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范文一

亲爱的20XX届毕业生:

毕业在即,为便于同学们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我院将使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离校管理系统为同学们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从6月20日开始,请各位同学登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ERP系统办理离校手续(需现场办理的环节仍需本人到现场办理)。

该系统登录方式如下:

1、首先登录学院信息门户网站,此网址内外网皆可登录,登录账号为本人学号,登陆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2、然后点击门户主页左边“个人服务”栏目下的“学生服务”图标,即可进入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ERP系统。

二、办理时间

6月20日—6月28日,请同学们注意各环节的具体办理时间。

三、办理流程

1、各位同学登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ERP系统后,请点击“离校服务”进入离校管理开始查询各办理环节的状态,各位同学查询到的环节状态显示未完成或未通过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办理。

2、我院从6月20日开始可以登录系统查询离校手续办理状态并接受离校手续的现场办理,请在校或可以回校的同学抓紧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办理,其他同学可以在学院规定的返校时间(20日-27日)进行现场办理(各环节的现场办理地点和截止时间请查看环节消息)。

3、各位同学需要办理的环节包括后勤宿舍用品检查、后勤宿舍水电费、图书馆、资助中心、财务处、教务处、教育技术中心、学生处确认等8个环节。各位同学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自己的离校环节办理进度。

4、需强调的是,领取毕业证为最后一个环节,只有所有环节办理完毕后才可领取毕业证书。所有环节必须全部办理完毕,学生方可领取教务处发放的毕业证离校。任何一个环节未办理,都不能领取毕业证,请各位同学务必在各环节截止时间前办理。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有关事项,按要求办理全部手续。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业务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大家服务,感谢同学们的支持与配合,也期待同学们常回母校看看,关注学院的发展,愿每一位同学都能在新的征程中不断取得新进步!

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范文二

各位毕业生同学:

为做好20xx级本科和20xx级专科毕业生离校工作,确保离校手续协调有序的进行,图书馆根据学校有关毕业生离校要求安排近期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请大家以班级为单位,携带全班人员的借书证和离校通知单到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统一办理。

2、图书未还或丢书的同学,请在离校前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或图书丢失赔偿

手续(图书丢失可以实物赔偿即购买原书,也可以用现金进行赔偿,超期费另收)。

3、办理时间:周一到周日上午8:30——下午16:45 (中午不休息)

图书馆

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范文三

20XX届本科毕业生离校前需完成图书馆、财务处、后勤处维修中心、后勤处公寓中心、学院证明手续。为提高效率,离校手续办理采用离校系统与传统离校手续单结合的形式,具体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指导毕业生遵照执行。

1.毕业生登录学校信息门户在离校系统完成图书馆、财务处证明两个环节。如系统显示“无需办理”,表示该学生无欠图书或欠费等情况,该环节无需办理。如系统显示“未办理”,表示该生有欠书或者欠费情况,该学生应于6月26日自行前往图书馆及财务处现场完成,系统数据实时更新。

2.各学院需提前在离校系统查询本学院未完成图书馆、财务处手续的毕业生名单,在该学生完成该两项手续前不予发放毕业、离校相关证件。

3.每名毕业生下载《广东财经大学20XX届本科毕业生离校手续单》(附件),人手一份,以宿舍为单位,6月24日前到后勤处维修中心(25栋水电充值点)缴清水电费后盖章,6月23-25日到各学生公寓小区值班室(公寓管理中心)缴纳100元保证金后盖章。

4.毕业生完成以上四项证明后,凭手续单(后勤处相关部门必须盖章)经所在学院办公室核实后领取《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组织关系介绍信》等证件。领取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5.各学院在离校系统完成学院登记环节。

6.毕业生在领取毕业证、学位证10天内离校,最晚不超过7月8日。学生正式离校前凭100元保证金收据与公寓管理中心进行最终核算。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或参见《广东财经大学20XX届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方案》。

学生工作部

20XX年6月22日

搜集整理仅供参考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一站式服务工作方案(1)

附件2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一站式服务 工作方案 为方便广大毕业生顺利办理好离校手续,按照学校关于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统筹安排,2014届毕业生的离校手续办理推行一站式服务,具体方案如下: 一、一站式服务的目的 优化手续办理流程,方便广大毕业生便捷完成毕业离校手续的办理,提高服务毕业生的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文明离校氛围,展现学校对毕业生的人文关怀。 二、时间 6月13日。 上午8:30-11:30的服务对象为:人文学院、法政学院、外语院、教科院、音乐院、美术学院、商学院等二级学院毕业生; 下午2:30-5:30的服务对象为:数计院、信科院、物理院、化学院、生科院、体科院等二级学院毕业生。 三、地点 学生处、校团委、公体教研室、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财务处于弘雷楼111室集中办理。 四、办理流程 1.请有关部门于6月6日前将欠费或有应还书籍、物品等未还的毕业生名单发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邮箱:10579xgk@https://www.360docs.net/doc/4217575057.html,),或直接报送打印稿。学生处汇总后于6月10日上午9:00前将相应的数据资料发送至各二级学院。未按

