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法律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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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在市场经济制度下发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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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在市场经济制度下的发展的思考【摘要】随着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与世界市场接轨。

由于经济全球化和自由化等各方面的原因,国际上对于公司治理的讨论愈加完善和详细,其基本框架也被逐步提出。

反观我国的公司的情况,可以看出,在经济制度的变化下我国在公司治理方面表现出了一些问题和弊端。

这些弊端有些是与国际上的公司大同小异的,而有些是与我国的具体情况分不开的。

对于这些弊端,结合国际经验和具体国情可以提出几点解决方案和建议。

【关键词】公司治理;市场经济体制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发展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个国家、企业树立市场信心,吸引投资的重要手段,也是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制度基础。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经济全球化的直接影响下,公司治理问题越来越受到各国关注。

我国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市场经济的体制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夯实经济发展基础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公司治理的国际浪潮首先是从英国开始的。

20世纪80年代英国不少著名公司的相继倒闭,引发了英国对公司治理问题的讨论,由此产生了一系列委员会制定最佳公司治理原则。

世界上第一个公司治理原则是由英国财政报告委员会、伦敦证券交易所联合成立的公司治理原则委员会于1992年12月发表的《公司治理财务报告》。

这一报告提出了董事会的最佳行为准则。

此后,许多国家、国际组织、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以及公司各层次纷纷制定了自己的公司治理原则,其中,影响最大、范围最广的是由29个发达国家组成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oecd)所制定的《公司治理原则》。

为了改善其成员国的公司治理结构,oecd于1998年4月成立了公司治理原则专门委员会。

1999年5月正式发表了《公司治理原则》。

oecd为了在全球推行上述治理原则,每年在亚洲、拉丁美洲、俄罗斯召开公司治理圆桌会议,就公司治理原则在各国和地区的应用等问题展开对话。

1999年,世界银行与oecd合作建立了“全球公司治理论坛”,以推进发展中国家的公司治理改革;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也成立了新兴市场委员会,并起草了《新兴市场国家公司治理行为》的报告。

公司治理研究论文公司治理模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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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研究论文公司治理模式论文: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研究综述摘要:随着传统的“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模式的缺陷日益突出,“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的模式受到越多越多的青睐,国内外相关的研究成果丰硕。

为此,总结了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础,并总结了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和分类方法,对目前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模式进行分析,为国内外研究的进一步开展提供借鉴。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治理模式1 引言公司治理模式是一套治理公司交易关系的制度安排。

然而,自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传统的“股东至上”的公司治理模式越来越受到质疑,取而代之的是“利益相关者”的公司治理模式。

尤其20世纪70年代以后,全球开始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过去那种认为企业只是生产产品和劳务的工具的传统观点受到了普遍的批评,人们开始意识到企业不仅仅要承担经济责任,还要承担法律、环境保护、道德和慈善等方面的社会责任(刘俊海,1997)。

随着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模式得到普遍认可,学者们不断地围绕利益相关者理论展开长期讨论。

本文梳理了20世纪60年代以来学者们对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模式的理论研究成果,旨在对前人的讨论成果进行归纳总结,以求对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模式有更深刻的认识。

2 利益相关者的界定和分类2.1 利益相关者的定义1963年,斯坦福研究院的一些学者受到启发,首次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的概念。

他们利用另外一个与股东对应的词“利益相关者”来表示与企业有密切关系的所有人。

他们给出的利益相关者的定义是:对企业来说存在这样一些利益群体,如果没有他们的支持,企业就无法生存(Freeman& Reed,1983)。

该定义揭示了企业存在许多影响企业生存的利益群体,并非仅为股东服务。

自利益相关者的概念诞生之后,不同的学者给予利益相关者不同的表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美国经济学家弗里曼给出的广义的利益相关者定义。

