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救护协议
矿山应急救援协作协议(3篇)

矿山应急救援协作协议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健全我县矿山应急救援机制,完美全县矿山应急救援协作网络,强化救援队伍建设,规范应急救援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矿山企业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经____年____月____日全县矿山企业负责人会议讨论协商,达成本应急救援协作协议。
一、全县所有矿山企业为协作成员单位,应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应急救援自救或协作职责。
二、按照片区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乡镇为片区,每个片区企业设一牵头单位,各矿山服从牵头单位调度,牵头单位听从乡镇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最后按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安排开展救援工作。
三、各矿山企业加强本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完善应急救援责任制和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救援器材和设备,搞好救援队伍的培训,每年按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保持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四、片区应急救援牵头单位在做好应急队伍的建设同时,加强经验交流,指导和帮助片区其它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五、应急救援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在第一时间组织自救,抢救受害人员,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因素。
2、协作单位接到事故救援调底指令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本单位的救援队伍赶到事故单位,由现场指挥部安排开展协救。
3、协作救援单位实行无偿救援,只有在接到撤离指令时方可撤离。
六、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生效。
牵头单位(盖章):协作单位(盖章):____年____月____日矿山应急救援协作协议(二)甲方:乙方:根据甲方矿山土方工程需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山土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公正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希甲乙双方共同友好遵守。
1、乙方包挖、包运、包推废土(包推甲方车辆运的废土,但数量不能多余乙方)运土尽量就近安排,路段在一公里左右范围内,如果遇到难挖的石方或其它,由甲方解决,包安全文明施工。
矿山医疗救护协议

矿山医疗救护协议一、背景介绍随着矿山行业的发展,安全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矿山作业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意外事故,因此制定一份完善的矿山医疗救护协议至关重要。
二、目的和范围1. 目的:确保矿山作业中发生事故时,能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护,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影响和人员伤亡。
2. 范围:适用于所有从事矿山作业的员工,包括矿山管理人员、工程师、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救护设备与人员1. 矿山应设立急救中心,并配备专业急救人员,他们应获得相关急救证书,并定期进行培训,以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2. 急救中心应配备基本的急救设备,包括急救箱、心电监护仪、自动体外除颤器等,以满足复杂急救操作的需要。
四、应急方案1. 矿山应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处理流程、责任人员及联络方式,并定期组织演练。
2. 各岗位工作人员应进行相关的急救培训,紧急情况下能够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进行救治。
3. 各岗位工作人员应掌握应急电话号码,并能迅速拨打报警电话。
五、事故处理流程1. 发现事故:任何员工在发现矿山作业中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安全之后报告给相关部门。
2. 报告事故: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通知急救中心及其他相关人员前往现场。
3. 伤员救治:急救中心专业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对伤员进行救治,提供必要的急救措施。
4. 事故调查: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展开调查,了解事故原因,以及制定预防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六、应急救护培训1. 矿山应制定急救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护培训。
2. 急救培训的内容包括基本急救技能、心肺复苏术、骨折固定、出血止血等常见伤病处理方法,以及急救设备的操作使用等。
七、例外情况1. 对于较严重的事故,矿山应及时联系当地医院,确保伤员能够得到更好的医疗救治。
2. 在特殊情况下,矿山可以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提供更全面的急救及救援服务。
八、协议评估和修订1. 矿山应定期评估协议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矿山救护协议书统一格式

矿山救护协议书统一格式矿山救护协议书一、目的与背景为保障矿山工人在发生事故或突发状况时的安全与生命健康,提高矿山救护工作的效率和水平,特制定本矿山救护协议书。
本协议书适用于所有矿山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煤矿、金矿、铜矿等各类矿山。
二、救护组成员的选拔与培训1.救护组成员的选拔为确保矿山救护工作的专业性和救援能力,制定如下救护组成员的选拔条件:(1)具备相关医疗救援背景和资质证书;(2)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熟悉矿山环境;(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心理疾病;(4)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责任意识。
2.救护组成员的培训为提高救护组成员的应急救援和心理疏导能力,规定如下救护组成员的培训内容:(1)基本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心肺复苏、骨折固定等;(2)救援技能培训,包括使用救生绳索、灭火器等;(3)心理疏导培训,包括应对紧急情况下的心理压力等。
三、矿山救护设备的配备与维护1.救护设备的配备为确保救护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规定如下救护设备的配备标准:(1)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呼吸机等必备医疗设备;(2)绷带、止血剂、救生箱等急救用品;(3)应急通讯设备,包括对讲机、手机等;(4)安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绳等。
2.救护设备的维护为确保救护设备的正常运作和延长使用寿命,制定如下救护设备的维护规定:(1)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并有相应记录;(2)设备使用完毕后及时归位并妥善保存;(3)定期更新设备,确保设备的技术性能与时俱进。
