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退三还一护”生态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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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市政府序列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市政府序列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市政府序列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06•【字号】昆政办[2012]65号•【施行日期】2012.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市政府序列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昆政办〔2012〕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精简、规范和严格控制政府序列议事协调机构,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根据干部人事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部分市政府序列议事协调机构。

现将调整后的《昆明市政府序列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及其领导成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按此名单联系有关工作。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昆明市政府序列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及其领导成员名单一、昆明市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常务副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保建彬(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道兴(副市长)陈勇(副市长)李喜(副市长)阮凤斌(副市长)二、昆明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陈勇(副市长)三、昆明市经济运行分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常务副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保建彬(市委常委、副市长)四、滇池流域工业、生活及农业面源污水全面截流收集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常务副组长:王道兴(副市长)副组长:和丽川(市政府副秘书长)李肇圣(市政府副秘书长)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五、昆明市人民政府推进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阮凤斌(副市长)赵学锋(市政府秘书长)六、昆明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张祖林(市长)副主任:黄云波(常务副市长)方兴国(市委常委、昆明警备区政委)赵立功(市政府副市长)杨皕(市政府副市长)赵学锋(市政府秘书长)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胡炜彤(市发改委主任)傅希(市住建局局长)陈春(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许勇刚(市卫生局局长)七、昆明航空港综合保税区项目推进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保建彬(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道兴(副市长)八、昆明市工业经济保增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常务副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郭红波(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应永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九、昆明市发展汽车制造业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保建彬(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勇(副市长)十、昆明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赵学锋(市政府秘书长)十一、昆明市城市抗旱节水保供水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王道兴(副市长)李喜(副市长)十二、昆明市特许经营权管理委员会主任:张祖林(市长)副主任:黄云波(常务副市长)保建彬(市委常委、副市长)十三、昆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主任:市长副主任: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秘书长,所有副市长,昆明警备区司令员,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十四、昆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张祖林(市长)常务副指挥长:李喜(副市长)副指挥长:秦翔友(驻滇某集团军副参谋长)陈忠文(昆明警备区司令员)赵学锋(市政府秘书长)夏平成(市防震减灾局局长)张正平(市民政局局长)胡炜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凤伦(市财政局局长)震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十五、昆明市省级工业园区升级国家级开发区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阮凤斌(副市长)十六、昆明市建设“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保建彬(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勇(副市长)何波(副市长)十七、昆明市煤电油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常务副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阮凤斌(副市长)赵立功(副市长)赵学锋(市政府秘书长)十八、昆明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谢新松(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杨皕(副市长)十九、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张祖林(市长)常务副主任: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主任:李肇圣(市政府副秘书长)潘开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刘绍安(市监察局局长)杜俊超(市公安局副局长)赵春华(市总工会副主席)张国建(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二十、昆明市加油站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朱永扬(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勇(副市长)杨子清(中石油集团云南分公司总经理)左志民(中石化集团云南分公司总经理)二十一、推进螺蛳湾商业片区升级改造暨螺蛳湾中央商务区(二级CBD)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陈勇(副市长)二十二、世博旅游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副组长:王冲(世博集团董事长)陈勇(副市长)杨皕(副市长)二十三、昆明泛亚金融产业中心园区协调领导小组组长:张祖林(市长)常务副组长:朱永扬(市委常委、副市长)二十四、昆明市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朱永扬(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勇明(市政府副秘书长)周兴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二十五、昆明市加快电网建设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吴宝英(云南电网公司副总经理)陈勇(副市长)赵立功(副市长)庞骁刚(云南电网公司党组成员、昆明供电局局长)二十六、昆明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主任:李肇圣(市政府副秘书长)湛江(市工商局局长)二十七、昆明市无线数字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李肇圣(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浩(市工信委主任)二十八、昆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常务副组长:杨皕(副市长)副组长: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胡炜彤(市发改委主任)许勇刚(市卫生局局长)马凤伦(市财政局局长)范光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杨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二十九、昆明市总部经济领导小组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常务副组长:阮凤斌(副市长)副组长:陈树发(市政府副秘书长)洪莺(市商务局局长)胡炜彤(市发改委主任)陈浩(市工信委主任)傅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桂春(市投资促进局局长)徐晓青(市统计局局长)王宏程(市规划局副局长)三十、昆明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李肇圣(市政府副秘书长)范光华(市人社局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三十一、昆明国际陆港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阮凤斌(副市长)薛屹(昆明海关副关长)但国义(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张宁(经开区管委会主任)三十二、昆明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赵学锋(市政府秘书长)三十三、昆明市固定电话号码升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保建彬(市委常委、副市长)三十四、昆明市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陈勇(副市长)何波(副市长)三十五、昆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主任:杨皕(副市长)三十六、昆明市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建设改造领导小组组长:黄云波(常务副市长)副组长:陈勇(副市长)李喜(副市长)常务副组长:阮凤斌(副市长)三十七、昆明市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保建彬(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姚振康(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丽琼(市粮食局局长)三十八、云南昆明粮食转运中心迁建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长:保建彬(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姚振康(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丽琼(市粮食局局长)三十九、昆明市滇池流域及其它重点区域禁采区范围内挖砂采石取土关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永扬(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王道兴(副市长)李喜(副市长)四十、昆明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功斌(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厉忠教(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局长)李世新(市发改委副主任)龙小海(市财政局副局长)李安民(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副局长)四十一、昆明市农村电影放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功斌(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厉忠教(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局长)四十二、昆明市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功斌(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燕琨(市科技局局长)陆克文(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四十三、昆明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