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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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在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是通过行政手段与司法手段共同运作来实现的。

由于二者之间缺乏必要的职能范围上的衔接,因此责任机构的双重性并未在此基础上形成协同合作的处理机制。

这样一来,当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面对同一知识产权案件的受理时,就会各自依照本机构的保护标准进行审定,从而导致两个机构的处理结果不一致的情形出现。

这一冲突不但对国家机构的权威性造成不利影响,同时也削弱了对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

因此,为了给知识产权提供良好的保护环境,必须对知识产权方面的执法标准进行规范,解决机构间的冲突。

一、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冲突的表现(一)直接冲突一旦发生了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带来的后果很有可能从直接受害人波及到整个公共秩序,从而对社会利益构成威胁。

对于直接受害人来说,一般会选择依靠司法解决或行政处理两种维权途径;但对于公共秩序的扰乱,行政机构可直接进行干涉而无需经过案件当事人的申请,只需依照自身权利职责即可对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这样一来,司法机构与行政机构对案件得出的结论就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分歧,但又在法律效力上难分高低,由此便产生了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中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直接冲突。

1.私权保护中的直接冲突这种类型的冲突主要发生在《专利法》和《商标法》中涉及到的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理当中,具体可分三种情况:第一种:当侵权行为发生以后,案件当事人以《专利法》或《商标法》为法律依据,首先向行政机构提出介入处理申请,而行政机构对侵权行为的发生不予认可。

这时案件当事人并未继续发起行政诉讼,而是转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申请。

法院会针对侵权案件展开全面调查,并很可能在审查后作出侵权行为成立的审判结果,这样就与行政机构的审定结果出现矛盾,引起直接冲突。

第二种:《专利法》和《商标法》中明确规定一旦侵权行为的构成通过了行政机构认定,可先就赔偿金额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当事人还可就赔偿金额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关于知识产权的论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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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论文关于知识产权的论文(10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论文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提高我们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论文很难写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知识产权的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知识产权的论文1[摘要]传统知识是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人们用智慧和生活实践中所创造出来的知识和经验的总和。

但是传统知识因为相传年代甚久,并且很多记载不明确,甚至追溯不到其源头,故不能确定其权利的主体。

便很难取得知识产权法的保护。

所以本论文以探讨我国的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研究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战略,为保护我国传统知识的利益以及民族的利益做贡献。

[关键词]传统知识;知识产权;民间技艺;恶意抢注一、传统知识概述1.传统知识的概念界定关于“传统知识”一词,虽然各国际组织和学者已经给出过相关的定义,可仍旧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得到广泛的认同。

但是有不少国际公约和国际机构,在狭义上使用传统知识这一概念,(1)即把传统知识界定为传统部族在千百年来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出来的知识,技术诀窍和经验的总和。

如《生物多样性公约》则是最早提出“传统知识,创新与实践”等这样一术语的。

当然,传统知识由于立足点不同,还存在多个角度、多个层面的界定。

目前各种界定都存在着将传统知识载体化的倾向。

以至于一提到传统知识,许多人感受到的是具有传统文化特征的产品或者是那些已经退出现实生活的古老知识,这种认识给确定传统知识的保护范围带来困难,无法满足为传统知识寻求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

总之,(2)基于传统之上的文学,艺术或科学著作,表演、发明、科学发现、设计、商标、和名称、符号,未透露的信息和所有其他一些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以传统为基础的由智力活动产生的一切创新和创造,都属于传统知识的范畴。

2.传统知识的特征(1)传统知识具有群体性:众所周知,传统知识是一群与自然紧密相连的人即传统部族世世代代创造的有着自己的经验的知识体系,是其实践与智慧的结晶。

知识产权法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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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期中论文浅析驰名商标认定标准浅析驰名商标认定标准摘要:驰名商标是当今社会家喻户晓的一个词,在大众心理代表着一种商品品质和信誉,而各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都给予了特殊的保护,以至于打造驰名商标成为了商家毕生的追求。

而何为驰名商标?其认定标准的明确就显得尤为重要,这是保护驰名商标的前提和基础。

本文拟在分别介绍我国与其他国家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的同时对其做一定的比较研究,从中国国情出发,试评析在我国明确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的必要性。

