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政策法规(2015年)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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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释义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释义

导论2014年4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2号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主要环节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其中,既包括对聘用制、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纪律处分等既有改革成果的承认,也包括考核、奖励、申诉、监督等管理问题的创新性、原则性的规定。

《条例》的出台,填补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空白,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的轨道.一、《条例》的立法背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也不断创新推进。

20世纪80年代,中央提出了实行干部分类管理的目标,打破按照党政干部管理方式来管理事业单位干部的传统模式成为重要的改革导向.1986年《民法通则》将事业单位作为我国四大单位法人之一。

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管理体制的改革开始启动,事业单位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的自主权逐步扩大.国务院先后印发了《事业单位奖金税暂行规定》和《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等规范性政策文件,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职称评审等重点管理环节进行了初步规范.其中,《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提出,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和合理和任职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有一定的任期,在任职期间领取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这些规定对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也为以后实施的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进行了先期准备.20世纪90年代,党的十四大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同时提出,要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

山东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

山东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

山东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标签:标题]2016山东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2015-09-068: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保护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及《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鲁发〔2004〕1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是指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除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以外的事业单位和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

第四条实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应当坚持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监管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二章人员聘用的组织和程序1 / 13 ---------------------------------------------感谢观看本文-------谢谢----------------------------------------------------------- [标签:标题]2016第五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应成立相应的聘用工作组织。

聘用工作组织由本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和工会代表组成,根据需要也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加。

人员的聘用、考核、续聘、解聘等事项由聘用工作组织提出意见,报本单位负责人员集体决定。

第六条聘用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当在核定的编制和增人计划内,根据岗位设置规定,通过公平竞争,按岗聘用。

第七条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首先从本单位现有人员中择优聘用;面向社会招聘的,同等条件下本单位的应聘人员优先。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培训课件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培训课件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培训课件
汇报人:可编辑 2023-12-25
目录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概述 • 事业单位岗位管理 • 事业单位招聘与选拔 • 事业单位绩效管理 • 事业单位薪酬福利管理 • 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管理
01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概述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定义与特点
总结词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定义、特点
面试技巧与注意事项
面试技巧
了解常见的面试问题,掌握回答问题的技巧和方法,如表达清晰、逻辑严谨、突出特长 等。
注意事项
注意面试时的仪态仪表、言谈举止,以及面试前后的礼仪细节,给面试官留下良好的印 象。
04
事业单位绩效管理
绩效评估体系建立
确定绩效评估指标
制定评估周期与方式
根据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目标,制定具 体的绩效评估指标,确保评估的针对 性和可操作性。

薪酬构成
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 资、奖金、津贴等多个部分,各 部分比例和标准应根据岗位性质 、工作难度和员工绩效等因素进
行合理设置。
薪酬水平调整
定期对薪酬水平进行市场调查和 分析,确保事业单位的薪酬水平 与市场保持竞争力,同时根据员
工绩效和贡献进行薪酬调整。
福利政策制定与实施
福利政策概述
福利政策是事业单位吸引人才和 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包括 住房补贴、医疗保险、带薪休假
详细描述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是指对事业单位内部人力资源进行规划、招聘、培训、考核 、薪酬等方面的管理活动。其特点包括:服务性、公益性、知识密集性、复杂 性等。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目标与任务
总结词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目标、任务
详细描述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目标是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工作效率,促进事业单位的发展。 其主要任务包括:制定人力资源计划、招聘和选拔人才、培训和发展员工、绩效 考核和薪酬管理等。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培训课件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培训课件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员工 的知识、技能和态度等方面,以 及培训对组织绩效的影响。
制定培训计划 确定培训师资 实施培训 培训效果评估
根据培训需求分析结果,制定具 体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目标、 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
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员工进行培 训,包括理论学习、实践操作、 案例分析等。
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与管理
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机制建设
劳动争议预防
加强员工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劳动争议处理
建立完善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包括调解、仲裁、诉讼等程序,确保劳动争议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员工福利与社会保险管理
员工福利管理
制定合理的员工福利政策,包括节日福 利、年终奖、员工旅游等,提高员工满 意度和归属感。
人员配置原则
人员调整与优化
遵循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根据 岗位需求和人员特点进行人员配置。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表现,及时进行 人员调整和优化,以提高工作效率和 员工满意度。
人员配置方法
采用多种人员配置方法,如轮岗、定 岗、借调等,以实现人力资源的优化 配置。
04
事业单位人员培训与发展
Chapter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 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 、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事业单位特点
事业单位通常具有公益性、非营利性、服务性、公 共性等特点,其运营和发展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支持 。
人事管理的概念与重要性
人事管理概念
人事管理是指对组织中的人员进 行选聘、培训、考核、评价、奖 惩等一系列管理活动,旨在实现 组织目标的过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培训课件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0XX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委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XX年4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2015年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2015年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

2015年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26日国务院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因工作人员旷工而单方面直接即时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实际涉及事业单位的劳动标准和工作纪律的要求。

