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投标及承发包阶段十大问题浅析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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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对策

浅谈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对策

浅谈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对策范本1:一、引言工程招标投标是建设工程领域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但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存在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投标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本文将对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对策进行浅析,以期为相关方的参考和改进提供。

二、问题分析2.1 招标文件不完善招标文件是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的重要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不完善的情况。

例如,标书费用缴纳方式不明确、招标条件不明确、技术规范不清楚等,都会导致投标人在理解和准备标书过程中存在困难。

2.2 投标人资质审核不严格在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对于投标人的资质审核是非常关键的一环。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往往存在审核不严格的情况。

一些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得以参与投标,严重打乱了市场竞争秩序。

2.3 投标文件评审不公正投标文件评审是确定中标人的重要环节,但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存在不公正的现象。

例如,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利益输送或者存在偏见,评审标准不明确等,都会导致评审结果的不公正。

三、对策建议3.1 完善招标文件应加强对招标文件编制的规范和标准,确保招标文件的准确性和清晰度。

明确标书费用的缴纳方式、招标条件、技术规范等,使得投标人能够准确理解和准备标书。

3.2 加强投标人资质审核应加强对投标人资质的审核,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流程。

对于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坚决禁止其参与投标,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3.3 提高投标文件评审的公正性应严格评审委员会成员的选拔标准,避免存在利益输送和偏见的情况。

明确评审标准,并进行公开、透明的评审过程,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和可信度。

四、结论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的问题是影响市场竞争公正性和透明度的重要因素。

只有通过完善招标文件、加强投标人资质审核和提高投标文件评审的公正性,才能有效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工程招标投标的健康发展。

附件:本文档不涉及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人在进行招标活动中公布的一系列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等。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建筑工程招投标是建筑行业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进展和质量,同时也反映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目前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也制约了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就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希望能够引起相关部门和人们的重视,推动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一、存在的问题1. 信息不对称在建筑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很多时候信息并不对称,招标方和投标方在信息的获取上存在巨大的差异,导致部分投标方对工程情况、合同条款等信息了解不足,从而影响了投标方的竞争力和对工程的真实情况把握。

2. 恶性竞争一些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着恶性竞争的现象,为了获取工程项目,一些施工单位不惜以低价竞标,甚至虚假承诺,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工程的质量。

3. 腐败问题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着腐败问题,一些招标方和投标方之间进行贿赂、串通等行为,严重扭曲了市场竞争,增加了建筑工程成本。

4. 单一评标标准目前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往往只以价格为唯一的评标标准,这种单一的评标标准影响了工程质量和服务水平的考量,使得施工单位只能通过降低价格来提高中标机会,这显然不利于建筑工程的质量提升。

5. 合同管理不规范建筑工程中,合同是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保障,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合同管理不规范,合同条款不完整、不明确等问题导致了后期的合同纠纷和工程质量纠纷。

二、建议1. 完善信息披露机制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可以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机制,招标方应当向投标方充分披露工程情况、合同条款等信息,保证招标方和投标方在获取信息上的对等。

2. 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将招标程序公开透明化是保证竞争公平的重要举措,同时相关部门可以建立建设工程招标市场信用评价机制,对恶性竞争和不良行为进行严惩。

3. 加强监管力度建筑工程招投标中腐败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强化监管力度,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建筑工程总承包招标问题(3篇)

建筑工程总承包招标问题(3篇)

第1篇一、引言建筑工程总承包是指由一个承包单位对整个建筑工程项目从设计、采购、施工到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统一管理和实施的承包方式。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总承包模式逐渐成为主流。

然而,在实际招标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招标的公正性、公平性,还可能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隐患。

本文将从建筑工程总承包招标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分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二、建筑工程总承包招标存在的问题1. 招标文件不完善部分招标文件存在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条款不明确等问题,导致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难以准确理解招标要求,增加了投标风险。

同时,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技术标准、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条款不明确,容易引发争议。

