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规定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药品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三、药品储存1.储存环境•药品储存室应保持清洁、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
•温度应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按照药品的要求进行分类储存。
•应设置温湿度记录仪,定期检查并记录温湿度数据。
2.储存设施•药品储存柜和货架应整齐摆放,合理利用空间。
•药品应按类别和有效期进行分区存放,避免过期药品混放。
•易碎、易腐败药品应单独存放,并进行标识。
3.储存管理•药品储存前应对包装进行检查,杜绝破损包装的入库。
•药品储存前应进行验收,核对数量和有效期。
•药品储存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更新进货记录。
•药品储存柜应定期清洁,避免积灰和异味。
四、药品养护1.养护措施•药品的光敏性药品应存放在避光的环境中。
•药品的温敏性药品应存放在低温环境中,避免高温暴晒。
•药品的湿敏性药品应存放在干燥环境中,避免潮湿和漏水。
2.养护记录•对存放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建立养护记录表,记录养护的时间和养护人员。
•每日对存放有特殊要求的药品进行养护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3.养护人员•养护工作由专门的养护人员负责,具备相关药品养护知识和技能。
•养护人员应接受定期培训,提高养护技能和养护质量。
五、药品安全1.安全措施•药品储存室应设置防火设施和防盗措施,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储存涉及危险药物的区域应进行合理隔离,并设置相关警示标识。
2.安全培训•所有涉及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的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培训,提高药品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六、责任和监督1.责任分工•药品储存和养护工作由指定的责任人和部门负责,明确责任分工。
2.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和养护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应坚持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的原则。
第四条药剂科负责医疗机构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的组织实施,各级药剂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药品储存第五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第六条药品应按照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贮藏要求进行储存。
(一)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二)常温库:温度保持在10-30℃。
(三)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第七条药品储存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5%-75%之间。
第八条药品储存应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第九条搬运和堆码药品应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药品包装。
第十条药品应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为绿色,待确定药品为黄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
第三章药品陈列第十二条药品陈列应按照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列。
第十三条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应分开摆放。
第十四条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避免阳光直射。
第十五条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
第四章药品养护第十六条药剂人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十七条药剂人员应关注近效期药品,距效期六个月的药品应另存放,并做好明确标志,按月上报,以防失效。
第十八条对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缩短检查周期。
第十九条药剂人员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机构进行处理。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一、为规范本单位药房药品储存与养护,确保药品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经常进行清理和消毒,并采取必要的控温、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防污染等措施,保证药品质量。
三、入库药品按批号摆放,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放,药品堆码规范、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且应留有一定距离,与库房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
四、药品实行分类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品分别储存、分类存放;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开存放。
五、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储藏要求进行储存:冷藏区2~8℃,阴凉库不高于20℃,常温库10~30℃,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5%~75%之间。
所以药品要按照其说明书中规定的条件储存。
六、库房药品要实行色标管理。
合格药品库(区)为绿色,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
七、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和管理。
八、配备药品养护人员,定期对储存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监测和记录储存区域的温湿度, 坚持每日上午10点,下午3点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具体情况和药品的性质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九、对药品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做好记录并建立相应的养护档案,按照“三三四”原则,一般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重点品种(如:近效期、易潮解、易霉变、见光易分解等)每月养护一次。
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养护记录应保存至超过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二年。
