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社会契约视阈下的现代政治合法性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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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的当代解读

社会契约论的当代解读

社会契约论的当代解读社会契约论是政治哲学中的重要理论之一,它探讨了人们为了共同利益而建立社会组织的原因和方式。

社会契约论的核心思想是,人们通过自愿达成的契约来建立政府和社会秩序,以保障个人的权利和利益。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社会契约论也需要进行当代解读,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和挑战。

一、社会契约论的基本原理社会契约论最早由英国哲学家洛克、卢梭等人提出,他们认为人们在自然状态下享有自由和平等的权利,但为了保护这些权利,人们需要通过契约建立政府和社会秩序。

社会契约的基本原理包括以下几点: 1. 自由和平等:社会契约论认为,每个人都有天赋的自由和平等权利,没有人天生具有统治他人的权力。

人们通过契约自愿放弃一部分自由,以换取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保障。

2. 政府的合法性:社会契约论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其目的是保护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如果政府滥用权力或违背契约,人民有权利推翻政府。

3. 社会秩序的建立:社会契约论认为,通过契约建立政府和社会秩序,可以保护人们的生命、财产和自由。

政府的职责是制定公正的法律和规则,维护社会的正义和秩序。

二、社会契约论的当代挑战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社会契约论也面临着一些当代挑战。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挑战:1. 多元化社会:现代社会的特点之一是多元化,人们具有不同的文化、宗教和价值观。

社会契约论如何在多元化社会中保障每个人的权利和利益,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2. 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的平衡:社会契约论强调个人的权利和利益,但在现实社会中,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往往与公共利益存在冲突。

如何平衡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

3. 社会不平等:现代社会存在着严重的社会不平等问题,贫富差距日益扩大。

社会契约论如何解决社会不平等问题,保障每个人的平等权利,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社会契约论的当代解读为了应对当代社会的挑战,社会契约论需要进行当代解读。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摘要】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概念,强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应当拥有决定自己政治命运的权力。

他认为,人民主权的基础是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共同创立政府,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

人民主权的实现方式是通过选举产生代表,代表为人民行使政治权力。

人民主权也存在局限性,如人民内部的权力分配不均导致少数人控制多数人等问题。

对人民主权的评价是复杂的,一方面它体现了民主政治的理念,但另一方面在实践中也存在挑战和局限。

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为民主政治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但同时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关键词】卢梭、《社会契约论》、人民主权、引言、社会契约的提出、人民主权的基础、人民主权的实现方式、人民主权的局限性、对人民主权的评价、总结1. 引言1.1 导言卢梭《社会契约论》是一部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政治哲学著作,探讨了人民主权的概念与实践。

在这部著作中,卢梭试图回答一个关键问题:人民如何能够在政治社会中保持自由和平等。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多个角度对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进行浅析。

我们将解析社会契约的提出,了解这一概念在卢梭思想中的起源和意义。

接着,我们将探讨人民主权的基础,揭示卢梭认为人民主权的根源是什么。

然后,我们将讨论人民主权的实现方式,分析卢梭如何认为人民应当行使他们的主权。

随后,我们将思考人民主权的局限性,探讨卢梭对这一概念的批判与反思。

我们将对人民主权进行评价,总结卢梭对人民主权的看法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探讨,我们将更深入地理解卢梭对人民主权的思考,为我们理解当今政治社会中的人民主权提供重要参考和启示。

2. 正文2.1 社会契约的提出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首次提出了社会契约的概念。

他认为,人类生活在自然状态下存在着不平等和冲突,为了维护个人权利和保障社会秩序,人们需要通过社会契约来建立一个有组织的社会和政府。

社会契约的提出主要是为了解决个人自然状态下的不安全和不稳定。

卢梭的政治哲学思想与现代政治实践

卢梭的政治哲学思想与现代政治实践

卢梭的政治哲学思想与现代政治实践在众多政治哲学家中,卢梭的政治哲学思想充满了诗意和梦想,他的思想具有启发意义,对于现代政治实践也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

本文将分析卢梭的政治哲学思想与其在现代政治实践中的应用。

一、卢梭的政治哲学思想卢梭的政治哲学思想主要体现在其著作《社会契约论》中。

在该书中,卢梭明确指出,人类的自由和平等是天赋的权利,政府只是人民为了保障这些权利而设立的机构。

其次,卢梭认为人民应该参与政治决策。

他主张直接民主制,即每个人都应该有平等的权利参与政治,与此同时,政府也应该尽可能地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反馈。

