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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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班离校手续办理流程

毕业班离校手续办理流程

毕业班离校手续办理流程随着大学生活的结束,毕业班学生需要办理离校手续,完成毕业流程。

毕业班离校手续的办理流程是学校为了管理和规范学生离校的过程而制定的一套手续。

下面将从开始离校准备、图书馆借阅及清欠、校园卡归还、学生住宿退房、实习报告和实习证明、成绩单及学历证书申领、校友信息登记、离校公寓清洁、办理社保停缴、离校手续确认、离校签证和离校安全教育这12个方面介绍毕业班离校手续办理流程。

首先,开始离校准备。

在离校前,毕业班学生应提前了解学校对离校手续办理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这些材料可能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等。

提前准备可以帮助毕业生高效地办理离校手续。

接下来,是图书馆借阅及清欠环节。

毕业班学生需要归还所借图书馆的书籍,并缴清图书馆欠费。

通常,学校图书馆会提供指定的还书地点和时间,方便学生归还图书,并缴清书籍逾期费用。

第三个环节是校园卡归还。

毕业班学生需要将校园卡交回给学校有关部门办理注销。

这是为了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安全,防止校园卡被他人冒用。

第四个环节是学生住宿退房。

毕业班学生需按照学校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通常,学校会规定具体退宿时间和退宿地点,并要求学生将住宿用品和房间整洁,并交还钥匙。

在公共区域留下任何损坏的设施需要赔偿。

第五个环节是实习报告和实习证明的办理。

对于有实习环节的专业,毕业班学生可能需要提交实习报告和实习证明。

这些文件通常由学生所在的实习单位或指导老师出具,并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学校。

第六个环节是成绩单及学历证书申领。

毕业班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办理成绩单和学历证书的领取手续。

学生需要带上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生证等,并按照学校的规定流程办理。

第七个环节是校友信息登记。

在校园生活结束后,毕业班学生有机会加入学校的校友组织,与校友保持联系,并分享各自的发展与成长。

因此,学校可能会要求毕业班学生填写校友信息表格,提供联系方式和个人履历等。

离校手续办理总体流程

离校手续办理总体流程

离校手续办理总体流程(办理时间:13:00-16:30)一、离校手续流程第一步:凭离校手续单至信息楼二楼大厅或其他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单上的已有项目(图书馆、保卫处、财务处、社区办理),详见离校手续单所示的流程分解及说明。

第二步:归还学士服到学院楼D102归还学士服(学位服要包括帽子,两根飘带,学士袍,请大家自行装袋。

按专业标识有序归还,并在离校手续单上敲章)第三步:注销学生证到学院楼B楼114室门口的注销学生证摊位,领取离校手续单(已领取的不需要再领),并注销学生证。

并在离校手续单上加盖注销章。

第四步:到学院楼B楼114室门口指定摊位,办理各类手续。

发:1、毕业纪念册、毕业礼品、毕业照;2、报到证、进沪就业通知单(仅限已签订三方的同学);第五步:即最后一步,凭已敲完章的离校手续单(含学士服已还确认章和学生证注销章),到指定辅办领取毕业证;安排如下:国专——学院楼B115二、注意事项:1、毕业典礼结束后,请务必保留好学士服,下午归还时,帽子,披肩,黑袍三样东西,一件都不能少。

