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泰国农业化学管理情况的考察报告(完整版)
2018赴泰国、意大利农业考察报告

赴泰国、意大利农业考察报告
赴泰国、意大利农业考察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路明副部长率领的中国农业代表团1999年2月16日至21日参加了在意大利罗马举行的联合国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第22届管理大会后,参观了意大利农业部果树研究所和国际植物遗传资源研究所。
1999年2月22日至28日对泰国进行了友好访问,会见了泰国农业与合作部初契·韩沙瓦部长,与泰国农业与合作部进行了中泰农业合作的工作会谈,双方都期望进一步加强合作,拓宽领域,增进友谊,推动事业的发展。
在泰国期间,访问了农业与合作部的农业局、渔业局、推广局、农业工程处,参观了巴吞他尼水稻研究中心、推广局的组织培养中心、皇家开发培训中心和曼谷农业大学等科研教学单位,考察了曼谷花卉中心有限公司、种花农户,正大集团的生猪拍卖市场等,与正大集团探讨了推进中国农村现代化,提高农民素质的有关问题。
通过考察访问,增加了对这两个国家农业发展、科研教育、推广等有关情况的了解,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很多方面值得学习和借鉴。
一、收获与体会
(一)政府把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点予以强有力的支持,农业为国家稳定起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泰王国位于中南半岛中部,面积51.4万平方公里,人口近6千万,地势北高南低,海岸红长2600公里。
北部和西部是山区,东北部是呵叻高原。
湄南河纵贯南北,全长1200公里,是全国最重要的灌溉水源和航运干线。
泰国大部分地区属热带季风气候,沿海平原为
- 1 -。
农业化学检验工作总结报告

农业化学检验工作总结报告
近年来,随着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农业化学检验工作也变得愈发重要。
作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保障,农业化学检验工作在农业生产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对农业化学检验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总结和分析,现将总结报告如下:
首先,我们对农产品中的化学物质进行了全面的检测和分析。
通过对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等方面的检测,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一些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其次,我们加强了对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化学物质使用的监管。
通过对农产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化学物质进行严格的检测和监控,有效地减少了化学物质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保障了农产品的食品安全。
此外,我们还对土壤和水质等环境因素进行了检测和分析。
通过对土壤和水质的检测,及时发现并解决了一些土壤和水质污染的问题,保障了农产品的生产环境和生产质量。
最后,我们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进行了加强。
通过建立健全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有效地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保障水平。
总的来说,我们在农业化学检验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设备技术还需要进一步提高,人员培训也需要加强等。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农业化学检验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为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健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赴泰国和印度社会林业考察报告

.
该 计 划是 给无 土地 的每 户居 民 分 配
,
4
本期 和 下期分别 介绍 我们 考察泰 国 和 印度 的社会 林业情 况
