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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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会暂行办法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会暂行办法

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会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食堂财务的安全和合理运作,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和学校的财务制度。

第三条学校食堂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或财务岗位,负责食堂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食堂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和合法。

第五条学校食堂财务管理部门或岗位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核算食堂的收入和支出,制作财务报表,并定期进行财务审计。

第六条学校食堂财务管理部门或岗位应加强对食堂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防止财务风险。

第七条学校食堂财务管理部门或岗位应加强与学校财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报告财务情况,接受财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学校食堂财务管理部门或岗位应加强对食堂员工的财务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财务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九条学校食堂财务管理部门或岗位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财务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相关资料。

第十条学校食堂财务管理部门或岗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财务审计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务信息和资料。

第十一条学校食堂财务管理部门或岗位应加强对财务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财务管理意识和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财务管理部门或岗位应积极采取措施,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为学校食堂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三条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经学校财务部门批准后执行。

食堂财务制度 幼儿园

食堂财务制度 幼儿园

食堂财务制度幼儿园为了规范幼儿园食堂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食品安全,提高幼儿营养健康水平,特制定本财务制度,以便幼儿园食堂的财务管理工作能够有序进行,确保经费合理使用,财务资金安全。

一、财务管理制度1、财务管理机构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由财务人员负责。

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务管理规定,认真履行财务管理职责。

2、财务管理职责财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和监督幼儿园食堂的经济活动,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法用途,及时、准确地记录财务数据,编制相关财务报表,向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财务分析和报告。

3、财务管理流程财务管理流程包括财务预算、财务报销、财务审计等环节。

在执行各项财务活动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财务保密制度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与工作有关的财务信息,不得私自使用或挪用公款,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财务活动。

二、食品采购制度1、采购程序食品采购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先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需求量和品种等信息,然后选择合格的供应商进行比价,最终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标准食品采购必须遵循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的来源和品质安全。

对于经常采购的食品,应建立供应商档案,保证定期检验,确保食品质量稳定。

3、食品库存管理食品库存管理要求每周进行库存盘点,确保食品存储条件符合要求,避免食品过期等情况发生。

对于过期或者变质的食品要及时处理,不得用于食品制作。

三、餐饮成本控制制度1、成本核算食堂餐饮的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能源成本等。

对于每一种食品的成本构成要进行详细核算,确保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成本控制食堂餐饮的成本控制要求从源头控制,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合理配置人工资源,减少浪费。

同时要控制能源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节约成本食堂餐饮要注重节约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可以通过提高餐饮效率、优化菜品结构、控制原材料浪费等方式来实现成本节约。

幼儿园食堂内部财务制度

幼儿园食堂内部财务制度

幼儿园食堂内部财务制度一、资金管理1.资金归集:食堂的计划由校园财务部门核定并安排专人负责,负责人可委派专人收集食堂每日交款,并将交款记录详细填写。

资金按时交付财务部门归集。

2.资金使用:食堂的资金主要用于食材采购、工资支付、水电费用等日常费用支出,财务部门应定期核算食堂的收支情况,并及时追踪和控制支出,确保食堂的正常运作。

二、经费支配1.食堂负责人应按孩子人数和每餐食材消耗情况提前制定每月食堂经费预算计划,报送校园财务部门审核后执行。

2.食堂内部财务制度要求对食材采购、人员工资、水电费用等支出进行明细记录,并及时生成报表,随时掌握食堂的经济情况,方便财务部门监督和管理。

3.财务部门应对食堂的物资采购、工资支出等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透明。

三、收支管理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收支核算流程,确保每笔收入和支出都有明确的来源和用途,避免资金流失和错账情况。

2.食堂收入主要来自孩子们的用餐消费、外来客人的订餐等,食堂负责人应建立完善的收款制度,确保每笔收入都能及时入账。

3.食堂支出主要用于食材采购、工资支付、水电费用等,财务部门应对支出进行详细核算,并建立支出管理制度,确保支出合理有效。

四、审计监督1.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食堂的财务数据进行审计,确保各项经费使用合规合理,财务数据真实可信。

