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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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依法规范执业管理制度

医院依法规范执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依法执业管理,规范医院及医务人员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1. 医院成立依法执业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药剂科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院依法执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各科室设立依法执业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依法执业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依法执业内容1. 人员资质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资质审核,确保医务人员合法执业。

(2)对新入院人员,严格执行执业准入管理,未取得独立执业资格前,不得单独执业。

2. 医疗质量管理(1)严格执行医疗质量核心制度,包括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术前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规范与管理制度、医师交接班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等。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评价和考核,确保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3. 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1)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合法、合规、安全使用。

(2)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储存、使用等环节的监管,杜绝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流入医院。

4. 传染病防治(1)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

(2)做好传染病监测、报告、隔离和治疗工作,确保传染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5. 医疗广告管理(1)严格遵守医疗广告管理法规,严禁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2)加强医疗广告审查,确保医疗广告内容真实、合法。

四、依法执业监督检查1. 医院依法执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依法执业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各科室依法执业负责人定期对本科室依法执业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医院依法执业工作领导小组。

3. 医院依法执业工作领导小组对依法执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医院依法执业实施方案

医院依法执业实施方案

医院依法执业实施方案为了规范医院依法执业,保障患者权益,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制定医院依法执业实施方案,是当前医疗行业的重要任务。

医院依法执业实施方案是医院依法管理的基本依据,对医院的日常运作和医疗服务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加强医院管理。

1.建立健全医院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内部协调和沟通,确保医院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升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加强医疗设备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

二、规范医疗行为。

1.医务人员应遵守《医师执业行为规范》,严格按照医疗程序和规范操作,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2.加强医疗纪律教育,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杜绝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

3.加强医疗质量监控,建立医疗质量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质量问题,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有效性。

三、加强患者权益保障。

1.建立健全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2.加强医患沟通,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增强患者对医院的信任感和满意度。

3.加强医疗信息公开,向患者公开医疗服务信息和收费标准,增强患者对医疗服务的透明度和信任度。

四、加强医院安全管理。

1.建立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院安全设施建设,确保医院环境的安全和舒适。

2.加强医院感染控制,严格执行医院感染控制规范,防止医院感染的发生和传播。

3.加强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医院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以上就是医院依法执业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希望医院能够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管理,规范行为,保障患者权益,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依法行医工作的规章制度

依法行医工作的规章制度

依法行医工作的规章制度一、医德医风规范1. 医德医风是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的体现,是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秩序的重要保障。

医务人员在行医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医德医风规范:(1) 诚实守信:医务人员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隐瞒病情、误导患者,不得随意更改病历、报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2) 勤勉尽责:医务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勤勉工作,尽职尽责,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3) 尊重患者: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倾听患者的意见和需求,为患者提供尊重和关怀。

(4) 专业规范:医务人员应当遵守医疗行为规范,不得擅自变更诊疗方案,不得超范围从事医疗活动。

(5) 文明礼貌:医务人员应当文明礼貌待人,不得辱骂、态度恶劣对待患者或同事。

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服务质量的保证,是医务人员职责之一。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1) 医疗安全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提高医疗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管理能力。

(2) 医疗质量评估: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3) 医疗纠纷处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因医疗事故引发的纠纷,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4) 医疗风险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降低医疗风险。

三、医疗行为规范1. 医疗服务行为规范是医务人员开展医疗工作的基本准则,包括以下内容:(1) 诊疗行为规范: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范流程进行诊断、治疗和用药,不得随意更改诊疗方案,不得滥用抗生素等药物。

(2) 手术操作规范:医务人员在进行手术操作时必须遵守操作规范,保证手术安全,尽量减少手术风险。

(3) 信息披露规范: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披露诊断结果、治疗方案等信息,保障患者知情权。

(4) 疾病防治规范: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遵守预防传染病的规定,保护患者和他人的健康安全。

医院依法执业管理办法

医院依法执业管理办法

医院依法执业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工作,根据卫生健康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以及省、市相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XXX、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医务科,X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X任秘书。

