握主要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4)了解相关法规规定及有关金融知识。
2.职业能力培养目标(1)会办理企业税务登记、发票领购工作。
(2)能根据企业的类型和业务种类判断应纳的税种。
(3)能正确计算相关税费应纳金额。
(4)会使用各类发票、填制涉税文书、进行纳税申报。
(5)会组织数据的汇总与分析,开展简单的纳税筹划工作。
(6)会与税务、工商、外汇、银行等机构协商,处理一般的税务事项。
3.思想素质教育目标(1)具有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2)具有依法节税的意识;(3)具有严谨、诚信的职业品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课程设计思路(1)基本依据是该门课程是以会计、财务管理、投资理财等财经类专业就业面向岗位中报税岗位工作任务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与必要技能为依据设计的。
第5章 消费税 《中国税制》PPT课件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
第四节 消费税的减免税和出口退(免)税
二、出口退(免)税 纳按税法规定,纳税人出口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限制出口 的应税消费品外,免征消费税。 (一)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范围 1.出口免税并退税 适用于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口, 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适用于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生产企业 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的应税消费品。 3. 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适用于一般商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应税消费品。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
(三)进口环节应税消费税的计算
1.进口一般货物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人进口应 税消费品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计算进口环 节应纳的消费税。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 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公式中的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一般为进口货物的到岸价格。
第三节 消费税的计算
2.进口卷烟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一步: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确定 每标准条进口卷烟(200支)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 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
第二步:进口卷烟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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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纳税期限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14条和第15 条规定,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 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 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 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 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 以按次纳税。
五、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 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 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 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 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 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 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卷烟批发环节加征的消费税纳税地点为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 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消费税的申报与缴纳
一、减免税(不作了解) 1.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国产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 脑油免征消费税,生产企业直接对外销售的不作为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 脑油应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对进口的用作乙烯、芳烃类产品原料的石脑油已缴 纳的消费税予以返还,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 定。 乙烯类产品具体是指乙烯、丙烯和丁二烯;芳烃类产品具体是指苯、甲苯、 二甲苯。 2.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3.对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税。用自产汽油 生产的乙醇汽油,按照生产乙醇汽油所耗用的汽油数量申报纳税。 4.对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汽油、柴油用于连续生产甲醇汽油、生物柴油 ,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5.2008年12月31日以前生产企业库存的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外购或委托 加工收回的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原料,其已缴纳的消费税,准予在2008年 12月税款所属期按照石脑油、润滑油每升0.2元和燃料油每升0.1元一次性计算扣 除。
(2)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
,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经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暂 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时,再申报补缴消费税。
六、申报要求
1.申报时限要求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14条和第15条的规定,自 2009年1月1日起,消费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 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 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 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 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
2.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 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2)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 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地点
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改在零售 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除外)。 4.退关或国外退货的应税消费品的补税地点 (1)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退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进口时予以免 税的,报关出口者必须及时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补 缴已退的消费税税款。
从价
当期外购数量 加工费 退税率
从价、从量、复合计税办法
生产领用数量 同类产品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 征税率
最大的共同之处:从价计征的销售额的确定方法是相同的,都是含消费 税不含增值税的价格。
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总结:
表现方面
1、征收范围 2、与价格关系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不同之处
增值税
有形动产和应税劳务 价外税
消费税
14类货物 价内税
3、纳税环节
4、纳税人的划分
多环节
分为一般、小规模纳税人
单环节(卷烟例外)
无此划分
5、征税方法
6、“税扣税” 7、委托加工的计税依据 8、出口退税率
二、纳税环节★ 1.生产环节。 2.委托加工环节。 3.进口环节。 4.零售环节。 5.批发环节。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
•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 消费品的当天。 •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 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 的当天。 •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 3.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