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再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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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指南

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指南

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指南一、基本流程1.填表进入接待大院之后,能见到左右两个窗口。

所有初次来上访或申诉的人都可以到右面窗口领取一张表格。

上面会要求来访人填写一些基本信息:包括来访人基本身份信息;因何事申诉;对何裁决不服;要求申诉人用简要的语言概括案件基本情况和申诉理由。

比如,来访人是如果原审判决不到位,则需要简要指出原审判决错误在哪里;如果认为执行有问题,则需要指出执行的违法之处。

来访人如果是多个案件要申诉,需要考虑这多个案件是否为同一事由。

许多来访人不懂得如何填表,以至于解决无法解决问题。

请注意,领表窗口只在接待日的上午8:00~9:30和下午13:30~14:30发放表格;所领取的表格上均盖有当天日期;交表窗口下班时间一般晚一些。

请遵守工作时间的规定,去晚了就领不到表了。

2.交表表格填好之后,申诉人可到左边的交表窗口交表。

表格分上下两部分,上面的部分交给法院,下面一截由申诉人保管作为回执。

里面的工作人员会根据表格将基本信息输入法院内部的系统,对申诉人来访的目的进行基本的分类:主要有民事、刑事、国家赔偿、行政、执行等类别,在有些大类下面还按省份分成更小的类别。