2. 招标过程不规范个别招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串标围标、恶意压价等现象,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

此外,部分招标单位在评标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导致评标结果不公正。

3. 投标单位资质不符部分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材料,甚至存在伪造、篡改资质证明材料的行为,给招标单位带来了较大的风险。

4. 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规范部分招标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未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导致工程量清单存在误差,给投标单位报价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纠纷埋下隐患。

5. 评标方法不合理部分招标单位在评标过程中,未采用科学、合理的评标方法,如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等,导致评标结果不公正。

6. 合同管理不严格部分招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未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导致合同条款不完善,给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隐患。

三、原因分析1. 招标单位管理水平不足部分招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导致招标过程不规范。

这主要是由于招标单位管理水平不足,对招标流程和法律法规不够熟悉。

2. 招标代理机构监管不到位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招标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导致招标过程不规范。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一篇: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摘要:我国建筑市场中最常用的一种竞争方式就是招投标,其主要功能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节约投资和提升投资效益,减少投资成本,优化管理,实行利益的最大化。

可是因为建筑市场发展还不成熟,管理制度不健全和经验不丰富等原因,造成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一定的问题。

据此,本文首先分析了建筑施工招投标存在的向题,接着探讨了建筑工程招投标的建议以及措施,希望能够对同行以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问题及建议建筑工程招投标是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发起人,经过发表招标公告以及向建筑企业发送招标邀请信的方式,来对外发表招标信息和招标内容。

一般情况下,我们邀请具有实力的信用良好的投标人参与竞标,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流程,综合分析以及合理比较各投标者的报价,信用,工期,技术,设备等方面,选择最适合的中标者,并签订合同,来实现招标人利益的最大化,提高投资的效益,对资源进行最大程度的优化。

可是当前许多地方在招投标的时候,存在许多违规操作,私底下进行串通,明招暗定的不合理的情况,给招投标的管理带来了混乱,给建筑工程的质量打上了折扣。

怎样解决这些问题,改变建筑工程招投标目前的现状,下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1建筑施工招投标存在的向题1.1招标方面的问题(1)没有制定科学标准的工程量清单以及建筑工程技术要求说明书。

工程量清单是建筑工程的招标单位提供在建筑工程招标文件之中,它是依照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式对建筑工程所有的建设部分进行计算,将所有的分项工程量列举出的一个详细的清单。

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工程量清单,可以让招标者在编制标底时作为参考,并且也介绍了整个建筑工程的划分,为投标者提供一个竞价的参考,并有利于专家进行评审。

当下我国编制能力和水平不高,设计出来的图纸不详细,标注不清等原因导致中标单位和业主发生纠纷,进而向业主索赔的情况,给业主带来严重的投资失控的危险。

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应对策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应对策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应对策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量的工程项目需要招投标来选择合适的承包商。

工程项目招投标环节存在着许多突出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工程项目的进展和质量。

本文将探讨一些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问题一:价格把关不严在招投标环节中,很多工程项目往往只着眼于价格,而忽视了承包商的实力和技术能力。

许多承包商会故意压低价格以赢得投标,但可能无法提供高质量的施工和服务。

应对策略:1.引入综合评价体系。

除了价格,还应考虑承包商的技术能力、业绩、信誉等指标,给予相应的权重,从而综合评价承包商的综合实力。

2.加强承包商资质审查。

对投标承包商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符合项目要求的技术能力和经验。

问题二:信息不对称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投标方通常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投标方往往了解项目的详细信息,而招标方却不了解投标方的情况,导致招标方无法全面比较各家承包商的能力和价值。

应对策略:1.提供完整的项目信息。

招标方要提供详细的项目文件,包括设计方案、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等,以便投标方能对项目有全面的了解。

2.开展问答环节。

在招投标过程中,可以设立一定的问答环节,使投标方能就项目相关问题向招标方提问,并及时回复,以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问题三:不合理的招标条件有时,招标方制定的招标条件可能不合理,给投标方带来不必要的困难。

