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市失地农民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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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失地农民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商丘市失地农民现状的调查与思考

291商丘市失地农民现状的调查与思考商丘市在河南省的东部,设有2个区和6个县城,面积达到10704平方公里,2019年,商丘市常住人口为733.3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和乡村人口数量分别是328.77万和404.59万,占比分别是44.83%和55.17%。

2019年商丘市生产总值为2911.20亿元,新增的城镇就业8.59万人。

国家统计局预计到2030年,我国因城镇化产生的失地农民人数会超1亿,而其中二分之一的失地农民,会因失地导致生活无法保障的情况,而失地农民的保障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为了促进经济社会的良性发展和更快更好的推动商丘市农村城镇化,面对这颇为严峻的社会形势,亟需处理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1 商丘市失地农民现状2020年3月份,商丘市人民政府连发三份征收土地方案通告,拟征地673.368亩,涉及23个村民组。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照河南省政府公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进行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照《商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收土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商政〔2017〕52号)据实补偿。

1.1 商丘市征地的补偿情况就商丘市失地农民群体而言,他们既不同于普通农民可以利用自己所拥有的土地来获取经济收入,又不同于城镇居民有在城市里的谋生手段。

失地农民群体普遍年龄较大,受教育水平不高,拥有的生活技能也相当局限。

目前从整体上来看,对于商丘市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保障水平是偏低的,并没有针对失地农民的实际情况。

政府所发放的失地补偿金是一次性的,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商丘市失地农民日后的生活问题,没有系统的社会保障措施往往会导致这些农民陷入先富后贫的境地。

1.2 商丘市农民被征地的原因通过进行问卷调查,整理相关数据可知(表1),商丘市被征地农民的类型与城市扩张发展的方向大致一致,总体上表现出由主城区向近郊区的特点,农民被征地而失地的原因最重要的是城镇化用地,占40.2%,其次是修路等公共设施建设征地和建设工业园区用地,分别占22.8%和22.1%,基本上呈现多元化的特征。

北京市2019年征地生活补助标准

北京市2019年征地生活补助标准

北京市2019年征地生活补助标准2019年,北京市征地生活补助标准有所调整。

征地生活补助是指在城市建设中,政府对被征地农民或城镇居民的生活困难进行补偿的一项政策措施。

这一政策旨在保障被征地人民的基本生活权益,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过渡到新的生活环境中。

根据北京市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2019年北京市征地生活补助标准如下:1.住房补助:根据被征地户家庭实际住房情况,提供相应的住房补助资金。

具体标准为:城镇户每户按50万元人民币补助,农村户每户按30万元人民币补助。

2.过渡期生活费:补助征地户每人每月生活费。

具体标准为:城镇户每人每月700元人民币,农村户每人每月600元人民币。

3.物业管理费:为被征地户提供物业管理费补助。

具体标准为:每户每月110元人民币。

4.就业补助:对被征地劳动力进行就业培训和一定的就业补助。

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年培训费用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就业补助每人每年不超过3000元人民币。

5.教育补助:为被征地户子女提供教育补助。

具体标准为:补助幼儿园每生每年3000元人民币,小学每生每年4000元人民币,初中每生每年5000元人民币,高中每生每年6000元人民币。

6.医疗保障:为被征地户提供医疗费用补助。

具体标准为:补助城镇户每人每年2000元人民币,农村户每人每年1000元人民币。

征地生活补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政策,对被征地人员的生活有着积极的影响。

通过提供住房补助,能够帮助被征地户改善居住条件,缓解他们因征地而面临的居住问题。

过渡期生活费能够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帮助被征地户度过较长的过渡期,在新的生活环境中逐渐适应。

物业管理费的补助则可以减轻被征地户的负担,维持良好的居住环境。

此外,就业补助、教育补助和医疗保障也能够帮助被征地人员在生活上得以顺畅过渡。

作为北京市征地生活补助的受益者,被征地人员应当积极了解相关政策和标准,确保自身的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政府部门也需要加强对征地过程中补偿政策的宣传和落实,确保被征地人员能够顺利享受到相应的补助。

国家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国家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国家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土地资源的不断被占用,失地农民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

在他们的身上,有着老年人口中普遍存在的内心焦虑——养老问题。

为了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我国政府不断完善和加强相关政策,特别是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方面的政策。

这项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失地农民晚年生活的权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

下面,本文将从政策制定的背景、政策的实施、政策的优点和不足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政策制定的背景主要是贫困和风险社会的发展,加之城镇化的进程,使得农村人口的外流增多,大量的农民进入城市,而大量的农村人口却没有保障,失去了原有的生活资源,导致了人口的流失、生活压力增加等问题。

