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组织结构和公司治理的最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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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技术趋势了解交易技术的最新发展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技术趋势了解交易技术的最新发展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技术趋势了解交易技术的最新发展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技术趋势—了解交易技术的最新发展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技术也在不断发展。

交易技术的不断革新和趋势变化,对于证券市场的发展和投资者的交易体验具有重要的影响。

本文旨在介绍证券交易所交易技术的最新发展,深入探讨其趋势。

I. 交易技术的重要性交易技术在证券交易所中具有重要的地位。

首先,交易技术可以提高交易效率。

随着电子交易系统的应用,交易所的交易速度大大加快,成交时间缩短,大大提高了投资者的交易效率。

其次,交易技术可以增强交易的透明度。

通过交易技术,投资者可以实时跟踪证券价格、交易量等信息,提高了市场的透明度,降低了信息差,使投资者更加公平地参与市场。

最后,交易技术可以提供更多的交易方式和工具。

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交易方式和工具得到应用,如高频交易、算法交易等,使得投资者能够更加灵活地进行交易。

II. 交易技术的最新趋势1. 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证券交易所开始采用人工智能技术来辅助交易决策。

通过分析大量的市场数据和历史数据,人工智能可以帮助投资者制定交易策略,识别市场趋势,提高交易的准确性和效率。

此外,人工智能技术还可以通过自动化交易系统实现智能交易,减少人为错误和情绪干扰,提升交易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2. 区块链技术的运用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账本技术,对于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技术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区块链技术可以增强交易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通过区块链技术,交易记录被永久存储在每个参与者的账本中,无法篡改,提高了交易的安全性。

同时,区块链技术还可以实现交易的实时清算和结算,提高了交易的效率和透明度。

其次,区块链技术还可以使交易所与其他金融机构实现更便捷的合作。

通过区块链技术,交易所可以更加高效地与银行、券商等机构进行合作,提供更好的交易服务。

3. 高频交易和算法交易的兴起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进步,高频交易和算法交易成为了证券交易市场的一种重要交易方式。

证券公司组织架构

证券公司组织架构

证券公司组织架构证券公司是金融领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机构,它们为客户提供各种证券业务,如股票交易、债券交易、投资咨询等。

而为了能够高效地运营和提供服务,证券公司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组织架构。

本文将探讨证券公司的组织架构,并分析各部门的职责和作用。

一、总裁办公室总裁办公室是证券公司的最高管理部门,下设总裁和副总裁等高层管理人员。

总裁办公室负责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和公司治理等重要决策,监督各部门的运营情况,确保公司的长期发展和利益最大化。

二、业务部门1. 证券交易部证券交易部是证券公司最核心、最基础的部门,负责与客户进行证券交易相关业务。

该部门下设不同市场交易团队,如股票交易团队、债券交易团队等。

证券交易部负责开展交易业务、监管交易风险、提供交易咨询等。

2. 投资银行部投资银行部是证券公司的重要部门之一,主要负责为企业和政府提供投融资服务。

该部门下设不同业务团队,如股票发行团队、债券发行团队等。

投资银行部协助客户进行融资活动,包括首次公开发行(IPO)、债券发行和并购重组等。

3. 研究部研究部是证券公司提供投资研究和投资建议的部门。

该部门下设不同研究团队,如宏观经济研究团队、行业研究团队和个股分析团队等。

研究部负责分析市场动态、发布研究报告,并为客户提供投资策略和建议。

4. 资产管理部资产管理部是证券公司的重要盈利部门之一,专门负责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

该部门下设不同投资团队,如证券投资团队、基金管理团队等。

资产管理部通过投资组合管理、资产配置等方式,为客户提供稳健的投资业绩和资产增值。

三、风控合规部门1. 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是证券公司的重要部门之一,负责监控和管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