三、条文释义:一、事业单位的劳动标准劳动标准就是对劳动者、劳动过程、劳动条件和劳动关系以及相关管理活动等方面重复出现的事物、概念和行为,根据其规律性作出的统一规定。

有的采取劳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表现形式,有的采取国家标准规范性文件的表现形式,有的采取劳动关系双方签订契约的表现形式,有的采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表现形式。

劳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劳动标准有强制性作用,有关方面必须遵照执行;劳动标准又具有非强制性作用,比如国家标准化机构推荐的劳动标准就没有强制性,只提倡、鼓励有关方面执行;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劳动标准,虽没有法律强制力,但具有约束力,要求单位内部有关方面和人员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单位有关规章制度确定的考勤、绩效等基本工作标准。

本条实际是国家对于事业单位基本考勤标准的规定,具有强制性,事业单位违反规定,单位可解除其聘用合同。

但与2002年《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规定的“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相比,本条对旷工时限标准有所放宽。

二、聘用合同的即时解除本条例未对聘用合同的解除作出明确规定,在新的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出台前,仍可适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及其相关政策。

聘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的义务,遵守合同的约定,不得任意解除。

但为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工作人员的劳动权的实现,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的解除是指在聘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或双方基于某种原因提前消灭聘用关系的行为。

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相关改革发展历程

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相关改革发展历程

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相关改革发展历程作者:俞贺楠来源:《人事天地》2015年第04期一、事业单位概念界定事业单位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特有的社会组织。

关于事业单位的界定,可追溯到建国初期对事业单位的表述及具体提法。

1955年7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关于1954年国家决算和1955年国家预算的报告》中,首次使用了“事业单位”一词,此后,事业单位的概念得到普遍使用。

1963年,国家编制委员会《关于编制管理的暂行办法》(草案)中对事业单位的定义是:“为国家创造和改善生产条件,促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

1965年,国家编制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划分国家机关、事业、企业编制界限的意见》(草案)中对事业单位作出了如下表述:“凡是直接从事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文化生活等服务活动,产生的价值不能用货币表现,属于全民所有制的单位,列为国家事业单位编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关于事业单位的界定也处于不断发展中,1998 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004年修订)中具体规定为:“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我国《宪法》《民法通则》都明确将事业单位划归为社会组织。

学术界对“事业单位”概念的界定和认识尚不统一,具体包括以下几种代表性观点。

成思危主编的《中国事业单位改革——模式选择与分类引导》中把事业单位定义为:“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各级政府、企业法人、社团法人或公民个人出资以及上述法人和自然人的某种合资形式依法举办的,依法自主运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独立法人。

”①黄恒学在《中国事业管理体制改革研究》中把事业单位定义为:“特指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由国家经费开支,不实行经济核算,提供非物质生产和劳动服务的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的单位,例如学校、医院、研究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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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事业单位岗位管理 • (一)原则: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 聘用、合同管理。 • (二)岗位类别: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 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 • (三)岗位基本条件 • 1、管理岗位条件:中专以上学历;七级职 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 满三年。
2、评审程序
• • • • • (1)由单位按管理权限受理申报材料。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评审表》、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主要业绩和本人学历、 任职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继续教育登记卡》等原件。 (2)县人事职改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者,属初、中级的分别向 初、中级评委会推荐;属中、高级的且我县尚无评委员会的,报市人事职改 部门审查并向相应评委会推荐。 (3)各级评委会按照各专业晋升条件和有关要求进行审议表决。 (4)职务任职资格须实行公示。高级由县职改办、中级由主管部门、初级 由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5)人事职改部门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批或上报审批。
• (四)转评 • 1、指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发生变更,且变更前后的专业属不 同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岗位),重新申报评审 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2、转评应按新的岗位及系列规定的标准条件,报相应评审委员会 评审通过,才能取得同级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其资格取得时间从原 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之日起计算。 • 3、变更到国家或我市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不实行转 评。

• • • •

(三)合同管理 1.短期合同:1-3年。 2.中期合同:3-5年。 3.长期合同:5年以上。 4.对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 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 以及工作年限累计已满30年且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 足5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 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 5.聘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受聘人员为新参加工作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其 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位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 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二)职称改革历程
• 1、恢复职称评定(1978-1983)
• • • • 2、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1984-1994) 3、评聘分开(1991年开始试点) 4、深化改革(2003年后) 5、岗位设置管理
职称取得方式
• • • • • • • • • • (一)评审 1、评审条件 (1)基本条件 参加重庆市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并合格; 取得继续教育登记证; 任职期内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论文要求。 (2)初级职务评审任职资格条件:(大致情况,具体见各系列政策要求) 员级:中专见习一年期满。 助理级:全日制本科见习一年期满;大专两年员级;中专四年员级。
• 2、分层分类调整完善论文条件。强化高校等高端机构的 论文要求,弱化基层论文要求。 • 3、鼓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对任现职以来,获得2项以 上国家发明专利的发明人,申报相应职称可免除职称外语、 职称计算机考试,降低论文数量要求。 • 4、引导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专技人员支医支教支 农”。
(二)扩大职称评价范围

