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整理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doc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目的和任务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在医疗机构内部设立的,负责药品使用、管理和监督的专门机构。
其主要任务是制定药品使用的相关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药品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和合理使用。
二、组织结构委员会由医院领导、药学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主任、药剂师、护理人员等组成。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1. 制定药品使用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 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并监督实施。
3. 审核药品采购申请,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
4. 监督药品的储存、分发和使用,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
5. 收集和分析药品使用数据,为药品使用提供依据。
6. 监督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7. 对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使用培训,提高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8. 对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
四、工作程序1. 药品采购计划的制定和审批。
2. 药品采购申请的审核和批准。
3. 药品储存、分发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4. 药品使用数据的收集和分析。
5. 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
6. 药品使用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7. 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
五、工作制度1. 委员会会议制度。
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药品使用相关的事项。
会议应由主任召集,参会人员应包括委员会成员。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2. 报告制度。
委员会应定期向医院领导报告药品使用相关的工作情况,及时反映药品使用中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
3. 培训制度。
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药品使用培训,提高药品使用的合理性。
培训内容应包括药品的性质、用途、剂量、用法、不良反应等。
4. 监督制度。
委员会应加强对药品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药品使用中的问题,确保药品的合理使用。
5. 保密制度。
委员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药品使用相关的敏感信息。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引言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是在医院内部设立的药事管理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医院药事管理政策,确保药品的采购、供应、使用和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
药事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是确保药事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本文旨在阐述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决策机制和监督考核等方面。
二、组织结构药事委员会由医院领导、药学专家、临床科室代表、药剂科工作人员等组成。
药事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事宜。
药事委员会下设药事管理办公室,负责药事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包括文件收发、会议组织、资料整理等。
三、职责分工药事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医院药事管理政策、制度和流程;审核药品采购计划和药品采购合同;监督药品采购、供应和使用过程中的合规性;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处理;组织药学教育和培训;开展药学研究和学术交流;向医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药事管理建议等。
四、工作程序药事委员会的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召开药事委员会会议,讨论和决策药事管理相关事宜;根据会议决议,药事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药事管理办公室定期向药事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和成果;药事委员会对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和反馈,以改进药事管理工作。
五、决策机制药事委员会的决策机制应遵循民主、科学、公正的原则。
药事委员会会议应充分讨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共识。
在紧急情况下,药事委员会可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决策。
药事委员会的决策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不得违反伦理道德和医疗原则。
六、监督考核药事委员会的工作应接受医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药事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向医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药事管理工作进展和成果。
药事委员会的工作成果应作为医院药事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药事委员会应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药事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整改。
七、总结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是确保药事管理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
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及工作制度范文

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及工作制度范文一、引言药事管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中的重要组织,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和管理药品的采购、配送、储存和使用,确保医疗机构药事工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为了有效运作药事管理委员会,明确小组和工作制度,本文将详细介绍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的组成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组成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应由主管药事工作的院领导担任主任,药学专业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同时包括药剂科、临床药学科、药学监督科、药品采购科、药品物流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
每个成员都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职责1. 药品采购与供应管理:负责审核和审批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计划,确保采购的药品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监督供应商的选择和合同的签订,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