该部门下设不同的风险管理团队,如市场风险团队、信用风险团队等。

风险管理部密切关注市场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保证公司的资金安全和健康发展。

2. 合规部合规部是证券公司的遵守法律和监管规定的重要部门,负责监督公司各项业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30•【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92号•【施行日期】2021.10.3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92号《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10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第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2021年10月30日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促进证券交易所依法全面履行一线监管职能和服务职能,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证券交易所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证券交易所。

第三条证券交易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交易所重大事项,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交易所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第四条证券交易所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

第五条证券交易所的名称,应当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证券交易所或者近似名称。

第二章证券交易所的职能第六条证券交易所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施自律管理,应当遵循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维护市场的公平、有序、透明。

第七条证券交易所的职能包括:(一)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二)制定和修改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三)依法审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四)审核、安排证券上市交易,决定证券终止上市和重新上市;(五)提供非公开发行证券转让服务;(六)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七)对会员进行监管;(八)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九)对证券服务机构为证券上市、交易等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监管;(十)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十一)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职能。

我国证券交易所的组织结构与公司治理:现状与未来

我国证券交易所的组织结构与公司治理:现状与未来

我国证券交易所的组织结构与公司治理:现状与未来一、证券交易所组织结构和公司治理改革的全球趋势以组织结构为标准,证券交易所可以分为会员制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制证券交易所,传统的交易所大多为会员制交易所。

从1993年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作为第一家证券交易所进行公司制改造以来,短短10年左右的时间,全球范围的交易所纷纷从传统的会员制组织结构转变为公司制组织结构。

根据世界交易所联合会(WFE)2003年的统计数据,截至2003年12月,WFE统计的50家交易所中,14家证券交易所已经完成公司制改制但股票还没有公开上市,13家证券交易所已经变成了公开上市的交易所;公司制交易所占统计的全部成员交易所的54%。

令人关注的是,截至2003年12月,世界著名的交易所,除了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之外,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ASX,1998)、新加坡交易所(SGX,1999)、伦敦证券交易所(LSE,2000)、纳斯达克股票市场(Nasdaq,2000)、香港交易所(HKEx,2000)、泛欧交易所(Euronext,2000)、多伦多证券交易所(TSE,2000)、东京证券交易所(TSE,2001)都已经变成公司制交易所。

公司制交易所和会员制交易所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三方面:(1)在所有权结构上,会员制交易所由会员所有,而公司制交易所由股东所有,股东并不一定是会员。

(2)在治理结构上,会员制交易所属互助性组织,发扬民主,实行一人一票,而公司制交易所则实行公司制,引入普通商事公司的治理结构,实行一股一票的资本多数决原则。

(3)在经营目标上,会员制交易所通常是非营利性的,而公司制交易所以营利为目的,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是交易所运营的重要目标。

证券交易所公司制改制的外部因素在于随着技术的进步,证券交易的电子化、无中介化、国际化使交易所面临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交易所必须提高运营的效率。

交易所公司制改制还有其内在动因,即传统会员制交易所的缺陷以及公司制改造可能带来的优势。

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前景分析

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发展前景分析
在大部分成熟市场和一些新兴市场上,交易所除进行股票、债券的现货交易外,还有股指期权、期货产品,以及大量的个股期权期货产品进行交易。认股权证和备兑权证等结构性产品十分普及,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增长迅速,资产证券化产品和房地产信托基金产品(REITs)也非常发达。相对来说,中国证券市场交易品种则过少(见表)
二、我国证券市场现状...............................................1
2.1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状况...................................... 1
2.2我国证券机构发展概况.........................................2
三、市场存在的问题 ................................................3
3.1证券规模过小................................................3
3.2资本品种类不足.............4
3.2资本品种类不足
资本品种类、金融衍生工具无法满足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的需求,也无法满足我国国内企业多层次发展的大量融资需求。在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中,资本市场工具种类繁多,以香港资本市场为例,目前国际市场上的资本品种类80%以上已被其采用,在股票市场上,不仅出现了期指.期货.期权,认证股权等投资品种类,甚至美国国家出现欠条的金融衍生品,这类金融衍生工具有超过现货市场的势头。香港上市公司在债券市场的集资形式也很多样化,在票据,债券,存款证三种形式的基础上,出现了变息工具,浮息工具,信用卡应收债权等多种形式,目前香港在联交所挂牌买卖的衍生工具以增达129种,而我国大陆的证券市场除股票外,6年以上的交易工具几乎没有,而1至5年的资本品种类又受到了种种限制,不流通股占的比例也远远比发达国家大得多,这极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