余功斌(市委常委、副市长)副组长: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厉忠教(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局长)四十四、昆明市国家重大水专项滇池项目领导小组组长:王道兴(副市长)副组长:和丽川(市政府副秘书长)刘跃进(市环保局局长)柳伟(市滇管局局长)四十五、昆明市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王道兴(副市长)副组长:和丽川(市政府副秘书长)四十六、滇池湖滨“四退三还一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王道兴(副市长)副组长:和丽川(市政府副秘书长)柳伟(市滇管局局长)四十七、昆明主城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道兴(副市长)副组长:和丽川(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勇明(市政府副秘书长)陈伟(市政府副秘书长)林远辉(市政府副秘书长)四十八、牛栏江流域(昆明段)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组长:王道兴(副市长)副组长:和丽川(市政府副秘书长)刘跃进(市环保局局长)陈浩(市工信委主任)尹旭东(盘龙区区长)刘毓新(官渡区区长)徐毅清(嵩明县县长)唐琪(寻甸县县长)四十九、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道兴(副市长)副组长:唐学范(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总经理)侯庆平(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李宏学(民航云南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雷贵生(民航云南空管分局副局长)张雅鸣(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局长)林远辉(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攀(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潘开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伟(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绍平(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五十、昆明市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勇(副市长)副组长:陈伟(市政府副秘书长)傅希(市住建局局长)五十一、昆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勇(副市长)副组长:陈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胡炜彤(市发改委主任)李彤(五华区区长)尹旭东(盘龙区区长)刘毓新(官渡区区长)郭希林(西山区区长)五十二、昆明市草海片区保护治理和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陈勇(副市长)常务副组长:何波(副市长)副组长:柳文炜(西山区委书记)郭希林(西山区区长)莫云辉(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行长助理)五十三、昆明市整顿和规范两烟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组长:李喜(副市长)副组长:邓小刚(市烟草专卖局局长、省烟草昆明市公司经理)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五十四、昆明市城市生态隔离带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李喜(副市长)副组长:李亮(市规划局局长)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曾令衡(市林业局局长)周兴舜(市国土资源局局长)焦延田(市园林绿化局局长)五十五、昆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喜(副市长)副组长:杨勇明(市政府副秘书长)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五十六、昆明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喜(副市长)副主任: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杨国泰(市残联理事长)李世新(市发改委副主任)陈静(市财政局副局长)朱树位(市民政局副局长)解嘉鸿(市卫生局副局长)黄杰(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五十七、昆明市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喜(副市长)副组长: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储汝明(市水务局局长)五十八、昆明市养老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喜(副市长)副组长: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张正平(市民政局局长)傅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牟辉(市规划局副局长)周子龙(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许云贵(市老龄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五十九、昆明市中低产林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喜(副市长)副组长:李勇毅(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曾令衡(市林业局局长)六十、昆明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喜(副市长)常务副主任:张正平(市民政局局长)副主任:赵云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杨迪岚(市委办公厅机关党委书记)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龙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书记)江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何昆志(市政府原副市长)何光炽(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六十一、昆明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喜(副市长)副组长:曾令衡(市林业局局长)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焦振华(市财政局副局长)六十二、昆明市人工影响天气防雷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喜(副市长)副组长:李文祥(市气象局局长)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六十三、昆明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喜(副市长)副组长:沈甸钦(昆明警备区参谋长)张正平(市民政局局长)六十四、昆明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喜(副市长)副组长: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朱树位(市民政局副局长)王伟(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六十五、昆明市促进农民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喜(副市长)副组长:范光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郭焕波(市农业局局长)刘明海(市扶贫办主任)毕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六十六、昆明地铁工程建设协调指挥部指挥长:何波(副市长)常务副指挥长:李河流(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六十七、昆明市草海北片区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何波(副市长)常务副组长:柳文炜(西山区委书记)李河流(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副组长:郭希林(西山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增(西山区常务副区长)宗庆生(昆明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总经理)六十八、昆明市域铁路项目协调推进小组组长:何波(副市长)常务副组长:李河流(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昆明市域铁路有限公司董事长)副组长:孙杰(盘龙区副区长)李军坡(官渡区副区长)李克坚(西山区副区长)马文瑜(安宁市副市长)宗庆生(市轨道公司总经理、昆明市域铁路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广钟(中国昆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六十九、昆明市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何波(副市长)副组长:李河流(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忠(市交运局局长)七十、昆明市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锁定债务余额及里程核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何波(副市长)副组长:李河流(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王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七十一、昆明市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组长:阮凤斌(副市长)副组长:陈树发(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凤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杜俊超(市公安局副局长)七十二、昆明市养犬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组长:赵立功(副市长)副组长:林远辉(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伟(市公安局副局长)七十三、昆明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皕(副市长)副组长: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许勇刚(市卫生局局长)七十四、昆明市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组长:杨皕(副市长)副组长: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宋栋(市教育局局长)七十五、昆明市人口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皕(副市长)副组长: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文惠(市人口计生委主任)七十六、昆明市教育信息化发展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皕(市政府副市长)副组长: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宋栋(市教育局局长)七十七、昆明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皕(副市长)副组长:郭增敏(市政府副秘书长)马凤伦(市财政局局长)宋栋(市教育局局长)七十八、昆明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学锋(市政府秘书长)副组长:李河流(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冉德涛(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周正和(市工信委副主任)七十九、昆明市汽车定编领导小组组长:赵学锋(市政府秘书长)副组长:冉德涛(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以上领导小组成员如发生变动,由相应部门接任领导自行接替,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05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05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05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7.05•【文号】•【施行日期】2021.07.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6905号建议的答复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贺兰山生态一体化修复的建议,全国人大交由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和我委分别办理,现就涉及我委职能的事项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积极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保护和修复。

