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社会契约论的主要内容

合集下载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

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摘要】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概念,强调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应当拥有决定自己政治命运的权力。

他认为,人民主权的基础是人们通过社会契约共同创立政府,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授权。

人民主权的实现方式是通过选举产生代表,代表为人民行使政治权力。

人民主权也存在局限性,如人民内部的权力分配不均导致少数人控制多数人等问题。

对人民主权的评价是复杂的,一方面它体现了民主政治的理念,但另一方面在实践中也存在挑战和局限。

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为民主政治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但同时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关键词】卢梭、《社会契约论》、人民主权、引言、社会契约的提出、人民主权的基础、人民主权的实现方式、人民主权的局限性、对人民主权的评价、总结1. 引言1.1 导言卢梭《社会契约论》是一部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政治哲学著作,探讨了人民主权的概念与实践。

在这部著作中,卢梭试图回答一个关键问题:人民如何能够在政治社会中保持自由和平等。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从多个角度对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进行浅析。

我们将解析社会契约的提出,了解这一概念在卢梭思想中的起源和意义。

接着,我们将探讨人民主权的基础,揭示卢梭认为人民主权的根源是什么。

然后,我们将讨论人民主权的实现方式,分析卢梭如何认为人民应当行使他们的主权。

随后,我们将思考人民主权的局限性,探讨卢梭对这一概念的批判与反思。

我们将对人民主权进行评价,总结卢梭对人民主权的看法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探讨,我们将更深入地理解卢梭对人民主权的思考,为我们理解当今政治社会中的人民主权提供重要参考和启示。

2. 正文2.1 社会契约的提出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首次提出了社会契约的概念。

他认为,人类生活在自然状态下存在着不平等和冲突,为了维护个人权利和保障社会秩序,人们需要通过社会契约来建立一个有组织的社会和政府。

社会契约的提出主要是为了解决个人自然状态下的不安全和不稳定。

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doc

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doc

论卢梭的社会契约论(1) -内容概要:本文主要讨论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因素以及其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社会契约论、公意、家庭起源论、暴力起源论让雅克卢梭(1712-1778)是18世纪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古典自然法学派中最激进的民主主义者。

他的法律思想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他信奉天赋人权说,认为人类最初处于“自然状态”时人人是自由平等的,这是天赋的权利,只有私有财产的确立才导致不平等的产生。

作为他的著作之一的《社会契约论》发表于1962年,是卢梭政治法律思想的比较全面的概括。

在本书中,卢梭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国家政治理论得到充分的论证。

以下本文将就此展开讨论。

社会契约论的几个因素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卢梭反驳了国家起源的两种理论:一是家庭起源理论;二是暴力起源理论。

卢梭认为,家庭是最原始的、最自然的社会,在家庭中以父亲与子女的爱为基础。

但在国家中,首领对人民没有这种爱,有的只是发号施令。

可见,国家与家庭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因此他们之间也不可能有什么因袭关系。

至于暴力论或者战争论。

卢梭说,战争总是要基于一定利益目的之上的,但在自然状态下,谁也没有什么固定的财产,所以私人间的战争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

这就证明,硬说国家产生于强者的暴力和私人战争的观点是毫无根据的。

同时,他也阐述了自己的国家理论,并且阐述了相关的因素。

1.前提之假设(1)天赋人权卢梭认为“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

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存在着原始社会。

“一切社会之中最古老而又唯一自然的社会,就是家庭。

而孩子也只有在需要父亲养育的时候,才依附于父亲。

这种需要一旦停止,自然的联系也就解体。

孩子们解除了他们对于父亲应有的服从,父亲解除了他们对于孩子应有的照顾以后,双方就都同等地恢复了独立状态。

”从这种人性的角度出发,卢梭认为我们未尝不可以将家庭当作政治社会的原始模型,将父子关系比作原始社会中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不过重要的是,“人们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会转让自己的自由的”。