他认为,利益相关者是“那些能够影响企业目标实现,或者能够被企业实现目标的过程影响的任何个人和群体”(Freeman,1984)。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论文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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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论文素材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引言:公司治理是指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通过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以确保股东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股权结构则是指公司在不同股东之间的权益分配和控制权形成的结构模式。

本篇论文将探讨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之间的关系,以及它们对公司绩效和发展的影响。

一、公司治理对股权结构的影响公司治理是确保公司稳定运营的重要机制,它通过建立合理的决策制度和监督机制来保护股东权益,并提升公司的价值。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促进股东的积极参与和控制权的有效运作,进而稳定和改善股权结构。

例如,完善的董事会结构和高效的监事会可以有效平衡控制权,并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从而增加股东投资的收益和保护股东权益。

二、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影响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决定了公司的控制权和决策权归属。

不同的股权结构模式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不同的影响。

例如,集中式股权结构可能会导致少数股东滥用控制权和利益冲突,从而损害公司治理的效果。

而分散化股权结构可能会导致决策效率低下和控制权不稳定,进而对公司治理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合理而稳定的股权结构对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至关重要。

三、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对公司绩效的影响良好的公司治理和稳定的股权结构可以提升公司的绩效和竞争力。

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能够减少潜在的代理成本和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决策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此外,稳定的股权结构能够减少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和不确定性,促使股东更加愿意长期投资和持有股份,从而稳定和提升公司的市场价值。

四、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的改进建议为了优化公司治理效果和股权结构的稳定性,有几点建议:1. 完善公司治理规章制度,明确各方权责。

建立透明度高的决策机制,加强股东间的信息沟通和监督机制。

2. 拓宽股权多元化,增加长期投资者的比例,减少激进投机性投资者的影响。

3. 强化对大股东和股东关系的监管,避免潜在的控制权滥用和关联交易问题。

公司治理论文

公司治理论文

公司治理论文
公司治理是指企业内部和外部的规则和机制,用于确保公司能够有效和透明地运营、管理和决策,并保护股东利益。

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已经得到广泛认可,因为它能够帮助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增加投资者信任度,并促进公司业绩的提升。

公司治理的理论可以涵盖多个方面,其中之一是权力和责任的分配。

根据公司治理理论,公司的激励机制应该合理分配权力和责任,以确保企业高层管理者和股东之间的利益一致性。

这意味着高层管理者应该被激励追求公司的长期利益,而股东则应该通过监督机制来确保高层管理者履行其职责。

另一个关键的公司治理理论是信息披露和透明度。

根据这个理论,公司应该提供足够的信息给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以便他们能够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透明度和信息披露是公司治理的核心要素之一,因为它能够帮助减少信息不对称和潜在的道德风险。

此外,公司治理的理论还可以涉及到董事会的角色和职责、独立性和多样性、内部控制和审计、激励计划等方面。

这些理论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公平、透明、高效的公司治理结构,以确保公司能够在全球竞争中取得成功。

然而,公司治理的实践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一些公司可能存在董事会缺乏独立性和多样性的问题,或者信息披露不充分的问题。

这些问题可能导致潜在的利益冲突和不当行为。

因此,未来的研究和实践需要继续探索如何改进公司治理结构,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商业环境和全球化的竞争挑战。

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论文

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论文

论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8-000-02摘要公司法是我国经济法学的一种,它从宏观方面对公司进行调控,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调整也属于公司法调整的一种,它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内部实现公平与效率最大化,并与社会公平效率最大化相契合,使我国公司的发展愈发健康快速地发展,而国有大型公司合理健康的发展也有利于促进财政的收入来源,缩小政府经济负担,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同时,公司本身也增强了自身的竞争力,在对外经济交流中也能抵御更多的经济危机的冲击,因此,完善我国的公司法人结构势在必行,具体来讲,主要是处理好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执行机构的关系,使三者利益能够都得到合理分配,在此基础上增加董事会义务,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护,同时增加经理层的职权以及监事会的监督权,扩大监事会成员来源范围,规范监事会成员的生产方式,通过政府任命并直接对公司各个股东负责,使其职权都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只有这些问题能够得到根本解决,我国的公司才能更加高效的发展。

