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G加气母站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相关手续申报审批实施细则
中国加气站建设要点与审批流程

规范修订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汽 车加油加气站多年的设计、施工、建设等实践经验,对 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和协调,最后经审查定稿 ,于2011年11月将报批稿上报住建部标准定额司,住 建部于2012年6月28日颁布批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 与施工规范》GB5施。 2014年根据我国加气站发展,又对此标准进行了局 部修订。
告,
2、督促县或地级环保局组织专家对环境报 告评估,
七安全条件论证
1建设单位提供站址周边环境,有资质单位编制站 址周边安全条件,
2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安监局、技术监督 局、消防部门专家论证,出具论证意见,
八安全预评价评审 1确定有资质单位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书, 2向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交报告书,并由县 安监局上报地区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 评审,出具意见;
;
三立项或备案 1根据签订的协议到当地发改委或经贸委办理立项
或项目备案手续, 2委托设计院编制项目建议书或可研, 3上报项目建议书或可研,督促发改委、经贸局批
复。
四 选址意见书 1站址选择原则:
—交通便利,便于消防车辆、加气车辆车进出; 2选址办理:
邀请规划局、建设局、土地局、安监局、环保 局、消防等部门人员到现场实地踏勘,签署意 见,
四 加气站建设审批流程
一、政府批复 1 通过当地招商局、经贸局介入,向当地 市、县级人民政府递交投资申请; 2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批示或签署协议;
二、注册公司
1 编制公司章程,确定法定代表人,申请注册资本金 2 选择开户银行,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3 注册公司、领取营业执照; 4 刻制公章、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
广东省各城市均有建设LNG加气站。其深圳 、中山、湛江、佛山、珠海、惠州、江门已建设 20多座LNG加气站。LNG车保有辆约1000余辆 。
加气站项目建设审批流程

加气站项目建设审批流程1.确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申请建设加气站之前,需要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项目的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进行评估。
该报告需要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以确定项目的可行性。
2.土地审批:加气站需要选址建设,因此需要进行土地审批。
申请者需要到相关部门提交土地证明和规划规划许可申请,并满足相关法规要求,取得土地使用证。
3.环境影响评价:为了确保加气站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申请者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评价报告需要提交给环保部门进行审核,并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准。
4.供电审批:加气站需要电力供应,因此需要进行供电审批。
申请者需要向电力公司提交供电申请,并达到相关的用电标准。
5.设计审查:加气站的设计需要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申请者需要将加气站的设计方案提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审查,以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
6.建筑施工审批:加气站的建设需要进行施工审批。
申请者需要向建设管理部门提交建设施工申请和相关资料,并获得建设施工许可证。
7.消防审批:加气站涉及到易燃易爆气体,因此需要进行消防审批。
申请者需要向消防部门提交加气站的消防设计方案,并满足相关的安全要求。
8.监察检查:在加气站建设过程中,相关部门会进行监察检查以确保其符合规定标准。
申请者需要配合监察检查,并在需要时进行改进和整改。
9.竣工验收:加气站建设完成后,需要进行竣工验收。
申请者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并接受相关部门的验收检查。
10.立法手续:在完成所有审批程序后,申请者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加气站的立法申请,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示和听证。
以上是一个典型的加气站项目建设审批流程,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各地法规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申请者在进行加气站建设时,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并按照流程要求逐一完成审批程序,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简述CNG加气母站安全运营管理

简述CNG加气母站安全运营管理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带动了汽车工业的发展,但随之也已使汽车尾气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污染源之一。
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控制污染,实现城市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发展,最好途径是改变汽车的燃料结构,用压缩天然气代替汽油或柴油。
自2010年东桥母站运营投产后,已安全运营多年,对改善城市汽车的燃料结构,减轻城市污染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1.东桥CNG加气母站项目概况东桥CNG加气母站占地20亩,供气规模为30×104m3/d。
母站分为生产区、辅助生产区、综合办公区、加气区四部分。
生产区有5台压缩机、2台脱水装置、1套橇装调压计量橇、1个缓冲罐、1具回收罐、1具排污罐。
辅助生产区有变配电房、发电机房、泵房、消防水池及冷却水塔等,采用的是单台压缩机对单台加气柱的流程。
工艺流程图见下图:图1-1。
图1-1 工艺流程图2.站场主要危险因素分析天然气属易燃易爆物质,各主要组分的燃点、闪点都很低、爆炸范围也很宽。
如有泄漏,即会散步于空气中,一旦遇到明火接触,则会出现燃烧和爆炸。
而在站场运营过程中引发站场事故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表现为:站内管道破裂、站场设备故障和站场的设备泄漏等。
比如由于过压、疲劳等引起的与压力容器有关的事故;比如仪表系统发生故障或误差,当发生较小的泄漏时,如不能及时发现,将会造成大的泄漏事故;比如站场工艺装置区内设备及管道腐蚀或密封不严等原因而造成气体泄漏;比如操作人员由于自身技术水平不高或责任心不强,导致误操作或违章操作而可能引发的事故;3.安全运营保护措施为保证站场安全运营,除在站场建设进行合理的平面布置、先进的工艺设计、规范的防爆分区划分、较高水平的自控仪表设置、有效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系统、安全放空系统及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外,结合东桥母站的实际情况,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保护措施:(1)合理的功能分区根据总平面布置合理的进行功能分区,将工艺装置区、生产运营区、生活辅助区合理分布,并进行适当隔离,保障运营时互不影响。
LNG加气站项目建设的一般审批流程