上交所的组织形式

上交所的组织形式

上交所的组织形式上海证券交易所是中国内地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建立于1990年11月26日,经过多年的发展,在中国的证券市场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上交所的组织形式非常重要,本文将对上交所的组织形式进行详细的介绍。

1. 总部机构上交所的总部机构包括领导机构、运营管理机构和办事处等部门。

领导机构由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

运营管理机构主要包括综合管理部门、市场服务部门、营销部门、技术研发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等。

办事处分别设立在北京、深圳、重庆、成都、杭州、南京、武汉、广州、天津、西安等城市。

2. 董事会上交所的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

董事会的职责包括: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监督管理和业绩评估,制定和修订公司章程和重要制度。

4. 综合管理部门上交所的综合管理部门是负责上交所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的机构。

其职责包括:制定运营管理政策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公司章程和重要制度,处理公司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等。

5. 市场服务部门上交所的市场服务部门是负责上交所市场营销和服务工作的机构。

其职责包括:组织和协调上交所的市场安排和推广,提供营销咨询和技术支持,处理市场纠纷和投诉事项等。

6. 营销部门7. 技术研发部门上交所的技术研发部门是负责上交所的信息技术和技术支持的机构。

其职责包括:制定信息技术策略和技术规划,开发和实施股票交易的新技术和新系统,维护和更新现有系统和设备等。

上交所的风险管理部门是负责上交所风险监控和管理工作的机构。

其职责包括: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和规划,监测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评估风险水平和控制措施等。

9. 办事处总之,上交所的组织形式非常完善,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综合管理部门、市场服务部门、营销部门、技术研发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办事处等部门的合作和协调,保证了上交所的高效运转和良好的市场秩序。

最新《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讲解 中国证监会上市

最新《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讲解 中国证监会上市

杜绝越权决策或不履行内部决策程序的事项;
制订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总体情况
• 自查阶段
查找本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入分析产 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对查找出的问题要制订明确的整改 措施和整改时间表。 公众评议阶段 上市公司要设立专门的电话和网络平台听取投资者和社会 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改进治 理工作。 整改提高阶段 据当地证监局、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整改建议和投资者、社 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进行整改,提 高治理水平。

近年来我国公司治理的 探索和实践
近年来,在证监会及相关各 部门着力推动和上市公司自身 努力下,公司治理整体水平有 了显著提高。
• ——公司治理框架基本确立。2002年1月,《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颁布实施,确立了上市公 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和原则,标志着中国的 公司治理纳入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 ——股权分置改革。解决了上市公司“同股不 同权”的历史遗留问题,为上市公司流通股东 和非流通股东构建了共同的利益基础。 • ——清理大股东资金占用。正本清源,显著提 高上市公司独立性。 • ——独立董事制度。逐渐开始发挥作用,通过 有效监督,减轻了“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 制”带来的问题。
其他国际机构也积极 推动公司治理运动
• 除了OECD之外,其它国际机构也纷纷加入了推动
• • •
公司治理运动的行列。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制定了《财务透明度良 好行为准则》及《货币金融透明度良好行为准则 》。 世界银行还与OECD合作,建立了全球公司治理论 坛(Global Corporate Governance Forum)以推 进发展中国家公司治理的改革。 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也成立了新兴市场委员 会(Emerging Market Committee)并起草了《新 兴市场国家公司治理行为》的报告

证券公司组织结构

证券公司组织结构

证券公司组织结构1.机构层级:通常情况下,证券公司的机构层级分为总经理层、董事会层和基层部门层。

董事会层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长、董事以及监事组成,负责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和决策。

