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收入比分布规律及分析_基于河南省与全国数据对比_杨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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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价格、工资上涨与地区工资差距--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

住房价格、工资上涨与地区工资差距--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

住房价格、工资上涨与地区工资差距--基于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董向阳;郭熙保【摘要】尝试从住房价格上涨的角度去解释工资上涨和地区工资差距。

利用中国省级面板数据研究住房价格与职工平均实际工资的关系。

研究发现,实际住房价格上涨将导致职工平均实际工资的上升,住房价格上升1%,职工平均实际工资将上升0.4522%,这解释了2000~2012年间我国职工平均实际工资上升的25.1%。

【期刊名称】《山东工商学院学报》【年(卷),期】2015(000)002【总页数】7页(P90-96)【关键词】住房价格;工资上涨;地区工资差距【作者】董向阳;郭熙保【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武汉430072;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武汉43007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93.3一、引言及相关文献概述近年来,我国工资水平大幅上涨。

根据中国统计局的数据,2000~2013年我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从9 371元/年上升到52 379元/年。

同时,中国地区间工资差距也呈现出日益扩大的趋势[1]。

工资的不断上涨可能会提高我国企业的劳动力成本,降低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工资差距的日益扩大势必会影响中国的可持续性发展与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探求影响工资上涨和地区工资差异的因素就显得非常重要。

对于工资上涨的原因,有很多不同的观点。

国内比较具有代表性的观点是劳动供给由过剩转向短缺,刘易斯转折点即将到来[2-4]。

丁守海则认为我国的工资上涨源于劳动剩余条件下的供给不足[5]。

也有研究文献认为物价上涨也会导致工资上涨[6-9]。

关于地区工资差异的研究,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两种思路:新古典增长理论、新地理经济学。

基于新古典增长理论,国内外学者从劳动力流动、外商直接投资、人力资本、对外开放、经济全球化、地理位置以及政策倾斜等角度对中国地区工资差距的形成原因进行了研究,取得了不少成果[10-15]。

基于新地理经济学的学者一般研究市场潜能和空间外部性对地区工资差异的影响[16-23]得到的结论是市场潜能的扩大可以增加名义工资,经济活动的空间集聚所产生的外部性也会影响工资水平。

主要城市房价收入比的对比研究

主要城市房价收入比的对比研究

重庆:房 价收入比 为9.8, 远低于全 国平均水 平
三线城市及以下城市
房价收入比:相 对较低,购房压
力较小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经济发展:相对 较慢,就业机会
较少
人口流动:人口 流出较多,购房
需求相对较小
房地产市场:市 场相对稳定,房
价波动较小
房价收入比影响因素分析
经济发展水平
产业结构:影响城市经济发 展和就业机会
鼓励发展租赁市场,提供多样化的 住房选择,减轻居民购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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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缩小收入差距, 增强居民购房能力。
加强金融监管,防止房地产泡沫, 维护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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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了解主要城市房 价收入比的现状 和变化趋势
分析房价收入比 对居民生活的影 响
探讨政府在调控 房价方面的政策 和措施
为居民提供购房 参考,提高生活 质量
研究方法
数据来源
政府统计数据:包括城市房价、居民收入等官方数据 房地产交易网站:获取最新的房价信息 调查问卷:收集居民收入和购房意愿等方面的数据 专家访谈:了解房地产市场的专业意见和预测
数据可视化:图表、图形、 地图等展示数据结果
主要城市房价收入比现状
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
北京:房 价收入比 为30,位 居全国首 位
上海:房 价收入比 为25,位 居全国第 二
广州:房 价收入比 为20,位 居全国第 三
深圳:房 价收入比 为15,位 居全国第 四
杭州:房 价收入比 为12,位 居全国第 五
结论与建议
主要结论
房价收入比是衡量城市居 民购房压力的重要指标
主要城市房价收入比存在 差异,一线城市较高,二

“房价收入比计算”的再讨论

“房价收入比计算”的再讨论

“房价收入比计算”的再讨论
戚名琛
【期刊名称】《中外房地产导报》
【年(卷),期】2000(000)017
【总页数】2页(P6-7)
【作者】戚名琛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93.3
【相关文献】
1.基于房价收入比计算的农村人口分化研究 [J], 杨建云
2.关于房价收入比的再天空 [J], 包宗华
3.基于房价收入比计算的农村人口分化研究 [J], 杨建云;
4.基于VAR模型的中国房价收入比、房价租金比与房价关系的研究 [J], 赵美平;刘永红
5.基于房价收入比计算的农村人口分化研究 [J], 杨建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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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房价收入比看城市住房购买能力——以河南省郑州、洛阳、平顶山为例

