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5: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
佛山LED照明企业并购频繁跑路成常态rpd

于天花吊饰,不到两年LED平板灯就席卷整个市场。尝到 甜头的王天才开始了个性化定制之路,根据顾客的需求, 推出LED植物标本灯和人造玉石灯,使L
ED平板灯的图案更个性化。像锦绣明天这样转型做灯具 的企业并不在少数,南海不少企业开始转型做灯具配件 或灯具安装。以个性化定制作为LED行业差异
化的切入口,在国星光电董事、总经理王森看来是个不 错选择,“所谓订制化就是根据客户不同需求不同技术 提供不同方式的解决方案,是细分的市场,而以批
个性化定制泛家居营销成为未来渠道通过开关的设置, 灯光的聚集范围或大或小、或明或暗,这是广东凯西欧 照明有限公司正在研发的LED聚光灯产品,其总
经理吴育林称希望能通过灯光的调节使人们的生活更个 性化、健康化。2015年已过三分之一,在中小LED企业面 临“转型阵痛”时,不少企业早已踏出了
个性化定制的一步。个性化定制抢占细分市场佛山市锦 绣明天建材有限公司原本只是一家做天花建材的公司, 2010年董事长王天才试着将LED平板灯应用
特同样保持两位数增长,2014年全年营业收入4.4亿,同 比上升12.7%,归属于上市股东净利润为照明产品销量逆势增长400%。而 在业绩增长的背后,可以看出2014年佛山三家LED企业均 离不开相同的举动—并购。今年
1月30日,雪莱特发布公告称,已完成标的资产富顺光电 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富顺光电”)100%股权过户手续及 相关工商登记,富顺光电已成为雪莱特
认为LED行业产能过剩,将面临“重新洗牌”。大企业并 购频繁佛山3家LED上市公司,唯佛山照明还未公布年报。 佛山LED照明企业并购频繁 跑路成
常态国星光电在2014年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成绩单。去年 全年营业收入达15.4亿元,同比上升35.07%;归属于上市 股东净利润为1.45亿元,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第一节 总体要求 ........................................................................................................... - 37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 39 第三节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管理.................................................................................... - 44 -
第八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 - 87 第九章 社会责任 ................................................................................................ - 90 第十章 释义 ........................................................................................................ - 92 第十一章 附则 .................................................................................................... - 93 -
粤华包B:关于收购龙邦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200986 证券简称:粤华包B 公告编号:2013-025关于收购龙邦国际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特别提示在审议本议案的董事会上,董事杨卫星对本项交易表示反对,理由如下:1.公司已经是红塔仁恒的实际控股股东;2.公司动用近3亿元的现金去增持已经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不具有实际意义;3.会严重影响公司的现金流;4.公司近几年经营压力大,红塔仁恒的资产盈利能力也在下降,增持股份不但不会获取超额利润,而且会加深公司资产结构的进一步不平衡。
一、关联交易概述1.佛山华新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收购龙邦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邦国际”)持有的珠海经济特区红塔仁恒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仁恒”)股权(占总权益的11.6027%)。
在上述交易开始前,公司已持有红塔仁恒41.9653%的股权,红塔仁恒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龙邦国际持有红塔仁恒11.6027%的股权;在以上收购交易完成后,公司对红塔仁恒的持股比例增加为53.568%,将由相对控股变成绝对控股。
由于以上交易尚需股东大会批准,因此公司未与有关方面签署书面协议。
2.由于本次交易的对手方龙邦国际是中国诚通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国诚通香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因此,龙邦国际最终控制人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控股”)。
由于本公司最终控制人同为诚通控股,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规定,龙邦国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3.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5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董事会以3票赞成,1票反对通过本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由于上述交易的金额为29,178.47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17.1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结合网络投票)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报告篇一:投资并购尽职调查报告提纲----项目尽职调查文件及主要问题清单-----(副标题)(声明:系本人亲自撰写,整理后上传百度!)目录一、公司基本情况 (3)二、公司经营状况 (4)三、公司财务状况 (4)四、公司人力资源情况 (7)五、公司法律纠纷情况 (9)六、公司其他情况 (10)一、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基本法律文件请提供公司成立时及以后每次发生变更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设立及每次变更时发起人/股东签署的协议及其他有关设立和变更的政府批准文件。
请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可能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2. 公司的历史沿革请说明:公司设立至今是否有合并、分立、增加和/或减少注册资本、收购兼并等资产重组行为?该等行为是否已经有关政府部门、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是否进行公告?如有,请提供相关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有关协议及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3. 公司的治理结构请就公司治理结构图进行说明。
请提供历次董事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姓名,并提供现任董事、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简历及在公司及其他单位的任职证明文件、任期等。
请提供历次监事及监事会负责人姓名,并提供现任监事简历及在公司和其他单位任职证明文件、任期等。
4. 公司的股东结构及股东结构的变化请提供公司现有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出资取得方式(原始取得/受让取得),并提供现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请提供自公司设立至今的股东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始股东名单、变更时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
5. 公司的关联企业(境内外)请提供关联企业的名单及关联关系和业务范围,并提供主要关联企业成立的合同、章程、政府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
(关联企业包括:公司的母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及公司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以及其他具有20%以上股权关系的企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中任重要职务的企业等)6. 公司章程及章程的变化请提供公司历次变更的公司章程及章程变更时的股东会决议。
清华同方以股票收购方式吸收合并鲁颖电子案例.

