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蹄疫防控应急预案
口蹄疫防控应急预案

口蹄疫防控应急预案1. 背景介绍口蹄疫是一种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主要感染偶蹄类动物,如牛、猪、羊等。
口蹄疫具有高度传染性和致病性,可导致畜牧业生产受损甚至破坏。
为了预防口蹄疫的发生,保护畜牧业的持续发展,制定一份口蹄疫防控应急预案非常重要。
2. 目标与原则目标:通过有效的防控措施,迅速控制口蹄疫的传播,减少疫情对畜牧业的影响,保障经济和社会稳定。
原则:- 快速反应:在发现疫情时,迅速采取行动并加强监测,控制疫情蔓延;- 预警机制:建立有效的疫情预警和信息提示体系,提前做好疫情防控准备; - 综合施策:采取科学、系统和综合施策,包括检疫、灭鼠、隔离、灭蚊,以及加强疫苗研发与接种等; - 合作共享: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分享防控措施和科技支持,共同应对口蹄疫的挑战。
3. 防控措施3.1 疫情监测与预警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加强病例报告和疫情信息共享,提高对口蹄疫疫情的警戒程度。
包括: - 海关检疫:加强口岸、边境和入境动物检疫,严格防止输入性病毒传播; - 动物监测:开展动物疫情监测,包括实时监控、检测、诊断和报告; -封控措施: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封控措施,阻断病毒传播链。
3.2 数字化信息管理建立数字化信息平台,通过实时、准确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提高防控效率和准确性。
包括: - 统一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平台,实时更新疫情数据和风险评估; - 数据分析: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疫情数据进行分析和预测,帮助决策者制定科学的防控策略; - 指挥调度:通过信息平台指挥调度,统一指挥,快速响应疫情。
3.3 动物管控与隔离加强动物管控与隔离,防止疫情扩散和交叉感染。
包括: - 动物运输:加强动物运输、销售和养殖场的管控,减少动物流动; - 隔离措施:设立隔离区和隔离圈,对疫情动物进行集中隔离; - 消毒措施:加强动物舍、运输工具和器械的消毒工作,阻断病毒的传播。
3.4 疫苗研发与接种加强疫苗研发与接种,提高动物的免疫力,减少病例数量。
2024年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3篇)

2024年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____年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一、背景与目的口蹄疫是一种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主要感染牛、猪、羊等反刍动物。
该病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和致病性,病畜主要表现为口腔、足部的疱疹、溃疡,严重影响牲畜的生产和健康,对畜牧业和农民生计造成严重损失。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牲畜口蹄疫疫情,本预案旨在制定____年的应急预案,确保能够及时、有序地防控口蹄疫疫情,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造成的损失。
二、预案内容1. 组建应急指挥部:根据防控工作需要,成立专门的口蹄疫应急指挥部,设立总指挥、副总指挥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明确职责和分工。
应急指挥部将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疫情防控工作。
2. 加强监测预警:建立完善的口蹄疫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牲畜的监测和疫情预警工作,及时获取疫情信息,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和报告疫情。
3. 强化疫情报告和发布:对疫情信息进行统一报告和发布,确保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疫情信息和防控措施,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4. 加强动物检疫:严格执行动物检疫制度,对进出口牲畜实施严格的检疫措施,杜绝疫情传入和扩散。
5. 实施封控措施:对疫情发生地实施封控措施,限制交通、禁止运输和流通动物及动物产品,确保病死动物和疫区动物的无害化处理。
6. 加强病畜处理:对群体感染的牲畜进行隔离处理,选择合适的场所进行有效的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避免病畜对健康动物造成传染。
7. 加强防控宣传教育:加强对养殖户和广大农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养殖户和农民的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个人卫生和动物卫生的管理。
8. 提高疫苗接种率:加强疫苗生产和供应,提高疫苗接种率,确保牲畜的免疫力,减少病例发生和传播。
9. 配备专业人员和物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调派物资和设备进行疫情防控,确保应急工作的有效开展。
10. 加强国际合作:积极与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和国际相关机构合作,加强疫情信息交流和技术合作,共同应对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
2024年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范文

2024年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范文如下:口蹄疫是一种严重危害牲畜健康的传染性疾病,其爆发会对农业生产和经济发展造成巨大影响。
为有效防控口蹄疫,保障牲畜健康,我国制定了相关的应急预案:一、加强疫情监测和预警。
各地要建立健全疫情监测体系,定期开展口蹄疫病原监测,及时发现疫情风险。
