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有关问题解析(新)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7.08•【字号】凉府办函〔2014〕172号•【施行日期】2014.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凉府办函〔2014〕17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要求,州及17个县市于4月3日同步开展了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一)从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州矿产卫片数据情况看。
今年,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州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共58个,比2013年增加了2个。
其中,会理县30个,已连续3年排名全省第一。
同时,通过初查,一些矿山的疑似违法图斑反复出现,连年发生违法行为,被部、省约谈或问责的可能性很大。
(二)从新增违法用地情况看。
一是2013年度我州新增违法用地涉及土地面积421.4亩,其中耕地79亩。
二是群众通过12336违法线索、实名举报、信访等途径,向部、省反映西昌、会东、金阳等县市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线索较多,已经引起部、省高度关注,并要求我州依法从严查处。
(三)从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情况看。
一是我州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共1798个,涉及土地面积13845亩。
通过核查,已确认违法用地22宗,涉及土地面积172.4亩,其中耕地68.7亩。
二是土地变更调查中涉及临时用地2582.04亩,设施农用地1009.31亩,“历史批文”用地43.8亩。
上述3类用地可能因用地手续不完善、举证不充分、用地批文与监管平台套合分析不一致,下一步可能被纳入卫片执法检查。
三是从土地变更调查的初步成果看,西昌、美姑、盐源、会东4县市的土地违法违规情况仍然十分突出,违法用地占用耕地比例高。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26•【字号】三府办〔2015〕78号•【施行日期】2015.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15〕78号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26日三亚市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为做好三亚市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号)及《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海南省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琼国土资察字〔2015〕2号)的要求,纠正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土地与矿产资源管理,按照国土资源部和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的工作部署,结合三亚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通过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发现、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维护国土资源正常管理秩序;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的区政府(或管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情节严重的区政府(或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人员实施问责。
二、监督检查对象(一)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已下发的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中的新增建设用地。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0.22•【字号】北政办〔2014〕89号•【施行日期】2014.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监察正文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4〕89号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海北州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海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0月22日海北州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利用秩序,促进资源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根据《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青国土资[2014]99号)要求,结合海北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配合、及时处理、讲求实效、依法行政”的要求,全面调查核实国土资源部下发海北州的2014年土地矿产遥感监测卫星影像图斑,依法查处土地和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按时完成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确保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二、工作任务和依据(一)工作任务通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发现并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依法保护国土资源,实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
(二)检查依据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21号)、《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青国土资[2014]99号)为依据,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对涉及全州的土地矿产卫星影像图斑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顺利完成2014年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浅谈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是保障卫生健康的重要工作之一,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探讨这些问题及其解决方案。
一、检查标准存在不足在卫片执法检查中,检查标准的准确性和完善性非常重要,只有具备科学的检查标准才能保证检查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然而,在目前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有时会存在一些检查标准不足的情况,例如检查标准的灵活性不足、检查标准与实际情况不匹配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更加完善的检查标准,通过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和实际情况,确保检查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2. 增加检查员的培训和熟练度,使他们足够了解检查标准和检查流程,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应对。
二、执法检查与实际情况不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需要根据目标单位的情况进行合理的执法检查,但在实践中,有时会存在执法检查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例如目标单位的一些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执法检查没有发现问题等。
1. 加强卫片执法检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他们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强调企业的自我管理,鼓励它们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执法检查中存在不当干预行为在执法检查工作中,有时会存在不当干预行为,例如检查员的行为不当、行业协会的干预等。