此外,卢梭还主张政府应该尊重人民的权利,同时尽可能地保护人民的自由和平等。

政府的权利只有建立在人民的基础上,才能得到合法的认可。

二、卢梭的政治哲学思想在现代政治实践中的应用卢梭的政治哲学思想虽然已经有了几百年的历史,但其在现代政治实践中的应用仍然具有启发意义。

首先,在现代民主国家中,卢梭的主张被广泛应用。

很多国家都实现了普选制度,使每个公民都有平等的权利参与政治。

政府也越来越注重听取人民的意见和反馈,从而更好地服务于人民。

其次,卢梭的政治哲学思想也为现代政治体制的完善提供了启示。

卢梭提出的直接民主制度为政治参与提供了更多的自由空间,同时也有效地制衡了政府的权力。

在简化政府机构、减少官僚主义、推行政府透明化等方面,政府也在积极使用现代技术手段,更好地实施卢梭提出的政治理念。

此外,在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中,卢梭的政治哲学思想也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他认为,社会财富的分配应该合理公正,贫富差距不应该过大。

在现代社会,政府也在向着更公平合理的税收政策、减轻弱势群体负担、加大对强势群体监管等方面推进,也在实现着卢梭的思想。

三、结语卢梭的政治哲学思想充满了启发性,为现代政治实践提供了经验和借鉴。

从卢梭的政治理念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对人类自由和平等的优雅演绎,以及对直接参与民主制度的高度关注。

在现代政治实践中,政府应该尽可能地给予民众充分的参与权利,同时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更好地实现政府与人民的互动。

卢梭社会契约论对现代政治合法性的探究

卢梭社会契约论对现代政治合法性的探究

卢梭社会契约论对现代政治合法性的探究【摘要】卢梭社会契约论是18世纪法国哲学家卢梭提出的一种政治哲学理论,强调个体自由和平等的重要性。

本文首先概述了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核心理念,探讨其与现代政治理论的联系。

随后分析了该理论的意义和影响,并对其进行了批评与反驳。

最后探讨了卢梭社会契约论在现代政治合法性的应用,总结了其对现代政治的启示,并展望了未来研究的方向。

通过对卢梭社会契约论的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现代政治体系的合法性基础,为政治决策提供理论指导。

【关键词】关键词:卢梭社会契约论,现代政治合法性,核心理念,联系,意义,影响,批评, 反驳, 应用, 结论总结, 展望未来研究, 启示。

1. 引言1.1 卢梭社会契约论概述卢梭社会契约论是18世纪法国哲学家卢梭在其著作《社会契约论》中提出的一种政治哲学理论。

该理论主张人们在自然状态下具有平等、自由和独立的权利,但为了互相保护、维护秩序和享受更多权利,他们必须自愿放弃一部分个人权利,通过签订契约来建立政府权威和社会秩序。

卢梭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来源于人们的自愿同意,而政府的权力应该是为了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存在的。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对后世的政治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成为现代政治哲学的重要基石之一。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核心理念、与现代政治理论的联系、意义和影响,以及在现代政治合法性中的应用和可能的批评与反驳。

2. 正文2.1 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核心理念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核心理念是建立在对人类本性和社会秩序的深刻思考之上的。

卢梭认为,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是自由平等的,但由于私有财产的出现导致了不平等和社会矛盾的产生。

为了摆脱这种不平等和冲突,人们通过社会契约达成共识,建立起了一个合法的政治体系。

这个政治体系必须以人民的意志为基础,实现人民的统治,维护人民的利益。

卢梭强调人民的主权和民主参与,倡导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必须来自人民的授权。

在卢梭看来,政府的合法性源于人民的共同意志,而政府的权力应当受到限制,以保障人民的自由和利益。

社会契约与政治合法性

社会契约与政治合法性

社会契约与政治合法性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契约是政治合法性的基石。

社会契约理论是由18世纪启蒙思想家如洛克、卢梭等提出的,他们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人民的意愿和同意之上的。

社会契约理论强调政府应该受到人民的授权,任何政府的存在和权力都需要得到人民的合法认可。

本文将论述社会契约对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性,并探讨社会契约在现代社会中的适用性与挑战。