总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层,由总经理及相关副总经理组成,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和业务推进。

基层部门层是公司的业务实施层,包括研究部门、投资银行部门、证券交易部门、投资管理部门等。

2.部门设置:证券公司的部门设置根据不同的业务需要而有所不同,但一般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部门:研究部门、销售部门、交易部门、风险控制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审计部门等。

2.1研究部门是核心部门之一,负责进行经济、金融、行业和公司研究,为客户和公司的决策提供基础数据和分析报告。

2.3交易部门是证券公司最重要的业务之一,负责股票、债券、衍生品等证券品种的买卖交易。

2.4风险控制部门负责监测和评估公司的各类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政策和措施,确保公司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2.5资产管理部门是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公司和客户的投资组合,包括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

2.6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的业务和财务进行审计,确保公司的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的规定。

3.岗位职责:不同部门的岗位职责也有所不同,但都是为了完成证券公司的核心业务。

3.1研究员负责进行经济、金融、行业和公司研究,撰写研究报告,为公司和客户提供投资建议。

3.3交易员负责执行客户交易指令,与交易所或其他市场进行交易,并进行交易风险管理和资金结算。

3.4风险控制员负责监控公司的各类风险,制定和执行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5基金经理负责管理公司旗下的基金产品的投资,根据市场状况和投资策略进行资产配置和交易操作。

总结起来,证券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机构层级、部门设置和岗位职责等方面。

每个证券公司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发展需求可以有所不同,但总体上是为了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提供客户满意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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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组织结构和公司治理的最新发展;内容摘要: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的证券交易所纷纷从传统的会员制交易所变成营利性的公司。

不管是会员制还是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公司治理的框架应当确保交易所能够履行自律监管职责、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2003年纽约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治理进行了历史性的改革,2004年和2005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也提出了交易所公司治理的改革方案,改革的主要宗旨均是提高董事会和自律监管的独立性。

我国证券交易所的公司治理不同于美国的交易所,当前的主要任务是减少政府的不当干预,增强交易所自身的独立性。

我国应对目前实施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并进一步完善新《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关键词:证券交易所公司治理自律董事会一、会员制到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组织结构变革的全球趋势以组织结构为标准,证券交易所可以分为会员制交易所和公司制交易所,传统的交易所大多为会员制交易所。

从1993年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作为第一家证券交易所进行公司制改造以来,短短10年左右的时间,全球范围的交易所纷纷从传统的会员制组织结构转变为公司制组织结构。

根据世界交易所联合会(WFE)的统计,截至2003年12月,WFE统计的50家交易所中,14家证券交易所已经完成公司制改制但股票还没有公开上市,13家证券交易所已经变成了公开上市的交易所;公司制交易所占统计的全部成员交易所的54%。

[1]令人关注的是,世界著名的交易所,除了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之外,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1998)、新加坡交易所(1999)、伦敦证券交易所(2000)、纳斯达克股票市场(2000)、香港交易所(2000)、泛欧交易所(Euronext,2000)、多伦多证券交易所(2000)、东京证券交易所(2001)都已经变成公司制交易所。

同时,截至2002年12月底,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1993)、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1998)、香港交易所(2000)、新加坡交易所(2000)、Euronext(2001)、多伦多证券交易所(2001)、伦敦证券交易所(2001)、纳斯达克股票市场(2002)的股票都已经进行了公开交易;这些交易所本身已经变成上市公司了。

除了发达的证券市场,新兴市场包括发展中国家的许多证券交易所也进行了公司制的改造。

例如,菲律宾证券交易所(2001)、匈牙利布达佩斯证券交易所(2002)、马来西亚吉隆坡证券交易所(2004)都先后变成公司制交易所;韩国的证券交易所也正在进行公司制改造,并为此制定了专门的法律。

