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8关于结合土地变更调查结果认真落实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17•【字号】东政办字[2013]67号•【施行日期】2013.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字〔2013〕6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东营市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7月17日东营市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做好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检查对象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75号),在完成用地管理信息补充举证和确认工作后,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中新增建设用地图斑与国土资源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用地审批信息仍不一致的,作为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纳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
二、工作步骤(一)安排部署。
研究制定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
市国土资源局按要求及时领取下发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图件数据。
各县区以下发数据为依据进行核查,对日常工作中尚未及时制止和查处到位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整改。
市国土资源局对违法用地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在线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后,各县区应于10日内完成录入、核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后上报省国土资源厅。
(三)检查验收。
7月下旬,各县区完成自查验收,并将自查验收报告报市国土资源局。
8月初,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市级验收。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01•【字号】乐府办[2013]69号•【施行日期】201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乐府办〔2013〕69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乐东黎族自治县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7月1日乐东黎族自治县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为做好我县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和规范土地与矿产资源管理,根据国土资源部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通过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发现、制止并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问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一)组织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乐东黎族自治县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李永群(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黎俊(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主任)邢达(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成员:尹霏莉(县监察局副局长)陈民忠(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吴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潘宏任(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曾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陈骏华(县农业局副局长)张海标(县公安局副局长)王昌雄(县司法局副局长)陈运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受智(县水务局副局长、“三防办”主任)洪明俊(县林业局副局长)黄泽雄(县城乡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陈大华(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林文庄(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副局长)陈川达(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纪检组长)罗振彬(县国土环境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吕永强(抱由镇镇长)陈运波(万冲镇镇长)柯奉豪(志仲镇镇长)罗世光(大安镇镇长)邢益琼(千家镇镇长)陈广军(九所镇镇长)郑万继(利国镇镇长)方华东(黄流镇镇长)张国辉(尖峰镇镇长)孙树琼(佛罗镇镇长)陈卫华(莺歌海镇镇长)县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环境资源局,由罗振彬任办公室主任。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19•【字号】青政办[2012]117号•【施行日期】2012.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青政办[2012]117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2012年1月,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我省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工作意见及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落实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健全疏堵结合、权责分明、协调运作的土地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意见建议,并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整改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并完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为加强土地管理,落实耕地保护责任,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省政府办公厅于2010年3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责任机制的通知》(青政办[2010]47号),对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责任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
但从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情况看,全省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文件精神的执行和落实还不到位。
2010年我省新增建设用地754宗,有173宗属于违法用地,涉及土地面积2.39万亩,其中耕地面积0.4万亩,违法用地面积和耕地面积达到29.27%和17.19%,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超过国家规定的责任追究红线。
其中有1个州、2个县由于违法用地问题严重,被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实施了约谈和委托约谈;有1个州、2个县被追究责任。
从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结果看,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特别是交通运输项目用地违法严重。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以此次通报和约谈为契机,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深刻认识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强化依法依规管地、节约集约用地、规范土地管理秩序的重要性,切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土地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加快建立起土地管理的新格局。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3.06.17•【字号】吐地行办[2013]93号•【施行日期】2013.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吐鲁番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吐地行办〔2013〕93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为加强对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全面监管,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53号)精神,地区行署决定在全地区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任务通过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捡查工作,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根据检查结果,评估地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问题严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对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责任追究。
