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要求(GA8582010)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要求(GA8582010)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要求(GA8582010)

百度文库- 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

1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要求

前言

本标准第5章的、及表中的第20、28项为推荐性条款,其他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银监会案件稽查局(安全保卫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少军、袁鹤、朱玉国、任骥、邓慕琼、边三平、熊自力、肖达、吴宏、鲍世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强制性标准:

GA 858-2010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

该标准于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是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设计、验收、评估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业务库。其他金融机构业务库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ISO 6935-2:1991,NEQ)

GB 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2007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 38-2004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GA/T 73-94 机械防盗锁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143-1996 金库门通用技术条件

GA 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JR/T 0001-2000金库门(neq ANSI/UL608-1992)

JR/T 0002-2000 组合锁 (eqv ANSI/UL768-1984(R1989))

JR/T 0003-2000 银行金库(neq ANSL/UL608-1992)

3 术语和定义

GA 38-2004、JR/T 0003-2000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业务库 commercial vaults

存放本外币现金、贵金属、有价单证以及其他有价值品等实物的库房。

库区 vault area

以业务库房为核心及与之相关联的出入库交接场地、清分整点场地、本地守库室、主要通道、装卸区及库区周界等的区域。

4 业务库分类

核定库存现金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为一类库。

核定库存现金在1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为二类库。

核定库存现金在80万元(含)~1000万元的为三类库。

核定库存现金在80万元以下的为四类库。

5 安全防范要求

一般要求

业务库的安全防范应贯彻坚持标准、安全适用、科学经济的原则。

业务库的设计、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的保存应符合保密规定。

业务库建设的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占地面积及周围环境、交通状况等应符合建设及安全要求。

库区的照明供电系统总闸装置应有保护措施,并置于有效监控范围内。

库区供电可采用单路或双回路供电,单路供电时应自备应急电源。

库区内的载货电梯与楼梯应建于库门之外。

库区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配置消防设施。

库房不得临街或直接对外建筑,应避开高压输电线路和城市其他有碍库房管理的公共设施。库房建设应进行防水处理,防止渗水潮湿现象发生。

出入库房门的通道应单一设置,应无观察盲区、便于警戒与监控。

实体防范要求

一类库实体防范要求

库房的墙、顶板、底板应为六面钢筋混凝土整体现浇结构。

库房墙体宜选用c50以上的商品混凝土。

墙体厚度应大于等于240mm, 墙内应配符合GB ,公称直径d大于等于14mm 的热轧带肋钢筋,双层双向网状排列,钢筋中心间距应小于等于150 mm。

库房排风装置应在墙内作外低内高的“S”型转弯,通过墙体出口处离地面距离不应低于2500 mm,直径应小于等于200 mm,出口应设钢筋网保护。

地下库建筑时应设置双墙回廊式,回廊净宽大于等于600 mm,四面应贯通,转角处应设折射或/和摄像装置。回廊外墙应为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厚度应大于等于240mm。

库房为二层以上多层库体结构时,其柱子纵向与横向中心轴线的间距,库房落地层的单位负荷能力,非落地层的单位负荷能力,每层梁下净高等应符合建筑设计和使用要求。

业务库门应选用防护等级不低于GA/T 143-1996中规定的B级或JR/T0001-2000中规定的2级金库门。

业务库门锁应选用GA/T73-94中规定的B级或JR/T0002-2000中规定的1类或1R类组合锁具。应急库门应与安装的业务库门具有相同的防护等级。

通往金库门的唯一通道应设置防控隔离门, 防控隔离门的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 17565-2007中乙级的要求。

二类库实体防范要求

应符合、、、的要求。

库房墙体应选用c40以上的商品混凝土。

三类库实体防范要求

应符合、、、、的要求。

库房墙体应选用c30以上的混凝土结构。厚度应大于等于240mm, 墙内应配符合GB ,公称直径d大于等于12mm 的热轧带肋钢筋,双层双向网状排列,钢筋中心间距应小于等于150 mm。业务库门应选用不低于GA/T 143-1996中规定的A级或JR/T0001-2000中规定的1级或以上级别的金库门。

金库门锁应选用不低于GA/T73-94中规定的A级或JR/T0002-2000中规定的1R类或2类组合锁具。

四类库实体防范要求

库房的墙、顶板、底板应为六面钢筋混凝土结构。

应符合、的要求。

技术防范要求

一般要求

技术防范系统应选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并应综合设计、同步施工。

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 50348-2004等规定,设计、施工程序应符合GA/T 75等规定。技术防范系统应按附录A中表所列相关要求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