这些行为可能会对执法检查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造成影响。
1. 制定更加严格的监管制度,规范检查员的行为,减少不当干预行为的发生。
2. 建立反腐败机构,加强卫片执法检查机构的监督,确保执法检查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总之,在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中,我们应该重视不断探索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能够更加有效地保障公共卫生和健康。
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分析报告

2014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用地分析报告
今年我县土地卫片疑似违法图斑XX个,分割后总图斑XX个,总面积XX亩,其中,违法图斑共XX宗,面积183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为XX%。
造成违法比例高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是农民建房问题。
原因就是由于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有限,无法有效解决农民建房用地指标问题,导致出现农民建房用地违法。
二是招商引资违法用地问题。
此类违法原因就是用地的报批问题规划问题,为了加快经济发展,我县每年都有一批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按照省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优惠条件,个别项目业主在没有完全办理用地手续和未调整土地利用
规划的情况下,为了追求效益最大化,出现了未批先建现象,造成不同程度的用地违法,而且此类违法用地查处难度较大。
这类违法项目主要是乡镇农贸市场。
三是重点工程建设问题。
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建设用地由于受到用地审批程序等因素的制约,客观上导致一些违法用
地,特别是工程附属配套设施等问题难以处理。
而且大部分工程工期紧、任务重,要求先落地,后完善用地手续,未批先用屡有发生。
我县此类违法用地主要是十天高速、洛礼公路和礼武公路。
四是民生公共服务用地问题。
礼县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不够准确,在农田划定过程中存在规划与实际地类不吻合现象,造成用地单位误判,形成误判型违法用地。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3.28•【文号】国土资发[2014]29号•【施行日期】2014.03.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有关司局:为持续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充分发挥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在“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大局中的作用,切实贯彻转变职能,“把权力和责任放下去、把监管和服务抓起来”的要求,努力推动执法监督检查方式转变,将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促进各地更好地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保护和开发利用秩序,部决定在全国统一部署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任务通过对2013年度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并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评估一个地区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实施问责,保护国土资源,维护群众权益;通过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反映出的违法问题,检验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情况,对日常执法工作进行分析评估、督促检查。
二、监督检查对象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对象为部下发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包括以下四类:一是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新增建设用地与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用地审批信息套合不一致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
睢县副县长李中须对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暨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睢县副县长李中须对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暨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作者:袁俊杰来源:《资源导刊》 2014年第12期袁俊杰近日,睢县召开了全县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现场会及违法违规用地拆除整改工作加压促进会。
会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中须对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及目前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要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责任感。
针对国家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提出的新要求和采取的新举措,县政府成立专门的工作组对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对应拆除而未拆除整改的案件进行专案调查,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
要求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务必认清目前的形势,正视存在的问题,强化整改的意识,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要亲自上阵,靠前指挥,细化分工,责任到人,扎实推进,确保拆除整改取得实效。
二是要强力推进,严格按照要求拆除复耕到位。
拆除复耕是降低违法占用耕地比例的最有效途径,也是今年违法违规用地整改的唯一出路。
各乡镇是拆除整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针对本辖区存在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类,建立台账,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圈定拆除名单,制订拆除方案,拟订拆除计划,倒排整改期限,严格整改标准,提高复耕质量,要把违法违规用地上的建筑物或构筑物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作为衡量各乡镇清查整改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纪委监察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对凡是土地违法的案件要做到特事特办、从严从快、协调联动、步调一致。
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对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要将人处理到位;公安局对涉土案件要做到快立案、快侦查、快转办;检察院要快审查、快诉讼;法院要快审理、快执行。
其他相关部门要做好配合,协同作战。
坚决做到该处罚的处罚到位、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复耕的彻底复耕,做到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决不手软。