从房价收入比看城市住房购买能力——以河南省郑州、洛阳、平顶山为例
第1 2卷
第 4期
漯河职业技术 学院学报
J o u na r l o f L u o h e Vo c mi o n  ̄T e c h n o l o g y Co l l e g e
Vo 1 . 1 2 No. 4
J u 1 . 2 0 1 3
2 0 1 3年 7月

在 岗人数 增加 幅度 大 , 也 印 证 了流 动 人 口, 特 别是 剩 余 劳 动力 在城 市 的主要从业 范 围为非 国有经 济 、 非集 体经 济类 型 。相对 于 国有 经济 和集体 经济 而言 , 该经 济类 型 的工 资 收入 存在 较大 的差异 , 故 也构成 了 目前城市 中住 房结 构 的 多 型化 。
d o i : 1 0 . 3 9 6 9 / j . i s s n . 1 6 7 1 - 7 8 6 4 . 2 0 1 3 . 0 4 . 0 4 0
从 房 价 收 入 比看 城 市 住 房 购 买 能 力

以河南省 郑J , i 、 I 、 洛 阳、 平顶 山为例
韩 冰 雪
( 许 昌学院 城 市与环境学院 , 河南 许昌4 6 1 0 0 0 )

要: 本文分析 了河南省 郑州、 洛 阳、 平顶山三个地 区的从 业人 员状况 、 实际收入 的情 况 , 在描 述性分析后 对
三 个地 区的房价进行 调研 , 运 用房价 收入 比理论 系统地分析 了三个地 区的住房购 买能力 , 分析 结果表 明, 城 市居 民
的 实 际收 入 涨 幅远 低 于 房 价 上 涨 的 幅 度 , 住房 的购买能力不足 , 建议 国 家进 行 宏观 调 控 , 并 采 取 其 他 适 当措 施 对 住 房 市场 形 态进 行 优 化 , 增 加 适 合 城 市 中低 收入 人 群 的住 房供 给 渠 道 。 关键词 : 房价收入 比; 住 房 购 买力 ; 住房供给 中 图分 类 号 : F 2 9 3 . 3 文献 标 识 码 : A 文章编 号: 1 6 7 1 — 7 8 6 4 ( 2 0 1 3 ) 0 4 - O O 9 5 - O 2

房价收入比的实证研究--基于贵州省和全国整体数据的分析

房价收入比的实证研究--基于贵州省和全国整体数据的分析

CONTEMPORARY ECONOMICS No.7,2019房价收入比的实证研究——基于贵州省和全国整体数据的分析吴清婷,彭贤伟(贵州师范大学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贵州贵阳550025)摘要:本文在解释房价收入比概念的基础上,分析近十年以来贵州省房价收入比。

结果表明,首先,贵州省整体房价收入比大体处于房价收入比的合理区间,贵州省城镇居民相对于全国总体城镇居民而言购房可支付能力更强,但这种购房可支付能力在逐渐减弱。

其次,由于贵州省各地级市房价收入比具有区域差异,各个地州市的城镇居民的购房可支付能力也大不相同。

最后,无论是全国还是贵州省不同收入阶层的城镇居民,其对快速上涨的房价承受能力有很大差距,但是相对而言贵州省不同收入群体的城镇居民在购买住宅时,比全国处于相同收入群体的城镇居民所承受的购房压力要小得多。

为稳健逐步提高城镇居民购房可支付能力,改善住房问题,政府应完善房价统计制度,在制定房地产调控政策时应体现区域差异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关键词:房价收入比;住房价格;可支配收入;贵州省—、弓I言住房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息息相关,关乎社会民生。

1998年进行住房体制改革后,我国取消了单位福利分房,住房供给体系由单位福利房转变为市场供应为主体的商品住房,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房价也越来越高叫日益高涨的房价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是否匹配,是否还在城镇居民承受能力之内,成为了学者和普通群众关注的焦点。

