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思修各章重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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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修各章重点

思修各章重点

绪论的重点、难点和创新就是第三节“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第一章树立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
1、理想信念的价值。

2、如何认识个人理想与社会理想的关系?
3、正确认识理想与现实的关系
第二章继承爱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
1、爱国主义的科学内涵
2、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
3、全球化条件下弘扬爱国主义和怎样弘扬爱国主义的问题
第三章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
1、关于树立为人民服务人生目的的问题
2、关于确立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问题
3、积极创造有价值的人生问题
4、关于正确对待人生环境、协调四种关系问题
第四章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
1、如何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道德传统?
2、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怎样坚持集体主义?
3、如何培养大学生的诚信意识?
第五章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1、公共生活和公共秩序的本质及特征主要表现。

2、维护公共秩序的基本手段。

3、社会公德的特点、内容与养成。

4、网络生活中的道德要求。

5、法律规范在公共生活中的作用。

6、与大学生关系比较密切的几部法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尤其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章
1、社会主义职业道德规范体系和相关法规分析
2、大学生如何树立合理的就业观
3、大学生如何正确对待爱情
4、现代社会家庭美德体系解析
5、爱情婚姻家庭领域的法规阐述。

思修知识点章节整理

思修知识点章节整理

思修知识点章节整理第一章: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1.1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1.1.1 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1.1.2 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1.2 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 1.2.1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和革命性• 1.2.2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地位和作用第二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形成背景• 2.1.1 当代中国的发展条件和时代特征• 2.1.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2.2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内容• 2.2.1 追求人民的美好生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目标• 2.2.2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2.3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2.2.4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目标2.3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指导作用• 2.3.1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创立地位• 2.3.2 指导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伟大梦想的科学指南第三章: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和奋斗目标3.1 共产党的奋斗目标• 3.1.1 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 3.1.2 共产党人的价值追求3.2 共产党的奋斗目标• 3.2.1 奋斗目标的历史进程• 3.2.2 奋斗目标的现实意义第四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4.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 4.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4.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4.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 4.2.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形成• 4.2.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的重大意义4.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目标和战略举措• 4.3.1 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 4.3.2 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关键举措以上是《思修知识点章节整理》的主要内容,涵盖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重要章节。

(完整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考重点复习资料

(完整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考重点复习资料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一章:坚定科学的理想信念P12-35理想:指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信念:指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态度。

理想信念的基本特点具有思想性与实践性、时代性和阶级性、多样性与共同性马克思主义信仰或理想信念具有4个特点:①现实性②科学性③崇高性④健全性理想信念的基本类型:根据人的社会生活的领域将理想信念大体划分为四个类型:生活领域、职业领域、道德领域、社会领域的理想信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共同的理想信念:1、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2、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3、坚定对党的领导的信任大学生在确立自己的理想信念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把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结合起来2、把个人的理想与社会的理想信念结合起来3、学会对不同的理想信念进行辨别和选择正确认识和处理追求理想过程中的问题:①充分认识理想实现过程的长期性、曲折性、艰巨性②正确看待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走出片面性的误区第二章:倾注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P36-58什么是爱国主义?答:爱国主义是人们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是对自己祖国的一份责任,是将个人的命运和祖国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调整个人与国家、个人与民族关系的道德规范,是一种重大的政治原则,是鼓舞和凝聚各民族的精神支柱。

1、爱国主义最基本的内容是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2、热爱故土山河是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3、热爱人民是爱国主义的集中表现4、热爱自己的国家是爱国主义的必然政治要求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1、维互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3、开发祖国山河,创造中华文明2、抵御外来侵略,捍卫国家主权4、心系民生苦乐,推动历史进步爱国主义的历史作用1、爱国主义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2、爱国主义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3、爱国主义是谱写壮丽人生的力量源泉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爱国主义的基本特征:1、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统一2、爱国主义与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3、爱国主义与参与经济全球华的统一4、爱国主义与弘扬民族精神的统一5、爱国主义与弘扬时代精神的统一大学生应履行的爱国义务1、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本领2、确立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自觉维护祖国的安定、团结和统一3、积极投身社会实践,逐步从爱国主义走向共产主义第三章:科学把握人生的方向和道路P59-84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的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考重点复习资料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自考重点复习资料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一章:坚定科学的理想信念P12-35理想:指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实现可能性的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