三是要加强监管,建立城乡规划和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的长效机制。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2.11•【文号】国土资发〔2015〕2号•【施行日期】2015.02.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有关司局:为持续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全面监管,进一步推动各地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更好地依法依规管地用地、管矿用矿,维护国土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秩序,推进法治国土建设,部决定在全国统一部署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任务通过开展卫片检查,督促查处整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评估一个地区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检验一个地区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情况,推动执法方式向“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转变。
二、检查对象2014年度土地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部已下发的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中的新增建设用地。
2014年度矿产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工作安排2015年2月,部下发通知,部署开展2014年度卫片检查工作。
2月中旬,部下发2014年度重点矿区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4月下旬,下发重点矿区以外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
6月30日前,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完成数据审核后,上报工作报告并通过卫片检查信息系统上报检查结果。
7月31日前,部进行数据审核。
根据审核结果,结合变更调查中填报为已拆除图斑和拒不变更图斑情况、地方上报的合法用地与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建设用地审批备案信息套合差异情况等,交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一步核查,部开展重点抽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3.10•【字号】常政办发〔2015〕35号•【施行日期】2015.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35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为加强对土地矿产开发利用情况的监管、推动各地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近日,国土资源部、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相继下发通知,部署开展2014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部、省工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市做好2014年度卫片检查工作通知如下:一、主要任务通过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并查处土地和矿产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评估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状况,检验国土资源日常执法监管成效,推动执法方式转变,促进我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健康发展。
二、检查对象本次土地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变化图斑中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
统计时扣减“本年批而未用”图斑,扣减2013年度卫片中已经作为违法用地立案查处、2014年度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的图斑,增加“往年批准本年建设”图斑。
矿产卫片检查的工作对象为国土资源部下发的2014年度矿产疑似违法图斑。
三、工作安排本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5月5日前)。
各辖市、区依据201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成果以及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对照部、省卫片检查有关政策界限和工作要求,逐宗进行现场核查,逐一核实土地矿产使用情况,全面开展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
对拆除地块要做到拆除复耕到位,对需完善用地手续的违法用地要查事查人双到位。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东丽政发〔2014〕15号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东丽政发〔2014〕15号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东丽区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6月20日东丽区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29号)精神,为圆满完成我区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及市国土房管局要求,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为贯彻(国土资发【2014】29号)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2014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尚斌义担任,常务副区长王连成、区长助理龚振波任副组长,胡德方、王同海、崔家颖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崔家颖担任。
二、职责分工区国土资源分局成立2014年土地矿产执法检查工作组,内设综合协调组、变化地块核查组、案件督办组、地块核查和案件查办组、宣传和信息公开组。
(一)综合协调组工作职责组织落实卫片执法检查日常工作,做好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审议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各项文件,汇总各类报表;对卫片执法检查有关政策和填表要求的业务培训;协调区国土资源分局与区监察局、区规划分局、公安东丽分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农委等部门做好相关执法检查工作;编写2014年土地矿产执法检查自查情况报告、2014年卫片执法检查立案查处和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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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例行督察的市、县土地卫片 执法监督检查成果上报的具体衔接
1.各地按照部的统一部署和下发的疑似违法用地图 斑开展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2.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负责对2014年例行 督察的56个市、县开展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 作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根据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要求,各督察局要掌握 2104年例行督察的56个市、县新增建设用地图斑 核查情况、违法用地整改查处情况的真实性和合 规性。
四、其他问题
(四)如何开展日常执法工作评估。 3.建立健全日常执法监察工作成效与年度 卫片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相挂钩的奖惩机制, 探索建立规范、科学、有效的年度执法效 能考核机制。
四、其他问题
(五)关于部分表格修改调整。
1.增加图斑分割、图斑合并与下发图斑的对应 关系表, 确保部下发的每个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 去处、面积和耕地面积可回溯。 2.明确一个地块只能填一个农用地转用审批文 件。如果一个下发图斑但涉及多个农转用批文的, 需要按涉及农转用批文对该宗地进行分割,逐个 填报。
非新增建设用地
?