因此,政府制定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满足广大失地农民的养老需求,促进城镇化进程和社会和谐发展。

二、政策的实施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主要的形式是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政府把失地农民纳入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制度,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贴以及政策倾斜。

同时,政府还鼓励各地建立失地农民专属的社会保险制度,为这一群体提供更完善的保障。

三、政策的优点对于失地农民而言,政策的优点不言而喻,首先,失地农民可以享受到比较完善的保障,减轻失地农民的生活压力,改变失地农民的现状,提高这一群体的生活质量;其次,政策还为失地农民提供了一条重回社会的道路,使他们能够获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实现社会转型、阶层固化、城乡分化的和谐发展。

四、政策的不足政策的不足则是政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比如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考虑不全面、实施不到位、缺乏跟踪管理等问题。

此外,由于失地农民的数量庞大,制定出的政策也有不尽如人意的一面。

综上所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虽然尚处于发展初期,但是随着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的实施,以及其他支持形式的多样化趋势而不断发展和完善。

2019年土地补偿新标准出来了11页word

2019年土地补偿新标准出来了11页word

2019年土地补偿新标准出来了,家在农村的有福啦!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城市拓展,政府征取大量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大家可以看一看。

小伙伴你家的地被收了补助了多少钱?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

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 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标准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

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呼和浩特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探究》范文

《呼和浩特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探究》范文

《呼和浩特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探究》篇一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土地资源逐渐成为了重要的资本资源。

在呼和浩特市这样一座蓬勃发展的城市中,许多农民因土地征收而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

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呼和浩特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现状、问题及解决对策,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二、呼和浩特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现状(一)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概况近年来,呼和浩特市政府在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制定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设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等。

这些政策在某种程度上为失地农民的养老提供了保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的实际问题尽管政策已经实施,但失地农民在养老保障方面仍面临诸多实际问题。

首先,部分失地农民对相关政策缺乏了解,导致他们无法及时享受应有的待遇。

其次,一些失地农民的养老金水平较低,难以满足其养老需求。

此外,随着土地征收的不断进行,部分地区的就业岗位与技能培训并不足以支撑失地农民的生活与养老。

三、呼和浩特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分析(一)政策宣传与执行不到位政府在宣传和执行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时存在不足,导致部分农民对政策不了解或理解不全面。

此外,部分地区在执行政策时存在不严格、不公正的现象,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单一、养老金水平较低当前,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相对单一,主要依赖于政府补贴和个人缴纳的保险费。

这导致部分地区的养老金水平较低,难以满足失地农民的养老需求。

(三)就业岗位与技能培训不足随着土地征收的不断进行,虽然提供了部分就业岗位,但与实际需求仍有较大差距。

此外,部分地区缺乏针对失地农民的技能培训项目,导致他们难以适应新的就业环境。

四、解决呼和浩特市失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的对策建议(一)加强政策宣传与执行力度政府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失地农民充分了解并理解相关政策。

失地农民补偿标准最新

失地农民补偿标准最新

失地农民补偿标准最新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土地资源的需求与利用也越来越
广泛。

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失地农民的权益和补偿
标准。

失地农民补偿标准的确定,直接关系到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方面。

因此,最新的失地农民补偿标
准备受到广泛关注。

首先,失地农民补偿标准的最新调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
是补偿标准的金额,二是补偿方式的多样化。

在金额方面,根据国
家相关政策的规定,失地农民的补偿金额应当综合考虑土地的等级、地段、土地市场价格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偿标准。

在补偿方式方面,可以采取一次性经济补偿、安置住房、就业培训等多种方式,满足
失地农民的多样化需求。

其次,失地农民补偿标准的最新调整需要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
发展水平和土地资源的实际情况。

不同地区的失地农民补偿标准可
能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同时,政
府部门应当积极引导和支持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和创业,为他们提供
更多的发展机会和保障措施。

最后,失地农民补偿标准的最新调整需要充分尊重失地农民的意愿和利益诉求,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确定补偿标准和补偿方式时,应当充分听取失地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他们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同时,加强对失地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顺利融入新的生活环境。

综上所述,失地农民补偿标准的最新调整是一个复杂而严肃的问题,需要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失地农民共同努力,共同促进失地农民补偿标准的科学、合理和公正。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2019年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2019年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2019年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城镇及其郊区的菜田、工矿区的菜田、精养鱼塘为该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九至十倍;二)水田、园地和本条第(一)项规定以外的菜田,为该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九倍;三)旱田,人工草场,为该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八倍;。

一、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办法吉林市征地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4、其他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征收土地需要迁移铁路、公路、高压电线、通讯线、广播线等,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编制投资概算,列入初步设计概算报批。