公 顷的土 地
0 般由 1
0
进 行耕 种农作 物和 植树 造林
, 。
。
一
户居 民 组成 一个 森林村
村 庄 的基 础
设施 建设 由有关 当局 协调解 决
建立 森林 村 的
,
计算机 中心 及 亚 洲拌工 学 院 关人 员进行 了 座谈 行 了 座谈
。 。
与这 些单位 的有
,
泰 国 从 事社会林 业 活动 的 机构 主要 有农 业
和 合作社 部 的皇家林 业厅 泰 国 林场 主 协 会 人
口 和 社会 发展 协会
。 、 、
访 问 了 清迈 的非 政府 机构 与 当地农 户进
年 泰国各部 门 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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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DF )
为其 成 员之 一
、
泰 国北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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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 委
行 了 这种公 有林 的 推广 树 苗供应 计 划
员会 又可 划分 为 自然 资源 委员会 委员会
。
可持 续农 业
。
妇 女 与青 年委 员会 等
。
5
大类
它是 免费供 应 树苗 以 促 进个 人 和 单 位在私 有林 地
,
以 中 国林 科 院科 信所 副所长
FT P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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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 人 施 昆 山 为 组 长 的科信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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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合 国 粮
项 目组 和 社 会与林 业信 息 网 项 目组 一
于
1996
投资泰国农药市场之我见

投资泰国农药市场之我见2001年我外贸部人员在泰国曼谷结识了泰国振亚集团的负责人刘瑛总经理。
经过双方热烈真诚的交谈,初步达成了共同开发泰国农药市场的意向。
为了便于公司领导进行科学决策,我外贸部委托泰国振亚集团进行了市场调研并做出了可行性研究报告。
具体情况如下。
因调查方并未告知得出以上价格的环境条件。
因此我部假定价格为最终零售价格。
在正常条件下,泰国最高进口关税为30%,一般为10%。
海运费为600美金/20’柜。
依据以上条件,我公司相应产品离岸价、到岸价和完税价为:*注:表中离岸价包含应退的13%增值税,完税价中没有计算应缴增值税经过比较两表中数据,可知:敌敌畏50% 大包装泰国市场零售价为美元2.09/升。
我公司产品到岸完税价为1.64/升三杀18.5% 大包装零售价为美元2.59/升。
我公司为1.25/升乙膦铝80% 1公斤铝箔袋装零售价为美元4.77/升。
我公司为 2.87/升百菌清75%1公斤铝箔袋装零售价为美元7.39/升。
我公司为 6.32/升如上述调查数据属实,我部认为我公司现有产品在泰国市场盈利潜力较大。
以上是对我公司与泰国市场相关的产品的经济可行性分析。
接下来,再从市场构成因素方面对泰国农药市场进行初步的了解。
农药供应商:泰国制造工业比较落后。
农药制造工业刚刚起步。
农药的生产和经营大致分一下四种情况:一、进口原料在泰国集合加工生产:目前泰国由2-3家这样的工厂,他们的主要原料都是进口,但并非是专营农药产品。
目前他们主要产品有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杀螨剂、植物生长调节剂以及化肥。
但规格不齐,并不能满足泰国市场的需求。
他们所用农药原料主要进口自东欧、西欧、中国大陆、美洲、澳洲及以色列、台湾等亚洲地区,他们的产品种类基本能涵盖泰国各类农作物市场。
他们工厂的规模相当于国内的一家中型企业。
所有设备的先进程度大约是八十年底九十年代初的生产流水线水平。
从总体观察和侧面了解,他们目前面临的困难较多,①由于泰币大幅度贬值,他们所需的进口原料成本相对提高很多,而销售价无法跟上。
【考察报告】关于对泰国农业化学管理情况的考察报告

关于对泰国农业化学管理情况的考察报告关于对泰国农业化学管理情况的考察报告根据2001/20xx年中泰农业合作交流项目安排,农业部组织的农业化学管理考察团一行9人,于20xx年12月5―13日对泰国的农药、肥料生产、经营、使用、进出口管理情况进行了考察。