2.食堂负责人应配合财务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有问题应积极配合解决,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和合规。

五、财务报表1.食堂应及时生成财务报表,包括收支明细、经费使用情况等内容,并及时报送校园财务部门备查。

2.财务报表应具体详实,反映食堂的经济情况,方便财务部门核实并制定下一步财务预算。

总之,幼儿园食堂内部财务制度是保证食堂正常运作和合理经营的重要保障,只有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才能确保食堂的资金安全及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幼儿园食堂的财务管理提供帮助。

2024年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2024年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办法

2024年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办法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贵州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教〔2006) 8号》,结合我区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

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主管后勤副校长、工会干部、总务主任和食堂管理人员等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务。

第三条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

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障伙食质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制度自2012年3月1日起试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五条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

不允许通过学校食堂搞创收、谋福利。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

学校食堂财务人员、物资采购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

第七条学校食堂财务审批人为校长、或授权主管后勤的副校长、或授权总务主任。

审批人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

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等,实行独立核算。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但每年年底前必须进行资产清查。

做到账实、账账、账证相符。

第九条加强食堂经营管理,抓实饭菜的质量、数量、价格、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每月对食堂膳食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第三章收入支出管理第十条学校食堂收入。

学校食堂收入系食堂为学校师生提供伙食活动中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包括: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代办伙食收入等)、财政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一条学生伙食费收取标准的确定。

伙食费收费标准要根据当地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和市场物价水平,经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幼儿园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幼儿园

一、总则为加强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规范食堂经营服务行为,保障幼儿及教职工的饮食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食堂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透明公开:食堂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教职工和幼儿家长的监督。

3. 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杜绝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安全可靠:确保食堂财务安全,防止财务风险。

三、财务管理职责1. 幼儿园园长负责食堂财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对食堂财务管理的决策负总责。

2. 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财务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收支管理、账务处理、票据管理等。

3. 财务部门负责对食堂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食堂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

四、财务管理内容1. 收支管理(1)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标准,所有收费项目均需开具收据。

(2)设立收支两条线,收入及时上交财务部门,支出按照预算执行。

(3)报销手续必须齐全,原始发票内容完整,经手人、验收人签字确认。

2. 票证管理(1)所有收费票据和内部结算凭证由财务部门统一保管。

(2)票据使用前必须登记备案,加盖幼儿园公章。

(3)票据开票人开票收费时,相关项目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楚,金额大小写一致。

3. 财产物资管理(1)食堂财产物资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确保账实相符。

(2)定期盘点财产物资,及时处理盘盈盘亏问题。

(3)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财产安全。

4. 资金使用管理(1)制定资金使用计划和预算,合理分配资金。

(2)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避免盲目投资和浪费。

(3)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五、财务监督1. 财务部门定期对食堂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教职工和幼儿家长有权对食堂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幼儿园园长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通过以上食堂财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幼儿园食堂财务活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确保食堂财务安全,为幼儿及教职工提供安全、优质的饮食服务。

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食品安全与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本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单独核算、收支平衡” 的原则,严格执行财务法规和财经纪律,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财务机构与人员设置幼儿园应设立专门的食堂财务岗位,配备具有专业财务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负责食堂财务工作。

财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食堂财务人员应定期接受财务培训和业务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同时,应保持相对稳定,如确需调动或离职,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工作在幼儿园负责人或相关部门监督下进行,确保财务工作的连续性。

三、预算管理预算编制流程精细化:(1)每年在[具体预算编制启动时间],食堂管理人员应依据过往年度的经营数据、就餐人数波动趋势、市场物价变动预测以及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初步拟定各项收支的预算框架。

例如,参考过去三年平均每月的食材采购量及价格涨幅趋势,预估下一年度食材采购成本的基础数值;结合幼儿园招生计划和人员变动预期,估算教职工就餐收入与幼儿伙食费收入的范围。

