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规范住宅区通信接入行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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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移有限计〔2013〕366号

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规范住宅区通信接入行为的通知》

呼和浩特分公司: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内建设〔2013〕190号)精神,规范呼和浩特地区驻地网接入建设,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规范住宅区通信接入行为的通知》发给你们,请你分公司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其他分公司在驻地网接入建设中也可参考。

2013年11月15日

抄送:马险峰、包头分公司、呼伦贝尔分公司、兴安分公司、通辽分公司、赤峰分公司、锡林郭勒分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巴彦淖尔分公司、乌海分公司、阿拉善分公司、工程建设部、市场经营部、网络部、联合工作办公室、计划部

2013年11月15日印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内蒙古有限公司共印19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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