考察期间,代表团拜访了泰国农业与合作部农业司、农业经济研究办公室等政府部门和领导,参观了农药、肥料管理机构、生产企业、销售厂家,以及使用农药、肥料的农场和经济种植园,重点了解了泰国有关农药、肥料管理体系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泰国位于中南半岛中南部,地处亚热带和热带,国土面积51.3万平方公里,农用地面积2160万公顷,接近国土面积的一半。
人口6240万,从事农业人口2200万。
主要种植水稻、蔬菜、木薯、甘蔗、水果、花卉等作物。
20xx年农业产值占国民经济比重为24.9%,是传统的农业大国。
泰国的农作物病虫草害较为严重,农业生产对农药依赖性较强。
据调查,1920xx年如不使用农药,会造成当年30%的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
近年来,泰国的农药使用量逐年增加,1920xx年为15029吨,20xx年已增至31454吨。
由于劳动力相对缺乏,今后泰国的除草剂使用量仍呈增加趋势。
泰国对肥料的需求量也比较大,年需求量一般在400万吨(实物量)左右。
泰国国内不直接生产化学肥料,全部靠进口。
20xx年进口化肥295万吨,折纯为132万吨,其中N80万吨,P2O530万吨,K2O22万吨。
主要进口品种为尿素、硝酸铵、氯化钾(60%)及二元、三元复合(混)肥(配比为16-20-0、116-16-8、13-13-21、15-15-15、16-16-16、18-46-0),主要进口国为韩国、中国、美国、德国、法国、日本、马来西亚等。
泰国国内加工企业共有24家,对进口的295万吨中的240万吨化肥进行复混加工,同时生产70万吨有机肥料。
二、泰国的农药管理情况(一)泰国农药管理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泰国是著名的世界旅游胜地,又是农业大国,为保护环境和促进农产品出口,政府非常重视对农药的管理,早在1920xx年就颁布了《泰国控制毒性物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赴泰国意大利农业考察报告

赴泰国意大利农业考察报告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赴泰国、意大利农业考察报告赴泰国、意大利农业考察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路明副部长率领的中国农业代表团1999年2月16日至21日参加了在意大利罗马举行的联合国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第22届管理大会后,参观了意大利农业部果树研究所和国际植物遗传资源研究所。
1999年2月22日至28日对泰国进行了友好访问,会见了泰国农业与合作部初契·韩沙瓦部长,与泰国农业与合作部进行了中泰农业合作的工作会谈,双方都期望进一步加强合作,拓宽领域,增进友谊,推动事业的发展。
在泰国期间,访问了农业与合作部的农业局、渔业局、推广局、农业工程处,参观了巴吞他尼水稻研究中心、推广局的组织培养中心、皇家开发培训中心和曼谷农业大学等科研教学单位,考察了曼谷花卉中心有限公司、种花农户,正大集团的生猪拍卖市场等,与正大集团探讨了推进中国农村现代化,提高农民素质的有关问题。
通过考察访问,增加了对这两个国家农业发展、科研教育、推广等有关情况的了解,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很多方面值得学习和借鉴。
一、收获与体会(一)政府把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点予以强有力的支持,农业为国家稳定起了重要的支撑作用泰王国位于中南半岛中部,面积万平方公里,人口近6千万,地势北高南低,海岸红长2600公里。
北部和西部是山区,东北部是呵叻高原。
湄南河纵贯南北,全长1200公里,是全国最重要的灌溉水源和航运干线。
泰国大部分地区属热带季风气候,沿海平原为热带雨林气候,一年分为旱季(3至5月)、雨季(6至10月)和凉季(11月至次年2月),月平均气温22---28℃,以4月份最热。
年均降水量mm。
全国耕地面积约为200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39%,有各种热带常绿乔木,是世界主要的柚木生产国,内河和泰国湾盛产各种鱼类。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泰国是一个非常落后的农业国。
以种植稻谷为主,后来逐渐发展起了橡胶、甘蔗、烟草、木薯和玉米种植业。
农业化学检验工作总结报告

农业化学检验工作总结报告
近年来,农业化学检验工作在农业生产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通过对土壤、水质、农产品等进行化学检验,可以及时发现问题,保障农产品质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团队进行了大量的农业化学检验工作,现在我将对这些工作进行总结报告。
首先,我们对土壤进行了多次化学检验,发现了一些问题。
通过对土壤中各种