证券交易所从传统的会员组织结构转变为公司的组织结构,这一过程称为交易所的"非互助化(demutualization)"。

证监会国际组织(IOSCO) 2001年发布的一份关于交易所非互助化的报告指出,传统的交易所大都是会员所有的非营利机构,属于互助性或者合作性机构;传统的交易所转变为由股东持有股份的营利性公司的过程称为交易所的非互助化。

[2]在另一份2002年由亚洲开发银行编辑公布的报告中,该报告主编Shamshad Akhtar认为,非互助化,在最严格的意义上指交易所在法律地位上由实行一人一票的互助性组织转变为实行一股一票的股份公司[3]。

因此,交易所非互助化的实质即交易所在组织结构上从传统的非营利的会员所有的结构转变成营利性股份公司的过程。

由此可以看出,公司制交易所和会员制交易所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三方面:所有权结构、治理结构及经营目标。

(1)在所有权结构上,会员制交易所由会员所有,而公司制交易所由股东所有,股东并不一定是会员。

(2)在治理结构上,会员制交易所属互助性组织,发扬民主,实行一人一票,而公司制交易所则引入普通商事公司的治理结构,实行一股一票的资本多数决原则。

(3)在经营目标上,会员制交易所通常是非营利性的,而公司制交易所以营利为目的,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是交易所运营的重要目标。

证券交易所公司制改制的外部因素在于随着技术的进步,证券交易的电子化、无中介化、国际化使交易所面临激烈的国内外竞争,交易所必须提高运营的效率。

交易所公司制改制还有其内在动因,即传统会员制交易所的缺陷以及公司制改造可能带来的优势。

交易所的公司制改制有助于减少会员制交易所中会员对交易所的过分控制,使交易所的管理层以交易所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而不是追求某一会员或者利益团体的利益。

交易所变成公司制后,由于股票流动性的加强,将为交易所的联合和并购提供便利,并且有利于实现股东的利益。

成为交易所的股东之后,原来的会员享有股东的权利,可以通过转让股份或者分配盈余实现股东的价值。

此外,交易所成为股份公司或者上市公司有助于交易所广泛筹措资金,用于技术更新或者投资于其他商业领域。

值得重视的是,交易所实行公司制以后,可以将股份公司的治理结构全面引入交易所,改善交易所的公司治理。

由于交易所的股权变得分散,传统的会员经纪商在董事会的影响将会减少。

通过改制,在很多交易所,经纪商在董事会的表决权已经下降到50%以下,董事会变得更有代表性,董事会的组成和运行将变得更有效率。

此外,由于很多交易所本身已经变成上市公司,作为上市公司,交易所必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条件的要求完善自身的治理结构,包括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完善财务会计制度,披露公司的重大信息,这将使交易所的运营更加稳健和透明化。

概言之,"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由于摆脱了会员的控制,将拥有更专业的管理以及更有效率的决策,从而使得交易所能够快速的应对变化,保持创新和竞争力。

"[4]二、证券交易所公司治理的目标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 2004年发布的公司治理准则《OECD Principles of Corporate Governance》,公司治理的具体原则,主要包括股东权利的保护和公平对待、董事会(监事会)的战略指导和监督职责、利害相关者的保护、信息披露、不同机关的职责明确等原则。

[5]因此本文主要从股东、董事会、利害相关者保护、信息披露等方面分析证券交易所的公司治理。

普通的商事公司以营利为目的,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最大化是公司运营的基本目标,但证券交易所不同于一般的商事公司,交易所承载着公益职能,证券交易所具有公共机构的性质。

证券交易所发挥着提供流动性和证券定价等经济功能,[6]这种经济功能的发挥和证券市场的繁荣和稳定甚至一国的经济发展息息相关。

同时,大部分交易所都承担一线监管者的角色,对上市公司、会员公司和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监管。

证券交易所承担着法定的和政府监管者相同的证券监管的公共目标。

国际证监会组织明确指出自律目标和政府证券监管目标的关系。

"自律的一般目标和IOSCO《证券监管的目标和原则》中为政府监管金融市场确定的目标是相同的,即维护市场的完善(公正、有效率和透明的市场),维护金融的安全(降低系统的风险)以及保护投资者。