清华同方以股票收购方式吸收合并鲁颖电子案例作者简介:胡玄能(1964)男汉族江西省人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会系副教授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投资系博士生一、引言美国著名经济学家乔治·丁·施蒂格勒曾说过:没有一个美国大公司不是通过某种程度、某种方式的兼并而成长起来的,几乎没有一家大公司主要是靠内部扩张成长起来的。
这句话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并购重组对公司成长的重要作用。
随着90年代科技的飞速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经营环境的根本变化促使企业经营战略的转变,企业更加注重销售收入和利润的不断增长。
因此企业纷纷参与争夺适合数字化时代的战略制高点,促使技术不断进步,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垄断势力。
企业并购是企业经营战略快速调整和转变的法宝,因此企业并购风起云涌,西方世界掀起了第五次企业并购浪潮,我国企业也不甘示弱,尤其在1998年,与其他西方国家企业一样,企业并购高潮迭起,令人目不暇接。
就在1998年,清华同方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清华同方)以股票收购方式并购山东鲁颖电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鲁颖电子),开创用股票收购股权方式完成吸收合并,采用权益集合法进行合并会计处理的先河。
这一方式在证券界及会计界引起很大反响,对证券监管部门、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也提出了诸多前所未有的问题。
二、并购各方基本情况1 清华同方清华同方股份公司是以清华大学为依托具有高校背景的股份公司,经中国证监会[监发字(1997)31文号]批准,公司于1997年6月12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00万股,每股发行价8.28元,并于1997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跟一般的高科技上市公司相比,清华同方具有更雄厚的科研实力与先进的科技水平及源源不断的后续科研创新能力。
为使公司经营规模和经济效益保持持续、稳定、快速增长,适应“领域多、产品多、高技术、高附加值、高成长性”的经营特点,公司突破发展产业的传统思路,构筑有自己经营特点的增长模式。
海兰信收购武汉劳雷绿湾无人船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公告编号:2015-042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1、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三沙海兰信海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沙海兰信”)拟出资1200万元投资武汉劳雷绿湾船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雷绿湾”),其中出资200万元人民币收购原股东马卫泽先生持有的10.41%的股权,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对劳雷绿湾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将合计持有劳雷绿湾35%的股权。
2、本次对外投资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出具了相关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合法自有资金。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武汉劳雷绿湾船舶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肖峥嵘成立日期:2012年3月31日注册资本:900万元公司住所:武汉市青山区武东科技发展工业园内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船舶及相关装置的设计与制造;器械工程设计服务;金属结构制造;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零兼营(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的期限内方可经营)。
三、协议主要内容1、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1)原股权持股比例2)出资转让和受让三沙海兰信受让马卫泽先生持有的10.41%的股权,转让价款200万元。
3)增资扩股劳雷绿湾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1240.54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40.54 万元,全部由三沙海兰信认购,认购价1000万元,为保证股东利益,按每2.9365元折合1元注册资本,折合增加注册资本340.54万元。
4)资金使用劳雷绿湾主营业务为铝合金高速艇、测量艇、特种工作艇及无人遥控艇的设计与建造,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300411金盾股份: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中强科技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411证券简称:金盾股份公告编号:2021-074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中强科技的公告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算注销全资子公司中强科技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强科技”)进行清算注销,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清算、注销中强科技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清算注销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中强科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江阴市中强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7658974117住所:江阴市南闸街道东盟工业园区观山路3号成立时间:2004年10月19日法定代表人:张子阳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隐身材料、数码迷彩图案的研究、设计;伪装网、伪装目标、特种伪装服的研究、设计、生产、销售;伪装工程、数码迷彩涂装工程的设计、施工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丙烯酸酯类树脂涂料、环氧树脂涂料的生产;军用车辆的改装;军用迷彩布、军用帐篷、电气机械及器材、通用设备及其零部件、自动化喷涂机械设备的制造、加工、销售;金属材料、建材、五金产品、针织品、纺织品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强科技现有股权结构: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经营状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强科技总资产为61,911,714.25元,净资产7,602,659.54元,2020年度实现净利润-28,418,545.79元。