2. 药品配送和储存管理:制定并监督实施药物配送和储存的标准和规程,确保药品在配送和储存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负责库存管理,定期检查库存情况,提前预警并采取措施以防止过期或过量。
3. 药品使用管理:制定和审查医疗机构的药物使用标准和流程,确保药物的正确使用和合理用药;监督药物的领用和使用情况,及时纠正不合规的行为。
4. 药物质量监控:建立和维护药物质量监控机制,监测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及时处理药品质量问题,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
5. 药事法规咨询和培训:及时关注国家和地方药事法规变化,提供相关咨询和培训,保证医疗机构药事工作的合规性。
四、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工作制度1. 例会制度: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定期召开例会,讨论和解决重要药事管理问题,及时提交相关报告和建议,确保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有效运作。
2. 工作评估制度: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定期评估并监督相关药事工作,包括采购、配送、储存和使用等方面的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药事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3. 文件管理制度:药事管理委员会小组建立和维护相关文件管理制度,包括文件的分类、编号、归档等工作,确保文件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范文(2篇)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范文1、审定本院用药计划,新药申购计划由主任委员签字生效,由药剂科执行。
2、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审核本院新制剂。
3、每季度召开会议一次,会议前一周把会议内容通知各委员。
4、每季度组织委员会成员随机抽样检查临床医师一天的用药处方,统计合格率,做好登记,检查一次毒麻精神药品的保管使用情况。
5、研究本院的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进行临床用药分析,指导合理用药。
6、督促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药政法规的落实情况。
7、制定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计划及作出工作总结。
8、主任负责组织召开会议和组织委员会的活动。
9、研究解决医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时,应取得半数以上通过才生效。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范文(2)一、概述本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具体操作流程,提高医院药事管理水平和效能。
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医院内设的药事管理委员会。
二、组成与职责1. 药事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包括医务部、药学部、临床科室、护理部等。
医务部部长担任委员会主任,药学部主任担任委员会副主任。
2. 委员会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药品采购计划的制定和监督;药物配送与库存管理;药品临床使用的监测与评估;药品安全和合理用药的推广与宣传;医院药事政策和规范的制定等。
三、工作流程1. 会议召开a. 委员会根据需要定期召开会议,会议时间由委员会主任确定,并提前通知各委员。
b. 会议议题由主任和副主任确定,委员可提议议题并提前报备。
c. 会议记录由秘书负责,记录内容要准确详细并及时分发给各委员。
2. 工作计划制定a. 委员会每年制定一份工作计划,涵盖各项工作任务和计划时限。
b. 工作计划需要经过委员会讨论并获得多数委员通过。
3. 药品采购计划制定与监督a. 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的药品采购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b. 委员会定期与供应商进行沟通和洽谈,确保采购的可靠性和优惠性。
c. 委员会对采购合同和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是指医院内设立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药事管理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该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组成和职责:明确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职责。
一般由医务部门、药剂科、质量控制科、疾病控制科和临床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并实施相关的药事管理政策和措施。
2.会议制度:规定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制度,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等。
会议一般定期召开,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以讨论和解决药事管理中的问题。
3.工作计划:制定年度药事管理工作计划,明确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重点和目标。
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确定药品采购、配送、使用、储存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4.决策机制:规定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方式。
委员会根据集体讨论和协商,做出药事管理相关事项的决策,并将决策结果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
5.监督和评估:建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药事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6.信息共享:规定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以促进药事管理工作的协调和高效运行。
以上是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的制度可以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是医院内负责药事管理的专业团队,负责制定和执行药事管理方针、政策和制度,协调药事工作、监督药事质量,确保医院合理用药和药品安全。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委员会组成: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由药学、临床、护理、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代表组成,委员会成员由医院领导任命。
2. 会议制度: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策药事管理相关事项。
会议应有明确的议程,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
3. 药事管理方针和政策制定:委员会制定医院药事管理方针、政策和制度,确保药事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要求。
4. 药事工作协调:委员会协调医院各相关部门的药事工作,包括药品采购、药品配送、药品储存、药品使用等各个环节,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和药品质量的安全。
5. 药事质量监督:委员会对医院药事质量进行监督,定期进行药品抽检、药品库存盘点、药品使用情况的审查,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6. 药事信息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药事信息管理,包括药品文件、药品档案、药品使用指南等的编制和管理,以及药品信息统计和分析。
7. 药事培训和教育:委员会组织开展药事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医院药事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
8. 药事投诉和纠纷处理:委员会负责处理与药事管理相关的投诉和纠纷,协调解决各方面的矛盾和争议。
