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配套幼儿园承办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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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协议

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协议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协议书甲方:乙方: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河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唐山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建成后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无偿移交给当地教育部门。

现甲乙双方就小区配套幼儿园的移交事项,协商一致,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甲方将按照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建造的位于小区内的配套幼儿园(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定于2019年9月底前移交给乙方。

二、该幼儿园移交后,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三、甲方应在幼儿园移交时将该幼儿园相关的全部有效技术档案资料复印件移交给乙方,包括有关规划、用地、申报、批复文件、建筑单体施工图纸、征地资料、报建资料、水、电、消防、绿化、运动场地的施工图纸,各项工程验收合格等原始资料的复印件。

四、乙方在移交的此处建筑物内委托甲方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园认定后有效期三年。

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五、乙方委托甲方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期间,乙方承担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管理责任和义务。

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甲、乙双方按照修订后的国家政策执行。

七、本协议约定不完善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进行补充完善。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海港开发区管委会备案一份。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盖章)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2023年修订)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2023年修订)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2023年修订)为进一步健全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学前教育条例》《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开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开展的实施意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方法(2023年修订)》《学前教育开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法规、标准和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加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的领导与协调L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是指进行旧城改造、新区建设和撤村建居等建设的住宅小区所需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包括商品住宅小区开发和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含安置房)建设中按规划要求配套建设的幼儿园(以下简称配套幼儿园)。

2.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能分工,共同做好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工作, 保障配套幼儿园与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和同步交付使用(允许幼儿园分期或分标段提前实施)。

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相关单位不得为住宅小区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二、加强配套幼儿园前期规划与管理3.教育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局、住建局等部门,要根据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开展、人口增长、流动人口子女入园入托和多孩政策实施等实际,编制学前教育布局专项规划,也可同其他教育专项规划一并编制。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组织编制或修改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时,需落实学前教育布局专项规划的相关内容。

4.配建时,以居住小区为基础,以城市干道为边界,以居住区块规划的人口数为依据,合理布点和分配班级数。

同时要兼顾2-3岁的托班需求,在原有基础上适当扩大配套幼儿园建设规模。

对非成片开发用地的零星住宅建设或组团开发区域,规划居住用地建筑面积达不到配建标准要求的小规模小区,可以多个小区规划共建一个配套幼儿园,依需在其中较大区块内进行建设。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省城镇居住区幼儿园配套建设,进一步扩大公益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有效解决城镇“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175-2016)、《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是指城市、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进行旧城改造或新建住宅小区所应配套建设的幼儿园(以下简称“配套幼儿园”)。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三条公益普惠。

坚持公益普惠学前教育发展方向,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第四条合理布局。

足额依标配建与小区服务人口、服务半径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满足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需求。

第五条同步推进。

确保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第六条联动管理。

各级发展改革、财政、教育、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民政等相关部门联动管理,协同分工,共同推进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章科学规划第七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撤村建居等因素,科学编制幼儿园布局规划,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幼儿园布局规划应按照每千人45名学前教育儿童、每班平均30人测算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数量和规模,保证幼儿园的规模、数量与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

第八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将经批准的幼儿园布局规划确定的学前教育设施及相关配套要求纳入详细规划。

对于幼儿园数量和规模普遍不足的老城区,以及未达到服务人口3000人的零星开发地块,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根据幼儿园布局规划测算的配套幼儿园数量和规模,在合理服务半径范围内,结合近期开发建设时序,统筹规划确定幼儿园配建要求,也可在具备单独供地条件时,由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幼儿园生均建设成本,依法与县级人民政府或政府明确的部门签订配套幼儿园代建协议,由当地政府统筹配建幼儿园保障学位需求。

小区配套幼儿园承办要求

小区配套幼儿园承办要求

小区配套幼儿园承办要求小区配套幼儿园承办要求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承办者资格:属于社会组织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属于个人的,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符合招标方案中资金的要求。

具有举办过招标方案中规定等级幼儿园的经验,且办学期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违法办学记录,无年检不合格记录,没有被区级(含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和其它处分等情况。

- 承办者义务:依法办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制订的相关规定。

遵守承办协议规定的相关内容。

保教费标准,每生每月最高不得超过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普惠性幼儿园收费上限标准。