LNG加气站项目建设的一般审批流程1.前期准备阶段:在确定建设LNG加气站的地点之后,项目申请方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
这包括与当地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当地的规划要求和政策限制,收集相关的土地手续、环境评估报告等材料。
2.项目初审:项目申请方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审批部门,通常是地方政府的城市规划、建设或经济发展部门。
审批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是否符合当地的规划和政策要求。
3.环评审批:如果项目涉及环境影响,如土地开发或污染物排放等,项目申请方需要进行环境评估,并提交环评报告。
环保部门将对环评报告进行审批,以评估项目对环境的潜在影响。
如果环评报告符合要求,环保部门将发出环评批复文件。
4.土地审批:项目申请方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土地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明、用地规划等材料。
土地管理部门将对土地手续进行审核,并确保项目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
5.设计审批:项目申请方需要雇佣专业设计单位,制定LNG加气站的施工图设计。
审批部门将对施工图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范。
6.施工许可:项目申请方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施工申请,包括施工计划、安全管理措施等。
施工许可将由建设或安监部门发放,以确保LNG加气站的施工过程符合相关的法规和要求。
7.竣工验收:项目申请方在施工完成之后,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部门将对LNG加气站的设计、设备、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确认项目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8.运营许可:项目申请方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运营许可申请,包括运营管理计划、消防安全措施等。
运营许可将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发放,以确保LNG加气站的运营符合相关的法规和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审批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略有不同。
此外,LNG加气站的建设还需要满足其他一些要求,如用地手续、安全生产许可等。
因此,在项目申请之前,项目申请方需要详细了解当地的要求和流程,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CNG加气母站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相关手续申报审批实施细则

1。
1 为明确公司CNG 加气母站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对外相关手续申报审批流程,落实职责,确保建设项目按时合法投运,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1。
2 本细则仅合用于CNG 加气母站项目相关手续申报审批,其它工作内容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加气母站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对外相关手续申报办理流程分为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生产运行三个阶段(附件一) 。
1 、技术质量部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选址,在选址后初步设计前完成以下工作:1) 城乡建设规划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 环保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3) 水土保持局办理《水土保持评价报告的批复》;4) 国土资源局申办《用地预审批复》;5) 归属地相关部门选址意见。
2 、发展计划部负责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水土保持评价报告的批复》、《用地预审批复》归属地相关部门选址意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并取患上《项目核准批复》。
3 、技术质量部负责在初步设计前完成以下工作:1) 委托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取患上《安全预评价审查意见》;2)委托相关评价机构,取患上《水土保持评价报告的批复》《地震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地质灾害评价报告的批复》《防洪论证评价报告的批复》《文物考古勘探报告的批复》。
4、技术质量部负责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完成以下工作:1) 报城乡建设规划局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取患上《规划方案审查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 委托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报,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取患上《安全审查意见》;3) 报消防支队,取患上《消防建(初)审意见书》.5、发展计划部负责将项目初步设计及相关审查意见报省建设厅燃气办进行技术评议,取患上《技术评议意见》及《项目核准批复》。
6、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负责依据施工图设计,在项目施工前完成以下工作:1) 报消防支队对设计图纸进行消防审核,取患上《消防设计审核意见》;2) 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充装设计图纸进行审查,取患上《充装设计图纸批复》;3) 报建设管理部门进行施工图纸审查并盖章;4) 报气象局进行防雷设计审查,取患上《防雷设计审查意见书》;5) 报防震减灾办公室,取患上《抗震设防要求批复意见书》。
加气站审批流程