为了节约你和他人的时间,请自备袋子,在归还学士服的时候,将学士服叠好,帽子不要夹在衣服中间,一起装袋。

2、如有同学领取了《离校手续单》,并已经办理了相关事宜,请妥善保管,现在先不交给辅导员。

在30日下午,办理学生证注销和学位服归还后,还要在此单子上盖章。

只有当所有的选项都办理完毕,才能领取毕业证。

3、请所有同学30日记得带学生证,以办理注销手续,学生证遗失的同学现场填写遗失声明。

4、办理离校手续时,分专业进行,请严格按照摊位说明办理,不得跨专业、跨班级办理。

5、鉴于6月30日当日办理手续的同学过于集中,建议在6月30日前到校先行办理部分手续,以避开高峰期。

6、请在办理离校手续时,依次排队办理,耐心等候,保证离校手续准确高效办理。

三、学校离校手续流程分解及说明:1.保卫处(6月30日12:30—16:00信息楼二楼大厅集中办理)--领取“户口迁移证”(已申请户口迁移手续的非上海籍学生)2.财务处(6月30日12:30—16:00行政楼102室集中办理)--收欠费;领取派遣费(已签约并登记,到外地就业的毕业生)3.图书馆(6月30日12:30—16:00信息楼129室集中办理)--办理图书归还事宜(即日起每工作日8:30—16:00分散办理,地点同上)4.社区管理办公室(6月30日12:30—16:00本专科生到三期6号楼,专升本生到一期36号办理退宿手续)--办理退宿手续(6月6日起每工作日8:30—16:00可分散办理,地点同上)离校手续单→所属管理员→退宿手续→物业办公室完成退宿→社区管理办公室盖章5.组织部(6月30日12;30—16:00信息楼二楼大厅集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6月15日起每工作日可办理,组织关系转市外的学生到组织部行政楼410室,组织关系转市内的学生到本学院辅办)。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范文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范文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范文各位毕业生同学:为便于你们及时、快捷、有序地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离校手续通过数字离校系统完成,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现就做好20某某届毕业生数字离校手续办理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离校办理时间20某某年6月14日至6月19日二、数字离校事项办理1、图书馆欠书、超期罚款还清2、计财处各种欠费还清3、宿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毕业生最迟离校时间定为6月21日中午12:00,若有特殊情况需推迟1—2天离校的同学,必须提前到所在二级学院申请,学生处备案,由宿管中心统一安排住宿。

以上事项完成后毕业生可到各自所在二级学院领取毕业相关证书及毕业材料。

三、离校系统使用毕业生通过离校网站进入数字离校系统,可以查看自己离校手续办理状态,系统中显示“已经办理完成”的事项不用到相关业务部门办理,显示“未办理完成”事项,参照帮助信息到相关业务部门办理。

数字离校系统登录账号是学生学号,初始登录密码学号后6位。

愿同学们事业有成,一帆风顺!20某某届本科毕业生离校前需完成图书馆、财务处、后勤处维修中心、后勤处公寓中心、学院证明手续。

为提高效率,离校手续办理采用离校系统与传统离校手续单结合的形式,具体工作安排如下,请各学院指导毕业生遵照执行。

1.毕业生登录学校信息门户在离校系统完成图书馆、财务处证明两个环节。

如系统显示“无需办理”,表示该学生无欠图书或欠费等情况,该环节无需办理。

如系统显示“未办理”,表示该生有欠书或者欠费情况,该学生应于6月26日自行前往图书馆及财务处现场完成,系统数据实时更新。

2.各学院需提前在离校系统查询本学院未完成图书馆、财务处手续的毕业生名单,在该学生完成该两项手续前不予发放毕业、离校相关证件。

4.毕业生完成以上四项证明后,凭手续单(后勤处相关部门必须盖章)经所在学院办公室核实后领取《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组织关系介绍信》等证件。

领取时间由学院另行通知。

东南大学离校后手续代办流程

东南大学离校后手续代办流程

离校后手续代办流程1. 报到证■毕业研究生签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登录学校就业网“签约登录”,录入协议书相关信息;已完成■将协议书和接收函所在院(系)学办或就业办。

接收函稍后会快递到■毕业研究生直接来就业办领取报到证。

毕业研究生持报到证和一卡通在就业办刷卡、登记。

就业办分校区办公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九龙湖校区: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大学生活动中心312室电话:52090274四牌楼校区: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五四楼二楼西学生处电话:83792592、83795903 丁家桥校区:上午8:00—11:30 下午2:00—5:30 行政楼二楼232室电话:832724022. 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须带齐下列三个证件:①校园一卡通②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③学生处就业办发出的《就业报到证》■户口接收单位: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户口接收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3栋3楼各校区办理时间、地点及联系人:①四牌楼校区联系人:李老师、陶老师。