首先,社会契约理论强调政府和人民之间的互动与合作,从而确保政治合法性的基础。

按照社会契约理论,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人民在授权的同时也要求政府保障他们的利益和权益。

这种人民与政府的互动关系使得政府行使权力时必须考虑到人民的利益和意愿,从而保证政府的合法性。

政府的合法性是通过社会契约来确立的,人民通过社会契约将一部分自由和权力交给政府,而政府则负责保护人民的权益和利益。

因此,社会契约是政治合法性的基石。

其次,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契约的适用性面临着一些挑战。

一方面,由于现代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人民对于政府的期望各不相同。

社会契约理论认为政府应该代表人民的利益,但在现代社会中,人民的利益千差万别,不同的群体对政府的要求也不尽相同。

这种多元化的利益格局使得社会契约的应用变得复杂,政府需要平衡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才能确保政治合法性。

另一方面,社会契约理论假设人民是理性和自主的,能够在公正和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契约。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人民的理性和自主并非绝对,也存在面临压力和诱惑时偏离契约原则的情况。

这对于确立政治合法性和维护社会契约的有效性提出了一定的挑战。

如何在现代社会中维护社会契约和确保政治合法性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首先,政府应该建立公正和透明的机制,确保各种利益群体的声音得到平等的代表和关注。

政府需要开展广泛的民意调查和听取各方意见,以确保政府的决策和行为符合人民的利益。

其次,教育和公民参与的重要性也是不可忽视的。

公民通过教育可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以及政府职能和责任,从而更好地参与社会和政治事务。

社会契约论与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哲学探讨

社会契约论与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哲学探讨

社会契约论与政治权力合法性的哲学探讨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社会契约论作为一种哲学思想,试图解答政治权力何以合法的问题。

本文将对社会契约论与政治权力合法性展开深入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是指人们通过一种自愿的、互利的协议来建立政治组织和政府的理论。

根据社会契约论,人们在原始状态下是自由而平等的个体,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他们自愿放弃一部分自由,将权力交给政府,以换取更大的保障和利益。

社会契约论的核心思想是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来自于人们的自愿和共识。

政府的权力只有在人们自愿接受并遵守的情况下才是合法的。

这种合法性是通过人们之间的协议和共识建立起来的,而不是通过强制或暴力实施的。

因此,政府的合法性是建立在人们的自愿和共识基础上的。

然而,社会契约论也面临着一些批评和挑战。

首先,有人认为社会契约论过于理想化,忽略了现实社会中的不平等和利益冲突。

在现实社会中,人们的权利和利益并不总是一致的,很难达成真正的共识。

其次,社会契约论无法解释政府如何获得合法性,特别是对于那些没有经过明确契约的政府。

最后,社会契约论也无法解释政府如何行使权力,以及人们对政府的义务和责任。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一些哲学家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和理论。

例如,约翰·洛克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政府只有在保护人民的权利和利益时才是合法的。

而托马斯·霍布斯则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们对于社会秩序和安全的需求,政府的权力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而存在的。

除了社会契约论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理论也对政治权力的合法性进行了探讨。

例如,功利主义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其对于人民福祉的贡献和效用。

而权利理论则认为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其对于个体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总之,社会契约论是一种重要的哲学思想,试图解答政治权力合法性的问题。

虽然社会契约论面临着一些批评和挑战,但它仍然为我们理解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思考框架。

社会契约论与政治权力的合法性

社会契约论与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在人类历史的演进中,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一直是一个重要的议题。

不同的政治思想家对此有着各自的见解和观点。

其中,社会契约论被视为一种尝试解决政治权力合法性问题的重要理论框架。

本文将探讨社会契约论的核心思想以及其与政治权力的合法性的关系。

社会契约论起源于18世纪的欧洲启蒙时代,而最具代表性的社会契约论者则是约翰·洛克和让-雅克·卢梭。

洛克认为政治权力应该是基于人民的自由意愿和共同利益来建立的,而非凭空产生或天赋的。

在《论政府》一书中,洛克提出了社会契约的概念,即人民自愿放弃一部分个人自由和权利,与政府建立契约,以换取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维护。