元素的含量进行测试,我们发现了一些地区土壤中某些元素的含量过高或过低,这对农作物的生长和发育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不同地区的土壤情况,提出相应的土壤改良建议,以保障农作物的生长。
其次,我们对水质进行了多次化学检验。
我们发现了一些地区水质存在着严重
的问题,比如水中重金属超标、农药残留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保障农产品的安全。
最后,我们对农产品进行了多次化学检验。
通过对农产品中农药残留、重金属
含量等进行测试,我们发现了一些农产品存在着质量安全问题。
我们将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督,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总的来说,农业化学检验工作对农业生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们将继续加
强这方面的工作,为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做出更大的努力。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探索更加科学、准确的化学检验方法,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好的技术支持。
泰国循环农业与有机肥资源利用的发展与启示

泰国农业概况
➢ 泰国肥料年需求量在 400 万 t 左右。国内化肥生产较少, 90% 以上的化肥需 要从韩国、中国、美国、德国、法国、日本、马来西亚等国进口,因此,导致 泰国化肥昂贵,作物种植成本高,也为泰国发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循环 农业和有机农业创造了条件。
➢ 泰国农业部下设有土地发展司、渔业发展司、农业发展司、畜牧发展司、灌溉 司、国际合作司、农业推广司和土地改革司等。其中,土地发展司负责全国土 地规划利用、水土保持等工作,在全国设有 12 个区域办公室,区域办公室下 设有 64 个工作站;农业司为科研部门,开展植保、土肥、种子等农业科研工 作;农业推广司负责种植业技术推广。每个司根据需要在全国设立直属办公室, 业务范围因不同省份和区域而异。
泰国循环农业发展主要做法
➢ 2.2 鼓励有机资源利用与技术推广,推动有机肥综合利用
➢ 泰国政府十分重视有机资源的利用和有机肥的推广,据泰国农业部统计, 2017 年,泰国有机肥产量 98.8 万 t ,其中农作物秸秆 36.5 万 t ,占到总产量的 36.9% ,堆肥 28.8 万 t ,占到总产量的 29.1% ,厩肥、 生物有机肥和绿肥分 别为 12.7 万、 10.5 万、 10.4万 t ,分别占到总产量的 12.8% 、 10.6% 和 10.5% 。
泰国循环农业发展主要做法
➢ 此外,政府组织技术工人生产LDD 系列土壤微生物菌剂,通过省级的农业技术 推广机构免费发放给泰国农民, 并通过多种方式对农民施用 LDD 系列产品开 展培训,大大提高了该项技术的到位率。
泰国循环农业发展主要做法
➢ 2.3 引导有机农业发展,增加种植者收益
➢ 泰国农业结构以种植业为主,约占农业产值 60% 。其中最重要的是水稻和天然 橡胶, 二者约占种植业产值40% 左右,此外,占比较大的还有甘蔗、玉米、香 蕉、木薯等作物。泰国属于外向型农业,农产品出口是泰国外汇收入的主要来 源之一。近年来,受世界经济复苏影响,对泰国出口农产品品质要求越来越高, 泰国政府也在积极鼓励、引导有机肥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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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YT-FS-2440-10关于对泰国农业化学管理情况的考察报告(完整版)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互惠互利共同繁荣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关于对泰国农业化学管理情况的考察报告(完整版)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
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关于对泰国农业化学管理情况的考察报告根据2001/20xx年中泰农业合作交流项目安排,农业部组织的农业化学管理考察团一行9人,于20xx 年12月5—13日对泰国的农药、肥料生产、经营、使用、进出口管理情况进行了考察。
考察期间,代表团拜访了泰国农业与合作部农业司、农业经济研究办公室等政府部门和领导,参观了农药、肥料管理机构、生产企业、销售厂家,以及使用农药、肥料的农场和经济种植园,重点了解了泰国有关农药、肥料管理体系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泰国位于中南半岛中南部,地处亚热带和热带,国土面积51.3万平方公里,农用地面积2160万公顷,接近国土面积的一半。
