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专用回风巷管理办法
回风巷检查制度

回风巷检查、管理制度
(一)采掘工作面、采区及矿井回风巷回风口处有通风队负责设置栅栏,并上锁,悬挂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矿井主要回风巷每月至少进行检查1次,由通风部组织,生产技术部、通风队、抽放队等共同参加进行检查。
(二)通风队每旬测风时,均要检查一次矿井的回风巷,每次检查时要做好检查记录,并详细记录回风巷断面、风速等情况。
回风巷内严禁设置调风设施,不准堆放杂物,确保回风畅通,特殊情况下需要放置物料时,必须有通风部批准,放置巷道一侧,高度不超过0.5m,间距不小于5m,否则,严禁堆放。
(三)15采区专用回风巷由通风队结合抽放队每7天检查1次,结果报通风部、生产技术部备案。
(四)每次对回风巷进行检查时,要重点检查巷道内的抽放管路,巷道的顶板、以及堵塞巷道的情况;每次检查时做好记录、形成检查报告,检查的问题报生产技术部按五定原则落实。
(五)检查回风巷时,必须提前与调度联系,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进出回风巷(最少两人),严禁单人进入回风巷。
采区回风巷、主要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通风断面不得低于6m2,小于6m2时,有生产技术部派人进行维修、处理;扩修后,
有生产技术部、通风部、安监部等部门进行联合验收、签字,进行存档备查。
每月25日前有通风部组织通风队、抽放队进行一次回风巷检查,并做好记录。
专用回风巷管理制度范本

专用回风巷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提高专用回风巷的管理水平,确保回风巷的安全、卫生和高效运行。
所有使用和管理回风巷的人员都应履行相关规定,确保回风巷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二、定义专用回风巷是指用于排除污染物、腐蚀气体等在特定场所生成的有害气体的通道。
回风巷的设计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管理原则1.安全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完好。
2.科学原则:合理利用回风巷资源,提高排风效果和设备利用率。
3.协作原则:相关部门、人员之间应密切合作,共同落实回风巷的管理责任。
4.经济原则:合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降低回风巷运行成本。
四、回风巷管理责任1.回风巷使用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回风巷的管理工作。
2.回风巷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并协助负责人履行其职责。
3.所有使用回风巷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确保回风巷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五、回风巷的日常管理1.回风巷的维护和清洁工作应定期进行,保持回风巷的畅通无阻和清洁卫生。
2.回风巷设备的运行和维修保养应按照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寿命。
3.回风巷的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六、回风巷的安全管理1.回风巷的出入口应设置合适的标识和警示标识,以提醒使用人员注意安全。
2.回风巷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杂物不得堆放在通道上,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通行。
3.回风巷的过程中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品,以免引发安全事故。
4.回风巷使用人员应全程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安全。
七、回风巷的卫生管理1.回风巷的卫生清洁工作应定期进行,保持回风巷的卫生和环境整洁。
2.回风巷内的污染物应及时清理,防止其扩散和影响回风巷的运行效果。
3.回风巷不得用于存放垃圾或其他废弃物,以免污染回风巷的环境和影响设备的使用寿命。
八、回风巷的应急管理1.回风巷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和责任人。
煤矿总回风巷管理制度范文

煤矿总回风巷管理制度范文煤矿总回风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有效管理煤矿总回风巷,确保矿井安全、提高生产效益,本制度制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煤矿生产管理要求,适用于我矿总回风巷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总回风巷的定义与作用总回风巷是指在煤矿生产中设置的用于回收所有通风流向上煤层送风巷底的巷道,其作用是确保正常通风,排出有害气体,保证安全生产。
第三章总回风巷的建设与维修1. 总回风巷的建设及改造工作,必须按照国家煤矿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由技术部门主管负责,经安全监督机构审批后方可施工。
2. 总回风巷的建设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材料,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加强质量监控和安全措施。
3. 总回风巷的维修工作必须实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修复。
所有维修工作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第四章总回风巷的管理与监督1. 总回风巷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矿生产管理制度。
必须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由专业人员负责,负责总回风巷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工作。
2. 总回风巷的监督工作由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定期对总回风巷进行检查和评估。
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并报告负责人签字确认。
3. 总回风巷管理部门要加强巡视和检查工作,确保巷道的畅通,并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第五章总回风巷的安全措施1. 总回风巷必须设立安全出口,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紧急疏散设备,以防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撤离。
2. 总回风巷必须定期进行通风系统检查和维护,确保通风畅通,并排除有害气体。
3. 总回风巷必须定期进行瓦斯浓度检测,确保瓦斯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发现瓦斯浓度过高,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4. 总回风巷管理部门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章总回风巷的使用与注意事项1. 总回风巷的使用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通行路线行走,并定期接受安全培训。
专用回风巷管理制度