时发送数据资料到学生处的部门须自行把名单送交各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接到欠交物款名单后,及时通知毕业生依时办理清退款项、书籍、物品等手续。毕业生自行清退的时间为 6月11日前,各有关部门可及时向各二级学院反馈款物清退情况。 3.毕业生以班级为单位于6月13日当天凭《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到服务现场办理离校手续,相关部门确认后在清单上加盖印章。待所有项目完成后,各班级收齐《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并凭此单统一领取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等。 五、相关部门服务内容及注意事项 1.学生处 服务内容:学生证注销,开具离校购票证明,手续办理咨询。 办理说明:(1)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收集学生证办理,学生证盖作废章后发回本人;(2)所有毕业生的学生证都必须进行注销,如确有个别毕业生丢失学生证,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材料说明,并经所在二级学院盖章确认;(3)须凭学生证购票乘车离校的毕业生,可申请办理毕业生离校购买车票的证明。 2.教务处教材科 服务内容:清算教材费。 办理说明:以班级为单位做好教材费结算。 3.校团委 服务内容:团组织关系转接咨询。 办理说明:直接凭《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办理盖章。 4.公体教研室 服务内容:清还体育器材。 办理说明:各毕业班清退完借用的体育器材即可办理。

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流程(毕业两年内)

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流程(毕业两年内) 一、关于办理“改派”手续的说明 1、毕业生在毕业两年内,因各种原因户口档案去向发生变动,可携带相应材料到学校,由学校为其办理“改派”手续,为毕业生户档调整提供方便。 2、按照教育部、省相关文件规定,无法为超过两年择业期(毕业生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此类毕业生应及时联系自己户档所在单位,办理调动手续。 3、转正、定级等问题不属于“改派”手续范畴,学校无法办理,请毕业生详细询问本人户档所在单位。 4、如有必要,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时,可直接凭《就业报到证》原件、原单位退函或离职证明以及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留存联)换取新协议书,后续将不再提供新协议书。 二、办理“改派”手续的各类情况及所需材料 1、情况一:毕业生毕业时未就业,户档派回原籍,待毕业后才找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一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单位接收函(或毕业生与单位签署的协议书);c:如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须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或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 2、情况二:毕业生毕业时未就业,户档办理了托管(如托管到湖北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待毕业后才找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

不需要将本人户口档案转至单位或户档托管单位(含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二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需前往“湖北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单位接收函(或毕业生与单位签署的协议书);d:如单位没有独立人事权,须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接收函或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新户档托管单位出具的户档接收函(如户档转回原籍的,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但需单位出具允许毕业生自行处理户档的纸质证明)。 3、情况三: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但毕业时未获得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出具的批准入户证明(特别是上海、北京、天津、深圳等一线城市),而办理了户档托管或将本人户口档案转回原籍,后续又获得批准入户证明的,需将本人户档转入单位所在城市,则需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三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需前往“湖北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工作单位所在城市出具的批准入户证明。 4、情况四:毕业生毕业时已就业,后续与原单位解约,但又未找到新的单位(或因考研、出国等原因,不找新单位),如需将本人户口档案转回原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的,则需办理“改派手续”;如不需要将本人户口档案转回原籍或新户档托管单位的,则不需要办理“改派手续”; 情况四所需材料:a: 《就业报到证》原件;b:如原户档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需前往“湖北省人才中心”,并要求其在《就业报到证》原件上注明同意改派,并盖章证明(如户档未托管在“湖北省人才中心”,则不需要提供此项材料);c:原单位退函或离职证明d:毕业生自行寻找的新户档托管

毕业生派遣流程

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指南 为使广大毕业生充分认识到按时正确办理毕业生派遣手续(以下简称“就业手续”)的重要性,详细了解就业手续办理的相关流程和政策,学校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就业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最新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本着服务的宗旨,制定了相关就业政策,并编制本指南。 一、毕业派遣手续包含的内容 毕业派遣手续主要包括《毕业生就业报证》的办理、《户口迁移证》的办理、档案的转递。 二、毕业生就业的几种形式 1、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领取就业报到证,到有用人单位报到。(就业状况:就业);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不需要办理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工作。(就业状况:就业); 3、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免费男生需回原籍定向派遣); 4、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其中包括自主创业、自由职业及其他灵活方式就业。(就业状况:灵活就业); 5、升学:包括专科毕业生升本科、专接本(就业状况:升学); 6、毕业生出国、出境留学、工作等。(就业状况:出国); 7、参军,应征入伍(就业状况:就业); 8、其他情况视为派遣之待就业状态(签约中、求职中等) 三、有关的就业政策 1、在毕业前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根据相关规定,《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只能签发回原籍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也可将户档关系转回原籍,或保留在学校(保留期限两年)。户档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应争取在两年内办理派遣手续(持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手续返校办理),超过两年将自动派回原籍。