入侵报警子系统要求

报警系统应能准确探测报警区域内门、窗、通道等重点部位的入侵事件,系统报警后,中心控制室应有声光显示,并能准确指示发出警报的位置。

库房内应安装2种以上探测原理的入侵探测器,振动报警防区应24h不可撤防。

启动紧急报警装置时应同时启动现场声、光报警装置。

周界防入侵报警装置应有连续的警戒线,不应有盲区。

紧急报警装置应安装在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应具有防误操作措施。

报警控制主机和线路应安装在防护区域的隐蔽位置,便于维修,且具有防破坏报警功能。

系统应采取2种以上向外报警的传输方式,如采用公共电话网作为向外报警的一条传输通道时,不应在公共电话网通讯线路上挂接其它通信设施。

报警装置应有备用电源,应能保证在市电断电后系统供电时间不少于8h。

报警系统的布防、撤防、报警等信息的存储时间应不少于30d。

其他应符合GB 50394-2007的有关要求

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要求

系统应采用符合GB 20815-2006的数字录像设备,在作业期间进行实时不间断录像、录音,非作业期间应能在接受报警信号的同时,自动启动照明、录音、录像,图像记录回放帧率应不少于25fps。

库房内监控图像的浏览与回放应有权限限制。

库房内的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库内活动的全过程和库内所有存放物品。

库房外的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出入库人员开启库门、进出库房的过程及面部特征。且应避免库门开启密码的显示和泄密。

守库室的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守库人员的活动情况。

清分整点场地每个清分台都应有摄像机进行独立监控和录像,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交接、清点、打捆等操作的全过程。

装卸区及出入库交接场地的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运钞车停放、护卫及提款箱等交接、进出库区的全过程。

主要通道的回放图像应能清晰显示人员活动的情况。

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应保证24h开启,非作业期间可采用移动侦测或报警触发自动录像方式。

系统图像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a)应保证图像信息的原始完整性,即在色彩还原性、图像轮廓还原性(灰度级)、事件后继性等方面均应与现场场景保持最大相似性(主观评价)。系统的最终显示图像(主观评价)应达到四级(含四级)以上图像质量等级,对于电磁环境特别恶劣的现场,图像质

量应不低于三级。图像质量的主观评价见GB50198-1994中的;

b)应保证对目标监视的有效性。重要监控点图像存储、回放的图像分辨率宜满足GA/T 367-2001 中系统分级规定的一级(甲级)要求。系统分级参见GA/T 367-2001的附录B;

c)经智能化处理的图像,其质量不受上述等级划分要求的限制。但对指定目标的智能化处理,其处理前后的主要图像特征信息应保持一致;

d)应具有时间、日期的字符叠加、记录功能。字符叠加不应影响图像记录效果。

视频图像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d。

系统应有备用电源,在市电断电后能对重要部位摄像装置供电时间不少于2h。

其他要求应符合GB 50395-2007的有关条款。

出入口控制子系统要求

系统设置必须满足消防规定的紧急逃生时人员疏散的相关要求。

实行远程监控的,业务库房隔离门的出入口控制装置应具有能接受远程控制和实时授权的功能。

系统出现出入口非授权开启、出入口胁迫开启、断电、出入口控制主机被破坏等异常情况时,应能及时将异常信息报送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

应能对入库日期、入库时间段和入库时间长度进行设置。

应有备用电源,并能在市电断电后保证该子系统正常运行时间不少于48h。当供电不正常、断电时,系统的密钥(钥匙)信息及各记录信息不得丢失。

其他要求应符合GB 50396-2007的有关条款。

声音复核/对讲子系统要求

声音复核装置应能清晰探测和记录现场的话音和撬、挖、凿、锯等动作发出的声音。

对讲音质应清晰可辨。

声音资料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d。

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要求

实行异地值守的业务库应全方位防护,并将入侵报警、视频安防监控及出入口控制、广播对讲等各子系统接入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实施远程管理、控制。

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应具备以下功能:

a) 应能同时接入下辖各业务库的入侵报警子系统、出入口控制子系统及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实现报警、图像、出入、声音等信息的集中传输、处理、显示、控制;

b) 应能任意切换库区监控图像,并能进行远程监听和录像资料调阅回放。当库区报警布防后,有人员进入库区时,应具有声光报警信号;

c) 监视图像应能清楚显示库区内人员活动情况,显示图像帧率应不少于15fps,监视图像应有库区名称、日期及时间等字符叠加,字符叠加不应影响图像显示、记录效果; d) 业务库房内部图像的监视与回放应有权限限制。