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财务监督,严格按规定进行财务管理。

按新区文体教育局规定的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和招生范围进行招生。

必须执行新区文体教育局规定的开学时间。

按市一级幼儿园配置标准进行首期投资,提供良好的办园条件,努力提高办园质量。

开办满1年后通过市规范化幼儿园验收,3年内通过区一级幼儿园督导评估,在第一个承办期内必须通过市一级幼儿园督导评估。

承担该幼儿园的专项维修资金、物业管理费、日常保养、维护和管理责任。

首次承办的期限为9年。

承办期满,原举办者在承办期间完全履行承办协议;每年年检均达“合格”及以上等次;督导评估达到某某市一级及以上水平;财务管理规范;教职工和学生家长抽查满意度达85%以上;未出现过任何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不稳定事件的,需在期满前6个月提出续约申请,经审批后按照新的承办协议续约。

续约时间一次为6年。

承办期间,不得改变该设施用途,不得转给第三方使用,不得部分或全部出租。

不同地区的承办要求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

幼儿园和活动场地安全协议书样板

幼儿园和活动场地安全协议书样板

幼儿园和活动场地安全协议书样板《幼儿园与活动场地安全协议书》甲方(幼儿园):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活动场地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活动场地进行幼儿活动,为确保幼儿的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安全协议书。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活动场地,场地设施应确保安全可靠,不得存在安全隐患。

二、乙方应在活动场地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向甲方提供场地的安全使用说明,包括场地设施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三、甲方应确保幼儿在活动过程中遵守场地的安全规定,不得超出场地设施的承载范围,不得进行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四、甲方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幼儿在活动场地的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在活动过程中有人监管。

五、如遇突发事件,乙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甲方幼儿的人身安全,并及时通知甲方。

六、甲乙双方应共同承担因违反本协议而导致的幼儿人身伤害或其他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如双方同意续签,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幼儿园):________________乙方(活动场地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注:本样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在签订前征求法律人士意见。

)。

小区配套园转让协议书模板

小区配套园转让协议书模板

甲方:(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1. 甲方拥有位于[具体地址]的配套幼儿园的合法所有权;2. 乙方有意向购买该配套幼儿园并取得其所有权;3. 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配套幼儿园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转让内容1.1 甲方同意将位于[具体地址]的配套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的全部权利、利益和责任转让给乙方。

1.2 转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幼儿园的土地使用权、建筑所有权、附属设施、设备等。

1.3 甲方保证幼儿园的转让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法律纠纷。

第二条转让条件2.1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格向甲方支付幼儿园的转让费用。

2.2 转让费用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整(大写: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3.1 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具体时间]内,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用的[具体比例]作为定金,即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整。

3.2 剩余的转让费用,乙方应于[具体时间]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转让手续4.1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转让费用后,协助乙方办理幼儿园的产权过户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但不限于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文件的办理。

4.2 甲方应确保在转让过程中,乙方可以顺利取得幼儿园的合法所有权。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完成幼儿园的转让,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转让费用[具体比例]的违约金。

5.2 若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支付转让费用,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转让费用[具体比例]的违约金。

5.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其他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配套合同协议书范本

小区配套合同协议书范本

小区配套合同协议书范本【小区配套合同协议书】甲方(开发商):_______________乙方(业主):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小区(以下简称“该小区”)的购买与销售事宜达成一致,现就该小区的配套设施(以下简称“配套设施”)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配套设施的范围与标准1. 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商业服务设施、绿化景观、公共停车场等。

2. 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维护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满足行业标准。

二、配套设施的建设承诺1. 甲方承诺按照规划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按期完成配套设施的建设工作。

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配套设施建设延期,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解决。

三、配套设施的交付使用1. 配套设施建成后,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配套设施交付乙方使用。

2. 乙方有权对交付使用的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如有不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应负责整改直至合格。

四、配套设施的管理与维护1. 甲方应负责配套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转。

2. 乙方应合理使用配套设施,不得损坏公共设施,对于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或标准完成配套设施的建设,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 如乙方未按约定履行维护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区配套幼儿园合作协议书

小区配套幼儿园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建设的小区内配套幼儿园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作概述甲方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小区时,承诺配套建设一所幼儿园。

为确保幼儿园的顺利开办和优质运营,甲方愿意与乙方合作,将幼儿园交由乙方运营管理。

双方共同保障幼儿园的硬件设施、师资力量及教学质量,为小区及周边适龄儿童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服务。

二、合作期限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有效期满之日止。

合作期满后,双方可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提供场地:甲方按照承诺向乙方提供符合幼儿园开办条件的地块,并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建筑施工等相关手续。

