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探放水管理办法
探放水队考核管理办法

探放水队考核管理办法总工程师:防治水副总:地测防治水科:编制:地测防治水科二〇二三年探放水队考核管理办法为保证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消除水害隐患,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标准实施细则》等上级相关规定要求,特制定我矿探放水队考核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我矿地测防治水科下设的探放水队。
二、探放水队各级岗位职责1、探放水队在地测防治水科的领导下做好我矿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工作。
2、探放水队各级岗位职责(1)探放水队队长在总工程师、防治水副总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矿探放水现场管理工作。
(2)探放水队技术副队长在探放水队队长的领导下,做好本队探放水技术管理工作。
(3)探放水队班组长负责在探放水队队长、探放水队技术副队长的领导下做好班组管理,安全高效完成探放水作业。
(4)探放水工负责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做好本岗位的探放水工作。
三、管理要求1、探放水作业前(1)探放水队队长根据地测防治水科下发的探放水通知单及时组织开展探放水工作。
(2)探放水作业前探放水队技术副队长应根据地测防治水科编制的探放水设计及时编制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会审,相关单位备案,之后组织本队所有探放水作业人员学习,方可入井准备探放水作业。
(3)探放水作业前,当班探放水工不少于3人,并且必须持证上岗,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要求施工探放水钻孔。
(4)探放水作业前,应与地测防治水科共同做好安全确认工作,具体包括:1)钻探现场是否执行“三专规定”;2)钻探现场通风系统、瓦斯浓度是否正常,钻探现场排水系统是否完好;3)钻探现场排水系统是否完好;4)钻探现场机电设备是否安全可靠;5)钻探现场支护是否可靠;6)钻探现场避灾路线是否畅通;7)钻探现场通讯是否畅通。
(5)探放水钻机应检查完好可靠,探放水材料应检查是否准备齐全。
(6)探放水位置铁牌移至本次探放水位置,并挂锁管理。
(7)当班必须有探放水队管理人员现场跟班,全面负责当班探放水管理工作。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四篇)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煤矿探放水是指在煤矿开采过程中,通过开采工程向地下水源进行探水、排水等活动。
为了保障煤矿的安全稳定运营,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矿井设施的完好,需要建立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资料申报和备案:煤矿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探放水方案,并进行备案。
探放水方案应包括开采区域的地质条件、设计方案、探放水施工方案等内容。
2. 探水和排水管理:煤矿应建立专门的探水和排水管理部门或岗位,并设立专门的探水和排水负责人。
负责人要负责探水和排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设备维护和检修:煤矿需要配备专业的探放水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4. 工作流程和安全措施:煤矿应制定详细的探放水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安全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5. 监测和预警机制:煤矿应建立探放水工作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对探放水工作的效果和地下水位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发出预警,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可能的安全事故。
6. 安全教育和培训:煤矿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探放水工作的认识和技能,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通过建立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能够规范煤矿的探放水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事故风险,确保煤矿的安全运营。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二)是指在开采煤矿时,对矿井内积水进行有效管理的制度。
煤矿开采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地下水,如果不及时排放,将会对矿井的稳定性和矿工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煤矿探放水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1. 放水的时机和频率:根据矿井开采情况和积水情况,确定放水的时机和频率。
一般情况下,矿井积水超过一定标准就需要进行放水。
2. 放水的方法和工艺:确定适合矿井条件的放水方法和工艺。
通常有自流下水、抽水放水、压水放水等方法。
3. 放水设备的选用和维护:选择适合的放水设备,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常见的放水设备有水泵、管道、阀门等。
探放水管理办法

探放⽔管理办法附件4:探放⽔管理办法为加强集团公司所属矿井探放⽔⼯作,严格探放⽔设计、施⼯、验收标准和程序,确保探放⽔措施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办法。
⼀、适⽤范围各区域公司及矿井公司、各⽣产(基建)矿井。
⼆、探放⽔管理办法1、各矿井必须严格执⾏“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规定,按照“⼀矿⼀策、⼀⾯⼀策”,“物探先⾏、钻探验证、危险区域重点探查”的原则制定和落实探放⽔措施。
