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最新修改)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最新修改)
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最新修改)

XXX矿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为了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消除生产工作中的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于我矿安全实际,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理念为指导,牢固树立煤矿安全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及和谐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我矿安全管理基础,巩固和发展当前安全生产成果,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支撑,以持续推进本质安全型、一级标准化矿井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不断提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水平,积极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为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任务

“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支撑,以安全隐患自查整改为核心”,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我矿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不断细化和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起先进适用的重预防、全过程、动态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把握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的主动权,遏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机制

1、建立从矿长到每位从业人员,以矿长为本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一组织和协调指挥本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分管矿长及科室部门负责人协助,覆盖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

系。

2、建立事故隐患分级管控机制,根据事故隐患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和治理难度等制定本煤矿的事故隐患分级标准,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予以明确不同等级事故隐患的治理、督办和验收等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3、煤矿将矿长每月定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工作以及分管部门每旬定期开展一次覆盖各生产系统、各岗位的隐患排查工作与区队、班组日常巡检,作业人员随时排查相结合,从而及时发现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四、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内容

(一)、制定事故隐患分级标准

依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根据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难度及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

1、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通过整改排除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局部停车,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对组(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成立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门

为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行为,深入排查、及时处理威胁矿井安全生产及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各类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前期事故多发的势头,明确事故隐患的治理、督办和验收等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达到隐患全面查清,问题全面弄清,措施全面制定,整改全面到位,工作全面落实,保证矿井安全生产,落实本矿关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年度重点日常工作来抓,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成立以矿长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下设“一通三防”、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调度和地面设施综合组以及安监处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门,其机构设置及相关工作职责作如下规定。

1、以矿长为组长,其他分管副矿长为副组长、各分管、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技术人员为成员的矿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蒋荣华(矿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矿年度隐患排查,编制年度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方案,并制定年度多发和重大隐患治理措施

2、以各部门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分管副总为副组长、各副总、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矿级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①“一通三防”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全矿井通风系统管理、测风测尘、风量调配、局部通风、通风设施、安全监控、瓦斯管理、防灭火、粉尘防治、井下爆破、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与通风相关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②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全矿井地质、水文地质、防治水工程、水害预警、矿井测量、储量管理、井下钻探、物探、制图等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③采煤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采煤过程中规程措施、工作面顶板监测与管理、安全出口与端头支护、安全设施、设备管理、文明生产等与采煤相关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掘进工程中掘进机械、机械操作、作业环境与通风、掘进支护、掘进运输系统、监测监控、现场图牌板、规程措施、规范作业、工程质量与安全、文明生产等与掘进有关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⑤机电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全矿井机电设备与指标、主提升系统、主通风机系统、压风系统、排水系统、地面供热降温系统、地面供电系统、井下供电系统、技术管理、设备技术性能测试、文明生产等机电方面有关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⑥运输组

组长:

副科长:

成员:

职责:负责全矿井巷道硐室、运输线路、运输设备、运输安全设施、运输管理、文明生产等与井下运输系统相关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⑦职业卫生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全矿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鉴定等职业病相关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⑧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负责全矿职工安全培训、班组建设、应急救援管理方面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⑨调度和地面设施综合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矿调度指挥中心设备设施、矿调度工作及各项技术支撑、调度管理及地面办公场所、职工食堂宿舍、工业场地、地面设备材料库以及物资供应和后勤保障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⑩安监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矿年度隐患及各分管部门每月、每旬、每日隐患汇总、整理、公告,并督查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各部门基础类隐患排查。

(三)、事故隐患排查

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

建立预防事故隐患排排查的工作机制,在采掘活动开始前和安全条件、生产工艺系统、设备设施发生较大变化时,组织安全、生产和技术等部门对涉及的作业场所、工艺环节、设施设备、岗位人员等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全面辨识,识别可能导致事故隐患产生的危险因素,并进行汇总分类和危险程度评估,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分散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作业人员,预防事故隐患产生。

2、编制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确定排查内容

煤矿应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包含全部应该排查的项目清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在实施隐患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和季节特点,在排查项目清单中选择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具

体排查项目,作为隐患排查的内容。

(1)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以各类风险点位基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编制该排查单位的排查清单,至少包括:

①与风险点对应的设备设施和作业名称

②排查内容

③排查标准

④排查方法

(2)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依据基础管理相关内容要求,逐项编制该排查清单,至少包括:

①基础管理名称

②排查内容

③排查标准

④排查方法

3、制定隐患排查频次及要求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结合本矿组织架构,将排查组级别分为矿级、部门级、区队班组级、岗位级,并按照日常排查和定期排查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生产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

(1)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全矿井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有月检方案、记录、报告)

(2)分管部门每旬开展一次覆盖生产各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有旬检记录)

(3)区、队每天安排管理、技术和安全等人员进行巡检,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有日检记录)

(4)作业人员应当在开始作业前对本岗位为危险因素进行一次安全确认,并在作业过程中随时开展排查事故隐患(有岗位排查记录)

4、制定事故隐患排查范围

根据编制的事故隐患排查清单进行监督检查

(1)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范围:

①设备设施(采掘设备、通风设备、排水设备、提升设备等)

②场所环境

③生产系统(采煤、掘进、供电、运输、提升、通风、供风、供水等)

④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⑤安全避险及应急设施

⑥供电设施

⑦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⑧各生产岗位

⑨现场其他方面

(2)基础管理隐患排查范围

①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明

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③安全生产责任制

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⑤教育培训

⑥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⑦安全生产投入

⑧应急管理

⑨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⑩其他方面

5、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的工作要求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煤矿五大灾害事故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

(2)坚持与日常安全检查相结合起来,加大打击“三违”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与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夯实安全基础。

(4)坚持与本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灾害

预防和处理计划,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

(四)、事故隐患治理

1、隐患治理原则

隐患治理遵循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主要包括岗位纠正、班组区队治理、分管部门治理、矿级治理。

2、隐患治理分级

事故隐患治理实施分级治理,建立事故隐患分级治理的工作机制,不同等级的事故隐患治理由相应的层级单位(部门)负责。

(1)对于有条件立即治理的事故隐患,在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事故所属单位(部门)必须立即治理。

(2)对于难以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治理的事故隐患,事故所属单位(部门)须立即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由上级部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制定措施,然后实施治理,限期完成治理。

(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负责组织制定治理方案,然后实施治理。

3、隐患治理流程

通报隐患信息→制定治理措施→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实施隐患治理→治理情况反馈→治理结果验收

4、隐患治理要求

事故隐患治理必须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具体包括:

①治理的责任:分级负责

②治理的方法和措施

③治理的资金和物质

④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⑤应急处置和应急预案

(五)、隐患治理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有专人现场指挥和监督,并设置警示标识,严防事故发生

1、事故隐患治理前无法保证安全或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出现险情时,应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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