2. 硬件设施:甲方负责幼儿园的土建工程、装修及设施设备采购等,确保幼儿园的硬件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

3. 办学许可:甲方负责办理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确保幼儿园合法合规开办。

4. 投资保障:甲方保证对幼儿园的投资不低于双方约定的金额,确保幼儿园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运营管理:乙方负责幼儿园的运营管理,包括师资招聘、培训、教学管理、幼儿招生、收费管理等。

2. 教育质量:乙方应确保幼儿园的教育质量,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开展符合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的教育活动。

3. 财务管理: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幼儿园的财务管理,确保幼儿园的财务健康。

4. 合作沟通:乙方应主动与甲方保持沟通,及时报告幼儿园的运营状况,共同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合作收益分配1. 幼儿园的收入主要包括学费、杂费等,具体收费标准双方协商确定。

2. 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幼儿园的收入,具体比例在合作协议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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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天河区小区配套幼儿园承办协议书甲方: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地址:天河员村天府路1号天河区政府3、4号楼电话:38622798乙方(中标者):身份证号码:常住地址:联系电话:鉴于:乙方为承办天河区小区配套幼儿园,已向甲方提供了如下资料:1、乙方身份证明(见附件1);2、乙方户籍证明(见附件2);3、乙方拟推荐的幼儿园园长的资格证书(见附件3)。

乙方保证并承诺其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完整、真实、合法,1对甲方许可办学并无存在误导,乙方如出现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等情况,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本着多渠道发展学前教育、服务社区的宗旨,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同意乙方承办天河区小区配套幼儿园达成如下协议:一、承办项目:位于天河区小区内配套幼儿园,产权属甲方所有。

二、幼儿园的筹办和开办:乙方中标后,甲方向乙方发出《筹办通知书》(下称《通知书》)。

乙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书》三个月内完成幼儿园的筹办工作,并于年月日前按甲方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并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乙方逾期未能开办(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甲方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每逾一日按每日的国有资产占用费(每月的国有资产占用费÷30天)的两倍金额收取,即每日收取违约金元(每月的国有资产占用费的计算见本协议第八条)。

累计逾期30天未能开办,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幼儿园物业。

2乙方承诺在承办期第一年内,累计投资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其中筹办期投入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承办第一年期满后,天河区教育局将指定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幼儿园的资金投入情况进行审计)。

如在承诺的期限内未能完成投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补足,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幼儿园物业,并取消乙方承办权。

三、承办期限:甲方将幼儿园交由乙方承办,承办期九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四、幼儿园的办学原则:乙方在承办期间,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精神,接受甲方的领导和管理,端正办园方向,改善办园条件,提高保教质量。

五、乙方对幼儿园安全运行的承诺:乙方在承办期间,应保证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和质量,并确保幼儿园的办学资产安全运作,乙方承诺不从事或变相从事如下行为,否则承担违约责任:1、出租、抵押、出借该园的场地和房屋;32、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变相转让及承包幼儿园办学权;3、与第三方合作办学,或与其他第三人约定收取固定费用的合作;4、改变幼儿园的教学用途;5、挪用办学资金,用于其他非教学用途。

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乙方构成违约,甲方可视情况书面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如在收到书面意见后五个工作日内不整改、不答复,甲方有权收回幼儿园物业,并取消乙方的举办权,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条内容的,违约行为持续期间,双倍交纳当期国有资产占用费。

甲方有权根据情况,解除本协议,收回幼儿园物业,取消乙方举办权。

六、不可抗力的约定:在幼儿园开办前,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如期开办幼儿园,乙方应在情况发生后的七天内,书面向甲方申请推迟开办,并再次明确开办时间,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延期开办,但乙方承办幼儿园的期限按协议第三条约定。

如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延期开办达六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在幼儿园的开办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乙方4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乙方应当在不可抗力原因发生后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交如下资料:1、乙方不能继续本协议的原因证明文件;2、幼儿园的资产清单、债权债务清单;3、注册会计师对幼儿园当时的资产状况所做出的专项审计报告;4、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的书面申请;5、乙方做出的愿意承担协议终止前幼儿园债务的明确意思表示;6、幼儿园学生的分流方案,未到期学生的学费退赔方案。