关键词:驰名商标认定标准相关公众信任度浅析驰名商标认定标准引言在这个商品化及其发达的社会里,驰名商标这四个字的知名度并不亚于所谓的驰名商标本身。

它已成为了商家做广告时打出的旗帜,消费者买商品时寻找的标识,甚至有“非驰名商标的商品不买”的极端名牌消费追求者。

究竟何为驰名商标?其实很多人心理并没有明确的定义,甚至在相应的法律中我们也找不到直接的定义。

但从法律的明确性的角度来讲,明确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是十分重要的。

这也是各驰名商标的认定部门客观进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不枉众多消费者对驰名商标的信任。

一、中国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一)中国对驰名商标的定义驰名商标,《现代汉语字典》里的解释是指经过长期使用,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标①。

照其知名的地域范围,可分为世界驰名商标和国内驰名商标。

从法律层面上,我们不得不承认,关于驰名商标的确切定义在我国商标法中并没有明确给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指出: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的商标.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①引自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纂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463页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可知:相关公众,是指与商标所标识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和与前述商品或者服务的营销有密切关系的其他经营者。

简单说,相关公众即相关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消费者。

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

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

知识产权保护的论文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与措施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和创新过程中产生的心智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它涵盖了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

在当今全球化、信息化的社会中,知识和创新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国家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因此,保护知识产权不仅对个人和企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

本文将探讨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相关的措施。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1. 促进创新和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可以激励人们投入创新活动。

当知识产权受到保护时,创新者可以为他们的创造成果获得经济回报,这鼓励了更多的人投资于研发和创新,推动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

2. 保护创造者权益知识产权保护确保了创造者享有其劳动成果的合法权益。

这鼓励了个人和企业创新的意愿,提高了他们进行创新的积极性。

3. 促进经济增长和竞争力知识产权是经济增长和国家竞争力的重要驱动力。

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使得知识和技术能够被有效地转化为商业价值,推动了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增加了经济效益。

4. 促进技术转移和合作知识产权保护为技术转移和合作提供了法律框架。

创新者通过许可和转让技术,实现技术发展和共享优势,促进了技术转移和经验共享。

二、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1. 法律框架的建立与完善国家应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来保护知识产权。

这包括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明确侵权行为的界定,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救济措施。

2. 执法力度的加强国家执法部门应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提高侵权成本,提升违法者的风险意识。

3. 国际合作与交流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家之间应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应对跨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加入国际组织和签署国际协议,共同制定保护标准和规则,推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与发展。

4. 提高法律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增加大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重视,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知识产权保护议论文

知识产权保护议论文

知识产权保护议论文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已成为至关重要的议题。

知识产权如同智慧的结晶,是创造者们辛勤努力的成果,涵盖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多个领域。

它不仅关乎个人的创新动力和经济利益,更是对社会进步和文化繁荣的有力支撑。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激励创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创造者们知道他们的成果能够得到法律的有力保障,能够获得应有的回报和尊重时,他们将更有动力投入到新的研发和创作中。

这种激励机制能够激发人们的创造力,推动科技的不断进步和文化的持续繁荣。

以科技领域为例,一项新的发明专利,如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很可能会被他人轻易抄袭和模仿,这无疑会打击发明者的积极性,甚至可能导致他们放弃进一步的创新探索。

而有了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明者能够放心地投入时间、精力和资金,去追求更高层次的技术突破,为社会带来更多的福祉。

从经济层面来看,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经济增长和提升竞争力的关键因素。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能够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获取更高的利润。

以知名的科技公司为例,苹果、华为等,其核心技术和品牌都受到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使得它们能够在全球范围内赢得消费者的青睐,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

相反,那些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往往只能依赖模仿和抄袭,难以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的浪潮中容易被淘汰。

此外,知识产权的交易和许可也成为了现代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合法的知识产权转让,企业可以获取所需的技术和创意,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推动经济的发展。

在文化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保护创作者的权益和促进文化多样性同样意义重大。

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一首动人的音乐、一部精彩的电影,都是创作者智慧和心血的结晶。

如果这些作品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创作者将能够获得应有的报酬,从而有条件继续创作更多优秀的作品。

同时,知识产权保护也鼓励了不同类型和风格的文化创作,丰富了人们的精神生活,促进了文化的多样性和交流。

知识产权征文MicrosoftWord文档(3)

知识产权征文MicrosoftWord文档(3)

知识产权征文MicrosoftWord文档(3)知识产权保护与低碳经济生活1,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早于十七世纪就已提出,我国是于近年开始重视知识产权的,但行而至今且不说他人,仅我们当代大学生对于这一产权就知之甚少。

