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工单位的奖罚制度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奖罚制度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奖罚制度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奖罚制度是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管理工具,以下是该制度的一些关键内容:1. 安全教育与培训:-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参加者将受到罚款。
2. 安全装备使用:- 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违反者将被罚款。
3. 现场安全检查:- 定期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未及时整改者将受到处罚。
4. 事故报告与处理:-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5. 安全责任制:-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未履行责任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6. 安全奖励:- 对于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将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7. 安全违规处罚:-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直至解除合同等处罚。
8.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对于因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导致的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9. 安全文化建设:- 鼓励员工提出安全生产建议,对于采纳的建议给予奖励,以促进安全文化的建设。
10. 安全记录与档案管理:- 建立完善的安全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所有安全活动有据可查。
11. 安全监督与考核:- 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罚的依据。
12.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制定并定期演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通过这些措施,施工单位可以有效地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奖罚制度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工程安全,促进施工效率,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一、奖励制度1. 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施工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的施工单位,给予奖励。
2. 对在施工过程中,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提高施工质量,降低施工成本,有突出贡献的施工单位,给予奖励。
3. 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无安全事故发生的施工单位,给予奖励。
4. 对在施工过程中,积极配合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检查,及时整改问题,对工程进度和质量有积极影响的施工单位,给予奖励。
5. 对在施工过程中,积极参加各类培训、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施工单位,给予奖励。
6. 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显著效果的施工单位,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1. 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施工规范和标准,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施工单位,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2. 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
3. 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施工单位,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 对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施工,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施工单位,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5. 对在施工过程中,拒绝配合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检查,不及时整改问题的施工单位,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6. 对在施工过程中,抄袭他人技术成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奖罚标准1. 奖励标准:根据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表现,给予一定的奖金或物质奖励。
2. 惩罚标准:根据施工单位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处以相应的罚款或行政处罚。
四、奖罚程序1. 奖励程序: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取得优异成绩,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审核,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给予奖励。
2. 惩罚程序: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违法行为,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
施工单位奖罚制度

施工单位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施工单位的管理和作业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确保项目顺利完成。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二、奖励制度1. 质量奖励:对于施工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在公司内部进行表彰。
2. 安全奖励:对于连续一年无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给予安全奖励,并作为优秀施工单位进行宣传。
3. 进度奖励:对于提前完成施工任务的单位,根据提前的天数给予相应的进度奖励。
4. 创新奖励:鼓励施工单位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对于提高施工效率和降低成本的创新措施,给予奖励。
三、惩罚制度1. 质量惩罚:施工质量不达标的单位,将根据情况严重性给予警告、罚款或解除合同的处罚。
2. 安全惩罚: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将根据事故等级和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3. 进度惩罚: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完成施工任务的单位,将按照延迟天数扣除违约金。
4. 违规惩罚:对于违反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合同的处罚。
四、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由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批。
2. 奖罚结果应在公司内部公示,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3. 奖罚金额从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或支付。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的框架,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详细的制定和调整。