2、在毕业前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签定正式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如师范类及相关毕业生通过入编考试,协议书加盖教育局及事业单位公 章的一般签发到有关教育局单位。 ●如单位能解决户档关系或在单位所在地人才市场为毕业生办理了挂靠手 续的,毕业时直接派到用人单位或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 ●如单位不能解决,可派回原籍,或暂时保留在学校。 ●另如毕业生是与江苏省省内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可凭协议直接派往单位。 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相关说明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是由省级就业主管部门根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编制的就业方案签发的。列入到国家就业计划的毕业生(统招毕业生)才能持有。 1、就业报到证获得条件 (1)是国家计划内录取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 (2)已经完成学业,取得了毕(结)业资格; (3)属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毕业2年之内),毕业两年以后不办理报到证。 2、不签发报到证的情况 (1)不能正常毕业而只取得结业证的学生暂不签发报到证; (2)继续升学毕业生(专升本、专接本)不签发报到证; (3)申请出国留学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不签发报到证 3、报到证的作用为: (1)《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入职手续。 (2)学校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3)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4)《就业报到证》一式两联,蓝联由毕业生本人持有到单位报到。白联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说明

清办发〔2014〕15号附件2: 2013~2014学年度春季学期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说明 一、交清学费、住宿费 毕业生可以通过“清华大学信息门户”,在“其他信息”页面中的“个人信息——交费信息”中查看自己是否欠费。 未交清学费、住宿费的同学,到结算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地址:照澜院北京银行西侧结算中心三楼,电话:62788730。 特别提示:欠费的同学将影响最终离校手续的办理。 二、归还临时贷款 毕业本科生归还临时贷款,到学生处办理相关手续。地址:老区学生宿舍12号楼213房间;电话:62782028。 毕业研究生归还临时贷款,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办理相关手续。地址:老区学生宿舍12号楼404房间;电话:62792480。 三、归还图书馆图书 离校前应归还图书馆图书,并检查是否有欠交的罚款,如有,应予交清。图书馆将在7月3日停止即将离校的本、研毕业生借书资格。 四、结清医疗费用 享受公费医疗的同学,在校医院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校医院住院部办理相关手续;在校外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校医院北楼(住院部)三层财务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五、处理校园网账号及费用 (一)查询余额 登录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4217575057.html,/,查询账号余额。 (二)办理结算 1、结算要求:

(1)在办理离校手续时,账号余额应不小于0元。账号删除后,账号余额不能再清退,务请慎重。 (2)为方便毕业生同学保持联系方式的延续,可选择“保留邮箱”,此时网络账号将被注销,邮箱将不再具有邮件发送功能、但会保留收信服务至2014年12月31日。因此,请在办理离校手续前,登录邮箱设置邮件自动转发,并把全部邮件接收到个人计算机。注意,设置自动转发时,请不要选择“邮箱中保留备份”,以免邮箱空间不足,不能接收新的邮件。2014年12月31日之后,毕业生同学选择保留的邮箱将被自动删除,请大家及时处理留在邮箱内的邮件。选择“删除账号”,系统注销网络账号的同时将会删除邮箱以及邮箱中的所有邮件。 2、自7月4日起,“离校事务处理系统”开通期间,在满足结算要求的前提下,可随时登录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4217575057.html,/点击“离校手续”项,完成办理。 3、结算网费可于7月5~10日8:30~11:30、13:00~16:00到校园网网费办理处(中央主楼209房间)办理,退费需出具缴费收据,续费可通过圈存机操作,或登录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4217575057.html, 使用网银自助操作。 (三)注意事项 1、离校事务处理系统中对毕业生的身份确认以研究生院和教务处提供的名单为准,离校事务处理系统中可以查询本人是否已经处理或无需处理校园网账号。 2、完成离校手续后,相应数据信息会自动传到学校离校事务处理系统中。因账号连网权限关闭,曾经拥有的静态IP及所签署的“使用协议”即刻失效。 3、2014级直博生、直硕生会在新学年入学注册时由学校分配新的校园网账号。如果假期需要继续使用校园网,可持原学生证至网络

福州大学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

福州大学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办理流程 下载离校通知单,然后按以下程序办理离校手续: 1.到所在系(或实验室、工程中心、研究所)办理离校手续,经审查无误,由经办人员(或单位分管负责人)在离校通知单相应栏目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院办理手续: (1)到所在学院办理相关手续。将个人毕业、学位申请的有关材料交学院研究生教学干事(博士还需交纸质博士学位论文1份),并由院办研究生教学干事检查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另交纸质学位论文到院资料室。经确认各项材料符合要求,由经办人员在离校通知单相应栏目签字并加盖公章。 (2)学院党委或总支:学生工作组签署离校意见。 (3)学生证尚在有效期内的,上交学生证及副卡;学生证有效期已过,只上交副卡。 (4)专业学位研究生办理手续时学院还需审核学费是否交清。 3.图书馆办理手续: (1)怡山或旗山校区图书馆复印室签字; (2)登录< >或(登录福州大学图 书馆主页-----学位论文-----论文入库)提交研究生论文基本资料表格(目前已开放校外网络IP,可实现校外网提交。到馆内办理离校手续前,必须先完成论文网络提交步骤) (3) 交纸本学位论文2份和论文光盘1份(论文原创性申明需由论文作者和导 师签名。电子版论文需要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全文、参考文献、个人简历等内容)到旗山校区图书馆二楼总咨询台。 (可以几个人的论文合刻在一张光盘上,但要求论文刻在同一张盘上的研究生的论文要一起交过来。) (4) 核对所借的图书是否已还清,在旗山校区图书馆二楼大厅还书处盖章,办 理离校手续。 注:对于需要保密的论文需要交一份由研究生自拟的书面申请报告,经导师签字,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4.校医院:把病历退回校医院,由经办人员在离校通知单相应栏目签字并盖章。 5.毕业生向指导教师以及课题相关人员做好科研工作和有关材料的交接手续,以及相关复印点办理完结账手续,导师在离校通知单上签署离校的意见,终止其后续借款事宜。 6.宿舍管理服务中心:

往届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办法

往届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办法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往届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后两年内向校方申请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具体情况及办理办法如下: 1、毕业前未就业的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落实单位,需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毕业生需持以下材料到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1)毕业生与接收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区外生源返生源地就业的可提供返生源地就业的申请) (2)已办理待业证的毕业生需提供待业证。 (3)毕业生本人填写的《内蒙古工业大学往届毕业生就业派遣申请表》(从内蒙古工业大学就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 2、已签协议并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毕业后两年内调整就业单位,需办理调整改派手续。毕业生需持以下材料到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1)毕业生原就业单位同意毕业生调整改派的公函。 (2)新单位出具的接收函。 (3)派遣至原单位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档案中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4)毕业生调整改派的书面申请。 (5)毕业生本人填写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要求调整改派审批表》(从内蒙古工业大学就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 3、已办理就业手续但报到证遗失,需要办理补发报到证手续,毕业生需持以下材料到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1)毕业生需提供档案中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2)毕业生需在市级以上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提供挂失报纸(就业报到证编号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编号为准)。 (3)毕业生本人填写的《内蒙古工业大学往届毕业生报到证遗失补发申请表》(从内蒙古工业大学就信息网下载专区下载)。 上述三种情况,按要求准备材料齐全的(原件),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按照教育厅主管部门的时间要求分批办理,正常办理周期约为1周。节假日期间或应届毕业生派遣期间(6月下旬—9月初)教育厅不受理往届毕业生上述业务。

河南大学年度毕业生离校工作时间表

河南大学年度毕业生离校工作时间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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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2010年毕业生离校工作时间表 主要活动安排 ◆6月11日18:00,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大礼堂广场合 影; ◆6月12日7:00,全校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6月12日8:30,欢送2010届毕业生文艺演出; ◆6月11日—16日,各学院举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 仪式; ◆6月13日,有关部门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校友 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 ◆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具体详见以下通知。 ◆6月17日—18日,毕业生离校。

图书馆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通知 根据学校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意见,现将图书馆近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从6月10日开始,2010届毕业生(包括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停止借书,清还所借图书。 2.图书馆集中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为: 6月11日—18日(8:30—12:00;15:00—18:00) 3.集中办理手续地点: 明伦校区:图书馆三楼借书处 金明校区:图书馆四楼南、北借书处 4.办理程序: (1)清还已借图书,交回借书证(已转换一卡通的读者只需归还所借图书); (2)离校通知单加盖图书馆公章; (3)丢失借书证的读者请先到图书馆中心机房查对本人借书证号,而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河南大学图书馆 2010年6月8日

2010届毕业生户口办理时间安排 6月13号: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教育科学学院、体育学院、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6月14号: 环境与规划学院、历史文化学院、经济学院 6月15号: 外语学院、医学院、民生学院 6月16号: 法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药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护理学院 6月17号: 艺术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 6月18号: 物理与电子学院、土木建筑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文学院 说明: (1)学院提前两天向保卫处集中报送需办理户口的学生名单; (2)迁往地址只能是生源地或报到证报到地址。

办理2014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须知【模板】

办理2014届毕业生离校手续须知 总体日程安排 (1)6月9日—20日相关职能部门、院系组织召开 各类毕业生座谈会 (2)6月12日前完成10级所有课程和毕业论文成绩录入(3)6月16、17日办理离校手续(退宿截止时间为20日)(4)6月12、13日中北校区、闵行校区托运行李 (5)6月16日下午13:00 发报到证 (6)6月17日财务处集中发放派遣费 (请各位毕业生尽量在6月17日领取); 6月18日财务处中山北路、闵行校区专人发放派遣费(7)6月12日—20日 8:30—17:00 校园卡离校注销其他工作日也可办理校园卡离校注销 (8)6月15日上午全校毕业典礼(如遇极端天气顺延)6月15-20日各院系举行毕业典礼或有关活动 6月14日下午博士学位授予仪式 (9)6月20日下午17:00 退宿截止

组织部 一、各院系党委(党总支)于6月15日前完成XX市党员系统 的网上转接,并将毕业生党员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交组织部,由组织 部为转往外省市或中央直属企业的开具纸质介绍信。组织部开好组 织关系介绍信后,由各院系副书记到组织部统一领取,并确保每一 位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拿到纸质介绍信。 二、各院系党委、党总支于9月30日前向组织部反馈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如毕业生党员转接中遇到困难,各院系党组织要积极帮 助和督促毕业生,防止口袋党员和自动脱党的情况出现。毕业生党 员需修改或重开介绍信,请在9月30日前持院系开具的校内介绍信到组织部办理。办理地点: 中山北路校区办公中楼102室(联系电话:********) 闵行校区办公楼715室(联系电话:********) 三、各院系党委(党总支)确保将毕业生党员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及鉴定意见、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整理后,归入学生档案。 学生处(学工部) 一、6月6日前,相关职能部门完成毕业生离校手续预处理工作。6月10日开始,学生可以登录公共数据库实时查看本人各项手续办理及进展情况。本专科生在6月20日前办理完离校手续。 二、各毕业班辅导员请按照下列时间节点到学生档案室(中山北路校区文科大楼320室或329室、闵行校区办公楼214室或201室)领取或交回相关档案材料。