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镇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由于其直观性和较强的可操作性.常常成为衡量房价与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镇居民购房可支付能力的指标。

目前,国内外学者从房价收入比的定义、指标内涵、计算方法、合理范围的确定等方面做了大量理论与实证研究宀,争议颇多。

房价收入比是国际通用的概念,联合国人类住区(生境)中心发布的《城市指标指南》对房价收入比的定义可以总结为,市场住房价格的中位数与家庭收入的屮位数之比。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对房价和居民家庭收入的中位数数据进行调查难度太大,数据难以获取。

我国不同行政层级城市房价收入比研究

我国不同行政层级城市房价收入比研究

我国不同行政层级城市房价收入比研究摘要:国际上通常认为房价收入比在4~6是合理的,城市房价收入比超出这一合理区间则有产生房地产泡沫的趋势,房地产市场也将处于不健康的发展状态,但是,考虑到我国城市划分的特殊背景,在这一指标的运用上要慎重对待。

本文以我国35个大中城市为研究对象,从城市所属的行政层级来考虑房价收入比指标,认为房价收入比在衡量我国不同行政层级城市房地产泡沫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程度时并不完全适用,不同的行政层级城市其具体情况不同,在运用这一指标时要根据其所属行政层级进行适当的调整,在必要时也要引入其他指标进行综合分析。

关键词:房地产市场;城市行政层级;房价收入比一、引言房地产业在21世纪以来已然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一方面在我国城市建设、人们居住环境的改善、地方经济的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另一方面其不健康的发展状态也对我国经济产生了负面影响,如近年来我国大部分城市房价的持续上涨,特别是个别大中城市,其房价远远超出人们的支付能力,这都充分反映了一些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的不合理现状。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不仅关系到我国宏观经济的运行,也关系到人们的切身利益。

鉴于我国城市行政层级划分的特殊背景,从城市不同的行政层级来考察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显得非常的有必要。

房价收入比(Housing Price-to-Income Ratio)是国际上常用来衡量一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状况与房地产泡沫程度的重要指标,它不仅能提供房地产市场的总体绩效的信息,还能对房地产市场的运作情况及政策效果做出及时的反映,国际上认为房价收入比为4~6时是合理的。

引入房价收入比指标,进而对我国不同行政层级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做出测量,分析不同行政层级城市房价收入比在纵向上和横向上的差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得出我国不同行政层级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情况。

但是,考虑到我国城市划分的特殊背景,在用房价收入比这个国际通用的指标分析城市房价时,要区别对待,不同的行政层级城市房价收入比的合理区间是不一样的。

专题研究:全国35城房价收入比偏离度排行榜(年报)

专题研究:全国35城房价收入比偏离度排行榜(年报)

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偏离度排行榜深圳房价偏离度最大,厦门偏离度扩张最快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偏离度排名深圳房价偏离度最大,厦门偏离度扩张最快什么是合理房价,国外常用房价收入比的概念来界定,即房屋总价与居民家庭年收入的比值。

对于房价收入比的计算,不同机构可能采用不同的统计指标和不同的计算方法,本报告采用的数据皆来自于国家统计系统,其中商品住宅特指一手房,不包括二手房,但包括销售型保障房与安置房。

房价收入比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房价收入比=住房总价家庭可支配收入=新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城镇家庭户均面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家庭户均人口需要提示的是,自2013年国家统计局不再公布城镇人均住房面积,为了避免人为推算数据的主观性,综合考虑现阶段新建商品住宅套均面积以及城镇户均住房面积,我们将2014年城镇家庭户均面积设为100平方米。

同时,由于中国仍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流动迁移人口的数量始终处于较高水平,为了避免“人口流动”造成城镇家庭户均人口数据的异动,且综合我国户均人口数逐年递减的实际情况,我们按照统计局有关城镇家庭户均人口数2.9人的指标,统一进行计算。

尽管房价收入比是一个全球通用的指标,但其合理范围却没有严格界定。

世界银行认为,合理的房价收入比应该为3-6倍。

由于我国统计制度存在不少漏洞,我国的房价收入比数据不如欧美国家准确,而且我国对商品住宅的统计口径与欧美国家也不同,直接比较只能从宏观角度了解全国房价收入比的合理程度,而对于各个城市,由于我国东中西部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尚难用统一的标准去衡量房价收入比的合理水平,本文重点分析全国及15个典型城市房价收入比历年变化趋势,分析其房价收入比合理值及偏离程度,最后对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偏离度进行排名。