同时,全面强化口蹄疫防控预警机制,确保快速响应、及时处置。
二、严格的疫情报告制度。
各级动植检部门要建立健全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社会公布疫情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便于社会各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三、加强疫苗储备和生产。
要确保口蹄疫疫苗的充足储备,建立健全疫苗生产体系,随时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同时,要加强疫苗的研发和生产技术创新,提高疫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四、加强疫情处置和隔离。
一旦发现口蹄疫病例,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处置疫情,全面开展病畜的隔离治疗,阻断疫情传播链条,尽快击退疫情。
五、深化科学宣传和教育。
要加强口蹄疫的科普宣传,提高养殖户和广大民众的防疫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口蹄疫防控的良好氛围,共同抵御疫情的侵袭。
六、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
口蹄疫是国际性传染病,各国要加强合作,共同开展口蹄疫的防控工作,建立起国际疫情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分享疫情信息和防控经验,共同保障全球动植物卫生安全。
七、加强领导班子和工作队伍建设。
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口蹄疫防控工作领导,建立健全防控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沟通畅通,指挥有力。
同时,要加强工作队伍的培训和激励,提高工作人员的防控能力和责任意识,保障口蹄疫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上是2024年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共同抵御口蹄疫的威胁,保障畜牧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安全。
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

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范文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畜牧业的预警和应急调控工作,减轻口蹄疫流行对养殖业、畜牧业和食品企业带来的经济损失,规范地方各部门间的协调与合作,制定本预案,以期在口蹄疫发生后尽快控制疫情蔓延,减少疫情造成损失。
二、预警与预防1. 动物疫情监测建立健全动物疫情监测与信息发布机制,对通过媒体和预警系统等方式发现或接到口蹄疫疫情报告和疫情预警时,应尽快组织相关人员赶往现场,对疫情进行调查并做好现场封锁。
2. 饲养管理对生病的动物及时隔离治疗,根据疫情发展随时调整饲养管理措施,做好动物屠宰后的无害化处理。
3. 物品卫生加强车辆、工具、设备、场所等物品的卫生管理,定期对养殖场和周边地区进行消毒,防止疫情交叉传播。
4. 人员管理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并严格执行洗手、消毒、防护等措施,避免疫情人畜共患。
三、应急响应1. 集中调配资源组建专业队伍进行疫情调查、隔离治疗、物品消毒等工作,调配兽医、药品、疫苗等必要资源配合实施应急预案。
必要时可以借助外部资源的支持。
2. 封锁措施针对疫情发生现场实施均衡饲养、环境消毒、搬迁隔离、扑杀消毒等聚集性措施,肉品等出入口封锁,现场散养禽畜关闭交易市场。
3. 整体消毒对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彻底消毒,排查污水等渠道,确保口蹄疫病毒得到消灭。
四、应急处置1. 人员调配在疫情爆发后,应组建临时工作队伍,并进行分工。
在保障服务、检疫、销毁等必要工作走访过程中,要注意做好自我防护,派遣专家协助工作。
2. 组织协作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和养殖企业的沟通协作,互相支持,加强技术交流。
3. 志愿者服务对于疫情控制工作中需要群众参与的部分,应充分发动社会人员参与,同时加强志愿者的培训。
五、疫后防范在口蹄疫疫情消除后,各部门要做好后续防范工作,继续进行动物疫情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再次发生。
各场所范围内的商户应按时定期对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并注意对物品、设备等的维护和消毒。
2024年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2篇)

2024年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____年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一种多种动物感染性疾病,其特点是病程短、传播快、传染力强。
口蹄疫的传播途径主要包括直接接触、飞沫传播及污染物传播等。
牲畜口蹄疫一旦爆发,将对畜牧业产生严重影响,通过科学预测和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是保障口蹄疫防控工作顺利进行的关键。
二、应急预案目标针对____年可能出现的牲畜口蹄疫疫情,制定本应急预案的目标是:快速响应,迅速控制牲畜口蹄疫疫情的蔓延,降低疫情造成的损失,保障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三、应急预案预警机制1. 建立牲畜口蹄疫疫情监测系统,定期对畜牧单位、禽畜市场等场所进行检查,并及时上报疫情数据。
2. 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合作,建立相关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周边地区牲畜口蹄疫疫情动态。
3. 组织科研机构对牲畜口蹄疫病毒进行定期病毒学监测,并分析预测病毒传播路径及风险。
四、应急预案组织机构1. 成立由畜牧业、农业、卫生健康、公安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口蹄疫防控工作。