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的自身防范应参照的要求

本地守库室防范要求

守库室应临近库房,使库房隔离门置于守库员的有效监控之下。

守库室门应安装防盗安全门,设置可视对讲装置。

守库室的窗应有防护措施,如:安装金属防护栏或防弹复合玻璃等。

守库室外应装照明灯,开关应设在守库室内,并配有应急照明设备和自卫器材。

守库室内应设置给排风设备、温控设施、消防设施等。

守库室应配备对外联络的通讯设备,安装紧急报警按钮。

6 检验、验收、维护

安全防范系统竣工后应进行检验,系统检验应按GB 50348-2004的规定进行。

安全防范系统竣工后应按照本标准第5章和GB 50348-2004、GA 308-2001的规定进行验收。安全防范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修复。

附录A(规范性附录) 业务库技术防范设施配置

表业务库技术防范设施配置

名称与设备设备安装区域配置要求1视

安防监控彩色摄像机

库区周界应设

2库区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业务库房出入口、防控隔

离门外

应设

3装卸区应设4库区内部主要通道应设

5出入库交接场地、清分整点场地、库房内应设6地下回廊应设7出入口控制识读装置处应设8消防楼梯出入口处、电梯厅、电梯轿厢内应设9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本地守库室、枪柜存放处应设10控制、记录、显示装置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或本地守库室应设11

入侵报警入侵探测器

库区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设

12库区二层(含二层)以下与外界相通的窗户、玻璃幕

墙处

应设

13库区内部主要通道、地下回廊应设14库房出入口应设15库房内应设16库房与外界相邻的墙体(振动)应设17库区周界应设

18

紧急报警装置清分整点场地应设

19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本地守库室应设20库房内宜设21防盗报警控制器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或本地守库室应设22

出入口控制识读装置

库区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防控隔离门应设

23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应设

24可视/对讲

装置门口机库区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应设

25主机守库室、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应设

26控制、记录与显示装置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本地守库室

应设

27声音复核/对讲库房内、本地守库室、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清

分整点场地

应设28电话来电显示库区、本地守库室、业务库报警监控联网中心与市话

相通的电话

宜设

安全防范系统通用图形符号(GA-T--74—2000)

编号图形符号名称英文说明3.1 周界防护装置及防区等级符号 3.1.1 栅栏fence 单位地域界标 3.1.2 监视区边界monitored zone 区内有监控,人员出入受控制 3.1.3 保护区边界(防护区) protective zone 全部在严密监控防护之下,人员出入受限制 3.1.4 加强保护区边界(禁区) forbidden zone 位于保护区内,人员出入禁区受严格限制 3.1.5 保安巡逻打卡器security cruise station 3.1.6 警戒电缆传感器guardwire cablesensor 3.1.7 警戒感应处理器guardwire sensor processor 长方形: 长∶宽=1∶0.6 3.1.8 周界报警控制器console 3.1.9 接口盒interface box 编号图形符号名称英文说明 3.1.10 主动红外探测器active infrared intrusion detector 发射、接收分别为Tx、 Rx 引用BS 4737-5.2: 1998 3.1.11 引力导线探测器tensioned wire detector 引用BS 4737-5.2:1998 3.1.12 静电场或电磁场探测器electrostatic or electromagnetic fence detector 引用BS 4737-5.2:1998 3.1.13 遮挡式微波探测器microwave fence detector 引用BS 4737-5.2:1998 3.1.14 埋入线电场扰动探测器buried line field disturbance detector 引用BS 4737-5.2:1998 3.1.15 弯曲或震动电缆探测器flex or shock sensitive cable detector 引用BS 4737-5.2:1998 3.1.16 拾音器电缆探测器microphone cable detector 引用BS 4737-5.2:1998

银行业务库安防标准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要求 2011-2-25 16:06:37 本站原创佚名【字体:大中小】我要评论(0) 前言 本标准第5章的,其他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银监会案件稽查局(安全保卫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少军、袁鹤、朱玉国、任骥、邓慕琼、边三平、熊自力、肖达、吴宏、鲍世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是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设计、验收、评估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业务库。其他金融机构业务库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ISO 6935-2:1991,NEQ) GB 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2007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 38-2004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GA/T 73-94 机械防盗锁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143-1996 金库门通用技术条件 GA 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JR/T 0001-2000金库门(neq ANSI/UL608-1992) JR/T 0002-2000 组合锁(eqv ANSI/UL768-1984(R1989)) JR/T 0003-2000 银行金库(neq ANSL/UL608-1992) 3 术语和定义 GA 38-2004、JR/T 0003-2000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 准。 3.1 业务库commercial vaults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详]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3.1一般规定 3.2现场勘察 3.3 设计要素 3.4 功能设计 3.5 安全性设计 3.6 电磁兼容性设计 3.7可靠性设计 3.8环境适应性设计 3.9防雷与接地设计 3.10集成设计 3.11传输方式、传输线缆、传输设备的选择与布线3.12供电设计 3.13监控中心设计 4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1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4.2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3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4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工程设计4.5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6铁路车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 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5.1通用型公共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2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6 安全防范工程施工 6.1 一般规定 6.2 施工准备 6.3工程施工 6.4系统调试 7 安全防范工程检验 7.1一般规定 7.2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检验 7.3安全性及电磁兼容性检验 7.4设备安装检验 7.5线路敷设检验 7.6 电源检验 7.7 防雷与接地检验 8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 8.1一般规定 8.2验收条件与检验组织

