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规章制度--技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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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技术管理制度范文

建筑公司技术管理制度范文

建筑公司技术管理制度范文建筑公司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提高技术管理水平,落实安全、质量和进度等方面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内部所有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条技术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严谨、公正、高效。

第二章技术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四条建筑公司技术管理的组织体系分为总公司技术管理部门和分公司或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

第五条总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和推动公司全面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技术方案的制定、审核和审定等。

第六条分公司或项目部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或项目部的技术管理工作,包括技术实施、技术指导和技术交底等。

第七条技术管理部门应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管理工作流程和责任制度,确保技术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八条技术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三章技术管理的任务和职责第九条技术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建筑工程专业技术、质量和安全等的管理工作。

第十条技术管理部门应做好技术管理的各项工作,包括技术方案的编制、技术计划的制定、技术资料的管理、技术人员的培养和技术交底等。

第十一条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和技术计划,并对其进行审核和审定。

第十二条技术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技术资料库,包括项目资料、实施方案、技术标准和规范等。

第十三条技术管理部门应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正确理解并按照技术要求进行作业。

第四章技术管理的工作流程第十四条技术管理工作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技术需求分析、技术方案编制、技术方案审核、技术方案审定、技术计划制定、技术资料管理、技术人员培养和技术交底。

第十五条技术需求分析包括项目的技术需求分析和技术方案编制的需求分析,确定技术管理的具体任务和目标。

第十六条技术方案编制应按照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方案,详细说明项目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工具和施工材料等。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制度(5篇)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制度(5篇)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项目部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

项目技术总工技术部部长以及工程技术人员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安全生产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殊性较强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烟囱、水塔以及拆除工程等,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

第七条、必须按照公司编制施工组织(施工方案)的权限规定,按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编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第八条、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必须遵照招待不得随意变更。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员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交底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第十条、施工现场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工长、项目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后,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要量化。

存在问题必须整改后重新验收。

建筑公司安全技术管理制度(2)是指建筑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制定的管理规定,用于保障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技术质量。

建筑企业技术管理制度(精选3篇)

建筑企业技术管理制度(精选3篇)

建筑企业技术管理制度(精选3篇)建筑企业技术管理制度篇11、工程部、项目经理部凡在编制新工程项目的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保护法令和行业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的规定或标准为依据。

2、工程部、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时,必须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种类、数量,危险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为编制内容。

3、明确认识到安全技术措施在生产中的作用,在预防职业病、职业中毒造成的停工停产经济损失所起的作用。

4、工程部、项目经理部在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内,要有安全技术项目,确定各个项目的资金额度、物质准备、负责人员和具体执行人员;规定完成或投用日期;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实施以前,必须经过安全技术部门的审查,审批后方能实施。

5、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批准以后,由生产部门下达生产技术措施计划时同时下达。

6、各项目工程部应按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措施经费,提取的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

7、经上级或安全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原则上不得变动,若需修改原计划方案,应经过生产部门、安全技术部门批准。

8、凡是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真实,有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不执行,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建筑企业技术管理制度篇2建筑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制度是为进一步实践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建设部关于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建筑安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以下是中国建筑网为建筑人士整理相关建筑施工安全规范相关资料。

具体内容如下:建筑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制度具体规定:一、公司各分公司、办事处和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组织机构和制度,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督促给施工现场深入排查各类隐患。

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管理行为,提高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水平,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技术管理规章制度是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管理基本准则,所有员工必须遵守。

第三条技术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内的所有施工项目。

第四条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的修改必须经过企业领导审批,并向全体员工公告。

第二章技术管理责任制度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技术管理部门,专门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第六条技术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建筑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方案、技术文件等,并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控制。

第七条技术管理部门负责指导项目负责人进行技术管理工作,对其实施的技术管理进行考核评价。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是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责任人,负责指导和监督施工工作,并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三章技术管理流程第九条技术管理部门应在项目施工前编制建筑施工方案,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和补充。