一、全国房价收入比偏离度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8844元/年,商品住宅销售均价5923元/平方米, 按照城镇家庭户均面积设为100平方米, 可估算全国房价收入比约为7.1。

房价收入比

房价收入比

2001 20.8 3.1 64.5 2017.00 130056.16 6869.00 21293.90 6.11
2002 22.8 3.04 69.3 2092.00 145000.70 8177.00 24858.08 5.83
2003 23.7 3.01 71.3 2197.00 156727.39 9061.00 27273.61 5.75
2004 25 2.98 74.5 2608
194296
10129
30184
6.44
2005 26.1 2.96 77.3 2937
226901
11321
33509
6.77
2006 27.3 2.95 80.5 3119
251209
12719
37522
6.70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2-2007 各年。
房价收入比是指居民购房总价与家庭年全部收入的比值。由于房价收入比是家庭购 房支出与收入的相对比,能消除不同地区房价、不同收入水平对居民购房成本的影响, 相对真实地反映居民购房能力,而且计算也比较简便,因而成为考察居民购房能力的一 个国际通行指标。
在国外,有新建住宅(新房交易) 的房价收入比,也有旧有住宅的(二手房交易的 房价收入比),所选取的房价都是中位数价格或平均数价格,家庭收入也都是中位数收 入或平均收入,国内一般都用平均数。但在总体内部差异性较大的情况下,用中位数或 平均数来反映总体水平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对于我国这样收入差距较大的国家, 宜计算不同收入群体的房价收入比,更真实地反映居民购房能力的实际差距。
1995 16.3 3.23 52.6 1508.86 79440.18 4288.00 13850.24 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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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研究与开发
第 35 卷
标结合中国国情、发挥其评判居民购房支付能力的不懈 努力。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呈现出“东、中、西阶梯型发展 下的以省级行政 区 范 围 为 场、以 省 会 城 市 为 经 济 增 长 极”的空间分布特点。房价收入比指标中的住房总价和 家庭收入都是区域经济发展状况的体现,房价收入比在 空间分布上也应该有一定规律可循。从理论角度讲,探 讨房价收入比空间分布规律及其背后隐藏的理性人选 址购房定居的思路模式可以为房价收入比研究开拓新 的视角。从现实角度讲,研究房价收入比空间分布规律 及变动趋势可以为中国住房保障长远规划提供指导。
3 分阶层与全国房价收入比的比较
3. 1 比较结果
无论全国还是河南省城镇居民低和高收入阶层的
房价收入比差距很大( 表 1) ,且这种差距在全国与河南
省存在差异。2007—2014 年全国城镇居民的房价收入
比总体呈现一个基本的倍数规律: 城镇低收入户的房价
收入比大约是中等偏下收入户的 1. 7 倍; 城镇中等偏下
段,基于对高级别城市优越的公共资源和工业、商业环境效用的评价,在不超出支付能力的前提下,选择高级城市居
住是人们理性追求居住净收益最大化的结果。未来随着城镇化发展进入成熟期,人们对城市人居环境更加关注,经
济增长极的扩散效应逐渐增强,此时房价收入比的“鹤立”模式会逐渐消亡。
关 键 词: 房价收入比; 增长极; 极化效应; 河南省
总之,围绕住 房 市 场 总 价 格 的 确 定,研 究 机 构 获 得 数据更加接近公众市场上真实感受,但研究机构可能较 少关注小城市,同 时 早 期 数 据 也 缺 乏,数 据 的 广 度 和 纵 深度有限,横 向、纵 向 的 对 比 性 差。 通 过 统 计 年 鉴 获 取 数据,资料齐 全,对 比 性 强。 至 于 家 庭 收 入 是 否 需 要 调 整,从联合国人类住区( 生境) 中心给出的定义可以看 出,房价收入 比 是 满 足 住 房 消 费 优 先 假 设 的,因 此 不 做 调整可能和国际惯例更加接近。本研究区域为河南省 18 个省辖市,数据的广度和深度要求高,住房面积、单 价、家庭可支 配 收 入 均 从《河 南 统 计 年 鉴 》获 得,与 其 对 比的全国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计算方法以上面 提到的第一种方法为准:
