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灯转换检查记录

应急照明灯转换检查记录
应急照明灯转换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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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各项检查记录表格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记录(一) 消防安全例会记录 单位名称: 使用日期:20 年月日至月日 许昌市公安消防支队监制

填写说明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至少每周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特殊情况视情召开; 二、例会内容应当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 2、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的确定与变更; 3、制订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4、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 5、大型群众活动举办的审批及活动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的组织实施; 6、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的内部审批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组织实施; 7、防火巡查、检查的组织及隐患整改; 8、消防设施、器材,标志的配置、检验、维修; 9、电气焊工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及其他员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的组织实施; 11、单位内部火灾的讲评及其它相关火灾典型案例的学习; 12、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其它工作。

消防安全例会记录 会议名称 (主要议题) 时间地点 主持部门主持人 出席人附表:﹙禹王广场消防会议参会人员签到表) 记录人:会议内容摘录

会议内容摘录(续) 主持人签阅意见 (可续表)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记录(二) 每日防火巡查记录 单位名称: 使用日期:20 年月日至月日 许昌市公安消防支队监制 5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检查与维护保养案例分析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检查与维护保养 案例分析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检查与维护保养案例分析 -、场景描述 某办公楼共3层,总建筑面积约6000㎡。楼内安装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其中18W应急照明灯30只,3W应急照明灯8只,安全出口标志灯12只,单向悬挂应急标志灯16只,单向壁挂应急标志灯48只,工程实物照片见图2-40-1。应急照明配电箱安装在每一层的楼层配电间,正常工作时灯具由应急照明配电箱供电,应急工作时由自带的蓄电池供电。系统已经通过消防检测和验收,投入正常运行。办公楼内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二、案例说明 本案例涉及防火内容较多,主要分析下列内容: (一)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档案资料管理。 (二)日常检查。 (三)定期维护保养。 (四)结果处理。 三、关键知识点及依据 (一)依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二)知识点 1.文件和资料管理 系统正式启用后,应保管好下述文件资料: (1)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 (2)系统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系统操作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4)值班记录、日常检查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使用图表。 2.日常检查 (1)系统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2)检查消防应急灯具外观结构是否有破损。 (3)检查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工作状态,一旦发现光源熄灭、疏散指示方向更改或故障指示灯点亮,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 (4)检查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工作状态,如果故障指示灯点亮,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

消防防火巡查记录表

每日防火巡查记录表 负责巡查区域:月日 导。2、每次巡查时均应填写巡查记录,无情况的填写√。对存在隐患问题的,要在对应栏目填写清隐患部位、数量、处理、报告情况。 3、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至少每二小时一次。 4、每日巡查记录表由巡查人员签名确认,定期成册,交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存档。

防火巡查 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可由归口管理消防设施的部门实施,也可以按照工作、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巡查的职责落实到相关工作岗位。 1.1 一般要求 1.1.1 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和内容,并填写表A.2 。 1.1.2 依照有关规定每日进行防火巡查的单位和设有电子巡更系统的单位,应将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部位纳入其中。其他单位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周至少一次。 1.1.3 建筑消防设施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均应指示正常运行位置,并标识开、关的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当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 1.2 巡查内容 1.2.1 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自备发电设备状况,消防配电房、发电机房环境,消防电源末端切换装置工作状态。 1.2.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区域显示器运行状态,CRT 图形显示器运行状况,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消防控制室工作环境。 1.2.3 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稳压泵、增压泵、气压水罐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