专用回风巷管理制度府谷县老高川乡恒益煤矿有限公司2020年专用回风巷管理制度1、由通防科瓦检员每班至少检查1次专用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
2、由通防科检查巷道完好情况如因采动影响致使专用回风巷变形,需维修时,由通防科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严格执行。
(检修要有措施)。
3、如需进入专用回风巷检查或维修瓦斯抽放管路以及防尘管路时,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且经当班瓦斯检查员同意。
4、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进入专用回风巷。
5、进行采区开采设计时,必须首先布置采区专用回风巷,在采区未形成系统前不得开掘顺槽巷。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
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
在构成通风系统时,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6、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
7、按要求应布置专用回风巷的新开采区,专用回风巷不到位的,不准开掘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巷道,现生产(制度下发前)采区没有布置专用回风巷的,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8、现生产采区没有设置专用回风巷的,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采区巷道延伸必须首先施工风道,风道必须延伸到位,至最低标高。
9、每个采区必须设置至少一条专用回风巷,准备采区专用回风巷不到位的,不准开掘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
采区专用回风巷内不得运输物料、敷设电缆、存放或安设电气设备和作为主要行人巷,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把杂物堆放在专用回风巷内,确保回风系统畅通,专用回风巷长度都必须贯穿整个采区的长度,无专用回风巷的盘区不得开掘其它巷道。
10、由通防科负责专用回风巷日常管理检查维护做到安全畅通、便于行人,采区专用回风巷均设置避灾路线、岔道标示等安全标识,各采区专用回风巷必须建筑测风站,定期测风制度。
矿井总回风巷风速超限安全管理措施

山西吕梁中阳西合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总回风巷风速超限安全管理措施编制人:孙玉良编制时间:2012年4月27日会审意见总工: 年月日安全矿长: 年月日矿长助理:年月日通风副总:年月日通风区长: 年月日调度主任: 年月日安全部长: 年月日会审时间:会审地点:会审意见:矿井总回风巷风速超限安全管理措施由于我矿总回风巷的断面(历史遗留问题)不足,导致风速超限,井下其它巷道的风速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处于适宜风速的范围内。
针对风速超限,我矿采取加强综合防尘管理,杜绝巷道内煤尘堆积的发生,同时根据设计对此巷道进行扩修整改,从而保证巷道通风断面符合风量需求,现根据此问题特制如下安全管理措施:一、安全管理机构组长:赵保忠副组长:侯靖文贾宝财成员:杜永军杨博防尘人员:刘有恩刘玉旺刘枝明二、安全管理措施1、巷道必须安排有专职的防尘人员,定期对总回风巷的浮尘清理,保持清洁干净,巷帮没班进行冲洗一次,。
2、在总回风巷中部安设一道全断面水幕,确保北回风巷喷浆期间起到降尘净化风流的作用,且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3、确保风速总回风巷有完善的防尘设施,按要求设三通阀门,定期对防尘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正常使用,并配备足够的防尘人员。
4、按规定加设吊挂隔爆水棚,有防尘人员定期的清洗、加水,并有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
5、北回风巷喷浆作业时,必须由专人负责将作业点下风侧的全断面喷雾打开,将拌料是产生的粉尘降至最低。
6、北回风巷喷浆后,及时对总回风巷的杂物、粉尘进行清理,巷道不得存在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大于5m的煤尘堆积。
7、定期对巷道进行刷白,保持巷道湿润,严禁粉尘飞扬。
8、在总回风巷行走或作业时,人员要将安全帽戴好,防止矿帽掉落。
9、在总回风巷作业时,一般作业时间控制在3小时之内,出现人员不舒服时,要及时停止作业,进行休息。
10、未提事项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综合防尘措施》等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矿井通风设施设置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设置管理制度(-)风门1、凡是需要设置风门的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巷、采面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同时设置两道风门;矿井主要进回风之间的联络巷风门应设反向风门并安装闭锁装置。
通车风门间距不得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应大于5米,通车数量较为频繁的风门应安装自动装置,及行车不行人信号装置。
2、砌筑风门时,应选择在巷道支护及顶帮完好的地点施工。
施工前应首先加固好施工地点附近的支护,需要拆除巷道支护时,应采取防止冒顶片帮的措施,防止冒顶片帮伤人或给施工增大难度。
风门墙应用不燃性材料砌筑,墙体四周应掏槽至硬帮、硬底、硬顶并用灰砂浆填满捣实,以防止漏风。
3、砌筑风门时,门框应顺向风流倾斜85°左右,门框接口成90°。
砌筑风门的巷道有水沟时应先施工反水袋或反水管;有电缆通过时应设铁卡管将电缆孔、管路孔;如有风筒通过时,应在墙体适当位置埋设与风筒等经的硬质风筒或将风筒用铁皮套住。
4、砌筑风门时,施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有关具体要求,严禁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
5、安装风门必须在风门砌筑竣工24小时后进行。
安装风门时,应包边沿口,设置衬垫,风门与门框接触严密,通车风门应设置底坎和挡风帘。
6、风门及门框入井安装前应进行防腐处理,井下使用的风门应定期进行防腐处理。
7、井下需要砌筑调节风窗时,调节风窗的施工质量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执行。
(二)密闭1、井下出现盲巷、采空区后应在24小时内予以密闭。
2、密闭位置一般应设在距全风压巷道不大于5米,支护良好,顶帮完好的巷道内。
密闭前后5米内,必须采取措施加固顶帮支护。
3、密闭施工前必须切断通往密闭内的所有电缆、轨道、管路。
密闭内应设置抗压强度大的木垛或密集支护,其位置应靠近密闭。
4、砌筑密闭的巷道如有流水,应设反水管。
砌筑密闭时,应留有观测孔、措施孔管,其位置应在密闭的中上部,并将孔管口堵严备用。
专用回风巷管理制度范文