3.排队等叫名表格上交后,法院内部工作人员会将来访人填写的表格分类,将其转交给负责接访的法官。

一般情况下交完表后,来访人便可到接待室里面的电子显示屏里看到自己的名字。

接待大院里有左右两个电子显示屏,右屏显示一些与申诉有关法律法规;左屏显示各类来访人的排队情况,例如某一类别初访多少人,再访多少人,已谈多少人,未谈多少人。

法院会通过院内的大广播通知来访人,要求进入其办公区接受谈话。

每位来访人每个月(自每月1日至31 日)只用填一次表就行了,不必重复填写;所填表格当月有效。

重复填也没用,因为名字已经在电脑系统里了。

每位来访人每个月有三次被叫到名字的机会,如果错过了,就得等下个月再来。

对省高院的裁决文书申请再审的人数一般不多,来访人等一两天就有可能被叫名。

江苏省高院再审申请指南

江苏省高院再审申请指南

江苏省高院再审申请指南我在这法律的行当里也混了有些年头了,今儿个就跟您唠唠江苏省高院再审申请这档子事儿。

您呐,要是想往江苏省高院去申请再审,那可得把一些事儿给整明白喽。

您得知道自己为啥要再审。

这就像您觉得自个儿吃了亏,得找个说理的地儿一样。

我就碰见过这么一位,那老哥,头发乱得像个鸟窝,眼睛瞪得老大,满脸的不服气。

他找到我就说:“兄弟啊,我这事儿明明不是那么回事儿,咋就判成这样了呢?我得去高院再审!”我就问他:“老哥,您先给我说说具体情况。

”他就开始滔滔不绝,边说边比划,唾沫星子都差点飞到我脸上。

再审申请这东西,不是您想申请就能申请的。

得有那些个符合条件的事儿。

比如说,您得有新的证据,这新证据就像您手里突然多出来的一把宝剑,得能改变战局的那种。

我见过一当事人,手里捏着几张纸,小心翼翼的,跟我说:“您看,这是我新找着的证据,这能行不?”那神态,就像捧着个宝贝,又怕这宝贝其实没啥用。

您还得把申请材料给准备好喽。

这材料就像您去打仗的装备,少一件儿都不行。

要写清楚再审的理由,写得明明白白的,就像给人指路一样,不能让人看了一头雾水。

我曾经帮人整理材料,那真叫一个费劲。

当事人给我的东西,乱七八糟的,跟一团乱麻似的。

我就一边捋着,一边跟他说:“您这可不行啊,得像回事儿。

高院那些法官,天天看那么多案子,您这材料要是不清不楚的,人家哪有功夫给您细究啊?”然后呢,这申请再审的程序,也有点像走迷宫。

您得一步一步来,走错一步都可能前功尽弃。

有时候,我看到那些当事人,在法院门口走来走去,那神情紧张又迷茫,就像迷路的小羊羔。

这时候,我就会跟他们说:“别慌,按照规定来,该交材料交材料,该等消息等消息。

”在这个过程里,您也得有点耐心。

这就跟钓鱼似的,您不能刚把钩放下去,就想把鱼拉上来。

高院那边也得按流程走,审查您的申请呢。

我就跟那些心急火燎的当事人说:“您就把心放肚子里,该干嘛干嘛去,这事儿急不得。

”还有啊,这跟高院打交道,也得讲点规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工作细则(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工作细则(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工作细则(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文号】法[2008]122号•【施行日期】2008.04.01•【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工作细则(试行)(法[2008]122号)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现就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工作规定如下:1、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的当事人为再审申请人,其对方当事人为再审被申请人。

2、再审申请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再审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2)原审法院名称、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名称及案号;(3)申请再审事由、再审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证据;(4)受理再审申请书的法院名称。

再审申请人应当在再审申请书上签名或者盖章,并记明提交法院的日期。

3、除再审申请书外,再审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再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2)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3)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4)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4、再审申请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应使用A4型纸,并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同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

5、再审申请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符合上述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在再审申请人提交的两份材料清单上注明收到日期,加盖收件章,并将其中一份返还再审申请人。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申诉指南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申诉指南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申诉指南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监督程序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申诉指南为便利刑事案件申诉人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申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哪些人可以申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提出申诉。

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二、申诉应向哪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对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申诉,应当首先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

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申诉被驳回后,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的申诉,可以告知申诉人向终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者直接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并告知申诉人;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也可以直接审查处理。

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诉的,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申诉人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

三、申诉方式申诉人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刑事申诉,可以下列方式提出:(一)至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提交申诉材料;(二)向最高人民法院邮寄提交申诉材料;(三)通过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在线服务、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在线提交申诉材料。

四、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一)申诉状。

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的事实与理由;(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者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申诉通知书、不予重新审判通知书、再审决定书或再审判决书、裁定书;(三)其他相关材料。

《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

《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

《最高法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人民法院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现就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受理第一条当事人或案外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二)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三)具体的再审请求;(四)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五)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六)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条申请再审人申请再审,除应提交符合前条规定的再审申请书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二)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三)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四)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第四条申请再审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的同时,应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同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第五条申请再审人提交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者有人身攻击等内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人民法院应将材料退回申请再审人并告知其补充或改正。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指南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指南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指南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监督程序正文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申请再审指南为依法保护当事人正确行使民事申请再审权利,维护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稳定性、权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哪些民事案件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第一条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第二条下列情形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最高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二)当事人将生效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案件;(三)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四)再审申请被驳回的案件;(五)再审判决、裁定;(六)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的案件。

二、当事人可以对哪些裁定申请再审?第三条当事人可以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符合本指南第一条规定的下列裁定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一)不予受理的裁定;(二)驳回起诉的裁定。

三、哪些人可以申请再审?第四条再审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一)判决、裁定、调解书列明的当事人;(二)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损害其民事权益,所提出的执行异议被裁定驳回的案外人;(三)上述当事人或者案外人死亡或者终止的,其权利义务承继者。

四、民事申请再审应当在何时提出?第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四)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实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申请流程及必备材料清单(附再审申请书文书样式参考)

实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申请流程及必备材料清单(附再审申请书文书样式参考)

实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申请流程及必备材料清单(附再审申请书文书样式参考)一、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立案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红寺村40号,挂牌是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和申诉立案大厅,邮政编码:100164。

(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在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即天安门附近,因来申诉(信访)案件不稳定性较高,所以就搬离本部了)(一)如驱车前往,应由收费站进入北京后,沿四环桥下,进入南顶路,向西北方向直行便可到达。