施工单位奖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安全生产,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罚原则1. 奖罚分明,奖优罚劣;2. 与工作绩效挂钩,与安全生产相结合;3. 奖励与惩罚并重,注重激励与约束;4.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奖励制度1. 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施工过程中,完成生产任务、质量优良、安全无事故的项目或个人,给予奖励。
3. 对在技术创新、节能减排、环保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项目或个人,给予奖励。
4. 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
四、惩罚制度1.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个人或集体,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2. 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环境污染等问题的个人或集体,给予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3. 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给予降级、撤职等处罚。
4. 对在工作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的个人,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奖罚程序1. 奖励:由项目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批后,对获奖个人或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
2. 惩罚:由项目负责人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批后,对违规个人或集体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
市政施工单位奖罚制度

市政施工单位奖罚制度市政施工单位奖罚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施工奖励:- 对于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无安全事故的施工团队,给予年度安全奖金。
- 对于提出并实施有效安全改进措施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次性奖励。
2. 工程质量奖励:- 对于施工质量达到或超过标准的项目,给予施工团队质量奖金。
-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并及时纠正质量问题的个人,给予奖励。
3. 进度管理奖励:- 对于提前完成施工任务且不影响工程质量的团队,给予进度奖金。
- 对于合理优化施工计划,提高施工效率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4. 环境保护奖励:-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团队,给予环保奖金。
- 对于提出并实施环保创新措施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5. 技术创新奖励:- 对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施工效率和工程质量的团队,给予技术创新奖金。
- 对于获得专利或技术成果的个人或团队,给予额外奖励。
6. 社会责任奖励:- 对于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升企业形象的团队或个人,给予社会责任奖金。
7. 惩罚措施:-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给予罚款或责任追究。
- 对于施工质量不达标,影响工程使用或造成损失的,给予罚款并要求限期整改。
- 对于延误工程进度,影响整体施工计划的,给予罚款并要求加快施工进度。
- 对于违反环保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的,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对于贪污、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监督与执行:- 建立奖罚制度的监督机制,确保奖罚制度的公正执行。
- 定期对奖罚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施工环境和法规的变化。
9. 透明度:-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10. 教育与培训:-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以上奖罚制度应结合具体施工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调整,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奖罚制度

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奖罚制度一、前言市政工程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市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施工单位作为市政工程的承担主体,其施工质量和进度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为了规范市政工程施工单位的行为,提高施工质量,加快工程进度,建立一套完善的奖罚制度势在必行。
二、奖励措施1、质量奖励(1)按照工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单位承诺的质量要求,对达到及以上标准的工程给予一定金额的质量奖励。
(2)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主动发现并及时纠正存在的质量问题,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3)对有出色表现的施工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2、进度奖励(1)对提前完成工程进度的施工单位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2)对施工单位在遇到困难时能够主动采取措施加快进度的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3、安全奖励(1)对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管理,保证施工人员安全的施工单位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2)对施工单位在遇到危险情况时能够迅速处理并保证安全的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4、环保奖励(1)对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环保工作,减少对环境的影响的施工单位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2)对施工单位在处理环保问题上取得突出成绩的给予一定金额的奖励。
5、其他奖励(1)对在市政工程施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施工单位进行嘉奖。
(2)对施工单位在市政工程中表现出色的技术人员进行奖励。
三、处罚措施1、质量处罚(1)对因施工单位质量问题而导致工程质量不达标的,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2)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未及时纠正的,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3)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故意破坏工程质量的,采取停工等措施并处以罚款。
2、进度处罚(1)对因施工单位拖延工程进度而导致工程延期的,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2)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按照进度要求进行施工的,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3、安全处罚(1)对因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施工事故的,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2)对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不遵守相关安全规定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
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奖罚制度

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奖罚制度市政工程施工单位奖罚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旨在激励施工单位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有效约束。