专用回风巷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专用回风巷是空调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是将室内空气引导到空调系统中,经过处理后再送入室内。
为了保证专用回风巷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室内空气的质量,制定专用回风巷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管理责任1. 保持专用回风巷畅通的责任由设备部门承担。
设备部门应定期检查和清洁专用回风巷,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维修和处理。
2. 监督专用回风巷管理执行情况的责任由管理部门承担。
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专用回风巷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向设备部门提出改进建议。
三、专用回风巷的使用1. 专用回风巷只能用于引导室内空气进入空调系统,禁止在专用回风巷中存放杂物或进行其他非指定用途的活动。
2. 使用专用回风巷时,应确保专用回风巷入口和出口的门窗紧闭,防止室外空气进入空调系统。
3. 专用回风巷的入口和出口应设置合适的密封装置,确保不会产生空气泄漏现象。
四、专用回风巷的维护1. 定期清洁专用回风巷内的过滤器和风机,保持其正常运行。
清洁过程中应使用合适的清洁剂和工具,避免对设备造成损坏。
2. 发现专用回风巷内有异味或堵塞现象时,应立即进行清洁和维修。
清洁和维修过程中应戴上口罩和手套,以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
3. 定期检查专用回风巷的密封情况,如发现密封不良,应及时更换或修复密封装置,确保专用回风巷的正常运行。
五、专用回风巷的检测1. 定期对专用回风巷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回风巷清洁度、风速、风压等。
检测结果应记录并备份,以备后续参考。
2. 定期进行空气质量检测,确保专用回风巷的运行不会对室内空气质量造成污染。
3. 检测结果不合格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清洁和维修,并在完成后重新进行检测,确保专用回风巷的正常运行。
六、专用回风巷的安全管理1. 工作人员在进行维护和清洁专用回风巷时,应经过相关培训,并佩戴防护设备,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2. 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专用回风巷,以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
3.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专用回风巷的设备和管道没有泄漏、松动等安全隐患。
专用回风巷管理制度(三篇)