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1.2.4 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消防炮外观,启泵按钮外观。 1.2.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1.2.6 泡沫灭火系统:泡沫喷头外观,泡沫消火栓外观,泡沫炮外观,泡沫产生器外观,泡沫液贮罐间环境,泡沫液贮罐外观,比例混合器外观,泡沫泵工作状态。 1.2.7 气体灭火系统:气体灭火控制器工作状态,储瓶间环境,气体瓶组或储罐外观,选择阀、驱动装置等组件外观,紧急启/停按钮外观,放气指示灯及报警器外观,喷嘴外观,防护区状况。 1.2.8 防烟排烟系统:挡烟垂壁外观,送风阀外观,送风机工作状态,排烟阀外观,电动排烟窗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送风、排烟机房环境。 1.2.9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1.2.10 应急广播系统:扬声器外观,扩音机工作状态。 1.2.11 消防专用电话:分机电话外观,插孔电话外观。 1.2.12 防火分隔设施:防火门外观,防火门启闭状况,防火卷帘外观,防火卷帘工作状态。 1.2.13 消防电梯:紧急按钮外观,轿厢内电话外观,消防电梯工作状态。

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月检)

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 年月日第一页 检测项目检测内容实测记录故障记录及处理 故障描述当场处理情况报修情况消防供配电消防配电柜(箱)试验主、配电切换功能:消防电源主、配电源供电能 力测试 自备发电机组试验发电机自动、手动启动功能、试验发电机启动电 源充、放电功能 应急电源试验应急电源充、放电功能 储油设施核对储油量 联动试验试验非消防电源的联动切断功能 火灾自动报火灾探测器试验报警功能 警系统手动报警按钮试验报警功能 监管装置试验监管装置报警功能、屏蔽信息显示功能 报警装置试验报警功能 报警控制器试验火警报警、故障报警、火警优先、打印机打印、 自检、消音等功能、火灾显示盘和CRT现实器的报警、 显示功能 消防联动控制器试验联动控制器及控制模块的手动、自动联运控制功 能、试验控制器显示功能、试验电源部分主、配电源 切换功能、备用电源充、放电功能 远程监控系统试验信息传输装置显示、传输功能、试验监控主机信 息显示、告警受理、派单、接单、远程开锁等功能、 试验电源部分主、备用电源充、放电功能

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 第二页检测项目检测内容实测记录故障记录及处理 故障描述当场处理情况报修情况 气体灭火系瓶组与储罐核对灭火剂储存量、主、备瓶组切换试验 统 检漏装置测试称重、检漏报警功能 紧急启/停功能测试紧急启/停按钮的紧急功能 启动装置、选择阀测试启动装置、选择阀手动启动功能 联动控制功能以自动方式进行模拟喷气试验、检验系统报警、 联动功能 通风换气设备测试通风换气功能 备用瓶切换测试主、备瓶组切换功能 机械加压送 送风口测试手动/自动开启功能 风系统送风机测试手动/自动启动、停止功能 送风量、风速、风压测试最大负荷状态下、系统送风量、风速、风压 联动控制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防火阀、送风自动开启和启 动功能 机械排烟系自然排烟设施测试自然排烟窗的开启面积、开启方式 统排烟阀、电动排烟窗、测试排烟阀、电动排烟窗手动/自动开启功能、测 电动挡烟垂壁、排烟防试挡烟垂壁的释放功能、测试排烟防火阀动作性 火阀能 排烟见机测试手动自动启动、排烟防火阀停止功能 排烟风量、风速测试最大负荷状态下、系统排烟风量、风速 联动控制功能通过报警联动、检查电动挡烟垂壁、电动排烟阀、 电动排烟窗的功能、检查排烟风机的性能 应急照明系统切断正常供电、测量应急灯照度、电源切断。充 电。放电功能;测试应急电源供电时间;通过报 警联动、检查应急灯具自动投入功能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检查与维护保养案例分析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检查与维护保养案例分析-、场景描述 某办公楼共3层,总建筑面积约6000㎡。楼内安装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其中18W应急照明灯30只,3W应急照明灯8只,安全出口标志灯12只,单向悬挂应急标志灯16只,单向壁挂应急标志灯48只,工程实物照片见图2-40-1。应急照明配电箱安装在每一层的楼层配电间,正常工作时灯具由应急照明配电箱供电,应急工作时由自带的蓄电池供电。系统已经通过消防检测和验收,投入正常运行。办公楼内设置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二、案例说明 本案例涉及防火内容较多,主要分析下列内容: (一)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档案资料管理。 (二)日常检查。 (三)定期维护保养。 (四)结果处理。 三、关键知识点及依据 (一)依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二)知识点 1.文件和资料管理 系统正式启用后,应保管好下述文件资料: (1)系统竣工图及设备的技术资料。