“十三五”以来已累计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11.2亿元,支持宁夏实施了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防护林体系、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有效促进了工程区生态质量的持续改善。

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我委会同自然资源部已印发《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其中,专门设置了“黄河重点生态区(含黄土高原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并将“贺兰山生态保护和修复”作为重点任务列入有关专栏,明确提出“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实施封山育林、退牧还林,加强水源涵养林、防护林建设和退化林修复。

加强防风固沙体系建设,加强水土流失预防。

加强珍贵稀有动植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等治理举措。

根据《总体规划》部署,我委、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正在按分工编制有关重大工程专项建设规划,现已形成初稿。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规划,对包括贺兰山在内的宁夏重点生态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工作予以统筹支持。

感谢您对发展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委门户网站(),了解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情况、经济体制改革方面的重要信息。

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7月5日。

城投公司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五篇

城投公司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五篇

城投公司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五篇城投公司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范文1_区城投公司在区委、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开展工作,以“执行力提升”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核心,全力以赴推动落实年初制订的工作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果。

依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公司20_年工作完成情况及20_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一、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力争融资工作取得突破20_年,随着国家货币金融政策的调控,国有控股平台向银行贷款受到限制,形成融资瓶颈,融资贷款工作面临较大困难,为此,公司克服种种不利因素,进一步加大与区属金融机构的协调对接力度,准时了解把握最新金融政策,乐观争取银行贷款。