人口6240万,从事农业人口2200万。
主要种植水稻、蔬菜、木薯、甘蔗、水果、花卉等作物。
20xx年农业产值占国民经济比重为24.9%,是传统的农业大国。
泰国的农作物病虫草害较为严重,农业生产对农药依赖性较强。
据调查,1996年如不使用农药,会造成当年30%的农作物减产,甚至绝收。
近年来,泰国的农药使用量逐年增加,1991年为15029吨,20xx年已增至31454吨。
由于劳动力相对缺乏,今后泰国的除草剂使用量仍呈增加趋势。
泰国对肥料的需求量也比较大,年需求量一般在400万吨(实物量)左右。
泰国国内不直接生产化学肥料,全部靠进口。
20xx年进口化肥295万吨,折纯为132万吨,其中N80万吨,P2O530万吨,K2O22万吨。
主要进口品种为尿素、硝酸铵、氯化钾(60%)及二元、三元复合(混)肥(配比为16-20-0、116-16-8、13-13-21、15-15-15、16-16-16、18-46-0),主要进口国为韩国、中国、美国、德国、法国、日本、马来西亚等。
泰国国内加工企业共有24家,对进口的295万吨中的240万吨化肥进行复混加工,同时生产70万吨有机肥料。
二、泰国的农药管理情况(一)泰国农药管理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泰国是著名的世界旅游胜地,又是农业大国,为保护环境和促进农产品出口,政府非常重视对农药的管理,早在1967年就颁布了《泰国控制毒性物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条例》因其管理范围过窄、操作性差等缺陷而日益不能适应社会要求,因此,泰国政府于1992年对《条例》进行了修改完善。
修改后的《条例》扩展了管理范围,不但包括原有的国有部门毒性物质的管理,而且将私有部门毒性物质、工业和卫生系统毒性物质都纳入到管理范围。
修改后的《条例》于1992年颁布,1995年正式开始实施。
到20xx年6月,共有472个标签得到批准,颁发了12810个登记证,93家进口商和308个有效成份(包括混配制剂)得到登记,62个成份被禁止生产和销售,13种农药被列入监控名单,57个生产商得到生产许可,4700个零售店得到销售许可;20家生产商、18个销售商因生产、销售触犯《条例》而受到处罚。
(二)泰国农药管理机构及职能泰国的农药由农业部农业司毒性物质处具体负责管理,卫生用药由卫生部负责管理。
农业司毒性物质处下设四个科:①农药登记科,负责全国农药的登记管理工作;②残留科,负责农药施用后在环境中的残留检测工作;③制剂科,负责流通领域的农药质量监控,农药制剂的开发、研究,私有化检验机构的管理工作;④农药毒性办公科,负责农药施用中对人体的危害研究,指导安全用药。
此外,还成立了毒性物质委员会,负责制定毒性物质管理政策,协调各部门共同合作,执行法规。
为了加强对有毒物质的有效控制,毒性管理各部门可根据系统内的具体情况发布管理通知。
(三)泰国农药的管理模式1、泰国农药实行分类管理。
《条例》规定,农药分以下四种类型进行管理。
第一类:进口、出口、生产时,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但不需要登记和许可。
第二类:进口、出口和生产时,必须进行登记,但不需要许可。
第三类:生产、进出口、拥有时,必须进行登记和许可。
第四类:禁止生产、进口和使用的农药。
在目前泰国生产、进口和拥有(包括销售、储藏、运输、服务)的农药中,符合第一类的还没有,第二类主要为低毒农药(如生物制剂BT、印楝素等),大部分为第三类。
2、泰国农药的管理方式。
根据《条例》规定,对农药制定了三种管理方式,即:“农药登记管理”、“农药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和“农药监督检查管理”。
(1)农药登记管理。
要求提供风险和效益资料。
风险资料包括药效、防治对象、应用范围等,其中药效资料是在政府部门的监督下,由地方公司按试验准则完成的。
效益资料包括毒性资料(对人体的接触毒性)、残留资料(在环境中的消解动态,对环境的影响,产品化学包括制剂类型、含量、分析方法等)。
农药登记分三个阶段完成:一是试验阶段:要求进口和生产者提供小量的试验样品,来完成药效、急性毒性、残留资料的准备工作。
二是示范阶段:在试验基础上,在田间进行一定面积的应用时,要提供亚慢性和慢性毒性资料以及残留资料。
三是登记阶段:依效益和风险资料、示范结果以及全套的毒性资料(包括2年的动物喂养试验资料)决定是否可以使用和发给登记证,登记后方可生产、进口和大面积应用。
另外,在农药登记时,对农药标签也提出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并进行审核和批准。
(2)农药许可管理。
《条例》规定,登记后的农药,在生产、进口和销售时,必须取得许可授权,无许可不得进行生产、进口和销售。
①生产许可:要求厂家提供生产地点、厂址、设备及设施、安全防护以及有毒废弃物的处理等资料,由工业部发给生产许可证书。
