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硫酸铁技术规范
聚合硫酸铁

聚合硫酸铁聚合硫酸铁(Polyferric Sulfate,简称PFS)是一种无机高分子混凝剂,化学式为:【Fe2(OH)n(SO4)3-n/2】m,式中[n<2,m =f(n)]。
聚合硫酸铁是以稀和硫酸亚铁作原料由调整聚合而制得,固体产品呈淡黄色粉末状。
聚合硫酸铁在水中水解后产生多种高价和多核离子,对水中悬浮颗粒进行电性中和,降低胶团ζ电位,使胶体微粒相互凝聚,同时产生吸附、架桥交联作用。
聚合硫酸铁的优点是絮凝速度较快,脱水性能优良便于泥饼压缩,缺点是易腐蚀生产设施,且废水处理后脱色不够彻底。
产品执行标准GB14591—2006。
【聚合硫酸铁的主要技术指标】指标名称Fe3+含量(%)Fe2+含量(%)盐基度(%)PH值(1%水溶液)水不溶物(%)砷As(ppm)铅Pb(ppm)指标值≥18.5≤0.159—14 2—3 1.5 ≤8≤15【聚合硫酸铁的用途】聚合硫酸铁产品被应用于生活给水、工业给水、工业废水的净化处理,它对高色度、高CODBOD和对絮凝速度有特别要求的处理工艺有很好效果。
如造纸、印染、冶金、矿山、皮革、石油等行业废水的脱色、除菌、除重金属离子和放射性元素、去COD和BOD等。
【聚合硫酸铁的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因客户源水情况各异,为保证处理效果,建议您用前先做小试,以确定最佳用药和最佳投药量1、用前,将聚合硫酸铁固体产品加自来水投入溶药池(一般浓度10-30%),充分搅拌使之溶解。
2、投加量的确定,在同等条件下,可参考固体聚合氯化铝用量,二者大体相当。
或固体铝用量的1/3-1/4。
3、使用时,将配制好的液体药液,通过计量泵投加入源水的机械反应池里进行混凝。
4、注意混凝过程三个阶段的水力条件和形成矾花状况。
(1)混凝阶段:将液体药注入机械反应池与源水快速混凝形成矾花微粒的过程,本过程要求源水与药液充分接触并且机械搅拌泵转速适中,转速太快打碎矾花转速太慢反应不够充分出水水质差,需在实践中准确设定转速。
使用聚合硫酸铁的标准

使用聚合硫酸铁的标准聚合硫酸铁是一种颜色深褐色液体,主要用于储能设备和电动车辅助能源。
在使用聚合硫酸铁之前,需要了解一些使用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
I. 使用标准1.储存温度:聚合硫酸铁应该在 -5℃至35℃的室温下存储,并避免暴露在阳光下。
2.保质期:聚合硫酸铁的保质期为两年,应该在生产日期之后使用。
3.包装:聚合硫酸铁应该包装在密封的塑料桶或输液袋中。
4.运输:聚合硫酸铁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运输,避免受到严重撞击和震动。
II.安全注意事项1.避免直接接触:聚合硫酸铁是一种腐蚀性的液体,并且具有强酸性。
直接接触聚合硫酸铁会对皮肤和眼睛造成伤害,因此应该穿戴适当的防护设备。
2.吸入预防:聚合硫酸铁是一种刺激性气体,在使用或储存时应该确保通风良好,以避免吸入对身体造成危害。
3.食品安全:聚合硫酸铁是一种有毒物质,在使用之前应该避免接触食品和饮料,以防止误食。
4.废弃物处理:使用聚合硫酸铁之后,应该将剩余的液体倒入指定的容器中,并将其交给已获得许可的废物处理机构进行处理,避免污染环境。
III.使用说明1.溶液配制:使用聚合硫酸铁之前,需要根据具体的使用要求将其稀释,一般情况下稀释比例为6-12倍,具体比例参考产品说明书。
2.加热注意事项:聚合硫酸铁具有一定的热稳定性,但是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控制加热温度和时间,以避免液体发生剧烈反应。
3.使用时间:聚合硫酸铁的使用时间一般不宜过长,建议在使用过程中逐渐增加放电电流,以确保电池的性能和寿命。
4.储存条件:在使用聚合硫酸铁之后需要注意储存条件,在温度适宜、保质期内和避光的情况下储存,以确保其稳定性和有效性。
总之,使用聚合硫酸铁是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安全注意事项的,只有正确使用和处理,才能保证电池系统的性能和寿命。
聚合硫酸铁标准

聚合硫酸铁标准
聚合硫酸铁是一种具有强氧化性和还原性的化学品。
由于其性质特殊、危险性较大,因此需要有严格的标准进行控制。
国家标准GB 1909-2008《聚合硫酸铁》规定了聚合硫酸铁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要求等内容。
其中,聚合硫酸铁的主要技术指标有以下要求:
1. 外观:无色至淡绿色透明液体。
2. 铁含量:不少于20.0%。
3. 水分含量:不大于2.00%。
4. 密度:1.450g/cm3 至1.550g/cm3。
5. PH值:2.0 ~3.0。
6. 自燃点:不低于100℃。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聚合硫酸铁的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要求。
如包装必须符合
规定的危险品包装标准,标识必须明确表明危险性和品名,运输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温度,并储存在通风、干燥、远离火源的地方。
以上是聚合硫酸铁的国家标准,生产和使用聚合硫酸铁时,必须遵循相关的标准要求,确保其安全性和使用效果。
聚合硫酸铁国标号

聚合硫酸铁国标号一、聚合硫酸铁概述聚合硫酸铁(PFS)是一种高效、无毒、环保的污水处理剂。
它具有强烈的絮凝、吸附和沉淀能力,广泛应用于各种工业和民用废水处理工程。
作为一种无机高分子化合物,聚合硫酸铁在水处理领域具有重要地位。
二、国标号意义我国对于聚合硫酸铁的国标号为GB/T 15892-2009。
这个国标规定了聚合硫酸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国家标准化的规范,保证了聚合硫酸铁的产品质量和应用效果。