2. 设立疫情监测组、动物隔离组、补给保障组、信息通报组等子组织,负责疫情监测、畜牧场隔离、物资保障和信息通报等工作。
五、应急预案措施1. 疫情监测及报告(1) 即时启动口蹄疫疫情监测系统,对畜牧场、农贸市场、交易市场等相关场所进行定期检查,提高疫情监测频率。
(2) 对于疫情监测结果异常的地区,启动排查机制,并立即上报应急指挥部。
(3) 加强与周边地区的信息共享,及时了解和掌握牲畜口蹄疫疫情动态。
2. 畜牧场疫情隔离(1) 对于疫情暴发的畜牧场,立即启动封锁隔离机制,全面检测并隔离所有疑似感染的牲畜,对已确诊或疑似感染的牲畜进行安全杀灭。
(2) 对于疫情暴发地区的附近畜牧场,加强监测并采取隔离措施,以防止疫情传播蔓延。
3. 牲畜运输管控(1) 加强对牲畜运输车辆的管控,对进出疫情地区的牲畜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没有患有口蹄疫的牲畜进入非疫区。
口蹄疫预案应急预案

口蹄疫预案应急预案口蹄疫预案应急预案一、背景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高传染性的烈性传染病,能感染猪、羊、牛、水牛等动物。
该疾病病原体呈现出高度的遗传变异性,因此不同型别的口蹄疫病毒可在不同物种中引发不同的病理表现。
能够严重影响经济环境,并对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巨大负面影响。
二、目的本预案的目的是要制定针对口蹄疫疫情暴发的应急预案,从而在疫情暴发后,能够快速、有效和规范地进行监测、预警、隔离和处理等应对措施,控制传染源,减少牲畜的死亡率,遏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内容1. 监测和预警(1) 对进口货物、畜禽运输车辆、畜禽养殖场等进行日常巡视和监测。
发现问题及时排查,并进行疫情管制和处理。
(2) 建立口蹄疫防疫监测网。
定期进行畜禽的检测,发现口蹄疫病例及可疑病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隔离和处理。
(3) 加强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2. 隔离和处置(1) 对于口蹄疫病例和可疑病例,应该立即进行隔离,并对其进行检测和化验,确认病情后及时通知上级部门和相关机构。
(2) 对疫区畜禽的活动进行严格的限制和管制。
对携带病毒的物品、车辆、工具等均要进行严格消毒。
(3) 对受疫区牲畜的处理采取科学、妥善的措施,严禁自行处理,防止疫情继续扩散。
3. 防范措施(1) 制定科学的防控方案,对畜禽养殖场加强监管,提高治理水平和科技水平,减少病讯传播的机会。
(2) 对进口的动物及物品进行审核和检疫,防止口蹄疫等疫病的输入,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高危阳性人员、动物和物品。
(3) 对口蹄疫的危害进行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对口蹄疫的防控意识和科学知识水平。
四、人员(1) 组织机构成员:应急预案的管理人员,包括领导、业务人员、协调人员等。
(2) 执行人员:应急预案的执行人员,包括防疫人员、医疗人员、畜禽养殖场管理人员、治疗专家等。
五、总结口蹄疫是一种非常严重的传染病,一旦暴发,就会给畜牧业和人民的经济带来巨大损失。
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3篇)

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河东市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牲畜口蹄疫,确保我市养殖业持续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依据《___动物防疫法》、《河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和《河东省防治牲畜口蹄疫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疫情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牲畜口蹄疫等情况,应及时向所在乡镇畜牧兽医站或市动物防疫站报告。
市动物防疫站接到报告或了解上述情况后,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怀疑是牲畜口蹄疫疫情,应在___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告到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
经确认后,立即报市政府。
二、疫情确认牲畜口蹄疫疫情认定程序:(一)现场临床诊断。
市动物防疫站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两名以上专家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符合牲畜口蹄疫典型症状的可确认为疑似病例。
(二)对疑似病例或症状不够典型的病例,市动物防疫站应当及时采集病料送省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如确认牲畜口蹄疫疫情,依照有关办法予以公布。
三、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分工(一)成立河东市防治牲畜口蹄疫指挥部总指挥:尤泽军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黄连渤市政府副秘书长孙凤德市农发局局长成员单位:发展计划局、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外经贸局、商业局、工商局、农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驻河东___。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发局。
各乡镇都要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系统。
(二)部门分工牲畜口蹄疫应急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1.市农发局负责制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的处理方案,负责疫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源追踪,对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的扑杀进行技术指导,___实施检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紧急免疫接种。