一是协作完成了昆明市审计局关于审计_区政府性债务的工作。

审计范围从公司债务发生的起止年至_年所涉及到的银行贷款项目、贷款金额、还款本金、还款利息等事项。

二是截止_月_日公司x家银行贷款余额为__万元,20_年上半年归还贷款本金_x万元,支付贷款利息_万元。

三是乐观创新融资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借鉴发达地区的融资阅历和做法,通过引入社会投资人组建投融资公司,打造新的融资平台满意银行信贷要求。

公司已拟定新投融资公司的组建方案,经20_年x月_日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已上报区政府研究审批。

二、“四退三还一护”项目按要求稳步推动在区“四退三还一护”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乐观做好环湖生态带日常管护工作,同时参与指挥部开展安置房建设工作。

截止20_年x月环湖生态带日常管护工作正常推动,一是足额拨付碧鸡、海口、福海三个街道办事处度土地承包费_x万元。

二是乐观催收_家绿化企业租地费,现已有_家企业缴纳_万元的土地租金。

三是作为_x湿地“草木湿地向木本湿地转变”的责任单位,完成了_x余株中山杉种植任务,圆满完成_区20_年上半年中山杉种植任务,同时乐观协作_区园林局,“四退三还一护”指挥部,完成龙门小游园银杏树加密工作及中山杉种植任务。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还湿)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还湿)工作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还湿)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30•【字号】荆政办发〔2018〕39号•【施行日期】2018.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还湿)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还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9月30日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退垸还湖(还湿)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湖北省五大湖泊开展退垸(田、渔)还湖实施方案》和《推进洪湖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纪要》(湖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8年第1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洪湖生态建设,在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洪湖保护区)开展退垸还湖(还湿)(以下简称退垸)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恢复洪湖天然湿地面积、蓄洪能力,恢复洪湖滩涂、湖滨带、鸟类栖息地等自然生态区域;妥善安置退垸群众,确保湖区稳定;实现洪湖的人水和谐、绿色发展、持续发展。

2018年启动退垸工作;2021年1月底以前,退出所有围垸;2022年完成退垸群众安置、退垸施工;同步开展退垸水域生态修复工作。

二、工作任务(一)退垸范围。

凡在洪湖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类围垸,除洪狮大垸、王小垸根据省水利厅有关规定予以保留外,其他围垸一律退垸。

茶坛、滨湖、斗湖、清水堡等岛屿上、洪湖市排水闸河道沿线的精(粗)养鱼池,纳入退垸范围;洪湖市蓝田风景区,可以保留旅游设施,其范围内的精(粗)养鱼池纳入退垸范围,恢复成湿地,禁止从事渔业生产。

洪湖退垸面积共计19.99万亩。

(二)年度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10号(资源环境类106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10号(资源环境类106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10号(资源环境类106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9.07•【文号】•【施行日期】2021.09.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10号(资源环境类106号)提案答复的函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政策和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的提案收悉。

经商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关于“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完善政策、有序推进”的工作部署,我委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对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情况作了全面总结评估,目前正在研究退耕还林还草有关政策调整完善事宜。

一、关于扩大甘肃省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和规模甘肃省位于黄河上游,生态区位重要。

在2014—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中,我委共安排甘肃省退耕还林还草任务803.62万亩(其中还林720.14万亩、还草83.48万亩),对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坚持以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底线,统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认真研究后续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对于你们提出的扩大甘肃省退耕还林还草范围和规模的建议,我们将在后续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中,根据相关政策和地方有关部门提出的需求予以统筹安排。

二、关于完善补助政策和建立巩固成果长效机制为保障农民权益、提高退耕积极性,我委会同有关部门提高了退耕还林还草补助标准,2014—2020年实施的新一轮退耕还林、退耕还草中央补助标准分别为1600元/亩、1000元/亩。

同时,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导原则,不再规定生态林与经济林比例,退耕农民可以还经济林增加经营性收入,还生态林实现转移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还草发展多种经营、扩大收入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3]10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3]109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意见的通知正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3〕109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关于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的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3年10月31日关于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的意见实施生态移民工程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加快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逐步改善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条件,是促进宁夏中南部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