(二)乘车路线:71路公交车(前门站-双庙东站下车)、927路公交车(专线)(北京西站南广场-红寺村站下车)、地铁5号线宋家庄站转524路公交-双庙东站下车、17路公交车-宋家庄地铁站转524路--双庙东站下车。

(三)从“北京南站”打车至此,正常路况情况下约40分钟左右。

(四)住宿:南顶路上有几家快捷酒店距离立案大厅距离均在1000米以内,步行即可到达,途中有停车场,但申诉立案大厅门前及附近道路无法停车。

在申诉立案大厅东南100米左右,有京天明天酒店,标间388元左右,虽然服务态度极差,住宿条件一般,但最大的优势在离申诉立案大厅近。

图片来自:百度街景法学君实拍:早上六点多的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处,当事人已经开始排队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处门口的法条教育我们有事不光要找法院,还可以找检察院去提起抗诉或检察建议嘛...图片来源自网络: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28日成立两个巡回法庭,第一巡回法庭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审理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的相关案件;第二巡回法庭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号,审理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的相关案件。

在上述省份中诉讼当事人无需进京申诉,直接到相应的巡回法庭提交申诉材料办理申诉事宜,否则就算当事人千里迢迢到京城进入最高院的接待大厅,也只能得到一个'不予接待'的答复。

同时申诉的案件涉及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时则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办理。

最高法申诉或申请再审的时限、依据及相关注意事项

最高法申诉或申请再审的时限、依据及相关注意事项

法律依据:民事申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刑事申诉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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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指引《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何在最高法院立再审案件还有许多程序性要求有待厘清,对一方人数众多的和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实际上还得经过各高级法院“过虑”程序,为便于申请再审人实务操作,我们根据我们的操作经验以及最高法院公开的资料,就民商事申请再审事宜整理出以下要点供参考。

一、最高院接待的时间、地点(一)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

周三、周六、周日不予接待。

(二)地点: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暨申诉立案大厅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红寺村40号。

邮政编码:100164乘车路线:1、地铁线路:5号线至宋家庄站下车,转524路公交车到双庙东站下车。

2、公交线路:71路公交车:前门站至双庙东站下车。

927路公交车(专线):北京西站南广场至红寺村站下车。

如果是信件形式,应邮寄到以下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收)邮政编码:100745信封注明“群众来信”字样。

二、申请再审的材料、流程(一)基本材料1、《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书应该写明以下事项:(1)再审申请人、再审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地及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2)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法院名称、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名称及案号;(3)申请再审所依据的事由;有多项事由的,应逐项列明;(4)请求裁定再审,撤销或者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的具体诉讼请求;(5)申请再审事由以及再审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证据;(6)受理再审申请书的法院名称;(7)再审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8)递交再审申请书的日期2、一审、二审生效裁决文书(提供原件审核)。

申请再审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应当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允许申请再审的生效法律文书。

必须注意,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与申诉的案件必须是省级以上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

3、刻录光盘CD。

将一、二审裁判文书按照原审裁判文书排版的样式,输入电脑打成Word文档,连同再审申请书的电子版刻成一张光盘。

4、证据材料。

(1)支持当事人申请再审事由的证据材料,并制作证据目录。

(2)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5、身份证明。

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再审程序复杂且较严格,建议委托专业律师)注意:(1)再审申请人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应使用A4型纸,并提交材料清单(即证据材料)一式两份,同时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即刻录光盘CD)。

(2)再审材料请按顺序排列:①再审申请书;②一审裁判文书;③二审裁判文书;④支持再审的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

⑤光盘CD。

(二)申请流程1、排队、安检、登记表按顺序排队,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安全检查,安检后凭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裁判文书到右侧第11、12号窗口领取登记表,一案一表;一人多案的,应主动向登记人员说明。