8.3工程验收 8.4 工程移交 本规范用词说明.........P103 附:条文说明 强制执行条款:3.1.4;3.13.1;4.1.4;4.2.4(2);4.2.5;4.2.6(2);4.2.7(1)(2);4.2.8(1)(2);4.2.9(1)(3)(4)(5);4.2.10;4.2.11(2)(4)(5);4.2.15;4.2.16(2);4.2.17;4.2.18(3);4.2.21;4.2.23(1)(2)(3)(4);4.2.24;4.2.25(3);4.2.27(1)(2)(4);4.2.28(5); 4.2.32(3);4.3.5(1)(2)(3)(4)(5)(7);4.3.13(1)(2)(3)(4); 4.3.18;4.3.19;4.3.20;4.3.21(1)(4);4.3.23(4);4.3.24(2);4.3.27; 4.4.28(1);4. 5.6;4.5.7;4.5.8;4.5.9;4.5.13;4.5.14;4.5.19;435320; 4.5.21;4.5.28;4.5.31(1);4.6.6;4.6.7;4.6.9;4.6.10;4.6.11;4.6.13; 4.6.15;4.6.18;4.6.20;4.6.23;4.6.25;4.6.27; 5.2.8(4)(5);5.2.13(3);5.2.18(3); 6.3.1;6.3.2; 7.1.2;7.1.9; 8.2.1(1)(2)(3)(4); 8.3.4;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附件: 商业营业场所(大中型商场、超市)安全技 术防范系统要求 前言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我省商业营业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基本要求、防护要求、系统技术要求和检验、验收、运行、维护、存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类商业营业场所(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购物中心、百货店、商品交易市场)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系统,其他商业营业场所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401 彩色电视图像质量主观评价方法 GB/T 15408 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 GB/T 25724 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 GB/T 28181 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 50198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R 50395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678 联网型可视对讲系统技术要求 GA/T 761 停车场(库)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GA 1081 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 GA/T 670 安全防范系统雷电浪涌防护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 50348、GB 50394、GB 50395、GB503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大中型商场超市 商业单体建筑经营面积在5000㎡以上(含附属建筑)及3000㎡以上(含附属建筑), 以从事各类商业零售活动为主、独立纳税、集中收银的商场与超市。 3.2贵重商品店(柜) 专业经营或兼营金银珠宝饰品、高档钟表、高档工艺品、古董文物的零售商店,以及设置在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购物中心、商品交易市场内经营贵重商品的柜台或商店。 3.3收银区 实行统一收费的服务区域。 4 基本要求 4.1 商业营业场所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纳入商场总体建设规划,应综合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建设的程序应符合GA/T 75的相关规定。

银行支行柜面服务质量自查报告

xx银行xx劳动支行柜面服务质量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xx银行xx劳动支行运营管理风险防控及 柜面服务质量管理工作,根据总行开展运营管理规章制度执 行情况及网点柜面服务质量检查的要求,结合运营管理规章 制度检查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支行业务人员的制度执行力和 柜面服务质量,xx银行xx劳动支行成立自查小组,对支行 柜面服务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一、成立自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检查内容: (一)、网点服务环境方面: 1、营业网点内部、外部环境整洁 2、各类标识、铭牌齐全并保持清洁 3、网点外部明示营业时间 4、宣传材料张贴有序,并置于规定的宣传栏中,宣传内容符合有关规定 5、营业网点实现分区服务:包括现金区、非现金区、自助银行服务区、客户休息等候区,且分区合理 6、配备功能分区指示引导牌齐全,且制作规范 7、柜员工作台面、营业窗口各类物品摆放有序,机具布线隐蔽,客户视