信念:指人们在一定的认识基础上确立的对某种思想或事物坚信不疑并身体力行的态度。

理想信念的基本特点具有思想性与实践性、时代性和阶级性、多样性与共同性马克思主义信仰或理想信念具有4个特点:①现实性②科学性③崇高性④健全性理想信念的基本类型:根据人的社会生活的领域将理想信念大体划分为四个类型:生活领域、职业领域、道德领域、社会领域的理想信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我们共同的理想信念:1、坚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2、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3、坚定对党的领导的信任大学生在确立自己的理想信念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把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结合起来2、把个人的理想与社会的理想信念结合起来3、学会对不同的理想信念进行辨别和选择正确认识和处理追求理想过程中的问题:①充分认识理想实现过程的长期性、曲折性、艰巨性②正确看待理想与现实的矛盾,走出片面性的误区第二章:倾注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P36—58什么是爱国主义?答:爱国主义是人们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感情,是对自己祖国的一份责任,是将个人的命运和祖国的命运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调整个人与国家、个人与民族关系的道德规范,是一种重大的政治原则,是鼓舞和凝聚各民族的精神支柱。

1、爱国主义最基本的内容是对祖国的忠诚与热爱2、热爱故土山河是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3、热爱人民是爱国主义的集中表现4、热爱自己的国家是爱国主义的必然政治要求爱国主义的优良传统1、维互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3、开发祖国山河,创造中华文明2、抵御外来侵略,捍卫国家主权4、心系民生苦乐,推动历史进步爱国主义的历史作用1、爱国主义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2、爱国主义是推动我国社会历史前进的巨大力量3、爱国主义是谱写壮丽人生的力量源泉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主题: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爱国主义的基本特征:1、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的统一2、爱国主义与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3、爱国主义与参与经济全球华的统一4、爱国主义与弘扬民族精神的统一5、爱国主义与弘扬时代精神的统一大学生应履行的爱国义务1、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建设祖国和保卫祖国的本领2、确立正确的思想政治观念,自觉维护祖国的安定、团结和统一3、积极投身社会实践,逐步从爱国主义走向共产主义第三章:科学把握人生的方向和道路P59-84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的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生观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于人生目的和意义的根本看法和态度.人生目的是人生观的核心,是人生实践活动的总目标。

自考专科思修考试重点归纳

自考专科思修考试重点归纳

自考专科思修考试重点归纳思修(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是大学专科自考中的一门重要课程,它涉及到人们的世界观、价值观以及道德观等方面,对于提高个人的思想道德水平以及法律素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思修考试,本文将对思修考试的重点内容进行归纳总结。

一、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与方法论1.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强调对矛盾的认识和把握。

–历史唯物主义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一种运用,通过对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研究,揭示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

2.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真理的标准:–实践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基础和根本途径,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获取真知。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只有通过实践验证,才能确定理论的正确性。

3.人的本质和全面发展:–人是社会历史的产物,人的本质是社会性的。

–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生的最高目标,包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富强:追求国家的繁荣与发展,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

–民主:尊重公民的主体地位,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

–文明:培养良好的文明习惯和道德品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

–和谐:追求社会各方面的整体协调和谐,促进社会稳定和安定。

2.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自由:尊重和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追求个体的自由发展。

–平等:主张人人平等,保障公民的平等权利。

–公正:追求公正的社会秩序和公正的社会交往。

–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治国、以法治国。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1.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大发展的统一。

2.中国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振兴的梦想。

–四个自信,七个坚持。

四、法律基础1.宪法与国家机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国家机构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形式,包括国家主席、国务院等。

2.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础,包括行政法、刑法、民法等。

自考思修各章重点总结

自考思修各章重点总结

自考《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各章重点总结⒈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违法必究”。

(1)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是指有着比较完备的法律,和社会各个面的关系,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有根据,司法有准绳,公民活动有章可循,行为有法可依。

(2)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

是指一切机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和任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3)执法必,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

是指执法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实施法律,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

(4)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保障。

是指任公民只要是违反了法律,必须受到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⒉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民主的关系(1)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密切联系,缺一不可,不可分割的。

(2)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产生的依据,社会主义民主决定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容,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力量源泉,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实施的保障。

(3)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

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民主权利的围,为人民行使民主权利指明了向,社会主义法制规定和体现了对民主权利行使的制约。

为人民正确行使各项民主权利提供了保障,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对破坏法制、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行为的制裁措施,从而为捍卫社会主义民主提供了保障。

(4)必须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有机结合起来,离开民主讲法制,就不可能是社会主义法制,就可能是专制;离开法制讲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就可能是无政府主义。

⒊法律的实施式及监督(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的式一般分为:①法的执行,又叫执法;②法的适用,又叫司法;③法的遵守,又叫守法;④法律实施的监督。

(2)法律实施的监督,是指社会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权利和程序对于法制的各个环节的贯彻和执行情况予以监察和督促,从而保障法律得以实施的活动。

自考思修重点汇总

自考思修重点汇总

自考思修重点汇总一、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1.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物质是客观存在的根本实体,意识是物质的产物和反映。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又对物质起着一定的反作用。