三、应用领域聚合硫酸铁在我国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主要包括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废水、污泥处理等。
在污水处理过程中,聚合硫酸铁能迅速吸附水中的悬浮颗粒,形成大颗粒絮体,便于沉淀和分离。
此外,它还能有效去除水中的COD、NH3-N、重金属离子等污染物,达到净化水质的目的。
四、制备方法聚合硫酸铁的制备方法主要有三种:硫酸铁法、硫酸亚铁法和高锰酸钾法。
硫酸铁法是通过硫酸铁与碱反应生成聚合硫酸铁;硫酸亚铁法是通过硫酸亚铁氧化生成聚合硫酸铁;高锰酸钾法是通过高锰酸钾氧化硫酸亚铁生成聚合硫酸铁。
各种方法各有优缺点,应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制备工艺。
五、注意事项在使用聚合硫酸铁进行污水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根据水质特点和处理要求,选用合适的聚合硫酸铁产品和剂量。
2.投加聚合硫酸铁时,应遵循先稀后浓的原则,逐步调整药剂浓度,以保证最佳处理效果。
3.投加顺序应遵循先碱后酸的原则,以避免酸碱相互作用影响处理效果。
4.聚合硫酸铁溶液的pH值应在4-6范围内,以保证絮凝效果。
5.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要防止聚合硫酸铁与金属、还原性物质接触,以免降低药效。
6.定期检查和监测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确保聚合硫酸铁的使用效果。
通过以上几点注意事项,可以确保聚合硫酸铁在污水处理过程中发挥最佳效果。
总之,聚合硫酸铁作为一种高效、环保的水处理剂,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应用。
聚合硫酸铁产品规范书

聚合硫酸铁产品规范书1. 引言本规范书旨在详细阐述聚合硫酸铁产品的技术要求和规范标准,以确保产品的质量稳定和安全性。
该规范适用于聚合硫酸铁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2. 产品描述聚合硫酸铁是一种深棕色固体,稳定性高,可溶于水。
其化学式为Fe<sub>2</sub>(SO<sub>4</sub>)<sub>3</sub>。
产品一般以颗粒或粉末形式出售。
3. 技术要求聚合硫酸铁产品应符合以下技术要求:- 外观:产品应为深棕色颗粒或粉末。
不应有明显的杂质或异物。
- 含量:产品中聚合硫酸铁的含量应符合指定标准。
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含量。
- 溶解度:产品在规定的温度下应具有合适的溶解度,以确保在正常操作中能够充分溶解。
- 水分含量:产品的水分含量应符合规定的标准。
过高的水分含量可能导致产品质量下降。
4. 包装和标志聚合硫酸铁产品应采用适当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以确保产品的安全运输和储存。
包装应标明以下信息:- 产品名称和型号- 生产日期和批号- 净重和总重- 生产厂家的名称和地址5. 质量检测对聚合硫酸铁产品的质量应进行定期检测,以确保产品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检测内容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含量检测:使用合适的方法,对产品中聚合硫酸铁的含量进行检测。
- 溶解性检测:在规定的条件下,检测产品的溶解度,以确保产品在实际使用中能够充分溶解。
- 水分含量检测:使用合适的方法,对产品中的水分含量进行检测。
6. 安全使用在使用聚合硫酸铁产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避免与皮肤直接接触,如接触到产品,应立即用清水冲洗。
- 避免吸入产品粉尘,如需要操作粉末形式的产品,应佩戴合适的呼吸防护装备。
- 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火源和易燃物。
- 遵循正确的操作方法,避免误用或混用。
7. 特别注意事项在使用聚合硫酸铁产品前,请仔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说明书,了解详细的使用和安全注意事项。
水处理剂聚合硫酸铁标准

水处理剂聚合硫酸铁标准
水处理剂聚合硫酸铁的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1. 化学性质:聚合硫酸铁的化学式为[Fe2(OH)n(SO4)3-n/2]m,其中n为0.5~2,m为6~20。
其纯度应不少于95%。
2. 外观和特性:聚合硫酸铁为深棕色或棕黄色粉末状固体,无臭,有吸湿性。
其相对密度应控制在1.9~2.1之间,粒度为60
目~200目。
3. 技术指标:聚合硫酸铁在工业上主要用于污水处理、清水净化和饮用水消毒等领域。
因此,其技术指标应包括:
(1) 铁含量:应不少于21.0%。
(2) pH值:20%水溶液中的pH值应在2.0~4.0之间。
(3) 水不溶物含量:应不超过0.5%。
(4) 粒度分布:根据不同的应用领域和使用要求,可以制定相
应的粒度分布标准。
4. 包装和贮存:聚合硫酸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阴凉的地方,远离火源和热源。
包装应采用塑料桶或复合袋,净重一般为
25kg/桶或袋。
在搬运和存储过程中,应注意防潮、防晒、防
高温和防撞击。
废酸制备水处理剂技术要求 第 1 部分 聚合硫酸铁

Part 1: Polymerization of Ferric Sulfuric Acid聚合硫酸铁技术是制备废酸水处理剂的重要环节,其质量对最终产品的性能和稳定性起着关键作用。
以下是聚合硫酸铁技术的要求:1.1 原料选择:聚合硫酸铁的制备需要选择优质的硫酸铁为原料,保证原料的纯度和稳定性对于聚合反应的成功至关重要。