时间:上午8:00至下午5:30,办理地点:大礼堂东侧金陵院(电子工程学院旁边),电话83792413转801;②九龙湖校区联系人:胡老师、徐老师。

时间:上午9:00至下午4:30,办理地点:北门保卫楼一楼办证大厅(校医院旁边),电话52090108;③丁家桥校区联系人:刘老师。

时间:上午8:00至下午5:00,办理地点:校区办公楼一楼101室(保卫办户籍室),电话83272438。

3. 毕业证■委托别人领取毕业证书时,须办完离校手续,并提供书面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方可领取。

4. 学位证■由他人代领:凭委托人的委托书及毕业证书、身份证的原件或复印件、还应有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山东科技大学毕业生离校后办事指南

山东科技大学毕业生离校后办事指南

关于毕业生离校后办理就业手续的通知同学们:为方便毕业生离校后办理相关就业手续,根据山东省《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49号)精神,现将毕业生离校后的有关就业手续办理事项通知如下:一、就业报到毕业生离校后,应当持就业报到证等有关材料,在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或指定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报到、求职登记和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的重要凭证。

二、调整与改派1.调整手续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进行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1)毕业生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2)毕业生在外省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盖章的省外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2.改派手续改派手续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

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1)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回户籍地的,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山东生源的到户籍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非山东生源的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2)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离校手续流程

毕业生离校手续流程

毕业生离校手续流程毕业生离校手续流程是毕业前需要办理的一系列手续,包括办理毕业手续、清理个人物品、退还学校借用物品、结清学费等。

下面是一份大致的毕业生离校手续流程,具体流程可以根据学校的规定有所调整。

第一步:办理毕业手续在离校前,毕业生需要到学校教务处或毕业生事务办公室办理毕业手续。

办理手续时,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接受办理的工作人员会组织对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进行核验,确定没有问题后会签发毕业证书。

第二步:清理个人物品离校前,毕业生需要把个人物品从宿舍搬回家或妥善处理。

一般学校会提前通知毕业生离校时间,毕业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理个人物品的工作。

学校会组织人员对宿舍进行检查,确保宿舍内没有物品遗留。

第三步:退还学校借用物品如果毕业生曾经借用了学校的设备、图书馆的图书等,需要在离校前归还这些物品。

一般学校会设立特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物品的归还,毕业生需按时到场归还物品,和工作人员进行登记。

第四步:结清学费离校前,毕业生需要结清所有欠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图书馆罚款等各类费用。

学校会根据毕业生的学号和姓名查询未结清的费用,并通知毕业生到指定地点缴纳。

毕业生要及时缴纳费用,确保没有任何未处理的费用。

第五步:办理离校手续完成以上所有手续后,毕业生需要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一般学校会设立离校手续办理点,毕业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并携带学生证、身份证等材料进行办理。

离校手续包括学校证明的开具、校友卡的办理、离校证明的申请等。

以上是一般的毕业生离校手续流程,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学校而异。

毕业生在离校前应留意学校的相关通知和规定,确保顺利办理离校手续。

最后,祝愿所有毕业生在校园生活的最后阶段顺利完成手续,并在未来的道路上取得辉煌的成就。

全日制研究生离校手续单

全日制研究生离校手续单

全日制研究生离校手续单
尊敬的学校领导:
我是××大学××专业20级的全日制研究生××。

鉴于本人即将毕
业离校,我特向学校申请离校手续,并愿意配合学校的相关程序。

首先,我将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在离校前办理相关的离校手续事宜。

我知道,离校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图书资料归还。

我将按照图书馆的规定,将所借读的图书按时归还,并缴纳相应的违约金。

同时,我保证将归还的图书进行整理,确保图
书完好无损。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归还。