专用回风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管理专用回风巷的使用,维护正常的运营秩序和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设有专用回风巷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等。
第三章原则1.合理利用:专用回风巷是为减少室内污染和保证室内空气质量而设置的,应合理利用,确保有效运作。
2.安全第一:在使用专用回风巷时,操作人员应时刻注意安全,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3.维护保养:专用回风巷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其良好状态。
第四章使用管理1.专用回风巷的使用应按照工作需要,遵守相应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2.在使用专用回风巷前,操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了解专用回风巷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3.进入专用回风巷的操作人员应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如防护面具、防护服等。
4.禁止在专用回风巷内长时间停留、吃喝、抽烟等。
5.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路径和方向行走,不得随意变动专用回风巷内的设备和物品。
6.不得将非相关物品放置在专用回风巷内,确保通道畅通。
7.使用专用回风巷的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8.发现专用回风巷设备故障或异常,应及时报告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修复或更换。
第五章安全防护1.专用回风巷内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标明禁止吸烟、禁止触摸设备等内容。
2.安全出口和紧急疏散通道应畅通无阻,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撤离。
3.专用回风巷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专用回风巷的出入口应设置相应的门禁系统,确保非授权人员无法进入。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1.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专用回风巷的管理工作。
2.定期进行专用回风巷的管理与使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定期进行专用回风巷的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存在的问题。
4.对违反专用回风巷管理制度的人员,视情节严重性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记录在案。
第七章处罚措施1.对于严重违反专用回风巷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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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平煤矿矿井专用回风巷管理办法
签发人:邹山旺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矿井专用回风巷的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集团公司《“一通三防”管理手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中所称专用回风巷是指采掘工作面回风联巷栅栏至风井之间的回风巷道。
第二条矿总工程师对矿井专用回风巷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通风科科长对矿井专用回风巷管理工作负管理责任。
第三条矿井专用回风巷扩修计划必须列入矿井月度安全生产作业计划,并按期完成。
第四条当矿井发生灾变或异常情况作业人员确需经专用回风巷进行逃生时,可直接沿专用回风巷撤至安全地点。
管理办法
第五条矿井各专用回风巷内必须设置永久测风站,设置测风牌板,每旬开展一次风量测定工作。
第六条专用回风巷内应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有关规定安设风速传感器和甲烷传感器,随时监测专用回风巷内风速、瓦斯变化。
第七条通风科每月组织一次由通风、安监、生产、救护及相关区队参与的专用回风巷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矿井专用回风巷内严禁敷设电缆(本安型除外),不得设置任
何控风设施,各专用回风巷交叉口不得架设棚腿、吊挂风筒,保持回风系统畅通。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专用回风巷内堆放物料及杂物,以保持通风系统畅通。
第九条采掘工作面回风联巷与矿井专用回风巷必须采用顺交联接,且避免采用下行通风,现有巷道有效通风断面不得小于8m2。
生产技术科负责对有效通风断面小于8m2的巷道进行扩修,并保证扩修后其有效通风断面不小于12m2。
第十条矿井专用回风巷内严禁行人、运料、安设电气设备,并在专用回风巷各入口处必须设置牢固可靠的栅栏,并揭示警标。
第十一条专用回风巷各入口处安设人员定位基站,以随时监测专用回风巷内是否有人员活动,严禁任何人员未经允许进入专用回风巷。
第十二条对于采区采掘作业活动确需经专用回风巷运料或行人的,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经通风、安监、调度、生产及矿总工程师审批,并报通风调度备案后方可进行运料。
第十三条对进入专用回风巷的人员,必须由所在部门(区队)写出申请,经部门(区队)负责人、安监科、通风科、调度中心、总工审签后,并报通风调度备案。
第十四条任何人在进入专用回风巷前,应在就近用电话向矿调度中心、通风调度汇报。
经过允许后,方准进入专用回风巷内。
凡是进、出专用回风巷的人员不得损坏栅栏及警示标志等设施,严禁私自改变通风设施的使用状态。
第十五条在专用回风巷内作业应提前一周通知通风科,编制专用回风巷施工期间通风瓦斯管理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六条专用回风巷内施工结束后,由通风科组织安监、生产及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要求时间内拆除施工设备或工具。
罚则
第十七条凡是未经允许进入专用回风巷道的人员,按严重“三违”处理。
第十八条未按要求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的,对通风队罚款100元/处;对于栅栏门未上锁的,对该区域安检员罚款20元。
第十九条在专用回风巷施工期间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除停止现场作业外,并对施工区队罚款500元。
第二十条对私自在专用回风巷内堆放物料及杂物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
第二十一条对排查出的隐患未按规定时间整改的,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条。
附则
第二十二条矿其他管理制度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