1.2 反应条件:在聚合反应中,需控制反应温度、pH值、搅拌速度等条件,以确保聚合反应能够高效地进行并获得理想的产物质量。
1.3 反应控制:在反应过程中需要密切监控聚合反应的进度,调整反应条件,确保聚合产物质量符合要求,同时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副产物。
1.4 分离提纯:聚合反应结束后,需要对产物进行分离提纯,去除掉未反应的原料和副产物,获得高纯度的聚合硫酸铁产品。
1.5 产品检测:对最终产品进行全面的检测,包括化学成分、颗粒大小、溶解性等指标,确保产品满足废酸水处理剂的技术要求。
Part 2: 废酸水处理剂技术要求废酸水处理剂作为环保行业的重要产品,其技术要求至关重要。
以下是废酸水处理剂技术要求的概述:2.1 危险废酸处理:废酸水处理剂需要能够有效处理各种危险废酸,如含有重金属、有机物等的废酸。
处理剂应当能够与废酸发生化学反应,降低废酸的毒性和危害性。
2.2 改善水质:处理剂需要具有优秀的絮凝沉淀性能,能够有效去除废酸水中的悬浮物、浑浊物和有色物质,改善水质。
2.3 pH调节:处理剂应当能够对废酸水的pH进行有效调节,使其达到环保排放标准。
2.4 稳定性:处理剂在与废酸水接触时,需要保持稳定性,不易分解、结块或产生有害气体。
2.5 绿色环保:废酸水处理剂的生产过程应当符合绿色环保要求,不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无害。
Part 3: 废酸水处理剂质量监控3.1 原料质量:从原材料的选购入手,严格控制原料的质量,确保原料符合质量要求,这对于最终产品的质量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3.2 加工工艺:加工工艺是影响产品品质的重要环节,需要建立科学的生产工艺,对生产流程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产品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聚合硫酸铁安全技术说明书

聚合硫酸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一、标识中文名:净水剂聚合硫酸铁英文名:water clarifying agent—Polynier ferric sulfate二、理化性质外观与性状:红褐色液体。
主要用途:本药品用于电力生产的给水预处理,生活饮用水的净化,生活污水以及工业废水的处理。
在废水回收利用方面、铸造、造纸、医药、制革等方面也有广泛的用途。
密度(20℃):≥cm3全铁:≥%二价铁:≤%盐基度:≥%PH值(1%水溶液):~三、燃烧危险爆炸性燃烧性:不燃闪点(℃):无意义自燃温度(℃):无意义爆炸下限(V%):无意义爆炸上限(V%):无意义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和刺激性。
稳定性:稳定聚合危害:不能出现灭火方法:本品不燃。
但与其它物品接触引起火灾时,消防人员须穿戴全身防护服。
可用水或砂土灭火。
四、包装与储运危险性类别:无资料危险货物包装标志:涂刷符合GB191规定的“向上”,腐蚀性物品标志。
包装类别:无资料包装方法:用聚乙烯桶(每桶净质量25kg)或用不锈钢制作的槽罐车包装。
储运注意事项:贮存时不要暴晒,贮存温度不低于-20℃,有效贮存期半年。
运输时应避免撞击及有毒物品污染。
五、毒性危害接触限值:无资料侵入途径:吸入食入毒性:无资料健康危害:具有一定的腐蚀性和刺激性。
操作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应戴防护用具,以避免身体直接接触。
六、急救皮肤接触:立即用水冲洗。
之后用%碳酸氢钠溶液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后用%碳酸氢钠溶液冲洗。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食入:误服者立即漱口,立即就医。
七、防护措施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注意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氧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防护服:穿工作服,橡胶长裙和长筒胶靴。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他:工作后,沐浴更衣。
单独存放被污染的衣服。
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八、泄露处置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好防护面具,穿化学防护服及长筒胶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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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能集团水务平台普通化学品(聚合硫酸铁)年度采购
技
术
规
范
2015年2月
1 总则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浙能集团水务平台普通化学品——聚合硫酸铁年度采购。
本技术规范所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报价人必须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和相关国际、国内行业通用标准的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