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科室日常自查工作。

二、工作职责(一)负责拟定依法执业自查工作制度和年度计划;(二)组织开展依法执业全面自查、专项自查活动,并督促各部门开展日常自查;(三)制止、纠正、报告违法执业行为;(四)完善风险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五)督促落实依法执业整改措施;(六)组织或参与依法执业教育和培训;(七)编制依法执业自查年度总结,定期公开依法执业自查增改情况;(八)收集依法执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标准,纳入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九)建立依法执业奖励机制;(十)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三、自查内容及任务分工(一)医疗机构资质、执业及保障管理:由医务科负责拟定相关依法执业自查表,负责相关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二)医务人员资质及执业管理: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拟定相关依法执业自查表,负责相关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三)药品和医疗器械、临床用血管理:由药学部、医学装备工程部、输血科分别负责拟定相关依法执业自查表,负责相关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临床研究:由医务科、科研部分别负责拟定相关依法执业自查表,负责相关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五)医疗质量管理:由医务科、质控办拟定相关依法执业自查表,负责相关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六)传染病防治:由防保科负责拟定相关依法执业自查表,负责相关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七)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含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由防保科负责拟定相关依法执业自查表,负责相关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八)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由防保科、健康管理科、医务科分别负责拟定相关依法执业自查表,负责相关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九)精神卫生服务:由防保科负责拟定相关依法执业自查表,负责相关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十)中医药服务:由药学部负责拟定相关依法执业自查表,负责相关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十一)医疗文书管理:由医务科负责拟定相关依法执业自查表,负责相关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十二)法律文书规章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和遵守的其他要求:由院属各科室根据各科室执业范围、职能等负责各部门其他要求的依法执业自查及总结。

医院依法执业管理工作方案

医院依法执业管理工作方案

**市医院关于依法执业管理工作方案为确保我院依法执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切实加强依法执业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依法执业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保障医院和全院干部职工的合法权利,纠正和查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巩固和完善我院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保障群众医疗安全、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为宗旨,以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重点,认真贯彻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依法执业管理,着力解决影响医疗卫生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依法执业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建立依法执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提高依法执业水平,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促进我院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的以服务人民健康为宗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监督执法手段,加强对我院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现阶段我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院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健康权益。

三、组织机构**市医院成立依法执业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依法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依法执业日常工作,包括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我院依法执业的各项工作。

四、工作内容对我院进行综合执法检查;对建设和业务工作情况开展调查;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对卫生监督协管员进行工作培训。

(一)综合执法检查1、医院执业情况:检查医院各科室是否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进行执业。

2、人员执业情况:检查医务人员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执业资质。

3、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管理情况:检查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建立和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查处消毒隔离不规范、违法处置医疗废物等行为。

4、放射防护管理情况:检查专业人员、设备持证和登记情况,重点查处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开展法律法规培训1、对全体干部职工培训每年不少于一次。

医院依法执业规章制度

医院依法执业规章制度

医院依法执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的执业行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质量,依法办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依法执业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从事医疗工作的医生、护士等医务人员,以及医院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医院应当依法开展医疗服务,提供合格的医疗服务设施和设备,保证医疗安全。

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保障医疗质量。

第六条医院应当依法对患者实行保密制度,保护患者个人隐私。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患者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和纠纷。

第二章医师执业规范第八条医师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师职业道德准则,不得从事有违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九条医师应当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不得违法虐待患者。

第十条医师应当严格按照医学规范和操作规程开展诊疗工作,确保医疗质量。

第十一条医师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向患者及其家属详细解释病情、诊断和治疗方案,征得患者同意后进行治疗。

第十二条医师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医师应当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积极协助患者进行治疗和康复。

第三章护士执业规范第十四条护士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护士职业道德准则,不得从事有违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十五条护士应当严格按照护理操作规程进行工作,确保护理质量。

第十六条护士应当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积极进行护理工作,关心患者的生命和健康。

第十七条护士应当与医生密切合作,配合医疗工作,提高医疗效率和质量。

第十八条护士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详细解释护理方式和注意事项,提供专业护理服务。

第十九条护士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条护士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护理水平和服务意识,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

医院依法行医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依法行医医院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依法行医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我院依法行医,坚持以下原则:(一)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二)遵循医学科学规律,尊重医学伦理;(三)依法执业,规范诊疗行为;(四)强化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五)维护医患关系和谐,构建和谐医患环境。

二、依法执业要求第四条医务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方可从事医疗活动。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常规。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充分告知患者病情、诊疗方案及风险。

第七条医务人员应遵循医疗伦理,保护患者隐私,维护患者尊严。

第八条医务人员应积极参与医疗质量控制,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

三、医疗质量管理第九条医院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和考核。

第十条医院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院严格执行医疗技术审核制度,确保医疗技术安全。

第十二条医院建立健全医疗差错、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调查处理医疗纠纷。

四、医疗安全与风险防范第十三条医院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掌握医疗风险防范知识,提高医疗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医院定期开展医疗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六条医院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制度,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五、医患关系和谐第十七条医院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

第十八条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关心患者,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九条医院设立医患关系投诉处理机构,及时处理医患纠纷。

六、监督与考核第二十条医院设立依法行医监督小组,负责对医务人员依法行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医院对医务人员依法行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医务人员评优、晋升、奖惩的依据。