线范围内无私人物品 8、客户私密保护措施落实到位,设置一米线或相当功能设施 9、营业厅内设置填单台,并设有填单模板,空白凭条充足,摆放有序 10、营业厅内设有咨询柜台(或大堂经理工作台),有人值守,方便客户咨询 11、营业厅设有便民设施,并配备数量充足、干净、整齐的休息椅 12、服务设施(点验钞机、叫号机等)正常使用,摆放有序,且点验钞机在录像监控范围内 13、自助服务区与营业厅内部相连 14、自助设备完好率达到100% 15、各机具之间的放置较好地考虑了客户私密性的保护 16、通过自助设备电子屏幕显示必要的安全提示和24小时服务、挂失和投诉电话,自助服务区无乱张贴现象 (二)、信息公示方面: 1、营业厅内明示主要业务收费标准 2、营业厅明示本外币存贷款利率及外汇牌价 3、营业厅、自助服务区分别设置客服(投诉)电话 4、可通过有关途径查询银行销售产品信息 5、营业厅以宣传折页等形式向客户提供理财信息、风险提示、市场行情和金融资讯等资讯服务 (三)、业务种类及处理效率方面: 1、可受理中间业务

安全防范系统

4 安全防范系统施工工艺标准 4.1 总则 4.1.1适用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工程施工。 4.1.2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通用技术要求》 GB/T21741-2008 4.2 术语、符号 4.2.1安全防范系统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4.2.2 电子巡查系统 对保安巡查人员的巡查路线、方式及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的电子系统。 4.2.3 停车场管理系统 对进、出停车场的车辆进行自动登录、监控和管理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1

4.3 基本规定 4.3.1 安全防范系统的范围应包括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门禁)系统、巡更管理系统、停车场(库)管理系统等各子系统。 4.3.2安全技术防范产品必须经过国家或行业授权的认证机构(或检测机构)认证(检测)合格,并取得相应的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 4.3.3 工程实施中,应对各类探测器、控制器、执行器等部件的电气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采用逐点测试的形式进行。 4.3.4 在安全防范系统设备安装、施工测试完成后,经建设方同意可进入系统试运行,试运行周期应不少于1 个月;系统试运行时应作好试运行 4.4 施工准备 4.4.1技术准备 1 施工前进行图纸会审。 2 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报按公司要求审核批准。 3 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方法及质量标准。 4.4.2材料准备 1 对施工材料进行清点、分类。 2各种部件、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3产品外观应完整,无损伤和任何变形。 4 有源设备在安装前均应通电检查各项功能。 5 材料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和3C认证标识。 6有感应性装置的产品应有功能性检测报告。如:感红外线探测器;红外微波探头及各种感知器等。 7核实配电箱规格是否与结构预留安装孔洞吻合,控制柜稳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GA858-2010)》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 GA858-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第5章的5.1.5、5.2.1.2及表A.1中的第20、28项为推荐性条款,其他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银监会案件稽查局(安全保卫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少军、袁鹤、朱玉国、任骥、邓慕琼、边三平、熊自力、肖达、吴宏、鲍世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1-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是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设计、验收、评估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业务库。其他金融机构业务库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ISO 6935-2:1991,NEQ) GB 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2007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2-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一、概述 (4) (一)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 (4) (二)标准的属性、级别及其在安防标准体系中的地位 (9) (三)《规范》主要内容的确定及章节设置 (10) (四)与相关标准的比较和协调关系 (11) (五)《规范》的主要特点及实施后的效益分析 (13) (六)《规范》贯彻实施中今后需要进行的主要工作 (13) 二、内容简介 (14) 三、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14) 第二章术语 (15) 一、内容简介 (15) 二、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16) 第三章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18) 一、内容简介 (18) 二、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18) 3.1 一般规定 (19) 3.2 现场勘察 (20) 3.3 设计要素 (22) 3.4 功能设计 (23) 3.5 安全性设计 (26) 3.6 电磁兼容性设计 (26) 3.7 可靠性设计 (27) 3.8 环境适应性设计 (28) 3.9 防雷与接地设计 (28) 3.10 集成设计 (29) 3.11 传输方式、传输线缆、传输设备的选择与布线设计 (29) 3.12 供电设计 (32) 3.13 监控中心设计 (32) 三、安防工程设计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33) 第四章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34) 一、内容简介 (34) 二、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35) 4.1 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35) 4.2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36) 4.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1) 4.4 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6) 4.5 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8) 4.6 铁路车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0)

安防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

安防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申请人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1.2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安全防范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3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通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财务和相应的组织能力。 1.4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业绩(合同原件备查)。 1.5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 1.6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9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1. 二、招标内容和供货范围