关键词法人结构社会公平效率改革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公司的发展日益成熟,在外来经济的影响下,公司内部结构形式也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改变,公司的经营者在随着经济发展的同时在对其自身进行着改变以期能适应新的经济形式,而随着企业内部经营方式的更新,一些新的问题也随之产生:一些公司因为企业法人内部结构调整不当濒临破产,一些上市公司经常因为其内部的失误从而使公司上市失败,造成这些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出现了问题,或是董事会功能缺失,或是执行能力落不到实处,产生的结果则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对于一些掌握了国家经济命脉的大型国有企业,则产生效果直接影响着我国的经济发展,为了实公司结构的合理运营、有秩序地发展、抹掉负面因素、促进我国经济的平稳发展与稳固改革开放的成果,对此,我国不断对《公司法》进行修订,新的《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实施,其中对旧公司法在公司股东在重大决策参权、股份转让权和责任约束机制等方面进行了重新的划分,但这只是完善我国现代公司制度的开始,中间还有很多问题并没有明确给出概念,我们还应该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管理企业的经验来为我国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做出更完美的方案。

公司治理方面论文

公司治理方面论文

公司治理论文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现状及对策分析班级:商会125姓名:肖晗学号:目录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现状及对策分析 (3)摘要 (3)关键词 (3)一、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解 (4)(一)公司治理结构有狭义与广义之分 (4)(二)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4)(三)公司治理结构要解决涉及公司成败的两个基本问题。

(4)二、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 (4)(一)政府治理和监管力度不够 (4)(二)目前公司中存在的董事会功能弱化 (5)(三)监事会未能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5)三、改进和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建议 (5)(一)加强和改进政府治理 (5)(二)实行独立董事制度 (5)(三)实现内部审计机构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和功能的转变 (5)四、家族企业在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6)(一)股权结构单一 (6)(二)资金、人才匮乏。

(6)(三)内部产权模糊。

(7)五、关于家族企业治理问题的建议 (7)(一)推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7)(二) 融合社会资本,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7)(三) 董事会实现共同治理,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7)六、参考文献 (8)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现状及对策分析摘要:伴随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企业间的竞争愈演愈烈。

企业结构的治理尚存在一些问题,已成为企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

本文主要从企业的产权改变、治理结构、不同的理论背景下对资本结构和公司治理的研究进行了综述。

深入分析我国企业内部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优势与缺陷,并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给出完善企业内部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与措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治理结构;企业治理;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一、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解(一)公司治理结构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地讲是指投资者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和控制关系,包括公司董事会的职能、结构、股东的权利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广义地讲是指关于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即企业组织方式、控制机制和利益分配的所有法律、机构、制度和文化的安排.(二)公司治理结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治理主体,即谁参与治理,现代治理结构理论认为,企业治理主体就是利益相关者。

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创新影响论文

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创新影响论文

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摘要创新是企业保持核心竞争能力的唯一源泉,伴随着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创新产生着深刻的影响,本文从经营者、股权结构以及董事会三方面分析了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创新的影响。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创新经营者股权结构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一、公司治理结构的相关理论研究(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

公司治理理论是伴随着现在现代公司制度的产生而发展起来的,现代公司制度区别于传统企业的根本点在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我国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人员三者形成的一种组织结构。

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

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人员的聘用、奖惩以及解雇权”。

公司治理结构包括:(1)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2)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人员和职工;(3)任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

(二)企业创新。

创新作为经济学的概念是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在他的《经济发展理论》(1912)一书中提出的。

熊彼特认为,创新就是把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

在现代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创新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源泉。