2.发展计划、财政、经贸、卫生、公安、交通、商业、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处理经费落实、防治技术研究、应急物资运输、社会治安维护、动物及其产品市场监管、保障、口岸检疫、防疫知识宣传等工作。
幼儿园口蹄应急预案

一、前言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口蹄疫的发生与传播,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幼儿园口蹄疫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幼儿园口蹄疫防控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小组成员:(1)组长:园长(2)副组长:保教主任、卫生保健员(3)成员:各班班主任、保健医生、食堂管理员、保安等3. 各成员职责:(1)园长:全面负责幼儿园口蹄疫防控工作的决策、指挥和监督。
(2)保教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防控工作,落实防控措施。
(3)卫生保健员:负责收集疫情信息,制定防控方案,组织实施防控措施,做好健康监测。
(4)各班班主任:负责本班幼儿的健康状况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5)保健医生:负责幼儿的健康检查、疫情处理、消毒防疫等工作。
(6)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的卫生防疫,确保食品安全。
(7)保安:负责校园的出入管理,防止疫情传播。
三、防控措施1. 疫情监测与报告(1)加强幼儿每日健康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上报。
(2)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及时了解上级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
(3)对幼儿园周边地区发生的口蹄疫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疫情处理(1)发现疑似病例,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就诊。
(2)做好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追踪密切接触者。
(3)对病例所在班级进行隔离观察,确保疫情不扩散。
3. 防控措施(1)加强校园卫生管理,定期进行消毒工作。
(2)加强食堂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3)加强师生健康教育和宣传,提高防范意识。
(4)加强师生个人卫生,勤洗手、戴口罩、不随地吐痰等。
4. 应急演练(1)定期开展口蹄疫防控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及时改进。
四、应急响应1. 发生口蹄疫疫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2. 疫情发生后,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疫情进展。
3. 严格执行防控措施,确保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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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蹄疫防控应急预案二0一0年三月二十七日1 总则1.1目的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牲畜口蹄疫疫情,确保养殖业持续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方针,及早发现,快速反应,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规定了口蹄疫的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和善后的恢复重建等应急管理措施。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口蹄疫防控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
2 疫情监测与预警2.1监测与报告2.1.1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整合监测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口蹄疫监测制度,建立和完善相关基础信息数据库。
要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汇总分析突发疫情隐患信息,预测疫情发生的可能性,对可能发生疫情及次生、衍生事件和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必要时,要立即向上级兽医主管部门报告,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的兽医主管部门通报。
2.1.2 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口蹄疫疫情监测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疑似口蹄疫疫情时,要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2.1.3 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认定为临床怀疑疫情的,应在2小时内将疫情逐级报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并同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
必要时,请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派人协助、指导采样。