第十条建筑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工艺、施工组织、材料选用和质量控制等内容,并经审核后方可施工。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进行详细交底,并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建立施工质量和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验收。

第十三条技术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技术图纸的更新和归档工作,确保施工图纸与实际施工相符。

第四章技术管理措施第十四条技术管理部门应组织培训和考核施工人员,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和工具,确保施工过程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技术管理部门应建立施工技术资料库,保存和整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技术资料。

第十七条技术管理部门应对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管理进行定期评估和改进,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第五章技术管理违规处理第十八条如发现技术管理违规现象,技术管理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并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技术管理部门应向企业领导汇报并公示违规处理结果,并向员工进行警示教育。

建筑企业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建筑企业公司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企业公司的技术管理工作,提高技术管理水平,确保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特制订本技术管理制度。

二、管理体制1.公司技术管理由总经理直接负责,设立技术部门,由技术部门主管具体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2.技术部门负责公司项目技术方案的编制、项目技术指导、技术质量检查等相关技术管理工作。

3.技术部门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设立相应的技术管理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三、技术管理岗位1.技术部门设置技术总监、技术经理、技术员等技术管理岗位,各岗位负责不同的技术管理任务。

2.技术总监负责技术部门的全面工作,指导并协调技术部门的各项工作。

3.技术经理负责项目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指导项目技术工作的开展。

4.技术员负责技术文档的整理和归档,配合技术经理完成项目技术工作。

四、技术管理流程1.项目启动阶段(1)项目启动阶段,技术部门负责对项目的技术需求进行评估,制定技术管理计划。

(2)编制项目技术方案,明确项目的技术指导思路和方法。

(3)项目技术方案完成后,组织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确保项目技术方案得到有效传达。

2.施工阶段(1)技术部门根据项目技术方案,指导施工单位开展施工工作。

(2)定期组织技术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项目施工质量。

(3)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情况,形成技术管理档案。

3.竣工阶段(1)技术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2)编制项目技术总结报告,总结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

五、技术管理工作1.制定技术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技术管理的基本要求和程序。

2.定期组织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3.建立技术信息库,收集和整理相关技术资料,为项目技术指导提供支持。

4.定期开展技术交流会议,推动技术工作的不断创新和进步。

5.做好技术管理工作的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六、技术管理制度的执行1.技术管理制度是公司的基本管理规范,所有技术管理人员都须严格执行。

建筑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技术管理制度一、制度概述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建筑公司的技术管理制度,确保技术的合法性、安全性、高效性,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保障。

二、技术管理职责1. 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对技术管理负总责,负责制定技术管理方针、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同时,领导还要配合技术部门实施技术管理,对技术管理结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技术管理政策和计划。

2. 技术部门技术部门是公司技术管理的执行机构,担负着技术管理职能。

技术部门的职责如下:•制定企业技术管理规划和技术目标;•负责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认证;•发放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咨询服务,并组织技术培训;•管理技术资料和技术文献;•组织参与技术标准的评审和审核。

3. 项目部门项目部门在技术管理方面,主要负责以下职责:•执行项目技术标准并做好文件备案;•建立项目的技术档案;•对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项目开发和集成测试质量;•经常开展技术管理培训。

4. 个人员工个人员工是技术管理的执行者,必须遵守以下职责:•严格遵守公司技术管理规定;•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实施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严格保守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三、技术管理流程1. 技术管理规划与目标制定公司领导要制定技术管理规划和目标,并通过技术部门进行实施。

技术部门则要制定各个方面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为技术管理提供必要的依据。

2. 技术管理计划制定项目部门要根据技术管理规划和目标,制定相应的技术管理计划,包括项目实施的技术方案、技术标准和技术流程等。

3. 技术管理实施根据技术管理计划,项目部门进行技术管理实施,包括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执行,技术文档制定和技术评审。