"[7]可以看出,证券交易所的有效运作在某种程度上仍可视为公共物品(public good)。

[8]证券交易所公共机构性质最典型的体现是:许多国家的法律明文规定交易所负有维护公共利益的法定义务。

例如,美国《证券交易法》第6章(b)(5)明确规定,交易所规则的制定是为了防止欺骗和操纵行为和作法,促进公正和公平的贸易原则,推动从事监管、清算、结算和信息处理的有关人员的合作与协调,排除妨碍,完善自由、开放的市场机制和全国市场体系,总而言之,保护投资者和公众的利益……。

我国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2002年)第21条规定了认可交易所的责任。

"(1)认可交易所有责任确保(a)在合理地确实可行的范围内--(ⅰ)(就营办证券市场的认可交易所而言)在该市场或透过该交易所的设施买卖证券;或(ⅰ)(就营办期货市场的认可交易所而言)在该市场或透过该交易所的设施买卖期货合约,是在有秩序、信息灵通和公平的市场中进行的;(2)认可交易所在履行(1)款所指的责任时,须--(a)以维护公众利益为原则而行事,尤其须顾及投资大众的利益;及(b)确保一旦公众利益与该交易所的利益有冲突时,优先照顾公众利益。

"[9]因此,"交易所在履行它们在资本市场的角色时,通常被认为是在履行公共职能,而且通常必须接受政府法定监管部门的监督。

"[10]因此,尽管证券交易所尤其是公司制证券交易所应该采用一般的公司治理准则,例如,2004年的《韩国证券和期货交易所法》就明文规定,除了与证券和期货相关的法律法令另有规定外,商法典中关于股份公司的规定应适用于"韩国证券和期货交易所"。

[11]但对于证券交易所而言,公司治理的设计应当更加注重利害相关者利益的保护,包括对会员或股东之外的发行人、投资大众的保护,至少应该平衡利害相关者利益和会员利益或股东利益。

尤其,随着越来越多的交易所由会员制组织变成营利性公司,交易所面临商业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冲突,交易所公司治理的完善越显重要。

[12]因此,完善交易所公司治理中股东、董事会和信息披露等制度,应该确保交易所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履行自律监管职责,有动力和能力保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这是交易所公司治理的特别之处。

这一点也是美国最近几年交易所公司治理改革的基本目标和经验。

三、美国证券法与证券交易所的公司治理尽管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标准通常包含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但美国证券法对交易所本身的公司治理并没有给予充分的关注。

1934年《证券交易法》制定当时,并没有对交易所的治理结构作出要求。

1975年《证券交易法》修改时,加强了SEC对证券交易所和NASD的监督,同时首次在成文法中增加了对交易所和NASD董事会组成的要求。

[13]现行《证券交易法》对交易所公司治理的要求主要包含以下内容:(1)对董事会组成的要求。

《证券交易法》6(b)(3)规定,交易所的规则应确保在选择董事和经营管理时从会员中产生公正的代表,并规定必须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董事应是发行人和投资者的代表,而不与交易所会员、经纪商或证券商有任何关系。

[14]《证券交易法》15A(b)(4)对全国证券商协会(目前指NASD)作了相同的规定。

董事会包含会员公正代表的要求,有利于防止交易所的一部分会员控制交易所的决策;而交易所包含上市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代表,则有利于这些代表在交易所的商业活动和监管活动中对会员形成制约。

(2)对会员的要求。

除非有特定的例外情形,只有经纪商或者证券商(brokers and dealers)才可以成为交易所的会员。

而且《证券交易法》6(c)(1)规定,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应该拒绝下列人员成为其会员:A,自然人以外,非注册经纪商或者证券商的任何人;B,任何不是注册经纪商或证券商或者没有与注册经纪人或证券商相联系的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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