方法/步骤
手续内容 :开工审批 ;审批机构 :地区燃气办或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 审批需要相关材料 :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B、《设计合同、资质》 C、《施工合同、资质》 D、《监理合同、资质 》 批复文件或者证书名称 : A、《燃气管道路由规划》 B、《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方法/步骤
手续内容 :物价批复 ;审批机构 :所在地物价局 审批需要相关材料 : A、物价批复申请报告 B、相关文件 C、周边标准资料 批复文件或者证书名称 : 《物价批复文件》
谢谢观看
方法/步骤
手续内容:办理机构代码 ;审批机构:所在地域地区技术监督局 审批需要相关材料: A、《关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的批复》
B、《关于XX燃气有限公司的批复》 C、《关于同意XX燃气有限公司名称的批复》 批复文件或者证书名称 : 《机构代码证书》
方法/步骤
手续内容 :验资 ;审批机构 :当地会计事务所 ; 审批需要相关材料 : A、开户行、验资款 B、公章 批复文件或者证书名称 : 《验资报告》
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液化石油气的专门场所。英文名称:automobile LPG filling station。
参考资料:CNG加气站
CNG加气站一般是指以压缩天然气(CNG)形式向天然气汽车(Natural Gas Vehicle)和大型 CNG子站车提供燃料的场所,一般分为常规站、母站和子站。
方法/步骤
手续内容 :安监评审;审批机构 :本地或地区安监局 审批需要相关材料 : A、《站区设计图》 B、《安监评审报告》 批复文件或者证书名称 : 《安评批复或意见》
方法/步骤
手续内容 :建设用地 ;审批机构 :当地建委规划科 审批需要相关材料 : A、《立项批复》 B、规划设计院《站区规划平面图》 C、勘探设计院《勘探报告》 批复文件或者证书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标准加气站的建设审批流程及要求

标准加气站的建设审批流程及要求一、LNG加气站建设程序要求LNG加气站建设基本程序主要可分为前期报建手续办理阶段;工程施工、验收、调试阶段及后期运营手续办理阶段。
1、加气站建设前期报建手续办理程序及有关规定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规定及建设程序进行报建审批。
加气站前期报建手续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加气站建设用地选址及征地、规划设计(方案)、消防建审、施工图设计及建委施工许可审批等,主要取得以下批文或证照:立项批复(市计委)、燃气许可证(市燃气办)、土地证(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红线及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市消防局)、施工图(设计院)、施工许可证(市建委)等,具体办理程序及要求见附表1。
1.1规划局业务: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规定见附表2。
1.2公安消防局业务: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规定见附表3。
1.3建委业务:办理施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审批手续,程序及要求见附表4。
2、加气站工程施工、验收、调试程序及管理要求2.1加气站建设的依据是工程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加气站必须按照国家相关建设程序进行建设,要求所有参建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还应具有安全施工许可证。
2.2加气站工程建设主要包括:土建工程、工艺安装工程、电气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罩棚建安工程、形象工程、IC卡系统安装调试工程等,另外还要涉及到外配电、外给排水、外供暖等工程。
加气站工程施工、验收、调试程序及管理要求见附表5。
3加气站后期投运手续办理程序及要求3.1加气站竣工后正式投运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尚需办理一些投运手续,主要有加气站安全评价报告、环境评价报告、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压力容器充装证、房产证及营业执照等。
3.2办理后期投运手续需要依据工程竣工资料、工程安全评价报告、质量监督报告、监检报告及仪表和安全消防设备的检定报告或检定证书等。
汽车加气站审批流程