这种契约确保了政府的合法性,并对其权力的范围和限制提出了要求。

而卢梭则在《社会契约论》中强调了平等原则的重要性。

他认为政府的合法性要基于人民之间的平等关系,政治权力是为了保护弱者免受强者的压迫和剥削。

在卢梭看来,人民应该通过集体的意愿来决定政府的建立和运作方式,以确保公共权力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然而,社会契约论并非没有争议。

一些批评者指出,社会契约论的基础是假设人民具有普遍的理性和合作精神。

然而,在现实中,人们的自私和利益冲突可能会使得社会契约难以实现。

此外,社会契约论仍然面临着如何界定人民意志和社会共同利益的问题。

这些批评不可忽视,但社会契约论仍然为我们解决政治权力合法性问题提供了有益的思考路径。

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是一个多维度的问题,除了社会契约论外,还可以从其他角度进行探讨。

例如,权力的合法性可能基于传统、宗教信仰或经济利益等因素。

在不同的社会和文化背景中,合法性的判断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然而,无论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基于何种原则,确保政府合法性的必然要求是政府行使权力的公正性和民众的认可。

政治权力的合法性不仅仅是理论上的讨论,它对于一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

合法的政府能够获得民众的支持和信任,从而更好地实施政策和管理社会事务。

卢梭社会契约论对现代政治合法性的探究


关于 “ 政治合法性”这一概念 ,学 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进 行 了深 入研究 ,仁者见 仁 ,智者见 智 。“ 合法性 ” 即指 正 当 性 或正统性 。我们应 当区分法律意义上 的合 法性 和政治意义 上的合法性 。法律 意义上的合法性是指某一 机关制定的法律 是 否符合程序 ; 而政 治意义上 的合法性是指 法律能不能为人 们 所认可接受 ,并加 以执行 。 ” 卢梭 《 社会契约论 》中的政 治合法性 : 卢梭 以 “ 人是生 而 自由的,但却无 时不在枷锁之 中。 自以为是其他一切主人 的人 , 反 而 比其 他 一 切 人 更 是 奴 隶 。这 种 变 化 是 怎 样 形 成 的 ?
对我 国在 新时期解决政治合法性的相 关问题具有 重要 意义。
【 关键词 】 卢梭 ; 社会 契约论 ; 政 治合法性
卢 梭 (法 语 : J e a n — J a c q u e s R o u s s e a u) ,1 7 1 2年 6月 2 8 日出生于瑞士 日内瓦 ,法 国伟 大的启蒙思想家 、哲学 家 、教 育 家 、文 学家 ,是 1 8世纪 法 国大革命 的思想先 驱 ,杰 出的 民主政论家和浪漫 主义文学流派的开创者 ,启蒙 运动最卓越
青年与社会
2 0 1 4 年9 月中 第2 6 期总第5 7 2 期
卢梭社会 契约论 对现代 政治合法性的探究

( 云南大学

徐 旭 博
6 5 0 5 0 0 )
公共管理学 院,云 南 昆明
【 摘 要】 卢梭在政 治哲学 史上是 最早明确地提 出合法性概念 的思想 家,文章 主要从 卢梭 的 《 社会 契约论 》出发 分析 其 政 治合 法问题 ,其 实就是政 治权 力获得认 同的 问题 。其 中关 于 “ 公 意”的 阐释 ,与现代社会 的政 治合法性有 着密切 的联 系,

卢梭政治合法性思想评析

卢梭(Jean-JacquesRousseau,1712-1778)是法国启蒙运动时期著名的政治学家、哲学家和文学家。

在政治哲学史上,卢梭最早明确地提出合法性概念,并对合法性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究。

卢梭的政治合法性思想极富开创性,也颇具争议性。

卢梭认为,主权者必须为公意所指导,公意是政治合法性的基石。

人民本身就是主权者,且主权不可转让、不可分割,然而,他同时赋予主权者以绝对权力。

一、政治合法性的内涵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的开篇就直截了当地表达了对政治合法性问题的高度关注:“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这种变化是怎样形成的?我不清楚,是什么才使这种变化成为合法?我自信能回答这个问题。