2.1.4 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确认为疑似疫情的,应在1小时内向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2.1.5 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报省级人民政府和农业部。
农业部确认为口蹄疫疫情的,应在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
2.2 疫情确认口蹄疫疫情按程序认定。
(1)现场临床诊断。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立即派出两名以上具备相关资格的防疫人员到现场进行临床诊断,符合口蹄疫典型症状的可确认为疑似病例。
(2)省级实验室或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确诊。
对疑似病例或症状不够典型的病例,当地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采集病料送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可认定为确诊病例,同时将病料送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复核。
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对难以确诊的病例,必须派专人将病料送口蹄疫国家参考实验室检测,进行确诊。
(3)农业部根据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或口蹄疫国家参考实验室的最终确诊结果,确认口蹄疫疫情。
2.3 疫情分级口蹄疫疫情分为四级。
2.3.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级(特别重大)疫情(1)在14日内,5个以上(含)省份连片发生疫情。
(2)20个以上县(区)连片发生,或疫点数达到30个以上。
(3)农业部认定的其他特别严重口蹄疫疫情。
确认I级疫情后,按程序启动《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本预案。
2.3.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重大)疫情(1)在14日内,在1个省级行政区域内有2个以上(含)相邻地(市)的相邻区域或者5个以上(含)县(区)发生疫情;或有新的口蹄疫亚型病毒引发的疫情。
(2)农业部认定的其他重大口蹄疫疫情。
确认为Ⅱ级疫情后,按程序启动《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本预案。
2.3.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Ш级(较大)疫情(1)在14日内,在1个地(市)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含)县(区)发生疫情或者疫点数达到5个以上(含)。
(2)农业部认定的其他较大口蹄疫疫情。
2.3.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V级(一般)疫情(1)在1个县(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疫情。
(2)农业部认定的其他一般口蹄疫疫情。
发生口蹄疫疫情时,疫情发生地的县级、市(地)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
同时,根据疫情趋势,及时调整疫情响应级别。
2.4 疫情预警农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对口蹄疫发生、流行趋势的预测,及时发出疫情预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预警后,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按照口蹄疫疫情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将口蹄疫疫情的预警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级预警,分别为特别严重(一级)、严重(二级)、较大(三级)和一般(四级)四个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2.4.1特别严重(一级)预警发生特别重大口蹄疫疫情(I级)确定为特别严重(一级)预警;由农业部和疫情发生地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向该省份发出预警,并由农业部向发生疫情省份的周边省份及经评估与疫情存在关联的省份发出预警。
根据农业部预警或疫情发生地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疫情通报,毗邻省区可启动应急响应,对本省内与疫情省(或疫情发生地)交界的毗邻地区和受威胁地区发出预警。
2.4.2严重(二级)预警发生重大口蹄疫疫情(II级)时, 以及口蹄疫病毒种发生丢失时,确定为严重(二级)预警;由农业部和疫情发生地省级兽医主管部门向该省份发出预警。
根据疫情发生地省级兽医主管部门的疫情通报,毗邻省区可启动应急响应,对本省内与疫情省(或疫情发生地)交界的毗邻地区和受威胁地区发出预警。
2.4.3较大(三级)预警发生一般口蹄疫疫情(IV级)或周边地(市)发生较大口蹄疫疫情(III级)时,确定为较大(三级)预警;由农业部和疫情发生地省级兽医主管部门针对疫情发生区域发出预警。
2.4.4一般(四级)预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定为一般(四级)预警,由农业部和疫情发生地省级兽医主管部门针对疫情发生区域发出预警。
(1)在监测中发现口蹄疫病原学监测阳性样品,根据流行调查和分析评估,有可能出现疫情暴发流行的。
(2)周边县(市、区)发生一般口蹄疫疫情(IV级)时。
3 应急指挥系统和部门分工3.1 应急指挥机构农业部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国口蹄疫防控应急管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口蹄疫疫情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向国务院提出启动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建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口蹄疫防控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并根据突发口蹄疫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启动地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建议。