2、必须将探放⽔⼯作纳⼊矿井采掘⽣产环节进⾏组织和管理。
掘进⼯作⾯作业规程中必须将探放⽔纳⼊掘进⼯艺流程,并在施⼯组织中做详细安排。
由矿调度室负责安排探放⽔作业时间并协调施⼯。
3、矿地测部门根据⼯作⾯⽉度掘进任务及探放⽔设计测算⼯作⾯⽉度钻探计划进尺,矿计划部门在⽉度⽣产计划中下达。
探放⽔进尺纳⼊⽣产任务统⼀考核。
4、⼯作⾯掘进或回采前,地测部门必须编制探放⽔设计,探⽔队制定施⼯安全措施,经矿总⼯程师审批后实施。
5、探放⽔设计必须针对⼯作⾯⽔害分布及特点进⾏编制,必须遵循物探和钻探相结合的原则,钻孔布置、超前距及帮距应符合《煤矿防治⽔细则》、《⼭西省煤矿⽼空⽔害防治⼯作规定》、《井下探放⽼空⽔技术要求》。
6、每次探放⽔前,矿地测部门必须根据⼯作⾯探放⽔设计,结合物探成果、⼯作⾯煤层及地质情况修正钻孔参数,预计本次钻探⼯期,并以通知单的形式报矿调度室及有关领导;遇地质构造、陷落柱必须及时调整钻孔参数并加密钻探;通知单必须经矿总⼯程师审查签字。
7、探放⽔必须由探⽔队施⼯,钻孔孔位及参数由地测⼈员现场标定,当班带班长必须及时、准确填写钻探原始记录单和探放⽔图牌板。
探放⽔钻孔执⾏安监、地测、探⽔队“三⽅”现场签字验收制度,“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
8、探放⽔实⾏钻孔痕迹管理,每次探放⽔起始位置必须在巷道帮醒⽬位置标识并挂牌管理,以⽅便掘进队组、安全员能准确控制允许掘进距离。
9、地测部门下发允许掘进通知单必须在确认探放⽔达到设计要求且⼯作⾯⽔害已消除的情况下,经矿总⼯程师签字确认后⽅可下发。
煤矿探放水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预防水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探放水原则1. 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2. 探放水工作必须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3. 探放水工作应做到全面、细致、严谨、及时。
三、探放水组织机构1. 成立探放水领导小组,负责矿井探放水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2. 矿井应设立探放水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探放水工作的实施;3. 探放水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经过专门培训。
四、探放水工作程序1. 探放水前的准备工作:(1)对探放水区域进行地质勘察,掌握水文地质情况;(2)编制探放水方案,明确探放水钻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等参数;(3)配备必要的探放水设备和工具;(4)制定探放水应急预案。
2. 探放水实施:(1)按照探放水方案进行钻孔施工;(2)对钻孔进行观测,掌握水位、水量、水质等参数;(3)根据探放水情况,采取相应的排水、封堵等措施;(4)对探放水区域进行监测,确保探放水效果。
3. 探放水后的工作:(1)对探放水区域进行封堵,防止水源再次渗入;(2)对探放水钻孔进行封孔,防止水源重新涌出;(3)对探放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为后续探放水工作提供依据。
五、探放水安全措施1. 探放水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2. 探放水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3. 探放水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4. 探放水作业过程中,应密切注意透水预兆,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相应措施;5. 探放水作业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六、监督检查1. 矿井应定期对探放水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矿井应接受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对探放水工作的监督检查;3. 探放水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七、奖惩1. 对在探放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探放水管理制度(5篇)

探放水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有效开展我矿水害防治工作,防止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探放水的原则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落实“有疑必停、有险必撤”的措施,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在进行采掘工作时,必须坚持超前钻探。
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或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须进行探放水,并编制探放水设计及措施。
探放水设计要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并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探放水工作要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
对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需制定补充措施,并经全体审批人员重新审核,方可执行。
二、探放水钻孔布置1、探放老空水钻孔,应按巷道的设计方向在其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放射状布置;钻孔应成组布设,其孔数视超前距和帮距而定。
(1)竖直扇形面内钻孔间的终孔垂距不得超过1.5m。
(2)水平扇形面内各组钻孔间的终孔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
(3)探水钻孔的最小超前距一般取30m,帮距取20m。