相反,韩国从窃“端午“为己有开始,随之窃说韩国孙中山,韩国孔子、韩国西施、韩国李时珍,甚至急匆匆的向联合国申报妇孺皆知的中国四大发明之一“活字印刷术”是韩国发明的;又向联合国提交汉服申遗书;指称汉字是由韩国人发明的;准备在2008年前完成“整体风水地理”项目的准备工作……等等下作伎俩频繁显现。

但是谴责韩国这些沽名钓誉颠倒事实之余,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他们何以有此可乘之机?近些年韩国对于我国文化的剽窃正反证了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漏洞与不足。

知识、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这些年韩国一直扮演着黑、白长的角色勾取我民族之魂,我国公民或许不是对此无动于衷,而是察觉不到破绽,主要原因就是我们对这一产权匮乏与不重视,我们作为当代大学生,肩负着与生俱来的使命,有责任去为我们国家、民族守好大门,即使对于我们国人之间我们也应具备这种自我保护的能力。

何谓大学生?什么又是肩负使命的青年?有时静坐下来自问,我们作为未来的希望寄托之人,是否真正走在前沿,真正理解了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会给于我们怎样的保护,我们如何利用这一权利呢。

当我们想到这些问题却发现自己大脑一片空白之时,我们就该有种危机感,有了时间、危机的观念,落后了我们依然可以追随时代的脚步。

1.1 知识产权保护(1)范围说或列举说。

剖析的看知识产权包括的权利:1.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有关的权利,版权或著作权。

2.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活动,与录音制品及广播有关的权利,即邻接权。

3.于人类创造性活动的一切领域的发明有关的权利,即专利权。

4.与科学发现有关的权利。

5.与工业品外观设计有关的权利。

6.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有关的权利。

7.与防止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

知识产权的发言稿议论文

知识产权的发言稿议论文

知识产权的发言稿议论文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下午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一起谈论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创新、发展的源泉,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也是保护创新成果的制度安排。

知识产权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也是一个重要的法律保障。

在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研究的重要课题。

首先,我想谈一下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众所周知,知识产权是指对于知识、技术、创意和文化产品的产权保护。

在当今世界,知识经济已成为主导,创新和创意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而知识产权作为创新成果的保护方式,在推动创新与发展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方面,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刺激创新动力,促进科技进步、科研活动和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可以激发人们对于知识产权的尊重和意识,从而提高企业和个人的创新意识,推动文化产业和科技产业的发展。

因此,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有利于鼓励创新,促进经济增长,也有利于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和经济竞争力。

其次,我想谈一下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虽然我们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产品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导致知识产权法规制度存在缺陷,无法全面覆盖各种情况,使得知识产权保护难以实现;另一方面,知识产权的侵权现象在社会中十分普遍,违法成本低、风险小,导致一些企业和个人对知识产权保护缺乏积极性。

因此,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侵权成本,降低侵权风险,成为当前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接着,我想谈一下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

首先,我们需要从法律制度层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整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但是在实践中,我们还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这些法律法规,加大侵权处罚力度,提高侵权成本,从源头上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法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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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论文范文内容:随着全球化和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本文旨在探讨当前知识产权法领域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应对策略。

首先,数字时代的来临使得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更加复杂。

网络空间的无形性和跨国性使得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难以适应。

例如,版权作品的非法下载和分发问题日益严重,这不仅损害了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也对整个创意产业造成了负面影响。

其次,全球化背景下,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成为各国关注的焦点。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存在差异,这给跨国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困难。

国际知识产权法律的协调和统一,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再次,技术创新对知识产权法提出了新的要求。

例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发展,对知识产权的创造、使用和保护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如何在保护创新的同时,确保技术的健康发展,是知识产权法需要考虑的问题。

针对上述挑战,本文提出以下应对策略:1. 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

通过立法和技术手段,提高网络版权作品的保护力度,打击非法下载和分发行为。

2. 推动国际知识产权法律的协调与统一。

通过国际合作,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为跨国企业提供更加稳定的法律环境。

3. 适应技术创新,更新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对新兴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制定相应的法律规范,以保护创新成果,促进技术发展。

4. 加强知识产权教育和普及。

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重要性的认识,培养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法在现代社会面临着诸多挑战,但通过采取有效的应对策略,可以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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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实务课程论文物流学院业质量管理工程学生姓名学号1421251039 任课教师郭芮刘洁2016年6 月1 日企业如何运用商标权法律知识避免商标被侵权质量管理工程专业学生郭芮学号1421251039关键词:商标权;商标侵权;法律保护、商标权的内容和作用(一)商标权的内容1、概念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