以下是奖罚制度的主要内容:1. 质量奖励:- 对于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的施工单位,给予一定比例的奖金。
- 对于获得行业优质工程奖项的施工单位,提供额外奖励。
2. 进度奖励:- 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或提前完成工程任务的施工单位,按完成时间的提前程度给予奖励。
3. 安全奖励:-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给予安全奖励。
- 对于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单位,给予额外奖励。
4. 环保奖励:-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环保法规,减少污染的单位,给予环保奖励。
5. 创新奖励:- 对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工程效率和质量的单位,给予创新奖励。
6. 社会责任奖励:- 对于在施工过程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如参与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等活动的单位,给予社会责任奖励。
7. 违规处罚:- 对于违反施工规范、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罚款。
- 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处罚。
8. 延误处罚:- 对于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工程任务的单位,根据延误程度和影响,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9. 环保处罚:- 对于施工过程中违反环保法规,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依法给予处罚。
10. 诚信记录:- 建立施工单位诚信档案,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影响其参与后续工程的资格。
11. 申诉机制:- 设立公正的申诉机制,确保施工单位对奖罚决定有申诉的权利。
12. 监督与执行:- 明确监督部门和执行部门的职责,确保奖罚制度的严格执行。
13. 定期评估:- 定期对奖罚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该奖罚制度应详细规定各项奖励和处罚的具体标准和程序,确保其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同时,应通过适当的渠道进行公示,让所有施工单位都能够了解并遵守。
监理对施工奖罚制度

监理对施工奖罚制度
一、总则
1. 本制度旨在规范施工过程中的监理行为,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提高施工效率。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施工项目的监理单位及个人。
二、奖励制度
1. 质量奖励:对于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质量标准,且在监理检查中连
续三次获得优秀评价的施工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或荣誉证书。
2. 安全奖励:对于有效实施安全措施,连续六个月无安全事故记录的
施工单位,提供安全奖励。
3. 进度奖励:对于提前完成施工任务,且不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单位,根据提前的天数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惩罚制度
1. 质量惩罚:施工单位若在监理检查中被发现有严重质量问题,将根
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给予罚款或其他形式的惩罚。
2. 安全惩罚:施工单位若发生安全事故,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责
任大小,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法律责任追究。
3. 进度惩罚:对于无故拖延施工进度,影响整体工程进度的施工单位,将给予罚款或其他形式的惩罚。
四、奖罚执行
1. 监理单位负责奖罚制度的执行,确保奖罚公正、透明。
2. 所有奖罚决定应有详细记录,并及时通知相关施工单位。
五、申诉与复核
1. 施工单位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
书面申诉。
2. 监理单位应在接到申诉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给出最终决定。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监理单位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基本框架,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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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住宅小区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控制经济处罚实施细则为加大管理力度,提高监理监控效率,确保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现授权监理方可采用一定的经济处罚管理手段,以作为常规监理手段的补充和完善。
为使经济处罚做到有章可循,有制度可依,特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如下:一、监理单位在发现各种问题之后,首先通过口头及各种书面整改单的形式督促施工方进行整改。
除发生较为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之外,只有在采用上述方法之一的手段不能达到整改目的的,方可采用罚款手段。
二、施工方在接到监理方的口头整改通知或书面联系单、通知单之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整改。
如对监理方的整改指令有不同看法,应立即与现场监理取得联系并可进行申辩,通过对有关规范、图纸的学习以取得共识。
如事实确凿,施工方无理申辩,又不进行整改,监理方有权马上采取罚款措施,督促施工方立即进行整改。
三、罚款标准:1、凡不按监理程序进行施工的,其中包括:重要工序施工前未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未经监理审批即进行施工的;分包单位未经资格审报即投入施工的;凡进入本工地使用的各种建筑材料未经质量报验或需要测试的材料不测试即投入使用的;上道工序不报经监理验收合格下道工序即擅自进行的。
以上违反监理程序的现象一经发生,罚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2、施工过程中凡发现的违反规范要求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隐患以及不规范的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法,在监理通过其它监理手段无法达到整改目的的,可以采取经济罚款措施。
其中:违反强制性规范要求或因不正确的施工行为已对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带来影响,情节较为严重的以及重复发生,属屡教不改的质量、安全问题,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凡违反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属主控项目要求的,罚款500至1000元。
如违反规范中属一般项目规定的,罚款100元至500元。
对有关个人的罚款及不安全行为的具体罚款金额,方案另定。
(见附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细则)3、罚款手段下达之后施工方仍应组织力量立即整改到位。
四、凡2000元以上的经济罚款必须报建设单位工程部同意后,方可具体实施。
五、经济罚款报经建设方后由建设方从当月所付施工工程款中扣除。
六、本细则已经建设、监理、施工方共同研究后一致通过,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施工班组(含各分包单位),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上海*****建设监理咨询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00五年六月二十日日*********二期住宅小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细则前言:总结2004年度本工程安全、文明生产,存在两个顽症:1、部分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施工过程中忽视了自我保护;2、发现的问题大部分虽能及时整改,但是也有一些问题却较难落实,存在久拖不决现象。
为保证2005年度安全、文明施工更顺利地进行,克服“自我保护意识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实难”的顽症。