以设计院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智能与信息系统施工设计图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优化设计和施工(包括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巡更系统以及考勤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明敷管线、电缆等)。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主要含:视频监控子系统、防盗报警子系统、门禁子系统(一卡通)、巡更管理子系统、实现各子系统的集成与联动,实现统一调度和管理,确保与弱电系统整合、开放协议,预留与其它弱电系统接口,便于未来集成。 三、投标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3.1投标方应提供关键设备制造厂家授权书、厂家的通讯协议开放承诺书、厂家原厂授后服务承诺书、产品手册样本。(包括监控设备、存储设备、拼接屏等)。 3.2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3.3投标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3.4系统硬件和软件的总体配置。 3.5详细的功能实现方案。 3.6工程计划建议。 3.7工程验收计划、技术培训。 3.8售后服务的保证。 3.9工程造价(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满足招标方所有要求,与设备、供应、运输、保险等有关的所有辅材和安装内容应全部包含在内,除招标方明确提出需要的变更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方提供所有投标费用详细的报价清单和总报价(系统建设必须而未明确报价,视为赠送),报价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10详细的分项硬件、软件报价

安全防范系统

安全防范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 3.1视频监控系统 3.1.1系统功能说明 视频监控系统对重要场所进行全天候监视录像,及时了解和监视各个场所的动态情况。 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采用网络摄像机、数字解码器、数字存储、光纤网络传输、集中管理的方式。 摄像机的视频图像进入位于一层消防安防控制室(其中财务室监控单独存储)以单画面形式进行视频图像资料的记录及存储;并由其完成图像资料的检索及回放。回放有图像位置、时间等(中文)信息;能保证不少于30天时间的录像资料保留以备查验(全帧录像),录像资料可以提取并转移存储至另外计算机,系统。 3.1.2系统建设要求 1、本系统主要设备应采用同一品牌产品,确保系统一致性,整个系统互通互控性好,完全兼容。在摄像机的标准照度下,闭路监视图像质量按五级操作制评分标准评定。 2、所有摄像机应具有逆光补偿措施,以适应各种应用场合摄取满意的图象。电梯轿箱内的碟式摄像机应考虑抗干扰措施,电梯井道的随行电缆由电梯厂家提供,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摄像机电源由消防安防控制室UPS集中引至各楼层交接箱分配供给,楼内线缆通过桥架敷设,室外部分单独埋管敷管。室外弱电管网结合土建、景观现场调整。 4、所有设备基础、预埋件,洞孔封堵等都在招标范围。 5、室外设备要做防雷接地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应包括投标总报价中。 3.1.3参考品牌 摄像机:金三立、红苹果、美电贝尔 显示器:TCL、创维、王牌 交换机:H3C、中兴、华为 要求:摄像机、编解码器、存储、矩阵、管理平台要求统一品牌 3.1.4系统清单

参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办公部分)” 3.1.5设备性能要求 130万像素红外枪式摄像机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 由公安部治安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起草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经公安部科技委批准于2010 年2月9日颁布,将于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ICS 13.310 A 91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 858-2010 Security requirements for bank vaults 2010-02-09发布 2010-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前言 本标准第5章的5.1.5、5.2.1.2及表A.1中的第20、28项为推荐性条款,其他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银监会案件稽查局(安全保卫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少军、袁鹤、朱玉国、任骥、邓慕琼、边三平、熊自力、肖达、吴宏、鲍世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是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设计、验收、评估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业务库。其他金融机构业务库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ISO 6935-2:1991,NEQ) GB 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2007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2007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 38-2004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GA/T 73-94 机械防盗锁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143-1996 金库门通用技术条件 GA 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JR/T 0001-2000金库门(neq ANSI/UL608-1992)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1 总则 2 术语 3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3.1 一般规定 3.2 现场勘察 3.3 设计要素 3.4 功能设计 3.5 安全性设计 3.6 电磁兼容性设计 3.7 可靠性设计 3.8 环境适应性设计 3.9 防雷与接地设计 3.10 集成设计 3.11 传输方式、传输线缆、传输设备的选择与布线3.12 供电设计 3.13 监控中心设计 4 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1 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4.2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3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4 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5 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4.6 铁路车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 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1 通用型公共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2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6 安全防范工程施工 6.1一般规定 施工准备 6.2 工程施工 6.3 6.4系统调试 7 安全防范工程检验 7.1一般规定 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检验 7.2 安全性及电磁兼容性检验 7.3 设备安装检验 7.4 线路敷设检验 7.5 电源检验 7.6 7.7防雷与接地检验 8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 8.1一般规定 验收条件与检验组织 8.2 工程验收 8.3 8.4工程移交 本规范用词说明..... P103 附: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提高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工程。通用型公共建(构)筑物(及其群体)和有特殊使用功能的高风险建(构)筑物(及其群体)的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均应执行本规范 1.0.3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应纳入单位或部门工程建设的总体规划,根据其使用功能、管理要求和建设投资等因素,进行综合设计、同步施工和独立验收。 1.0.4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系统的防护级别应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1.0.5 各类安全防范工程均应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充性和使用灵活,做到及时先进,经济合理,实用可靠。 1.0.6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及时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安全防范产品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领域的特种器材或设备。 2.0.2 安全防范系统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2.0.3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 为建立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功能(或其他组 合)的系统而实施的工程。通常也称为技防工程。