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2、基本特征(1)专有性商标权的专有性又称为独占性或垄断性,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非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时间性商标权的时间性也称法定时间性,是指商标权为一种有期限的权利,在有效期限内才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商标权即终止,不再受法律保护。

(3)地域性商标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这是由商标权的国内法性质所决定的。

(二)商标权的作用1、对企业的作用商标是重要的工业产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

众所周知,商标具有信誉价值。

商标的信誉价值是相对的,不稳定的。

当某商标所指定的商品能满足人们消费心理和消费实际时,就能实现较高的信誉价值,使商品货畅其流,给商标所有人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给国家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商标较高的信誉价值,则不仅是商品生产者、经销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使用商标的出发点,而且成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发展经济的重要战略和策略。

然而,要实现商标较高的信誉价值,就必须保护商标专用权。

因为商标专用权是影响商标信誉价值诸多因素中最重要、最活跃物因素。

商标专用权保护得愈彻底,商标的信誉价值就愈高,企业的竞争实力就愈强,社会的生产力就愈发展。

反之,商标的信誉价值就会受到冲击,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创造性就会受到挫伤,国家的经济建设就会受到破坏。

例如我国名流时装有限公司生产的“名流”时装,以其款式新颖、质量上乘而享誉国内及东南亚市场,后因倍受福建晋江、浙江及本省流沙等地假冒之苦,市场销售额骤然下降,短短时间里积压服装20000多件,占用资金300多万元,使该企业元气大伤,接近倒闭。

如果类似该企业的现象滋生漫延、不予制止,就会危及整个社会生产。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企业兴旺,社会发达;企业衰落,社会倒退,这是市场经济不可抗拒的规律。

2.商标权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作用商标专用权是法律赋予商标所有人的民事权利,保护商标专用权就是维护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承的关系。

我国的商标法律制度,从商标专用权的确立到保护都充分体现了民主法制的精神。

商品的生产者、经销者对其使用的商标是否注册,听其自便;对驳回申请、异议裁定、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审;对他人注册商标提出争议,申请裁定撤销注册不当的商标等等,都是法律在商标确权过程中赋予人民的民主权利。

我国远航航海仪器厂的“远航”商标就是通过申请、审查、异议、复审诸程序而最终取得专用权的。

对侵权假冒行为,任何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控告或检举,被侵权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种用法律的形式在保护商标专用权方面所赋予人民的权利,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商标法律制度所无法比拟的。

我国的《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等对侵权、假冒行为的处理都作了相应的规定,这就使商标专用权的确立与保护有机地、紧密地结合起来。

只有严厉制裁商标侵权、假冒行为,有效地保护商标专用权,才能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捍卫商标法律制度的尊严。

否则,人民群众从商标法律制度中所享有的民主权利就会付之东流、化为泡影,对侵权行为的种种处罚规定只能是一纸空文、一钱不值。

由此,人民群众对我国的商标法律制度就会产生怀疑,对商标注册就会丧失热情,商标事业就会受到严重影响。

3.商标权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实行对外开放,要实行对外开放,就必须发展对外贸易业;而要发展对外贸易事业,就必须保护商标专用权。

商标在对外贸易事业中举足轻重,不可或缺。

美国在世界贸易中独占鳌头,是与其拥有象“可口可乐”、“柯达”、“万宝路”等世界驰名商标分不开的。

我国的商品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必须培育一批享有盛誉、具有强劲竞争力的驰名商标。

没有驰名商标,质量再好,也不能登大雅之堂;款式再新,也只配摆地摊。

一件在我国定牌生产的牛仔裤,用本国的牌子,充其量只能卖十几美元,而用上“ LEVIS'商标,则身价百倍。

然而,培育驰名商标绝非轻而易举、一蹴而就,除了企业正确运用商标战略和策略外,还须切实有效地保护商标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得不到保护,商标的信誉就会受到损害,商标的知名度就会受到冲击,培育驰名商标只能是纸上谈兵。

实行对外开放,还须广泛地吸引外资,吸收外国的先进科技与管理方式。

十几年来,我国吸引外资卓有成效,这与我国严格履行《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认真保护外国企业商标专用权分不开的。