同时,个人员工也要按照要求严格实施技术管理措施,做好记录和备份工作。

4. 技术管理结果评估在技术管理实施过程中,技术部门和项目部门需要对技术管理结果进行评估。

针对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技术管理政策和计划。

四、技术管理要求1. 确保技术合法性技术管理要求针对相关标准、规范和法律法规保证技术的合法性,同时关注技术发展方向和趋势,及时引进适合的新技术。

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制度
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内部针对技术管理方面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程序,旨在规范和提高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管理水平,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技术管理岗位设立和职责:明确技术管理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规定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和工作流程。

2. 技术管理组织:建立技术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协作关系,确保技术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3. 技术管理流程:建立技术管理流程,包括项目技术审核、技术方案编制、技术交底、质量检查等环节,确保每个环节的操作规范和有效性。

4. 技术文件管理:建立技术文件管理制度,规定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批、发布和变更的程序,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 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定技术培训和考核制度,培养技术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提高施工技术水平。

6. 技术质量检查:建立技术质量检查制度,规定检查内容和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质量。

7. 技术管理信息化:推广技术管理信息化手段,建立技术管理系统,实现技术数据的集中管理和共享。

8. 技术管理经验总结和推广:定期总结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制定技术管理规范和标准,推广应用。

以上是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制度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制定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筑公司技术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公司技术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公司技术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及涉及技术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建筑公司技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合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管理制度。

(二)规范有序:严格执行技术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技术工作有序进行。

(三)持续改进:不断优化技术管理制度,提高施工技术水平。

第二章技术管理制度第一节施工图纸会审制度第四条施工图纸会审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熟悉图纸: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对施工图纸进行全面熟悉,了解设计意图。

(二)审查图纸: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对图纸进行审查,发现疑难问题和差错。

(三)会审会议: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参加,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和解决。

(四)记录整理:会审会议结束后,项目技术负责人整理会审记录,并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和工程洽商单。

第二节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制度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结构形式等。

(二)施工部署:包括施工顺序、施工方法、施工进度计划等。

(三)资源配置: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配置。

(四)质量控制: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措施、质量检验等。

(五)安全措施:包括安全目标、安全措施、安全检验等。

第六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内容:包括施工项目、施工部位、施工工艺等。

(二)施工方法: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施工设备等。

(三)质量控制: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措施、质量检验等。

(四)安全措施:包括安全目标、安全措施、安全检验等。

第三节施工作业指导书制度第七条施工作业指导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作业内容:包括作业项目、作业部位、作业要求等。

(二)作业工艺:包括施工方法、施工技术、施工设备等。

(三)质量控制: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措施、质量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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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技术管理工程洽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洽商的管理,提高洽商的严肃性,使洽商更好地服务于施工质量与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洽商是施工设计图纸的补充,与施工图纸有同等重要作用。

第二章洽商的办理与使用第三条设计变更型洽商,由设计人拟写,以施工图发放方式发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四条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由建设单位拟写或委托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代拟写,签字生效后由建设单位发往各有关单位。

第五条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拟写,应征得设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签字生效后由建设单位发往各单位。

第六条涉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变更洽商、如影响主体结构、装修标准、增减施工项目等较大变更洽商,需要事先与公司工程、技术、物资部门以及公司总工程师、公司生产副经理商定,征得同意后办理。

第七条投标工程及总价包死的工程,在变更时要在经济问题落实后签认。

第八条一个专业的变更项目,对其他相关专业有影响的,必须事先与相关专业技术负责人商定,同意后办理洽商。

第九条技术性洽商及经济性洽商应分开办理,要考虑其相互影响。

第十条变更洽商办理应及时,文字说明清楚。

应先办洽商后施工。

经济性洽商应编好预算,建设单位签字后再施工。

第三章洽商的管理第十一条技术性变更洽商无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四方汇签视为无效洽商,单纯经济性洽商可不用设计单位签认。

无效洽商不能作为施工、结算等经营活动的依据。

第十二条变更洽商与设计图纸具有同等效力,正本留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方,抄件发往有关单位。