为切实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确保实现移民一片、生态恢复一片的目标,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的机遇,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坚持生态效益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规划,封造管相结合,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全面加强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建设,切实改善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环境质量,努力把生态移民迁出区建成国家级生态修复示范区,为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和美丽宁夏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自然修复为主,强化管护、建管并重;坚持尊重科学,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坚持以迁出县(区)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部门配合;坚持生态效益优先,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兼顾。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320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320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320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7.10•【文号】农办议〔2024〕164号•【施行日期】2024.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4320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24〕164号于东霞代表: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东北地区分散畜禽粪污处理模式促进黑土地保护效能提升的建议收悉。

经商生态环境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统筹部门合力,提升治理效能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涉及种植、养殖、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统筹形成工作合力,打通种养循环链条,对于提高畜禽粪污治理效能非常重要。

2020年6月,农业农村部联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鼓励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2021年10月,配合生态环境部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指导全国611个畜牧大县依法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以土地承载力为基础,引导优化畜禽养殖布局,促进种养循环。

2021年11月,联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农办牧〔2021〕46号),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和部门协同监管,规范和促进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

二、关于政策引导扶持分散畜禽粪污处理,促进东北黑土地保护“十三五”以来,农业农村部联合有关部门强化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启动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兼顾分散养殖,支持建设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整县域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2022年6月,联合生态环境部印发《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细化设施建设要求和7大类设施建设内容,实现养殖主体全覆盖。

2022届云南省昆明一中、宁夏银川一中高三下学期联合一模考试文综地理试题(解析版)

2022届云南省昆明一中、宁夏银川一中高三下学期联合一模考试文综地理试题(解析版)

机密★启用前 [考试时间:3月5日 9: 00一11: 30]昆明一中、银川一中高三联合考试一模文科综合试卷命题人:昆明一中高三文科综合命题组审题人:银川一中高三文科综合审题组本试卷分(选择题)和(非选择题)两部分。

满分3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注意事项:1.答题前,考生务必用黑色碳素笔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在答题卡上填写清楚,并请认真填涂准考证号。

2.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

如需改动,用橡皮擦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

答在试卷上的答案无效。

一、选择题:本题共35个小题,每小题4分,共14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2021年12月3日,首发“复兴号”(昆明一磨憨)、“澜沧号’ (万象一磨憨)列车分别从昆明站、万象站同时驶出。

标志着中老昆万铁路正式全线开通运营,此线路全长1035千米。

全线新建桥隧长达712千米,占新建线路全长76.5%,被称为“不是穿行在洞中、就是穿行在空中”的铁路。

图1为中老昆万铁路示意图,读图完成1~3题。

1.中老昆万铁路“不是穿行在洞中、就是穿行在空中”,主要是为了A.降低工程量B.节省总投资C.增加观赏度.D.平稳与安全2.目前双方商定澜沧号只开通货运,暂不开通客运的主要影响因素是A.市场因素B.经济因素C.政策因素D.科技因素3.中老昆万铁路的开通对老挝的意义包括①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②承接中国高新技术产业转移③变“陆锁国”为“陆联国”④缩短到欧洲的货物运输时间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科幻电影《芬奇》讲述了一次超级耀斑爆发事件后,全球臭氧层千疮百孔,陆地全部变成荒漠,主人公因在地下工厂工作而幸免于难,携带一个机器人和一只狗从圣路易斯驱车前往旧金山的故事。

图2为美国主要工业区示意图,读图完成4~5题。

4.一般情况下,耀斑爆发期间A.地球上白昼时间会变长B.空间站宇航员不宜出舱C.地球表面昼更热夜更冷D.看到极光的概率会降低5. 从圣路易斯到旧金山的路上,主人公一路看到的景观都是荒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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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政发〔2009〕5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直属机构:现将《滇池湖滨“四退三还一护”生态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滇池湖滨“四退三还一护”生态建设工作指导意见为加快推进滇池湖滨“四退三还一护”(即通过退塘、退田、退人、退房,实现还湖、还林、还湿地,护水)生态建设工作,加快滇池治理步伐,促进昆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就滇池湖滨生态建设的工作原则和相关扶持政策,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恢复滇池湖滨良性生态系统,推进滇池治理的进程,改善区域内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结合新农村建设和“迁村并点”工作,强势推进“四退三还一护”工程,加快滇池治理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促进昆明乃至云南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统筹实施,统一规划,全面推进。