四、事故与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理1.应急处理程序为确保事故与突发状况的迅速应对和救援工作的有序进行,规定如下应急处理程序:(1)发生事故或突发状况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2)迅速排除危险源,并保证人员安全撤离;(3)通知救护组成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救援;(4)按照先救护、后转送,尽快将伤员送至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救治。
2.应急通讯系统为确保事故与突发状况的及时沟通和协调,规定如下应急通讯系统:(1)建立矿山内部的紧急通讯网络,包括对讲机、手机等;(2)与当地医疗机构、应急救援中心建立联系,及时报告事故情况与救援需求。
矿山应急救援协作合同5篇

矿山应急救援协作合同5篇篇1合同编号:【编号】甲方:【甲方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乙方名称】,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乙双方在矿山应急救援领域拥有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为加强协作、提高矿山应急救援能力,共同签署本应急救援协作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合作背景及目的双方本着共同应对矿山事故风险,提高应急救援响应速度和效率,保障矿山安全生产的原则,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作战的方式,建立长期稳定的应急救援协作关系。
二、合作内容及方式1. 资源共享:甲乙双方应互相提供必要的应急救援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救援队伍、装备、物资、技术等。
2. 协同响应:在接到矿山事故报告后,双方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响应程序,协同行动,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 培训与交流:双方应定期组织矿山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技能交流和演练活动,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应对能力。
4. 技术支持:甲乙双方应互相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共同研发矿山应急救援新技术、新方法,提升应急救援水平。
5. 信息共享:双方应及时共享矿山事故信息、救援进展情况和经验教训总结等,共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
三、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责任与义务:(1)提供矿山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的队伍、装备和物资;(2)及时向乙方通报矿山事故信息,参与救援决策和指挥;(3)根据实际需要,协助乙方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活动。
2. 乙方责任与义务:(1)提供技术支持和专家咨询,协助甲方制定救援方案;(2)及时分享矿山应急救援经验和资源,提供必要的装备和物资;(3)参与甲方组织的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救援能力。
四、合作期限及终止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数】年。
2. 本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合同。
3. 在合作期间,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另一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纠正并追究违约责任;如违约行为严重,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
矿山应急救援协作协议

矿山应急救援协作协议一、协议目的为了加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协调与合作,提高矿山事故救援效率和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矿山应急救援协作协议。
二、协议内容1.矿山应急救援机构1.1矿山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矿山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应急救援计划,指导和协调各单位救援行动。
1.2矿山安监局:负责监督矿山安全生产,及时发现和报告矿山事故,指导和支持矿山应急救援工作。
1.3矿山救援队伍:包括矿山救援、消防、医疗等专业救援队伍,具备应急救援能力和装备。
2.协作原则2.1互助协作原则:各单位之间应急救援的优先原则是相互互助、密切协作,快速响应,形成合力。
2.2资源共享原则:在矿山事故发生时,各单位要相互共享应急救援资源,优先保障生命安全和避免次生灾害。
2.3信息共享原则:各单位要及时向矿山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救援进展和需求,保持信息畅通,确保高效的指挥与协调。
3.救援步骤和程序3.1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矿山安监局需立即向矿山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并启动应急预案。
3.2应急响应:矿山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级别,调度救援队伍和资源。
3.4救援结束:救援行动结束后,各单位及时向矿山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救援结果和情况。
4.演练和培训4.1定期演练:各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作配合能力。
4.2专业培训:矿山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应组织定期的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4.3信息共享研讨:各单位应定期召开应急救援经验交流会议,分享救援经验和技术,加强信息共享。
5.公众宣传和教育5.1公众宣传:各单位应定期开展矿山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对矿山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知识。
5.2应急教育:矿山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应加强对矿山从业人员的应急教育,提高其应急自救和互救能力。
6.相互协助6.1各单位要相互支持,提供必要救援协助,加强合作,共同应对突发矿山事故,确保救援行动顺利进行。
矿山企业救护协议书范本

矿山企业救护协议书范本甲方(矿山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救护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作为矿山企业,需要专业的救护服务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稳定运营,乙方作为专业的救护单位,有能力提供相应的救护服务。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矿山救护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乙方应根据甲方矿山的特点和需求,提供专业的救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应急救援演练- 事故现场救援- 伤员急救及转运- 灾害事故现场的技术支持和咨询2. 乙方应保证救护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和技能考核。
二、服务时间及地点1. 乙方应保证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根据协议约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救护服务。
2. 服务地点为甲方矿山所在地及甲方指定的其他地点。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救护服务费用,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商定。
2. 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额外费用,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