②进口许可:要求提供有毒物质种类、数量、进口国家、包装、标签、储存地点、含量、杂质、中毒急救措施以及对工人、接触人员及环境的影响等资料,由农业司毒性物质处发给证书。
③拥有(包括销售、储藏、运输、服务)许可:要求具有储藏地点、储藏方法、运输、服务及农药的应用管理措施。
零售店的销售人员要经过当地农技推广部门培训,取得证书后,向地方农业推广部门提出申请,经地方政府批准,报农业司毒性物质处统一审核发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在地方政府办理续展。
(3)农药监督检查管理。
为安全有效地使用农药,泰国农业司制定了有效的措施进行管理,规定由农业司毒性物质处对流通领域的农药进行不定期的未通知式的抽查。
抽查内容包括农药经营许可、包装、标签、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发现禁用农药立即销毁,不再生产和进口。
对无经营许可证和经销不合格农药产品的,具有较严格的处罚措施。
生产经销无登记证农药,处3年监禁,罚款30万泰铢;无生产、经销许可证,判2年监禁,罚款20万泰铢;生产经销不符合标准农药,判5年监禁,罚款50万泰铢;生产经销假冒农药,判7年监禁,罚款70万泰铢;生产经销禁用农药判10年监禁,罚款100万泰铢。
此外,《条例》还规定了农药在食品中的残留管理由卫生部负责。
1979年卫生部颁发了2522号《泰国食品中农药残留法规》,1995年规定了5种农药(艾氏剂、狄试剂、氯丹、DDT等)在作物体外环境中的残留限量和11种农药(甲胺磷、氧乐果等)在作物上的最大残留限量,从而有效限制了这些农药的使用。
为了鼓励生物农药的使用,减少对食品和环境的污染,在生物农药登记时,对毒性资料进行减免,要求只提供资料证明其安全性即可。
(四)泰国农药管理存在的问题尽管泰国农药管理法规颁布较早,管理较严格,但在执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1、因《条例》适用于所有有毒物质的管理,负责部门较多,管理标准不一,在业务交叉部分难以协调和统一。
2、近几年政府裁减工作人员,人员的减少限制了农药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3、与各国和国际组织在农药管理方面缺少经常性的信息交流。
4、目前在泰国登记的农药有效成分有198种,共2258个产品。
各经销商冠以不同的商品名销售这些产品,如久效磷、甲基对硫磷、百草枯等(据不完全统计,在市场上上的商品名已多达上百种)。
商品名多而乱是泰国农药市场的一个显著特征,这种混乱的局面使有关管理部门监督和控制市场的难度增大。
三、泰国的肥料管理情况在肥料政策方面,泰国政府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多生产和施用有机肥料,减少化肥使用量,对进口农用化肥实行免税政策。
在肥料管理方面,泰国实行生产、销售、进出口肥料登记许可制度,建立了严格的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并通过B.E2518法令,即《肥料管理条例》加以确定。
《肥料管理条例》主要内容包括:(一)定义各种名词详细解释了什么是肥料、化学肥料、有机肥料、单元素肥料、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大量元素肥料、中量元素肥料、微量元素肥料、营养元素质量保证、有害物质、化学肥料标准、假劣肥料、标签、运输、说明书、执行部门等。
(二)组成肥料委员会1、肥料委员会成员主要包括:泰国农业及合作社部副部长或其授权的人担任委员会主席,农业司2人,农业推广司1人,科学司1人,土地开发司1人,商业部1人,由农业技术司1人担任委员会秘书长,并由委员会指定其他参加人员,但最多不超过5人。
2、肥料委员会有责任和义务为司长或者部长提供以下建议:①化肥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及进口许可证的颁发,化肥登记,以及上述登记证书或许可证书的暂停和吊销;②制定与化肥的生产、销售及进口以及实验用化肥样本进口管理有关的条例、程序及条件,检查验收化肥生产地、化肥销售地、化肥进口地以及化肥储存仓库;③根据规定发布公告,并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有关条款、程序和条件;④部长委托的其他事务。
此外,为严格执行本条例,肥料委员会有权以书面形式命令某人解释或者呈报其工作所需的有关材料。
(三)规定了化肥登记许可证申请程序《肥料管理条例》规定,任何人如未获得政府颁发的有效许可证,则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运输化肥;未按规定对其生产或进口的化肥进行登记的则不得生产和进口化肥。
政府部门可以为如下申请人颁发生产、销售或者进口许可证:①企业或经营所有者;②在泰国有居住地或办公室的人;③在泰国有生产厂地,销售地点或仓库;④使用的企业名称不与在一年内被暂停或撤消许可证的企业名称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