填写登记表应清楚规范,填好后按照案件的不同类型,分别到第一至第十窗口递交登记表。

登记表三十日内有效,月初月末填写不受限制。

注意:领表窗口只在接待日的上午8:00—9:30和下午13:30—14:30发放表格;所领取的表格上均盖有当天日期;交表窗口下班时间一般晚一些。

2、递交登记表、按照指示等候接谈。

初次来访人员递交登记表后不得随意离开,否则,经三次呼叫无人回应的,视为自动放弃接谈,三个月内不予登记。

法官首先会询问来访人是不是律师;是第几次来访。

之后一般会要求来访人用最简短的语言概括来访目的、事由及原法律文书的错误所在。

法官谈话对申请人的要求较高,申请人应当做到对案件了然于胸,尽可能使用法言法语,对法官的询问、驳斥对答如流;要求能够准确的理解法律和解释法律。

3、等待结果对民商事案件而言,对不服省高院二审裁判,不服省高院再审改判的案件,法院会根据情形作出如下两种处理:(1)经法院审查,全部材料形式合格,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的,法院会予以立案,接访法官会将案件报请审判长(或分管庭长)批准,立案编号转承办法庭审查。

法官收取当事人的材料后,会要求当事人填写收取材料的清单。

该清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予申请人。

案件交由承办人后向申请人签发案件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承办法官和书记及联系电话。

(2)经法院审查,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0条规定的法定事由之一,但材料不符合法院要求,法官有可能给申请人一份《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须知》,则法院会将材料退回申请人,要求补正。

须注意的是,委托代理人的,最好是在递交材料窗口把委托手续一并递交,便于法官与代理人联系,从窗口接收材料到分到承办人这段时间,目前没有公开的窗口查询进度。

三、申请再审的其他注意事项(一)为何被拒绝1、程序性问题。

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不合格,如复印件不清晰、判决书的法院公章没有复印上;某一页数字不清;授权委托书上只有当事人的公章而没有法人代表的签字(或名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上没有公章;律师代理的没有交律师事务所函;刻录光盘CD无法读出。

2、实体性问题。

虽然原则上要求程序审查,但对实体也会有个预判。

例如,以下情况,即为拒绝接收材料的情形:(1)对于经过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驳回的案件,按照《人民法院立案工作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当事人确有生产生活困难的,应依靠当地党委政府解决。

(2)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不予登记接谈。

(3)对于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审理,裁定驳回或者审查程序终结、下发不予受理通知书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不再登记、不再接谈、不再审查处理。

(4)对于下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程序当中的案件,当事人应向原审法院反映诉求。

(二)其他(待后续补充)四、对一方人数众多或双方为公民的再审申请对此,民诉法第199条规定可以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但实际仍需经过省高级法院的登记征求意见程序,对坚持不同意在高级法院审理的,省高级法院将受理后移送最高人民法院。

直接到最高法院按以上程序申请再审的,窗口只作登记,然后告知到省院征求意见。

五、附录:相关文书民事《再审申请书》格式(详细版)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反诉被告,二审上诉人):××公司,住所地××省××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邮编: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公司,住所地××省××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邮编:再审申请人因不服××省人民法院院于××××年×月××日作出的(××××)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书,特向贵院提出申诉。

再审事由:××省人民法院(××××)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认定事实的基本证据缺乏证据支持,且适用法律错误,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款之规定,请求再审。

(必须列明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几款的规定。

)再审请求:1.撤销××省人民法法院(×××)民一终字第××号民事判决第××项;(可以要求撤销全部判决,也可要求撤销判决中的某一项或几项。

) 2.依法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提出的下列全部(或部分)诉讼请求,即要求再审被申请人向再审申请人立即支付××款××元及××款利息××××元;(必须写清再审的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许多申请人疏忽这一点。

) 3.本案一、二审及再审诉讼费用全部由再审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请简要描述案情及裁决结果)……此致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民事再审申请书》(精简版)申请人:(基本情况,分为法人与自然人)申请人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人要求人民法院解决的具体问题)事实和理由:(主要阐述申请人对原裁判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当之处,以及所作出的判决结果不公之处。

)此致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附:原审书抄件(或复印件)一份申请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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