在全市和区域的规划指导,及滇池湖滨“四退三还一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构建市、县区(管委会)联动的工作机制,市级统筹、协调、指导,完善配套政策,筹措资金补助,县区(管委会)组织实施,因地制宜,重点突破,全面推进。

2.以人为本,注重保障合法权益。

动员和鼓励沿湖农民及社会各界主动参与“四退三还一护”建设工作,按照依法有偿的原则,努力实现搬迁人员“搬迁有新居、生活有来源、就业有扶持”。

3.加强领导,强势推进。

坚持规划控制,政策引导,市场运作,探索切实可行的模式和机制,建立目标管理督查机制,实行工作倒逼和跟踪督办制度,强势推进。

二、实施范围及任务目标(一)实施范围按照《滇池保护条例》和《环滇池生态保护规划》,根据2008年市委第55次常委会议的决定,实施范围原则上为滇池保护界桩外延100米以内区域(如遇环湖公路在界桩外延100米范围内的,以环湖公路为界限)的环湖生态修复核心区(约33.3平方公里的区域)。

该范围涉及滇池沿湖的官渡、西山、呈贡、晋宁4个县区和滇池旅游度假区共12个乡(镇)、59个行政村,迁移人口约2.5万人,房屋及建(构)筑物面积约160多万平方米。

(二)目标任务2009年底前,基本完成实施范围内的“四退三还一护”,生态建设任务为:西山区:湖内湿地3500亩,湖滨湿地1700亩,河口湿地100亩,湖滨林带11300亩。

官渡区:湖内湿地2560亩,湖滨湿地2140亩,河口湿地1300亩,湖滨林带2000亩。

呈贡县:湖内湿地500亩,湖滨湿地1000亩,河口湿地200亩,湖滨林带800亩。

晋宁县:湖内湿地3000亩,湖滨湿地11900亩,河口湿地600亩,湖滨林带3400亩。

滇池旅游度假区:湖内湿地900亩,湖滨湿地1500亩,河口湿地200亩,湖滨林带1400亩。

三、相关政策措施(一)土地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滇池环湖生态建设规划,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通过产业结构、承包经营权调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住宅统建安置等渠道,依法遵规、科学高效实施“四退三还一护”用地保障和管理。

1.退出土地使用管理(1)退塘退田农用地管理。

退塘退田农用地维持土地所有权和农用地性质不变,由政府给予一次性补偿后,调整集体农用地管理权和使用权到乡(镇)政府,按退塘退田要求实施统一利用和管理。

(2)农业简易设施和附属绿化隔离等用地管理。

在符合滇池环湖生态建设规划前提下,对未使用建筑材料硬化地面或虽使用建筑材料但未破坏土地并易于复垦的农业简易设施和附属绿化隔离等用地,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9〕27号)规定,可作为设施农用地办理用地手续,不纳入农用地转用范围,不占建设用地指标,由市、县区(管委会)政府审批,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3)生态建设用地管理。

生态项目基础设施和管理用房等建设,应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避开耕地进行选址,充分利用原有农民宅基地等存量建设用地。

(4)退房区建设用地管理。

原用地权属性质不改变,根据滇池环湖生态建设规划,退房区进行建设用地整理,其中经省级国土部门验收的新增耕地指标由县区(管委会)统一调剂,原属于集体建设用地的可用于平衡安置区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属于国有建设用地的由县区(管委会)统一管理,专项用于滇池流域“四退三还一护”工作。

2.新建安置区用地使用管理新建安置区使用国有土地进行安置房的建设。

对安置人员统一实行“农转非”,并办理户口改性相关手续。

拆迁补偿安置方式按“拆一还一”的原则,实行产权调换。

拆迁安置补偿可参照《昆明市主城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昆政办〔2009〕53号)的规定执行。

(1)预留安置地统建房安置。

充分利用农村集体已经取得的预留安置用地,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分配原则,进行新村或城镇小区住宅建设及安置。

(2)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安置。

按照城乡规划,选择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和安置,也可将安置房用地与经营性开发用地按照城乡规划一并出让,在土地出让和招拍挂中一并解决拆迁安置房建设资金。

3.集体农用地补偿标准按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农用地性质的原则,为有效地推进“四退三还一护”工作,参照征地区片综合补偿标准,由各县(区)确定农用地补偿标准报市国土部门审核认定后,对退出土地给予一次性补偿,由乡(镇)收回承包权或使用权,按照滇池环湖生态建设规划,调整产业结构或土地利用用途,并鼓励通过生态公园等形式,将农业的生产、生活、生态三功能有机结合,推动土地生态建设和承包权规模化经营。