第十三条技术性变更洽商应按技术资料的相应要求归档、保存和移交,单纯经济性洽商按相应要求保存归档到经营资料里。

第十四条对洽商签字不全、内容不符合技术资料要求的,每发现一处,罚主要责任人50-100元。

第十五条未办理变更洽商擅自修改工程内容进行施工的,罚责任人100-500元。

第四章其他第十六条此办法由技术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此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行。

以前的有关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计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提高公司计量管理水平,确保质量体系正常运行,提高工程质量,节约能源,降低物耗,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计量工作由公司总工程师负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计量管理领导小组,计量领导小组为公司计量管理的权利机构。

组长由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由副总工程师、技术发展部部长担任,成员由有关职能部的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公司技术发展部在总工程师领导下,为计量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六条各项目经理部、分公司、试验中心等基层单位设立计量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单位总工程师担任,设1-2名专(兼)职计量员,负责本单位的计量工作。

第三章计量管理人员职责第七条总工程师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规、法令及市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组织实施。

2.审定公司计量规划及规章制度。

3.审批贵重计量器具的购置及报废。

4.负责组织解决重大计量事故,仲裁重大计量纠纷。

第八条计量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监督公司对国家颁发的计量法令、法规和市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下发有关文件精神的贯彻和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公司的计量管理工作。

2.负责审定公司计量规划。

3.仲裁企业内部重大计量纠纷。

4.审定重大计量事故的处理意见及纠正措施。

第九条技术发展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令、法规和市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文件精神。

2.负责组织编制公司计量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制定公司主要计量器具分类管理目录;组织建立公司量值传递系统,确保量值传递的准确性。

3.负责公司日常计量管理工作,贯彻ISO9001;2000《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贯彻执行计量法及公司计量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4.宣传普及计量知识,组织计量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十条各有关部职责1.质量管理部监督检查各单位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计量检测执行情况。

2.物资管理部监督检查各单位材料、物资计量管理情况。

3.行政保卫部监督检查各单位能源计量管理情况。

第十一条各单位计量员职责1.严格贯彻ISO9001;2000《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

2.建立本单位计量器具管理目录,领用、发放登记表,计量卡片。

3.负责组织本单位计量器具的领用发放、维护保养工作。

4.负责按计量器具检定计划开展检定及标识工作。

5.负责本单位计量器具的购置、封存、降级、报废的申报工作。

第四章计量器具管理第十二条计量器具分A、B、C三类管理,检定周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超周期使用。

1.A类计量器具:即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实行定点定期检定的计量器具。

2.B类计量器具:即强制检定范围以外的计量器具。

指由使用单位自己依法送到有权对社会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周期检定的计量器具。

3.C类计量器具:指国家明令允许首次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非关键场合,作一般指示用以内部辅助性生产用;低值易耗、准确度无严格要求的自制专用计量器具;或国家尚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

此类计量器具采用一般性管理办法(包括C1—一次性检定;C2—外观检定;C3—对比检查;C4—不定期检定;C5—水、电表)。

属于外观检查的计量器具的校准工作,由使用单位计量员和操作人员共同完成,并作记录。

第十三条计量器具标识管理1.计量器具的标识采用贴彩色标志的办法。

2.计量器具的标识分为“合格”、“准用”、“限用”、“封存”、“禁用”五种,计量员根据检定结果的记录进行标识。

合格计量器具贴合格标志,封存计量器具贴封存标志,降级计量器具贴限用标志,禁用计量器具贴禁用标志。

3.各类计量器具在贴彩色标志时应填写计量器具的出厂编号。

A、B、C1、C4类计量器具的“合格证”上应填写有效日期及检定员名字;“封存证”应填写办理此封存手续的计量员名字及封存日期;“禁用证”的批准人拦应填写本单位领导人或主管人名字及禁用日期。