湖南大学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指南

湖南大学毕业研究生办理 离校手续指南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1、学院办公室:还清公物及资料,并到研究生秘书处交齐毕业、学位论文材料。 2、图书馆(一):还清图书。(南校区:图书馆三楼借还书处;北校区:图书馆老楼二楼借还书处。) 3、图书馆(二):论文提交。() 3、计财处:结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结算有关经费、结算学费。(南校区:外国语学院216室;北校区:办公楼208室) 5、校医院:毕业体检。 6、大学生生活园区管理服务中心:到居住楼栋传达室验收家具,交回房间钥匙(联系人:卢华老师,联系电话:)。 7、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天马学生公寓二区三栋学生工作部123室,联系人:张鹃子老师,联系电话: 8、学位证领取:凭身份证至逸夫楼北二楼研究生院学位办领取。毕业证到学院领取。

离校系统操作手册(毕业研究生) 一、登录方式 学生在浏览器输入以下网址:(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与学生个人信息门户密码一致) 注:所有申请离校学生需提前开通个人信息门户。 二、查询离校办理情况 学生登录离校系统后,点击“离校单查看”,查看离校手续办理情况。 1.“未审核”:表示该项目尚未进行设置,“通过”:表示满足该部门的离校要求,“不通过”:表示未满足该部门的离校要求。 2.双击“未审核”、“通过”、“不通过”的图标可以查看办理该项目的具体要求。 3.住校研究生必须到所在住宿楼栋宿管员处申请验房,并登记住校起止时间;验房完成后,“园区管理办公室”项目通过,才能进行“计划财务处(清理学费、住宿费)”项目的办理。 4.办理过“研究生不住校”手续且到毕业前都未住校的研究生需到学生事务大厅(天马学生公寓二区一栋)确认住宿信息。 5.办理过“研究生不住校”手续且到期后又申请入住学生公寓至今的研究生,需填写个人住宿情况说明,登记不住校起止时间,经楼栋宿管员签字后,将相关证明送至学生事务大厅备案。 6. 学校学位评定会议召开后,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将一周内处理完毕相关数据。 7.所有离校手续显示“通过”后,方可领取毕业证或学位证。

三方协议毕业生就业常见问题解答

三方协议毕业生就业常见问题解答 1、目前国家就业方针 目前,我国实行“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 2、毕业生求职流程 3、毕业生集中派遣时间 北京市教委集中派遣时间为:6月中下旬。 为了便于办理集中派遣手续,毕业生一般应在6月15日以前签订三方协议。 4、三方协议及注意事项 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在初次就业时必须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毕业学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故称“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办理就业报到证的依据。 发放及签订三方协议注意事项,如下: (1)三方协议管理 每位毕业生只能持有一套三方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不能转让、损毁或丢失。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如与多家单位签订协议,用人单位可追究责任。因此,毕业班班主任发放三方协议时,要登记编号。 (2)三方协议盖章的顺序 签订三方协议时应按以下顺序依次盖章: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学生所在系、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方协议上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经学校学院盖章审核之后,方可将三方协议第二联、第三联返至用人单位及学生本人。 (3)“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盖章问题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具有人事主管权的单位,不需要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处盖章;如单位不具人事主管权,需要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处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章。 外企不具有人事主管权,可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处加盖人才服务中心章;或直接盖“外企服务中心”章。 私营、个体企业单位无人事主管权,需在“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位置,加盖人才服务中心章,详情如下: ①单位在人才服务中心集体开户存档的,由用人单位直接到开户人才盖章,或由毕业生持单位介绍信到人才盖章; ②单位没有在人才服务中心集体开户的,毕业生可持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人才盖章;如个人办理不方便,毕业生可向学校申请将档案集中存放到其他人才服务中心。

2015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须知【模板】

2015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须知 为了帮助毕业生在离校后正确便利地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提高离校后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效率,现将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到中央直属单位、河北省直属单位、河北省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等材料在每月的15日之前(假期除外)上交所在学院辅导员处,由学校统一按月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二、到河北省设区市、河北省直管县市(**市、**市、**市、宁**县、**市、怀**县、平**县、**市、**县、**县)属及以下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携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就业协议书、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等材料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河北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接办理,不再需要到省人社厅办理。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提供就业协议书或相关就业证明后,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三、到河北省内县(县级市、区)属单位就业的、河北省内未就业回原籍的均可直接到生源地的县(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不再需要到社区市级人社局报到。 四、考取中央直属单位公务员的毕业生,需将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就业协议书、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出具的公务员录取名单复印件、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在每月的15 日之前(假期除外)上交所在学院辅导员处,改派手续由学校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五、考取河北省属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毕业生,需将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上交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改派手续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工作人员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提供就业协议书或相关就业证明后,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六、考博后因特殊原因不再继续上学的,请在2015年10月31日前将升学院校出具的正式退学证明或未录取证明原件、入学通知书原件、个人申请提交到研究生院,由学校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逾期不再受理。 七、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发。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及办理工资、编制、保险等的重要凭据,请务必慎重保管。如有遗失,毕业生需持相关材料(学院开具的丢失证明、持证明到河北日报登的遗失声明以及个人申请),可又学生本人或由学校统一到省人事厅办理报到证补办手续。遗失补发后的就业报到证不能调整改派。 八、档案转寄事项说明