经甲方审核同意,可以终止本协议,但乙方还要在甲方指导下做好该园的师生分流等一系列工作,之后甲方收回幼儿园物业,并取消乙方的承办权。

如果在承办期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幼儿园无法继续开办,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协议约定的不可抗力原因,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的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的下列原因:自然灾害、战争、动乱、等情况。

七、幼儿园的招生范围及收费:乙方应首先保证满足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在此前提下,可5向社会招生,并严格按物价部门审核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八、国有资产占用费的交纳:乙方自承办之日起,按照《天河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暂行规定》,向天河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缴交国有资产占用费(以下简称国资占用费)。

每月的国资占用费,按甲方移交给乙方的配套幼儿园的资产总值的1.5‰(非独立园舍)或2‰(独立园舍)计算(乙方承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资产年评估总值元,乙方每月应交的国资占用费为元)。

乙方须在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平均分两次付清当年的国资占用费,承办期最后半年的国资占用费应在承办期结束之日前30日内支付。

乙方在承办幼儿园期间,如天河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国资占用费收费标准进行统一调整,则乙方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交纳国资占用费。

如乙方逾期支付,则每逾一日按逾期部分金额的千分之二加收滞纳金。

对累计三个月未缴纳国有资产占用费的小区配套幼儿园,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回幼儿园物业及乙方承办权,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如给甲方造成损失,此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处理幼儿园学生分流的费用、审计幼儿园资产状况的6费用,重新向其他申请人核发办学权等费用等,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向天河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交纳国资占用费后,应在交纳费用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持交费凭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到甲方的财务部门备案登记。

九、幼儿园人身安全的责任承担:乙方作为办学人,对园内师生员工在园内(含接送幼儿)的人身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有责任按照省、市、区及有关部门的规定落实好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并可向保险机构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如乙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拒不整改,甲方有权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收回乙方承办权。

造成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十、协议的终止和续签:甲方对办园协议期满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承办期内已经参加并通过区级以上等级幼儿园评估的幼儿园除外),参照《广东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方案》进行评估。

经评估达到区级以上标准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办权。

乙方应严格按承办期限办园,并在协议终止前两个月主动与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向幼儿家长等收取的费用不能涉及到年月日(含)以后。

如乙方在协议终止后一周内仍未7向甲方移交幼儿园,也未提出书面续签申请,视为乙方放弃继续办学,甲方有权将幼儿园办学权核发其他第三人,并有权直接接管幼儿园。

如乙方不申请续签办学协议,又不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移交幼儿园,乙方违约,应按规定向甲方交国有资产占用费,累计逾期十五日,甲方有权会同其他执法部门接管幼儿园,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幼儿园劳动关系的处理:幼儿园的教职员工系乙方自行聘用,乙方应当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与之建立并负责处理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十二、停办禁止的约定:为保障幼儿园运行的连续性,乙方不得无故停办幼儿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追究乙方年国有资产占用费30%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三、幼儿园的年检: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行政业务管理,每年参加甲方的年检,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乙方承办的幼儿园连续两年无故不参加年检或未能通过年检,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对该园的承办权。

8十四、幼儿园的改造及基建维修:乙方在承办期间,园内进行的所有基建、维修、改造工程应向甲方报批,资金由乙方负责。

十五、甲方对幼儿园的财务监管:乙方保证在承办期第一年内,累计投资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为此举办者需在承办期满一年后的一个月内向甲方提供由具有会计审计资格的独立第三方出具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

乙方保证每财务年度,由甲方通过招标确定的财务审计单位对幼儿园做出年度审计报告。

甲方有权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乙方提交幼儿园的专项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交的,甲方有权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园进行审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六、幼儿园债权债务的承担:乙方在承办期间,幼儿园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七、幼儿园的移交: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本协议中止或终止、乙方向甲方移交幼儿园时,其在办园期间投入的不可移动的装修、设施设备不能撤走,并逐一清点给甲方,如发现存在故意损坏,乙方应当赔偿。

9十八、规定的遵守:乙方应当遵守《天河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暂行管理规定》,经甲方提示后仍未予以纠正的,甲方有权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并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幼儿园物业,取消乙方的承办权。

十九、纠纷的处理:由于本协议甲乙双方产生纠纷,首先应当按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十、协议的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一、通知和送达:各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协议中载明的为准,如任何一方发生地址、电话等的变更,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所发出的任何通知、文件,视为有效送达。

甲方: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乙方:签名(盖章):签名(盖章):签约时间: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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