第五章计量器具配备、使用、维护保养制度第十四条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合理配备工程施工及质量检验所需的计量器具,其种类及精度等级应满足建筑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1.油进出油罐应配备流量计,零星发料应配备台案秤。

2.水应在管线上安装一、二级水表。

3.煤进出场应用地中衡或台秤计量。

4.电应配备一、二级电度表。

5.公司产权内的物业应安装水表、电表、煤气表。

第十六条施工生产中的能源计量器具应以生产和生活分开计量为原则。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配备相应计量设施;小型建设项目及临时设施使用的能源可由提供能源的单位统一计量。

第十七条进出场的原材料应酌情配备地中衡、台案秤、钢卷尺、游标卡尺等计量器具。

第十八条计量器具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器具的性能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

发现器具失准或其它问题时,应立即报告计量员送有关部门检定,不得擅自拆卸修理。

第十九条计量器具使用环境条件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十条禁止使用下列计量器具:1.未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2.有检定合格证但经现场检验发现失准的计量器具。

3.未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

4.封存、报废、帐外计量器具不准使用。

第二十一条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1.对不同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方法,应根据计量器具使用与维护的有关规定进行。

2.每台计量器具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定期清理,经常保持计量器具的灵敏度和清洁。

3.计量器具应由专人妥善保管,其他人员不准随意乱动。

4.计量器具的存放地点,应满足防潮、防震、防磁、防日晒雨淋等要求;应满足温度、湿度等要求。

第五章计量器具流转制度第二十二条计量器具的购置和发放1.各单位根据需要购置计量器具时,必须制定计划并提出书面申请。

其中周期管理的计量器具报技术发展部审核,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一般性管理的计量器具由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即可购置。

贵重计量器具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2.必须购置国家认可并有CMC合格标志的计量器具。

3.新购置的计量器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定、建帐(填写《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目录》)、建卡(填写计量卡片)后,方可使用。

4.新购置的计量器具,如检定不合格,应由购置者负责调换或退货。

5.计量器具发放时,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填写《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领用、发放登记表》),用完后及时归还。

计量员应对归还的计量器具做必要的检查记录,如有损坏及时追究原因并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计量器具的封存1.凡长期不用的在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要及时办理封存手续,其中周期管理的计量器具要到公司技术发展部办理封存手续。

2.封存后的计量器具由各单位的计量员负责管理,未经主管单位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自行开封使用。

3.封存的计量器具开封使用时,必须送检定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四条计量器具的降级、报废1.周期管理的计量器具在修理、调试后仍达不到原精度时,使用单位向公司技术发展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交计量检测部门出据的检定结果通知单,经公司技术发展部审核同意后,可降级使用。

2.周期管理的计量器具确实损坏已无法修复,应持检定部门签发的检定结果通知单或计量器具损坏说明,向公司技术发展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废,并及时消号。

非周期管理的计量器具确实损坏已无法修复,亦应持检定部门的检定结果通知单或计量器具损坏说明,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废。

3.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制度第二十五条计量器具的检定要严格贯彻公司ISO9001;2000《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

关于强检计量器具(A类)、周期管理计量器具(B类)及一般管理计量器具(C类)的分类目录见附表。

各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周期检定制度。

第二十六条强检计量器具必须到当地技术监督局所属的检定机构行进检定并执行其检定周期,不得超周期或拒绝执行。

第二十七条周期管理的计量器具执行公司ISO9001;2000《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程序》所规定的检定周期。

第二十八条周期管理的计量器具应按时送到当地政府计量检定部门或集团公司所属的各检定分检站进行检定。

不得超周期使用。

第六章计量检测制度第二十九条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应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及时建立技术资料,检测率达到100%。

第三十条各种原材料进场、消耗应全部进行实测实量(袋装水泥按进场的5%抽袋秤量),检测率达到98%。

第三十一条各单位一、二级水、电表应按月做好抄表记录,检测率达到100%。

第三十二条凡用煤、油的单位应做好其进场、消耗的检测工作,检测率达到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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