在市场竞争中,企业生存的关键就是要不断地提升竞争优势,而企业创新就是提升优势的手段。

在生产能力相对过剩市场相对饱和的条件下,企业成长的外部市场环境极为有限的情况下,企业只有通过内部化的市场整合,或外化的专业分工与协作,才能实现市场领先。

二、公司治理结构对企业创新的影响由于现在正处于知识经济的时代,一家企业若是要在此环境下保有长期的核心竞争力,必须拥有不断创新的能力,才能与其它的企业竞争,而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对企业创新。

(一)经营者。

由于经营者的创新动力来自于对自身利益或效用最大化的追求,经营者一般不愿意对长期性的r&d项目冒险投资,从而经营者必须面对所带来的职业风险。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毕业论文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毕业论文

---文档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要中国建设银行在公司治理中存在着许多问题,所以对建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作深入的分析研究,从而找出适合我国的、有效的解决方案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此才能提高建行在国内和国际同行中的竞争力。

此外,对国外商业银行典型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考察,能为我们提供颇具借鉴价值的国际经验。

全文共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阐述了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和比较国外两种典型的模式并从中得到启示;第二部分主要是研究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首先简述了中国建设银行的概况及发展,其次再对中外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模式进行比较,最后对中国建设银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第三部分主要是针对其存在的问题给出完善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例如促进股权多元化、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信息披露制度、改善外部环境等。

关键词: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结构;内部人控制;激励约束;股权AbstractAs one of the four largest nationalized banks in china,CCB went through a capital restructuring in September 2004 by a common initiative establishment of stock company made up of Central Huijin Investment Ltd,China Construction Investment,Group ,state Grid,and China Yangtze power Company.On October 27th 2005,it took a stock market listing at Stock Swap of Honk Kong Limited while on September 25th2007 it appreciated it at Shanghai Stock Swap. There are still questions in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CCB.So as to improve the competitiveness of CCB in the homeland and international counterparts,it is important to make a systematic and in-depth analysis of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the CCB to find out the effective and perfect countermeasures suitable for the national conditions of China.This is to improve the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ness of the Construction Bank and to deal with it.The only way for foreign banks to challenge.In addition,the inspection of typical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foreign commercial banks can provide us with some valuable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The full thesis is divided into three parts.The first part is mainly to introduce the meaning of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commercial banks and compare the two typical models of foreign countries and get some inspiration from it, which lays a theoretical foundation for the study of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China Construction Bank.The second part mainly discuss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China Construction Bank.First,we make a summary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hina Construction Bank,and then compare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Chinese and foreign commercial banks,and finally analyze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China Construction Bank.The third part is mainly aimed a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gives the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of China Construction Bank.Key Words: CCB;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 internal control; incentive andrestraint; stock right序言作为现代商业银行体系的核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绩效和市场竞争力的提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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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研究【摘要】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有两种主要的类型,一是英美式的“单层董事会”制度,另一种是德日式的“双层理事会”制度。

中国公司法试图综合两者的优点,但执行中存在许多不足。

外商投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也与公司法存在冲突。

本文借鉴国际上先进经验,提出改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建议。

【关键词】公司治理;存在不足;改进建议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个经济概念,同时也是一个法律概念,是当今经济界和法律界都讨论得比较多的一个话题。

何谓“公司治理结构”,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下了多种不同解释,我国经济界一位学者的定义为:所谓“公司治理结构”,又叫法人治理结构,就是用来规范公司不同权利主体,即股东、董事会、经理人员和监事会各自权利、责任、和利益关系的一组制度安排,形成四者之间的制衡关系,以解决现代公司制企业法人财产委托代理经营中的监督、激励和风险分配等问题①。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已成立一个热门话题。

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实执行存在的不足日益突出,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做法,结合中国实际设计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

一、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模式由于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历史演进轨迹的不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有差异的。

从主要经济国家的实践看,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有两种主要的类型,一是英美式的“单层董事会”制度,另一种是德日式的“双层理事会”制度。