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范文一 亲爱的20XX届毕业生: 毕业在即,为便于同学们办理毕业离校手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我院将使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离校管理系统为同学们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从6月20日开始,请各位同学登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ERP系统办理离校手续(需现场办理的环节仍需本人到现场办理)。 该系统登录方式如下: 1、首先登录学院信息门户网站,此网址内外网皆可登录,登录账号为本人学号,登陆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2、然后点击门户主页左边“个人服务”栏目下的“学生服务”图标,即可进入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ERP系统。 二、办理时间 6月20日—6月28日,请同学们注意各环节的具体办理时间。 三、办理流程 1、各位同学登录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ERP系统后,请点击“离校服务”进入离校管理开始查询各办理环节的状态,各位同学查询到的环节状态显示未完成或未通过的,请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办理。 2、我院从6月20日开始可以登录系统查询离校手续办理状态并接受离校手续的现场办理,请在校或可以回校的同学抓紧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办理,其他同学可以在学院规定的返校时间(20日-27日)进行现场办理(各环节的现场办理地点和截止时间请查看环节消息)。 3、各位同学需要办理的环节包括后勤宿舍用品检查、后勤宿舍水电费、图书馆、资助中心、财务处、教务处、教育技术中心、学生处确认等8个环节。各位同学可随时登录系统查询自己的离校环节办理进度。 4、需强调的是,领取毕业证为最后一个环节,只有所有环节办理完毕后才可领取毕业证书。所有环节必须全部办理完毕,学生方可领取教务处发放的毕业证离校。任何一个环节未办理,都不能领取毕业证,请各位同学务必在各环节截止时间前办理。 请同学们认真阅读有关事项,按要求办理全部手续。如有疑问,可咨询相关业务工作人员。我们将竭诚为大家服务,感谢同学们的支持与配合,也期待同学们常回母校看看,关注学院的发展,愿每一位同学都能在新的征程中不断取得新进步! 关于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范文二 各位毕业生同学: 为做好20xx级本科和20xx级专科毕业生离校工作,确保离校手续协调有序的进行,图书馆根据学校有关毕业生离校要求安排近期相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1、请大家以班级为单位,携带全班人员的借书证和离校通知单到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统一办理。 2、图书未还或丢书的同学,请在离校前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或图书丢失赔偿

毕业离校手续办理委托书

毕业离校手续办理委托 书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毕业离校手续办理委托书 委托人(学生姓名):_________学号: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 本人由 于,不能亲自到校办理毕业离校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毕业离校相关事项,请学校准予被委托人代我领取毕业证书和个人档案等材料。对被委托人在办理毕业离校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被委托人或我个人的原因致使毕业证、人事档案及各类证书遗失、损坏,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_____________(签名按手印) 年月日

各位同学: 请大家于6月17日早上8:00——20:00期间到学校到体育馆办理毕业生离校相关手续,并上交《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满意度调查表》,若已经就业,请将就业协议(也可用“就业证明”)、《云南经济管理学院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表》(记得盖单位公章)、《云南经济管理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满意度调查表》一并上交到我手里(相关表格已传群共享),并领取你们的毕业证书、资格考试证书(比如:药品购销员、育婴师等)、个人档案等材料。原则上必须要求本人前来办理,毕业证和档案对你们都非常重要,一旦遗失不能补办!!! 注:有部分学生情况特殊,已问我能不能请人代办,我统一回复大家(近期工作繁忙,有的没有回复,服务不周到的还请谅解!),需要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上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模板已传共享),建议大家最好亲自来办,顺便来见见面哈,能将你们的毕业证书亲自送到你的手中也是我最大的心愿!! ——龙继飞

离校手续流程

留校手续办理流程 一、适用范围: 因正常毕业或退学、转学等原因离开学校的学生。 二、登陆方式: 教师可登录数字校园平台审核学生的离校状态;学生可登入数字校园平台查询自己离校手续的办理情况。 ①教师登入审核方式:数字校园平台—办公信息-学生管理信息 系统—管理工作—离校管理—毕业离校审核管理。 ②学生登录查询方式:数字校园平台—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管 理工作—离校管理—毕业离校审核查询。 ③学生登陆名是学号,初始密码(登录后请及时修改)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如果尾号为字母x或X,则最后一位统一为大写X)或学号后6位。 三、网上离校系统的部门组成: 网上毕业离校系统共有财务处、学生处贷款办、图书馆、教务处教材科、学生处宿管科、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共7个部门组成。 四、各部门的工作流程: 1、财务处流程(新校行政楼117室): 由财务处老师通过批量操作的方法,审核确认。学生若发现未被审核通过,可去财务处查询。联系电话:38284220