2.唯物论与唯心论的对立:唯心论是将意识放在第一位,认为物质是意识的产物;唯物论是将物质放在第一位,认为意识是物质的一种特殊形态。

3.实践的决定性作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真理的标准,没有实践就没有认识和真理。

4.辩证思维:辩证思维是指对事物进行全面、具体、具有矛盾性的认识和分析的思维方法。

5.历史的唯物主义:历史的发展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推动的,历史的进步是由阶级斗争推动的。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民主法治:民主法治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和核心价值观之一,强调国家政权的法治化和民众的参与。

2.爱国敬业:爱国敬业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个人对国家和事业的忠诚与奉献。

3.诚信友善:诚信友善是指个人之间应当相互信任、友好相处,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

4.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观是平等、公正、法治、诚信、友善,追求社会各方面的协调发展和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5.自由平等:自由平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主张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由。

三、科学发展观1.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强调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发展。

2.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主张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关注人民的利益和需求。

3.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要求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协调发展:科学发展观追求各个领域的协调发展,避免片面追求某个方面的发展而导致不平衡。

5.转变发展方式:科学发展观提倡转变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发展转向集约型、绿色型发展。

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1.儒家文化:儒家文化强调仁爱、忠诚、孝顺等传统美德,注重家庭和社会的和谐。

2.道家文化:道家文化强调自然与和谐,倡导“无为而治”和“自然无为”的思想。

自考专科思修考试重点归纳

自考专科思修考试重点归纳

自考专科思修考试重点归纳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简称思修)是每个自考专科学生必须学习的一门课程,它旨在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法律基本知识。

思修考试作为自考专科必备的一部分,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帮助广大自考学生更好地备考思修考试,本文将对自考专科思修考试的重点内容进行归纳和概括。

一、思想道德修养基础知识1.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概念:唯物论和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唯心主义的基本观点,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等。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等。

3.思想道德修养的基本要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二、社会主义法律基础知识1.我国法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

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如生命权、人格权、财产权等,以及公民的基本义务。

3.执法与公正:法律监督和司法机关的职能和作用,法律的公正性和司法的独立性。

三、道德修养与法律实践1.道德修养在现实生活中的体现:尊重他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爱护环境等。

2.法律知识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用:劳动合同、物业管理、消费维权、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法律知识。

3.现实案例分析:通过具体案例了解法律程序、法律责任和法律效果的相关知识。

四、思修的社会实践与调查研究1.社会实践的意义和方法: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目的和方式,了解社会热点问题,增强实践能力。

2.调查研究的目的和方法:通过调查研究了解社会问题的根源和解决方案,以及个人的责任和使命。

五、思修的实践与创新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方式:通过公益实践、志愿服务和传播社会正能量等方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思修的创新和发展:反思传统观念,创新思维方式,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推动社会进步。

六、思修的理论与实践结合1.思修课程与实践课程的结合:思修课程和实践课程的关系,如何把学到的理论知识应用到日常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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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各章重点总结⒈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是指国家有着比较完备的法律,国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关系,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有根据,司法有准绳,公民活动有章可循,行为有法可依。

(2)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

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和任何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3)执法必严,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关键。

是指执法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实施法律,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4)违法必究,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保障。

是指任何公民只要是违反了法律,必须受到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⒉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民主的关系(1)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密切联系,缺一不可,不可分割的。

(2)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产生的依据,社会主义民主决定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力量源泉,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实施的保障。

(3)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和保障。

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民主权利的范围,为人民行使民主权利指明了方向,社会主义法制规定和体现了对民主权利行使的制约。

为人民正确行使各项民主权利提供了保障,社会主义法制规定了对破坏法制、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行为的制裁措施,从而为捍卫社会主义民主提供了保障。

(4)必须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有机结合起来,离开民主讲法制,就不可能是社会主义法制,就可能是专制;离开法制讲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民主,就可能是无政府主义。

⒊法律的实施方式及监督(1)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实施的方式一般分为:①法的执行,又叫执法;②法的适用,又叫司法;③法的遵守,又叫守法;④法律实施的监督。

(2)法律实施的监督,是指社会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权利和程序对于法制的各个环节的贯彻和执行情况予以监察和督促,从而保障法律得以实施的活动。

法律监督有广、狭两种意义:狭义的法律监督是指法定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于法律的实际贯彻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广义的法律监督是指所有社会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对于法律贯彻和执行活动的监督。

我国按照宪法规定,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

⒋试述依法治国(十六大相关内容),如何做到司法公正这个论断明确揭示了依法治国的内涵:(1)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党领导下的人民群众,也就是党领导人民实行依法治国。

