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技术规范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监控设备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监控系统覆盖楼道、电梯、楼梯、等需要重点防范的区域。所有监控点都集中到学校监控中心,实现统一调度和管理。本监控系统包括摄像机,显示器,电视墙,硬盘录像机等设备。

技术指标: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95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计算机软件开发规范》GB8566-1987

《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

前端摄像机技术要求

监控系统摄像机要求:需使用彩色摄像机,楼梯入口处应采用用带云台可旋转的摄像机,且必须有可变焦功能;

摄像机选用彩色水平分辨率≥540TVL,黑白水平分辨率≥600TVL,最低照度≤0.01LUX,自动光圈镜头,具有逆光补偿,低照度、彩转黑等功能的摄像机,并做好防水防雷等措施;

摄像机在安装时,为保证视频信号质量,铜芯及屏蔽网须分别进行焊接。

传输通讯线缆技术要求

视频信号传输距离在200米以内的选用外导体内径为5mm、屏蔽网为96编以上的铜质同轴电缆;传输距离200米以上的必须采用单模光纤传输。光缆芯线、光端机接口数目,应根据监视点的个数、监视点的分布情况来确定,并注意留有一定的余量。光缆的保护层,应适合光缆的敷设方式及使用环境的要求。控制信号的传输应使用屏蔽线。

监控系统所有线缆必须在电缆桥架内敷设到位。

监控中心系统配置及要求

(1)本系统要求可实现数字化图象存储和网络化图像传输,并实现网络分控,监控点均接入到学校监控中心。

(2)嵌入式硬盘录像机采用高性能的32位嵌入式微处理器和嵌入式的实时操作系统,能够保存1个月以上的监控数据,保证系统的高实时信、稳定性和可靠性。录像分辨率多级可调,录像速度可调,具有备用压缩通道,用于容错处理。具有多画面实时预览、视频单画面/多画面切换、本地录像回放、实时网络传输、远程文件回放和下载、支持流协议、支持IE浏览等功能。支持本地报警和网络报警联动。

(3)根据实际情况组成电视墙。

(4)监控系统的供电:监控系统设备在市电断电情况下至少能保证系统正常工作2小时以上。

厂区监控系统采用UPS集中供电方式,前端摄像头的电源全部取自UPS的输出,采用220VAC供电到位,现场变压的方式为前端监控设备供电。

UPS机头及电池组放置在一楼总值室,UPS电源推荐采用山特、APC等知名品牌。

系统设备选型

监控系统产品应采用海康威视、大华、景阳、汉邦、金三立、天地伟业等国产知名产品,所选产品、型号应具有相关检测报告、安全测试认证。

提供产品、安装管线敷设、调试、检测包括所有必要的政府主管部门检查与验收,并完整地交付整个监控系统。

各设备质量要求

(1)摄像机性能优越,在各种条件下能拍摄出各种清晰地画面,夜间能看清物体,所拍图像色彩真实,摄像机具有背光补偿功能、强光抑制功能等。

(2)摄像机安装调试方便,在各种条件下稳定工作,保证图像质量,故障率低。

(3)终端设备具有实时监控、控制、信息记录和回放功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