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利。

然而这项权利决不是出于自然,而是建立在约定之上,问题在于懂得这些约定是什么。

”[1](p8)这里所使用的“合法”一词,并非仅指“合乎法律的规定”,而是被赋予了多重含义,其中既有道德的层面,又有制度的层面;既有事实的层面,又有价值的层面。

在卢梭的著作中,始终没有对政治合法性进行明确的界定,但在他对相关问题的阐释中,我们能管窥其政治合法性概念的基本内涵。

首先,统治者获得政治合法性的前提是缔结并遵守社会契约。

社会契约的订立才使得国家的建立成为现实,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建构成为可能。

通过社会契约,搭建起了连接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桥梁。

因为,人们缔约时,每个人向全体奉献出了自身及其一切权利,并没有向任何人奉献出自身利益。

通过社会契约建立的国家是全体利益的代表,人们通过它以更大的力量保全了自己的所有,人们服从集体就是服从自己。

国家唯有真正代表并不断促进公共利益才能得到维护和强化。

①因此,公共权力合法性的获得以缔结社会契约为前提,公共权力合法性的维系以遵守社会契约为基础。

其次,合法的权力与强力有着根本区别。

“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

[1](p13-14)人们对强力的屈服,只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行为,而并不是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屈从于强力最多不过是一种明智的行为而已。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社会契约论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代表作之一,是一部探讨政治哲学的经典著作。

通过阅读这部著作,我深刻体会到了人类社会组织的本质和政治权力的合法性问题。

以下将从五个方面展开对《社会契约论》的读后感。

一、政治权力的合法性1.1 卢梭认为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应当建立在人民的共同意志之上,即人民自愿放弃一部分自由来换取社会秩序和安全。

1.2 这种社会契约的形成是基于人类天性中的自利和自私的一面,但也体现了人类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追求。

1.3 通过社会契约,政府获得了统治的合法性,同时也对人民有责任保障人民的权利和福祉。

二、政府的职责2.1 卢梭认为政府的最主要职责是保障人民的自由和财产权,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2.2 政府的权力应该是有限的,不应该侵犯人民的基本权利,否则人民有权反抗不当的政府。

2.3 政府应该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听取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实现民主和平等。

三、社会秩序的建立3.1 社会契约的形成是为了建立一个有序的社会,保障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

3.2 社会秩序的建立需要政府的有效管理和法律的规范,同时也需要人民的自觉遵守和合作。

3.3 社会秩序的维护需要政府和人民的共同努力,只有共同契约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四、个体与集体的关系4.1 个体和集体之间存在一种互相依存的关系,个体的权利和责任是建立在集体利益之上的。

4.2 个体应该在社会契约的框架下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也要为社会的利益和发展做出贡献。

4.3 社会契约的实现需要个体和集体之间的平衡和协调,只有个体和集体相互尊重和支持才能实现社会的共同繁荣。

五、对社会契约的思考5.1 通过阅读《社会契约论》,我深刻认识到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政府的职责,以及个体与集体之间的关系。

5.2 社会契约的理念是人类社会组织的基础,是实现公正和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5.3 我们应该认真思考社会契约的意义和价值,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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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合法性论述 , 为现代研 究政治合法性 奠定 了最早 的理论基
础。


卢梭《 社会契约论 中的政治合法性
卢梭 以“ 人是生而 自由的, 但却 无时不在枷锁之 中。自以为
唯有它才是使社会规约成其 为合 法的条件” 。由此可见, 人民的 公意是共同体统治合 法性 的基 础 , 人 民才能决定 由谁 来统 唯有
内蒙古农 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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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联 系, 对我 国在 新时期解决政治合法性 的相 关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 卢梭 ; 社会 契约论 ; 公意 ; 型期 ; 转 政治合 II 法} 生 中图分 类号 : 5 5 2 B 6.6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9 4 5 (0 0 0 一O 1 一O 10 - 48 2 1 )2 3 3 2
卢 社 契 视 下 现 政 合 性 究 梭 会 约 阈 的 代 治 法 探
● 周俊森
( 福建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福建 福 州 3 0 0 ) 50 7