(2)系统的操作规程及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系统操作员名册及相应的工作职责。 (4)值班记录、日常检查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和相关使用图表。 2.日常检查 (1)系统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2)检查消防应急灯具外观结构是否有破损。 (3)检查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工作状态,一旦发现光源熄灭、疏散指示方向更改或故障指示灯点亮,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 (4)检查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工作状态,如果故障指示灯点亮,应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5)检查应急照明配电箱是否有故障。 (6)记录检查情况。 3.定期维护保养 每季度检查和试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下列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记录。(1)检查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照明配电箱的工作状态。 (2)模拟消防联动控制信号联动应急照明配电箱,检查系统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的控制功能。(3)检查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 如果系统全部功能正常,不存在故障,则填好《定期维护保养记录表》并存档。如发现系统存在问题和故障,相关人员还要应填写《故障维修记录表》,并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立即组织维修。当场有条件维修解决的当场维修解决;当场没有条件维修解决的,尽可能在24小时内维修解决。需要由供应商或者厂家提供零配件或协助维修解决的,若不影响系统主要功能的,可在7个工作日内解决。故障排除后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故障维修记录表》并存档。 四、注意事项 (一)应急照明应急转换时间。系统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高危险区域使用的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 (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定期应急放电时间不能低于30min,否则需要更换产品。

(整理)DB21/T1264-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检验规程.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1264-2003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检验规程 2003-08-20 发布 2003-12-01 实施发布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21/T1264-2003 前言 DB21/T1264-2003《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检验规程》共分4 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规定、要求与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本标准由辽宁省消防局提出。本标准由辽宁省消防局归口。本标准由辽宁省消防技术检验站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树林、马莉、刘国栋、宫云财、张晓阳、于立新。本标准2003 年8 月首次发布。本标准从2003 年12 月1 日起实施。 DB21/T1264-2003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检验规程 1 总则 1.1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安装质量,规范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行为,为公安消防部门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参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规定了建筑工程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检验的一般规定、要求与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1.3 本规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消防应急照

明与疏散指示系统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规程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生产和贮存场所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的检验评定。 1.4 本规程规定的“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的“设计要求” ,系指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或规范无明确规定但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的设计要求。 2 一般规定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对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调试检验合格后,方可向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2.2 检验前,申请检验单位必须提供下列文件资料;a) 检验申请;b) 系统设计图、平面布置图、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单等;c)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d)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e) 系统调试报告;f) 系统主要设备、零部件的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检验过程中,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检验单位有权中止检验:a) 系统尚未调试,不能联动。b) 系统主要设备、零部件损坏,建设(施工)单位不能及时提供合格设备、零部件。 3要求与检验方法 3.1消防应急照明灯 3.1.1检验报告 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3.1.2 外观标识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外观应无缺陷。在其明显部位应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检验规程

DB21/T1264-2003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检验规程 1 总则 1.1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安装质量,规范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行为,为公安消防部门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参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本规程。 1.2 本规程规定了建筑工程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检验的一般规定、要求与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1.3 本规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规程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生产和贮存场所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的检验评定。 1.4 本规程规定的“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的“设计要求”,系指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或规范无明确规定但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的设计要求。 2一般规定 2.1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对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调试检验合格后,方可向具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 2.2 检验前,申请检验单位必须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a) 检验申请; b) 系统设计图、平面布置图、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单等; c)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d)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 系统调试报告; f) 系统主要设备、零部件的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 2.2检验过程中,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检验单位有权中止检验: a) 系统尚未调试,不能联动。 b) 系统主要设备、零部件损坏,建设(施工)单位不能及时提供合格设备、零部件。