十、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一、药品储存要求1.药品的存放地点应该干燥、通风、温度适宜;2.药品的储存区应设有专门的货架,不同种类的药品要分开存放,保持分类整齐;3.存放的药品要符合有效期限的要求,过期的药品不能使用;4.要定期巡查存放区域,维护储存的药品,及时处理损坏或变质的药品。
二、药品养护要求2.防潮、防尘、防虫是药品养护的重要步骤;3.药品的存放要按照冷藏、常温、避光等特殊要求进行处理;4.遵循药品使用前的准备要求,比如需要摇晃、稀释等特殊操作,必须按照要求进行。
三、药品安全管理1.药品储存和养护区域要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2.要建立药品的出入库管理制度,所有的进出流程都要有记录,并进行核对;3.对重要药品的储存区域要设置监控摄像,保障药品的安全性;4.定期组织对药品储存和养护区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四、药品灭菌管理1.对于需要灭菌的药品,必须按照灭菌要求进行处理,确保药品的无菌状态;2.灭菌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有效的灭菌效果;3.灭菌药剂要符合规定的药物储存和养护条件,避免受到其他环境因素的影响。
五、药品库存管理1.要制定合理的库存管理计划,有计划地进行药品的采购;2.定期检查库存药品的数量和有效期限,进行必要的补充或处理;3.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药品库存过期和浪费;六、药品使用管理1.要建立健全的药品领用和申领制度,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取得合适的药品;2.对使用过的药品进行及时处理,避免二次使用或混淆。
以上是一份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根据具体情况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制定并执行这样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单位的管理水平。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规定

药品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在库药品的养护检查,确保储存药品的质量,管理安全及药品的正常运转,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实施条例、浙江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此制度;二、药库应与生活区域分开,做到环境整洁、无污染物;有防虫、防鼠、防霉变的设备;有避光、通风、除湿设备;三、药库必须根据药品的储存要求设立常温、阴凉和冷藏库,储存药品的设施与地面、墙、顶、散热器之间、药品堆垛之间有一定的间距;其中药品与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得小于30厘米,与外墙、地面的间距不得小于10厘米;四、药库实行色标管理;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以黄底白字标明,并设有退货登记本;合格药品库区、有中药饮片配方的零货称取库区以绿底白字标明;不合格药品库区以红底白字标明,并设有不合格药品登记本;五、按照药品的储藏条件储存药品,保证药品质量;六、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做好药库的温度、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度、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当及时采取调控措施,并做好记录;每天上午九时和下午三时各记录温湿度一次,分别记录调节前和调节后的温湿度;储存药品的冷库柜温度应当保持在2-10℃,每天要坚持查看,并记录;阴凉库温度不应超过20℃;常温库温度应当保持在10-30℃;药库的相对湿度应当保持在45-75℃;七、储存药品应当按品种、批号分类堆放;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当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品等应当分别储存、分类存放;过期、变质、被污染等药品应当放置在不合格库区;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应当专库或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八、每月对药品进行检查养护;九、养护过程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应立即上报,确认有问题时,将药品放入不合格区,并进行记录;十、对半年以内的近效期药品和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应当视情况缩短检查周期,对近效期药品要及时使用;十一、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并及时处理;。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5篇)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1、药库、药房应建立和健全药品保管养护____,全面负责药品储存养护工作,防止药品变质失效,确保财产免受损失。
2、药库、药房均应配置防尘、防潮、防污染、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设施。
特殊管理药品还应配置必要的防盗或防护设施。
3、合理使用库容,做到五距合理、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所有药库的药品存放区均应配备底垫或货架;药房应配置适宜药品陈列的货架或货柜,摆放整齐,无倒置现象,并设置拆零专柜或专区。
根据药品的性能和储存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保证药品质量。
4、养护员坚持以预防为主、养护为辅的方针,每季对药库、药房药品全面检查一次,将易变质的药品、储存时间长的药品、拆零药品、近效期药品以及不合格药品的相邻批号等作为重点养护品种,必须酌情增加养护次数。
做好养护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与质量管理室联系,对有问题的药品应设置明显的标示牌,并暂停调拨或使用。
5、质量管理组负责对养护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包括审核药品养护工作计划、处理药品养护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监督考核药品养护工作质量。
6、药库药品应按规定的储存要求实行专库存放,即。
(1)西药、中成药、生物制品与中药饮片分库存放。
(2)特殊管理药品、危险品实行专库存放。
(3)根据药品的温湿度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保证药品质量。
7、做好药库的安全及分类储存工作,药品实行分开摆放,即:(1)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2)性质相互影响、容易串味的药品分开存放。
(3)品名和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分区存放。
(4)化学原料药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
8、药房药品的储存实行分房或分区摆放,即。
(1)西药、中成药、生物制品与中药饮片分药房或分区摆放。
(2)注射剂、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
(3)药品按用途与功能分类定位,整齐存放。
(4)拆零药品集中专区或专柜摆放。