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
世上主要存在着三种政府形式:民主制,即由全体或大部分 人民治理;贵族制,由少数人所治理;国君制,由一人治 理。
第一卷(2)
约定是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这个论断,根据格劳修斯的理 论,是人民转让自身自由的权利。转让就是奉送或者出卖。但 一个使自己作另一个人的奴隶的人并不是奉送自己,他是出卖 自己,是为着自己的生活。一个人无偿地奉送自己,是荒谬的 和不可思议的。这样一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即使一个 人可以转让自己,他也不能转让自己的孩子,孩子们生来是自 由的;他们的自由属于他们自己,其他人都无权加以处置。格 老秀斯为了替奴隶制度开脱,鼓吹征服者有权屠杀被征服者、 或夺取其自由而赦免其生命。
但战争不是人与人的一种关系,而是国与国的一种关系;战 争的目的既是摧毁敌国,人们就有权杀死对方的保卫者,只要 他们手里有武器;可是一旦他们放下武器投降,不再是敌人或 者敌人的工具时,他们就又成为单纯的个人,而别人对他们也 就不再有生杀之权。无人有权奴役他人,奴隶制和权利,这两 个名词是互相矛盾的。
第一卷(3)Biblioteka 1762年第一次出版的《社会契约论》
主要观点一
卢梭相信,一个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政府之间 的契约关系。与约翰·洛克一样,卢梭认为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 治者的认可。卢梭声称,一个完美的社会是为人民的“公共意志” (公意)所控制的,虽然他没有定义如何达成这个目标,但他建 议由公民团体组成的代议机构作为立法者,通过讨论来产生公共 意志。 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表述是探究是否存在合法的政治权威,“人是 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他所说的政治权威在我 们的自然状态中并不存在,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社会契约。在社会 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在参与政治 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 体,人类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

卢梭社会契约论的主要内容

卢梭社会契约论的主要内容

卢梭社会契约论的主要内容路易·阿尔·卢梭(1588-1679),法国哲学家、社会理论家、政治思想家,是新启蒙思想的开创者,也是现代西方社会契约论的创始人。

他的代表作《社会契约论》,是西方思想史上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著作,在影响宪政政治形式、建立现代政府体制和实现社会公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社会契约论”是卢梭在法国启蒙运动中所提出的一种政治思想,主要指的是人类之间的联系,指的是由个体自愿组成的社会关系,也就是所谓的“契约”,即社会结构由个体自愿组成,而不是由上帝或自然规律授予。

卢梭把社会契约论放在他的哲学思想体系中,把它看作是人类自由和尊严的基础。

他认为,人类有自由意志,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而自由行使,所以人们可以自由订立契约,自愿组成社会。

契约论的核心思想是“自由”。

这种自由不是和谐,也不是无权利,而是指人们在自由的基础上自由行使权利,而不受任何束缚和约束。

卢梭把这种自由抽象为“自由之约”,即人们自愿组成的社会关系。

卢梭认为,契约论的实质是社会关系的自由构建,而不是上帝或自然规律制定的规则。

他认为,社会是由个体自愿而组成的,而不是由某一种权威强加的,这种自由的社会关系是一种自由的联系,而不是一种强制性的约束。

卢梭基于“自由之约”的观点,提出了政府机构的建立,把政府机构看作是社会组织的一种,它是社会的一种组织形式,是由个体自愿组成的,也是为了实现社会公正而建立的。

因此,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西方思想史上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著作,它影响了宪政政治形式、建立现代政府体制和实现社会公正,它是政治自由权利论和社会责任论的基础。

它也为后来发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和民主政治提供了理论基础。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观点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观点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观点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是他对社会和政治哲学的重要贡献之一,主要观点如下:
1. 自然状态与社会合约: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生活在孤立和无组织的状态中,具有平等和自由的本性。

然而,由于自然状态下存在竞争、不确定性和不公正等问题,人们开始考虑通过社会合约来创造社会秩序和政府。

2. 社会合约的意义和目的:卢梭认为,社会合约是为了建立一个公正和自由的社会。

人们自愿放弃了一部分个人自由和权力,以换取社会和平、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保障。

社会合约旨在保护个人的权利,并将权力归还给人民。

3. 民主的政府形式:卢梭主张建立一种民主的政府形式,即人民主权。

他认为,政府的权力应该来自人民,政府的责任是为人民的利益服务。

他反对专制主义和君主制,主张人民通过普选代表来行使政治权力,并对政府的决策和行为进行监督。

4. 公共意志和普遍利益:卢梭认为,社会合约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公共意志和普遍利益。

公共意志是指那些符合整个社会的
最大利益和正义的决策和政策。

政府的决策应该代表人民的意愿,而不仅仅是少数特权阶级的利益。

5. 社会不平等的根源和解决办法:卢梭认为,社会不平等是由私有财产制度和财富积累引起的。

他主张建立一种自由平等的经济体制,通过适当的红istributive justice(重分配正义)来解决贫富不均的问题。

他提出了共有财产的理念,认为财产应该为整个社会所拥有,以确保人们平等地分享社会资源和财富。

总体来说,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强调人民主权、公共意志和普遍利益的重要性,主张建立一个公正、自由和平等的社会。

他的观点对后来的民主政治和社会正义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卢梭《社会契约论》

卢梭《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让•雅克•卢梭(1712-1778)是18世纪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古典自然法学派中最激进的民主主义者。