(2)财务人员则根据财务专业知识和幼儿园整体财务状况,对初步预算框架进行细化和量化分析。

他们需审查各项收支预算的合理性,检查数据计算的准确性,并与食堂管理人员共同商讨调整不合理的预算项目。

比如,财务人员通过分析历史水电费支出数据的季节性变化规律,对水电费用预算进行精准预估;依据国家劳动法规和幼儿园薪酬福利政策,核算人员工资预算的合理性。

(3)初步预算草案完成后,组织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食堂工作人员代表、家长代表(可选取家委会成员)共同参与的预算听证会。

在听证会上,食堂管理人员详细阐述预算编制的依据、方法和各项收支明细,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家长代表可从幼儿饮食质量保障和费用合理性角度提出疑问与期望,食堂工作人员代表能就实际操作中的困难和需求发表看法,领导班子则从幼儿园整体战略和资源配置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幼儿园食堂管理财务制度

幼儿园食堂管理财务制度

幼儿园食堂管理财务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幼儿园食堂的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部门
1. 幼儿园食堂的财务管理由教务处负责,具体负责人为食堂财务主管。

2. 食堂财务主管应具备相关财务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负责财务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实施。

三、收入管理
1. 食堂收入主要来源于学生的食堂消费和其他销售额。

2. 食堂的所有收入应当实行收据制度,明细清楚,防止财务风险。

3. 食堂收入应定期上缴财务处,由财务主管进行核算。

四、支出管理
1. 食堂的支出主要包括食材采购、工资福利、水电费等。

2. 食堂支出应当合理预算,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3. 食堂支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并及时报销。

五、财务核算
1. 食堂财务应建立完善的账簿制度,每日清点收支,月底进行总结核算。

2. 食堂的财务核算应当有专人负责,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3. 食堂的财务报表应及时上报财务处,接受审查和监督。

六、财务监督
1. 食堂的财务监督由教务处和校长负责,对食堂的财务状况进行抽查和监督。

2. 财务监督应当针对性强,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纠正。

3. 食堂的财务监督应定期进行,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健康。

七、附则
1. 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如需修改或调整,应经教务处和校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2. 对于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并通报相关部门。

3.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教务处。

关于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暂行办法(小编整理)

关于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暂行办法(小编整理)

关于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暂行办法(小编整理)第一篇:关于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暂行办法关于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建立健全食堂管理制度,规范食堂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特制定学校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学校开办的食堂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必须以服务师生为宗旨,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按照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由学校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严格成本和质量控制。

食堂主要原材料要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定点供应商。

要设立专门食品检验员严把食品质量关,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对采购的食品索取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质量检验报告,建立食品质量档案。

严禁采购“三无”食品和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要保证饭菜的数量和质量,努力做到荤素合理搭配,品种丰富多样,满足学生身体健康成长的需要。

二、人员、账目设置学校食堂应设会计、出纳、管理员、采购员、保管员,原则上由本单位正式职工中根据需要择优安排。

会计、出纳可由学校财务人员兼任,管理员由食堂事务长兼任。

人员分工明确,各尽其责,形成相互约束,相互监督的机制。

学校设立总账、实物明细账、收支明细账、现金日记账,采用借贷法复式记账。

三、学校食堂物品采购与管理1、食堂物品采购应坚持“勤进快销,以销定进,以进促销”原则。

所购物品必须做到质优价廉,经济实惠,安全卫生。

2、建立物品采购内部牵制制度。

学校食堂物品必须实行2-3人采购,且采购人员要定期轮换。

接受集中配送,及时结算,不得恶意拖欠,以免造成不必要债务纠纷。

3、建立物品采购验收制度。

食堂物品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验收等入库手续,数量、价格、质量须经采购人员、保管员和审批人员共同在凭证和《食堂物品入库台账》上分别签字后方可登记入账。