安防系统技术标准和要求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申请人具有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1.2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防范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通过相关质量体系认证,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济、财务和相应的组织能力。 1.4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业绩(合同原件 备查)。 1.5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_ 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 1.6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明书》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 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1.9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二、招标内容和供货范围 以设计院提供的初步设计方案和智能与信息系统施工设计图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防范系统工程进行优化设计和施工(包括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防盗报警系统、巡更系统以及考勤系统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系统集成、明敷管线、电缆等)。 安全防范系统工程主要含:视频监控子系统、防盗报警子系统、门禁子系统(一卡通)、巡更管理子系统、实现各子系统的集成与联动,实现统一调度和管理,确保与弱电系统整合、开放协议,预留与其它弱电系统接口,便于未来集成。 三、投标要求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3.1投标方应提供关键设备制造厂家授权书、厂家的通讯协议开放承诺书、厂家原厂授后服务承诺书、产品手册样本。(包括监控设备、存储设备、拼接屏等)。 3.2投标人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3.3投标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3.4系统硬件和软件的总体配置。 3.5详细的功能实现方案。 3.6工程计划建议。 3.7工程验收计划、技术培训。 3.8售后服务的保证。 3.9工程造价(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满足招标方所有要求,与设备、供应、运输、保险等有关的所有辅材和安装内容应全部包含在内,除招标方明确提出需要的变更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投标方提供所有投标费用详细的报价清单和总报价(系统建设必须而未明确报价,视为赠送),报价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3.10详细的分项硬件、软件报价

智能枪弹库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智能枪弹库管理系统解决方案 概述 目前,部分军队、金融保安对于枪支弹药的管理一直还处于传统的人工管理阶段。枪弹的保管和储存一直采用老式的枪弹柜,仅仅是能存放和储存,不能对其具体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对于枪支的使用以及管理流程缺乏必要的技防手段来配合执行,近年来,由于枪支的使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与枪支配套管理的软硬件设施不完善,导致枪支丢失,被盗用而引发的涉枪案件时有发生。 信息化建设作为未来军队的努力方向,不论分属那个军兵种,以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核心的信息化建设工作,已纳入军队建设的日程。为了提高公安机关和保卫部门的战斗力,加强枪支弹药的管理,保障人民警察和保卫干部依法正确使用枪支执行任务,并充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特开发出一套适合公安机关内部使用的 RFID枪支管理系统。 系统利用RFID技术、数码自控技术贯穿枪支等轻武器使用的每个关键环节,实现枪械自动识别、枪械信息自动采集、枪位状态实时侦听,并通过中间件将采集与处理的数据提供给监管软件系统,形成一个有效、准确的对枪支等装备的出入库、库房监管、使用维护等智能管理的数字化平台。 方案结构:

RFID方案优点: 1.读取方便快捷:数据的读取无需光源,甚至可以透过外包装来进行。有效识别距离更大,有效识别距离可达几米; 2.识别速度快:终端一进入磁场,阅读器就可以即时读取其中的信息,而且能够同时处理多个终端,实现批量识别; 3.数据容量大:数据容量最大的二维条形码(PDF417),最多也只能存储2725个数字;若包含字母,存储量则会更少;RFID电子标签则可以根据用户的需要扩充到数十K; 4.使用寿命长,应用范围广:其无线电通信方式,使之在粉尘、油污等高污染环境和放射性环境中,工作人员不必身在其中就可进行工作。终端的封闭式包装使得寿命大大超过印刷的条形码; 5.标签数据可动态更改:利用编程器可以写入数据,从而赋予RFID标签交互式便携数据文件的功能,而且写入时间比打印条形码更少;