摘要: 采用比较法和成本 - 收益法以河南省为例分析省域范围内房价收入比的空间分布规律,从经济地理学
和经济学双重角度进行解释。结果显示: 省域范围内以省会城市为房价收入比的极点,随时空距离增加和城市化水
平下降,逐渐向外发散递减。这种规律分布是经济增长极对周边区域资源吸引、自身土地资源高度稀缺所致。现阶
第 35 卷 第 4 期 2016 年 8 月
地域研究与开发 AREAL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Vol. 35 No. 4 Aug. 2016
房价收入比分布规律及分析
———基于河南省与全国数据对比
杨建云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a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经贸学院; b. 航空经济发展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郑州 450015)
1 相关指标解释和数据资料来源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完成后,城镇居民通过购买获得 房产。农民住房主要通过自建完成,自建住房没有经过 市场交易,价格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国内有关房价收入 比的研究虽未明确,但实则研究的是城镇居民房价收入 比,本研究也仅针对城镇居民房价收入比。
改革开放后,伴随经济增长,人民收入也快速增加, 居民收入差距逐渐拉大,分家庭收入组别计算房价收入 比更容易得出各种收入家庭的购房支付能力。我国目 前的统计年鉴中,城镇居民家庭收入采用的有七分法和 五等分两种法。考虑 2014 年七分法数据资料权威统计 机构未列出,以下计算不同收入阶层的购房支付能力时 以五等分法( 按照人均年实际收入依次为低收入户、中 等偏下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等偏上收入户、高收入户 5 组,5 组家庭依次占总家庭比重各为 20% ) 为标准。
房价收入比的“鹤 立 ”模 式 描 述 了 省 级 行 政 区 域 范 围内经济增长极的房价收入比大大超出区域内其余城 市水平,其余城市 的 房 价 收 入 随 时 空 距 离 增 加 逐 渐 减 少。根据经济增长极理论的描述,在经济增长的早期阶 段,经济增长 极 由 于 具 有 相 对 利 益,产 生 吸 引 力 和 向 心 力,使周围地区的劳动力、资金、技术等要素流动转移到 核心地区,称之为“极化效应”。相对于经济增长极汇集 的劳动力、资金,其土地资源更加稀缺,附着于土地资源 之上的住房的价格相对于劳动力价格也就要高,房价收 入比就更大。随着城市级别的提升,土地稀缺程度相对 于劳动增加更大,房价收入比也就更大。
2 河南与全国平均房价收入比的比较
2. 1 比较结果 2004—2014 年河南省城镇居民的房价收入比分别为
5. 44,5. 63,5. 90,5. 96,5. 84,5. 15,5. 71,5. 97,5. 85,5. 96,6. 11。 2004—2014 年全国城镇居民的房价收入比分别为 6. 56,7. 31,7. 78,7. 56,7. 96,6. 93,8. 13,7. 81,7. 47,7. 27,7. 85。2014 年河南省 18 个省辖市城镇居民的房价收入比分别为: 郑州 8. 63,开封 6. 36,洛阳 5. 42,平顶山 5. 26,安阳 4. 70,鹤壁 4. 93,新乡 5. 74,焦作 5. 02,濮阳 5. 11,许昌 6. 33,漯河 5. 37,三 门峡 5. 46,南阳 5. 11,商丘 5. 32,信阳 6. 12,周口 5. 96,驻马 店 4. 99,济源 5. 47。观测数据表明: 第一,河南省城镇居民 的房价收入比 11 年内基本在 5 ~7 范围内波动,相对于全国 的 6 ~9 的波动范围变化小,数值低。第二,河南省省会郑州 的城镇居民房价收入比较其他地级市都要明显高出。第三,
基于郑州向东发展的良好态势,开封市房价收入比在全省排 名第二。 2. 2 结果解释
参照公式( 1) ,房价收入比大小取决于两个因素,住 房市场总价格和家庭收入。作为区域经济增长核心的 城市,郑州集 中 了 区 域 内 的 优 势 资 源,由 于 城 市 建 设 用 地供给缺乏弹 性,相 对 于 人 口 而 言 土 地 更 显 稀 缺,在 市 场经济下土地价格相对于劳动力价格更加高昂,与普通 省辖市相比较,郑 州 的 城 市 级 别 更 高,两 类 城 市 间 房 价 均值差异要高于收入均值差异,房价收入比也就更高。