4、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

学校领导、总务处和保管员对库存货物进行一月一清点,保管员做到日清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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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学校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行为,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定》,结合我区学校(含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食堂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学校举办食堂是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原则上由学校自办自管,对个别不具备条件,确需对外承包经营(托管)的食堂,其经营的承包方式、承包合同、招标方法等需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食堂必须坚持“服务为主,质量为本,安全卫生,自负盈亏”的宗旨,不得以盈利为目的。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及财会人员第3条学校食堂实行学校法人代表总负责制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食堂财务是学校财务工作的组成部分,食堂财务工作应自觉接受学校财务部门的监督、指导。

学校应成立由学校财务人员、工会干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管会,具体负责审核、监督食堂经费收支等有关事项。

第4条学校食堂按照“统一管理,独立建帐,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经主管部门同意在金融机构开设独立账户,明确财务负责人,负责学校食堂财务工作,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财务人员,财会人员应该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第5条学校食堂的财务收支实行规范的审批制度。

学校食堂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除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外,还应向学校膳管会通报有关情况,征求意见。

第三章内部管理制度第6条建立食堂财会岗位职责制度。

学校食堂要明确出纳、会计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和权限,要建立出纳、会计岗位考核制度。

第7条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处理程序制度。

食堂财务机构内部分工要做到钱帐分管,分工明确、责任清楚,银行预留印鉴章由出纳员、会计员分别保管。

食堂财务负责人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出纳会计的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

出纳员和会计员每月按时进行财务票据接交,并核对资金结余情况。

第8条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账目稽核制度。

明确食堂财务审批人员审批的权限、程序、责任;建立内部稽核小组,明确稽核人员的职责、权限、组织形式。

学校膳管会定期(至少一学期一次)抽查审计食堂会计账目。

第四章收费票据管理第9条学校食堂必须按规定使用相关票据,学校食堂票据应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要建立健全伙食收费票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购领、保管、缴验、发放票据。

要建立票据台帐和收费档案,做到票款一致。

实行票据核销制,票据存根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要求进行保管。

学校食堂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更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和违纪违规活动。

第五章收入管理第10条收入是指学校食堂开展经营活动依法取得的资金。

食堂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指食堂为师生和其他单位、人员提供伙食活动取得的收入。

包括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客餐收入等)、补助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性资金的收入如学生爱心营养餐、柴伙费等)和其他收入(指利息收入、食堂残值收入等)等。

第11条伙食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采用包餐制的食堂可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将区财政局专户返还的学生伙食收入纳入食堂财务的伙食收入核算。

使用校园“一卡通”的食堂,将财政局专户返还的学生伙食收入记作应付及暂存款,学生在食堂用餐打卡实际支出消费的金额作伙食收入。

教职工在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菜同价,教职工误餐补贴按月及时划转到食堂财务(一年按10个月计算),并作为教职工伙食收入进行食堂财务核算。

第12条凡属学校非税收入范围的项目及学校代收性项目均不得计入食堂收入。

如:学校小卖部(商店)收入、代办学生生活用品收入等。

学校更不得将一些擅自立项的违规收入计入食堂收入。

第六章支出管理第13条学校食堂支出要以师生服务为中心,根据“量入为出”原则安排各项支出。

要严格支出管理,提高食堂资金的使用效益。

学校食堂不得列支学校教职工奖金、补贴等各项福利,该在学校行政帐中列支的公务招待不得无偿占用食堂支出(学校行政需要的招待在食堂就餐的,需按正常饭菜价向食堂支付相应帐款,食堂记入伙食收入的客餐收入)。

食堂支出主要包括:购买粮食、副食品、调味品、支付食堂聘用职工工资、食堂耗用的水、电、燃料、零星维修、食堂生活用品等其他支出。

食堂用工人数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各项支出必须凭有效单据,实行“一支笔,三章制”审批报销制度,并注明报销单据的用途,由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和食堂财务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报销。