二、清算注销中强科技的原因中强科技主要从事军事隐身伪装装备及相关服务,受军改影响已连续三年未取得军方统一招标采购的某型号光学训练网、某伪装遮障的大额订单,导致产品滞销,后布局民用市场效果亦不明显。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目次一、新设股权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1)第一部分总则 (2)第二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4)1 可研报告编制概述 (4)1.1可研报告编制背景 (4)1.2可研报告编制依据 (4)1.3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4)2 投资必要性 (4)2.1项目所在地基本情况 (4)2.2项目所需资源条件 (4)2.3目标市场分析 (4)2.4新设合资公司的必要性 (4)3 合资方情况 (5)4 合资方案及公司治理 (6)4.1合资方案 (6)4.2合资公司经营规划 (6)4.3法律、法规及优惠政策 (6)4.4工程建设项目 (6)5 合资方案实施计划 (7)5.1实施计划进度 (7)5.2投资计划 (7)6 财务分析 (7)6.1财务分析依据及有关说明 (7)6.2财务分析有关规定 (7)6.3财务分析步骤 (8)6.4财务分析主要参数 (8)6.5财务分析指标 (9)6.6财务运营指标 (10)6.7利润分配 (12)6.8不确定性分析 (12)7 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12)7.1影响投资的风险因素 (12)7.2应对风险措施 (13)8 结论及建议 (13)8.1综合评价 (13)8.2研究报告的结论 (13)8.3存在的问题 (13)8.4建议及实施条件 (13)9 附表 (14)10 附件 (15)二、股权收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26)第一部分总则 (27)第二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29)1 可研报告编制概述 (29)1.1可研报告编制背景 (29)1.2可研报告编制依据 (29)1.3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29)2 目标公司情况 (29)2.1基本情况 (29)2.2资产现状 (29)2.3经营现状 (29)2.4财务状况 (30)3 收购的必要性 (30)4 股权收购方案 (30)4.1价值评估区间 (30)4.2目标公司价值评估方法 (31)4.3股权收购方案 (33)4.4股权收购方案的法律意见 (33)5 收购后公司的整合与经营 (33)5.1收购后公司的整合 (33)5.2收购后公司的经营 (34)5.3工程建设项目 (34)6 收购方案实施计划 (35)6.1实施计划 (35)6.2投资计划 (35)7 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35)7.1投资估算 (35)7.2财务分析 (35)7.3不确定性分析 (42)8 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42)8.1影响投资风险的因素 (42)8.2应对风险措施 (43)9 结论及建议 (43)9.1综合评价 (43)9.2研究报告的结论 (43)9.3存在的问题 (43)9.4建议及实施条件 (43)10 附表 (44)11 附件 (44)三、增资扩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55)第一部分总则 (56)第二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 (58)1 可研报告编制概述 (58)1.1可研报告编制背景 (58)1.2可研报告编制依据 (58)1.3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58)2 增资扩股必要性 (58)2.1合资公司情况 (58)2.2市场调查和预测 (58)2.3增资扩股的必要性 (59)3 增资扩股方案 (59)4 工程概况 (59)4.1新建工程 (59)4.2固定资产收购 (60)5 实施计划 (60)5.1实施计划 (60)5.2投资计划 (60)6 财务分析 (60)6.1财务分析依据 (60)6.2财务分析有关规定 (60)6.3财务分析步骤 (60)6.4财务分析主要参数 (61)6.5财务运营分析指标 (62)6.6行业运营指标 (63)6.7利润分配有关规定 (65)6.8不确定性分析 (65)7 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65)7.1影响投资的风险因素 (65)7.2应对风险措施 (66)8 结论及建议 (66)8.1综合评价 (66)8.2研究报告的结论 (66)8.3存在的问题 (66)8.4建议及实施条件 (66)9 附表 (67)10 附件 (68)四、附件股权收购项目资产现状编制大纲 (79)第一部分城市燃气工程 (80)1 工程现状 (80)1.1工程概况 (80)1.2工程内容 (80)1.3主要工程量及技术指标 (83)1.4结论 (84)1.5存在问题及建议 (84)第二部分CNG工程 (85)1 工程现状 (85)1.1工程概况 (85)1.2工程内容 (85)1.3主要工程量及技术指标 (89)1.4结论 (89)1.5存在问题及建议 (89)第三部分油库工程 (90)1 工程现状 (90)1.1工程概况 (90)1.2工程内容 (90)1.3主要工程量及技术指标 (93)1.4结论 (94)1.5存在问题及建议 (94)第四部分加油站工程 (95)1 工程现状 (95)1.1工程概况 (95)1.2工程内容 (95)1.3加油站项目概况及技术指标 (96)1.4结论 (97)1.5存在问题及建议 (97)第五部分天然气管道工程 (98)1 工程概况描述: (98)1.1输气线路及工艺站场 (98)1.2自动化控制 (99)1.3通信 (99)1.4供、配电 (99)1.5给排水 (99)1.6消防 (100)1.7热工和暖通 (100)1.8建筑和结构 (101)1.9管道维、抢修点设置 (101)1.10项目用地情况说明 (101)1.11综合能耗分析 (102)1.12管道沿线环境现状 (103)1.13安全 (103)1.14职业卫生 (104)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04)3 研究结论 (104)4 存在问题和建议 (105)4.1存在问题 (105)4.2建议 (105)一、新设股权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第一部分总则1. 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前期管理工作,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股权投资收益,规范新设股权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内容,提高新设股权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水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新设股权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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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天创 5