(4)倾斜煤层平巷的探放水孔,应呈半扇面形布置在巷道正前和上帮。
(5)倾斜煤层上山巷道探放水孔,呈扇面形布置在巷道的前方。
2、探放断层水及底板岩溶水的钻孔,必须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及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____个。
3、探放水钻孔除兼做堵水或疏水用外,终孔孔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
4、巷道接近可能导水的老钻孔探水线时,应向老钻孔布设扇形探水钻孔。
5、对水压大于1MPa的断层水、陷落柱水或强含水层水,不宜沿煤层布置探放水钻孔。
三、探放水钻孔孔口安全装置探放水钻孔应安设孔口安全装置。
孔口安全装置由孔口管、泄水测压三通、孔口水门和钻杆逆止阀等组成。
1、孔口管的安装与固定:(1) 选择岩层坚硬完整地段开孔,孔径应大于孔口管直径1-2级,钻至预定深度后,将孔内冲洗干净。
注浆使孔口管(管周围应焊扶正肋骨片)与孔壁间充满水泥浆。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概述随着井下开采和巷道开挖规模不断扩大,井下涌水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煤矿必须要采取措施对井下探放水进行科学管理。
本文将就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的建立、管理程序、考核评价及应急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的建立为了建立良好的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在制度的完善过程中需要明确煤矿探放水的管理范围、管理方式、管理内容、管理程序等。
同时还需要针对不同的开采方式和煤矿区域确定相应的探放水管理措施。
管理范围井下探放水的管理范围应明确,包括井下探进、巷道开挖、采煤和支护、煤巷排水等工作中产生的涌水问题。
管理方式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方式,包括制定探放水管理制度、加强井下探放水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建立探放水监测体系、加大对井下岩层水文地质的研究力度等。
管理内容根据探放水管理范围和管理方式,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包括在井下采取有效的控制涌水措施、通过对井下涌水形成机理的研究、建立探放水监测体系等。
管理程序制定灵活、科学的管理程序,即从探放水的发现、报告、处置到后续的监测、分析、评估和总结等流程。
包括:定期开展涌水隐患排查工作,建立涌水隐患台账;对井下涌水的发现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按照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定期对已落实的探水、放水追踪检查,及时评估措施效果;总结探放水管理工作经验,完善管理制度。
管理程序煤矿井下探放水的管理程序,应该细致入微,具体操作流程如下:涌水排查煤矿应按照规定定期地组织开展涌水排查工作。
涌水排查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井下巷道、开采面、支护系统、水文地质环境等方面。
通过对已探明的高涌水位点进行跟踪巡逻、监测,对有潜在隐患的部位及时进行处理。
涌水调查处理发现涌水问题后,应及时上报当地主管部门,详细描述涌水区位置、涌水量估计及可能的危害后果等情况。
同时,要开展针对性的分析,确定涌水成因,然后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处理措施可能包括:加强支护、密闭工作面、封堵涌水裂缝等。
煤矿探放水管理【精选文档】

井下探放水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一、为加强公司矿井探放水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发生,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老空水害防治工作规定的通知》(晋煤办发[2017]36号文)、《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结合公司各矿井具体情况,特制定井下探放水管理规定,望各单位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二、各煤矿水害防治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探掘分离、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井下探放水工作应执行“物探先行、化探跟进、钻探验证”综合探测手段。
第二章探放水管理要求三、矿长是防治水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是防治水技术负责人。
四、各矿必须建立水害防治中心,配齐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所有探放水作业人员要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水文地质类型简单和中等的矿井不少于1名,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不少于3名。
防治水副总工程师、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必须有3年以上煤矿防治水工作经历。
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地质、采矿、安全等相关专业全日制院校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应每3年至少接受1次技术培训.矿井专用探放水钻机要配备3台以上,且至少有1台钻井能力在200米以上。
物探设备要配备有坑透和瞬变两种及以上物探设备(公司整体配置亦可)或与有物探资质乙级以上的单位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物探工作.现场探放水作业人员单班特种作业持证人员不得少于3名。
严禁用煤、岩电钻进行探放水作业。
五、采掘工作面遇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加强探放水作业。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