GB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doc

GB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一、概述 二、内容简介 三、条文、条文说明及解释 一、概述(一)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 (二)标准的属性、级别及其在安防标准体系中的地位 (三)《规范》主要内容的确定及章节设置 (四)与相关标准的比较和协调关系 (五)《规范》的主要特点及实施后的效益分析 (六)《规范》贯彻实施中今后需要进行的主要工作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是我国安全防范领域第一部内容完整、格式规范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该规范总结了我国安全防范工程建设20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最新技术成果,是一部既具有实践性、适用性,又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该规范对安全防范工程的现场勘查、工程设计、施工、检验、验收等各个环节都提出了严格的质量要求,较好地贯彻了全面质量管理的理念,对我国安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和实用价值。该规范的贯彻实施,对于确保安防工程的质量,维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效益。 该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安全防范工程设计、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安全防范工程施工、安全防范工程检验、安全防范工程验收。 该规范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共有8章,36节,384条,501款。其中9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为帮助读者较全面地了解该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有必要对规范编制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予以介绍。 (一)制定《规范》的背景及编制过程 1.立项背景 安全防范工作是公安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安全防范行业已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经济产业。由于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社会安全需求的全面增长,特别是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同时规划建设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已成为安防业和建筑业的共同需求。和消防安全系统一样,技术防范系统是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的重要防范设施。与消防系统工程不同的是,我国消防工作上有消防法,下有一系列配套的消防产品标准和消防工程标准,消防工程的建设一直被纳入工程建设的计划管理之中,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的建设,由于起步较晚,法规尚不健全,一直未能正式纳入国家工程建设的计划管理之中,严重影响和制约了我国安防事业的发展。 TC100成立十多年来,已先后制定了4项关于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行业标准、两项关于安防工程设计规范的国家标准和三项安防工程管理的行业标准。根据我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产品标准与工程建设标准分属于两个标准体系,标准的主管部门也不同,而TC100以前制定的上述标准,基本上是按照产品标准的模式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标准的内容、格式不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的相关要求,未纳入国家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也未得到建设部的批准和认可。因此,在标准实施的过程中遇到许多困难。 当前,我国安全防范行业的发展十分迅速,除生产研制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企业外,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的企业遍及全国各地,特别是智能建筑业的迅速兴起,社区安防工作的迫切需求以及国家重点要害部门、重点要害部位安全风险的加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要求GA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要 求G A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要求 前言 本标准第5章的、及表中的第20、28项为推荐性条款,其他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银监会案件稽查局(安全保卫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少军、袁鹤、朱玉国、任骥、邓慕琼、边三平、熊自力、肖达、吴宏、鲍世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的要求,是银行业务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设计、验收、评估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业务库。其他金融机构业务库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ISO 6935-2:1991,NEQ) GB 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20815-2006 视频安防监控数字录像设备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2004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94-2007 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5-200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 50396-2007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A 38-2004 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 GA/T 73-94 机械防盗锁 GA/T 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143-1996 金库门通用技术条件 GA 308-2001 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7-2001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JR/T 0001-2000金库门(neq ANSI/UL608-1992) JR/T 0002-2000 组合锁 (eqv ANSI/UL768-1984(R1989)) JR/T 0003-2000 银行金库(neq ANSL/UL608-1992)

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749-61 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建成后,经过试运行和试生产阶段,能够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或符合设计要求和正常使用后,都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 安全防范工程建成后,同样在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和正常运行以后,也要按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对安全防范工程验收条件与验收组织、工程验收和工程移交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和《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第八章“安全防范工程验收”在规定上基本一致,只是标准的性质和出版的时间不同。

GB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目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一般规定 现场勘察 设计要素 功能设计 安全性设计 电磁兼容性设计 可靠性设计 环境适应性设计 防雷与接地设计 集成设计 传输方式、传输线缆、传输设备的选择与布线 供电设计 监控中心设计 4高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风险等级与防护级别 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重要物资储存库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民用机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铁路车站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5 普通风险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通用型公共建筑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工程设计 6 安全防范工程施工 一般规定 施工准备 工程施工 系统调试 7 安全防范工程检验 一般规定 系统功能与主要性能检验 安全性及电磁兼容性检验 设备安装检验 线路敷设检验 电源检验 防雷与接地检验 8 安全防范工程验收 一般规定 验收条件与检验组织

工程验收 工程移交 本规范用词说明.........P103 附:条文说明 1 总则 为了规范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检验和验收,提高安全防范工程的质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工程。通用型公共建(构)筑物(及其群体)和有特殊使用功能的高风险建(构)筑物(及其群体)的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均应执行本规范 安全防范工程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系统的防护级别应与被防护对象的风险等级相适应。 各类安全防范工程均应具有安全性、可靠性、开放性、可扩充性和使用灵活,做到及时先进,经济合理,实用可靠。 2 术语 安全防范产品 用于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领域的特种器材或设备。 安全防范系统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运用安全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合或集成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为建立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功能(或其他组合)的系统而实施的工程。通常也称为技防工程。 利用传感器技术和电子信息技术探测并指示非法进入或试图非法进入设防区域的行为、处理报警信息、发出报警信息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利用视频技术探测、监视设防区域并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电子系统或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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