特制定以下经济处罚细则:一、班前安全教育:施工一线班组长在安排每一项任务前,必须对每个工人有针对性地进行简要的安全教育。
要提醒职工注意施工周围的环境、施工工具、施工对象可能造成的潜在危险,告诫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及注意保护自己。
在施工过程中不应对其他人员造成安全上的威胁。
在现场检查中,如发觉没有进行班前安全教育的,罚班组长20元,第二次30元,第三次40元,以此类推。
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于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联系单、整改单中所提及的问题和自检、互检中发现的问题,应马上组织力量进行整改。
在应该完成整改任务的时间段内没有整改完毕的,说明在管理环节上、工种协调上脱节了。
对久拖不决的将予以罚款。
其中对于违背强制性规范条款或易造成严重后果的隐患罚1000元以上;一般性的罚200元以上。
三、其它:1、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证书不全或存在无证上岗现象的罚总包200元。
2、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的,罚总包1000元。
3、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未编制的单独罚总包1000元。
4、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帽带。
违者罚10元。
5、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扣好保险钩,违者罚20元。
6、严禁擅自从高处往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50元。
7、木工间及易燃场所禁止吸烟,违者罚20元。
8、脚手架上禁止堆放钢筋、模板及其它杂物,违者罚班组200元。
9、做好作业区及生活区的公共卫生,不得随意大小便及乱扔垃圾,总包应加强监管,监管无效,每发现一次罚总包500元。
四、奖励:对于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做得好的班组和个人,建议总包在合适的时候给予奖励。
上海*****建设监理咨询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00五年六月二十日日对项目造价提出可行性建议,经采用确实节约了项目投资成本的,视节约情况予以500元以上的奖励;对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等提出合理建议,经采纳效果良好的,视其贡献予以奖励;在同期开工的工程中,施工进度快、质量好、无安全事故等表现比较突出的队伍,将对其工程承包人和监理相关管理人员予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施工现场井然有序,场地整洁,材料堆放整齐、安全标示清楚、文明施工程度良好的并获得市级文明工地以上奖励2000元,获得省级以上文明工地奖励5000元;积极配合建设单位的工作,建设单位认为在其工作方面做出贡献的均予适当奖励。
一.安全生产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
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供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
)2(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
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3(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
)4(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
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9.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
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角的发生。
11.管理处将对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公路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管理处及有关部门报告。
13.公路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申报时限和申报内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
对重大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管理处及其它行政主管部门。
并在8小时内,报出《公路工程重大事故快报》。
14.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素质是对其选择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5.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文明施工1.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好总体平面布置图,应布局合理,文明责任区划分明确,并有明显标记。
同时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概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姓名、开工日期及计划交工日期。
2.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网、年度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
本工程项目将准行计算机动态跟踪管理,各单位应配备必要的设备,软件及人员。
3.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必须佩带胸卡(上岗证),同时按照管理处的有关要求统一着装。
4.施工现场(工地)作业道路应保持平整,设有路标。
机具和材料应做到“二整”: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置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
5.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
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应做到工完、料尽、地清。
办公区、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部应整洁有序,生活区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应符合防火、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内主要构造物前应设置标牌,标明名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等内容标牌。
7.各类拌合场(站)内区域必须进行场地硬化处理,材料分隔堆放,设隔离墙,并有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对水泥、钢材等,需设置置防雨、隔潮设施。
8.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沥青砼拌合设备、摊铺机、压路机等)应配设“设备标志牌”标示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场日期,使用状况,操作人员姓名等。
现场使用的主要拌合设备,如沥清拌合楼,无机料拌合楼,水泥砼拌合站等,应在控制室设立混合料生产拌合的配合比控制牌。
9.施工现场每个施工点,均应有负责人现场指挥施工,主要部位应有技术人员在岗,现场指挥和技术要熟悉操作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对路面造成污染的附属工序要提前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有碍于层间结合的工序不准在路面上施工或堆放材料。
11.施工车辆行驶的便道应进行日常性养护,保证晴天行车无扬尘,雨后能行车无积水,不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活、生产和通行。
12.施工企业应具有环保意识,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料不可乱弃乱放,应按要求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存放:对易于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运输、存放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将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现场进行的各项施工操作,必须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应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层次清楚,紧张有序,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