以上是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实施可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和补充。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总则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的核心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
为了规范委员会的工作,提高药事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委员会职责1. 制定和修订医院药事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 负责医院药品采购、供应、调剂、制剂、经济管理、临床药学、科研工作及贯彻执行药政法规等方面的协调和指导。
3. 审核医院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4. 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新药引进规则,组织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 定期分析医院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 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 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医院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8. 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处理与药事管理相关的事务。
三、委员会组成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1. 医院药学部主任担任主任委员,负责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2. 医院临床科室主任、药学专家、药剂科主任等担任委员。
3. 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顾问。
四、委员会会议1. 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 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由副主任委员主持。
3. 会议议题由主任委员提出,也可以由委员提出。
会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采取表决方式,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
4. 会议记录由记录员负责,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缺席人员、会议议题、讨论内容、表决结果等。
五、委员会工作程序1. 药品采购:药品采购前,由药剂科提出采购计划,经委员会审核后报医院领导审批。
2. 新药引进:新药引进前,由药剂科提出引进申请,经委员会审核后报医院领导审批。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审定医院用药计划,制(修)订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二、每月参加医院业务查房,严格控制抗生素的使用。
三、每年参加1次省市药品招标,选择新的医院用药。
四、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审核本院新制剂,提出淘汰品种意见,办公室主任可决定临时召开会议审定临时新增事项。
五、加强麻醉药物和特殊药品的使用,保存管理。
六、指导临床用药及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
七、及时研究解决本院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八、编辑《医院药讯》,宣传药政法规,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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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目的
为树立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提供优良的药学技术服务,做好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三、参照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实施细则;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四、职责
药事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五、内容
1、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由主要科室提出基本用药范围,经药事管理委员会汇总讨论审定,确定本院的“基本用药目录”。
根据应用情况,每季度修订一次。
增删品种不超过2%。
3、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品种的资质及相关资料的审核。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新药审批程序,组织评价新老药
品的临床疗效与不良反应。
5、建立健全药物不良反应登记制度,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药监部门报告。
6.定期检查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特别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保管和消耗情况。
评价新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及时纠正和处理滥用成瘾、积压变质等违反制度和管理不善的情况。
7. 组织开展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评价、药品法律法规等讲座,与医护人员进行交流。
8.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9.协调督促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查阅病历、医嘱处方,检查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处方和病历用药分析,不断提高医生用药水平。
10.监督检查我院贯彻执行药品管理、处方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
要求药剂科对门诊和临床各科差错处方进行登记,及时转给有关科室,作为考核医生的依据之一。
六、细则
1、药事委员会按照民主与集中、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医院药品(器械)采购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统一管理。
2、药事委员会每月底召开一次会议,对药事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处理,特殊问题可提交院管会进行讨论与处理。
3、药事委员会每年初与2-3家正规医药公司洽谈签订医药购销合同和药品质量保证书,原则上一年一签。
4、药事委员会下设3个工作小组,分别为采购组、审核组、监察组。
各个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5、药事委员会对药品的的价格和品种等问题与医药公司商讨,任
何人不得私自决定或更改。
6、临床用的抢救和麻醉药品,药剂科必须保证库存,并做到双人双锁管理。
对此类药品的采购必须经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指定医药公司购进。
七、罚则
1、临床科室申报的药品品种、制剂,原则上必须负责用药。
计划量大于使用量,发生过期浪费,按价值的10%—50%进行处罚。
2、所有库存药品在距有效期半年时,药剂科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处理方案,请求处理。
由于失职造成药品过期,追究药剂科的责任,按实际损失的20%—50%进行处罚。
3、由于药品在计划或采购环节中出现失误,造成临床常用药品(基本用药目录)断货,给患者带来不便或引起投诉,追究相关管理小组责任,给予5—10处罚(1分等于20元)。
4、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药品厂家、销售代理商的红包或礼物,一旦查实,除没收不当得利外,按照《公路医院目标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现药品(器械)等在价格、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应及时上报委员会。
如果有知情隐瞒不报者,一旦查实,给予5分处罚(1分等于20元)。
查实责任人后,按价值的10%—50%处罚,并给予行政处分。
6、药事管理委员会成员工作中违反采购程序,私自进药,药剂科不许收药入库,医院一概不予付款,造成后果由责任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