二、检查内容依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2年度土地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成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负责制作并下发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的土地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成果及影像资料,由各县(市)组织实地核查、整改和查处。
三、工作安排(一)安排部署(5月)。
制订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
(二)核查整改(5月至7月)。
各县(市)要以2012年度土地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及影像资料为依据开展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报表,6月25日前将初步数据成果报送地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05.20•【字号】津国土房执[2013]127号•【施行日期】2013.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津国土房执〔2013〕127号)各区、县国土分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蓟县地矿局,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4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成立“市国土房管局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刘子利任组长,副局长张凤和、助理巡视员王德铭任副组长。
成员:执法总队、地矿处、权籍处、规划处、资源处、利用处、法监处、地籍中心、研究中心、信息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县国土分局,滨海新区规划国土局,蓟县地矿局主要负责同志。
二、职能分工市局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数据填报和案件查办组、数据审核组、处罚案卷审核组、土地卫片督查验收组、矿产卫片督查验收组,各部门职能分工如下:(一)综合协调组责任部门:执法总队配合部门:地矿处、权籍处、规划处、资源处、利用处、法监处、地籍中心、研究中心、信息中心执法总队负责组织落实卫片执法检查日常工作,做好综合协调工作;起草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半月报、简报、通报等,汇总各类工作报表及分析报告等;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各区县局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与国土资源部做好沟通,并协调市局与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高法、市检察院、市林业局、市农委、市安监局等部门工作关系;与各区县局建立联系,及时传达国土资源部的有关政策、通知及要求。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12•【字号】鲁政办字[2012]153号•【施行日期】2012.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2]153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2012年度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0月12日2012年度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提前摸清 2012年度违法违规用地情况并及时整改处理到位,为2012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奠定基础,省政府决定利用2个月时间,全面开展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一、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规范用地秩序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继续保持土地执法的高压态势,全面查清2012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进行认真整改处理,有效遏制违法用地,坚守耕地保护“红线”,规范土地管理利用秩序,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内容(一)清查范围。
2012年1月1日至9月30日全省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用地情况,对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进行拉网式清查,确保无一遗漏。
清查要覆盖市辖区、县 (市、区)主城区(含各类开发区)、乡(镇)和村。
(二)整治主要内容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供地、严重侵害农民利益、单位和个人非法占地特别是占用基本农田的行为。
2.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滨海新区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滨海新区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07•【字号】•【施行日期】2013.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滨海新区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各管委会,各委、局,各街镇,各单位: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47号)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天津市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津政办发〔2013〕49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我区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及对象此次检查涉及新区塘沽、汉沽、大港、开发区、保税区、滨海高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东疆保税港区。
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以2012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为基础,主要对象是“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成立滨海新区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区长宗国英任组长,副区长蔡云鹏任第一副组长,区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赵顺利、区规划国土局局长霍兵、区法院院长韩津和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委、区监察局、区公安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建设交通局、区环保市容局、区农业局、区检察院负责同志组成。
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做好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统一领导,明确工作分工、标准及完成时限,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度情况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规划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霍兵兼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协调各管委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涉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的,协调做好向监察部门的移交工作;负责配合区公安局、区检察院、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交通局、区环保市容局、区农业局等部门协调解决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有关问题。
浅析土地变更调查与卫片执法检查联动工作方法
浅析土地变更调查与卫片执法检查联动工作方法工作方法国土资源实现‘一张图’工程管理,土地管理监管工作将越来越严,土地利用变更数据作为卫片执法检查、耕地保护、基本农田考核等的重要依据,数据不允许改变。
随着计算机与航空遥感技术的不断发展,应用遥感技术监测土地利用变化已是我国加强国土资源动态监管的一种方式。
卫星遥感技术简单的说就是卫星在某一区域某一时段采用一定比例对地貌进行高清摄影后形成的照片简称影像图。
影像图通过国土系统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叠加分析勾绘出某一区域某一时段的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凝似违法用地图斑)见图一。
以下通过实践,谈几点工作方法与经验。
图一(卫星遥感影像图)一、工作方法及大致流程1内业确认图斑2内外业核查内外业核查人员依据上一阶段成果与乡镇国土所首先开展内外业核查,通过内业预判、对目标地块逐一开展实地核实确认,核实监测图斑的真伪,初步成果供相关科室用于新增建设用地合法审批和未批先建用地的提取和标注。
经局领导及相关科室分析核对后确定变更位置、类型(PJ、B、W)、面积并填写好《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遥感监测信息核实记录表》;对确实是违法用地的,确认违法主体,初步调查摸底。
摸清情况后会同违法业主(或相关人员)带领测量人员实地确认违法界线后实地测量,测量成果作为后期处罚、违法上图依据。
3调整变更图斑类型地籍管理部门根据审查结果及查处意见,调整建设用地变更图斑和变更类型,对截至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上报省厅时间节点前,仍为拆除复垦到位或补办手续的违法用地,按未批先建类型变更上图。