仅以我市为例,自《商标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就查处了涉外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20多宗,收缴侵权标识100多万件(套)。

、商标侵权的行为表现(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这种行为是我们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中最常见的一种商标侵权行为。

它主要包括四种行为:一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二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三是在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四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应当注意的是,这里所讲的“使用”是一个广义上的概念,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电子商务、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

销售发票、合同等商业性文件,是商品交易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这些商业性文件中使用商标,应当视为商标的使用。

同时,这时的“使用”应当仅仅限于商业性使用, 当事人在教育、科研等公益活动中对商标的使用行为并不包括在内。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在商标行政执法和司法实践中,由于故意实施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企业往往具有较大的隐蔽性,销售商标侵权商品的行为就成为我们最容易发现,也是最常见的商标侵权行为。

由于商标侵权商品要通过销售环节,才能使侵权人实现非法获利,才能使消费者产生误认和混淆,才能对商标注册人的权益造成损害,所以查处销售环节的商标侵权商品是制止商标侵权行为的一个重要手段。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商标标识是商标的载体,是商标的物质表现形式。

有人将制造和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比喻为商标侵权和假冒行为的源头。

因此,我国《商标法》将此类行为明确规定为商标侵权行为加以禁止,是从根本上防止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发生。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我国新修订的《刑法》将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确定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这项规定是新增加的规定,学理上称之为“反向假冒”。

具体是指在商品销售活动中将他人在商品上合法帖附的商标消除、变动或者更换,冒充为自己的商品予以展示或者销售的行为。

一般来说,这种做法是居于市场垄断地位的经营者扼杀新生的潜在的竞争对手,使其商标永远无法与消费者建立联系,无法形成自己独立的销售市场的不正当竞争。

在国外,一般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调整。

由于这种行为是利用商标进行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我国则利用《商标法》对其进行调整。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此种商标侵权行为主要包括: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2、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三.商标侵权案例分析1.假冒注册商标假冒是指侵权人在自己制作或出售的商品商品上,冒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

例如,广州某贸易公司经理黎某于1988年初至1988年8月间,未经PUM商标注册入德国鲁道夫达斯勒美洲豹运动鞋公司的许可,非法购进假冒PUM注册商标标识先后委托广州新塘新月支农厂和广州禺县针织厂加工假冒的P UMA恤衫。

上述案例违反了《商标法》中所说的未经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条。

2.仿冒注册商标仿冒行为不同于价卖行为,从内到外全都他人的商品或服务。

仿冒者一般都有自身的企业名称、注册商标或者其他标识,但是他们不具备经营被仿冒产品或服务的资格或者能力。

2009年11月,河南省洛阳市发现有仿冒青岛环球集团闪客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带有“国途”牌注册商标布面胶鞋。

当事人丁某经营鞋厂以来,产品一直无销路,后发现青岛环球集团闪客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国途”牌女士布面胶鞋在河南市场上十分畅销,于是开始仿冒。

为逃避被查处,丁某指示将商标“国途”改为“国R',虽然字音不同但在产品图形和外包装上,却设计得与“国途”十分相似,误导消费者上当受骗。

3.反向假冒注册商标反向假冒起源于1994年北京服装厂诉北京百盛购物中心新加坡鳄鱼公司经销商“枫叶”与“鳄鱼”商标纠纷案,北京百盛购物中心新加坡鳄鱼公司经销商,购入北京服装厂生产的“枫叶”牌服装,撕去“枫叶”注册商标标识后,换上“鳄鱼”商标,高价出售。

北京服装厂就此对新加坡鳄鱼公司提起侵权诉讼。

2001年12月1日新修改的商标法的出台是对上述行为性质的“盖棺定论”,其中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改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改的注册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为侵犯商标注册权的行为,被称作“反向假冒”。

通俗而言,是指把别人的东西说成自己的东西(也包括说成他人的东西),由此观之,北京百盛购物中心的新加坡鳄鱼公司经销商所实施的行为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反向假冒行为”。

四.商标被侵权后如何采取措施商标是一个企业的形象,是对本企业商品质量的担保,也是企业信誉的象征。

特别是著名商标,更是企业的财源,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利润,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砝码。

而当今,市场上的商标侵权现象屡禁不止,不仅使企业受损,而且扰乱了市场秩序。

所以,商标一旦被他人侵犯,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因此企业商标被侵害后,切不可掉以轻心,应及时正确的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大体上有两个方面: 一是收集证据,而是及时投诉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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