(二)农房建设管理集中安置新区建设应当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等专业规划,按照“三高、三化、三精”(高起点、高标准、高品位规划,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化建设,精心、精细、精品管理)的要求,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集中建设、集约用地、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方便生活、有利生产的原则,按照建设新村置换旧村的方针,实行先规划后建设。

安置房建设原则上按城市居住区模式集中建设,由县区(管委会)统一选址、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实施。

规划方案须报经市规委会议审定。

(三)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原则上实行农业人口一次性转为城镇人口,并与城镇人口享有同等的权益和待遇。

1.就业。

按照市场就业的原则,将“四退三还一护”人员中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有就业愿望的劳动力,统一纳入城镇就业服务范围,开展失业登记、就业登记、职业培训和就业推荐工作。

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和引导“四退三还一护”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调动其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四退三还一护”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指导等服务。

认真落实有关就业优惠政策,提供就业援助。

通过政府扶持就业,社会帮助就业,社区组织就业,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等多种形式,帮助“四退三还一护”人员实现就业。

2.养老保险。

“四退三还一护”人员已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继续参保,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15年及其以上的,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

“四退三还一护”人员已经按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参保的,其待遇享受不变。

“四退三还一护”人员年满18周岁及其以上的,按照《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按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原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四退三还一护”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以村(居)委会或村(居)民小组(股份合作社)为参保单位,参保缴费标准按当地当期最高标准按月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待遇。

3.医疗保险。

“四退三还一护”人员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按原方式继续参加,也可自愿退出,从次年起选择参加以下其中的一种医疗保险:(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四退三还一护”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为其办理职工医疗保险。

(2)灵活就业的“四退三还一护”人员鼓励按照《昆明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也可自愿选择按照《昆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3)“四退三还一护”人员中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人员,可按照《昆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4.失业保险。

“四退三还一护”人员办理了《失业证》的,实现灵活就业并在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灵活就业证明》后,可以自愿参加失业保险。

各县区(管委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机构代理符合参保条件的“四退三还一护”人员失业保险业务,符合《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可申领相关失业保险待遇。

5.低保。

“四退三还一护”人员符合《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都可以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照《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享受低保待遇,做到应保尽保。

(四)企(事)业单位搬迁建立分级负责,分级督促落实机制。

在实施范围内的机关和中央驻昆、省、市、区属企事业单位的“四退三还一护”搬迁工作按照“省级(及省级以上)省管、市级市管、其他县区(管委会)管”的原则自主负责实施搬迁,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迁建工作的选址、行政审批、土地置换等相关工作,辖区政府要帮助协调落实迁建方案,解决迁建中的相关问题,确保按期完成迁建任务。

(五)“四退三还一护”生态建设与片区开发相统筹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决定,实施范围中已纳入和即将纳入片区开发建设项目的,其“四退三还一护”工作由县区(管委会)政府与片区开发商共同实施,由开发商按要求与开发项目一并实施或由开发商按规定筹资,交由县区(管委会)政府组织实施。

(六)生态湿地建设湖滨生态建设应遵循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的原则。

以自然恢复为主,适当增加湿生乔木比例,最终实现自然生态最大化、工程措施最小化、投入成本最低化、维护管理简约化的目标。

生态建设任务完成后,市、县区(管委会)两级按以下标准进行市、县区(管委会)资金分摊结算。

1.湖内湿地:10000元/亩。

以自然恢复为主,结合底泥疏浚进行基底修复,建设消浪带,营造湿地环境,形成稳定湿地群落,改善环境,恢复沉水植物盖度,为滇池鱼类栖息繁殖营造适宜空间。

湖内湿地的建设包括基底修复,建设消浪带,建立鱼类产卵区及鸟类保护区等部分。

2.湖滨湿地:7500元/亩。

湖滨湿地的恢复与建设以自然恢复为主,加以必要的人工干预措施。

人工干预措施包括基底修复、植物引种和植物种植等部分。

3.河口湿地:20000元/亩。

河口湿地的建设包括预处理单元、调节、布水系统、自然湿地、排水系统等部分,充分发挥湿地的去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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