依法执业管理制度

依法执业管理制度

依法执业管理制度当今社会,随着医学的飞跃发展,因医疗问题引发的纠纷及法律诉讼急剧上升,为了更加有效地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提高我院的医疗服务质量,防止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依法执业管理制度。

1、积极开展普法和医疗卫生管理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的法律意识,严格依法执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凡没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临床医务人员,一律做为轮转见习生安排工作,不得单独值班,无处方权,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如到期未取得执业资格者,按医院有关人事制度处理。

3、出具影像、病理、超声、心电图等诊断性报告的,必须是经执业注册的执业医师,相关专业的医技人员可出具数字,形态描述等客观描述的检查报告。

4、根据《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医务部建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严格掌握和办理医师外出会诊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派出医师会诊:(1)、会诊邀请超出本院诊疗科目或本院不具备相应资质的;(2)、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情形;5、医师在外出会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由邀请医疗机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列》的规定进行处理。

6、凡本院医师未经医务部批准,擅自外出手术、麻醉、化验会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理。

7、根据《安徽省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性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备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证据,经感染科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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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医疗卫生工作的发展,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强化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医疗工作质量,在依法执业方面严格执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诊疗技术规范,做到人人知晓执业要求,坚持依法执业,确保持证上岗,规范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依法执业实行严格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医师执业管理规定
1.医生必须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不得独立进行医学诊查、医学处置(病历、处方等)、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

3.医师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医师执业证书》上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和范围进行执业,未经注册人员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从事母婴保健的执业医师应当依照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

4.医师在执业过程中,按照执业医师标准,要定期进行“三基”、“三严”训练和考试。

考试不合格的医师,医院有权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暂停职业活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允许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可给予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二、护士执业管理规定
1.护士必须依法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方可上岗工作。

2.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五年,未经护士注册者不得从事护士工作。

中断注册五年以上者,必须按省、州相关规定参加临床培训三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

3.见习护士只能在注册护士的指导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4.护士在执业过程中要定期进行“三基”、“三严”训练和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医院有权令其暂停执业活动,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再次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执业。

5.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的,医院有权视情节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直至取消其注册。

三、药、技人员执业管理规定
1.药剂人员须取得《执业药师证》或《药师资格证》,其他医务人员(技师)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执业。

2.执业期间定期参加医院相关考试与考核,成绩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职称晋升依据。

四、执业资格取得程序及方式
1.执业资格通过国家相关专业资格考试取得。

在我院工作的医务人员,凡符合条件报考相关专业资格的,均应及时报名参加相关专业资格考试。

2.医师系列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通过国家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即取得执业资格。

3.护理专业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药剂专业通过执业药师考试或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
试;
5.其他医技专业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职称资格证书,即为执业证书。

6.取得各种证书后到人事科及医务科或护理部登记备案。

五、管理权限
1.医务科、护理部及时办理在岗医生、护士的执业注册手续,并对本院医务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核验医师资格证、执业证,适时调整各类医务人员岗位,做到按资格类别、注册地点、医师级别、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对执业地点、执业范围不符的,按规定予以变更。

2.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应在本人执业资格证书的执业范围内执业,严禁超范围执业,若私自超范围执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医院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引进、调入我院的医务人员,将已取得资格证书交医务科或护理部,由其负责到州卫生监督所登记(变更)注册,注册后三月之内授予相关权限,并通知其执业。

六、对无资格人员的管理规定
1.未取得执业资格及注册的医务人员,不得单独从事临床工作。

2.新毕业的大中专生及其他人员,见习期满后应按国家规定按时参加执业考试,因个人原因拒不参加者,视为考试没有通过。

3.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相关要求获得执业资格人员以见习人员身份安排工作岗位,工资待遇按《医院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七、依法执业的其它规定
1.凡在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包括退休返聘)在外开展医
疗活动,如院外会诊、手术、义诊、咨询、专家鉴定、扶贫下乡、
干部保健及其它突发性或指令性医疗任务,均需经医务科指派或
审核。

2.凡在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如利用休息日在院外合法的
医疗机构或医疗场所开展定点坐诊、会诊或手术等医疗活动,必
须经医务科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行,否则为非法行医。

3.因非法行医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我院不承
担任何责任。

医院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院
内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按情节严重程度作出相应的处罚。

4.院外人员进手术室手术或参观,均须经医务科批准,否
则手术室将予以拒绝。

5.外科系统开展的手术必须在医务科核准的手术范围内,
超范围的手术需按新技术、新项目上报医务科,经院技术委员会
批准后方可开展。

否则按越级或跨科手术论处,当事医师必须承
担越级或跨科手术引起的后果。

6.科主任为本科室依法执业第一责任人,科室内如发生医
务人员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科主任
及当事人责任。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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