第七章食堂收益及资产管理第14条伙食收益(利润)是指学校食堂因伙食经营而发生的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学校食堂应严格成本核算,勤俭节约,反对浪费,力求收支平衡,略有结余(每学年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4%以内),以免影响学生伙食质量,损害学生利益。

实行对外承包经营(托管)的食堂的学校食堂,必须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可实行“不带资式”服务外包,实行利润限额招标制,且利润回报率控制在6%以内。

第15条学校食堂应对各种往来账款及存货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学期结束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做到帐表、帐帐、帐实相符。

第16条学校食堂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800元以上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具体内容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

第八章财务报告及财务分析第17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食堂在一定时期内财务状况的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18条财务分析是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食堂应当按照学校行政部门要求,根据食堂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第19条学校食堂财务机构每月要向学校行政部门、膳管会、区教育核算中心报送财务报告,报告食堂经营状况及与经营相关的情况,接受监督。

第九章财务监督第20条学校膳管会(学校伙食管理领导小组)直接负责对本校食堂经营业务开展实时检查监督。

区教育局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对学校食堂财务收支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21条学校食堂经营应以服务为目的,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伙食费,不得损害学生利益,严格禁止以下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⑴收入不入帐,私设“小金库”。

⑵弄虚作假,虚列支出。

⑶克扣、挤占、挪用学生伙食费。

⑷其它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章附则第22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小学、幼儿园等各级各类学校。

实行承包经营管理(托管)的食堂,参照执行。

第23条各学校应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报区教育局计划财务科备案。

第24条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试行。

附件:1.中小学食堂资产负债表(样表)2.中小学食堂收入支出明细表(样表)3.中小学食堂材料入库单(样表)4.中小学食堂材料出库单(样表)5.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附件1:中小学食堂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年月日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制表人:附件2:中小学食堂收入支出明细表编制单位:年月日附报:本期食堂利润=本期收入合计-本期成本=()-()=()至本期末累计食堂利润=本期食堂利润+上期末食堂利润=()-()=()本期收入合计=伙食收入+补助收入+其他收入本期成本合计=伙食支出+人员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制表人:附件3:中小学食堂材料入库单编制单位:年月日一式三联:一联食堂财务记帐,一联仓库记帐,一联存根经办人:验收人:保管人:审批人:附件4:中小学食堂材料出库单编制单位:年月日一式三联:一联食堂财务记帐,一联仓库记帐,一联存根经办人:验收人:保管人:审批人:附件5: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会计核算办法第一部分总则一、为加强学校(含幼儿园)食堂管理,规范食堂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客观反映食堂经济活动,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和《莲都区学校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莲都区范围内各公办学校食堂(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三、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收付实现制,以人民币“元”为记账本位币,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并按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办理。

五、学校食堂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及核算六、会计科目是对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即会计要素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名称。

每个会计科目之间既有严格的界限,又有科学的联系,不能相互混淆,正确地设置会计科目、准确掌握科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是开展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为了保证核算口径的统一,便于综合分析,食堂会计科目的名称、编号和核算内容由区教育局统一制定,各学校都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各学校食堂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上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必须的会计科目,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必须的明细科目。

学校食堂统一使用的会计科目如图表1-1图表1-1会计科目表七、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现金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库存现金。

食堂买菜人员领用的备用金在“应收及暂付款”款科目中核算。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的库存现金余额。

3.学校食堂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食堂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和通过银行结算的各种收支款项。

2.学校将食堂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付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学校食堂的银行存款余额。

3.学校食堂应设置“食堂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定期与银行核对,对账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至相符,做到账款相符。

第105号科目应收及暂付款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发生的各种应收款、暂付款、预付款及备用金等。

2.发生应收及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收回或结算各种应收及暂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不同的项目和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的借方余额,为学校食堂尚未结算的应收及暂付款的总额。

第106号科目库存材料1.本科目核算学校食堂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

对少量随购随用的物资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2.购入物资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领用物资出库时根据“领物单”,借记“伙食支出”等相应科目,贷记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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