(2)依法治国的客体是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

依法治国就是要保证对所有这些事业、事务的管理工作都要依法进行。

(3)依法治国所依的法,最重要的是宪法和法律。

我国宪法和法律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利益、人民意志的统一。

要严格执法,并加强对执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严格执法,最重要的就是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人、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要加强执法和司法队伍建设。

坚决纠正和惩办执法犯法这种腐败现象。

还要加强对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建立、完善坚强有效的法律监督系统,防止滥用权力。

第二章⒈宪法的概念,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宪法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础和核心,除了具有一般法律的特征外,它还具有自己的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征。

宪法最主要的特征可以归纳为三个:1)在规定的内容上,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运作的原则等。

(2)在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都要经过区别于普通法律的特别的程序。

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归纳为以下几项:(1) 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2) 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3) 民主集中制原则。

4)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它是我们党长期进行人民政权建设的经验总结,也是我们党对国家事务实施领导的一大特色和优势。

建国以来,特别是近十年来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们国家的性质,符合我国国情,既能保障全体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有利于国家政权机关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组织社会主义建设。

⒊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最主要的权利和履行的最主要的义务。

又称宪法权利和宪法义务。

它和公民的一般权利和义务相比有以下特征:(1)它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2)它是公民在社会和国家生活中最主要最根本和不可缺少的权利和义务。

(3)它能派生出一般的权利和义务(4)它具有稳定性和排他性,与人的公民资格不可分,与公民的法律地位平等不可分,(1)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宪法规定体现了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我国公民在享有宪法规定的权利上和在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上都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公民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现象存在,也不允许任何公民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现象发生。

(2)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首先,享有权利和自由的主体非常广泛。

同时,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范围非常广泛。

(3)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现实性。

首先,我国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规定是从我国国情出发,是可能性和必要性的有机结合。

同时,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规定,是既有法律规定,又有物质保障的,从而是有现实性的。

(4)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第一,公民享有的权利和要履行的义务的主体是同一的。

第二,公民的某些权利和义务,如劳动权和受教育权,是结合一起的,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第三,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互相制约的。

公民权利实现越有保障,公民义务的履行越有可能;公民越自觉履行义务,则公民权利就越有保障,两者互为因果。

第三章⒈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行政法律关系除具备一般法律关系的共同特征外,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有一个是国家行政机关,在少数情况下是行政机关内部的某些行政机构或法律授权的某些社会组织。

(2)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不是以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合意或者符合双方的意志为必要条件;另一方面,行政机关是以国家的名义行使职权,参加法律关系的,当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法规定的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以强制其履行;而当行政机关不履行职责时,相对人只能请求其履行或通过国家机关申请履行或按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都是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

第一,行政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实施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第二,行政行为根据不同标准可以进行多种分类。

第三,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指行政行为作用于行政相对人所产生的影响或效果。

(4)行政法律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或者是与国家行政机关行使管理职能有关。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所发生的纠纷和争议,包括我国在内的多数国家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行政相对人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机关申请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为什么说依法治国的难点和重点是依法行政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国家行政机关活动的所有环节,是全部行政法规范所反映出来的共同的行为准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有三个,即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应急性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又称依法行政原则或行政法治原则。

就是说行政活动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

(2)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行为,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行为,不仅要合法而且要合理,也就是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行为要做到合情、合理、恰当和适度。

(3)行政应急性原则,是指在某些特殊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特别需要,行政机关可以在限制条件下,采取没有法律依据的或者同法律抵触的措施。

⒊诉讼法的概念和种类诉讼法是调整和规范国家司法机关和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的诉讼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诉讼法可分为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四章⒈税法的概念与分类.(1)税法的概念: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过程中和国家进行税收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⑵税法的分类:①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②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③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流转类税法,所得类税法,财产类税法,行为类税法和资源类税法。

⒉环境法的概念与意义.(1)环境法是指调整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方面关系的法律的总称。

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

(2)环境法律制度的制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

因为人类生存环境的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以及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越来越成为摆在整个人类面前的极为迫切的重大问题。

(3)环境法律制度的制定,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和国家对解决环境和资源问题的高度重视,及“促进人和自然协调与和谐,使人们在优美的生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良好愿望。

(4)环境法律制度的制定,是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存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社会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5)联系实际举例加以论证。

第五章⒈民法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的原则;(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3)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权益原则;(4)禁止滥用民事权利原则。

⒉合同法的特点及应具备的一般条款合同有如下特点:(1)是一种法律地位平等的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2)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3)是一种合法的行为。

按照《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6项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数量、质量;(3)价款或者报酬;(4)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5)违约责任; (6)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六章⒈我国刑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⑴国家制定的关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者适用何种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⑵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刑法的制定与实施全过程的根本原则,我们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①罪刑法定原则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③ 罪刑相适应原则。

⒉刑罚的概念与种类刑罚是指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一种强制性的法律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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