他的法律思想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他信奉天赋人权说,认为人类最初处于“自然状态”时人人是自由平等的,这是天赋的权利,只有私有财产的确立才导致不平等的产生。

作为他的著作之一的《社会契约论》发表于1962年,是卢梭政治法律思想的比较全面的概括。

卢梭的巨著《社会契约论》,全书共四卷,四十八章,其中第一卷九章,第二卷十二章,第三卷十八章,第四卷九章。

第一卷在他的确立的基本原理之上,着重研究的是契约论的内容;第二卷主要讨论的是主权论的内容;第三卷则是关于政府形式为主的政府论;第四卷则是从实践的角度对除了巩固国家体制的方法论。

下面就本书的有关问题想谈谈自己的一点观点。

1.假设(1)天赋人权卢梭认为“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

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存在着原始社会。

“一切社会之中最古老而又唯一自然的社会,就是家庭。

而孩子也只有在需要父亲养育的时候,才依附于父亲。

这种需要一旦停止,自然的联系也就解体。

孩子们解除了他们对于父亲应有的服从,父亲解除了他们对于孩子应有的照顾以后,双方就都同等地恢复了独立状态。

”从这种人性的角度出发,卢梭认为我们未尝不可以将家庭当作政治社会的原始模型,将父子关系比作原始社会中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不过重要的是,“人们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会转让自己的自由的”。

(2)绝境卢梭假设“人类曾经达到这样一种境地,当时自然状态中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在阻力上已经超过了每个个人在那种状态中为了自存所能运用的能量。

于是,那种原始状态便不能继续维持,并且如果人类不改变其生存方式,就会消灭。

2.方式:公意与众意公意在卢梭的政治理论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其社会契约论、主权理论和法律理论等都与之密切相关。

尤其是社会契约论,用一句话表达出来即是:“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社会契约论》内容概要:本文主要讨论了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因素以及其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社会契约论、公意、家庭起源论、暴力起源论让·雅克·卢梭(17-1778)是18世纪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古典自然法学派中最激进的民主主义者。

他的法律思想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他信奉天赋****说,认为人类最初处于“自然状态”时人人是自由平等的,这是天赋的权利,只有私有财产的确立才导致不平等的产生。

作为他的着作之一的《社会契约论》发表于1962年,是卢梭政治法律思想的比较全面的概括。

在本书中,卢梭以社会契约为基础的国家政治理论得到充分的论证。

以下本文将就此展开讨论。

社会契约论的几个因素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卢梭反驳了国家起源的两种理论:一是家庭起源理论;二是暴力起源理论。

卢梭认为,家庭是最原始的、最自然的社会,在家庭中以父亲与子女的爱为基础。

但在国家中,首领对人民没有这种爱,有的只是发号施令。

可见,国家与家庭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因此他们之间也不可能有什么因袭关系。

至于暴力论或者战争论。

卢梭说,战争总是要基于一定利益目的之上的,但在自然状态下,谁也没有什么固定的财产,所以私人间的战争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

这就证明,硬说国家产生于强者的暴力和私人战争的观点是毫无根据的。

同时,他也阐述了自己的国家理论,并且阐述了相关的因素。

1.前提之假设(1)天赋****卢梭认为“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

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存在着原始社会。

“一切社会之中最古老而又唯一自然的社会,就是家庭。

而孩子也只有在需要父亲养育的时候,才依附于父亲。

这种需要一旦停止,自然的联系也就解体。

孩子们解除了他们对于父亲应有的服从,父亲解除了他们对于孩子应有的照顾以后,双方就都同等地恢复了独立状态。

”从这种人性的角度出发,卢梭认为我们未尝不可以将家庭当作政治社会的原始模型,将父子关系比作原始社会中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不过重要的是,“人们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会转让自己的自由的”。

读书心得——试析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读书心得——试析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读书心得——试析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社会契约论》是卢梭在法国社会腐败和阶级矛盾尖锐背景下的产物,书中集中体现了他的政治思想。

其主旨是:“人是生而自由与平等的,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如果自由被强力所剥夺,则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民有革命的权利,可以用强力夺回自己的自由;国家的主权在民,而最好的政体应该是民主共和国。

”①据此,卢梭对其政治思想的论证主要围绕三个主题展开:第一,人人平等是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的路径;第二,人民主权神圣不可侵犯;第三,卢梭的政府理论。

三者环环相扣,对法国大革命乃至当今世界的政治发展起着重大影响。

一、“人人平等”是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的路径“人生而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②自由作为一项自然权利,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但当人们进入政治状态后,由于各种冲突而无法保障自己的自由。

