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义务责任

合集下载

第二讲权利义务与责任(共25张PPT)

第二讲权利义务与责任(共25张PPT)

▪ 台湾地区某航空公司的飞机因突然发生的 恶劣天气而失事。后来,该航空公司对旅 客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台湾地区民用航 空法第 89条的规定:“航空器失事致人死亡 ,或毁损他人财物时,不管成心或过失, 航空器所有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其因不 可抗力所生之损害,亦应负责。自航空器 上落下或投下物品,致生损害时,亦同。 〞
义务。
▪ 某甲有一架 500 万像素的“索尼〞数码照相机。其同 事某乙因到外地旅游,借用该相机。但因途中保管不善, 相机遭损毁。归来时,某乙购置一架300 万像素“加能 〞数码相机作为赔偿,甲不允,遂至法院起诉,要求赔 偿其所借出的相同型号的相机。法院审理后对此予以支 持。
▪ 在这个事例中,“索尼〞相机归某甲所有,说明某 甲对此具有所有权,也是“对世权利〞。在没有出 借之前,某甲对该相机的权利所针对的义务人是不 特定的。某甲有权要求除自己之外的所有人都履行 不侵害这一所有权的义务〔某乙当然也负有这一义 务〕。然而,某甲的照相机被某乙损毁,某甲便拥 有了向某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某乙那么有义务 赔偿某甲的损失。这种权利所针对的义务人只能是 某乙,因此属于“对人义务〞。
▪ 其次,即使某乙当时已失去了自由行动的 能力,无法履行救助义务,他也仍应对某 甲的损失进行一定补偿。
第二节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 三、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分类
▪ 〔一〕根本权利义务、普通权利义务
▪ 根本权利义务是宪法所规定的人们在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 化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根本权利和义务。普通权利义务是宪法以外 的普通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 民用航空器在正常经营中因意外事件或者不可抗力而 导致的损害,并非航空器所有人的过错所致,而只是 一个不幸的事件。航空器所有人并没有从事不法行为, 也没有不履行法定义务。法律之所以要求航空器所有 人对这种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其目的在于保障人们的 生命财产不至于因为难以预见的不幸事件而受到损害。 另外,为了不妨害航空器的正常经营,这一损害赔偿 责任还可以通过商品效劳的价格机能及保险制度予以 分散。总之,这一损害赔偿责任就是典型的无过错责 任。 为了弥补上述定义的缺乏,我们可以从两个方 面来理解法律责任:广义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 狭义上的法律责任是由特定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 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这里所说的特 定事实指的是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法律直接规定 的应当承担责任的行为。

权利义务与责任

权利义务与责任

含义:权利:即法律赋予人利益的一种力量。

法学上的义务是一个与权利相对应的概念,是在道德或伦理上的一般强制的责任。

比起义务,责任的主观色彩更浓,是分内应做的事,或因没有做好分内的事,应当承担的过失。

关系: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密不可分的(如政府有收税的权利,那相应的我们就有交税的义务。

同时政府有将税款合理应用的义务,我们有享受税款为我们带来好处的权利,如医疗,教育,公共设施等)责任是由于侵犯权利或违反义务而引起的,带有直接,强制性的义务,亦即由于违反第一性义务而招致的第二性义务。

(依然举交税的例子,当我们违反交税的义务进行漏税时,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简述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简述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简述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指国家作为一个主权实体的权力和责任。

这些权利和义务通常在宪法或其他法律文件中明确规定,旨在确保国家的稳定、繁荣和公正。

国家的基本权利通常包括:
1.主权:国家享有独立决定自身事务的权力,包括制定和实施
法律、外交政策、经济政策等。

2.领土完整:国家拥有和控制自己的土地和领土边界,有权保
护领土的完整和安全。

3.防御权:国家有权采取措施来保护自己的领土和公民免受外
来侵略和威胁。

4.政府权力:国家有权组织和管理自己的政府机构,行使行政、立法和司法权力。

国家的基本义务通常包括:
1.保护公民权利:国家有责任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人权、
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等,确保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平等和公正的权利。

2.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国家有责任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和
秩序,采取措施防止犯罪和维护公共安全。

3.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有责任为公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交通等,以满足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4.促进经济发展和福利:国家有责任推动经济发展,提供有利于公民福利的就业机会、经济机会和社会福利政策。

总体而言,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旨在维护国家主权和公民权益,确保国家的稳定、繁荣和公正。

员工权利、义务与责任

员工权利、义务与责任

员工权利、义务与责任在当今的职场环境中,明确员工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至关重要。