4数据上报地籍部门根据上述信息变更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在上级相关部门规定的时间段生成增量数据包上报省厅(简称一上)。
5部数据下发(简称二下)国土资源部在收到各省上报的数据后及时委托相关专业单位进行核查,发现疑问图斑后继续下发数据。
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又进行各个图斑的核查,生成数据增量包再次上报(简称二上)。
6部再次下发数据(简称三下)国土资源部在收到‘二上’数据后,继续组织力量审查并下发问题图斑,配合法规、监察部门对问题图斑进行核查,为卫片执法做好准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办字[2013]45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办字〔2013〕45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情况的全面监管,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4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2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如下:一、务必高度重视。
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清当前全省土地管理形势和做好今年卫片执法检查的严峻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要求上来,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深入扎实推进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坚决把违法违规问题整改查处到位,确保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目标。
二、加强组织领导。
省成立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省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国土资源厅。
各地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和经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负责、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确保执法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严格整改查处。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核查和整改工作,对发现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坚持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违反党纪政纪的严格追究到位,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成都、资阳、乐山、南充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省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0]44号)关于督查整改阶段的工作部署,以及国土资源部督查组近期对我省的督查意见,省厅决定在前期督查基础上继续开展对成都、资阳、乐山、南充4市卫片执法工作情况的督查。
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督查时间7月14日到7月16日(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另行通知)。
二、督查内容(一)部署、培训和自查整改阶段的工作开展总体情况,是否按照部、省要求落实到位。
(二)图斑核查、定性分类和数据统计汇总情况,是否全面真实、准确规范。
(三)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进展情况,是否依法依规、及时到位。
(四)核查资料的收集整理情况,是否全面真实、准确规范。
(五)在图斑核查、定性分类和查处整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置建议,以及对下步约谈、问责的建议意见。
三、督查方式本次督查主要是查阅卷宗资料和统计报表,实地抽查监测图斑,提出督查整改意见。
各督查组在督查工作中,应重点注意了解和收集以下情况:一是存在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典型地区及单位。
二是超过15%问责比例的市、县及其违法用地具体情况。
三是适合公开通报、挂牌督办或直接查办的重大典型违法用地案件,特别是涉及“两高一资”、产能过剩行业方面的违法用地案件;每个督查组对每个市至少提交3个典型违法案例。
四是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
在督查工作结束后,各督查组应形成专门的督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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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曹妃甸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结合土地变更调查认真做好卫片执法
检查工作的通知
新区各单位、产业园区:
为进一步落实国土(海洋)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国土(海洋)资源管理秩序,依据土地变更调查结果,充分发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警示和震摄作用,有效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现针对历年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就如何结合土地变更调查认真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
1、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省、市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安排,制定《工业区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委托有资质的技术单位会同园区指挥部对工业区规划范围内的遥感监测图斑及项目开工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通过外业测量、内业整理,建立工业区土地变更数据库,逐级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2、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变更调查结果,会同园区指挥部核实新增图斑及项目建设用地的规划许可情况。
3、园区指挥部要准确掌握辖区内年度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结合外业调查结果,会同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行政
主管部门区分辖区内遥感监测图斑及项目用地的类型,核定“本年批准本年建设”、“本年批而未用”、“往年批准未建当年实地建设”和“本年未批先建”图斑及项目用地情况。
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1、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园区指挥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用海用地合法性,组织、协调、指导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及相关数据填报。
2、规划建设、发改、环保、国土等部门加强工业区建设项目的管理,指导园区指挥部对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及项目用地进行核实整改。
对卫片执法检查中查处的违法用海用地项目能够补办合法手续的,在依法查处追究到位的基础上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既不能补办,又不能完善的临建项目,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到位。
3、园区指挥部负责依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明确的图斑及项目用地类型,开展核查、查处和整改工作。
重点对“本年未批先建”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进行核查整改,经整改后各园区不得存在违法用海用地项目。
4、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依据职能对依法移交的案件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查处到位。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园区指挥部要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高效有序的领导体系与指挥体系,为土地
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各园区、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按时保质完成年底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2、严格把关,注重质量。
要严把土地变更调查质量关,严禁虚报瞒报数据,确保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的真实性。
要加强违法用海用地查处工作,依法查处到位后,该拆除的要予以拆除,该补办用海用地审批手续、确需保留的要及时办理用海用地审批手续,确保建设用地图斑变更及时、准确,确保违法用海用地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3、严格考核,落实责任。
建立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执法检查考核目标体系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各园区指挥部是园区国土(海洋)资源的直接管理部门,全力配合和督导土地违法案件的整改查处工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时刻重视该项工作,并纳入绩效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