报价人提供的产品应是技术先进的,且经过试验和运行实践已证明是完全成熟、安全可靠的产品,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职业健康、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如果报价人没有以书面对本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采购人可以认为报价人提出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必须在差异表中提出。
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到与报价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但不应低于最新国家或行业通用标准。
产品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产品报价中,报价人保证采购人不承担有关产品专利的一切责任。
报价人提供的文件于资料,包括计算、说明、报告和使用手册等,均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所有文件及相互通讯,均应使用中文;若为英文,应同时附中文翻译,以中文为准。
在签订合同之后,采购人有权提出因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报价人必须遵守这个要求,具体条款内容由双方共同商定,而报价人不得提出商务价格修改要求。
且不论采购人知道与否,报价人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有关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发生的变化。
所有有效文件的内容如有不一致,以有利于采购人的解释为准。
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未经采购人允许,报价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2 技术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聚合硫酸铁,示性式为[Fe2(OH)n(SO4)3-n/2]m。
报价人保证提供的产品,其生产、材料、技术指标、质量及检验方法应符合下列标准、规范、规定的最新版本要求,但不仅限于此。
GB 14591-2006 水处理剂聚合硫酸铁
报价人提供的产品感官应符合下列要求:
液体:红褐色粘稠透明液体。
固体:淡黄色无定型固体。
报价人保证提供的产品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要求。
但不仅限于此,以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表1 聚合硫酸铁的技术指标
报价人保证提供的产品不应对用户的设备及相应管道产生腐蚀。
3 供货要求和供货清单
一般要求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产品的供货范围,报价人保证提供产品为完整的、先进的、成熟的和安全可靠的,且产品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报价人应保证无论采购人要求送货数量多或少,都应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2天内(含通知当日)或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到货时间,及时有效地提供产品。
报价人应在每批产品供货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批号或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单包装净重和供货数量等,另附出厂检测报告和产品合
格证。
供货范围
物资名称及规格:
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分月分批供货。
报价人还应负责提供产品的包装、运输、卸货等服务内容。
4 其他
质量保证与技术服务
报价人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材料、生产、产品质量和使用性能等方面没有缺陷,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本技术协议书的要求。
若因产品缺陷引起问题,造成设备损坏、安全事故或用户经济损失的,报价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采购人及用户的经济损失。
报价人保证能及时有效地提供产品,并留有一定量库存,以备采购人急需。
在采购人提出要求后,报价人应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若需提供现场服务的,须浙江省内在24小时、浙江省外在48小时内到达使用现场。
生产及出厂检验
报价人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由报价人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对产品的所有指标项目进行出厂检验,且应逐批检验。
报价人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本技术协议书的要求。
技术资料交付
报价人提供的每批产品都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出厂检测报告等资料,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级别、净含量、批号或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符合要求的证明、储存保管及使用注意事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有必要时需提供MSDS(化