作为一名研究生,在研究过程中我曾使
用学校提供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

在离校前,我将按照相关规定,将实验
室和仪器设备进行清点和归还,并承担因遗失或损坏产生的相关费用。

三、交割实验报告和研究成果。

我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有的实验
报告和研究成果。

同时,如果有导师要求的相关文件或文献,我也会及时
提供。

五、补缴学费和其他费用。

如有欠缴学费或其他费用,我将在离校前
将欠缴的费用补缴清楚,并且在离校手续办理时提供相关证明。

六、办理离校手续单。

在完成以上各项离校事务后,我将按照学校要求,办理离校手续单并提交给各相关部门。

在离校前,我会提前与导师、指导教师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具
体的离校手续要求和流程,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事宜。

同时,
我也真诚地希望学校能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以确保离校手续的顺利办理。

特此申请!
××。

毕业研究生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须知

毕业研究生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须知

毕业研究生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须知为了帮助毕业生在离校后正确便利地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提高离校后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效率,现将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一、到中央直属单位、AA省直属单位、AA省外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等材料在每月的15日之前(假期除外)上交所在学院辅导员处,由学校统一按月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

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二、到AA省设区市、AA省直管县市(AA县)属及以下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可携带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就业协议书、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等材料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AA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直接办理,不再需要到省人社厅办理。

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提供就业协议书或相关就业证明后,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三、到AA省内县(县级市、区)属单位就业的、AA省内未就业回原籍的均可直接到生源地的县(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不再需要到社区市级人社局报到。

四、考取中央直属单位公务员的毕业生,需将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就业协议书、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出具的公务员录取名单复印件、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在每月的15 日之前(假期除外)上交所在学院辅导员处,改派手续由学校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

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五、考取AA省属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毕业生,需将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原单位解除协议证明(如有原单位,含人才市场)上交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改派手续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处工作人员统一到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办理。

办理派遣后,毕业生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提供就业协议书或相关就业证明后,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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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办发〔2014〕15号附件2:2013~2014学年度春季学期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说明一、交清学费、住宿费毕业生可以通过“清华大学信息门户”,在“其他信息”页面中的“个人信息——交费信息”中查看自己是否欠费。

未交清学费、住宿费的同学,到结算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地址:照澜院北京银行西侧结算中心三楼,电话:62788730。

特别提示:欠费的同学将影响最终离校手续的办理。

二、归还临时贷款毕业本科生归还临时贷款,到学生处办理相关手续。

地址:老区学生宿舍12号楼213房间;电话:62782028。

毕业研究生归还临时贷款,到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办理相关手续。

地址:老区学生宿舍12号楼404房间;电话:62792480。

三、归还图书馆图书离校前应归还图书馆图书,并检查是否有欠交的罚款,如有,应予交清。

图书馆将在7月3日停止即将离校的本、研毕业生借书资格。

四、结清医疗费用享受公费医疗的同学,在校医院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校医院住院部办理相关手续;在校外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到校医院北楼(住院部)三层财务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五、处理校园网账号及费用(一)查询余额登录https:///,查询账号余额。

(二)办理结算1、结算要求:(1)在办理离校手续时,账号余额应不小于0元。

账号删除后,账号余额不能再清退,务请慎重。

(2)为方便毕业生同学保持联系方式的延续,可选择“保留邮箱”,此时网络账号将被注销,邮箱将不再具有邮件发送功能、但会保留收信服务至2014年12月31日。

因此,请在办理离校手续前,登录邮箱设置邮件自动转发,并把全部邮件接收到个人计算机。

注意,设置自动转发时,请不要选择“邮箱中保留备份”,以免邮箱空间不足,不能接收新的邮件。

2014年12月31日之后,毕业生同学选择保留的邮箱将被自动删除,请大家及时处理留在邮箱内的邮件。

选择“删除账号”,系统注销网络账号的同时将会删除邮箱以及邮箱中的所有邮件。

2、自7月4日起,“离校事务处理系统”开通期间,在满足结算要求的前提下,可随时登录https:///点击“离校手续”项,完成办理。

3、结算网费可于7月5~10日8:30~11:30、13:00~16:00到校园网网费办理处(中央主楼209房间)办理,退费需出具缴费收据,续费可通过圈存机操作,或登录https:// 使用网银自助操作。