这不仅关乎员工个人的职业发展和工作满意度,也对企业的稳定运行和长远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员工的权利是保障其在工作中能够得到公平对待、获得合理回报以及拥有良好工作环境的基础。

首先,员工拥有获得公平薪酬的权利。

薪酬应当与员工的工作付出成正比,包括工作的难度、强度、时长以及所创造的价值等因素。

一个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能够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其次,员工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长时间连续工作不仅会影响员工的身心健康,还可能导致工作效率下降和工作质量降低。

因此,法律规定了员工享有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病假、婚假、产假等各种休假权益,以保障员工能够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和调整。

再者,员工拥有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企业应当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以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另外,员工还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员工可以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企业决策,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员工的义务也是其在工作中必须履行的责任。

其一,员工有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义务。

企业的规章制度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和规范员工行为的重要依据,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其二,员工需要完成工作任务。

按照工作岗位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是员工的基本职责。

这不仅需要员工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

其三,员工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的义务。

在工作中接触到的企业技术秘密、经营策略、客户信息等,员工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竞争对手或其他无关人员,以维护企业的利益和竞争力。

其四,员工应当与同事协作配合。

大多数工作都需要团队成员之间的密切合作,员工应当树立团队意识,积极与同事沟通交流,共同完成工作目标。

员工的责任是对其权利和义务的进一步延伸和升华。

法中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的权力和责任分析

法中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的权力和责任分析

法中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的权力和责任分析在法律领域中,权利和义务是当事人在法律关系中所具有的两个重要概念。

当事人的权力是指其依法享有的权益和自主决策的能力,而责任则是其应尽的法定义务和承担的法律后果。

在本文中,我将对当事人的权力和责任进行深入分析,并探讨其在法律关系中的作用和限制。

一、当事人的权力当事人的权力在法律关系中占据重要地位,其具有以下特点和作用:1. 自主权:在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享有自主决策的权力。

这意味着他们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进入法律关系、选择合适的合同对象和合同条款,并根据自身利益做出决策。

自主权确保了当事人在法律交易中的自由度和自主性。

2. 合同订立权: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享有合同订立权。

这包括合同的签订、修订、解除和终止等权益。

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订立权在法律框架下确立自身的利益和权益,保护其合法权益。

3. 依法救济权:当事人在受到违法侵害时,享有向法院寻求救济的权利。

这包括起诉、申请仲裁、提起上诉等。

当事人的依法救济权保障了其在法律关系中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和法律秩序。

二、当事人的责任除了权力,当事人还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这些责任旨在保护合同的平等性、公平性和信守性,从而维护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

1. 履行义务:当事人在法律关系中有责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这包括按时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支付合同价款等。

当事人应遵守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其约定的义务,保障合同正常进行。

2. 損害赔偿责任:当事人在违反合同义务或侵害对方合法权益时,应承担相应的損害赔偿责任。

这旨在弥补受损方因他方违约或侵权行为而遭受的经济損失,维护合同关系的公平和受托方的合法权益。

3. 保密义务:在某些特定类型的合同中,当事人可能有保密义务。

这意味着他们应当保守与合同相关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在不泄露或滥用他方商业秘密的前提下,保护和尊重他方的合法权益。

三、权力与责任的限制当事人的权力和责任并非无限制的,存在着一定的限制和约束:1. 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的权力受到法律的限制和合同自由原则的约束。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们既是单位的决策者,也是管理的执行者,对于单位的发展和运营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阐述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便相关人员更好地了解和履行其职责。

一、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权利1、管理职责:法定代表人有权力对单位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单位运营顺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决策权:法定代表人有权对单位的重大决策进行制定和决策,包括人事任免、资金使用、业务发展等。

3、用人权:法定代表人有权招聘、解雇、调配和管理单位员工,确保人才队伍的稳定和高效。

4、薪酬福利权:法定代表人有权制定和执行员工的薪酬福利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二、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1、忠诚履行职责:法定代表人应当忠诚履行职责,以单位利益为先,遵循诚信原则,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确保单位合法合规经营。

3、保护单位财产:法定代表人应保护单位的财产安全,确保单位资产保值增值。

4、接受监督:法定代表人应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公开单位信息,做到透明、公正。

三、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的行为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他们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

2、行政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行政法律规定,他们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如受到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如果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触犯了刑事法律规定,他们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接受刑事处罚。

总之,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在行使职权时,不仅要注重单位的经营发展,还要遵循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

他们也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只有依法治企、诚信经营,才能确保单位的长期稳定发展,为社会的和谐繁荣做出贡献。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和法律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我国事业单位的重要管理者和负责人,承担着重要的权利和义务。