要求投标方拥有过高的资质要求或者过多的前期工作。

应对策略:1.评估招标条件的合理性。

招标方应在制定招标文件之前,对招标条件进行评估,确保条件与项目需求相匹配,避免不必要的要求。

2.合理设置前期工作要求。

如果有必要要求投标方进行前期工作,应在合理范围内,确保其工作量和时间可行,并给予合理的补偿。

问题四:招标程序不规范在一些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中,招标程序经常出现不规范的情况,例如招标文件的发布没有及时性、评标过程不透明等。

应对策略:1.建立完善的招标制度。

制定统一的招标程序和标准,确保招标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建筑工程招投标是建筑行业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它决定了工程的质量、效益和安全。

我们也不得不承认,当前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建设工程的质量。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为建筑工程招投标的改进提供一些启发和参考。

一、招标文件规范性不强招标文件是招标工作的最重要环节,它决定了建筑工程招标的公平、公正性。

目前招标文件的规范性不强,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 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

有些招标文件存在规定不清晰、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导致招标过程不够规范,容易引发争议。

2. 招标文件内容不完善。

有些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够完整,对工程的要求、进度、质量等方面没有明确规定,容易给承包商留下漏洞,引发工程质量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规范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确保招标文件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提高招标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招标评标不够公正招标评标是决定招标结果的核心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目前招标评标存在如下问题:1. 评标标准不清晰。

有些单位评标标准不够明确,容易引发评标结果的不公正,影响招标效果。

2. 评标过程不透明。

有些评标过程不够公开、公正,容易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损害招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三、投标单位信誉不够保障投标单位的信誉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但目前投标单位信誉不够保障的问题较为突出。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投标单位资质不够清晰。

有些投标单位的资质证书不够清晰,存在资质不符合、假冒伪劣等问题,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 投标单位诚信不足。

一些投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恶意延期等行为,损害了招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和信誉评定,建立完善的信誉保障机制,加强对投标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招标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建筑工程招投标是指建筑项目的发包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适合的承包方进行合作。

这种方式具有公开透明、竞争性和效率高的特点,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各个环节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

在招标文件的编制中存在问题。

一些招标文件过于复杂,要求材料繁琐,这给企业带来了较大的负担。

一些招标文件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导致企业难以理解和把握要求。

在招标评标过程中存在问题。

一些评标委员会存在不公正、不透明的问题,评标标准不明确,评标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这容易导致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性。

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打不过扒皮狗”问题。

一些承包商出于利益的考虑,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投标,企图通过材料、施工隐患等方式获取利益,严重影响了行业的正常发展。

还存在一些其他问题,例如信息不对称、合同执行问题等。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提出以下建议:明确统一的招投标标准。

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招标文件的编制必须明确、简明扼要,材料要求要合理,不能为了繁复而繁复。

加强对评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公正、客观,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评标标准要明确,评标结果要公开公正,增加了解评标过程的途径。

对招投标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进行惩罚和打击。

加大对“低价中标”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强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净化市场环境。

加强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建立建筑工程招投标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招标信息,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鼓励企业之间的合作,共同承担和推进项目的进行,提高合同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是多方面的,需要政府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解决。

只有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投标制度,才能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进度,推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浅谈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建筑工程招投标是市场经济的重要方式之一,也是推动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机制。

然而,在实践中,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着一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建筑业的发展。

本文将对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

问题一:强调价格优势而忽视质量在当前市场经济的竞争环境下,建筑企业往往会以价格来竞争,通过降低标书报价的原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等方式来赢得招标。

这使得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难以考虑建筑工程的质量问题,从而降低了工程的质量。

解决方案:建立相应的评价和奖惩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处罚,对质量优良的企业进行奖励,鼓励企业提高工程质量。

问题二:过于注重经验积累而忽略创新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企业通常会优选具备更为丰富的经验,在技术实力方面更强的参与者。