因此,人们试图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来维护和恢复这一自然权利。

同时,卢梭认为人们在力量和才智上已经造成了不平等,因而需要通过契约的方式使得每个人在权利方面都是平等的。

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中,人们面对生存障碍难以自存,仅凭单个人的力量已经不能抵抗自然的障碍。

他们深知相互合作产生的力量必定大于单个人的力量,因而为了跨越生存障碍,他们不得不这样做,即“要寻找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维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

”③这就是社会契约要解决的根本问题。

为了契约中每一个结合者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他们必须将自身的所有权利全部转让给集体。

其原因有三,首先,人们同等将自己的一切权利转让,这对所有结合者都是平等的;其次,每个人都毫无保留地转让自己的权利,这将使结合体能够实现最大限度的完满;最后,每个人既向所有人奉献了自己,也并没有向任何人转让自己,因为他们随时随地可以从结合者那里获得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切权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简要评述: 简要评述: 1、思想方法 2、价值观念 3、人民主权命题 4、直接民主设计 5、对政府权力控制 21
10
第七章 论立法者 本章论述能担当立法任务的立法 者的条件。 者的条件。 第八章 论人民 本章主题: 不同的民族特性决定 本章主题 : 了不同的民族需要、 了不同的民族需要、适合着不同的法 所以, 律,所以,立法者首先要了解其为之 立法的民族的特性。 立法的民族的特性。 11
论人民( 第九章 论人民(续) 本章主题: 本章主题: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 受限于其领土范围, 受限于其领土范围,国土范围适当是 法律制度良好的前提条件。 法律制度良好的前提条件。 论人民( 第十章 论人民(续) 在本章中,卢梭论述, 在本章中 ,卢梭论述, 一个好的国 家 , 领土的面积和国家的人口数目应 当有一个适当的比率, 当有一个适当的比率 , 这也是给一个 国家立法的基本条件。 国家立法的基本条件。
16
第九章 论一个好政府的标志
本章论述, 本章论述 , 如何判断一个政府治理工 作做得好与坏。 作做得好与坏。
第十章 论政府滥用职权及其蜕化的 倾向
本章讨论因政府蜕化而导致国家解体 的途径和形式。 的途径和形式。
第十一章 论政治体的死亡
本章主题是讨论政治体——国家 国家—— 本章主题是讨论政治体 国家 死亡的标志。 死亡的标志。
第二卷 第一章 论主权是不可转让的 本章主题: 主权是公意的体现, 本章主题 : 主权是公意的体现 , 公 意作为政治结合体的意志是不可转让 所以,主权是不可转让的。 的,所以,主权是不可转让的。 第二章 论主权是不可分割的 本章主题: 本章主题:“由于主权是不可转让 同样理由, 的,同样理由,主权也是不可分割 的。”
第九章 论财产权 本章主题: 本章主题:人们在加入社会共同 体之后,由于国家意志的加入, 体之后,由于国家意志的加入,使人 们对财物的占有、 们对财物的占有、享有变成真正的财 产所有权。 产所有权。 总结: 总结:基本公约并没有摧毁自然 的平等, 的平等,反而是以道德的与法律的平 等来代替自然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 身体上的不平等 。 7
14
第三章 政府的分类 本章讨论, 本章讨论,如何对各种形式的政府 作类别划分。 作类别划分。 第四章 论民主制 本章论述民主制政府的特征。 本章论述民主制政府的特征。 第四章 论贵族制 本章讨论贵族制政府的特点及其得 失。 15
第六章 论国君制 本章讨论国君制的特点和得失。 本章讨论国君制的特点和得失。 第七章 论混合政府 本章论述混合型政府的特点及其得 失。 第八章 论没有一种政府形式适宜于一切国家 本章中, 本章中,卢梭论述了气候和物产决 定了不同的国家适用于不同的政体。 定了不同的国家适用于不同的政体。
第五章 论总需追朔到一个最初的约定 本章主题: 本章主题 : 在说明由人民中产生君 主之前, 主之前,首先应当研究并说明使人民这 一集合体得以形成的最初的约定。 一集合体得以形成的最初的约定。 第六章 论社会公约 本章主题:讨论社会公约( 本章主题:讨论社会公约(即最初 约定)的原因、 约定)的原因、社会公约的主要目的和 公约的主要内容。 公约的主要内容。 5