社会责任学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社会责任学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社会责任学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社会责任是指每个公民对社会和环境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作为一个社会的一部分,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

学习社会责任对于培养公民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以及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学习社会责任的重要性进行探讨。

一、公民的权利作为一个公民,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

这些权利保障了个体的尊严和自由,是一个公民应该拥有的基本权益。

以下是公民的一些权利:1. 人权和公民权利:人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等。

公民有权享受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平集会的权利,同时也应该尊重他人的权利。

2. 教育权利:每个公民都有权接受教育,并受到平等和良好的教育。

教育权利对于公民的个人发展以及对社会有益的贡献具有重要意义。

3. 就业和劳动权利:公民有权选择自己的职业、获得公平合理的待遇,并享受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4. 社会保障权利:每个公民都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医疗保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二、公民的义务除了享有权利,公民也应该承担相应的义务。

公民的义务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是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基础。

以下是公民的一些义务:1. 遵守法律和法规:公民应该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并将其作为一种行为准则。

2. 尊重社会秩序:公民应该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常的运行秩序。

3. 履行公民责任:公民应该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履行自己的公民责任,为社会做出贡献。

4. 建设和谐社会:公民应该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处理社会关系时要理性、宽容、公正。

三、学习社会责任的重要性1. 培养公民意识:学习社会责任有助于培养公民意识,使个体认识到自己在社会中的责任和义务。

2. 增强社会责任感:通过学习社会责任,个体能够更加关注社会问题,并主动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进而增强社会责任感。

3. 促进社会的良性发展:社会责任意识的培养有助于推动社会向更加公平、和谐、可持续的方向发展,促进社会的良性循环。

公民的十大权利和十大义务

公民的十大权利和十大义务

公民的十大权利和十大义务权利:1. :每个公民都有表达自己意见和观点的权利,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形式。

:每个公民都有表达自己意见和观点的权利,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形式。

言论自由:每个公民都有表达自己意见和观点的权利,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形式。

2. 思想自由:每个公民都有选择和持有自己的、理念和政治观点的权利。

思想自由:每个公民都有选择和持有自己的、理念和政治观点的权利。

思想自由:每个公民都有选择和持有自己的信仰、理念和政治观点的权利。

3. 宗教自由:每个公民都有选择和自己所崇尚的宗教的权利,以及参与宗教活动的自由。

宗教自由:每个公民都有选择和自己所崇尚的宗教的权利,以及参与宗教活动的自由。

宗教自由:每个公民都有选择和信仰自己所崇尚的宗教的权利,以及参与宗教活动的自由。

4. 人身自由:每个公民都有不受非法拘禁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

人身自由:每个公民都有不受非法拘禁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

人身自由:每个公民都有不受非法拘禁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

5. 财产权:每个公民都有合法的财产拥有权和财产利用权,包括土地、住宅、货币和其他财产。

财产权:每个公民都有合法的财产拥有权和财产利用权,包括土地、住宅、货币和其他财产。

财产权:每个公民都有合法的财产拥有权和财产利用权,包括土地、住宅、货币和其他财产。

6. 教育权:每个公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包括基础教育和终身研究。

教育权:每个公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包括基础教育和终身研究。

教育权:每个公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包括基础教育和终身学习。

7. 健康权:每个公民都有享受最佳健康状况的权利,包括医疗保健、卫生条件和健康信息的获取。

健康权:每个公民都有享受最佳健康状况的权利,包括医疗保健、卫生条件和健康信息的获取。

健康权:每个公民都有享受最佳健康状况的权利,包括医疗保健、卫生条件和健康信息的获取。

8. 平等权:每个公民都有在法律面前平等受到对待的权利,不受歧视。

平等权:每个公民都有在法律面前平等受到对待的权利,不受歧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节权利与义务一、权利与义务的概念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基本范畴,也是哲学、社会学等学科经常使用的概念。

仅就“权利究竟是什么”这一问题而言,有资格说、主张说、自由说、利益说、法力说、规范说、选择说、可能性说等诸多解说。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概括权利的概念:第一、从性质上看,权利具有正当性。

第二、从内容上看,权利表现为:权利主体在一定社会关系中享有的行为自由与行为控制。

权利现象总是出现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之间的社会关联之中。

离开了与义务之间存在的社会关联,权利既无由产生,也无法运作。

其次,权利意味着权利主体行为自由与行为控制的统一。

因此,所谓权利,就是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权利主体所拥有的、正当的行为自由与行为控制。