(5)特殊管理药品集中专区或专柜摆放。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1. 引言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是医疗机构的重要部分,关系到药品的使用效果、药品的安全性与药品的质量保障。
因此,对于药品储存与养护的管理,需要有完善的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化管理。
2. 药品储存2.1 药品储藏环境药品储藏环境应符合药品质量标准和规定。
储藏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降水及阳光直射,温度不应过高或过低,无异味及有害气体等污染。
2.2 药品储藏区域分配药品储藏区域应分类存放并贴有标签。
各类药品的储存位置应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禁止混存。
易污染或易变质的药品要隔离存放,标识明显。
储藏区域要保持卫生,无垃圾杂物。
2.3 药品储存操作药品储存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储存。
新进药品要先进行验收检查,验收完毕后方可储存。
储存时,要注意对药品的标识、检定日期、过期期限等进行核对和记录。
3. 药品养护3.1 药品包装药品包装应在外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贮藏条件等信息。
外包装应完整无破损,不得使用已破损或变形的药品包装。
3.2 药品养护区域分配药品分区储放,应根据其特征与要求分别进行管理,避免混放、混储,以防造成污染、变质及误用。
3.3 药品养护温度及湿度要求药品的养护温度及湿度要符合其贮藏条件的规定,避免各类药品被气温、湿度波动影响其药效。
3.4 药品养护托盘使用药品养护托盘应具有合格证书,表面光滑平整不刮花,无毛刺及无毛屑。
养护托盘应经常清洗消毒,防止药品污染。
使用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养护托盘的把手不得接触药品。
4. 药品验收4.1 药品验收标准医疗机构内。
负责药品的验收工作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资格考试,并具有一定的药学理论及技能,掌握药品验收的标准及流程,确保药品验收符合规定。
4.2 药品验收程序药品验收一般包括验收单的填写、药品的检验、药品的接收等程序。
对药品的包装、标签及适用期等进行查看与核实。
送来的药品必须与过程记录单同步更新,完成后由财会人员出具入库证明。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4篇)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或药品生产企业为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提高药品管理效能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
1. 药品储存要求:药品储存的环境应符合相关规定,如温度、湿度、光照等要求。
药品应分门别类、分区域存放,保持整洁干燥,防止灰尘和异味污染。
不同种类的药品应按照规定的方式分装、分仓存放。
2. 药品储存管理:药品储存管理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药品的配送、储存、接收、分发等工作。
储存区域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储存环境的良好状态。
药品的进销存情况应进行记录和定期盘点,确保药品的数量和质量安全。
3. 药品储存安全措施:药品储存区域应设置门禁系统和监控设备,保证药品的安全性。
特殊要求的药品如毒性药品、易爆药品等应单独存放,并由专人管理。
储存区域应配备灭火器材,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4. 药品储存流程管理:药品的储存流程应规范,包括配送、接收、验收、上架、分发等环节。
药品的配送应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确保药品在途中的安全性。
验收药品时应注意查看药品的有效期和包装完整性,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上级。
5. 废弃药品处理: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应明确废弃药品的处理办法,包括废弃药品的分类、收集、转交等流程。
废弃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转交处理。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的落实,能够有效提高药品管理水平,保证药品质量安全,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了规范药品储存管理行为,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药品储存工作的员工,包括药房、药库、药品配送中心等单位。
三、药品储存环境要求1. 温度:药品的储存温度应符合药品说明书中所要求的存储温度。
不同类型的药品的储存温度要求不同,需根据药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储存。
2. 光照:药品储存区应保持阴凉、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药品应储存在干燥、不受光照的地方,防止药品受潮、结块、变质。
3. 通风:药品储存区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有利于药品的保鲜和防止异味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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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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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储存与养护管理制度
一、药品的储存
1、药房药剂师应按规定摆放药品: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垛与顶的距离不小于30厘米;垛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5厘米,以利于空气的流通。
2、做好药品的分类储存工作:根据药品的性能及要求,分别存放于常温处、阴凉处、冷柜;药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应分开存放;
3、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合格品分开存放,并建立不合格品台帐,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帐货混乱的严重后果。
4、做好药房的安全保卫工作,设立双休日及节假日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
二、药品的养护
1、设立专职或兼职养护人员。
养护员要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
2、药品养护人员协助药剂师做好温湿度的管理工作,保持冷藏柜温度在2-8℃之间,常温温度在0-30℃之间;相对湿度在45%-75%之间,当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立即采取保温、降温、除湿、加湿等措施;于每日下午2:30-3:00记录一次药房温湿度,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3、每季度养护一次药品,对重点养护品种每月检查一次;每月汇总、分析、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并建立药品养护档案,内容包括:养护记录、台帐等。
4、养护中发现质量问题,应悬挂黄色“暂停发货”标志,并报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