第六讲
卢梭《社会契约论》 卢梭《社会契约论》的 主要内容
主讲人 张恒山
1
一、简要生平
卢梭( 卢梭(J.J.Rousseau,1712-1778年)是法 年 国著名思想家, 世纪启蒙运动的倡导人之 国著名思想家,18世纪启蒙运动的倡导人之 一。 出身钟表工人家庭, 岁谋生 自学, 岁谋生, 出身钟表工人家庭,12岁谋生,自学, 著作包括: 著作包括: 《科学和艺术的复兴是否 有助于敦风化俗》 有助于敦风化俗》(1750),《政治经济学》 , 政治经济学》 (1755),《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1755), 《新爱绿绮丝》(1761), 《社会契 , 新爱绿绮丝》 , 约论》 约论》(1762),《爱弥儿》(1762) 等。 , 爱弥儿》 2
本章更进一步讨论维持主权权威的办 人民集会时行政权中断。 法——人民集会时行政权中断。 人民集会时行政权中断
18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十五章
论议员或代表
本章讨论主权的不可代表性。 本章讨论主权的不可代表性。
第十六章 论政府的创制绝不是一项契约
本章主要论述人民创设政府行 为的法律性质——这不是订立契约 为的法律性质 这不是订立契约 行为。 行为。
12
第十一章 论各种不同的立法体系 本章中, 本章中 , 卢梭讨论的实际上 是立法的价值目标问题。 是立法的价值目标问题。 第十二章 法律的分类 本章讨论根据法律所涉及的 社会关系内容对法律作划分。 社会关系内容对法律作划分
13
第三卷 第一章 政府总论 本章讨论政府的职能、作用。 本章讨论政府的职能、作用。 第二章 论各种不同政府形式的建制 原则 本章主题: 本章主题:怎样建构政府才能保 证政府既能有足够的管理力量,又能 证政府既能有足够的管理力量, 使政府在管理中体现公意。 使政府在管理中体现公意。
第三章
公意是否可能错误
本章分别阐述公意、众意、 本章分别阐述公意 、 众意 、 个 别意志三个概念的含义。 别意志三个概念的含义。 第四章 论主权权力的界限 本章主题:政治共同体对其各 本章主题: 个成员是否拥有无限的权力? 个成员是否拥有无限的权力? 9
第五章 论生死权 本章论及一个极其玄奥的问题: 本章论及一个极其玄奥的问题: 国家,或社会共同体, 国家,或社会共同体,凭借什么对 罪犯处死刑? 罪犯处死刑? 第六章 论法律 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制定法律的 必要性和法律的本质特征。 必要性和法律的本质特征。
17
第十二章 怎样维持主权权威
本章主题: 本章主题:维持主权权威以防止国家 死亡的办法——公民集会。 公民集会。 死亡的办法 公民集会
怎样维持主权权威( 第十三章 怎样维持主权权威(续)
本章继续讨论维持主权权威的办法—— 本章继续讨论维持主权权威的办法 固定、定期集会。 固定、定期集会。
怎样维持主权权威( 第十四章 怎样维持主权权威(续)
第三章, 第三章,论最强者的权利
本章的主题是, 本章的主题是 , 强力本身不是权 利;任何人都不可能凭借强力获得统 治的权利。 治的权利。
第四章,论奴隶制 第四章,
本章主题: 本章主题:只有约定才能成为人 间合法权威的基础,但是, 间合法权威的基础,但是,对奴隶的 统治不可能建基于约定。 统治不可能建基于约定。 4
第七章 论主权者 本章主题: 本章主题:由个人结合成的政治共 同体作为主权者同每个个人的关系。 同体作为主权者同每个个人的关系。 第八章 论社会状态 本章阐述,在形成社会状态之后, 本章阐述,在形成社会状态之后, 人们的行为才具有道德性、正义性, 人们的行为才具有道德性、正义性,才 有真正的权利、自由。 有真正的权利、自由。 6
19
第十七章 论政府的创制
本章进一步论述人民创设政府行 为的法律性质——这是立法性行为和 为的法律性质 这是立法性行为和 执法性行为的复合行为。 执法性行为的复合行为。
第十八章 防止政府篡权的方法
本章讨论如何对政府篡夺主权者 的权力的倾向加以防范。 的权力的倾向加以防范。
20
第四卷(略) 第四卷(
第一卷 第一章 第一卷的题旨
本章主题:人们为什么受到约束? 本章主题:人们为什么受到约束?
第二章 论原始社会
本章主要论证:在原始社会中, 本章主要论证:在原始社会中,人们天 然地自由、 平等, 然地自由 、 平等 , 任何人都没有对自己的 同类天然权威, 同类天然权威 , 任何人都不能主张自己天 然地有统治他人的权利。 然地有统治他人的权利。 3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