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用地单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它非农业建设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5、农村征地补偿标准要求(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2019征地补偿标准

2019征地补偿标准

2019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是指政府或其他组织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进行的经济补偿。

2019年,我国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以更好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下面将详细介绍2019年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2019年征地补偿标准在确定补偿范围时,对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征地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过渡期生活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等。

其中,土地补偿费是根据被征地土地的类型、土地面积、土地等级、土地市场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的,确保被征地农民能够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过渡期生活补助费和安置补助费则是为了帮助被征地农民顺利过渡到新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设立的,从而有效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权益。

其次,2019年征地补偿标准在补偿标准的确定方法上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规范。

针对不同类型的征地项目和不同地区的情况,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补偿标准的确定方法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使补偿标准更加科学、合理。

同时,对于征地补偿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也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被征地农民能够及时、全额地收到补偿款项,避免了因补偿款项拖欠而导致的经济损失。

再次,2019年征地补偿标准在补偿标准的调整机制上进行了完善。

相关政策规定了征地补偿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土地市场价格、农民收入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定期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变化的需要。

这一举措有效地提高了征地补偿标准的灵活性和针对性,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2019年征地补偿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加强了监督和管理。

相关部门对征地补偿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建立健全了相关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了对征地补偿款项的使用和流向的监督,确保了补偿款项的合理使用和落实到位。

综上所述,2019年征地补偿标准的调整和完善,有利于更好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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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失地农民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分析
我市失地农民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分析
我市的失地农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因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依法批准,由国土部门实施统一征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且失地后人均农业用地少于200平方米(0.3为亩)的在册人员(空挂户除外),包括现役义务兵、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返回原籍的归正人员。

一、失地农民享受的有关政策待遇
为有效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维护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XX市人民政府出台于XX年《关于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济政发〔2004〕XX号),在全市建立了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我市同年随后出台了《X城X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X政发〔2004〕XX号),在全市城乡普遍建立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各级人力X源和社X保障XX部门主管失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障。

失地农民的保障主要有社会保障和就业培训两个方面。

失地农民的主要保障有:
(一)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采取个人专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男XX 周岁、女XX周岁以上失地农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我市现在年
满XX周岁的农村居民可以领取XX元/月的基础养老金,失地农民领取的养老金包括两部分:个人帐户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

(二)社会救助保障。

对男XX周岁、女XX周岁以下失地农民,属农民身份的,符合农村低X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农转非”的,符合城市居民最X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纳入城市低保。

对特困户、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按照有关社会救助政策纳入救助范围。

符合分类施保条件的,在差额救助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低保金,解决实际生活困难;符合低保中重残条件的由残联发给残疾生活金。

(三)医疗救助。

提供资金为农村低保家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城市低保家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符合大病救助条件的困难患者可以享受到最高XXX元大病救助资金(农村低保最高XXX元)。

(四)住房救助。

对符合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条件的,提供X万元的资助资金,帮助其新建XX平方米左右的住房。

(五)教育救助。

针对当年考入高等院校本科的低保家庭新生,提供XXX的教育救助金;针对当年考入一本的失地农民子女,提供XXX元的教育救助金,解决他们的入学难题。

(六)临时救助。

在失地农民家庭遇到天灾人祸、意外事故等突发性、偶然性因素,造成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出现临时生活困难时,民政部门给予一种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生活救助。

(七)就业培训劳动保障。

以新增被征地农民为重点人群,以劳动年龄段内被征地农民为就业培训重点对象。

坚持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鼓励引导各类企业吸纳被征地农民就业,支持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和
自主创业。

在城市规划区内,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和城镇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在城市规划区外,允许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利用留地发展第三产业,或以地作价出资(入股)、联营形式,参与有稳定盈利能力的合作开发建设。

(八)其他救助。

对城市低保家庭热力部门取暖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减免X元;广播电视部门按XX元/月的标准收取数字电视收视费(正常XX元/月);房管局提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保障;对城乡低保家庭:教育部门减免学杂费、住宿费,提供助学金,资助幼儿学前教育XXX元至XXX元,用于幼儿在园期间的保教费用及伙食费用;司法部门给予法律上的援助;医院也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减免患者的部分费用。

二、失地农民生活保障资金的来源
《XX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XX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XXX号)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全部被征收或者征收土地后没有条件调整承包土地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的XX%支付给土地承包户,主要用于被征收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生产生活安置,其余的XX%支付给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兴办公益事业或者进行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

同时,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和就业保障制度。

规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其中政府出资部分不低于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XX%,补贴资金直接拨至当地社保资金专户,不落实不予批准征收土地。

与此同时,被征地农民将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和就业服务体系,市、县政府应从当地土地出让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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