要: 卢梭的《 社会 契约论 》 书涉及政 治学的诸 多领域 , 中关 于“ 一 其 公意” 阐释 , 的 与现代社 会 的政 治合 法性有着 密切
卢梭主张要达到人们平等、 自由生 活的社会秩序 , 就必须 以订立 契约的方式来实现。“ 每个结合 者及其 自身的一切权 利全部都 转让给整个的集 体,强调 为 了平等 的 目的 , 订契约 的双方应 ” 签 该毫无保 留地让渡 自身的全部权利 , 因为“ 每个人既然是向全体 奉献 出 自己, 他并 没有 向任何 人奉献 出 自己” 这样的一份 社会 , 契约“ 得到了自己所丧 失的一切东 西的等 价物以及更 大的力量 来保全 自己的所有 。换言之 , ” 由人们让 渡全部权利 而得 以建 立
哈贝马斯 ( lm ̄ ,ugn 在《 Ha m a J re) 交往 与社会进化 》 s 中认为 ,
种结合的形式 , 使它能 以全 部共 同的力量来卫护 和保障每一结 合者的人身和财富 , 由于这一结合 而使每一个 与全体联合 并且 的个人又只不过是服从 自己本人 , 且仍像 以往一样 自由。 2 并 ”] [
社会秩序已经遭到破坏 , 卢梭认 为, 人们应 该致力于 “ 寻找 出一
二、 政治合法性的现代阐释
白 卢梭提出共 同体对公 民统治的权威性源于“ 公意” 的主张 始, 有关统治者 的政 治统治 的权威性及公 民对统治者政治统 治
的 自愿接受性问题 , 即政治合法性成为 了学者们讨论 的焦点 , 就 政治合法性 , 同的学者提出了各异的理论 主张 。 不
“ 合法性意味着某种 政治秩序 被认可 的价值”[ 政治合 法性是 。] 4 以政治秩序被民众 认可为 基础 , 只有 当民众 t愿服从某一政治 l
统治 , 该政权才能稳 固。李普 塞特 则指出 ,政治合法性 是政治 “ 系统使人 民产生和坚持现存 政治 制度是社 会的最适宜制度之信 仰 的能力”[从政治制 度能否对公 民产生作 用的角度 , ,] 5 回答 了
社会契约论主要论述 的是 国家 的起源、 政治 权威 的形成 以 及政治统治的合法性等 问题 , 该理论从 古代 的建 立到近代 的繁 荣, 再到现代 的沿袭与超越 , 经历 了一个发展 、 丰富的漫长过程 。 值得注意的是 , 卢梭在书 中力主“ 公意” 的重要 性, 从理论上 明确
表述 , 则是公意。“ 我们每个人都 以 自身及其 全部的力量共 同置
治他们 , 至此 , 卢梭从理论 上明确 提 出合法性 论述 , 为现代研 究
政治合法性奠定 了最早 的理论基础 一切人 更是奴隶 。这种 变化 反而
是怎样形成的?我不清 楚 , 是什 么使这种变 化成为合 法 的?我 自信能够答这个 问题 。[ 向人们展示 了人类 生存 的状况 , ”1 ] 凸显 了卢梭对 由人类 纷繁 的个体 行为所 组成 的人 类社会 秩序 的思 考。在卢梭看来 , 每一个体 人都是平 等的 , 自由 的, 是既往 的 但
政治合法性为何的问题 。亨廷顿 ( ni tn Smul ) Hu t go ,a e P 在探讨 n 政治合法性内涵时 , 强调“ 合法性是政治分析家 门尽量避免使用
的不易把握的概 念。然 而 , 它对 于理解威 权政权在二十世 纪后
的共 同体 , 以有权来 约束人们的行为 , 到维 护人们 平等的 之所 达
目的, 最主要 的前提条件是人们 自愿的权利让渡 , 并在 心理 上承 认 了共同体 的合法性 , 从而拥有服从共 同体的义务 。 可以这么说 , 卢梭所设 计的共 同体是建立 在契约 的签 订方 达成共识的基础之上 , 而这里的共识 , 卢梭在《 会契约论 》 社 中的
期所面临的问题却必不可少 ”“ , 对统治者 而言, 合法性意味着统 治 的权利 , 对被统治者来说 则表现为服从 的义务 ”[ 可见, ,] 6 亨廷
于公意的指导之下 , 我们在共 同体 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 并且 全体不可分割 的一部 分。[“ ”]既然任何 人对于 自己的同类都没 3 有任何天然的权威 , 既然强力并不能产生任何权利 , 于是便只剩
下来约定可以成为人 间一切 合法权 威 的基础” “ ,任何 人拒不服 从公意的, 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 。这恰好就是说 , 人们要迫 使他 自由; 因为这就是一个 公 民都有 祖 国从而保证他 免于一切 人身依附的条件 , 这就是造成政治机器灵活运转的条件 , 并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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