各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和配合,建立健全部门合作机制,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3.2 部门分工各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应当依据本预案及《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做好口蹄疫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应当支持和配合驻地人民政府做好疫情防治的应急工作。
4 应急响应4.1 临时处置在发生疑似疫情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分析疫源及其可能扩散、流行的情况。
在疑似疫情报告同时,对发病场(户)实施隔离、监控,禁止家畜及畜产品、饲料及有关物品移动,进行严格消毒等临时处置措施。
对可能存在的传染源,以及在疫情潜伏期和发病期间售出的动物及其产品、对被污染或可疑污染物的物品(包括粪便、垫料、饲料),立即开展追踪调查,并按规定进行彻底消毒等无害化处理。
必要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
4.2 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疫点为发病动物或野生动物所在的地点。
相对独立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以病畜所在的养殖场/户为疫点;散养畜以病畜所在的自然村为疫点;放牧畜以病畜所在的牧场、野生动物驯养场及其活动场地为疫点;病畜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疫情,以运载病畜的车、船、飞机等为疫点;在市场发生疫情,以病畜所在市场为疫点;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生疫情,以屠宰加工厂(场)为疫点。
疫区由疫点边缘向外延伸3公里内的区域。
新的口蹄疫亚型病毒引发疫情时,疫区范围为疫点边缘向外延伸5公里的区域。
受威胁区由疫区边缘向外延伸10公里的区域。
新的口蹄疫亚型病毒引发疫情时,受威胁区范围为疫区边缘向外延伸30公里的区域。
在划定疫区、受威胁区时,应考虑当地饲养环境、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人工屏障(道路、围栏等)、野生动物栖息情况,以及疫情溯源和分析评估结果。
4.3 封锁疫情发生所在地县级以上兽医主管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发布封锁令。
跨行政区域发生疫情时,由共同上一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对疫区实行封锁。
必要时,上级人民政府可以责成下级人民政府对疫区实行封锁。
4.4 对疫点采取的措施4.4.1 扑杀并销毁疫点内所有病畜及同群畜,并对病死畜、被扑杀畜及其产品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
4.4.2 对被污染或可疑污染的粪便、垫料、饲料、污水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4.4.3 对被污染或可疑污染的交通工具、用具、圈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4.4.4 对发病前14天售出的家畜及其产品进行追踪,并作扑杀和无害化处理。
4.5 对疫区采取的措施4.5.1 在疫区周围设立警示标志,在出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动物检疫消毒站,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对出入人员和车辆及有关物品进行消毒。
4.5.2 对疫区内的易感动物进行隔离饲养,加强疫情持续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积极开展风险评估,并根据易感动物的免疫健康状况开展紧急免疫,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
一旦出现临床症状和监测阳性,立即按国家规定标准实施扑杀并作无害化处理。
4.5.3 对排泄物或可疑受污染的饲料和垫料、污水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可疑被污染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圈舍、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
4.5.4 对交通工具、圈舍、用具及场地进行彻底消毒。
4.5.5 关闭生猪、牛、羊等牲畜交易市场,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出入疫区。
4.6 对受威胁区采取的措施根据易感动物的免疫健康状况开展紧急免疫,并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
加强对牲畜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的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4.7 野生动物控制了解疫区、受威胁区及周边地区易感动物分布状况和发病情况,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和监测结果,采取相应措施,避免野猪、黄羊等野生偶蹄兽与人工饲养牲畜接触。
当地林业部门应定期向兽医主管部门通报有关信息。
4.8 解除封锁4.8.1 解除封锁的条件疫区解除封锁条件:要求疫点内最后一头病畜死亡或扑杀后,经过14天以上连续观察,未发现新的病例。
根据疫区、受威胁区内易感动物免疫状况进行紧急免疫,且疫情监测为阴性,对疫点完成终末消毒。
新的口蹄疫亚型病毒引发疫情的疫区解除封锁条件:要求疫点内最后一头病畜死亡或扑杀后,必须经过14天以上连续监测,未发现新的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