这样会导致一些年轻的建筑企业难以在市场竞争中立足。

同时,该方式也容易导致企业忽略对新技术的研究和创新,从而使企业的技术水平得不到提升。

解决方案:建立鼓励创新的机制,对积极开展技术研究和创新活动的企业给予奖励和支持。

鼓励年轻的建筑企业,优化评价机制,让消费者能够真实的了解工程质量,而不是仅仅关注公司的历史和经验。

问题三:标书信息不对称在建筑工程招投标中出现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常常导致一方难以了解对方的真实意图,造成了很大的浪费。

例如,招标方可能无法得知对方真正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而技术方也可能无法了解招标方工程的进度和要求等问题。

解决方案:完善招投标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信息交互平台,使得需要知道的信息直接公布或采取第三方共享平台进行公示,从而实现对信息的公开。

鼓励加强项目方面的交流,例如工程方代表与招标方代表的直接会议,可以促进双方对项目基本信息的了解,避免招标方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发生问题的概率。

总之,建筑工程招投标是市场经济中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但在执行过程中会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应该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相关的规范和标准,防范和化解风险,使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更加规范、透明和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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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投标及承发包阶段十大问题浅析和建议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城市建设要推广工程总承包制。

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6年5月20日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提出了推动工程总承包的二十条具体措施。

2017年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再次提出“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

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政府投资工程应完善建设管理模式,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

”但因为目前尚无一部具体规范和管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法律法规,所以各地在落实工程总承包制时都是依据地方的相关政策文件推进。

且由于各大设计研究总院或大型施工企业集团的工程总承包业务遍布各地,而各地政策又存在差异,致使出现了工程总承包商明明在某地可以的具体操作在另地则面临不被许可的局面,令工程总承包商无所适从。

笔者结合工程总承包项目实践和几个地方的相关政策文件的对比,就工程总承包制下十大主要问题予以简要分析。

一、工程总承包的发包阶段1、相关规定1)《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规定:“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按照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等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2)《上海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发包阶段)“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3)《浙江省关于深化建设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3月23日发布)规定“建设单位可以依据经审批同意的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以工程估算(或工程概算)为经济控制指标,以限额设计为控制手段,以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及工程质量、工期进度要求为标的,开展工程总承包的招标工作。

”4)《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2017年7月1日实施)第六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当先取得初步设计或方案设计批复文件。

”5)《福建省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工作方案》(2016年12月28日发布)规定“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自行决定在可研批复或者初步设计审批后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

”6)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的《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工作指导规则(试行)》规定:“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可以在完成概念方案设计之后进行,也可以在完成方案设计之后进行。

”2、浅析和建议从以上住建部和各地的规定及政策文件来看,通常在项目立项可研批复阶段、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审批后均允许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发包,个别地区如湖南、浙江并不接受项目立项可研批复阶段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鉴于工程总承包模式的特殊性,业主在发包时尤其是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未批复时,业主对项目的要求、规模、标准、功能等尚不能清晰确定;且各地均推广固定总价下工程总承包模式,由此发承包双方均对该种情况下固定总价的风险范围难以进行清晰的界定。

这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会就合同履行的价款调整或风险分配产生争议,有鉴于此,上海和福建虽允许此阶段下的工程总承包发包,但也都设定了特别的条件或规定。

比如上海就规定只有重点产业项目、标准明确的一般工业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BIM建造技术的中、小型房屋建筑项目等七种项目且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设计方案、功能需求、技术标准、工艺路线、投资限额及主要设备规格等均已确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在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阶段进行工程总承包的发包。

福建省则强调在可研批复后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的,宜采用预算后审方式,中标价仅作为合同暂定价,在中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报批手续后,中标人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编制预算。

预算造价经建设单位及财政审核部门(如需)审核确定后作为合同价,并以签订合同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工程总承包的固定总价。