这两种模式特点各异,其中:(一)英国、美国公司治理结构英美公司治理结构通常称为“单层制”,其特点是,业务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合二为一,董事会既具有业务执行职能,又具有对此的监督职能。

在这种公司治理结构基本框架下,以广泛而分散的个人财产关系为基础的股权结构,使英国和美国的现代公司经营者控制的特征十分典型(见图一)。

(二)德国、日本公司治理结构德国公司治理结构模式在西欧国家中最有代表性,宽泛地说又可称之为西欧模式,通常称为“双层制”。

它的典型特征,是双重委员会制度,即公司治理结构主要由执行董事会(董事会,相当于美、日的高级管理部门或执行委员会)和监督董事会(监事会,相当于美、日的董事会)组成(见图二)监事会成员不能充当董事会成员,不得参与公司的实际管理。

作为“德日”模式的一方,日本公司治理结构也呈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营者阶层三位一体式的纵向治理模式。

所不同的是,其董事会成员主要来自于高层经营者,因此,有些学者认为,日本的股东大会与德国的监事会差不多,而董事会则类似于德国的执行董事会,所以,日本模式属于德国的“两会制”。

二、我国现行公司治理机构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我国经济学界的通说,股东大会是由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组成的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组成的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经理层是经董事会聘任,负责组织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依照法律规定设置,以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监督董事和经理行为,维护股东利益为主要职责的监督机构。

上述四者是各自独立、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关系②。

按照我国法律学界的通说,法人机关一般由权力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三部分构成。

其中权力机关是法人意思的形成机关,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执行机关是法人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监督机关是指对法人执行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机关,如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③(见图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与此完全一致,规定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并逐项明确规定了各自的职权,公司法第37条、第102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然而,公司法中未出现规定董事会为公司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的原文,但从其规定的各自职权可以推论出,董事会为执行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

对于国有独资公司,公司法第65条做出了例外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即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享有部分权力机关的权利。

而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其组织机构只包括权力机构和经营管理机构,亦逐项明确规定了其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营企业法”)第30条规定:“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

”第35条规定:“合营企业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作企业法”)和相关规定与此基本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以下简称“外资企业法”)未做出相关规定。

我国公司法确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结构。

看似“双层制”,实则不同;监事会与董事会为平行机关,同时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既无重大经营决策权,也无董事任免权和薪酬决定权,仅负责监督。

为了推动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了证监[2002]1号文《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该准则在公司法的基础上又规定了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职能、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了董事会的职能,更倾向于“英美”模式的特征。

三、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在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背景下,1998年,由西方发达国家组成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0ecd)理事会如开部长级会议,制定了一套公司治理结构的标准和准则,其基本原则是:第一,治理结构框架应保护股东权利;第二,治理结构框架应确保所有股东,包括小股东和非国有股东享受平等待遇,如果他们的权利受到损害,他们有机会得到有效补偿;第三,公司治理框架应确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并且鼓励公司和利害相关者在创造效益和工作机会方面以及为保持企业良好财务状况而积极地进行合作;第四,公司治理框架应保证及时准确地披露与公司有关的任何重大问题,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权状况和公司治理状况的信息;第五,治理结构框架应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并确保董事会对公司和股东负责。

这些基本原则总结了状况良好的公司治理所必备的共同要素,尽管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没有统一的模式,各国也有自己的特殊情况,但以上原是是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

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与此是基本一致的,我们要学习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如何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来建立中国物色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

四、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一)法律上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的职权过于明确尽管公司法进行了两次修正,但对上述四个构职权的具体明确规定一直未变。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四个构职权为法定,并未授权公司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做出修改。

而不同公司的具体情况是千差万别的,完全适用一个大模式,不能适合所有公司的需要。

在当今资本主义国家,根据各国的具体国情,其政权组织形式有二元君主立宪制、议会君主立宪制、总统制、议会共和制、委员会制和半总统半议会制等之分,各国并没有照搬另一国家的模式。