与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衔接的有关问题
• (二)关于超宽的农村道路如何处理。 • 部明确:路基宽度大于6.5米或路面宽 度大于6米的新增道路,应按公路用地进行 变更。超过以上宽度规定的所谓“农村道 路”就是公路用地,如果没有办理相应的 用地审批手续,那么应作为违法占地进行 处理。
所谓的“农村道路”
四、其他问题
(三)如何理解“以主罚到位为标志”。 在《土地管理法》有关条款中,如第七十六条未经
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 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 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 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 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2014年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 有关问题解析
执法监察局检查指导处:宾洪超 2014年4月3日
内容提纲
四个方面的问题: • 与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衔接的有关问题 • 关于历史批文问题 • 关于例行督察的市、县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成 果上报的具体衔接 • 其他问题
与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衔接的有关问题
(一)关于非新增建设用地问题如何处理。 土地卫片检查中只做合法性判定。 一旦纳入卫片执法检查,只有“合法”、 “违法”两种选择。如地方认为确属“非 新增建设用地”的,应按照土地变更调查 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逐级审核上报、认定。
四、其他问题
(五)关于部分表格修改调整。
4.为便于考核,在违法用地发现、制止、 报告、查处栏目中,将相应增加“是否报 部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发现查处统计台账”。 地方如果已将该宗违法用地通过国土资源 违法案件发现查处统计台账报部了,请填 写省级报部的月份和对应的序号。
四、其他问题
(五)关于部分表格修改调整。
5.在案件查处栏目中,将增加下达行政 处罚决定书的管理级别,以便统计省、市、 县分别直接查处了哪些案件,并留出是否 “挂牌督办”和“挂牌督办管理部门级别” 的栏目,以便统计哪尽的问题,请通过月 报、专报、电话和QQ等方式反映。
外业实地调查核实
二、关于历史批文问题
1.“历史批文”是指在2010年以前批准,在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报变更,但在部审核 时未予认可,或是当时未报变更的建设用 地批准文件。
2.部明确,新增建设用地,要以建设用地批 准手续为依据;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要以 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为依据,不能单以土 地使用权证为合法用地的审批依据。
与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衔接的有关问题
(三)关于未经批准的设施农用地如何处理。 实施非农业建设的,要以非法占地进行处理; 如果有非法转让行为,也要进行查处。
部分设施农用地实地照片
与土地变更调查成果衔接的有关问题
(四)“飞地”如何处理。 • 今年在卫片工作中取消“飞地”数据调整。 部在2012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已明确:县级行政 区域界线发生调整的,按照调整文件修改县级土 地调查数据库。目前,区划修改调整的工作应已 落实,因此,今年开始取消“飞地”调整政策, 各地应严格按照下发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数据上 报。如果个别地方出现因“飞地”,应按照变更 调查程序,逐级上报审核、认定。
四、其他问题
(四)如何开展日常执法工作评估。 1. 要利用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成果中关于违法用地日 常执法的发现、制止、报告和查处情况与执法监 察违法案件发现查处台账数据相对应,进行对比 分析。 2. 有条件的地区,还可以探索将卫片执法监督检查 成果与日常巡查发现违法信息(如零报告情况)、 执法监察违法案件发现查处台账数据等统筹管理, 综合分析评估本地区违法形势和日常监管履职尽 责情况。
(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违法占用耕 地面积比例如何计算。 1. 在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的年度新 增建设用地,会包括部认定为新增建设用 地的这一部分,无论是地方填报的“空闲 地”,还是审核未通过的设施农用地、临 时用地和所谓的“农村道路”。
四、其他问题
(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违法占用耕地面积 比例如何计算。 2.另外,凡2013年度内发生的违法用地,无论是 在抽查、直查、督导中发现,或者12336违法举报、 媒体反映经查核实的,都要纳入今年卫片执法监 督检查数据统计。 3.“往年批而未用本年实地已建设”的地块 (即PJ)也将和去年一样处理,并作为卫片的新 增建设用地统计。
三、关于例行督察的市、县土地卫片 执法监督检查成果上报的具体衔接
4.例行督察的市、县在按照《通知》要求上 报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数据时,必须经 相关督察局审核同意后,才能汇入省级国 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部。 5.例行督察的市、县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占用 耕地面积和比例,以相关督察局认定的数 据为准。
四、其他问题
四、其他问题
(二)如何理解停止执行三类“免责”政策。 1.这几类违法用地违法占用耕地的面积在核算违法 占用耕地面积比例时必须计入,但在落实问责时, 要根据市、县政府是否依法依规履行用地报批手 续、是否尽职尽责履行了监管责任等具体情况, 进而作出处分、减轻处分或免予处分等不同决定。 2.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按照部的统一要求, 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相应政策、标准。
四、其他问题
(五)关于部分表格修改调整。
1.增加图斑分割、图斑合并与下发图斑的对应关系表, 确保部下发的每个疑似违法用地图斑的去处、面积和耕地 面积可回溯。 2.明确一个地块只能填一个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如果 一个下发图斑但涉及多个农转用批文的,需要按涉及农转 用批文对该宗地进行分割,逐个填报。 3.对占用耕地面积50亩以上的地块,省级国土资源主顾 部门相关责任人必须填写合法性审核意见,或是填写案件 是否处罚到位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