2、专业技术岗位:取得相应职称资格; 岗位其他要求。 • 3、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取得工勤技 能等级证。
三、职称改革简介
职称改革主线:评定、评聘结合、评聘分开、深化改革、岗 位设置管理 综合管理机构: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国家人事局、中央职改 领导小组、国家人事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一)概念。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简称职称。
• •
• • • •
(七)、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由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上报同级别人 力社保部门备案确定,作为单位人员聘用、续聘、 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等的依据。当年年度考 核为不合格的,调整岗位或低聘;连续2年年度考 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奖励 荣誉称号、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嘉奖 (九)、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开除留用 察看、开除。
• 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我市中小学教师 破格推荐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实施意 见》(渝职改办[2003]78号) • 2004年以来,市职称改革办公室相继研 究出台《重庆市经济、农业、新闻、图书、 文博等10多个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评审条件》,其中对各系列制定了相 应的“破格申报要求”。
• • • • 1、允许评定“双职称” 2、衔接职业资格制度。 (三)改进职称评价方式 1、完善评价方法。构建由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中介机 构共同参与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行业 协会在职称评审中的作用,在有条件的系列中逐步对初级、 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逐步对高级职称实行“考评 结合”的评价方式。 • 2、强化聘期考核。
四是学历方面: • 1、晋升高级职务:大专毕业,在贫 困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 上;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20年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 技术工作25年以上

2、晋升中级职务 : 中专毕业,在 贫困地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 以上;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20年以上 。
• 3、破格评审推荐条件 • 市职称改革办公室《重庆市工程、农业、 科研、高校、中专校、中小学、卫生等七 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 条件(试行)》(渝职改办[2000]439号) • 市职称改革办公室《重庆市破格推荐评 审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暂行办法》 (渝职改办[2000]394号)
(三)确认 指专业技术人员调动工作后,调动前后的专业岗位相同(或相近) 并属同一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但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属不同人事 (职改)部门审批的,应在调入单位试用考核的基础上,由新的审批 部门对原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进行重新认定。其资格取得的时间 按原评审委员会通过的时间计算。 确认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数限制,办理确认手续需提交以 下材料:①《关于重新确认XXX同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请示》; ②《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二份、样表见附件 二);③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部队转业或 自主择业人员提供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报告表》)。
• 四、贫困地区倾斜政策(续) • 适用范围是;


万州、黔江、酉阳、秀山、彭水、石柱、城口、 巫溪、巫山、奉节、云阳、开县、武隆、忠县、 丰都等15个边远贫困区县。

• •
一是考试方面: 参加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其市级合格标准可在市合格线下酌 情予以降低。
• 二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除可降低考试 等级外,其考试合格线可在市级合格 标准的基础上再降低5-10分。 • 三是参加重庆市有关取得申报资格 的考试、测评时,可在市级合格标准 的基础上再降低5-10分。
• •
• • •


( 六)、考核特殊情况的处理
1、新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参加考核,只写评 语,不确定等次。 • 2、因病、事假、出国(境)探亲假累计超过6 个月(含6个月)的工作人员不参加考核。因工 (公)致伤的工作人员,治疗、恢复时间超过6个 月的免于考核,依据其受伤前的工作表现确定等 次。 • 3、受行政处分人员的考核。 • 3、受党纪处分人员的考核问题。
• • • • • • •
4、具体规定: (1)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员”级资格。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三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可初定为“助理”级资格。 (4)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二年,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5)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为“中级”资格。 (6)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不受单位岗位数限制,由本人填写《初定专业技 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二份、样表见附件一),经所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 报各区县职改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批。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 秀比例控制在人员总数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 15%。


(四)、考核类别
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必要时可增加聘期考核。


(五)、考核程序:
1、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考核登记表 ; 2、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3、 单位主管领导人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根 据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 意见; 4、考核领导小组对主管领导人提出的考核意见 进行审核; 5、单位主要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6、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 。
五、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奖惩
• 政策依据: • 《重庆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渝人发[2001]161号)、《关于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若干具体问题处 理意见的通知》


(一)、考核目的
落实责任,奖优罚劣,提高效能。
• • •

(二)、考核内容
德、能、勤、绩。
(三)、考核等次
职称改革新动向
•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渝职 改办〔2009〕153号。重心是引导“教师进课堂、医生去临床、演员 上舞台、科技人员到田间地头、工厂车间”,逐步推进事业单位专业 技术职称“评聘结合”。 • 三大亮点: • (一)完善职称评价条件 • 1、将完成基本工作量作为必要条件。量化指标为专业技术人员任现 职以来的年均课时量、门诊量、演出量、公益性演出量、技术指导量、 推广效益等 。

(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 • 1.概念: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 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与 工作有关的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 度。 • 2.签订原则:聘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明确岗位的职责、权 限和聘用条件,通过公平竞争,在平等自愿、协 商一致的基础上,按岗聘用。聘用合同由聘用单 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 签订。聘用合同采取书面形式,一式3份,经审核 鉴证后,当事人双方各执1份,1份存入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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