(三)注意事项1、离校事务处理系统中对毕业生的身份确认以研究生院和教务处提供的名单为准,离校事务处理系统中可以查询本人是否已经处理或无需处理校园网账号。

2、完成离校手续后,相应数据信息会自动传到学校离校事务处理系统中。

因账号连网权限关闭,曾经拥有的静态IP及所签署的“使用协议”即刻失效。

3、2014级直博生、直硕生会在新学年入学注册时由学校分配新的校园网账号。

如果假期需要继续使用校园网,可持原学生证至网络中心用户服务室(中央主楼212房间)办理临时上网手续。

4、如有疑问,请咨询校园网用户服务热线:62784859,51774859。

六、结清开放实验室上机费用在中央主楼计算机开放实验室欠费的同学,请到开放实验室结清费用。

七、办理转接党组织关系根据有关规定,党员毕业生离校时必须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非党员毕业生和党员组织关系不在我校的党员毕业生,不需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二)党员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党员毕业生,按下列不同情况分别办理:1、毕业后仍在原院(系)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工作的党员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仍留在原单位,不需要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毕业后离校或到校内其他单位继续学习或工作的党员毕业生,必须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1)离校的党员毕业生具体办理流程如下:①部分院(系)已经事先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将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落款为“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或“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开好,请这些毕业生到院(系)党办领取。

②尚未开好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毕业生,持所在院(系)党办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换开组织关系介绍信。

提示:由本人携带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出的落款为“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或“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在有效期内到新单位接转组织关系。

(2)到校内其他单位继续学习或工作的党员毕业生具体办理流程如下:① 到院(系)党办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去往单位名称(见附录)。

② 将开好的介绍信交给去往单位的党办,由去往单位的党办到学校党委组织部进一步办理相关手续。

3、根据有关规定,毕业后出国留学的毕业生人事档案不再保留在学校档案馆。

因此,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往档案保管单位(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以转往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按第2条第(1)款办理相关手续。

4、其他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一般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按第2条第(1)款办理相关手续。

提示:党员组织关系在学生直属总支的党员,到学生直属总支党办办理相应手续。

附录:校内组织关系转接单位名称八、确定毕业去向,领取报到证离校前,除留学生(含港澳台学生)、定向委培研究生、非学历教育研究生以外,所有毕业生须确定自己的毕业去向(领取三方《就业协议书》或将《清华大学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表》交往就业指导中心)。

已经将三方《就业协议书》返回就业指导中心的毕业生以及选择回生源地二次分配的毕业生(名单查询),须领取《就业报到证》及户口迁移手续,并填写毕业生调查问卷(问卷到院系分管就业工作的老师处领取)。

领取《就业报到证》及户口迁移手续时间及地点:第一、二、三批次7月份毕业生(详见就业中心网站通知名单)时间:7月4~10日地点:各所在院系就业工作助理老师处其他情况:1、报到证遗失、错误等特殊问题,请于办公时间到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大厅办理。

户口迁移手续遗失、错误须到学校户籍科办理。

2、第三批次及以后户口迁移手续须自行到学校户籍科办理。

3、7月14日起所有批次报到证(含第一、二、三批次未领取完毕的报到证),请于办公时间在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大厅(老区学生宿舍12号楼107房间)领取,户口迁移须到学校户籍科自行办理。

咨询电话:62783128九、办理户口迁移(一)毕业生在“就业信息网”上户口去向地址(地址中一定不能含“××派出所”字样)的填写1、迁往就业单位(集体户口):(1)写明省、市、区+单位全称。