多数学者的家庭收入数据是从统计年鉴中查得人 均家庭可支 配 收 入 和 家 庭 人 口 两 类 数 值,再 相 乘 获 取。 也有学者认为,城镇居民的家庭可支配收入并不是家庭 真正可用来购买住房的收入,基于恩格尔系数[20 - 22]、灰 色收入[23 - 24]对家庭收入进行修正,利用修正后数据计算 房价收入比更能准确衡量住房支付能力。
收入户的房价收入比是中等偏上收入户的 2 倍; 城镇中
等偏上收入户的房价收入比是最高收入户的 1. 7 倍。
购房居住某一城市的利润是收益、成本之差,公式如下:
经济增长极城市经济高速发展,使得土地资源极度 稀缺。随着现代交通手段的运用,经济增长极与周边城 市的时间距离进一步缩短,周边近距离城市经济发展被 提升,土地价 格 被 拉 升,房 价 收 入 比 也 被 拉 升。 因 而 房 价收入比的空间分布也呈现出组团式发展的趋势[25 - 26]。
事实上,河南 仅 是 全 国 省 份 中 的 一 个 案 例,其 他 省 份也出现了区域经济增长极( 一个或者几个城市) 房价 收入比高于其余城市许多的情况,可以称为房价收入比 “鹤立”模式。“鹤立”模式是目前全国省级行政区经济 发展中“增长 极 模 式 ”的 体 现。 基 于 目 前 全 国 经 济 发 展 中整体东、中、西阶梯发展的态势,中国的房价收入比由 区域内的东部若干经济增长极城市拉动,使得中国房价 收入比的均值 高 于 很 多 省 份,河 南 省 地 处 中 部,经 济 发 展水平和房价 收 入 比 都 不 名 列 前 茅,因 此,也 就 有 了 全 国平均水平的房价收入比高于河南省的结果。
要从事土地资源管理研究,( E-mail) zzyanhao@ 163. com。
住房平均市场总价格数据有 3 种获取方法。第一, 由统计年鉴中的人均住房面积和家庭总人口数相乘获 得[9 -14]住房总面积,然后再和住房单价相乘获取住房市 场 总 价 格。 第 二,以 作 为 小 户 型 界 限 的 90 m2 为 标 准[15 - 17],然后再和住房单价相乘获取住房 的 市 场 总 价 格。第三,以权威研究机构公布的市场上成交的住房套 均面积和单价相乘获得[18 - 19]。采用这种数据来源计算 出的房价收入比数值也最大。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联合国人类住区( 生境) 中心给出的房价收入比定义: 成套住房自由市场价格中 位数和家庭年收入中位数的比值。中位数数据需要以 房价和收入的详细调查为基础,对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 多的国家而言,官方和学界很少这样的调查。但房价收 入比的简单理念又很容易被推广,因而国内学者将中位 数的概念调整为平均值,数据资料很容易从统计和研究 机构发布的信息中获得。房价收入比展示出居民在无 其他消费的条件下家庭全部收入用于购买平均市场价 格住房、财富 积 累 完 成 需 要 的 年 限。 指 标 值 越 大,居 民 购买商品房需用越多年份完成财富积累,居民住房支付 能力越小。国 内 住 房 销 售 习 惯 以 单 价 售 卖,因 此,住 房 平均市场总价格是住房面积和住房单价的乘积。
中图分类号: F293. 3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3-2363( 2016) 04-0063-05
0 引言
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城镇普遍实行的是实物福利分 房制度,即政 府 划 拨 建 设 土 地,单 位 或 者 政 府 出 资 建 房 分配给职工。1980 年邓小平提出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 题的总思路是对当时城镇住房制度进行改革,走住房商 品化道路。1988—1998 年 10 年住房制度改革中,房价 收入比 ( housing price to income ratio) 的 概 念 被 引 入 我 国,并且由于计算理念简单在学界得到广泛应用[1 -5]。 住房制度改革完成后,在商品化大潮中全国房价特别是 东部地区大城市的房价快速上升。此种环境下国内学 者普遍引用房价收入比指标评判消费者购房支付能力、 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以及住房价格的合理空间等[6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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