3 要求与检验方法 3.1 消防应急照明灯 3.1.1 检验报告 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 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 a)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b)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消防蓄电池室、自备发电 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c)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d)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目测。 3.1.4 安装 3.1. 4.1 安装部位 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宜安装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应安装牢固可靠,不得有明显松动。 检验方法:目测,手试。 3.1. 4.2 连接电源 要求:自带电源型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应接在照明线路上;集中电源同时接有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应急标志灯,且消防应急标志灯为持续型的,可接到消防配电线路上,如为非持续型的,应接到照明线路上;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目测。 3.1.5 应急照明功能 3.1.5.1 应急转换时间 要求:正常交流电源供电切断后,消防应急照明灯应顺利转入应急工作状态。自带电 源型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其应急转换时间应不大于5s。 检验方法:模拟交流电源供电故障,观察其能否顺利转入应急状态,用秒表测试转换 时间。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验收调试方案

应急疏散指示系统调试及验收方案准则 1 总则 1.0.1为确保疏散指示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在发生火灾时人员顺利逃生和消防作业,制定疏散系统调试及验收准则。 1.0.2本准则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和改变使用性质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部分设计、验收与维护;不适用于生产和存贮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1.0.3 消防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验收与维护,除符合本规则外尚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2 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 2.1 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 1 建筑物内的安全出口; 2 多层、高层建筑中各楼层通向疏散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门口; 3 公共建筑室内最远点至房间疏散门距离超过15m的房间出口; 4 在地面首层无障碍出口处应设置肢残人员标志,并在各层消防电梯口设置肢残人员标志。 2.2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述要求: 1 应设置在出口门的内侧,其标志面应朝向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 2 应设置在出口门的上方居中或门的旁边,底边离门框距离不大于200mm。 2.3 下列部位或场所应设置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 1 疏散走道拐弯处; 2 地下室疏散楼梯间; 3 超过20m的直行走道、超过10m的袋型走道;

4 人防工程; 5 避难间、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 2.4 楼梯间应设置指示楼层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地面层应同时设置指示地面层和指示安全出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 2.5 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置在疏散走道的顶部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2.2m~2.5m; 2 设置在疏散走道的侧面墙上时,设置高度宜底边距地1m以下,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10m,灯具突出墙面部分的尺寸不宜超过20mm,且表面平滑; 3 指示疏散方向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在地面设置时,灯具最高点与地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5mm,灯具边缘与地面垂直距离高度不应大于1mm,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5m; 4 导向光流型消防应急标志灯的指示方向应与疏散方向相同,标志灯设置间距不应大于5m,在地面设置时应符合本条第2款要求; 5 地面设置的消防应急标志灯防护等级应符合IP65要求。 3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设置 3.1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设置于消防控制室内,没有消防控制室时,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 3.2应急照明控制器在消防控制室落地安装时应符合GB50116中消防控制室内布置的相关要求。 4 系统调试 4.1 一般规定 4.1.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调试,应在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 4.1.2 调试单位在调试前应编制调试程序,并应按照调试程序工作。 4.1.3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防火检查记录表格

防火检查记录 单位苏州吉臣日用品有限公司启用时间2012 年1 月 1 日 截至时间2012 年12月31 日 填写说明 1、本表作为本单位进行防火检查的记录。 2、记录应当认真、详细、准确,字迹工整、清晰。 3、本记录应当妥善保管,以备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检查要求 一、本单位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各部门应当至少每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二、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 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防火巡查情况; 8、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9、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记录 检查负责人(签名)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名)

防火巡查记录 单位苏州吉臣日用品有限公司启用时间2012 年1 月 1 日 截至时间2012 年12月31 日 填写说明 1、本表作为本单位进行防火巡查的记录。 2、记录应当认真、详细、准确,字迹工整、清晰。 3、本记录应当妥善保管,以备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巡查要求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性质和火灾危险性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二、防火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三、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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