2、学生处贷款办流程(新校学生服务中心321室):由贷款办老师通过批量操作的方法,审核确认。学生若发现未被审核通过,可去贷款办查询。联系电话:38284375 3、图书馆流程:学生先去图书馆还书处把所有图书和欠款还清,然后去图书馆A201室找李老师或者陈老师办理网上离校手续。 联系电话:38284938 4.教务处教材科流程(新校图书馆B305室):由教材科老师通过批量操作的方法,审核确认。学生若发现未被审核通过,可去教材科查询。联系电话:38284277 或38284278 5. 学生处宿管科流程:学生先去所在宿舍楼值班室退钥匙,随后领取退钥匙证明,凭退钥匙证明去指定地点办理离校手续。 指定地点:①南区男生:4-7号楼108室;②北区男生:28-29号楼106室;③女生:40-41号楼106室。 走读学生无需本人办理,宿管科将会通过批量操作的方法统一办理。 联系电话:38284372 6. 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各学院楼学生工作办公室): 由辅导员老师通过批量操作的方法,审核确认。 7.学院办公室拥有最后审核权限,只有待其余6个部门打勾确认后,学院办公室方可审核打勾。学院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意味着该学生的离校手续已办完。 8.正常毕业离校学生登录系统查询到所有部门审核通过后,该生

上海大学本科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有关说明

招毕办关于2012年秋季本科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有关说明 根据学校有关毕业生离校手续简化、高效的精神,2012年秋季本科毕业生办理招毕办离校手续也相应调整,具体说明如下: 一、秋季本科毕业生 1)秋季本科毕业生由学院发放第一、二批报到证(报到证为白、蓝两联,白联用于存档,蓝联发给毕业生,毕业生凭此到单位报到)和只申请居住证的非上海生源本科毕业生的就业通知单(两联都交给学生)及回生源所在地的报到证(蓝联发给学生用于迁户口)。 (1)第一、二批报到证的打印对象是:2012年6月22日之前就业协议书鉴证通过且符合报到证打印条件的。报到证将于7月4日前移交给学院; (2)发放报到证的前提条件是该生能按时毕业、领取毕业证书; (3)学生在领取有色联报到证时要仔细核对并在报到证发放名册上签字; (4)留沪审批通过的学生,领取报到证时必须收取户籍批复的黄联; (5)如果学生对报到证有疑异,可到所在校区招毕办咨询; (6)报到证已经打印的学生如要违约,两联报到证都须交学生先自行保管;学生可凭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原协议书到招毕办领取新的协议书,通知档案馆修改寄档单位;违约改派报到证必须由学生自行前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7月15日以后受理),同时需要递交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原件)、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学校鉴证过的新协议书、原报到证(两联); (7)7月13日下班前(5点前),请将所有遗留报到证、报到证发放名册和收取的黄联批复退回招毕办。(8)学校统一打印的报到证,放假后,除了宝山校区的学生到宝山招毕办领取外,其他都到延长校区招毕办领取。 2)毕业生在离校系统”学院本科就业办”一栏如果显示“未通过”的,则学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对应以下情况将相应表格递交给学院。学院保存原件,复印件交招毕办: (1)已落实工作但还未签约的,请递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或offer通知; (2)准备出国的,请递交《自费出国登记表》(注明国家名称),有录取通知或签证的在表格后附复印件;(3)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自由择业等)的,请递交《灵活就业登记表》(请注明工作内容); (4)确实还没有工作单位的,请递交《待就业毕业生登记表》,并写清楚户口所在地; (5)6月29日—7月13日之间鉴证就业协议书的,凭已鉴证的协议书办理。 3)下列毕业生,均无须办理招毕办离校手续 (1)截至6月28日,就业网上毕业生状态为鉴证通过、合同就业、灵活就业、出国、直研考研、西部志愿地方项目; (2)报到证尚在办理当中的(如尚在办理留沪或居住证、缺少信息登记号或错误的)。 二、遗留应届毕业生的户口和档案转移(包括本科生、研究生)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如离校时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从就业网文档下载里下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保管户口和档案协议书》,办理户籍保留手续。2012年应届毕业生户籍可保留到2012年11月30日。 户口转移手续必须由本人到校武保处办理。 不签就业协议的上海生源毕业生,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或者人事档案转递告知单把档案转到户口所在地职介所(档案馆电话:66133182)。 三、其他 1、请学院将2012年秋季毕业生的协议书在学生离校前发放给学生; 2、6月23日-7月13日协议书鉴证通过的,根据学校就业网的通知领取报到证; 3、7月13日后协议书鉴证通过的,请于7月15日之后自行打印报到证。 4、暑期就业办值班时间:周二、周四,上午8:30—下午4:00 地点:宝山校区:A400北五区,电话:66134097,66133299 延长校区:新北大楼109室,电话:56331053,56331679 上海大学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2012年6月29日