汽车加气站审批流程一、立项阶段1.概念确认:申请单位提出设立汽车加气站的建议,并进行初步论证,确定立项意向。
2.可行性研究:对所选定的建设区域进行技术、经济、市场等方面的研究,确定项目的可行性。
3.初步设计:根据可行性研究结果,对汽车加气站的基本规模、布局、设备选型等进行初步设计和方案确定。
二、申请阶段1.提出申请:立项阶段完成后,申请单位向相关部门递交汽车加气站设立申请,并提交必要的材料,如申请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2.受理审查:相关部门对申请进行受理审查,核实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要求。
3.行政许可申请:如果申请符合要求,申请单位需在指定期限内向相关部门提交行政许可申请,包括完整的申请表格和相关的资料。
三、评审阶段1.申请评估:相关部门对汽车加气站设立的申请进行评估,包括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的评估,以及与相关政策法规的符合性评估。
2.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申请进行评审,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技术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审报告。
3.公示:根据相关规定,对通过评审的申请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审批阶段1.决策审批:评审通过后,相关部门组织集体决策,对申请进行最终审批决策,决定是否批准设立汽车加气站。
2.发放行政许可证:如申请通过审批,相关部门将向申请单位发放行政许可证书,并告知其后续的建设和运营管理要求。
3.相关证照审批:申请单位需按要求办理相关证照审批手续,如工商登记、环评审批、消防审批等。
五、备案阶段1.录入备案:相关部门对已核发的行政许可证进行备案,并将相关信息录入行政管理系统。
2.开工建设:申请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开展汽车加气站的建设工作。
3.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完成汽车加气站的建设后,需按要求申请竣工验收,并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验收。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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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G 加气母站项目
建设与运营管理相关手续申报审批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明确公司CNG 加气母站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对外相关手续申报审批流程,落实职责,确保建设项目按时合法投运,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1.2 本细则仅适用于CNG 加气母站项目相关手续申报审批,其它工作内容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2 基本流程CNG
加气母站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对外相关手续申报办理流程分为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生产运行三个阶段(附件一)。
3 责任分工、实施内容、时间要求
3.1 设计阶段
1、技术质量部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选址,在选址后初步设计前完成以下工作:
1) 城乡建设规划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 环保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
3) 水土保持局办理《水土保持评价报告的批复》;
4) 国土资源局申办《用地预审批复》;
5) 归属地相关部门选址意见。
2、发展计划部负责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水土保持评价报告的批复》、《用地预审批复》归属地相关部门选址意见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至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并取得《项目核准批复》。
3、技术质量部负责在初步设计前完成以下工作:
1)委托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预评价,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取得《安全预评价审查意见》;
2)委托相关评价机构,取得《水土保持评价报告的批复》《地震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地质灾害评价报告的批复》《防洪论证评价报告的批复》《文物考古勘探报告的批复》。
4、技术质量部负责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完成以下工作:
1) 报城乡建设规划局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取得《规划方案审查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 委托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报,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取得《安全审查意见》;
3) 报消防支队,取得《消防建(初)审意见书》。
5、发展计划部负责将项目初步设计及相关审查意见报省建设厅燃气办进行技术评议,取得《技术评议意见》及《项目核准批复》。
6、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负责依据施工图设计,在项目施工前完成以下工作:
1) 报消防支队对设计图纸进行消防审核,取得《消防设计审核意见》;
2) 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充装设计图纸进行审查,取得《充装设计图纸批复》;
3) 报建设管理部门进行施工图纸审查并盖章;
4) 报气象局进行防雷设计审查,取得《防雷设计审查意见书》;
5) 报防震减灾办公室,取得《抗震设防要求批复意见书》。
3.2 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
1、项目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审查后的施工图及相关批复意见,在项目施工
前完成以下工作:
1) 报人民政府取得土地《审批土地件》
2) 报城乡建设规划局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完成以下工作:
1) 报国土资源部门,取得《土地使用证》
2) 报石化质检站、燃气办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3) 报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特种设备安装告知;
4) 根据所属地相关部门要求,委托环境监理单位,取得《环境监理报告》,同时接受地方相关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3、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在试生产运行前完成以下工作:
1) 报工商管理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筹建)》
2) 报税务局,取得《税务登记证(筹建);
3) 报消防支队,取得《消防验收意见书》;
4) 报避雷装置安全检测站,取得《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合格证》;
5) 报质量技术监督局,取得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6) 负责联系计量单位对加气机流量计、压力表、安全阀等器具进行校验标定,取得检验证书;
7) 负责联系石化质检站,取得《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8) 报安监局,取得《质量安全预验收意见书》。
4、生产运行管理单位(分公司)在试生产运行前负责联系相关部门对技术负责人、站长进行培训,取得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资格证(天然气充装安全管理);
对场站负责人进行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对充装工、检验员进行培训
取得压力容器操作证(含带带压密封、罐车充装);报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5、生产运行管理单位(分公司)在试生产运行前负责联系安监局,取得《试运行备案批复》。
6、项目建设管理部门在试生产运行后,竣工验收前完成以下工作:
1) 报安监局,取得《安全验收意见书》;
2) 报环保局,取得《环境验收意见书》;
3) 报石化质检站、燃气办,取得《质量评价书》;
4) 根据当地燃气办要求取得《质量验收意见书》;
5) 报房屋管理局,取得《房产证》。
7、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联系档案局,取得《档案验收意见》。
8、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负责上报所需资料,在省燃气办办理项目备案。
3.3 生产运行阶段
1、各相关单位在生产运行前完成以下工作:
1)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联系城建管理部门,《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取得;
2)生产运行管理单位(分公司)负责联系属地安监局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联系工商管理部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联系税务部门取得《税务登记证》;
联系物价局,取得《定价批复》。
3、生产运行管理单位(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完成以下工作:
1) 联系计量单位对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流量计、安全阀、变送器每年校验一次,取得检验证书;
2) 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年度检验,依据检验报告的周期进行检验,取得检验证书;
3) 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相关作业人员每3 年应进行考核换证;
4) 联系安监局对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进行培训,每3 年进行培训换证;
5) 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气瓶充装许可证4 年有效期满前6 个月,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进行换证;
6) 联系安监局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 年有效期满前3 个月,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进行换证;
7) 联系安全评价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现状评价,取得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8) 联系工商局,每年按规定时间进行年检,根据营业执照所限定的营业期限截止时间进行换证;
9) 联系燃气办,在燃气经营许可证3 年有效期满前前3 个月,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进行换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