与权利概念相似,何谓义务同样是一个众说纷纭的问题。

一般认为,权利和义务是两个相互对照的概念。

我们既可以通过义务来理解权利,也可以通过权利来理解义务。

首先,义务同样是一个具有正当性的概念。

其次,从内容上看,义务表现为在一定社会关系中,义务主体适应权利主体的要求而必须进行的行为约束。

因此,所谓义务,就是指在一定社会关系中,义务主体应当根据权利主体的要求而必须进行的行为约束。

二、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权利与义务是处于对立统一关系之中。

一方面,权利与义务是人类交互行动中两个相互分离、内容对立的成份和因素。

另一方面,权利与义务之间还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

首先,权利主体的权利实现离不开义务主体的配合。

X有权利获得某种东西正是说Y有义务给X提供这种东西。

离开了Y的支持,X的权利就流为空谈。

因此,权利义务的相关关系首先意味着不同主体之间存在着一种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的关系。

其次,权利主体享有行动自由的同时往往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

没有无限度的义务,也没有无限度的权利。

再次,权利与义务具有价值的一致性和功能的互补性。

第二节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一、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法律权利是指在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的行为自由与行为控制,它的实用性与有效性是由他人的义务与国家的强制力来保障的。

法律义务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义务主体依法所应承受的行为约束。

(付子堂版P36下册)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特征第一、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与其他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根据不同。

第二、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与其他类型的权利义务在内容上有所不同。

下面的事例可以对此做出说明:事例3—1某甲与某乙均为某村农民。

为了组织销售当地土产,某乙雇佣某甲进行土产收购。

一日,某甲与某乙在工作途中,某乙不慎从其所驾驶的摩托车上摔倒,摩托车也翻倒在马路中央。

某甲上前救助某乙时,身后突然驰来一辆农用拖拉机。

拖拉机不仅将某乙的摩托车撞翻,而且还拖倒某甲,并将某甲摔了出去。

由于摩擦,摩托车的汽油燃烧起来。

某甲因被摔而昏倒在汽油之中,并被烧成重伤。

拖拉机司机肇事后开车逃逸,行动尚有自由的某乙也未及时扑灭某甲身上的火焰。

事后,某甲因治疗烧伤而支付了巨额医疗费,背上了沉重的债务。

由于拖拉机司机已逃逸,某甲对某乙要求进行经济补偿。

但某乙一再推脱,不肯给予补偿。

在以上事例中,某乙在道德上是否具有补偿义务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但是,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我们则可以找到更加明确清晰的答案。

首先,某甲与某乙之间存在着劳务合同关系,可以适用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60条的规定,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除了应履行约定的义务以外,还应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附随义务。

其次,即使某乙当时已失去了自由行动的能力,无法履行救助义务,他也仍应对某甲的损失进行一定补偿。

第三、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运作方式与其他类型的权利义务也有着明显的区别。

三、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分类(一)基本权利义务、普通权利义务(二)绝对权利义务、相对权利义务事例3—2某甲有一架500万像素的“索尼”数码照相机。

其同事某乙因到外地旅游,借用该相机。

但因途中保管不善,相机遭损毁。

归来时,某乙购买一架300万像素“加能”数码相机作为赔偿,甲不允,遂至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其所借出的相同型号的相机。

法院审理后对此予以支持。

在这个事例中,“索尼”相机归某甲所有,表明某甲对此具有所有权,也是“对世权利”。

在没有出借之前,某甲对该相机的权利所针对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

某甲有权要求除自己之外的所有人都履行不侵害这一所有权的义务(某乙当然也负有这一义务)。

然而,某甲的照相机被某乙损毁,某甲便拥有了向某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某乙则有义务赔偿某甲的损失。

这种权利所针对的义务人只能是某乙,因此属于“对人义务”。

(三)第一性权利义务、第二性权利义务(四)个体权利义务、集体权利义务、国家权利义务、人类权利义务第三节责任一、责任的概念责任的内涵具有复杂性和多层次性。

责任与义务这两个概念之间具有相当的包容性:有的时候二者的含义相同,有时,责任指的是一种特殊的义务:即,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应负的义务或者一种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不利后果的义务。

二、法律责任的概念对法律责任一词,法学界也有不同的认识。

其中,代表性的观点有以下几种:1.义务说。

2.不利后果说。

3.责任能力说或心理状态说。

以上关于法律责任的界定既有合理之处,但也都有一定的不足。

首先,以上三种类型的定义都类似于“责任”的第3种含义(即消极责任的含义),只不过其着眼点各有不同而已:“义务说”从行为状态的角度来界定法律责任,“不利后果说”从行为人所承受的结果的角度来界定法律责任,“责任能力说或心理状态说”则从行为人的主观状况着手界定法律责任。