公告编号:2020-043
沈阳天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收购方:北京天创盛世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盛世”),北京盛 世为沈阳天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交易对方:益阳辉睿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益阳辉睿”) 交易标的:益阳辉睿所持有的新疆天创辰辉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疆天创”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 交易事项:北京盛世收购益阳辉睿所持有的新疆天创51%的股权。 交易价格:2,000万元人民币。 协议签署日期:2020年6月1日。 2、本次收购涉及关联交易情况 益阳辉睿与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 的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 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资产总计
4
期末余额 755,172.09
1,454,700.00 2,243,190.22
699,490.08 24,697.95 2,229,747.65
17,028.43 7,424,026.42
500,199.17
9,660.23
1,609.75 511,469.15 7,935,495.57
单位:人民币元 期初余额 1,473,179.98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540,157,878.13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369,798,726.96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新疆天创经审计的总 资产为人民币7,935,495.57元,净资产为人民币6,070,395.46元。总的交易金额 为2,000万元人民币。标的公司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 产的1.47%,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70%。标的公司 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4%,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41%。根据孰高原则,本次 股权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 上。”《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 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 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 的较高者为准。”
2
理的服务;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手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 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 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新疆天创辰辉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1%的股权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 555 号万达中心 14 号楼 3108 室 法定代表人:张德恒 成立日期:1998 年 3 月 13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开发、生产计算机软件(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计 算机自动化控制设备,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上述产品同类商品、计算机配件及网络通讯设备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 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软件开发、计算机软件测 试。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人民币):资产总额 7,935,495.57 元,负债总额 1,865,100.11 元,净资产 6,070,395.46 元,2019 年度主营收入 24,969,514.74 元,净利润 2,648,626.54 元。 标的公司 2019 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如下: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新疆天创辰辉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 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3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疆天创辰辉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
目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
存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办理工商及相关行政机关变更登记。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 中文名称:益阳辉睿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益阳市沅江市琼湖办事处新沅路1栋206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德恒 主营业务:市场管理、信息技术咨询、其他技术推广、物联网技术、园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