如: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

(2)如果就业单位与家庭所在地为同一城市,则毕业生可选择将户口迁回家庭,户口去向地址可填写:省、市、区+家庭详细地址(即家庭户口本首页地址)。

2、迁住人才中心/外企服务公司:写明省、市、区+人才/外企服务公司全称。

如:北京市海淀区人才服务中心。

3、国内(含校内)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根据收到录取通知书时的“入学须知”填写。

攻读第二学位、博士后参照本条填写。

(1)没有明确说明的请填写:省+市+学校全称。

如:陕西省西安市西安交通大学、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上海市上海交通大学、北京市北京大学。

(2)被当年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正式录取的应届本科及硕士毕业生(国际处将向户口办提供正式录取名单,国际处电话:62784618),学校可以在国家批准的留学期限内为其保留户籍。

如选择在校内保留户籍,请将户口去向填写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

4、迁回生源地:(1)写明省、市、区+家庭详细地址(即家庭户口本首页地址)。

(2)本科生的生源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3)研究生的生源地:未间断学业连续攻读的,其研究生生源地为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入学前有过工作经历并已在工作地落户的,研究生生源地为落户工作地点。

(4)如果生源地为农村户口,在清华大学落户时已“农转非”,迁回去将不会被再转为农业户口,并随时可以迁出。

5、参军注销:(1)写明省、市、区+部队全称(注销)。

(2)请一定要在后面加括号注明“注销”二字。

(二)毕业生户口的“停用”1、从毕业日起,未迁出校的户口将处“停用”状态(集体户口办公室将配合中关村派出所将此类户口单独标记)。

其中,从毕业日起至当年底(12月31日)期间集体户口办公室(文南楼南侧保卫处院内,电话:62783270)可配合办理“就业落户”及“出国留学”相关的手续。

(1)“配合就业落户”须毕业生持已签署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本人保留的那份即可)及签约落户单位向学校集体户口办公室出具的说明使用户口(含复印件)事由的来函。

(2)“配合出国留学”须有国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2、“停用”户口迁出:凭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就业报到证》或《转迁证明》办理。

3、被当年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正式录取的应届本科及硕士毕业生校内保存户籍的相关规定:(1)选择由学校保存户籍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应在国家批准的留学期限结束后按时回国报到,并办理户籍转出手续。

如逾期未办理转出手续,或超过规定留学期限未归,学校将其户口转为“停用”状态。

(2)在国家批准的留学期限内,学校相关部门可为由学校保存户籍的毕业生出具相关证明。

对留学期限结束后的毕业生,学校将只为其办理户籍的转出手续。

十、办理档案转寄(一)在就业信息网(/)确认“档案转寄单位名称”和“档案转寄地址”是否填写并通过审核。

(二)规范、有效的“档案转寄单位名称”和“档案转寄地址”应是:1、就业到国家机关、部队、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及其它可以接收机要邮件的部门,请写明省、市、区,单位全称,人事部门名称:如:档案转寄单位名称:清华大学人事处档案转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一号2、就业单位不能接收机要邮件并无管理人事档案权限,委托有关人才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事档案的,请写明省、市、区,人才中心或人才交流中心名称:如:档案转寄单位名称:人事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档案转寄地址: 北京市和平里中街甲7号3、回生源地二次分配的毕业生,根据报到证上所列单位转档。

4、继续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或进入博士后站工作的毕业生,按照《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上的要求填写,持《转档通知》到档案馆办理转档手续。

5、出国留学的毕业生,档案保留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毕业生,请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转档通知书》到档案馆办理转档手续。

(三)“档案转寄地址”按三方《就业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填写。

提示:如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要求填写的《留学人员档案管理办公室存档人员近期婚育状况调查表》,由所在院(系)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负责填写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后再送至档案馆。

(四)被当年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正式录取的应届本科及硕士毕业生校内保存档案的相关规定:1、选择由学校保存档案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应在国家批准的留学期限结束后按时回国报到,并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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