它们都忽略了法律责任一词也可能具有积极的含义。

如“担保责任”、“举证责任”以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都属于积极责任。

其次,以上法律责任的定义忽略了无过错责任等特殊法律责任的存在。

所谓无过错责任是指,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法定的行为或发生了法定的危害后果,行为人都要依法承担责任。

这一法律责任的存在意义,不是对不法行为的制裁,不是对行为人主观状态的谴责,也不是因不履行第一性义务的行为而追加的第二性义务,而是对一些“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

请看下例:事例3—3台湾地区某航空公司的飞机因突然发生的恶劣天气而失事。

后来,该航空公司对旅客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台湾地区民用航空法第89条的规定:“航空器失事致人死亡,或毁损他人财物时,不论故意或过失,航空器所有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其因不可抗力所生之损害,亦应负责。

自航空器上落下或投下物品,致生损害时,亦同。

”民用航空器在正常经营中因意外事件或者不可抗力而导致的损害,并非航空器所有人的过错所致,而只是一个不幸的事件。

航空器所有人并没有从事不法行为,也没有不履行法定义务。

法律之所以要求航空器所有人对这种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其目的在于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不至于因为难以预见的不幸事件而受到损害。

另外,为了不妨害航空器的正常经营,这一损害赔偿责任还可以通过商品服务的价格机能及保险制度予以分散。

总之,这一损害赔偿责任就是典型的无过错责任。

为了弥补上述定义的不足,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法律责任:广义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狭义上的法律责任是由特定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

这里所说的特定事实指的是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应当承担责任的行为。

由于广义上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下面本文将仅就狭义上的法律责任进行讨论。

三、法律责任的种类如果以引起责任的行为性质为标准,我们可以将法律责任划分为:(一)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指责任人因其犯罪行为所必须承受的,由司法机关代表国家所确定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二)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责任人由于违反民事法律、违约或者由于民法的规定而应承担的一种法律责任。

(三)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违宪责任。

违宪责任是指由于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某种法律和法规、规章,或者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公民从事的与宪法规定相抵触的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国家赔偿责任。

国家赔偿责任是指国家对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行使公共权力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权利与合法利益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四、归责与免责(一)归责的基本原则归责,即法律责任的归结,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或国家授权的机关依法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判断和确认的活动。

在我国,归结法律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第一,责任合法原则。

事例3—4某市政府在一次工作检查中发现两起行政行为存在问题:该市技术监督局在查办一起产品质量案件过程中,将有关当事人扣押了48小时;该市交通管理部门在一起交通事故的处理中,超过法定的时限进行责任认定,同时还强令一方当事人赔偿另一方当事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以上事例中发生的情况都违反了责任合法原则的要求。

根据我国的《行政处罚法》,技术监督局无权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管理部门在责任认定过程中有时限上的要求,交通管理部门不能违背这一法律程序的规定;另外,交通管理部门只有权进行责任认定,并没有权利决定与事故有关的损害赔偿问题。

第二,公正原则。

在追究法律责任方面,公正原则的要求表现为:(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对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必须同样地追究法律责任,不允许有不受法律约束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殊公民。

(2)责任的种类、性质、轻重与违法行为或造成的损害相均衡。

(3)公正要求综合考虑使行为人承担责任的多种因素,作到合理地区别对待。

(4)公正要求在追究法律责任时依据法律程序追究法律责任,非依法律程序,不得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效益原则。

效益原则是指在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时,应当进行成本收益分析,讲求法律责任的效益。

第四,责任自负原则。

责任自负原则的要求是:在一般情况下,法律责任的主体只能是做出了会导致法律责任行为的行为人本人。

(二)免责免责,也称法律责任的免除,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

从我国的法律规定和法律实践看,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免责形式:第一、时效免责。

第二、不诉免责。

第三、自首、立功免责。

第四、补救免责。

第五、人道主义免责。

本章小结: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基本范畴。

法律权利是指在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的行为自由与行为控制。

法律义务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义务主体依法所应承受的行为约束。

它们两者处于对立统一关系之中。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分为:基本权利义务、普通权利义务;绝对权利义务、相对权利义务;第一性权利义务、第二性权利义务;个体权利义务、集体权利义务、国家权利义务、人类权利义务。

责任的内涵具有复杂性和多层次性。

广义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狭义上的法律责任是由特定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