济南市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济南市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流程 济南生源高校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 济南生源毕业生报到具体办法如下: 一、省内院校毕业生报到。毕业生登陆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省高校网),点击“网上回生源地报道”,之后如实详细填写《济南生源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完毕确认,显示“报道成功”后即完成报到手续。 二、省外院校毕业生报到。首先毕业生登陆省高校网,点击“非师范毕业生注册”进行预注册,如实填写省外院校毕业生注册信息,之后本人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身份证、毕业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处(以下简称市就业促进处)办理注册开通,激活用户名。然后使用激活的用户名登陆省高校网,点击“网上回生源地报到”,如是详细填写《济南生源高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完毕确认,显示“报到成功”后即完成报到手续。 三、自就业报到证签发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办理报到手续的。市就业促进处不再为其办理就业手续。 注:网上报到时使用的计算机,须禁用或卸载拦截工具(windows XP:关闭IE浏览器【工具】中【弹出窗口程序】,否则无法完成报到。 高校毕业生落户手续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第一,济南生源毕业生落户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未就业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家庭户口本到市就业促进处开具落户介绍信,章丘、平阴、长清、济阳、商河生源毕业生到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开具落户介绍信,然后持上述材料到原迁出地派出所落户。二是离校前已就业的毕业生(即报到证已派遣到我市用人单位的),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或集体户口卡)、家庭户口本、接收单位证明以及经市就业促进处鉴证通过的就业协议书,到原迁出地派出所或具

2021年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

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既是对学生三年学习生活的总结与评价,也是增进师生感情、培育毕业生母校情结、树立学校良好办学口碑的关键。为把毕业生离校工作做好,使xx届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有序、顺利进行,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愉快地离校,学校特制定本方案,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一、成立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林 副组长梁 成员王 李德忠陈升晖吴乃专 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与协调学校毕业生离校工作,由林道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 (详见附表)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单位负责人要到位,要亲自抓,认真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细致安排,周密部署,落实学校工作安排和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工作方案。 (二)以服务为理念,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感情到位,不得有推诿敷衍、潦草应付的心态与行为;要把工作消化在本岗位,使工作无界化,对毕业生的咨询与合理要求,不应推脱,要为毕业生顺利办理手续提供优质服务。 (三)毕业生离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涉及校内各单位部门协调配合,也与校外单位关系密切,学校各单位、各工作人员要积极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增强工作主动性,遇到问题主动沟通,使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四)确保毕业生文明、安全、愉快地离校是工作的关键。对涉及证件制发、财产结算等问题要重视,既要保护学生权益,也要维护学校利益,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及时反馈有关信息,避免引发毕业生群体不良事件。 附表 xx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表 学校定于6月1日(周五)发放xx届毕业生毕业(结业)证书,毕业生于6月12日(周日)正式离校。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工作安排时间统筹部门落实单位备注 、毕业生学籍、成绩、清考、评优、领取毕业(结业)证等工作安排处理关于解除学生留校察看等处分的相关材料; 4月、5月教学处各学院 清理毕业生清考名单;月日前教学处各学院 将毕业生领用教材费用报计财处;教学处 安排专业课程毕业前清考; 5月16日 —5月2日教学处各学院 组织公共课程毕业前清考; 5月23日 —5月29日教学处思政部、群工办、图书馆、交信学院和国际学

专题七毕业生就业流程及手续办理教案

《专题七毕业生就业流程及手续办理》教案 教学内容与过程: 专题七毕业生就业流程及手续办理 导入: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每人一份,不得遗失。 未确定签约单位的毕业生,如需自荐,可将复印件交给单位。 就业协议---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是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录用或就业关系而达成的协议。是毕业生在校时或者说正式工作前,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签订的,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 就业协议是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就业协议是一份意向性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它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持一份 ◇用人单位凭此协议书向人事主管部门审批 ◇毕业生凭此协议书向学校上报就业去向,学校凭协议书向自治区教育厅申办《报到证》△签订就业协议书是国家为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严肃性,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项必要措施。 △协议书是毕业生转递档案和户口关系,办理报到落户手续的重要依据。 △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三资企业等单位工作时会碰到的一个具体问题—这些法人实体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这就需要用人单位到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来解决该单位接收毕业生人事关系的问题。

受理其他单位和个人办证。 ?3、在省直事业单位就业(在编)的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时,需要由省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 ?4、考取研究生被录取的毕业生,按照国家就业政策规定不办理《就业报到证》。无法到校学习需要就业的,可持录取学校招生部门出具的退学证明及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办理《就业报到证》; ?5、志愿服务西部、参加服务农村基层项目的毕业生不办理《就业报到证》,服务期结束后就业的再办理; 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及调整改派须知 1、毕业生有接收单位或者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材料、协议书、劳动合同书,需要把《就业报到证》开往用人单位的,可直接派遣;毕业生有用人单位接收,但用人单位没有权限保管档案,而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的,需提供以下三种材料: ?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用人单位与人才交流机构的委托证明,用人单位出具“要求报到证开往委托人才交流机构”的函,以上三种材料经过审核后,方可打印报到证。 ?2、没有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派遣,《就业报到证》一律开往毕业生生源所在地县以上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或者经政府人事主管部门授权受理毕业生报到、落户手续的人才中介机构。 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去向 ?其他:什么是应届毕业生? ?应届生的一般定义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应届毕业生分两种1.即将要毕业的,但是还没拿到毕业证,或者已经停止学习了,处于实习状态的;2.拿到毕业证了,但拿到毕业证的时间不超过2年或三年择业期年限的(超过则为往届生)。?三方协议不影响您应届生身份,三方协议不同于劳动合同,主要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的基本要求和情况,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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