学材料安全数据表)。
报价人提供的资料语言为中文。
报价人保证提供的资料完整、准确、清晰,份数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如果技术资料经采购人或用户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报价人在收到通知后5天内(对急用者应在2天内)免费向采购人或用户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
到货验收
在采购人或用户提出用货需求时,报价人应在发货前将产品出厂检测报告扫描或传真至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才可发货。
货物到达现场后,现场具备过磅条件的,报价人应主动要求进行过磅核实送货重量,并以过磅单上数据为最终结算依据。
过磅单上应有用户接收人的签名,报价人不得代签或仿冒。
现场不具备过磅条件的,以有用户接收人签名的送货清单为最终结算依据。
采购人或用户有权对报价人的供货产品进行到货抽检,采样按照GB/T 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的规定进行。
检验结果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技术协议书的要求,则应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单元中采样核验,核验结果有一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
包装、装载、运输与储存
报价人保证交付的所有货物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本协议书中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抵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包装费、运保费、装卸费等由报价人负责。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物,避免雨淋、暴晒,并保持包装完整、标志清晰。
不得与不同性质的物品、易燃品混运。
报价人提供的产品包装规格为:固体产品净重25Kg每袋,液体产品采用槽罐车运输。
固体产品外包装上有涂刷牢固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厂名、商标、产品名称、净重、批号或生产日期、标准编号等。
产品的外包装标识应符合GB/T 191-2008《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
报价人运输到现场后,应按照用户要求的路线行驶,并负责卸货。
报价人保证产品到达之后数量和质量都符合要求,若在运输过程中产品出现丢失或泄漏、质量下降等情况,责任由报价人负责,同时尽快向采购人补供或更换质量合格货物以满足需要。
报价人提供产品的储存保管及使用注意事项说明。
在合适的贮存运输条件下,报价人提供的产品的质保期不少于一年(从到货之日起)。
性能惩罚条例
若用户进行到货抽检的检测结果显示产品质量不合格,则此批产品由报价人负责退回,同时报价人应在3天内(对于急需的产品应在1天内)重新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
相关运费由报价人承担。
若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人在双方见证下抽检样品送至第三方权威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在检验结果出具前,报价人应先负责退回此批产品并重新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以满足用户生产需要。
采购人或用户有权对报价人的到货产品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检,采样和检验方法保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定,抽检的样品送至第三方权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无论是在采购人或用户的到货验收中,或是在定期、不定期的质量抽检中,若属首次发现报价人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此批产品必须退回(若用户此时已使用部分或全部产品,则剩余的部分退回),此批产品全部不得进行结算;同时,报价人必须接受合同中相应商务条款考核。
若第二次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则终止本协议,并取消合格供应商资格。
若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用户设备损坏或引发安全事故的,报价人应承担全部责任、赔偿采购人及用户的经济损失。
5 交货周期
报价人必须承诺无论采购人要求送货数量多或少,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5天内(含通知当日)或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到货时间,及时有效地提供产品。
6 分包与外购
本采购产品不得进行分包。
若报价人提供的药品来自于外购,应写明外购来源,并提供外购厂家的相关资料信息。
7 技术差异表
报价人将技术部分的差异汇总如下:
8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