笔者建议:考虑到工程总承包的特征,发包人在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批复后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更易于成本控制和固定总价的风险分配。

工程总承包的发包应以方案设计阶段或初步设计批复后进行为主,特定项目在可研批复阶段实施工程总承包发包的,发承包双方应结合地方主管部门的规定或指导性文件,合理确定合同价格形式和风险责任分配,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

二、工程总承包的发包方式1、相关规定1)《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建设单位可以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方式选择工程总承包企业。

”2)《浙江省关于深化建设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国有投资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依法进行邀请招标。

”3)《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总承包模式实施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暂行规定。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规定:“缩小并严格界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范围,放宽有关规模标准,防止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招标“一刀切”。

在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探索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

”2、浅析和建议根据前述政策性文件规定,尤其是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7〕19号及各地建筑业改革试点地区的相关招投标政策和改革试点措施,在国家计委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基础上,涉及使用全部使用国家资金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或者工程项目性质属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规定的属于必须招标项目且达到规模要求的,工程总承包发包应采用招标方式,对于其他项目可由发包人自主决定直接发包。

但需要注意的是,国办发〔2017〕19号明确提出“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结合“民间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中探索由建设单位自主决定发包方式”的规定,那么在装配式的房屋建筑项目上,根据相关招投标改革的措施和政策是可以进行直接发包的。

但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尚未修订的情况下,商品住宅仍然属于必须招标的项目。

所以涉及到非国有资金的商品住宅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时,如果发包人拟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建议先行征得项目所在地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同意该项目直接发包的批复,并在直接发包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承包人接受采取直接发包的方式。

这样就可以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角度,一定程度内避免因当前阶段上位法尚未修订造成改革措施与上位法冲突导致合同无效的风险。

三、工程总承包商的资质要求1、相关规定1)《建设部关于工程总承包市场准入问题说明的函》(建市函[2003]161号)指明:“在《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2]24号)取消了工程总承包资格核准的行政审批后,为加强对工程总承包工作的监督管理,我部今年印发了《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

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工程总承包资格证书》废止之后,对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的企业不专门设立工程总承包资质。

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

”2)《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者施工资质,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和工程业绩。

”3)《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2015修改)第三十九条:“ 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可以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

”5)《上海市工程总承包试点项目管理办法》第七条(承包人资格):“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具备与发包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和事务所资质除外)或施工总承包资质……。

”6)《浙江省关于深化建设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

”7)《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七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业企业资质;……。

”8)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的《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工作指导规则(试行)》规定:“在设置投标条件时可淡化资质管理,实行能力认可,在工程实施时回归资质管理,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别承担设计、施工任务。

”2、浅析和建议从以上相关资质管理规定和政策文件看,除了深圳改革措施步伐较大,对工程总承包商“淡化资质管理,实行能力认可”外,其他国家和地方文件均强调工程总承包商应具备勘察、设计或施工资质。

笔者认为,工程总承包在发包时业主仅确定发包项目的规模、范围、功能和一些主要性能指标,尚无确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甚至有些工程在可研阶段招标时尚无方案或初步设计文件,放宽资质要求不利于项目设计和施工的质量、安全及项目功能和业主要求的实现。

在当前国内建设市场存在大量不规范竞争行为的客观情况下,不宜放开工程总承包商的资质要求。

同时笔者注意到,近年来住建部及各地的文件对于工程总承包商的资质更强调设计或施工资质,这主要是因为国内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主要以EPC、D-B为主,故而对于设计或施工资质要求较为明显。

勘察单位虽然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可以承接资质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总承包业务,但考虑到勘察工作的阶段性,并不明显贯穿设计、施工、采购全过程;且勘察单位作为工程总承包商时对设计、施工和采购单位的管理相比以设计为龙头、施工为核心的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较为薄弱,而总承包的项目管理和难度更大,因此笔者倾向于发包人在招标时对工程总承包商的资质要求以设计或施工的资质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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