而我国公司法要求所有内资企业采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结构似乎过于整齐划一。

笔者认为,只要能适合公司具体情况搞好公司治理,任何治理模式公司均可自由选择,法律只应提供指导性意见。

建议公司法的立法引入合同法第12条的立法技术,在规定公司的机构及各机构的职权条款前加上“一般”二字。

(二)外商投资企业立法与公司法立法存在诸多冲突在公司法出台之前,我国已颁布了合营企业法、合作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

公司法与三套外商投资企业立法就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的情形不少。

如公司法规定公司机构采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模式,而合营企业法规定董事会—经营管理机构模式,前者的董事会为执行机构,后者的董事会为权力机构。

合营企业法第16条规定:“合营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

”而发行b股、h股、n股等外资股的上市公司,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改组上市发行股票后,按现行法律规定,应按照公司法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不能享受外商投资企业的相关政策,这似乎与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初宗不符。

鉴于现行外商投资企业法与现行公司法的冲突,且落后于我国现行公司立法,我国有的学者建议,立法者应尽快废止三套外商投资企业法,实现外商投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的并轨,为了鼓励外商投资,可另立外商投资促进法④。

(三)监事会形同虚设在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中,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经营者的行为,是对公司财务会计及业务执行进行监督的必要常设机构。

我国的公司实行的是单层董事会制度,监事会仅有监督权而无控制权和战略决策权,更无董事和经理的任免权,甚至连监事的工资福利也要由董事会或经理层来考核决定,监事会要想实现公司法中规定的法定职权,谈何容易。

为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立法上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1.加强立法,提升监事会的地位公司治理结构主要体现在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责权利划分与相互制衡。

中国公司治理机构中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杂交体。

从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来说,类似于美国,而从监事会的设立来讲,又吸纳了德国“双层制”的做法,其出发点是想综合不同治理结构的优点。

但十几年的现实工作表明,董事会和监事会平行权力的划分,以及监事会只有监督权和建议权,使得其在整个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监控作用被削弱。

而德国的“双层制”并不是象中国公司一样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德国“双层制”中的董事会实际上相当于其他国家的高级管理层,是管理委员会,它对监事会负责,其监事会具有很大的监控权,不仅仅象中国监事会只有监督权和建议权。

鉴于目前外部市场监控的力度和有效性较差,可以考虑强化监事会的权力,参考类似德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做法,应改变现有董事会和监事会权力并行的做法,提升监事会地位。

第一,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和监事会负责,监事会作为股东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享有部分权力机构的权力;第二,经理层对董事会和监事会负责,经理层由董事会选聘与解聘,但监事会有否决权,监事会享有董事报酬决定权;第三,董事仍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股东大会可以授权监事会在一定范围享有解聘部分董事的权力。

2.建立完善外部监事制度和监事资格认定制度我国目前大部分上市公司监事会成员是从企业内部提拔上来的,监事会成员的教育层次相对较低。

从专业素质上看,并无法律、财务、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这使得监事会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经营失误和自利和为进行及时监控的能力在为削弱。

国此,笔者建议在中国上市公司中建立完善外部监事制度和监事资格认定制度。

注释:①杨浩编著.现代企业理论与运行[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2004:142-143.②杨浩编著.现代企业理论与运行[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2004:143.③王利明主编.民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0:85.④刘俊海.公司法修改中的重大问题[a].王利明主编.民商法前沿论坛[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2004:48.参考文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5]方建中等著.现代企业管理前沿问题研究[m].人民出版社,2003.[6]王利明.民商法前沿论坛[m].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7]王利明.民法[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作者简介:徐建华(1968-),男,会计学学士,民商法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曾在多家有上市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八年,精通会计、审计、税务实务工作,并具有扎实的经济、法律专业知识,现供职于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财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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