四、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 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五、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2. 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双方应协商解决。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和补充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 双方均有权在提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解除本协议。
七、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1. 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矿 山 救 护 服 务 协 议
矿山救护服务协议甲方:乙方:根据《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监督总局第39号令)、《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安监发[2013]4号)文件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救护协议。
一、协议时间从2013年月日至2013年月日止。
二、乙方收取甲方协作费后,提供以下有偿服务。
1、各类事故处理、取证工作。
2、乙方每年对协议矿山必须进行不得少于一次的预防性检查(每次会同区安监局安全检查一起进行)。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在工作中的违章作业。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质保量的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3、矿山事故发生后,若甲方向乙方发出事故召请时,需说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遇难(险)人员数量,召请人姓名、单位。
4、处理事故时,甲方应主动向乙方提供矿山的技术资料、图纸、事故现场及事故发生经过等情况。
5、根据事故需要,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救护提供救灾物资、动力、设备、人力和器材的帮助。
6、负责向参加事故处理的乙方人员提供食、宿。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接到事故召请后,根据事故性质、地点及灾害情况,应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事故矿山。
2、乙方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及甲方的违章指挥。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各种详细资料和完成任务所必须的辅助工具。
4、负责为甲方处理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冒顶片帮、车辆伤害等事故。
5、负责抢救矿山灾害事故中遇险、遇难人员。
6、乙方在现在技术、装备、人员条件下,努力为甲方处理好各类灾害事故。
五、其他1、在处理事故时,应成立救灾指挥部,甲方任总指挥,乙方为指挥部成员,遇技术难题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如需救护队以外的技术力量.设备,乙方可协助联系,费用由甲方承担。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交清协作费后生效,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安监局非煤矿山科备案一份。
非煤矿山服务救护协议
非煤矿山服务救护协议甲方:乙方:矿址: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矿山救护规程》的规定,为了保证安全、快速、有效地实施矿山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保护矿山的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本着主动预防、积极抢救、有偿服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此矿山服务救护协议。
一、服务有效期:时间为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二、有偿服务费用:经双方协商服务费用为每年万元,总计万元。
并与协议生效时一次性交清。
三、甲方工作职责:(一)接到乙方有关非煤矿山井下发生火灾、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火灾、坍塌冒落等人身伤亡险情、事故通知后,迅速组织出动,处理矿山灾害事故,抢救矿山遇险遇难人员。
(二)甲方务有所服务矿山的应急预案或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矿井主要的系统图纸等有关资料,制定有预防处理方案。
(三)参加审查矿山应急预案或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对协议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矿山安全生产预防性检查。
(四)每年开展一次针对兼职矿山救护队和职工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培训,教育的业务指导工作。
四、乙方工作职责:(一)向甲方提供兼职救护队人员名单及个人防护、救护装备配备情况;(二)向甲方提供该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有关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情况;(三)向甲方提供有效采矿证件(三证一照)及矿山主要系统图纸等有关资料;(四)矿山救护队在处理事故时,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在甲方不熟悉路线的情况下,应用通讯系统引导救护队尽快到达事故矿井,到达现场后应提供矿井详实资料,并无偿为救护队提供食宿,对甲方的抢险救援工作,乙方无权指挥甲方的工作。
(五)矿山发生重特大事故,需要调动本救护队之外的救护队参加救护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兼职救护队员和员工参加救护队组织的应急救援培训班,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矿山企业不得因签订了救护协议而无故调动矿山救护队。
五、违约责任:(一)甲方接到乙方的事故通知后,无故推迟出动时间,或不出动,造成乙方的损失,按法律规定追究甲方责任。
非煤矿山救护协议
非煤矿山救护协议救护协议书甲方: 采石厂,联系电话: , 乙方:普安县矿山救护队,联系电话: ,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协议目的甲乙双方根据协议规定~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乙方利用自有的技术及人力资源~为甲方提供在生产过程中遇突发状况需要提供紧急救护服务~甲方提供矿山的相关资料及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开展救护。
第二条协议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在生产过程中遇突发状况需要提供紧急救护服务~乙方应当将具体联系方式正确无误提供给甲方。
2、乙方一经得到甲方提出的救护协助服务指示~应立即组织救护人员及时开展救护工作。
3、甲方必须提供准确的相关的资料、信息以及必要工具设施等以利乙方的救护工作顺利开展。
乙方要备有开展救护工作必须的相关救护设施。
4、为确保救护设施的维护及加强救护队伍的经常演练~实行救护协助服务制~救护协助服务费采用按年收取的方式~甲方每年向在乙方交纳救护服务费用为元。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的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2、甲方应承担申请提供急救服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救护车费用、救护人员费用等国家明令收取的费用。
3、甲方应按期向乙方缴纳本协议规定的相关费用~同时承担因欠缴费用带来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详细真实的资料及信息。