3。
打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前。
4。
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
5。
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
6。
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探放水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探放水管理工作,促进探放水措施的扎实落实,并确保探放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生产技术科是探放水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及时编制各掘进作业地点的探放水措施并贯彻,实施对探放水施工作业的检查督促。
2、各掘进队是探放水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探放水措施的落实,在进行探放水施工作业中,必须严格按照探放钻孔设计及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施工,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探放水情况。
3、探放水工作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凡新掘巷道,其探放水设计和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同《作业规程》一并编制贯彻和实施,不得滞后编制贯彻。
4、技术部门和带班矿领导必须切实加强对探放水工作的检查监督与管理,在督促各施工队严格按要求施工探放水钻孔的同时,督促搞好探放水牌板的管理,包括钻孔布置图、探放水记录必须挂设到现场。
5、每条巷道施工结束后,技术科要认真进行一次分析总结工作,对发现的出水点,必须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并对出水源及影响程度进行分析,以便有针对性的采取治水措施。
6、为搞好探放水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监督工作,技术科要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使探放水工作的软、硬件管理均完善到位。
7、对于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探放水钻孔未按要求施工的,一经检查发现,一并追究检查督促部门、带班矿领导及施工队的责任。
并处200~1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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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家庄煤矿井下探放水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一、为了加强矿井井下探放水管理,确保矿井不发生水灾水害事故,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持续稳定进行,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和资源,切实做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结合本矿生产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节职责分工
二、技术科(地质组)负责全矿的探放水技术业务管理。
其中主要包括:探放水设计的编制、物探成果的探测及探水通知单的下发。
如:在探放水的过程中出现涌水时由技术科(地质组)进行观测涌水情况并做好记录。
三、探水队负责井下施工工作面的钻探工作、钻探排牌的填写及钻探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同时做好钻探原始资料的收集工作并及时送交技术科存档管理。
在探水前必须保证排水设备齐全,否则绝不允许钻探施工。
四、各施工队组负责本施工区域内积水排放工作并配合探水队完成探工作。
五、安检科负责探放水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并参与钻孔的验收工作。
六、通风队负责井下探放水过程中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工作及排水管路的铺设。
七、井下机电队负责探水地点的接电及排水泵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排水泵由施工队负责
八、调度指挥中心负责井下探放水工作的协调并在探水地点安装一部专用电话。
九、每次探放水完毕后,技术科(地质组)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队组允许向前掘进的安全距离,施工队组必须按通知书要求严格控制掘进距离,严禁超距离掘进,在到达位置时及时向技术科(地质组)下达物探通知单。
第三节监督与考核
为确保矿井不发生水灾水害事故,做到预防为主。
若发生下列情况时,对责任部门负责人按照《三违鉴定标准》进行处罚。
一、对所排查出的隐患未按要求其限期整改,不能按期完成的;
二、排水系统未按防治水措施规定达到排水能力标准的或不能正常运转的;
三、未能及时下发停掘、物探通知单,因“超掘”、防排水工作未完成等造成事故的;
四、探放水过程中推诿扯皮,延误探测工程进度的;
五、探放水过程中非正常原因造成钻探设备损坏的;
六、探放水过程中大量丢失和损失施工材料的;
七、探放水过程中未按设计和措施要求做好现场准备工作的;
八、矿井防排水工程达标时,对中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适当奖励。
第四节附则
一、本办法中未涉及到的内容按矿相关规定执行。
二、有关单位必须认真学习并执行本办法。
三、本管理办法至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6年3月25日
山西柳林凌志柳家庄煤业有限公司(技术科)
柳家庄煤矿
探放水管理办法
山西柳林凌志柳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技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