2、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
3、按照协议规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且按照甲方费用缴纳情况决定是否提供以及终止相关服务。
4、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内容履行相关服务承诺~并承担因不履行承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其他约定1、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联系方式不真实或不正确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开展救护~乙方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
2、因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本协议未能实际履行的~不可抗力发生方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但不可抗力的发生方应尽到充分的通知义务~同时应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以防止不可抗力影响的扩大。
矿山救护服务合同范本
矿山救护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服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作为矿山企业,为保障矿山生产安全,提高事故抢险救援能力,特委托乙方提供矿山救护服务。
双方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紧急救援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紧急救援请求后,应立即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和设备,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搜救、事故处理、现场安全评估等。
2.技术支持与培训:乙方为甲方提供矿山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定期为甲方矿山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提高甲方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3.预防性检查:乙方定期对甲方矿山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协助甲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二、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提供真实、准确的矿山基础资料,包括矿井设计、地质情况、通风系统、采掘工程平面图等。
(2)按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确保乙方正常运作和救援能力。
(3)配合乙方进行预防性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4)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向乙方发出救援请求,并提供必要的现场信息和支持。
2.乙方责任:(1)配备专业的救援队伍和设备,确保救援服务的专业性和及时性。
(2)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确保救援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定期为甲方提供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和培训服务,提高甲方的安全生产水平。
(4)在接到甲方救援请求后,迅速响应并展开救援工作,全力保障被困人员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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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非煤矿山救护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采石厂(联系电话:)
乙方:普安县矿山救护队(联系电话:)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经过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第_条协议目的
甲乙双方根据协议规定,明确各白权利和义务:乙方利用白有的技术及人力资源,为甲方提供在生产过程中遇突发状况需要提供紧急救护服务,甲方提供矿山的相关资料及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开展救护。
第二条协议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在生产过程中遇突发状况需要提供紧急救护服务,乙方应当将具体联系方式正确无误提供给甲方。
2、乙方一经得到甲方提出的救护协助服务指示,应立即组织救护人员及时开展救护工作。
3、甲方必须提供准确的相关的资料、信息以及必要工具设施等以利乙方的救护工作顺利开展。
乙方要备有开展救护工作必须的相关救护设施。
4、为确保救护设施的维护及加强救护队伍的经常演练,实行救护协助服务制,救护协助服务费采用按年收取的方式,甲方每年向在乙方交纳救护服务费用为元。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的服务承诺履行相关义务。
2、甲方应承担申请提供急救服务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救护车
费用、救护人员费用等国家明令收取的费用。
3、甲方应按期向乙方缴纳本协议规定的相关费用,同时承担因欠缴费用带来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详细真实的资料及信息。
2、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
3、按照协议规定,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且按照甲方费用缴纳情况决定是否提供以及终止相关服务。
4、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内容履行相关服务承诺,并承担因不履行承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其他约定
1、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联系方式不真实或不正确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开展救护,乙方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
2、因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本协议未能实际履行的,不可抗力发生方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但不可抗力的发生方应尽到充分的通知义务,同时应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以防止不可抗力影响的扩大。
第五条特殊约定
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可为甲方呼叫相应部门或人员(由甲方指
定)以及引导120急救人员至甲方处;甲方事先指定的相应部门或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正确无误,如若有误致不能联系相关部门或人员的,甲方
白行承担不利后果。
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和修订
1、本合同白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修改或解除合同。
3、若双方一致同意修改合同,或者合同有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由甲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采石厂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年月日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